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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情寐语-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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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是那副很欠扁的样子,戴着墨镜,穿着大袍子,脖子都全部包起来:“有人用你的电话打给我,叫我来接你啊。我是守法公民,你不用吓唬我。”

“叫你来接我?”我慢吞吞地爬起来,一时间想不明白。

然后,我看到不远处桌子上,那个灰色的文件夹。

一下子全部记忆都回来了。

我手一抖,杯子掉到地上,摔了个粉碎。

酒保大惊小怪地说:“水不好喝就干脆摔杯子吗?喂,这是你的家,我不会帮你搞卫生的。”

我不答话,愣愣的,想了半天,很客气地对他说:“你出去一下好吗?”

“麻烦你出去一下,把门关紧一点儿。”

他很听话地走了出去,而且真的把门关紧了一点儿。

我一跃而起,扑到窗台下的书桌上,抽过文具架上的裁纸刀切向自己的手腕,对于自杀我很有经验,知道切哪里血才会以最快最猛烈的速度喷出来。

Bingo,我要来找你,要问问你,为什么你总是说爱我,却要独自去抑郁。

把抑郁分一半给我,不就可以忍受了吗?

哪怕我们两个都失去人生的乐趣,但可以牵着手一起忍受着,不也很好吗?

想到很快就可以面对面这样质问他——哪怕是在地狱里。

我心里居然很高兴。

但有人不愿意我那么高兴。

我的手被酒保抓住了。

紧紧地。

咦,你明明出去了啊。

我看着你出去的。

但这些蹊跷我无暇顾及,只顾怒目而视:“放开我。”

他好像觉得有点儿好笑:“放开你干吗?”

“放我去死啊!”

这句台词我说得很平静,但就是觉得喊出来太戏剧化了。

有些事情做是没问题的,宣布出来感觉就比较怪。

“反正,你也不能永远这么抓着我。”

“割不了腕,我不会跳楼吗?跳不了楼,我还不会撞墙吗?”

“这个世界上,没什么能强迫一个人幸福不是吗?”

酒保被我这番大无畏的豪迈宣言给镇住了。

他纳闷地说:“想死的人我见过不少,临死前还这么啰唆的,真不多。”

把我提溜起来,他把我按到椅子上坐着,很认真地跟我说:“跟我去个地方好吗?”

“去哪儿?去看雪山大海高山流水,想告诉我世界美好、人生可贵吗?”

“省省吧。”

“我都跟Bingo去过了。”

“他带我去过好多地方,我自己也去过好多地方。”

“到最后我终于明白了一个庸俗不堪的真理,如刀刃刺痛我的心肺,那就是:无论多么美的风景,都是为了让互相陪伴着的眼睛去欣赏的。”

“否则风景本身会有什么意义呢?”

酒保想了想:“好吧,我喜欢这种想法。”

他放开我,站直身体在我的面前,轻柔地说:“那你看着我吧。”

然后他就开始脱衣服。

先是墨镜。

露出他灰色的瞳仁。

柔和可亲。

好像在梦境里见过。

然后是长袍,落在地上。

理论上我应该马上尖叫一声,蒙上眼睛。

但我想我死都不怕,还怕一个瘦子的裸体吗?

只不过,长袍下什么都没有。

我从这头,透过酒保,直接看到了那头。

连对面墙壁上的一粒灰都看清楚了。

酒保的身体是由一层灰色的淡影组成的,这个影子,还在踢踢踏踏地跳舞呢。

我目不转睛地瞪着,瞪了半天,恍然大悟:“哎呀,我原来还是在做梦啊。”

这个发现叫我又欢喜又紧张。

如果现在是梦境,刚才自杀也是梦境,再之前见到明小姐应该也是梦境吧?

那么,Bingo也没有死吧?

就是了,他那么有智慧、有生活情趣的人,怎么可能抑郁呢?真可笑。

他只是不爱我了,离开我了,在世界某处正和其他更体贴、更美丽的女生耳鬓厮磨、风流快活吧。那简直是太好了。

曾经最恐惧的事,有时候也会成为一种安慰。

人的心情不是很奇妙吗?

