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丑女悍妻山里汉猛如虎-第16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娘,爹累了,那你干什么呢?”夏大宝不甘心地问了一句。

“你爹累了,我给他捶捶腿,”娘说了一句就再也不看夏大宝了。

那一刻,夏大宝有些怀疑自己可能不是亲生的。

☆、1121。第1121章 爱,宝贝

不过,等夏大宝进了厨房,坐在灶台边烧水的时候,她不禁又笑了笑,由于从小就耳濡目染,她认为夫妻之间就应该是爹娘那样的,甜甜蜜蜜,恩恩爱爱,以后她嫁人,也要找一个能跟自己一直甜甜蜜蜜的。

只是,那个人究竟会在哪里呢?

她已经十四岁了,村里像她这么大的女孩好多都在谈对象了,爹娘也问她的意思,看中谁了直接说,不必害羞,但是她却是一个都看不上。

关于这事,爹和娘是有讨论过原因的,女儿之所以看不上村里的小伙子,是由于他们的教养方式出了问题。

村里的女孩几乎没有识字的,他们两个却担心女儿没有文化,于是从小就她认字讲故事。又担心她以后太弱了在婆家受欺负,于是十八般武艺样样都教,现在好了,这女儿有文化,还会耍功夫,这下就更嫁不出去了,嫁给大字不识一字的村里汉嫌没文化,而一般的人家看到夏大宝一身的功夫,又哪里敢娶?

再说夏大宝这名字吧,按理说爹娘都有文化,应该取一个大雅的名字才对,比如什么语嫣、娉婷之类的,可偏偏取了“大宝”这么一个字名,据娘说,他们以前给她娶过一个秀雅的名字,但是由于一直叫惯了“宝宝”,叫大名时她一直没有反应,只好干脆改成了“大宝”。

夏大宝叹了一口气,自己都十四岁了,连个提亲的都没有。

但尽管都这样了,偏偏爹和娘还很乐观,尤其是娘,说嫁人就要嫁一个自己真心喜欢的人,不能随便盲婚哑嫁,否则以后日子会过得不顺心。

所以,夏大宝就一直这么天天在村里头混着日子。

……

第二天一早,夏大宝又是早早地爬起来了。

昨天打的兔子,今天要带到集市上卖呢,卖了就可以换冰糖葫芦,还可以吃到张太婆家的炸油煎,那种炸油煎是用花生油炸的,一口咬下去,满满都是油,可香哩。想到这里,她不禁吞了吞口水,再爬起来洗梳。

她虽然不会针线活,但是绑头发很在行,娘从小就喜欢帮她梳各种好看的发型,对,娘管这个叫发型。

夏大宝总觉得自己的娘跟村里一般的妇女不一样,村里的妇女梳头就是梳头,不会叫发型,还有衣服,衣是穿在上面的,裳是穿在下面的,但娘不管,一律称衣服,她还听说爹娘不是本地人,而是从外地来这里做买卖的,他们年轻的时候东奔西走,最后看桃花村很美,这才决定在这里长住下来。

至于爹娘的父母亲,他们只说在以前战争的时候失散了,再也找不到了。夏大宝对这一点深信不疑,算起来就是她出生的那一段时间,几个国家打仗,好多北面的人逃到南面,再加上她听说爹娘都去过北面生活,那就肯定是真的了。

“娘,我去集市了啊,”夏大宝拎着后面吃剩下的几只兔子,朝院子里正在摘菜的南风打了声招呼。

南风却看着昨天那屋,然后吩咐夏大宝:“把你弟弟带上啊。”

☆、1122。第1122章 爱,宝贝

夏大宝有些不情愿,“娘,他太小了,又喜欢乱跑,集市人多,万一搞丢了怎么办?”

“怎么会?阿祥乖得很,什么时候出去乱跑过了?他比你小时候听话多了,乖,你把他带上吧,爹娘今天要去荔枝林里面看荔枝,”南风继续快速摘菜,那是昨天地里刚摘的包菜。

夏大宝一听到“荔枝”二字,顿时两眼放光:“吓?荔枝是不是快熟了?”

