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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猎魔人-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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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续

第二百四十九章 驱散碟仙

“敢!”交易使者回答了一句,紧接着的那一句,好悬没把邓自名气死,“这个问题的交易条件就是你明天要起针眼。”不愧是交易使者,一点漏洞都不留,只要你问我问题而我又回答你了,你就要付出代价,管他代价是什么,反正赔本的买卖咱不干,偶喜欢交易使者的脾气,很对我胃口啊,颇有《亮剑》里李云龙的性格特点。

“不要逞口舌之快,若是要破我天地无极阵法,就速速进阵。”邓自名此刻的小心脏,那是噗通噗通的乱跳,生怕自己心里的这点小九九被对方察觉出来。

交易使者也不答话,身子一歪,化作一阵狂风直接往阵内杀去。

眼见交易使者就要进入阵内,邓自名用最快的速度将腰间的物件儿掏了出来,朝着交易使者进来的位置抛了过去。

就见交易使者“噗”的一下,绝大部分的身体就钻到那个物件儿之中,余下的部分则被抻成一条细线,尾端依旧停留在碟子上面。

邓自名一看事情成啦,赶忙掐动手诀,驱动六丁六甲缩地成寸,一瞬间就来到碟子所在的位置。随后丢出四张保命护身符在超超等人身上,最后从背后拽出一把闪着银光的拂尘,用拂尘的尾端狠狠的敲在碟子上面。

就听见“轰隆”一声巨响,仿佛平地炸了一道响雷一般,震得周围的积雪飞得到处都是。当邓翠翠睁开双眼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爹以及四位师兄,全部东倒西歪的躺在雪地之中,而原本放置乩板和碟子的地方,则被炸出了一个巨大的深坑。

邓自名挣扎着爬了起来,看了眼身体前方的大坑,又看了看已经破碎的宝物,不免有些心疼。

就在邓自名心疼的时候,坑内隐隐约约传来交易使者不甘心的声音“我还会回来的!”

“呸!”邓自名朝坑内吐了口吐沫,随后活动活动筋骨,赶忙来到女儿的身边,发现自己的女儿没事儿以后,这才挨个查看了地上的四个徒弟,发觉只是元气损耗过巨,并无大碍,静养一些时日即可恢复后,邓自名那紧绷的神经终于松懈下来,这一放松不要紧,就感觉到天晕地转,邓翠翠赶忙一把扶住她爹。空旷的后山中,只留下这对苦命的父女,相互搀扶着赶回正殿。

就在这对父女的归途中,遇到很多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却听到响动,打算过来一探究竟的茅山小道士,于是,邓自名安排这些人将后山中,目前还是昏迷不醒的超超等人抬回观内,好生休息,一切事情稍后再议。

看到这里,很多读者会心生疑惑,到底邓自名做了什么,才驱散的交易使者。其实很简单,又或者说交易使者太大意了。

在库房的时候,邓自名找到了茅山某代掌教遗留下来的宝贝,由于这宝贝太特殊,世间仅保存一件,而且用过以后,这宝贝也就失效了,因此犹豫该不该将这宝贝带出来使用。

恰好此时邓翠翠出现,让邓自名感到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女儿,因此才将此宝贝随身携带出来。

要说此物真算得上是件宝物了,本文中管这东西叫乾坤混元镜,实际上就是女娲娘娘补天的时候,所用巨龟身上的某一小块龟壳,邋遢道人说到出处的时候,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尼玛,真有女娲啊,也真有那么大的王八,这让我等深受无神论教育多年的人们情何以堪,邋遢道人估计是看出来我的疑惑了,只是笑着告诉我,我们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不必过于纠结。他不说还好,这一说完,我的好奇心跟春天里发芽的小草一样,一个劲儿的往上冒啊,按都按不住,,可问题是人家不说,咱也不知道啊,于是只好耐下性子继续往下听。

再来说说乾坤混元镜的用途,也就是我们现在俗称的使用说明书。这个物件使用的时候,镜面朝外跑出去,一切魑魅魍魉都会被吸入其中,而且最霸道的则是进入乾坤混元镜内的魔物,完全不知道自己进去,因为镜子里面有跟外面一模一样的世界,因此这个魔物就会迷失在镜中的世界里,这个时候,使用者只要打碎镜子,魔物就会魂飞魄散,完全的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掉,你说说,这乾坤混元镜有多霸道。