我急急忙忙去摸那把裁纸刀。

酒保——或者说酒保的影子,很警惕地飘过来,拦着不让我过去。

我没好气地说他:“你在人家梦里面很不像酒保,比较像八婆啊!走开啦,我要把自己搞醒,这个梦太不好玩了。”

他的唇角浮起一丝微笑,真是若有若无的笑容啊。

很温柔地说:“你没有做梦啦。”

指指他自己:“我的名字,叫作光行。”

“我很喜欢跳舞,最近又有点儿爱调酒,不过我最擅长的,是在时间里面走来走去,看来看去,对我来说,没有什么从前以后这种概念。”

“我偶尔也把人和人做的各种事情,在时间里送来送去,不过你不要告诉别人啦,我很挑客人的。”

“永远,对我来说,就是当下。”

“反过来说也成立哦,嘿,是不是好有哲理呢?”

我有点儿听不懂。

“早知道真应该去多读点儿书。”

“或者,如果Bingo在这里就好了。”

“他理科出身的,一定可以指出你这番话里有多少有悖物理科学的谬论!”

光行很迷惘地说:“什么是物理?”

趁他发蒙这一秒,我一个箭步绕过他,抓起那把裁纸刀,手起刀落,割在手指上。

好痛。

只不过割了一个小小的口子,鲜血流出来旋即又凝结了。

但是新鲜热辣,真的很疼啊。

我想应该可以醒过来了吧,造反啊,哪里有做梦还痛成这样的?

举头一望,大事不好。

酒保——还是光行——还是光溜溜、灰蒙蒙地在我对面,若无其事,跳着他自创的踢踏舞。

迎上我恐惧的眼神,他笑笑:“想明白了吗?”

不需要知道我的答案,他径自伸手过来牵着我,往门口走去。

我兀自挣扎,不肯信。

再来一刀可能就醒了吧,不行的话多几刀也无所谓。

全身刻上伤痕都行,只要能够挣脱噩梦。

我要醒过来,从这个没有Bingo存在的世界,用尽全力地逃出去。

但无论我怎么挣扎,都挣不开光行的手。

他拉着我,打开门。

万千道强烈的光芒射进来,我身不由己地闭上眼睛。

这是什么?正午的太阳吧。

非常非常亮的,非常非常热的,正午的太阳。

汗流浃背,站在街道边心急如焚的我。

十米开外是Bingo的车。

我茫然地望着。

“妈的又做起梦来了?人家没时间啊,我还赶着去死呢。”

有人回答我:“不是。”

“酒保?呃?光行?你在哪里?”

他就在我的身边。

隐隐约约地,飘荡着,节奏豪迈狂野。“这是土风舞噢?你的爱好真广泛。”

他嘻嘻笑,很开心的样子,点点头:“我就喜欢对跳舞识货的人啊。”

然后指指那辆已经快要靠近我身边的车:“这是你四年前,遇到你男朋友的那一天。”

他眨眨眼:“不要上车哦。”

我下意识地反问一句:“不上车?”

“不要上车啦。”光行轻松愉快地跟我聊天,“你十几分钟之后就可以打到车,面试虽然迟到,不过还是得到了工作,再过几年,大概会和某一个同事结婚,周末的时候去酒吧跳跳舞很开心的。”

“就是普通的漂亮女孩子会有的那种人生,又平淡又安全的。”

这时候车子靠近了。

停下。

我蓦然慌乱起来,想抓住光行,他却飘来飘去很不实在,肯定没有漂亮女孩子想嫁给你吧,朋友?

我想问:“那……我还会认识Bingo吗?”

“那一段狠狠的、彻头彻尾燃烧到末日般的爱情,还存在吗?”

光行笑起来:“不要那么贪心啦,一切重新开始的话,不好的没有了,好的当然也没有了啊。”

如果宁愿不曾拥有是你的愿望,不上那辆车就马上实现了。

车窗摇下了。

Bingo对我探出头来,他要说出那句我永远不能忘记的台词了。

光行热情洋溢地鼓励着我:“让他滚!有多远滚多远!我挺你!”

“嘿,小姐,给我五十块,你爱去哪里都可以哦。”

我定定地看着他,英俊的轮廓,黑眉毛,软软的耳垂,嘴唇有点儿干,他老是说男子汉大丈夫涂润唇膏太娘了,而且会粘杯子,很讨厌。

喉咙忽然就哽住了。

所经历过最好的时光,是他带给我的啊。

尽管最悲伤的也是因为同一个人而降临。

快乐也好,悲伤也好,我那么痛快地爱过。置生死于度外,虽千万人吾往矣。

深深地爱过,就像烟火升起于半空,璀璨了长夜无穷的暗淡,将一个普通人漫长平凡的生命,打磨成值得永远珍藏并流传的珠宝,在老去时,死去时,心怀满足,青春不曾枉费。

久久不答话,Bingo也没有把车开走。

他微笑地看着我,像是知道我在经历什么样的挣扎。

像是在等我决定彼此的命运。

是再次融汇,还是永远错开?

