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为奴-第1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作者有话要说:  乃们这些坏孩子,竟然还想着一对一家教,王老师课时费很贵滴~~~

第27章

其实不光是姬莹,在场所有新入谷的弟子都感到了些许不敢置信。

在她们心目中神祗一般的鬼谷子实在是太年轻,太……俊美了些。虽然齐国盛产美男子,可是过后妫姜也承认,她见过的男子中竟没有一个比得上鬼谷王诩的。

时人尚美,不光是美女被人推崇,男子也是如此,昔日公孙子都的美貌被全郑国的少女推崇,日夜相思不已,而眼前这位隐居云梦山的美男子若是被天下人识得,只怕那谷口也要被思慕的女子踏平了吧?

莘奴跪在不起眼的角落里,自然将自己同窗们的反应看在了眼底。

她识得那人太早,虽然小时第一眼看到他时,也觉得那少年长相英俊,比谷内的任何人都好看,但是时间太久,对他的性情了解至深,虽然现在的鬼谷王诩,俊美如同幽闭深山的香草幽兰,可惜在她眼里,就是跟能要人性命的毒草而已……

然而被美色迷了心窍的众人不知,这恩师俊美皮骨下的毒肠,依然有些发痴而孺慕地望着这位隐士高人。

可惜,鬼谷虽然俊美,却面上不苟言笑,一路微微紧缩眉头,并没有望向两旁跪伏的众人,步履稳健一路步入医馆,听说是要去看望在医馆疗伤的孙仲。

这不禁又让人感慨着师徒情深,骨血相连的恩师之情。

待得王诩进了内院一院子的众人才纷纷起身。姬莹略显兴奋地语道:“看到了吗?那便是我们的恩师,竟是这般俊美,可恨那些个心思邪佞的儒生,竟然绘出那般丑化恩师的画像广为传播……对了,一会恩师一定要饮浆,走!我们去一旁的水间帮忙,也算聊表弟子的至心!”

也许是生怕自己一人显得不够女儿家的矜持,说着,竟然顺手拉起了莘奴便往水间去了。

莘奴一时不好挣脱,只能顺着她一同入了烧水的小间。

当王诩入了医馆的内室时,死里逃生的少年正脸色苍白,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头顶的房梁,有室内幽暗的光影变幻里,不知在思索着什么。

当看见王诩进来时,他先是一惊,连忙挣扎着要起身施礼。王诩从容地脱掉鞋履,撩起衣襟坐在了他的身旁,一手扶着他的肩膀将他按下:“听说你刚固定了腿骨,不必多礼。”

说完,他撩起被子,望了望孙仲那绑缚了绷带,透着血痕的双膝,沉默了一会道:“是我派去的人太晚了……”

孙仲听了,却一脸羞愧道:“不……是徒儿的错,恩师您几次三番地派人提醒我,应当提防庞涓贼子,可是我……却被他蒙蔽,一心认定您是因为……妒意而不能宽容地对待庞涓……是我的错……我的错……”

就如孙仲所言,王诩的确是几次三番地提醒了他,可是庞涓却一早就跟他这个同门师弟大吐苦水,甚至坦言自己是因为恋慕恩师的逃奴莘女,并帮助他藏匿在府里而开罪了恩师。

因为兄长的缘故,孙仲自然是知道王诩与那个私奴的纠葛。小时那美丽灵秀的小姐姐总是时不时入到少年的梦境中来,只是从那变故以后,就算身在鬼谷也难听闻到关于她的消息。

只是在偶尔的佳节宴会中,能远远地窥见恩师身旁相陪的那一抹倩影,可美人眉间舒展不开的愁绪,总是让孙仲有些胡思乱想,隐隐担忧着她的际遇处境。

恩师虽然才学出众,可是孙仲总是认为,他在处置莘家女一事上太过专横霸道,心内难免对她生出几抹同情。

当听闻莘奴再次出逃被抓回去,而庞涓因为帮助莘奴藏匿而被恩师猜忌记恨,甚至在大梁郊外的宴会上,被鬼谷子拒之门外避而不见。一时间,孙仲竟然是生出了几许与庞涓同仇敌忾之心。

虽然庞师兄平日里骄横傲慢些,但是他比自己的兄长孙伯更像个铁骨的男儿,既然心慕佳人,便当一力护之,怎可怯懦得如同缩颈的闷鳖一般?