但这次的情况却有所不同,交易使者只有一多半的身体进入到镜子里面,因此打碎镜子未必能够消灭掉对方,这也怪不得邓自名,因为当时那种情况,邓自名总不会拿出乾坤混元镜对交易使者说:“快到碗里来!”对吧^_^只能是诱骗对方前来破阵,然后在交易使者前进的途中,将其引入到境内,随即打破作为媒介的碟子,让乾坤混元镜将对方余下的部分全部吸入到镜子内。

因为是强行打破的媒介,所以就造成了两个世界的通道发生爆炸,这才出现了文中刚刚写到的情况。

当然,这都是邋遢道人的讲述,很客观的交代了当时发生的事情;当换做邓翠翠讲述的时候,那就是邓自名如何神武英明,如何救的手下诸位弟子脱离险境,又是如何将交易使者打得魂飞魄散,自己又是全身而退之类的,这个可以理解,毕竟邓翠翠讲这个故事的目的,就是为了突出她爹有本事,跟毛祖旺与马归元相比,一点也不逊色。

“师伯真厉害啊。”除魔装出一副非常崇拜的样子对邓翠翠说道。

马维本依旧是点了点头,唉!活该丫**丝一辈子,关键的时刻,不懂得讨好妹子,白跟他爹在青楼转那么久了,一点实战技巧都没有掌握啊。

邓翠翠非常开心的看着毛除魔,却完全无视马维本。

就在几个孩子聊天的时候,邓自名领着两位师弟也溜达到了后山。

“几个孩子都在呢。”

“是啊,看样子聊得挺开心的。”

“咱们这群老家伙就换个地方散步吧。”

说完,这几个开明的父亲便向其他方向走去。

待续

第二是五十章 早恋这事

上文说到那邓自名、毛祖旺和马归元三位父亲都非常的开明,其实做个开明的父母亲并不难,只要你有足够的智慧即可。仅以此章,送给群内那些有孩子的读者,希望能够让您从中领悟一这方面的技巧。

记得我念高中那会儿,班里有同学早恋,我那个时代早恋可是个大事儿,虽然每个班级都有,可还是老师和家长不允许的,往往早恋的学生都是偷偷摸摸的做地下工作。

哪像现在的孩子啊,小学甚至幼稚园就开始有喜欢的人了,套用现在孩子的话来说,早恋是一种能力的展示,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只有高帅富才配有男女朋友,没有早恋的都是**丝。简单的来说,就是天上掉下五个字:这都不是事儿。

因此,在我那个时代,有些家长为了避免孩子因为早恋而耽误学业,可以说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我记得最清楚的一件事儿就是轮子跟小梅搞对象,这俩人都是大闷葫芦,平日里两人也都是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主儿,没想到这俩人自从同桌以后,每天都有说不完的话,这尼玛绝对是负负得正,简直太狗血了。

世界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更何况大宙还住在轮子家附近,一来二去不知怎么的就让轮子的父母知道这个事情了,你说大宙这人坏不坏吧,整个一吃力不讨好…………白开心。可人家父母的做法真的很高明,不愧是当党委书记的,绝对是斗争里出来的人才啊。

这些都是轮子大学毕业后,我们出去喝酒的时候讲述给我听的,当发现轮子和小梅的恋情后,轮子他妈就找轮子谈话,读者要是以为说那些教育性质的语言,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

“轮子,最近怎么不见小梅来我们家复习功课呢?”轮子他妈明知故问道,“不知道,可能没空吧。”轮子小心翼翼的回答。

“不会是嫌我们家招待不周吧,这样可不好,毕竟你们俩是同学,这要让人家挑理,就说明我们当父母的做得不够好,你这样,从这周开始,周末就约人家过来一起复习功课,问问人家爱吃什么,妈让你爸给人家做。”轮子他妈很认真的说道。

“那我问问她吧。”轮子听得是一头雾水,也不知道他妈是否发现他和小梅早恋的事情。

“什么叫问问啊,必须领回家,这叫诚意,懂吗?”轮子他妈斩钉截铁的说道,看那架势绝对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好吧。”轮子本就不愿意在这个事情上过分纠缠,正好借坡下驴,转移话题。

就这样,以后每个周末以及节假日,轮子都领着小梅去家里温习功课,有的时候,还有其他的同学一起过去,主要是轮子家管饭,他爹做菜绝对一流,因为我亲口尝过,嘿嘿!结果就是轮子和小梅那刚开始懵懂的青春小嫩芽,在轮子父母的监督下,被无情的扼杀在摇篮之中。

你想啊,与其放任孩子在外面做些不安全的事情,不如将孩子放到自己的眼皮子底下,一举一动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本来可能发生的事情,在家里,而且是家长的监督下,基本上都没戏了。

说道这里,轮子将手中的扎啤一饮而尽,给我的感觉就是“多么痛的领悟!”