“哪里有这么快啊?皮都还没有红呢,”南风说。

夏大宝只得失望,再看着南风说:“娘亲,我喜欢吃油麦菜,你咋每次都煮这个包菜。”

“因为你爹喜欢吃包菜,”南风头也不抬。

夏大宝嘟嘟嘴,她就知道娘偏心,最宠爹爹了。

正好这时阿祥也醒了,顶着一头蓬松的头发出来,夏大宝见状,知道南风肯定是没有时间理阿祥的,于是替阿祥梳头的任务就落到夏大宝身上了。

村里那些有弟弟妹妹的,一般都是姐姐都在照管,夏大宝自然也不例外,但是她对这个弟弟的感情有点说不出,阿祥今年才五岁,他出生时夏大宝已经七岁了,正是需要在爹娘怀里撒娇的年纪,夏阿祥就出生了,于是夏阿祥自然就成了爹娘的重心,夏大宝就从小宝贝成了姐姐,有什么东西都要分弟弟一半。

或许脱离了父母关照的夏大宝就是在那个时候变得渐渐开朗起来的,她开始满村子乱跑,追鸭子,捉隔避赵大婶家的鸡,跟村头的大黄狗打架,四处闯祸,完了还要野哥和南风去一家家赔罪。

直到夏大宝长到了十多岁,渐渐懂事了,这才有所收敛,特别是这个弟弟有什么吃的都要留一半给姐姐,夏大宝这才开始承担起当姐姐的责任来。

夏大宝替阿祥梳了头,又扯了柳条让他自己刷牙,阿祥不小心把水滴到衣服上了,夏大宝就忍不住责怪他一句:“瞧你,都五岁了,还不会刷牙。”

南风在旁边提醒:“宝宝,你六岁才学会刷牙。”

“……”

娘,给点面子好吗?好歹是姐姐。

阿祥扯了扯嘴角,想笑,但一看夏大宝似乎要生气的样子,这才马上住嘴。

“走吧,去集市上卖兔子肉去,”夏大宝拉起弟弟。

……

野哥从房间里出来,他先是过去抱了抱南风,再看着已经走出院子的姐弟俩,然后问:“阿宝要去镇上卖兔子了?”

“对啊,说要换冰糖葫芦,我让她把阿祥也带去了,”南风回答道。

“也可以,阿宝胆大心细,她带阿祥没有问题的,再说她现在一身武艺,对付十来个人不是问题,”野哥说,说完就去洗锅,好替南风煮青菜。

南风一边洗菜一边道:“咱们俩也是忙,要是闲一点还可以跟孩子们一起去集市,我都想尝尝福满楼的黄金大饼了,外酥里嫩,里面还有肉味,好久没有吃到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了。”

野哥不禁问:“那你怎么不让大宝顺便带两只回来,咱们又不是没有钱?等这一批荔枝卖了,咱们的钱都可以放到钱庄存着了,是不是?”

南风笑道:“唉,阿宝打个兔子也不容易,她换来的钱就让她自己花呗,不用给我买,免得她到时又笑话自己的娘是个大馋猫。”

“你什么时候不是馋猫了?”野哥笑着道:“你是大馋猫,所以才生出了她这个小馋猫啊。”

☆、1123。第1123章 第1124 爱,宝贝(5)

南风一边炒菜一边说:“你还取笑我?赶紧盛粥吃吧,等会还要给荔枝洒农药呢,地里的土豆也要浇肥药了。”

他们在屋背有一片荔枝林,还有一片土豆园,荔枝熟了就摘去卖,土豆亦是,有时候还打些野味,摘些草药,就这样养活一家人,养大了两个孩子。

南风还想到时候在镇上开个粉面,让夏大宝来打理,也好多赚些钱,就算夏大宝出嫁了,如果嫁得不远,就可以跟女婿一道经营,如果嫁得远,就可以让阿祥来打理。

不求大富大贵,但是谋生的技能她还是要传授给儿女们的,村里很多家里把女儿当外人养,把儿子当爹妈养,认为女儿出嫁后就是别人家的了,却忙着出钱给儿子盖房子,娶媳妇,南风可不这么认为,女儿也好,儿子也好,都要独立,即使将来丈夫对自己不好,或者家里有点什么困难,他们都可以过得体面一些。

两口子吃了简单的早饭,就去荔枝林了,天气尚早,日头还没有出来,但野哥还是贴心地给南风戴了一顶草帽,用来遮阳。

……

集市上,福满楼处。

夏大宝正拿着兔子在等着老板出来,阿祥则安安静静地在旁边等待。

阿祥是一个很乖的男孩子,就是问题太多,看着夏大宝等得有些不耐烦的样子,他便奶声奶气地问夏大宝:“姐姐,你为什么喜欢吃兔子肉?”

为什么喜欢兔子肉?

这个问题嘛,夏大宝有些难以启齿,也很难解释。

她以前是反对吃兔子肉的,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她的肉?

