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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女甜园-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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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女儿被人说成“克夫”的时候,她再次想到了自己。她慌了,第一次觉得不想让女儿再走自己的路。于是,她求着儿子,让女儿离开了家,希望让女儿和她不一样。具体怎么个好法,她是想象不到,但是就是不要像她这样了。

听说女儿过得一切都好,她很是欣慰,她终于在睡梦中都能笑醒了。

然而,儿子的腿摔断了,却带回来了许多银子。她很好奇,但是她习惯性地不敢问太多。

若不是儿媳妇是个爱炫耀的人,她还不会知道,她的女儿被卖了!她竟然被卖了二十年!

她不管过的多苦,她始终觉得自己是个人,可她的女儿,从此连个人都不算了。

虽然是雨丫头买去了,可是她女儿已经成为下人了。

她忽然觉得,她的世界崩塌了。她活了一辈子,究竟得到了什么?儿子把女儿卖了!

她绝望了!病倒了!可是竟没有个人愿意照顾她!

她躺在炕上,嘴里喃喃地叫着女儿的名字“珊儿”。

当林家村的人和林雨他们说这件事的时候,林珊的面部无比平静。

林雨看着她的样子,觉得此时的林珊当是十分崩溃的。便道:“珊妹,要么,我给你几天假,你回去看看大娘、好好照顾一下她吧?”

林珊勾勾嘴角,不带温度地道:“早先她若维护我些,我能到这样的地步?如今想起我了?哼哼,晚了!”(未完待续)

ps:今天要出门参加同学的婚礼,明天不一定能回来,所以明天的稿子将会自动更新~~~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哦~~~另外,这章的里的林母的原型我老家的一个人物。写她的时候,因为了解,一气呵成,十分感慨。

☆、第七十一章 改变(第二更)

林珊彻底的改变了!

若说以前的她心思单纯、唯唯诺诺,如今,她的冷漠、她的无情让所有人咋舌。

试问,谁经历了这样的事情,还会一如当初呢?林雨也只能为此付出一声叹息。

终于,林珊没有回林家沟,而林母也在绝望中死去。

林母的死,不过是几天之间的事,谁也没有想到,好端端的一个人,一下子就成了风中残烛,还未让人反应过来,就离开了人世。

都说人活一口气,可是这气到底是什么呢?是骨气、还是正气?或许,这气就是一种希望,林母生活虽然一直活得浑浑噩噩,但即使是为别人而活,也是有希望的。她的希望是父兄、是丈夫、是子女,可骤然间,这一切都没了,那她的路也就到了尽头了。

或许,在这万千世界中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人物的流逝,可是,她的死,却也改变了许多人。其中,就包括大壮家。

郑氏一直以为,把林珊卖了,得了银钱,自己家里就会有大房子了,大儿子的媳妇也就有着落了。没曾想,林母一命呜呼,发送(出殡、埋葬)老人就要花掉三四吊钱。若按郑氏以往的性格,自然是能省则省的,可林母的死却让大壮的爹十分受打击。有的人,身边的人活着时从来不知道珍惜,以为他们遇到任何困难都能化险为夷,总是把自己的不舒服转移到他们的身上。可真当这个人不在了,后悔也晚了。

本来就是“死者为大”,棺木、摆席(宴请)等处处都要花钱,且都不是小钱。大壮爹十几年来,处处以媳妇为重。终于在这件事上硬气了一回,将母亲风光大藏了。如此一来,便花去了六七两银子。不过,逝者已矣,活人再做什么,不过也是给别人看的,死者也是感受不到了。

之后。他们到别处盖了房子。大全便把他家的房子、地都买了过来。郑氏依旧如愿有了大房子,也有了孩子娶妻的本钱,可是。因为离开了老屋,大全家从此不和他们来往了,村里人也因鄙视郑氏的为人而鲜少与他们往来。而郑氏因为当初“卖”林珊的事,让厉云城里很多人看见了。一传十、十传百,整个厉云境内。竟没有一家愿意把闺女嫁到他家。纵然有了好房子,有了银子,可是她的儿子,各个都是年近三十才能娶到一些个不安分的寡妇。倒也成了厉云的奇谈。

不过,话说回来,这次林雨摊位的事儿闹的着实不小。厉云县下属各村镇来赶集的人也很多,虽事情出在了散集的时刻。但仍有许多人见到了这件事。

有的看得全的,皆赞林雨心善,肯为他人分担,能救人于水火。有的看不全的,则斥责林雨为人凶悍、刻薄。

而其中有那么一撮人,纯粹的看热闹不嫌乱子大的,竟对戚千里、丁嗣这样帮林雨说话人编排起来,再加上林雨为李家人租住了戚千里的房子、而丁嗣又每日都招摇者来林雨这儿报道,所以,一时间众说纷纭。