直到去年轮子才结婚,虽然婚礼办得很气派,可我知道,这次失败的初恋,绝对是轮子一生难以抚平的伤痛,我的总结就是:初恋绝对不是件小事儿。

还有更搞笑的事情,我念大学那会儿,老大处了一个女朋友,那骄傲的,跟特么中了五百万似的,到处炫耀过后,就到了放假时期了。

因为那会儿跟我老爷子闹掰了,所以没地方去,只好跟着这几个室友混。一开始是在老三家里,不过他家呆得很不舒服,规矩太多,无奈之下,就投奔老大去了。

本打算给老大一个惊喜,去之前也没给丫打电话,买了张北上的车票就杀了过去。到站后,打了个车就赶往老大的住处,结果到了楼下,就发现老大的父亲蹲在花坛上抽烟呢。

我挺奇怪的,以为老大他爹把钥匙弄丢了呢,就过去跟叔叔打招呼,结果人家一看到我出现,赶忙掐灭烟头,冲我小跑过来。

“贾树来了啊?”

“是啊,叔叔怎么在楼下抽烟呢?是不是钥匙丢了?”

“咳,不是,本打算上街的,这不风大吗,就寻思抽完在去。”

“哦。田健在家吗?”北方的冬天,蹲外面抽烟,尼玛真当我是三岁小孩啊,不带这么玩的。不过我也不好揭穿对方的谎言啊,毕竟是老大他爹啊,算了,还是找到老大问问具体情况再议吧。

“那什么,田健现在没在家,咱爷俩也好久没见面了,走,陪叔叔喝酒去。”说完,也不管我是否愿意,抢过我的行囊,拉着我就往街边的小酒馆走去。

到了酒馆以后,叔叔还给老大的妈妈打了个电话,那意思就是让她下班以后,先到酒馆,说我过来了,那边说什么我没听到,反正看叔叔那意思,一定要阿姨先来我们这边再回家。

就这样,我陪着老大的爹在酒馆一呆就呆到天黑啊,一直到阿姨过来,掐着叔叔出去,俩人在外嘟嘟囔囔了半天,最后居然眉开眼笑的一起进来,给我搞得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也不知道老大父母的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一直到晚上八以后,这老两口才拉着我一同回家,一进门我特么就明白了,真尼玛是开明的父母啊。客厅内除了老大以外,还多了个他女朋友,这尼玛叔叔绝对是给人家提供**的场地呢。

我特么来的也太不是时候了,给我纠结的,好悬没抽自己俩嘴巴,人家父母都知道不当电灯泡,你说我居然插了进来,这不是不知道好赖嘛。

那顿晚饭吃的这个郁闷啊,仿佛空气都凝结了,当天晚上老大陪我睡客厅,他女朋友睡他房间,他父母一个房间。妈了个叉,一个个的真能装正经啊,早在学校我就知道这俩人把能办的事情都办了,次奥,真当我是白痴啊。

于是第二天找了个借口,我又杀回帝都,这次我宁可住寝室,也不去其他室友家了,鬼才知道会遇到什么尴尬事儿。

不过与我接触的这些高智商的父母相比较,在明朝那个时代,就能如此开明的家长,真的不多,可以说邓自名等三人做的都很好,只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有些太过于悲惨了。

待续

第二百五十一章 除魔入围

接下来的日子里,邓翠翠等三个年轻的孩子,就在不停的溜达,聊天中度过

一晃十天就这样过去了,第十日的晚上,邓自名将女儿叫到自己的房中,开始询问女儿的意见。

“除魔和维本你也接触多日了,你对他们二人的印象如何?”邓自名关切的问道,“爹。。。”邓翠翠不好意思的喊了一句,“没关系的,早晚你都是要嫁人的,趁着这个机会,找一个你中意的人选,也能了却爹爹的一桩心事,两全其美的事情,女儿不必害羞。”

