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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女甜园-第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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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待林雨他们反应过来,刀光剑影便已经开始了。

景皓这边的人会武的只有不到二十人。可是对方看起来足足有四五十人!不仅是寡不敌众的姿态,还要保护战圈中的诸人,即便景皓的手下都是以一当十的出色武士,可到底还是挂了彩。

周围水泄不通,李家诸人出不去,便都吓得蹲在了地上,抱着头的,护着孩子的,连嘶喊都不敢。只有孩子不停地啼哭着。

景皓把林雨护在怀里,不让他看周围的血腥场面。

只是,景皓这边有顾忌,另一方人马则像是不要命了一般,疯狂得变换着招数。天狼在外围,不停地起落着,弯刀飞舞之间,划出一道道血流。

没过多久,大家便都发现了,即使有天狼在外围绞杀,可是敌人的主要兵力还是放在圈子里,而看样子,这一**不要命的敌人,正是冲着景皓而来。

发现这点,武士们也都顾不得太多了。相较于其他,明显是景皓的性命更为重要。

转眼间,景皓这边的武士已经死了两人,虽说对方已经倒下了七八个,可景皓这边俱是跟在身边多年的精英,怎能容得如粗折损?

正焦灼间,一震笛声响起,狼群也从山下跑了上来,将所有人都围了起来,伺机而动。

狼的数目虽然不多,但至少也让敌人有了腹背受敌之感,而且人的武功有招式、套路,可狼是没有的。所以短短几息功夫,群狼就咬住了几个人,给了武士以回招的机会,顷刻间地方又倒下了六七人。

这样一来,景皓这边的优势便愈发明显了。有了狼群的配合,没过多久,就把敌人消灭了大半,最后只余三五人负伤逃跑了。

“少爷?”天狼回身喊了一声景皓。

“穷寇莫追!”景皓大喊道,既然他们埋伏在这里,必然也是留了后路,若是再有什么圈套,那就不值了。如今他时间紧迫,不能在路上多做耽搁。

他把林雨放开,看到四周屠戮的惨状,林雨的腿不禁有些发软,再一想到李家诸人,又不敢再看旁边,只往李家人那里跑去。

李家人抱作一团,看到周围的景象,都隐忍着啜泣起来。他们不知道这些人是来刺杀景皓的,但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儿,由不得他们不害怕。再加上是逃跑的身份,他们还不敢大声哭出来。

借着森林里斑驳的月光,景皓查验着这些人,为避免有人假死,武士们对每个倒下的刺客都捅了一刀,这才让景皓近身查看。

这些武士俱穿着统一的服装,灰黑色的粗木麻衣,看不出任何身份上的线索,只是有一名刺客,发髻的下面盘着一个小辫儿,小辫儿上面有一个小巧的银饰。

“这些人,是草原的?”天狼也看到了这点,疑问道。

景皓拧着眉,如果是草原的刺客,那么他们中间就很可能有内奸,接下来回草原的路必定不会平顺。

☆、第三百四十四章 翻山

景皓回草原总走这条路不是什么秘密,但是正好知道他今天会来,就很可疑了。

“不能单凭一个发饰就说他是草原的人。不过不管怎样,对方能豢养出这么一批武士,也是很难得的了。”如果是草原上的人,虽然数目和景皓自己的实力相比差许多,但是能在景皓的地盘里培养这些人也是不容小觑。

景皓分析,就算对方目的是他,也不会把身边的人全部都调走,今日是五十人,所以他的实力至少就在百人之上。胡山的几个兄弟,他心中还是有数的,能养起这么多人的便只有他的大哥。只是他大哥会千里迢迢地让人来天哲冒这个险?这不太合常理!

“穆旦有这个能力,但是我总觉得这事儿如果真是穆旦做的,又有些刻意了。”天狼道,“穆旦如果派人来天哲,那便是死士,以他的性格,不太可能容许这些人逃回去。而且,这些人身为刺客,就该知道出门办事不可以曝露身上的任何细节。若他们真是草原来的,会少拆一个辫子?虽说只有这一个人是这样,但总感觉有些刻意了。”

刚刚看到的时候,天狼的确觉得是草原的人,可是再一想,还是觉得不合常理。

景皓摇了摇头,转身看林雨还和李家人抱作一团,景皓过去把她拉了起来。

“对不起,吓到你了。”景皓把林雨搂在怀里,轻声道。

“是什么人?”林雨颤着声音问道,没见过这样的场面,所以她很害怕地闭着眼睛,不敢去看。

“还不知道。”这一刻,景皓忽然有些心疼。虽然他一直都希望林雨能做一个和他并肩作战、共同进退的女人,可到底她只是个柔弱的女子,他是不是不应该带她出来?“要么,我送你回去吧?”才出来来年两天的路程,送她回去是完全可以的。