眼泪一颗颗流下脸颊,砸在衣襟上,簌簌有声。

想起从前去跳舞,疲倦至极时他会说:“如果回到中世纪,我就是你的骑士嘛,皇后娘娘,不要玩了,让我们离开夜店的黑暗回家呼呼吧。”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Bingo,我能不能当你的女骑士,把你从黑暗中带出来?我会护在你的身前,打败围困你的魔鬼,亲爱的我们回家去,种茄子和玫瑰。

我伸出手,拉住车门。

光行停下舞步,咬着他缥缈的手指,有一点点忧伤。

终于说:“去吧。”

这就是你的选择。

一切在心坎中透亮之后做出的选择。

我吐出一口气,上车,对Bingo腼腆地一笑:“谢谢你。”

他眨眨眼,这时有什么东西出现在我的脑子里,很勤快地拿一块抹布,擦擦擦。

和他有过的一切记忆,悲欢离合,次第都被擦掉了。

像潮水漫过沙滩上的贝壳。

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

唯一留下我此刻怦然心动。

拉安全带的时候,车窗边吹过微风,树荫摇曳着漏下阳光,斑驳中一条影子跳跳舞舞地晃过去。

有一个声音在我耳边轻轻地说:“努力哦。”

我用力点头,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自言自语地说:“嗯,不会再后悔了。”

绝不会再后悔了。

我们都曾误交匪类

文/蔡布布

一、解救失恋青年

我不是一个浮夸的人,只是被爱情袭击时就会患上热昏症,智商变得接近于零。

我想他是一个设计师,品位一定很独到,会欣赏我鬼斧神工的造型,结果他两股战战,像被踩了氧气管子:“其实我是一个传统的人,我的女神是邓丽君!”

说完他甩脚逃生,帽子都甩飞,丢盔弃甲了一路。我捡起帽子,像花痴捡起水晶鞋。

两个月前,我新开的小书店要装修,辗转请到他。设计界的翘楚刚下飞机就带着旅途的风沙和迷雾向我扑来,那种自由流放的气质瞬间击中了我。从读书时起我质朴的心灵就对艺术家高山仰止了。

可惜艺术家大多命运多舛。凡·高爱上一个姑娘,问她想要什么礼物,姑娘开玩笑说左耳,凡·高立刻手起刀落。两个月的相处中,诸如此类的故事听他讲了许多,原来戕害自我一直是艺术家的通行病症,真是让人耳不忍闻。

有次我们喝酒,他突然迎风泪崩,他的女友为了过上纸醉金迷的生活跟别人跑路了。这么好的人竟然也会失恋?同情和爱恋蒙蔽了我的心智,担心他也不幸自戕,我决定解救失恋男青年。

冒失上阵的结果当然是自取其辱。为了取悦他,我脑残一样颠覆自己,穿成日本街拍,能武装的全部披挂上阵,甚至想去文个大花臂。

然后灌了瓶二锅头去表白,结果他被吓得半死,说工作已经太费神,现在只热爱简洁的物种,还说他心中的女神是邓丽君。我无法理解他这么复古的情怀,狗急跳墙地拥抱了一下他,结果他当天就飞离了这个城市。

我心碎,这就是女为悦己者容所发生的惨案吧?没有了解对方的诉求、走错舞台、徒劳地展示,还留给对方动物凶猛的印象。

陈爱莎不同情我,她引用亦舒的话:艺术家十个有十个半是假的,虚伪,别人脾气怪是难相处,他们说这是够性格,没靠谱的地方。

她拍下我的造型,传信息给她哥老陈,老陈就跑来围观我,啧啧称奇,说印成照片贴门上能避邪了。

我发呆,男性到底是什么生物?我承认自己不够美丽,以前觉得我伟大的情操会拯救我,后来发现不行,男性都是视觉动物,便又向视觉系发展,仍然失败,我以为他们是这样的,最后却总是那样的。

湿冷的黄昏,装修完毕的小书店里甲醛游荡,我很沮丧,简直需要读一本《灾后心理危机干预手册》。

二、我不是女流氓

老陈在第二天给我送来了温暖——他扛来了一袋木炭,说可以祛甲醛。我问他怎么不上班,他说,上周攀岩扭伤了手,休假三天。我挺内疚,竟然毫不知情。

他说:“咳,没事,反正你一追逐爱情就心无旁骛了,但你总热爱傻缺文青,这真的是病,不治将恐深。”