“维本为人忠厚,踏实,而且现在马家的声望也是如日中天,虽说还不能与我们茅山相提并论,但只要有维本这样的后人接手,早早晚晚也能够开宗立派。”邓翠翠观察的很仔细,不单单只是看马毛二人,更是想到了更为长远的将来。

“女儿的意思是选维本当你的丈夫吗?”邓自名大喜过望,因为就他个人而言,更希望女儿选维本,毕竟除魔少了一只手,将来很难继承茅山掌教之位的,但选维本就不同了,既是自己师弟的孩子,将来又可以继承自己的衣钵,可谓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我还是比较中意除魔哥哥。”邓翠翠小声的说道,“什么?”邓自名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敢情你说了那么多马维本的好处,都是逗你爹玩呢?

其实,自打邋遢道人叙述到邓翠翠提及马维本那些好处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丫头一定会选除魔。

这没什么难度,因为这就是社会的一种基础常识。就拿我去鞍山观赏鱼交易中心卖观赏鱼来说,一些批发商如果开始夸奖我家的鱼如何如何好,拿回去不死,还能赚到钱之类的话,那我马上就会知道,至少这个星期,说这些话的批发商,是绝对不会拿我家鱼的。

为什么呢?因为这些批发商都是老油条,非常非常的聪明,既然我不从你那拿货,不如就口头夸奖你几句,至少能让你心里舒坦,哪怕不拿你家的货,也能卖你个好儿,反正说话又不花钱,又不是我去给人家当司仪,二十分钟收费一千元,等将来拿你家货的时候,你念着我的好儿,卖给我的货还不得给我算便宜儿啊。

本文里邓翠翠就是采用了这个方式,表面看来是在夸奖马维本以及马家,又是稳重,又是将来可以开宗立派。可实际上就是为了让对方开心,却又不选择人家作为夫婿,至少在我看来,邓翠翠很聪明,很有智慧,既不得罪马家,又能找一个心仪的男士作为老公。高!实在是高!要知道,那可是明朝,不是现在。

“那你是选除魔咯?”这次邓自名都不敢给出定论了,采用疑问的口气询问自己的女儿,生怕自己的女儿一个不小心再看上青龙了,那可就真要了他的老命咯。

邓翠翠没有说话,不过脸却红了起来,扭扭捏捏的了头,算是回答了邓自名的问题。

邓自名心里悬着的石头总算是落了地,只要没选青龙就好啊,于是马上露出笑容,“也好,只要女儿开心,选谁都一样,爹很开心。”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其实邓翠翠选除魔作为丈夫,在我看来有以下几原因:第一,女人的母性心态。除魔少了一只手,很多时候都非常的不方便,而且跟邓翠翠在一起混熟了以后,每次邓翠翠给丫夹菜什么的,他都不拒绝,倒不是除魔认为自己是个残疾人不方便,而是感觉师兄妹之间夹个菜什么的很正常,可邓翠翠却不是这样想的,认为除魔需要自己,这完全是一种女人的母性心理在作祟;

第二,就是除魔能说会道,马维本跟他爹一样,有些木讷。不是说女人都喜欢能说会道的男人,但至少在谈恋爱的时候,男人要能说一些,毕竟你自己的性格特,很大程度上要通过你自己的语言来表述出来,而不是靠别人来说,在这一上,除魔可谓是占尽了上风,反观马维本,只要对方说出了自己想说的,就用头表示,这种人活该单身一辈子;

第三,这是我个人的看法,可能有些牵强,不过我还是写出来,至于读者怎么看,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我认为跟饮食有关,为什么这么说呢,毕竟茅山在江苏省,属于南方,广东也属于南方,在吃的方面至少没有太大的差别。而马家久居北方,吃饭的口味偏重,这在马归元父子做客茅山,大家一起吃饭的时候,体现的特别明显,而且我也是北方人,深知北方菜系跟南方菜系的差别巨大。一旦邓翠翠嫁到了北方,那么在饮食习惯上,她绝对适应不了,但要是嫁到广东,至少在饮食方面,她还是能接受得了的。因此,这也成为了邓翠翠择偶的一个标准。

总感觉这样写不够详细,下一章吧,我单独拿出一个篇章,来写饮食爱情,没有凑字数的目的,如果想要凑字数,我完全可以追加一些场景描写,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希望读者能够通过我的文章,从中学到一些有用的东西。而写饮食爱情这章,完全是出于对读者负责的态度,好了,不啰嗦了,故事继续。