抱着这样的心思,就算是王诩几次三番的警告,他也全然没有放在心上。

一直在谷中习艺的少年,虽然熟谙排兵布阵,到底还是短了几分识人之能。竟然相信了庞涓会保举自己在魏国军中担任要职之言。与那庞涓整日称兄道弟,甚至留宿在他的府内,日日同榻促膝长谈。

可是不知为何,庞涓一直认定自己得了恩师的不传之秘,总是喜欢旁敲侧击。

直到那庞涓几次三番从他的嘴里套问不出什么孙家兵谱后,恼羞成怒,竟然勾结奸人诬陷他通敌出卖魏国,被魏王轻信施以了膑刑。

当膝盖骨被挖掉时,他才恍然,自己竟然一直轻信了奸人,以至于落下了终身的残废。可是这时后悔已经是枉然了,幸而恩师并没有放弃于他,派人暗自给自己送信,示意自己装疯蒙蔽那庞涓贼子,那些时日,他装疯卖傻,日日在猪圈中打滚,满身的污泥却强自忍耐,直到恩师派人设法将自己救出了魏国,返回鬼谷疗伤。

此时恩师却亲自来到自己面前,说是他的错,这叫早就懊悔愧疚的孙仲情何以堪?当下羞愧得恨不得额头摧地向恩师谢罪。

王诩半垂着眼眸,听着年轻的弟子心内的忏悔,面上的表情却没有丝毫的震颤变化,只是在孙仲羞愤地说完后,才淡淡道:“你彼时年幼,为师倒是不知你对那莘奴存着这样的心思,如今你身负重伤,要不……我将莘奴掉到你身旁服侍可好?”

这样的慷慨,全是不是当年追回私逃的一对小儿女的冷酷残厉,以至于孙仲都有些怀疑,当年自己的记忆是不是有些偏差,以至于误会了恩师什么。

就在这时,王诩身后传来了脚踏地板的咯吱声。王诩并没有回头,无非是医馆的仆役送来热水汤药而已。

可是伴随着脚步声,还有一股熟悉的体香扑鼻而来。只见一个头戴纱帽,身着谷内弟子素麻长衫的女子端着托盘优雅地跪坐在了席下,稳稳地将托盘放好后,她径自除下了纱帽,露出了眉间的红痣如同新点的燕脂一般,眉眼的妩媚尤甚孙仲记忆中的娇艳。

几许不见,伊人更加娇艳脱俗。孙仲压根没想到她会突然出现在自己的眼前,一时只觉得双膝难忍的疼痛骤然消逝,只能痴痴地望着那朝着自己微笑的丽颜。

王诩的一双利眼一眯,显然没有料到莘奴竟然会出现在医馆的内室,方才话音方落,她应该是听到了自己与孙仲之言……

莘奴先是微笑地望向孙仲,少年果然如姬莹所讲述的一般,年轻而俊朗。到底是少年,望向自己时,竟然还会脸红,虽然身有残疾,可是服侍起来,应该是比鬼谷王诩顺当许多,还真是不可多得的好主呢!