我欲辩忘言,早年的老陈并不这么铿锵,是一个脏字都不说的好青年。

《史记》说孔子有弟子三千,有一个叫子路的。子路与孔老师初识时曾大打出手,后被孔子感化,成为弟子兼保镖。孔子说:自有子路在身边,再也没人敢说我坏话,一说,子路就揍丫。

这简直就是我和老陈的古装版。

十五岁认识陈爱莎时,她的双胞胎哥哥老陈就像警卫员一样跟在我们后面。老陈沉默寡言,遗传了他爷爷的老红军情怀,有着高度的精神洁癖,嫉恶如仇。在他面前我脏话都不敢说,总担心他批斗我恶趣味,我为此很恼火,于是就惦记着找个碴儿泄愤。

一天他拿起我手边的书,翻了几页,色变道:“怎么看黄书啊你?”

一瞧,他愤怒的手指落在一段上:十七八岁的男孩,斜背一个军挎,里面一把菜刀,腰间挺挺的,中横一管阳物。一样的利器,捅进男人和女人的身体,是不一样的血红。

我鄙视地吼:“能不断章取义吗,懂什么叫京范儿的语言艺术吗?浑蛋!”

导火线被点燃,打架嘛就要先往自己脸上贴金,向敌人脸上泼大便。我们两败俱伤。

我对陈爱莎抱怨说:“你哥气量太小了,成不了真英雄,曾国藩人称千年第一完人,去过青楼后还写日记以飨后人呢!一本黄书就把你哥闪瞎了,亏他的偶像还是阿基米德,阿基米德还裸奔过呢!他这承受力怎么当科学青年?真怀疑他理科怎么拿到的满分。”

相互仇恨好久,直到老陈在楼梯角哼哼唧唧地拉住我,说读完了那本书,有发现神迹的惊喜。他检讨说是一个误会,说偏科偏执、思想贫乏是最大的邪恶。

他开始恶补文科,频繁借阅我的书。人一旦开窍,便是日进千里。在怪力乱神的文字光耀下,他渐成一名战士,才辩无双出将入相,还出招帮我剿灭了许多仇家,比如五十肩。

其实五十肩不值一提。他是我大学时的男友,一个摇滚鼓手,因为排练搞出了肩周炎,去医院时和小护士瞎搞在了一起。那是我的初恋,很是受挫。

陈爱莎说:“情欲是可以杀死人的,比如制服诱惑什么的。你穿得太严密,落败不意外。”

我说:“我以为文艺的男生都喜欢形而上的东西,现在参悟就该另辟蹊径,向视觉系发展,袒胸露乳,见他扑倒就好。”陈爱莎说:“贱人自有天收,等着看。”

后来小护士跟更有钱的人跑了,他飙泪跑来说只有我是不嫌贫爱富的姑娘,要重续前缘。他去我实习的公司蹲点,前台小姐都被他收买,找我说尽他的好话,那些赞美赋予了他比顺治帝、柳下惠还闪亮的光圈。

就在我姿态渐软时,他东窗事发了——有个姑娘跑来公司捉狐狸精,说和五十肩交往半年竟然被劈腿,她要手刃小三。我瑟缩在办公室,我竟然“被小三”了,他早有正牌女友。最终,被手刃的竟是前台小姐,原来五十肩在蹲点时顺便也将她拿下。

我在同坨屎上滑倒两次,老陈终于看不下去。他当时在学空手道,虽然只有二段,但对付流氓已足够,总之被掀飞在公司门口的五十肩从此消停了。

我约老陈吃饭,他问我是否从失败的初恋中学到什么。

我支吾一阵,表现出了一点儿恨意难平。他说:“作为一个务实的女性,仇恨前男友不如吸取教训更靠谱。既往不恋,当下不杂,你看了那么多书却不能学以致用,傻缺,回家再看遍《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书中自有脑力智宝。”

初相识时我因这本书鄙视他,孰料十年河东十年河西,现在换他鄙视我了,还咬牙切齿,像在吃一个姑娘。

第二日,一票女同事跑来,说见到我和一个神清气爽的青年在餐厅相谈甚欢,得知只是我的“闺密”,都表现出了一些兴奋。

我说:“你们都不要觊觎他,作为一个研究所上班的科学怪人,他的偶像是阿基米德,才智像阿里巴巴,作息时间像在阿拉斯加。如果你们不是阿拉蕾他是不会看你们一眼的。”