而不论说什么的,总归是在背后议论。倒是没有敢上前来说的,女人创业的不易或许也可以在这事儿里体现出来,不过恰好在林雨发现的时候,及时做出了调整,此为后话。

这次赶集李友峰没来,因着前两日李友峰又来过一次,送来了一百双鞋底。紧接着,又接了个二百多双的订单。

不到一个月就回了五吊钱,这是原本李友峰不敢想象的。而随着年节的日益临近,势必需要的鞋底会越来越多。

冬日里,大家习惯穿厚点儿,所以千层底会格外受欢迎。如此算来,杨记布匹行三批一共在他们这里定了五百双鞋底了。其中利润约五吊钱左右,李友峰和林雨,每人得了两吊还多。

而这几日,杨掌柜来摊位上吃饭的时候也透露过,大约禹州的一个大货商会在他这里订一千对鞋底,打算销往禹州各县。因为临近年节,好多大户人家都要开始给下人们做鞋了。若是这笔生意成了,那么,他们在年前就至少能回来十五两银子的本钱,而要不了明年开春儿,全部投入的银钱就都会回本了。

“如今咱们家里,北炕上全是做好的鞋底和布料,地上我放了个大桌面,专门粘布的,南炕上,除了晚上睡人的时候,就都是铰得一堆堆的鞋底和边角料了。”趁着摊位上没什么人,李友峰和李母说着家里的近况。现在父母都不在家里,李友峰从未和父母分开过这么久,也是想念的紧。

“你可抻着点儿干,别累出来什么毛病。”李母关心道。

“娘你放心吧!咱那机器小,我也就摇一摇而已,都不累。而且,我胳膊都变结实了呢!”李友峰笑着,不让李母担心。

“你也别光顾着自己,你媳妇身体弱,你也别让她太累,知道吗?”相较于林珊家的冷漠,林雨觉得李家人真是这世间的正能量。不过,这里目前还不包括她的弟妹李月灵。

“你放心吧,娘。现在她就是帮我抻平了布,要么就是哄孩子、做饭,我也不会让她累着的!”

“这就好!如今我看你大舅哥家的太福和太财都在这城里读书,我也很羡慕。咱们家要是有条件了,我寻思着你也把我大孙子送来,他和太财同岁,他们有个伴儿,多好!而且我总觉着,咱们家小清是块读书的材料!”

“娘,我也是这么想的。要么我怎么这么努力挣钱!我可不想这俩孩子再走我和月灵的老路!我看看,等明年钱多了些,我就送小清过来!”李友峰信誓旦旦,做父母的,哪个不是为了让子女过得更好呢?

“对了,娘,现今我觉得咱们家里什么都好,只有一点我觉得可惜了,就是剩下来的那些边角料,我寻思要是做鞋底的话,拼拼凑凑不仅浪费时间,价钱还低,总觉得不合算。要是扔了吧,我又觉得可惜了!我想问问大姐,看看她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要是没有的话,我打算按斤卖给村里的人,到时候他们拼起来当被面儿也好,做门帘、鞋底儿也成,总归不浪费。”(未完待续)

ps:推荐一本老妹的书:《皇后好嚣张》

风格比较轻松~

☆、第七十二章 归人(第三更)

林雨听了李友峰的提议,也建议他试一试。

这做鞋的边角料和其他的边角料不同。因为是鞋楦画出形状而铰出来的,所以都是弧形的。按说,这不是什么好东西,更不好拼凑,就是送给人也无妨。但是,林雨有了鲁家磨坊的教训,她亦不敢做这样白送人糖果的事情。

其实鲁家磨坊之后,林雨想起来她在现代的时候挺流行的一个故事。说甲每天给乙一块糖,忽然有一天不给乙,而给丙了,乙就不高兴了,就怨恨甲了。殊不知,乙从来没给过甲什么,而那糖是甲的,他爱给谁,便给谁。还有一句比较流行的话叫“你弱你有理,我强我活该。”说的大概也是这个意思。