“爹,女儿要是嫁人后,就不能每天都陪着爹爹了,以后,要是爹爹有个头疼脑热的,女儿可怎么能放心得下啊。”说到此处,邓翠翠的眼圈开始发红,估计再往下说一句,眼泪就能掉下来。

我特么太佩服邓翠翠了,她把人的心理琢磨得太透彻、太通透了,而且每次总能恰到好处的说到你内心最脆弱的地方,如一丝清风,在燥热的日子里,吹进你的房间,那感觉,真的很棒。(这话太小资小清新了)跟邓翠翠最相似的人,我个人认为是《本能》里的凯瑟琳,就是由莎朗斯通主演的那个女人,风情万种的在警察局,通过交替超短裙下的两只美腿,而让男性为之疯狂的女人。

我只能说除魔找到这样一个女人,真的是他一生最幸运的事情。换做你是除魔,你会这样认为吗?

待续

第二百五十二章 饮食婚姻

接下来就是允诺给读者的关于饮食爱情的篇章。

很多读者都知道我除了做符咒祝由师以外,还经营一家婚庆公司,因此基本上每周我都会接触一到两对新人,见证他们神圣而又lang漫的婚礼。

见得多了,再加上我本人比较随和,因此就与不少新人成为了朋友,结果就发现了在爱情的世界里,一个又一个不同的问题,其中的一条,也是反映比较多的一条,就是饮食习惯的问题。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文明的古国,饮食文化更是博大精深,单从菜系上面来说,就分为粤菜、鲁菜、川菜以及湘菜,当然这些是我看朋友玩qq餐厅知道的,就我个人来说,好吃就行。(说我是吃货的都去死)而人的一生之中,关系最为密切的也就是衣食住行,这章就拿这四个字里的“食”来说婚姻。

案例一:我有一个妹妹,不是亲的,是叔叔的小姨子家的孩子,本文姑且管她叫小月吧。前年嫁到了外省,应该是四川那边吧,具体是哪个城市我记不得了,我就记得婚礼是我办的。

婚姻总体还算幸福,毕竟一个四川的娃子娶了一个东北的妹子,在当地来说,还是比较光荣滴。此处无任何地域攻击的意思,仅仅是就事论事。

一开始这小两口在我们这边开了个美发店,日子也还凑合,后期这男孩的母亲因为身体的问题,需要他们回去,因为我这妹夫的妈妈在四川那边有几家火锅店,而且家里就这一个孩子,所以我这妹子跟妹夫就回去了。

不到三个月,我这妹妹就跑回来了,理由就一个,吃不惯!

初期我也以为我这妹妹任性,有什么吃不惯的啊,在北方也没少吃火锅和麻辣烫,怎么一去四川反倒吃不惯了呢?

后来我和他小哥,也就是我的弟弟(我叔叔家的孩子)将小月约了出来,一谈才知道,这事儿还真不怪小月。

原来小月跟妹夫回去就开始接手那几家火锅店,那是起早贪黑的工作,毕竟四川某些大都市的夜生活非常丰富,有时忙到凌晨三四点钟都很正常。小两口也就睡五六个小时以后,就得继续开门营业,。

用小月的话来说,苦点累点我都认了,趁年轻多赚点钱,省得老了没钱花。我很赞同小月的观点,而且也很支持她,毕竟现在像她这么大年纪的小姑娘,能吃苦赚钱的不多,但疑问马上就钻了出来,既然不是因为工作压力大,那又因为什么回来的啊?总不会是妹夫在外面乱搞男女关系吧?

小月的一句话好悬没让我呛死。“我真的吃不惯!”

原来小月刚开始到那,也能凑合着跟大家一起吃饭,可四川那个地方,特别炎热潮湿,可以说顿顿都要吃辣的。

你看小月偶尔吃一次川菜或者麻辣烫还行,你要让她天天吃辣的,她就受不了了。而且俩人还忙,根本腾不出手来自己做饭,这可苦了我这妹子咯,三个月的时间整整掉了二十斤的分量,这还不说,由于潮气太重,我那妹子浑身起那种疙瘩,套用当地人的说法,必须吃辣的,才能将体内的潮气排出去,可问题我那妹子是一看到辣的就反胃,唉!可怜的娃啊。

初期,妹夫也心疼,时不时的带小月出去,找个东北菜馆解解馋,可毕竟是偶尔,谁也不能天天出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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