七岁那年,爹爹上山捉了一只回来,正准备宰,后来被夏大宝看中了,夏大宝坚决不给宰,说要把兔子养大,但娘不顾她嚎啕大哭,坚决把兔子杀了,夏大宝就生气不吃饭,可娘却把兔子肉烤得香喷喷的,让她口水直流,她禁不住诱惑,小心翼翼地尝了一块,吃着吃着就哭了。

世界上怎么可以有这么好吃的东西?从那天起,夏大宝不但爱上了兔肉,还迷上了打猎,整天缠着野哥教她打兔子。于是她一身功夫就是这样因为吃而练成的。

爹说,这山上的东西,不是你吃它们,就是它们吃你,所以你要把功夫练好。

爹说什么都是对的。

“姐姐,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阿祥见夏大宝不吭声,就又问了一次。

夏大宝敷衍阿祥:“反正就是吃嘛,那你怎么那么吃冰糖葫芦?”

“因为冰糖葫芦咬起来脆脆的,还很甜,可以从嘴里面一直甜到心里边,”阿祥说的话是南风教的。

“兔子肉也是啊,香香脆脆的,从嘴里边一直脆到心里边,”夏大宝说。

阿祥就琢磨夏大宝的话,似乎这个解释并不矛盾,确实是可以一直脆到心里边。

夏大宝终于等来了老板结了帐,她马上兴奋地拉起阿祥的手朝外面走。

这集市上的小吃可多了,在卖油煎的,有卖炸番薯的,有卖虾儿堆的,冰糖葫芦当然也有,夏大宝拿着卖兔子的钱从街头吃到街尾,都是她一份,再给阿祥一份,阿祥吃不完的话,她就继续拿过来吃,也不嫌弃阿祥的口水。

☆、1124。第1124章 爱,宝贝(6)

不知是不是遗传了南风纤瘦的体质,夏大宝是怎么吃都不胖的那种人,加上现在还在发育,又成天在山上跑来跑去的,她竟是一点都不长肉,皮肤更是因为从小吃得多的缘故,一直白嫩白嫩的,也算是村里出了名的美人。

娘说,她可以竞选村花。

在吃冰糖葫芦的时候,阿祥又奶声奶气地问了夏大宝一句:“听说,姑娘家吃得太多会嫁不出去,姐姐,什么是嫁不出去?”

“谁跟你说的?”南风问。

“隔壁赵大婶说的,”阿祥说。

“别听她胡说,她专门骗小孩子,”夏大宝扯过阿祥手上的冰糖葫芦:“你是不是吃不完,吃不完我就吃了,对了,我还想去给娘买只黄金大饼,她最喜欢这个了。”

阿祥的冰糖葫芦才吃到一半就被面夏大宝抢了,他正想说自己还要吃,但夏大宝已经咬了一口,并且又回福满楼去了。

“……”阿祥愣了愣,干脆算了,当弟弟的,要多让着姐姐才是。

……

夏大宝从福满楼里拎着两只大饼出来,正要把门口的阿祥叫出来,结果却发现刚刚还站在门口的阿祥现在不见了。她心里一惊,平时娘总说有些坏人会拐小孩,阿祥不会是被拐走了吧?

这阿祥,也是个没心眼的,夏大宝因为心急,就把手中的黄金大饼一扔,结果跑了几步又回过头来把黄金大饼捡了起来。

吃货的理智告诉她,阿祥重要,娘的大饼一样重要。

夏大宝疯了一样在街上找阿祥,这集市不大,不过几条街而已,他能跑哪里去呢?

结果才跑了一下,街尽头就看到了一个小身影,那一本正经的样子,不是阿祥又是谁呢?

他居然还跟一个人说话,那好像是一个少年,同样是十四五岁左右,少年蹲在地上,夏大宝看不清他的长相。

她立马冲了过去,一把将阿祥拉了过来,再以姐姐的样子严肃地批评阿祥:“我有没有交待过你,出门后千万不要乱跑,不要离开姐姐的视线,可你是怎么做的?去哪里也不招呼一声,还随随便便跟一个陌生人讲话,你知不知道这年头的坏人可多了,就这说话的当头,立马能将你拐了去,而且坏人骗小孩的伎俩可多着呢,下蒙药,朝你洒辣椒粉,扮演你的亲人,让别人以为你是从家里逃出来的调皮小孩……”

阿祥一边听着夏大宝的描述,再一边转身看着旁边的少年,那少年的脸色难看得很。

谁是坏人呢?

谁是骗小孩的人呢?

说的可不是他吗?

“姐姐,我只是尿急,去找棵树拉了个尿而已,”阿祥委屈地说,然后再指着旁边的少年:“这哥哥是找我问路。”

夏大宝经过了刚刚这么一吓,哪里肯相信阿祥:“三岁小孩都懂得,问路要找大人问,一个五岁的小屁孩,懂什么路啊?”

