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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火女郎-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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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心烫伤手!”看见丁绯伸手便要去弄那些汤汤水水,沈野及时攫住了她的手。
  “你的脚……”丁绯哀叫。
  “不碍事,再重的伤我还不是挺过来了。”他温言软语,声音中透着一股清朗的温柔。
  没错,他的确熬过了所有的不可能。
  其实,他没躲过韩追那颗子弹,虽然子弹偏离了轨道,可也打中他的大腿,再加上殴斗时留下的内伤,他在病床上整整躺了一个月,直到今天才出院。
  “阿野……”丁绯无限温柔地轻触沈野的脸,心底的歉疚和不舍溢满她眼梢眉睫。
  因为柔情似水,她那原已经冠盖群芳的俏脸更盈盈焕发着一层欲醉人的光晕北平常更要柔媚三分。
  沈野看得浅醉,竟无法将眼光由她那张俏脸上移开。
  丁绯在他的注视下,双颊已是一片嫣红,更加美得不可方物。
  沈野拉她过来,好轻好轻,生怕一个不小心便弄坏了她似的。直到丁绯吐气如兰的气息暖拂过他的颈侧,他浑身一颤,才把她拥进了怀中。
  他用唇滑过她光滑的面颊,落在她柔软的唇上。
  丁绯吟哦一声,融化在他深情辗转的温柔里——
  “沈野,我们来看你喽!”
  几乎像一师旅那么多的脚步声和吼叫声硬生生地分开这对鸳鸯。
  十几张脸全是惋惜的颜色,他们打断了精彩好戏。
  “我们来得好像不是时候。”
  “错!我们来得正是时候。”大伙七嘴八舌同时炮轰那个说错话的人。
  “你们又来了?”沈野睇了眼差点将整张脸埋进他胸膛的丁绯,心中不由一暖,更揽紧了她。
  他这一辈子头一次看见害羞的丁绯,他很坏心地下定决心往后他要常常让她害羞。
  “你今天出院,我们兄弟一场怎么可以不来!”带头的人眼尖,看见沈野脸上难得出现的严肃和深情,得寸进尺更进一步捻虎须。
  沈野可不领情,他这些同胞打的是什么主意他还有不清楚的。
  说来探望他,不过是他们“借花献佛”的诡计,“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们垂涎的是丁绯。
  自从丁绯“不小心”在警局闯下名号后,全警察局的男同事几乎个个都为她意乱情迷,无法自己。
  住院时,送给丁绯的鲜花和礼物差点淹没医院的病房。
  沈野倍遭冷落,恨得牙痒不已,巴不得用无数杀人的眼光“扫”走这些“绿头大苍蝇”,他们实在太碍眼了。
  像这会儿,他沉思不到一秒钟的时候,一群人已全绕到丁绯身边,你一言我一语的,以逗乐丁大美人为己任。
  “好了,”他站起来,做个总结。“你们看也看过,话也说过,我这病人需要休养,受不了吵闹,你们这些家伙以后可以不必再来了!”
  摆明是下逐客令了。
  丁绯一脸错愕地看着他,这是她听过最荒谬的论调。
  “阿野。”
  明明摆在脸上的是吃醋和嫉妒,一听见丁绯唤他,脸上的表情又悉数垮台。“什么事?”
  所有的人不自觉地微笑,他们有志一同地莞尔,看来“妻管严”俱乐部在不久的将来又要多出一名会员来了。
  “他们难得来,留他们下来吃饭吧!”她也喜欢这群风趣幽默的朋友。
  “不行!”韩追的事才了,殷鉴不远,他可不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咦?”丁绯摸不清他脑子里转的是什么念头,一双美眸习惯性地眨了眨,以示不解。
  “我说不行就不行。”
  “没道理!”她蹙眉。他何时变得这么蛮横不讲理又容易激动?
  沈野挑眉道:“他们全在执勤中,不能随便接受招待。”
  “是吗?”她可不知道身为人民保姆还有这种不成文的规定。
  更奇怪的是——他们怎么全是副要笑不笑的样子?