如此想来,怎么可以辜负家主的心意?莘奴这才掉转目光,半低下头,恭谨语道:“医馆奉茶的侍女不甚烫伤了双手,宛媪嫌弃其他仆役粗鄙,看见莘奴在,便着莘奴端送汤水给家主……家主方才之言,奴婢也听得入耳,愿尽心照料孙家小郎,衣食汤水自当尽力,贴身服侍,日夜不辍,绝不假手于人,辜负了家主重托……”

鬼谷王诩难得的有些措手不及,面色顿时微冷,嘴角紧紧地闭合着,眼神如同浸了冰雪的锋芒……过了好一会,他才调转目光望向孙仲,微微掀起嘴角,只是笑意未及眼底,儒雅地笑道:“仲儿,你看如何?”

在孙仲的眼中,从来没有觉得莘奴身份卑微,莘家之女是如空谷芳草一般的存在,只能远远地欣赏,不敢有丝毫亵玩之心。

此时嗅闻着她身上带着草药的芬芳,看着那清丽温柔的容颜。一向心高的少年心固然如夏树繁花一般在风中震颤,可是更多的是骤然自卑的消沉情绪。

虽然当年立下了定要带她走的豪言,可是如今的自己确实个不良于行的废人,满心的抱负已经烟消云散,如何能配得上美人大好的芳华?

再说看她身上的服饰,他便隐约猜到了什么,没想到恩师竟然破例恩准让莘奴待前院修习学业,这般的体贴,哪里是他臆想中的残酷压榨?

恩师对她的独占,自己如何不知?如今自己已经错待恩师的情谊在前,还怎么好意思强夺恩师的心头之好?而且此番,自己心内担负着血海深仇,前程混沌而不知,怎么可以辜负耽误了莘奴姐姐呢?

当下不待王诩开口,他便抢先婉拒道:“仲,谢过恩师,不过一废人耳,粗茶淡饭即可,哪里需要丽姝劳神!还请恩师不必太过照拂,仲伤好之后,便想出谷。”

王诩的眉间一松,微微瞟了一眼身旁的莘奴,淡淡道:“下去吧,这里不需要你了。”

莘奴抿了抿嘴,转身离去,可是出了房门时,才发现自己的紧握着的双手微凉。

早就听过谷内婢女之间的闲谈,只听说男子在温存枕榻间的话语不可尽信,如今看来倒是真的。

自己虽然鄙薄王诩的为人,可是依然觉得他是个言出必行之人,断断不会食言。可是在归途夜半楚歌哀怨时,他承诺不会将自己送出的话语犹在耳旁,这边就毫不犹豫地将自己当做疗伤的佳品赏赐给了他的爱徒。

若是这般大方,当年为何不能成全孙家大郎?让她与那大郎双宿双飞,做一对自在快活的鸳鸯?就算是几年后要面对清隽不在,油腻的肥脸,也好过现在时不时要看着那张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的恶心皮相!

待得出了医馆内室,她无心回应张华与姬莹的缠问,只说自己头痛得很,径自回了自己的院落。

此时正是午后,春末之时柳絮纷飞,阳光正好,莘奴却掩了窗遮挡住了窗外的大好春光,脱了外衫,披散着长发,准备辜负大好的读书时光,狠狠地昼寝一番。

这是她多年来的习惯,一旦受到了不能承受的伤害,却无人倾吐,无人可依时,只想一人躲起,用被包裹住自己,狠狠地睡上一大觉。

也唯有这时,她才可以尽情地想象自己还在小时,母亲在厨下亲自烹煮着软糯的甜豆羹汤,父亲在书院里伴着书声琅琅,而她则在铺着软垫的廊下席榻上,做着香甜不识愁的美梦……

可是就连这点小小的奢侈也不能如愿,只用软被将自己包裹住在枕榻上躺了一会,便听到上了油的锁眼转动,有人迈着大步朝着院内走来。

还没等人影笼罩过来,自己的被子就被猛力抽起,紧接着她便被一只铁臂单提了起来。

莘奴没有料到他会这么快赶来,一时间脆弱来不及收起,湿润着的大眼便这般毫无遮掩地被他看到。

可是看出男人来时是夹带着难以遏制的怒火的,可是看着她这般无法闪避的可怜模样,却渐渐松开了紧缩的眉头,连带着钳住她的大掌都松懈了些力气。

“疼……”莘奴努力地想要抽回手去,可是自己的下巴却被他的另一只手掌轻轻抬起:“怎么?你还觉得委屈?是被孙仲婉拒,伤了心不成?”