阿祥委屈,论认路这本事,这似乎是家族遗传啊,他三岁的时候同样可以一个人满村子逛了好吗?

☆、1125。第1125章 爱,宝贝(7)

那少年盯了夏大宝一眼,夏大宝亦狠狠地回看着他,眼神里全是警惕,还有一种“你敢惹我,我就捧你”的暗示。

对峙了几秒后,少年终于把视线移开了,他看起来有一点点冷漠,而且似乎不屑于跟夏大宝计较,便一个人往前走了。

夏大宝见少年走远了,这才又转过身来教训阿祥:“你看吧,就他那样的人,一点礼貌都没有,脑子也不好使,找个五岁的小孩问路,脑袋被门夹过了吧?”

“可是姐姐,那个哥哥看起来好像不是很开心的样子,他好像不相信别人,只相信我。”

“他骗不过别人,所以只骗你。”

“……”阿祥不敢跟姐姐再争辩下去了,当弟弟的,让着姐姐是应该的嘛。

回去的路上,夏大宝不敢让阿祥再离开自己了,她一只手抱着黄金大饼和几串冰糖葫芦,另一只手紧紧地拉着阿祥的手,顺便打几个饱嗝。

真是吃得太撑了。

一路打着嗝回到村口,阿祥突然指着前面那个穿着粗布衣衫,背着包袱的少女:“姐姐,那个是不是集市上问路的人?”

夏大宝一看,还真是。

那少年长得高高瘦瘦的,样子极为斯文,就是表面上有一些清冷,问路的时候也是一幅充满警惕的样子。

夏大宝本来不想理会这么多,偏偏阿祥喊了一声:“哥哥,你怎么也在这里?”

夏大宝想阻止但已经来不及了,那少年已经看过来了,他看见阿祥的时候就淡淡地笑了笑,但看到夏大宝的时候,他的样子就恢复了冷清,目光也很快移开了。

切,夏大宝还不稀罕理他呢。

不过,他怎么也出现在这个村子里?夏大宝知道他肯定不是这个村的人,一定是外面来的,因为没有交谈过,所以夏大宝没听出他的口音,不过夏大宝心想,谁在乎?

管他是哪里来的呢,那一副清高的样子,肯定是城里来的,城里她去过几次,那些城里人通常看不起乡下人,老觉得乡下人土。

……

“娘,我回来了,”夏大宝一回来就将黄金大饼端到南风手里,再跟她亲了亲。

这是他们母女俩一贯的动作,很多女儿要么跟妈妈亲得跟闺蜜似的,有些女儿则是母亲的天敌,喜欢跟母亲吵架,夏大宝和南风属于前者。

亲完,南风则笑着拿出一张纸条:“爱西又来信了。”

夏大宝一听,顿时有一点点兴奋:“今天又到初一了?我都差点忘了这日子了,每月初一他都要给我写信的。”

“瞧你,一有吃的就忘了日子了,”南风一边说一边拿出黄金大饼咬了一口,再不住地咂嘴:“嗯,真好吃,还是祖传的手艺妙,咱们无论怎么学都做不出这么好吃的味道。”

看着南风吃得极得样子,夏大宝也吞了吞口水,也不看信了,只搂着南风:“娘,给我一口,就一口。”

南风大方,给夏大宝掰了一半,夏大宝一口就吃掉了,“真好吃,早知道我就不吃那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了,也买两只黄金大饼吃。”

而南风则笑着提醒夏大宝:“怎么一说到吃的,你就又不记得看信了?”

☆、1126。第1126章 爱,宝贝

而南风则笑着提醒夏大宝:“怎么一说到吃的,你就又不记得看信了?”

“呀,还真是,居然忘了看信,”夏大宝把纸条展开来,一边的阿祥也忍不住凑过来一起看。

因为是用飞鸽传来的,所以信上的字很小,但是写得字的还挺多的,字体虽然有一些稚嫩,但是看得出来写得极认真,也极用力:

大宝姐姐,展信祝佳,这个月我学会了吹笛子,也快长得门框那般高了,前天随娘去了外面游玩,过两天准备去跟爹去拜访一位老前辈,听说那老前辈在江湖上极有威望。对了,你上回来信问我铁沙拳是怎么样的,我已经问过爹了,是用锅将沙烧热,再把双手放进里面,慢慢适应温度,就可以练成。但这种功夫招式极其粗鲁又伤身,不建议你练,纸太短,就先说到这,盼回信。