  “你们是不是该走了?”沈野用眼睛威胁他们。
  “喔,对!对!对!”
  他们如大梦初醒,所有人异口同声。
  他们憋不住了,得赶紧找个地方笑个痛快。
  “他们都是好人。”看着又变成空荡的房间,方才被打断的感觉又游回她的心上,双颊忍不住又燎烧成一片玫瑰红。
  “他们不重要,你现在该重视的是我一一你未来的丈夫。”沈野挑起她低垂害臊的俏脸,一颗心又开始不规则飞快地跳动。
  他俯身轻咬她的耳垂,用鼻子磨蹭她光润如玉的皮肤,轻嗅她身上百闻不厌的幽香,他轻叹:“我爱你!”
  丁绯轻吻他的额。“我也爱你!”
  他爱极了她猫般撒娇时的咕哝声。
  “嫁给我!”
  丁绯轻笑,不依地捶了他强壮的肩头一记。“哪有人求那么多次婚的?”
  这是什么话?沈野看了绯含羞带怯,深情万种的眼瞳,狂喜迅速将他包裹住,他不敢置信的声音:“小绯,难道你一直记得……”小时候的约定。
  丁绯警觉得快,睁大水灵清亮的眼瞳,神情有些不满。“你忘记自己说过的话?”
  “喔!”沈野高兴得像一脚踩在云端上。“傻小绯,我怎么敢忘,我一直以为……喔!我才是那个大傻瓜!”
  “阿野,”丁绯稍稍推开他热度十足的身躯,追根究底。“你怀疑我答应过你的事?”
  沈野低喟一声,坦白和苦恼揉上他出色的五官。
  “这么多年,你一年比一年更美,我以为——忘记诺言的人是你。”
  谁明白他经常表现在外的不在乎是因灵魂底深切的渴望而被刻意扭曲的行为?
  “我从来没有过别人。”她如梦低语。
  “我也是。”他宣誓。
  他是名副其实的庸人自扰,居然傻傻的独自熬过这些年。
  “你又骗人!”她看他变幻不定,震惊不已的表情,心中难掩“报复”的快意。“你答应回家相亲作何解释?”
  沈野不放过她脸上任何细致的表情。“你吃醋?”
  “胡说!”她百口莫辩地嚷嚷,一张脸因为被洞悉了企图摹然又胀红,老天,她一辈子从不知道什么叫脸红害臊,今天可把一辈子的份全给用完了。
  沈野开始狂笑,老天!他爱死了她娇羞如花的模样,这真的是他认识了十几年的小女孩吗?
  “没有别人了,我的心里自始至终只有你,不管以前。现在或未来,永远都是!”
  “哦,”丁绯第一次主动勾住沈野的脖子给了他一个响吻。“小乌龟……”
  沈野不在意她又叫他的绰号,谁会在乎呢?他还希望以后跟她生下一堆小乌龟哩!
  不过,这件事暂且不要让她知道,现在最重要的是——
  他圈紧她,封住她的唇——
  沈野和丁绯的婚礼选在百花齐放的春天。
  他们没有因循旧规在一流饭店请客,因为身为主婚人的丁奶奶有意见。
  老奶奶放话啦:“大饭店的东西又贵又不经济,咱们的亲戚全都是乡下人,大老远赶到台北又吃不饱,不划算又失礼。”
  嗯,不愧是一家之主,考虑得面面俱到。
  沈父、沈母见了绯答应嫁给自己的儿子,心中一颗巨石落地,早已高兴得合不拢嘴,更何况丁奶奶的要求合情人理,哪有不答应的理由。
  于是乎,五十桌的外烩桌就热热闹闹地摆上沈家的超级大庭园中。
  在绿荫花影下办桌虽然有点不伦不类,看起来“怪怪”的,可是喜事就是喜事,皆大欢喜比较重要啦!况且也算挺别开生面的,不是吗?