莘奴深吸了口气,轻笑道:“奴婢是有些心伤,毕竟不知下次家主要将奴婢许给何人,有没有孙仲那般年轻俊朗,一时彷徨不不安,便伤心了起来……”

可惜话还没有说完,她的腰已经被他狠狠圈住,往上一提,只听他轻语道:“你当知我已经生气,就不要再做不智之举了。

到底是太过奢侈,竟然白日美梦也不能安然拥有,既然是活在现世,就像王诩所言,自然是要做一个识时务的聪明人。

可是心内的苦意太盛,原本该向家主尽心认错,可涌到了嘴边,却化成了不知所云的无聊之言:“我……想喝甜豆羹汤……”

作者有话要说:  喵~~~~~~可以去吃饭了捏~~~~~~~~~~~请大家慢用

第28章

记得小时,她太调皮却又撒泼耍赖,母亲总是无奈地点着她的鼻尖:“这般不受教的,耍弄些小聪明,责备你便顾左右而言其他,以后离了父母,无人娇惯你,看你可有多少苦头吃!”

如今母亲的戏言一语成真,她身旁早就没有娇惯她的亲人,可是这耍赖蛮缠的积习仍在。

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甜豆羹汤”抛甩出去,却没有帮衬应景之人,难道还指望前来兴师问罪的家主,展现慈母般的柔情?

所以待得男人低着头,一脸深沉地看着她时,她只恨不得能将那一句囫囵地塞咽回去。

“只是突然睡得口干,想要饮浆,家主可也要饮浆……”就在莘奴努力地掩饰着自己的狼狈时,王诩却突然抱起了她,伸手摸了摸她的脸颊,在她的耳畔低声道:“怎么还和小时一样……”转身将她放置在窗前的席上,伸手扯开了自己深衣的系带……

莘奴只当他起了兴致,因为置身在倾洒的阳光下顿时浑身僵硬,防备的紧抓着自己的衣襟,两只犹带湿润的大眼死死瞪着意图不轨的家主。

王诩一边戏谑地望着莘奴,一边优雅地解了自己的衣袖宽大的深衣,只着里面的短衣,伸手取了一旁席上的尚未裁剪的块白布围在了挺直的腰间,然后面无表情地伸长指刮了刮一脸防备的小女奴的鼻尖,挽袖起身,迈步来到院中。

启儿一直站在院门口未敢进屋。见家主出来环顾四周似乎在找寻着什么,连忙迎上前去,屈膝拘礼道:“家主需要什么,可吩咐奴婢去做。”