林雨抬起头来,不可置信地看着景皓。她知道这一刻她算是给景皓拖后腿了,她承认她害怕。可是经历了这段时间的事情,她已经全身心地接受了要和景皓离开的事实,现在回去——就算害怕,她也是做不到的。何况她也不放心李家人,说什么也是要把他们送到胡山草原的。

想通这些,林雨便也不那么害怕了,其实想想,以后要和景皓在一起,这些事情或多或少都会经历一些。之前那么多困难都没有打到彼此,难道这次就要放弃了吗?

于是,她坚定了眼神,对景皓道:“是我没做好心理准备,以后我都不会害怕了。”

诚然,是她以前想的太简单。就这么翻山越岭地回去,一路上怎么可能如她所想,净是风花雪月呢?而且他回去是面临即位的大事,又怎么可能轻轻松松、毫无艰难呢?之前她答应了景皓,就算有困难,她也会和他一起扛着,可是转眼,自己就做出这样一副让景皓担心的样子,她自己都有些瞧不起自己了。

“不必勉强的。”景皓抚摸着她的面颊,因为寒风的关系,整个脸蛋儿都冰冰凉凉的。

“没有勉强。我说过了会和你在一起,就不会退缩的。”说罢,林雨转身对李家众人道,“你们把自己的衣服和这些人的换一下!”

“为什么?”李月灵颤着声音问道,她很怕这些死人,若是再碰他们,她会吓死的。

景皓却因为林雨的话露出了欣慰的神色,她这是想将计就计、金蝉脱壳了。

“换上他们的衣服,让衙门的人以为你们死了,以后便不会再有麻烦了。”这样,衙门的人也不会怀疑到别人身上,是比原来更好的一个计划。虽说这些人都是男人,可是只要能给衙门里的人造成误会和判断偏差,于他们来说也是有利的。

李有峰率先冷静下来,先把自己的衣服脱了,很快就在武士们的帮助下,跟刺客的换了。李家其余的人见状,也只好都照做起来。

对方死的人有些多,景皓一行赶时间也的确不好在此久留,于是把自己这边死去的两个兄弟背了,又拿了那些刺客的兵器,便再次启程。这里山高林密,不消多久就会有更多的狼被这血腥气吸引,恐怕到了衙门来追的时候,这边已经看不出一个完整的人了。

一路走到天亮,终于翻过了这两座大山,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山谷之中。

这会儿死去的两名武士已经完全冻硬了,景皓吩咐人去砍了些柴枝回来,把二人火化了。

所有人都累极了,可是这一刻没一个人想要睡觉,只因这两人是为了保护大家而死,他们再也回不去草原了。

最后景皓强迫众人吃些东西然后休息。再醒来的时候,已是午后了。那二人也已经烧得只剩下脆弱的骨架了。

于是众人又用之前收缴来的兵器做锄头,在火堆的下面挖了起来。因为火堆的炙烤,这里的土已经化了许多,挖下去也能挖出一个一尺来深的坑。把二人仅存的骨架放到里面埋了,又用那些兵器圈成了坟冢,大家这才离开。

李家人都有些沉默,他们不知道景皓的身份,只知道景皓给了他们机会,他们要跟着景皓一起去胡山。

一路上大家都因为最开始的事儿有些沉闷,但更多的是警惕。大家晚上根本不敢睡觉,好在月色越来越好,他们可以晚上行进,白天休息,再加上有猎犬和狼群的守护,两天后终于进入了胡山的境内。

胡山境内早就因为景皓的指事而有人接应了,大家也终于不用再靠着一双腿,可以坐上爬犁了。

除却景皓和李家人的爬犁车之外,其他的爬犁都是不带车篷的,这样他们更能够警惕四周的一切,保卫所有人的安全。而因入了胡山境内,保护的人也多了起来,所有人也便都稍微安心了。