  杯觥交错,酒过三巡,客人起哄要新郎新娘敬酒,欢呼声未消,忽地,门外涌来更多的客人。
  沈氏夫妇没见过这样的阵仗,这一瞧,差点把眼珠子给瞪得掉下来了。
  这些人……少说也有上百人,而且,清一色全是学生。
  他们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喧天的七彩烟火和彩炮便纷纷从他们手中争迸而出,一时五彩缤纷,闹上加喜,把整场喜宴炒得更是热闹非凡。
  “恭喜丁老师、丁师丈新婚快乐!”
  这话乍听之下是一般的贺词,没什么特殊稀奇的地方,可是上百人的声音,呵呵呵,可就够骇人的喽!
  不消说,领头带队的人当然是老校长和阎罗了。
  沈野轻轻捏了捏丁绯的小手,扬眉笑问:“没想到你还真适合当老师,这么受欢迎!”言下之意有些酸溜溜的。
  丁绯透过白纱对他悄悄扮了个鬼脸。“看你以后敢不敢欺负我,我的亲卫队可不是假的喔!”
  “是!娘子,夫君我以后一定唯命是从,不敢小觑娘子的魅力!”
  丁绯忍不住娇嗔地捶了捶他,美国一瞪。“贫嘴又油腔滑调!”一副活脱脱的恩爱情深!
  “咱们已经让大家看够了,走吧!”沈野睇视正因为这群空降部队来临而忙得一塌糊涂的众人,悄悄地对着丁绯耳语。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他可不想让自己一刻值千金的良宵花月夜浪费在这些人身上!
  反正会有人招待他们,今天他是主角,突然“失踪”相信所有人都能谅解的!
  “你想去哪里?”了绯好奇得很,她到现在才发觉她对这位未来的丈夫显然认识得还不够多,她喜欢他这个顽皮的馊主意。
  沈野拦腰抱起新娘,只可意会地眨眨眼。
  “去我们该去的地方!”
  艳如玫瑰的红晕瞬间布满了绯如人间绝色的脸蛋,她羞涩无语,依偎在丈夫的怀中,坚信他将会是她永远值得托付一生的真爱!
  真爱
  等待哦最真的爱
  深埋藏在心中春去秋来
  你知道
  你爱她你爱她你爱她
  风雨终会过去
  你和她也曾伤心怀疑却从未放弃
  也许你曾哭泣
  故事愈美丽愈悲喜
  愈教你爱她
  她正在期待你真挚的爱
  现在到永远不会更改
  她正在期待幸福的未来
  任世间沧海都有你在
  直到永远
  尾声
  中正机场。
  入境处。
  龙骧提着简单的行李箱,一身风尘仆仆。
  望着台北光灿明媚的阳光,他摘下墨镜,停驻步伐,炯炯有神的眼瞳像在宣战般:
  拾叶,我来了!!
  ——完——
  第十章
  《喷火女郎》之番外篇
  ——今生有约
  那年。
  沈野十六岁,沈潜十四、沈风十一,而沈家的老么拾叶才刚进国小一年级。
  这年的暑假,沈野刚经过高中联考的洗礼,还没来得及看榜单便随父亲举家搬到了草屯。
  乡下的生活没有大台北多彩多姿,就连夜生活都稍逊一筹,大人觉得乏味,小孩子的适应力可是好极了,他们才没空高喊无聊、寂寞或什么的,家里有三个正值春春期和叛逆期的男孩,没把家里搞翻天,就够阿弥陀佛的了。
  举家他迁后的第三天,沈野就将四处的地理环境摸了个清清楚楚。
  学校的运动场就是三兄弟打篮球、拚命厮杀的好地方,三个人总是不打到太阳西下不肯罢休。
  这天,三个人又赶在沈母规定的时限内踏入家门,三个人嘻嘻哈哈地在互相吐舌的时候,一群年纪约五、六岁的小孩个个一脸仓皇地跑过来。
  其中一个抬起浓眉大眼的小脸。
  “大哥哥,请你救救小绯……”
  “怎么啦?”三个男生只剩下脱鞋脱到一半的沈野,沈潜和沈风早将沈母的叮咛置之脑后,直接穿着球鞋进屋去了。
  “小绯挂在树上下不来了。”小男生的眼眶隐隐浮现着晶莹泪光。
  沈野环视他们个个脏兮兮的小脸,无可无不可地说道:“这样啊,大哥哥帮你们看看去。”
  “谢谢大哥哥!”几个小鬼吁了口气后异口同声。
  几步路,沈野看见了那棵龙眼树。
  龙眼树就长在他们新家芳邻空地上,枝叶茂盛,绿顶如盖,树龄看起来颇大。
  他仔细观望,看不出所以然,树上什么都没有。
  “小鬼,你们该不会来寻我开心,存心捣蛋骗我吧?”