王诩坦然地吩咐她取来要用的食材,启儿听得一头雾水,幸好要的黄豆蜂蜜一类的物件院中便有,便连忙取来。

王诩挥了挥手示意着她出院去。转身来到屋檐下的小鼎旁,熟练地捡拾木块引燃鼎底,添水开始煮豆。

然后捞取煮好的豆子,用小舂用力捣烂,挽起的衣袖露出的是一般书生不可能拥有的饱满肌理,与他那温雅的外表形成鲜明的反差……

莘奴做好被他折磨一番的准备,却没想他真的挽袖做起了羹汤。从煮豆捣泥,到添加蜂蜜熬煮,样样都是从容而娴熟,一如他在书房里伏案挥毫一般从容。

是了,说到底,他才是从小做惯了这些粗活的。与他相比,自己倒显得笨手笨脚,娇惯得没有半点贱奴的自觉。

当年的王诩,倒是经常给她做吃食。

他虽然是在外院当差,却因为远离主屋,而自己设有鼎灶。又因为身手矫健而经常觅得野味。那时每当他的院子里传来阵阵香气,她那小小身影也会准时来到院子里。

陪护她的女仆都无奈了,经常说她是个嘴馋鼻子灵的。可是放着厨下精致的餐饮不食,偏要跟个下贱的奴才抢食吃,做主子的这般行事,是不厚道的。

可是那时的她,哪里管得了这些。只奶狗儿一般的围着一脸冷意的王诩,声音响脆地唤着他“诩哥哥”,舔着小舌头眼巴巴地看着他端起的大碗……

而当时的王诩,更没有奴仆的自觉,竟然任凭着小主子嘴馋得昏天暗地,叫得声声急切都不理不睬,往往是要等到她快要两眼盈泪,这次慢条斯理地给她盛一小碗炖得糜烂的香羹,然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如获至宝一般地小口吞咽……

那时这奴才的反骨,为何无人发觉呢?

不过现在做了主子的王诩,却平易近人的让她想要再次垂泪,竟然不用苦苦哀求,便痛痛快快地洗手作羹汤,而且竟是嘴角微微翘起,似乎重温旧日的营生,满心惬意得很!

很快一碗泛着热气的甜豆羹摆在了莘奴的面前,而刚刚做了粗活的家主,解了腰间的巾布,重新穿上深衣,坐在她的面前,又是风度翩然的鬼谷王诩。

“怎么还不吃,难道要我喂你?”

莘奴在他的逼视下,勉强端起了螺钿漆碗饮下一口,香味与记忆中的倒是别无二致,可是煮豆之人却她最不愿见的那个,不由得又放下了漆碗。

就在这时,王诩突然低下头,擎着她的下巴含住了她沾着豆羹的嘴唇,似乎在品尝佳肴般啄吻了几下她残留在嘴唇上的羹汤露汁后道:“怎么不饮了?可是不够甜?”

莘奴一时闹不懂他。不过这样忽冷忽热,飘忽不定的男人,也才是她熟悉的王诩。可是将她送出的话犹在耳旁,男人这般的伏低做小难免有些虚伪之嫌?

怎么?是怕以后再将她送出时,自己不够心甘情愿,而坏了她笼络人心的大计不成?

“当年哥哥不能带走你,你以为弟弟便可了吗?”王诩看着她神色僵硬自然猜出她还在介怀自己将她如物件一般地送出去,倒是难得地开口解释道。

莘奴不喜他这般目光炯炯地望着自己,微微扭了脸儿,淡然道:“不是家主开口允诺的吗?您的命令,鬼谷中人哪个不敢逢迎?”

王诩皱了眉,语气有些硬冷道:“孙仲比他哥哥强些,有自知之明……倒是你,好好的不去修习,跑到医馆里来做什么?”

莘奴虽然学业不甚畅通,可是话锋还是听得出的。王诩的意思便是用她来试探那孙仲的忠心。

若是安分些的,一切都好。可若是如他的兄长孙伯,又或者是狂徒庞涓一般,只怕再深厚的师徒情谊也是不在。幸好那孙仲聪明,知道闪避她这颗灾星。不然依着他现在的情形,恐怕要比在宋国腐朽发烂的孙伯更加不堪。

至于她,却是不凑巧走了进去,听到了这试探之言。

家主竟然难得向她这个卑贱的家奴解释。莘奴一时拿捏不住,是否该喜极而泣,跪伏在地,亲吻仁慈的家主脚背,感谢他的“不送”之恩。

不过依着现在的情形,王诩一时兴起,玩起了怀柔的路数,也不知这般笼络她这个无足轻重的私奴是何用意?