爬犁是由马拉的,跑起来很快。即便是在胡山山区,但是景皓说,他们加紧速度,大概七天,也就能走出胡山山区了。

☆、第三百四十五章 草原

下山之后,狼群便又回到了山林里。这会儿都是山路,依然不用再去翻山了,所以群狼的任务也便结束了。

爬犁车在马儿的拉动下,风驰电掣地在山路上跑着,因为有替换的马,所以这次队伍除了停下来用餐的时间之外,几乎都是在爬犁车上度过。好在林雨之前早有准备,给大家备下了许多的油茶面、茶叶蛋、肉夹馍等物,如若不然,就只能每天吃烤的各种野味了。

七天之后,大山逐渐变成丘陵,丘陵逐渐变成土包,最后,就变成一片平坦的白雪茫茫了。

“现在已经到了胡山草原的境内了,再走上十天,我们就能到科勒尔了。”景皓让大家都换上了胡山草原的服装,不管男女,头发也都披散了下来,编成了一个个细细的小辫子,再带上了皮帽,瞬间大家就变成了地地道道的胡山人。

这两天,林雨抽时间已经告诉了李家诸人,景皓在胡山的身份。抛去了最初的害怕,李家人对于新的生活也开始有了期待。

爬犁车依旧是不停地奔跑着,他们队伍也算庞大,间或在晚上遇到狼群,也都被马蹄声吓得跑了,所以除了最初他们被人刺杀之外,竟然再没遇上一次意外。

草原很大,科勒尔作为胡山最大的草原,占地更是广袤。从进入草原的第六天景皓就说进入了科勒尔的境内,可是又过去了三天,却还没走到科勒尔的王城。

“再走一走,咱们明天晚上就能到木奇了。”景皓对歪在一旁的林雨说道。她这些天在爬犁上的时间远远多于在平地上的时间,所以整个人也虚浮得厉害,人也不太有精神。

林雨应了一声,总算快到地方了。别看之前豪言壮语,可是她感觉再这么坐个三五天的车,她就彻底崩溃了。尤其这两天月食来了,更是难受得什么都吃不下。

景皓心疼地把林雨扶了起来,从暖炉上拿了水壶,给她倒了一杯热水。他也明白,他们的爬犁车是天星赶着的,是所有车里面最平稳的,这还给林雨折腾成这样,李家诸人虽没说,但他也知道他们是难受的。好在马上就到王城了,大家也终于能松口气了。

林雨就着景皓的手喝了点热水,身上也稍微好了一些。她明白这都是先前自己家的事情耽误了景皓的时间,不然他们是不用这么匆忙的。

这一路上,景皓也给林雨讲了王城、王府里的一些事情,希望她能够尽快适应来胡山的生活。

王城叫木奇,是草原上鲜有的建筑。里面和天哲一样,有着城池和民居、街巷和店铺。不过除了科勒尔的王室,剩下能住在王城里的几乎都是军人及军属。真正的牧民还是住在毡房里的。

这会儿的草原白茫茫一片,虽然快到二月,但是因为天气寒冷,雪也没有一点要化的迹象。旭日初升,把整个草原都照映得红彤彤的,仿似充满了希望。

“少爷,过了前面的小山,咱们就到木奇的范围之内了!”天星的声音欢快地响了起来。

“不是说晚上才能到王城吗?”林雨听到这个消息,赶快坐直了身子。再在爬犁上坐下去,她都要成软骨虫了。

“是晚上到王城,不过这会儿是到了木奇草原的范围内。前面就是王室的牧场,咱们进去稍事休息,过了中午,再往王城去。”景皓耐心地解释道。其实这一路虽然走的匆忙,可是有林雨的陪伴,比他任何一次都要轻松。

先锋队的人早就去通知了牧场的负责人,这会儿看到景皓一行的车队,都热情跑了出来,在景皓下车的时候,还单膝跪地、右手抚胸地向景皓行礼。

他们的话叽里咕噜地,林雨也听不明白,景皓回了他们一句,众人便被簇拥着进了毡房。

这毡房和蒙古包没什么不同,景皓进的这个毡房却是用黄布包裹着,象征着王室崇高的地位。

毡房的地上铺着厚厚的毛毯,最里边的王座金光闪闪,左右两边都是黄花梨的矮桌,上面摆放着的食物正散发着诱人的芳香。

景皓让大家都就座了,他才拉着林雨到了里面宽敞的王座那里坐下。

牧场的负责人一见林雨也坐了上去,立刻便跪拜起来。

林雨有些发懵,看了一眼景皓,景皓才用胡山话让那人起来。又用天哲话给林雨介绍起来,原来这人叫巴特,是王室牧场的头儿,若是和天哲相比,如果科勒尔算是王室的话,那么巴特就相当于一个一品的大官。虽然管辖的部分只有这个皇家牧场,但是地位却是十分崇高。