  小男生拚命摇头,口齿不清地解释:“我们的风筝飞上去……下不来了,小绯说她会爬树……可是她上去已经好久了都没有下来,”他胆怯地瞥了眼丁宅。“我们不敢去吵丁奶奶,她铁定会敲我们的头……”
  说穿了是怕挨揍。
  看着那么多张哀求的小脸,沈野怎么也硬不下心肠甩头走人。
  他沉思地目测了龙眼树的高度,才往上爬。
  炎夏盛暑,虽然已近黄昏,夏蝉还是叫嚣得厉害,沈野穿过几枝分歧的树干,在丛丛的绿叶遮荫下见到了一双圆胖小腿。
  他抓住一根看来粗大的树枝,朝着那双小腿喊:“喂!下来。我接你下去!”
  那孩子无动于衷,甚至把小脚收起来,整个身子缩在树干与树干的交错点上。
  “喂!你有没有听到我的话?”他大声嚷嚷。
  这一嚷,整棵树的蝉鸣立刻为之一断。
  “不……要!”细细小小的童音传进沈野耳朵。
  他没有不耐烦,不过轻蹙了一下眉。“你不下来我可要走了喔!”
  看准她没能耐下去,他出语要挟。
  这次,却连声音都不见了。
  见鬼的!沈野翻了翻白眼,想起树底下那群小鬼哀求的眼光,认命地又把脚攀高,他终于看见那个自告奋勇又没本事的祸首了。
  “小……绯。”他想起她的名字。
  她一只手死命地抱着一只风筝,倔强的小脸在看到沈野之后,眼圈一红,小鼻子一皱,珍珠般大的眼泪便断线似的跌掉下来。
  沈野在夕阳余晖中只有看清她一双水灵灵的眼珠子,正心悸那双美丽的眼睛之余冷不防见她滑下一串眼泪,一颗心竟莫名其妙的一痛。
  “别怕,把手交给我!”他用着好柔好柔的声音轻道。
  小丁绯看了一眼他那只大手,泪水一收,慢慢地伸出她的小手。
  沈野仅用一只手便承住她全身的重量。
  他感觉得到这小女生对他的信任,几分钟后他顺利地滑下龙眼树。
  小男生欢欣鼓舞,把他当成救美的英雄。
  “好了,没事喽!”他故作轻快。
  小丁绯依旧把小脸依偎在他的怀中,双手捉紧他的衣服,仿佛生怕一放手他便要消失了似的。
  沈野有些慌乱,眼看一时半刻是没办法摆脱掉这小女生,只好先解散一堆睁着大眼睛看他如何是好的小男生们。
  小男孩们看着丁绯,有些犹豫不决。
  趴在沈野肩上的她点了点头。“我没事,你们走吧!”口气颇有大将之风,像女王在斥退喽罗一般。
  沈野不觉莞尔。
  小女王下令,小喽罗们一哄,全作鸟兽散了。
  眼看地平线只剩一抹残红,凉风徐来,沈野暗忖:他可不能一直傻不隆咚地待在这里。
  “这样吧!我送你回家。”
  说什么也得先将这颗烫手山芋扔掉才是。
  “嗯。”
  这算什么回答,现在的小鬼愈来愈不懂得要“敬老尊贤”了!