帮人,可以。不说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只要是吃力不受埋怨,也就可以了。

就如这边角料,给人,行。但是这次给了甲,因为甲家困难,他有了这些边角布料可以拥有一个拼凑的新被面了,下次,他又有了一个拼凑的新门帘了,再下次,他有了一双厚实地拼凑的鞋底了。之后,他就会想,下次你给我的时候,我做什么呢?而这时,你把布料送给了乙,那么甲八成会怨恨你。可是,若是一开始就以低价卖给他们,所有的穷人都是公平竞争,买到与否,全凭自己。那么,自己买不买得到,就怨不得李友峰这边。而李友峰卖的便宜,大家也会为此称赞他。

李友峰最后把价钱定在了一文钱一斤。对于穷困的人家来说,能有这些边角料,也是很好的了。他把家里所有的边角料都收集了起来,一共五斤。刚刚放出风去,果然没一会儿就卖完了,还有人打听什么时候才会再有,也想买来用。

转眼间,林雨的小摊位已经开了一个月了,时间也进入了腊月,天儿也愈发冷了。都说“腊七腊八。冻掉下巴。”这周围的火炉也不能让大家觉得有多温暖了。林雨就把出摊的时间改成了巳时、午时和未时三个时辰。虽然这样流水少了很多,但是钱再重要也是人挣的,所以。不管什么时候,也不能为了钱而糟蹋自己的身体。

腊八这天,林雨在摊位上熬了一大锅的腊八粥,一文钱一碗。节日特惠。这是林雨来古代后卖的最便宜的一样东西,而因为她名头响亮。来得人自然很多。

临近午时,料想今天又到了取糕点的日子,林雨便耐心地在摊位上等着。果然,那座华丽的马车慢慢高傲得一点点向小摊靠近。这是每隔一天就要发生的事情。周围的摊主和吃饭的人虽说都见怪不怪了,但每每内心还是会感叹这马车的富丽。

马车缓缓停下,天星一下子就跳了下来。

他回过身去。把马车门打开,林雨以为他是要将里面的食盒拿出来。却不想,从里面露出了一顶黑色水貂毛的帽子,然后,一张白皙、帅气的小脸儿便露了出来。

“景少爷!”林珊一声娇呼!不枉她日盼夜盼,终于看到景皓来了。

而随着林珊的娇呼,景皓也跳下马车,抬起头来,对着这边迷倒众生般笑着。

“林姑娘!”景皓春风和煦地和林雨打着招呼。

“景少爷,许久不见了。听天星说你出门了,何时回来的?腿伤可好了?”上次和景皓见面,还是在她家里,与景皓闹了矛盾,烫伤了景皓的时候。如今虽才一个半月的时间,却仿佛过了许久。可若说其他事导致了许久时间的话,和景皓见面又像是发生在弹指之间,一切都很自然。

“昨夜到的家。腿伤已经大好了,你不要担心。”

一句“你不要担心”让林雨的心莫名暖了一下,不自觉就绽开了最真的笑容,道:“如今天愈发凉了,可别因为怕麻烦就穿的少!”

“我知道了!”景皓乖乖地应着,然后道:“听天星说,林姑娘又做了几种好吃的,可否拿来给我尝尝?为了吃林姑娘的吃的,我早起便只吃了很少呢!”

林雨只当他是小孩子调皮,笑道:“可是饿坏了?你等着,我这就去给你做!”

说罢,林雨便去调了粉汁,拎了一勺片汤。又烫了汤面,攥了一碗酸汤子。如今天冷,人不多的时候,她和李母就尽量只一个人沾手,省着伸进伸出的,冻伤了。

那边林雨做着吃的,林珊先给景皓和天星一人盛了一小碗的八宝粥,配了两个水晶蒸饺和两碟咸菜。

“这八宝粥是昨晚就焐在锅里,今天一大早又继续熬的,又软又糯,香甜可口,你们尝尝!”林珊向主仆二人做着推荐。

“少爷,今儿这粥我也是没吃过的呢!真好吃!”天星大声地夸奖着。

景皓拿起羹匙,舀了一勺,放入口中,即便是寒冬腊月,动作依旧十分优雅,不像旁人,恨不能捧起碗一口干了才好。“真是不错,比府里的大厨都不差呢!”