巴特也会些许天哲话,知道林雨不懂胡山话,便操着一口不太流利的天哲话给林雨介绍起来。

“林姑娘远道而来,想必是累了。小王爷派人吩咐过咱们,所以女奴已经都准备好了,一会儿用完餐就会去帐后伺候您梳洗。”

林雨倒不知道景皓给他准备了女奴,她一向不习惯把身边的人当成下人,所以在天哲的时候明明能够买起下人,她也一个没买。这会儿却有女奴来伺候她,她有些不习惯。

景皓看到了她的不自然,于是贴着她的耳朵解释道:“在胡山草原,贵族女子身边都是要有伶俐的女奴的,否则会被人嘲笑。入乡随俗,草原上除了主子,便都是奴才。”

林雨点点头,却原来这胡山是奴隶制的国家。

闲话叙完,大家也都饿了,便由女奴上来唱着劝酒歌,其他人则欢快地吃了起来。

烤羊腿、马奶酒、热奶茶,这些与天哲不一样的美味吸引了大家的大部分目光,即便女奴在那里又唱又跳,也没几个人去看她们。

只是,习惯了吃饭菜的众人吃头几口还觉得新鲜,再吃下去就越来越觉得反胃了,毕竟在车上这么多天,刚下地都有些晕,再则净是些荤腥,现在也才早上而已,实在不适合吃这样油腻的东西。所以在吃了几口之后,大家便不约而同放下了筷子。

☆、第三百四十六章 女奴

林雨也是没什么胃口,吃了几口,便也放下了银筷。

“不合口味?”景皓轻声问道。

“还好,就是才下车,还没什么胃口。”其实这会儿她的身子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晃,这完全是坐多了车产生的后遗症。

“那也别勉强了。”景皓放下了筷子,见李家诸人也都停著了,便让巴特招呼着众人下去休息。

王帐的右侧是休息的区域,一张大床,有林雨家里的炕那么大了,睡上三五个人也不会显得拥挤。而床尾那边,又用屏风隔开,是盥洗的地方。

“你先在这儿休息,我出去办点事。”景皓道。

“去吧。”林雨点头应着。

景皓前脚刚出去,后脚就进来了四个穿着青绿色服装的女奴,她们看起来都是十五六岁的年纪,进来之后,都恭恭敬敬地行了跪礼,用标准的天哲话向林雨问好。

“快些起来吧!”林雨赶快道,对于被人跪拜这事儿还是有些不好接受。“怎么称呼你们?”

话音刚落,四个女奴便开始介绍起了自己。

容长脸儿、丹凤眼儿的叫娜依,是负责给林雨做翻译的,也会教林雨一些胡山的基本礼仪和胡山话。

大眼睛、高鼻梁的叫左依,是负责林雨起居的。

小眼睛、笑起来有酒窝的叫可依,是负责林雨膳食的。

圆脸、带着些高原红的叫穆依,是负责林雨进出琐事的。

这些人都是巴特精挑细选来的,但人不可貌相,里面姿色最不出众的穆依听起来竟然是所有人中能力最强的。

左依这会儿捧着一个大的托盘,上面摆放着一套精致的草原服装,上面不仅绣着很多美丽的稚鸟,还有极其漂亮的狐狸风毛。那靴子和帽子也十分漂亮,甚至上面还镶嵌着熠熠的明珠。

“这是要给我穿的?”林雨有些不可置信,这样华丽的衣服,在林雨的脑海中,连宫中的娘娘也不曾穿过。

“是。”左依回复道,“热水已经准备好了,请林姑娘沐浴、更衣。”

说完,外面就有仆妇陆续抬了热水进来,只听得哗哗的水声,屏风后边便升腾起了白色的水雾。

等热水倒完,林雨由左依帮着脱了衣服,便进了温热的水中泡了起来。

左依动作很轻,却力度刚好。她不光帮着林雨洗了头发、擦了身子,还在身上各处按摩起来,很快便把林雨一路的疲倦赶走了。

洗完之后,她又拿了嫩黄色的里衣给林雨换上,这才伺候着林雨上床休息。

林雨着实疲累了,这洗完澡才觉得人是回到了平地,再加上刚刚左依的按摩,林雨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这边林雨虽然睡了,可左依的动作没停。起先她用细棉布为林雨擦着头发,待林雨闭上眼睛了,又让穆依他们搬来了熏笼,一点一点帮着林雨蒸起头发来。这熏笼里面放了上好的香片,烘干之后的头发就会带着这股特殊的香气。