爱西原来龙爱西,是龙三和陆剑西的儿子,据说两人在绿剑山庄重遇,重遇的那天顺便在武林大会就把亲成了,速度快得足以让整个武林咂舌。

娘说,那叫闪婚。

龙三和陆剑西的事情被江湖中人津津乐道地传了好长时间,而陆剑西大概是因为体质好的原因,居然当月就怀上了,迅速生了龙爱西,这龙爱西比夏大宝小两岁。

至于夏大宝为什么姓夏,当然是因为现在野哥又改回了姓夏,叫夏野。

也就是南风第一次在村里听到的名字。

再说龙三那边,这十几年来两家的大人联系挺少的,龙三和陆剑西那边各种事务繁忙,野哥和南风又因为农活的缘故,两边虽然有联系,但是一直没有见面,甚至连写信都懒了。直到后来两个孩子长大了,又到读书认字的年纪,双方家长干脆让两个孩子通信,负责联络感情。

于是每个月一封信,就成了惯例。夏大宝从来没有见过龙爱西,只知道龙爱西是个弟弟,比她小,是个江湖中人,喜欢练功夫,字写得好看,从字里行间,觉得他还是一个特别细心的男孩,因为夏大宝每次问他什么问题,他都会有问必答。

夏大宝有文化,爱读书,在村子很特别,这样的她自然交不到特别好的朋友,所以她就一直当这个龙爱西是好朋友,见不到面反而增加了神秘感。

听龙爱西说他的身高已经到门框了,夏大宝不由地去门边比划了一下,然后再问南风:“娘,龙叔叔家的门框有多高?”

南风不由地笑起来:“娘亲倒是去过龙叔叔家一回,但娘亲哪里知道爱西说的是哪一扇门框?他们家的门框有高有矮。”

“那十二岁的小孩,能有多高?”夏大宝又问。

“跟你差不多吧,如果他发育了的话,”南风说,她知道男孩子普遍到十三四岁后开始窜个头的。

不过这个龙爱西,定是个高个的,都说儿子的身高主要看娘,爹挫挫一个,娘挫挫一窝,说得还是挺有道理的。

夏大宝见比不出个所以来,便也不去比了,她去屋里找了些纸笔回来就开始回信。

☆、1127。第1127章 爱,宝贝

夏大宝却是没有龙爱西这么有耐心,她写的字大,所以写不了几个字就占了一整张纸:

爱西弟弟:

见信好,我昨天上山打了五只兔子,卖了几只,今天吃了好多东西,有冰糖葫芦,有炸油煎,还有黄金大饼,最近我正在练轻功,能走很高了,你呢?希望你好好练功,下次咱们比试比试,对了,你家门框有多高?

写好后,夏大宝就将信团好再绑到信鸽脚下,看着信鸽飞远了。

写完,夏大宝便听到阿祥在屋后背叫她:“姐姐,你快过来看,是今天集市上见到的哥哥。”

又是他?

夏大宝赶紧过去,屋后背那里有一方池塘,鱼都是野哥养的,而隔壁就是赵二婶家,因为鱼塘档在中间,所以中间不用围篱笆都没事,反正谁也过不来,但是夏大宝的位置刚好可以看到赵二婶家的一举一动。

赵家在村里算是个大家,人比较多,现在是赵大婶在当主家婆,赵二婶则是个性子软的。

现在赵二婶旁边正站那个少年,他的头一直耷拉着,而赵二婶则一直在跟赵大婶解释:“嫂子,我知道家里多一张嘴吃饭会造成影响,但是贝儿现在都十四岁了,他也可以帮我们干活不是?”

赵大婶却是不依:“干活?你看他长得这么细皮嫩肉的,是干活的料吗?别到时候在家里就知道吃白食,这样我们可是养不起他,还有,你也别来个人就说是你娘家的人,你都多少年没有回过娘家了,这还是你的侄子吗?”

赵二婶委屈地道:“怎么不是?他小时候还跟他爹来过这里呢,只不过那个时候我哥嫂都没有出事,但现在……以前他们每次来不都是大包小包地往咱们家送东西,怎么现在人家不好了,就不认了呢?这孩子也是走投无路才来咱们家的呀。”

“我管得了他是现在是什么情况?只知道这么大的人了,饭量不少,难养活,再说他都这么大的人了,要是懂得养活自己还需要来这里投靠你?外面大把要打长工打短工的,他要是吃得了苦,有骨气,何苦来这里呢?不就是想吃白食的吗?”

“这……他还是个孩子,外面的工作哪里是说找就能找的,要是碰到一些黑心的老板,脱不了身活活干死怎么办?再说我是他的亲人,我不收留他,难道看着他在外面流浪吗?”

原来是来投靠赵二婶的,夏大宝在心里面想。

还是城里来的落难子弟。

怪不得警惕性这么高,而且看谁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