林珊站在两人不远处,实在是越看心越如小鹿一般乱撞起来,大冬天的,竟也觉得浑身暖洋洋的。

林雨很快做好了两种吃的,给端了上来。

“如何?景少爷对我的新吃食有何评价?”林雨把东西放下,又把双手放到了手焐里,在他们对面坐下。

“好吃!我们少爷刚刚还夸赞林姑娘呢,说这东西做得,比我们府里的大厨都好!”天星忙不迭地为景皓做着代言。

“大厨可不敢当,我呀,做个小厨还算勉强!”林雨微笑道:“景少爷你挨个儿尝尝,这个片汤,我特意做得偏清淡了些,你试试看。”

景浩舀起一小片粉皮,轻轻送入口中,果然顺滑又有嚼劲,清淡中透着一股子甜香。

“林姑娘做出的东西果然不同凡响,离家日久,最怀念的事情之一,便是林姑娘的各种吃食。遥想刚离家那会儿,还带了些姑娘这里的油茶面,每每怀念之时,饮上一碗,觉得温热畅快。只是几日之后便没有了,只能日日想着,总希望能够快些办完事回来。以前没有便罢,得而复失,才是最让人心中难过的。”(未完待续)

ps:最近女主与各种人开撕!那是因为马上就要进入下一个剧情了哦!

☆、第七十三章 情敌(第四更)

看到景皓那充满光彩的眼睛,和那略有委屈、不甘和愁绪的声音,林雨的心仿似有什么拨动了一下。这话听起来太惹人遐想,若不是看着景皓虽然个子比自己高一头,但是眉眼中依旧有些稚气,林雨险些把他看成了一个比自己差不多大的成人。当然,若是成人与她这么说话,她早尴尬到无以复加,甚至会羞恼起来。但眼前的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少年,林雨便没了那种被人言语冒犯的感觉,反倒感觉景皓是在对她撒娇一般,毕竟他与林珊同岁,又只比太福大了三岁而已。在林雨眼中,他就像弟弟,也像是晚辈。

“景少爷以后若要出门,提前通知我一下,我必然会帮你多做一些便于带在路上吃的东西,免得途中饥饿。”

景皓见林雨误解了自己的意思,也不说什么,只是弯起嘴角和煦地笑着,道了声:“好。”

说话间,丁嗣又来了。

他大大咧咧得坐到了景皓旁边,对林雨道:“还是老样子。”

林雨也是许久不见景皓了,正坐在对面想和景皓多说几句话,却没想到丁嗣坐到了对面。她立刻起了身,不想对着丁嗣倒胃口。

“那请丁少爷稍等。”说完,便离开了座位,往锅灶那边走去。

景皓第一次来林雨的摊位,亦是第一次见到丁嗣。

这会儿人不多,景皓穿着贵气,他一坐在那里,虽显得与小摊位格格不入,但他自己无比自然。可即便这样,也没人和他坐一条凳子。

而丁嗣则不然。他多日不太见到林雨了,他不觉得林雨是在躲自己,反倒觉得林雨太忙,本来近日天冷,他已经很不爱出门了,可依旧控制不住自己,想来摊位上看看。

他常出门。虽然是为了林雨。但不想林雨知道后得意,所以往往是在各个店铺巡视一圈,然后才往林雨这儿来。所以。在丁老爷眼里,丁嗣近日愈发的上进了。在丁夫人的眼里,丁嗣应该是对林雨志在必得了。这一夫一妻,看到丁嗣的变化。虽想法不同,但又都觉得无比欣慰。所以。丁嗣这些天也是十分得意的。

更让丁嗣心情好的是,他如此努力终究没有白费,终于在今日看到了那个明艳的林雨。

林雨坐着,正对着街路。她因为总在锅边忙碌的原因,穿的比寻常上街的人少些,在一群穿着厚重的人中间。显得格外的纤弱。再加上她在一冷一热中徘徊,脸蛋儿也是红扑扑的。可能是蒸汽总熏蒸的关系,她的脸蛋儿是愈发的柔嫩了,此时看着根本不像是二十九岁的女人,反倒像是不到二十五,正是好年纪一般。

丁嗣多日没见到林雨了,此时一见,自然欣喜万分,再加上林雨那唇畔的笑意和那浅浅的梨涡,更让丁嗣激动,也未看身边的人是谁,便立刻坐到了林雨的对面。而为了吸引林雨的注意,赶快说了句“还是老样子”,故意要给人一种他与林雨十分相熟的感觉。

他的目的当然是达到了。

景皓正和林雨说着话,他一下子坐到了景皓身边,甚至景皓那上好的水貂皮衣的下摆,都被丁嗣坐在了臀下。

景皓秀眉微蹙,半转了头,斜眼看了一下丁嗣,只见他浑不觉自己坐到了别人的衣角一般,长满肥肉的脸上那对鼠目正发出贪婪的光芒,紧盯着林雨离去的背影,苍蝇一样的目光让景皓十分恶心。

“嗯!”景皓故意重重地清了一下嗓子,终于引来了丁嗣的注意。

见丁嗣看了过来,景皓低声道:“离我远些!”