  “小绯,你家在哪里,告诉大哥哥,我好送你回家。”
  “你站的地方就是我家呀!”她闪烁着一双朝气蓬勃的眼珠笑道。
  他长到这一把年纪,竟然栽在一个小鬼头的手上,沈野不由得面有菜色。
  “大哥哥,我要你抱我进屋子去。”她软言软语地要求。
  当你面对的是一张天使脸孔时,相信什么拒绝的话都会化为无形立即吞回肚子里,现在的沈野面临的便是这种进退两难的局面。
  再瞄了眼没丝毫放松他衣服意愿的小鬼,就当送佛送上西天,好人做到底吧!
  他认命地举步向前。
  这一年,沈野初次邂逅丁绯。
  沈野十六岁。
  丁绯八足岁。
  “爬树事件”是沈野帮丁绯收拾烂摊子的头一件值得纪念性事件,尔后,也注定了沈野多灾多难却甘之如饴的一辈子。
  “沈妈妈,我找沈野大哥哥!”
  清晨,沈母才准备好早点,便听见敲门声,门外居然是个小不点的女生。(没办法,谁叫她人小个矮够不着门铃。)
  她第一眼就喜欢上这留短发,皮肤白里透红,身穿吊带裤,可爱得不得了的小女孩。
  “你——找阿野?”
  她可不晓得自己儿子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个粉雕玉琢的小女朋友。
  “你可以告诉我他睡哪间房,我自己去找他。”小丁绯可乖巧得很,她不想麻烦别人。
  “呃——”沈母愣了愣,将门开大了些。“他还没起床呢!”
  “没关系,我会让他起来的。”丁绯的小脸满是笃定,完全一副“凡事包在我身上你放心”的模样;自信得教人完全信任她所说的一切。
  “好——吧!”她关上门。
  丁绯跑了两步,蓦然又转头。“沈妈妈,我叫丁绯,以后你就叫我小绯好了。”好一副老气横秋。
  沈母无言以对,只有猛点头的份。
  丁绯报以沈母一朵极致的笑容,随即一溜烟地上了楼。
  她依照沈母的指示,一眼就找到沈野的房间。
  门没锁,她便堂而皇之地走了进去。
  至于她是用什么手段将沈野挖起来的,沈母无从得知,她知道的部分是那一整天小丁绯泡在沈家度过的,而且形影不离地跟着沈野。吃饭也有她一份,理所当然地霸在他身边。
  大男生打球,她也插一脚,小丁绯香汗淋漓地迈着短腿帮沈野捡球,摔得一身乌漆抹黑,看得沈野不忍心,自动弃甲投降,背叛两位老弟随她而去。
  为贯彻“物尽其用”的真理和“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铁律,她自然招来她那票喽罗大玩起官兵捉强盗的游戏。不用想也知道,那个可怜的“强盗”当然非沈野莫属。
  一场游戏下来,当警察的芽便在沈野的脑袋中生了根,当警察至少可免被追得无处可逃吧!?
  以此类推,沈野心想睡眠时间可躲得过丁绯的“魔掌”了吧?那可不!小丁绯体贴得紧,她颇具先见之明地画了张“自画像”,强迫沈野贴在他一睁开眼就见得着的天花板上,强力放送她的形象,他想不看她都难!
  更不幸的是,从此以后的漫长两个月暑假,小丁绯完全将沈家视为自己的第二个家,将沈野视为自己的“囊中之物”,除了她之外“生人勿动”!
  一场“官兵抓强盗”玩下来,因为沈野的“吞吞慢”和配合度奇差,小丁绯遂把“小乌龟”的绰号送给了他,这一叫叫到两个人都变为成人后依旧不改。
  这便是“小乌龟”的由来。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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