三、削足适履

我给陈爱莎发信息,让她下班来书店拿点儿东西——我外公中医院的秘制药膏,带给扭伤了手的老陈。

陈爱莎说她已经在台湾,她解释说是公司的安排,太仓促没有跟我说,会带礼物回来赔罪。这不具备说服力,我猜想她是去找蔡先生。

大学毕业后爱莎跳了五次槽,和老陈一样,她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她对前几家公司全都绝望,说风气太坏,领导锱铢必较,职员睚眦必报,一进公司就心累。直到遇见新上司蔡先生。

蔡先生和一般商人不同,他从不挥斥方遒喷得大家头昏脑涨,他只做适时的发言,卡地亚袖扣闪着冷静的光。爱莎很快昏了头。蔡总宁静致远、睿智内敛,他只在意武功不在意江湖,他就是她的阿喀琉斯之踵。生产淡季蔡总回台湾,人间自是有情痴,我猜爱莎是追了过去。

一周后他二人果然携手归来。爱莎翻看手机,说:“看他写诗给我,说我比阿佳妮还美,比伊豆半岛的樱花隧道还撼动人心。”

老陈一哆嗦,从盘子上抬起头,说:“怎么我身边的女性都这么容易被蛊惑?这蔡总不过是一个画了皮的伪文艺中年,不好好经商非要把自己搞得气象万千骗姑娘。话说在其位要谋其政,不务正业是要亡国的,请看宋徽宗和李后主的血泪史。”

爱莎瞪他:“你整天捣鼓化学器皿,都成阴谋论者了,接受一个事业比你有成、才华比你横溢的人就那么难吗?”她又转向我,“你刚在设计师的阴沟里翻船,我也不要听你说啦。”她说了句“你们慢慢吃”就翻着白眼离开了。

老陈拿一杯水给我,说:“我现在很担心我的老同学豪猪,他喜欢爱莎很久了,正在辛苦地存一套房子的首付,我要怎样同他解释说爱莎爱上了一个车房俱备的台湾同胞?”

我倒是和他的想法不同,我说我了解的爱莎一直是一个很容易被好品质打动的人,她喜欢那个人一定是看重他的情怀而非贪慕权贵。豪猪虽然可怜,但这么久都无法打动爱莎,也许并非只是没有一套房子的问题,我觉得豪猪应该撤了,鲁迅先生都说了不赞成无谓的流血牺牲。

老陈有点儿意外,说:“啊!你怎么对别人的事这么清醒,自己却不停地在犯二呢?你先淡定,后面那桌有一个贼眉鼠眼的男人一直在张望你,你们认识吗?”

我回头看见罗医生,悚然心惊。

我一周前看牙医时,罗医生在冷光灯下幽幽地说:“你的牙齿真是美丽。”然后抄起钻头出神地望着我。我想起一条“美国变态牙医向患者嘴里注射精液”的新闻,夺门而逃。

他从病历卡上找到我的信息,来到小书店,表示只是欣赏我,就像钟楼怪人仰慕艾丝美拉达一样。他说:“你有我见过的最美的牙齿,我医者不能自医,就让我默默地观望你吧。”

他眼神顽强,不像神经病。我无可奈何。

围观我几天后,他忽然出了幺蛾子。他说:“据我观察你总在电脑前看鸡肋日剧,午餐只叫速食外卖,下午除了发呆就是打瞌睡,这是不是太堕落了呢?”

我怔住。他继续谴责说:“你不喜欢欧洲电影吗?不尝试煮健康食品吗?为什么辞职开书店呢?脱离社会生活人会变懒惰,韶光易逝,你不觉得羞耻吗?”

我震惊,人各有志,凭什么我按自己的意愿生活就是羞耻。而他逻辑混乱,偷窥狂加癔症,他凭什么这么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啊?

轰他出门,几天没见,谁知会在这里狭路相逢。

他从后面桌幽幽地踱过来,说:“据观察对面这位不是你男友,那请听我几句肺腑之言。”

他说:“以前算我错,我喜欢你才想把你改造成理想中的样子,我想过了,挑剔不是一个称职恋人该有的属性,付出才是。我要为你改变,我知道你喜欢作家冯唐,他学医,后弃医从文,我现在正向他看齐,也开始写小说,你去买这期《知音》,会看到我的处女作。”

后来老陈说他很想劝导牙医,弃医从文需要天赋,不是谁都能成为鲁迅、余华、渡边淳一的,请他发乎情止乎理智。但这样讲太伤人,他开不了口只能投给牙医同情的目光,尔后对我说:“脑残志坚的医生,你更适合走热爱妇女路线,《知音》很适合你,祝你用‘知音体’杀出一条狗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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