被子是天鹅绒的,盖在身上轻轻柔柔地,但十分温暖。许久没感受到这样精致的睡眠了,林雨这一睡,就睡了将近两个时辰。

张开眼睛,不知什么时候景皓躺在了自己的身边,他也换洗过了,身上同样带着好闻的味道,他睁着眼睛,正认真地盯着林雨。

“午安。”见到林雨的睫毛一点点颤动,景皓问候道。

林雨绽出一个笑容,也柔着声音对景皓道:“午安。”

“我睡了多久?”林雨的声音带着刚刚醒来的低哑,充满着诱惑力。

景皓觉得自己浑身都有些热了起来,强压着怪异的感受,道:“没多久,若是没睡够,就再躺一会儿。”

听景皓这话,林雨便知道自己这会儿已然是睡得有些多了。景皓着急回王城,她不能耽误景皓的时间。于是便掀开被子坐了起来。

见状,景皓也知道林雨不能再睡了,于是便喊人进来伺候他们穿衣。

草原的衣服和天哲的衣服很不一样,所以林雨对于这繁复的衣服也不太会穿,只能又左依伺候着一层一层穿上。

她的裤子是纯黑色的毛织料子,穿上很暖和也舒服。裤子有些现代铅笔裤的感觉,但是比铅笔裤非了许多。下面也是窄腿的,正好能全部放进靴子里。

靴子是小牛皮的,里面则是细羊毛,很长、很密,穿起来十分暖和。底也是厚厚的牛筋底,不仅防滑,还很隔凉。

不过让她想不到的是,那华丽的外衣竟然是棉衣,里子是密密实实的水貂毛,所以只穿了里衣加这一层外套竟然也不觉得冷。而且它虽然是棉衣,但是很轻薄,穿在身上既不显得十分臃肿,又十分暖和。棉衣是红色的,再配上黑色的镶嵌着宝石的腰带,显得整个人十分华贵。

林雨鲜少穿这样艳丽、华贵的服饰,虽然舒服,但还是有些不自然,转身问景皓道:“我穿这么夸张好么?”

景皓眼前一亮,这衣服衬得林雨的脸红扑扑的,十分娇嫩可人。只是这会儿她头发披散着,若是梳了草原上的发式,应该更加明艳动人。

“很漂亮!”景皓夸赞道。

林雨也看到了景皓眼中的惊喜,想来自己这么穿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坐到了梳妆台跟前,左依用篦子一点点理顺她的头发。

她头发很长,因为平时也细心保养,所以又黑又亮,十分顺滑。左依没有特别的做造型,只是隔一段距离便编出一绺小辫儿,整个头上,一共就编了六绺,每一绺都隔三差五用纯金的小头饰点缀着,错落有致,也是十分漂亮。

然后左依又娶了匀面的膏脂和胭脂,细细地为林雨抹匀了,再用螺黛为林雨描摹了眉形,用唇脂画了嘴唇。最后戴上那顶黑色的镶嵌着红宝石的帽子,上面顶着一根同色的毛毛,整个人便显得十分高贵、美丽。

林雨简直认不出镜中的自己,她头一次穿这样的民族服装,又是这样雍容奢侈的服装。不得不承认,还真是很漂亮!加上这精致的妆容,铜镜里的自己竟是那么地不真实!林雨摸了摸自己的脸,确认了是自己的,这才转头问景皓道:“我怎么感觉不像我自己了?”

☆、第三百四十七章 土豪

这时候景皓正好也换完了衣服,他穿的是一件暗黄、色底纹的长袍,上面用金线绣着蛟龙图案,头发也被编成了一股股的小辫儿,上面同样缀着各种黄金头饰,整个人看起来都闪闪亮,十分耀眼。

“我怎么觉得咱俩像是暴发户?”林雨愣道。刚刚自己穿成这样只是觉得太过华贵,可是再看到景皓的样子,才想起来他俩这个样子,可不就和土豪没有两样么?

景皓的眼中满是惊艳,虽然不明白林雨口中的“暴发户”是什么意思,但是想来也不是什么褒义词,便解释道:“草原上的贵族喜好奢华,如果穿得简单,反而会被人取笑。”

林雨点点头,想到之前吃饭的时候桌子都是黄花梨木的,餐具都是银质或者金质的,便也明白了几分。

“你鲜少这样打扮,但其实很好看!”景皓夸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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