丁嗣一开始只觉得有人在自己耳边重重地清了下嗓子,他本能地转过头来,一下子就看到了这样一个唇红齿白的俊俏少年,作为商人的惯性,他立刻就要对身边的少年绽出笑脸,便听少年说让他离远些。仿似不敢相信一样,丁嗣睁大了些眼睛,道:“你说什么?”

他是不敢相信有人会这么说自己的。丁家虽不是大富大贵,可在这厉云城里也是能排得上名号的商贾之家。他丁嗣虽谈不上众星拱月般的长大,可到底从来没有谁一见面就对自己如此不客气。丁嗣以为自己听错了,可马上,他就知道,自己不是听错了,因为这少年又更加冷清地说了一句:“给我滚远些!”

天星在丁嗣刚坐过来的时候就微微有些担心,又听他让丁嗣离远些,便知道景皓这是真的不高兴了,他会来街上吃东西,不代表什么人都能靠近他,天星马上弹了过来,见景皓的袍角正在丁嗣的臀下坐着,立刻觉得大事不妙起来。

这边,丁嗣终于听明白了,眼前这个少年竟然张口就让自己滚,便立刻拉下脸来,道:“哪家的小子这么没教养?”

丁嗣也注意到了些景皓的穿着打扮,一看就是十分不俗的。厉云城里,他是没见过谁家的少爷长这样的,那必然就是外地人,因此张口也是毫不客气,他自认年过而立,在厉云城里人缘又好,立即就把自己当成了长辈一般。

天星则暗叫不好,他是知道丁嗣是谁的,但是没想到他这么大胆,张口就教训起自家少爷来,于是不待景皓发火,就大声道:“你是什么东西,还敢教训起我们少爷来!”

丁嗣往日顺风顺水,哪被别人说过“什么东西”这样的话,再一看天星,他也是看着眼熟的,每两日便会驾着一辆华丽的马车来买糕点,并得一些林雨不会外面的东西。他也向林雨打听过天星来拿的是什么,但林雨一直没和他说。他看天星驾的马车富丽,便觉得天星也是哪些个大户人家的小厮而已。这会儿看他维护景皓,立刻便知道了他们是一对主仆。他原本总看到天星,还想着与他的主人哪次见面要认识一番,可不曾想,这第一次见面,这对主仆就齐齐给了自己没脸。自己厉云城里有名的丁家少爷,岂能让这对主仆呼来喝去?(未完待续)

ps:今日依旧五更~~~

☆、第七十四章 飞起(第五更)

然而,丁嗣带来的下人也不是吃素的,看见自家少爷被别人的小厮训斥,哪里还忍得住?立刻吐了口唾沫到天星的跟前,道:“你又是什么东西?也敢和我们少爷吆五喝六?”

景皓两道秀眉更是再次往一起靠了靠,刚要动手,那边林珊便跑了过来。

她是一直看着景皓的,她太久没见到景皓,所以送完东西之后,就一直在景皓的不远处站着。她看到景皓的每个动作都从容优雅,即便是在最低、贱的路边吃东西,可那不需言说的贵气,却像是连这小摊位都跟着高贵起来。

他那毛色发亮的大氅就那样恣意地铺散在廉价的长凳上,仿佛那长凳就是个王者的宝座,衬托得他十分霸气。

林珊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她觉得景皓笑就是春天,景皓不高兴那就是严寒。她很羡慕林雨能很自然地坐在景皓对面和他聊天,她也很想,但是,他不知道要和景皓说什么,她只能在旁边看着。其实,在旁边看着也好,虽然今天真的很冷,可是看到景皓那不断勾起的唇畔,她还是很高兴的。

不过,这静谧的美好都被丁嗣破坏了!他穿得那么臃肿,熊一样的走过来,一屁股就坐在了景皓的旁边。他挨得景皓那么近,景皓的袍角一定被他坐在下面了!一想到那根根立的皮毛被这样恶心的男人坐扁了,林珊的心仿佛都跟着揪了起来!

他坐在景皓身边,神形猥琐,一双贼溜溜的眼睛像是狗皮膏药一样紧紧地贴着林雨,实在是令人恶心!和景皓一比较,真是——呸!他怎么配跟景皓比较!

景皓说让他离开。让他滚,可他还是坐在那里,腚像是山一样沉!

林珊终于忍不住,三步并作两步就到了丁嗣旁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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