不过这白日的大好光阴终究是辜负了。上了油的锁眼既然被打开,怎有白走一趟的道理。

窗外的□□到底是又遮掩个干净。一碗甜腻得让人长不开牙的甜豆汤羹,换来的是在席榻上被折腾了一个下午,只不过这次他又想出了新的招式,竟然变着法儿的逼迫自己一如小时那般,唤他为“诩哥哥”。

莘奴却死也长不开那嘴,最后被迫得急了,只能喘息着大骂了一句:“竖子,杀了我吧……”

可是这谩骂却惹来更加难以抵御的热潮,让她明白了叫生不如死!

待得王诩起身时,莘奴已经乏累得睁不开眼,只觉得他在自己的脸颊脖颈处啄吻了几下后,似乎是将神了清凉的东西挂在了自己的脖颈处……

等到莘奴睡了一觉起身时,王诩早就走了。不过自己的手腕和脖子上却被戴了精致的玉饰。尤其是手腕吃的那一抹精细的翠绿,与母亲遗留下的玉镯鲜明地碰撞到一起。

母亲留下的玉镯玉质温润是不可多见的美玉,可是在那一抹出水的翠绿前愣是映衬得有些粗鄙不堪。而脖子上的玉坠是同样的玉质,连同枕榻旁摆着的一对耳环还有头饰,互相映衬,晃得人有些移不开眼。

莘奴自然知道这套玉饰是何等的珍贵,可是依然有将它们抓起狠狠砸摔的冲动。不过,她到底是忍住了。

美玉无辜,怎么可以迁怒于它,再说这等美玉若是拿出谷去,当会换得几许的钱金……莘奴想了想,小心翼翼地摘下了这玉饰,将它们包裹好,放在了自己衣箱最下面的小盒内……

王诩从莘奴的小院里出来时,白圭一早便守在了门口,见恩师出来,脸上又是心情不错的样子,连忙走过去道:“启禀恩师,公孙鞅也逃出了魏国……”

王诩沿着春花灿烂的小路慢慢地朝前走了几步道:“魏王耳根短,又不是个能真正赏识人才的,有庞涓那等小人在侧,真正有才学的也无出头之日,公孙鞅是个聪明人……你可知他去了哪国?”

白圭连忙道:“他去了秦,恩师要不要……”

王诩摆了摆手道:“不必派人阻拦,秦也该增添些力量了,不然魏一家独大,不是天下之福……你多派人出去。将庞涓陷害同门的事情传诵给大梁的游侠散客。让这丑事广为传诵……对了,这次新收的女弟子里是不是有个齐女?”

白圭点了点头:“那女子名唤妫姜,乃是当今齐王异母的妹妹,在鬼谷的医馆修习医术。”

王诩想了想道:“既然如此,就让那妫姜多多照拂孙仲的起居,也叫她精进一下医术……虽然仲儿双腿已废,可是他要走的路尚远,师徒一场,我也不可袖手旁观,总要给他些助力……”

白圭此来的本意,便是想替孙仲求情。这个小师弟,当初是由他带到魏国去的,二人相处得宜,所以如今他落得这样的下场,白圭也是心有不忍。

没想到恩师竟然主动开口,提出帮衬残废了的爱徒,这不能不叫他大喜过望。

王诩看了看他的喜色,开口道:“你已经向魏王请辞了吧?”

白圭道:“虽然魏王百般挽留,但是见我去意已决,便也同意了,当时庞师弟也在,见我求去,倒是一脸喜色……”

“魏国只剩下他这一根栋梁,他怎么不欣喜呢?这等蠢材……当初是怎么混进谷内的?”

白圭赶紧低头,等候恩师的示意。

王诩缓步朝着自己书房走去,语调冰冷地说:“他当初既然有胆与我争抢女奴,也算是个有血性的,既然如此,我倒要成全他,再捧一捧他吧。不举得高些,怎么能摔得惨呢?”

最后一句话随着王诩迈进书房,消失在闭合的门缝里,白圭低低喊了声“喏”,便半退着出了书房的院落。

他知道,今日看起来依然风光无限的魏国大将军,他的春天结束得可能要早一些了。

晚上,莘奴起身出了院落,准备到前院的书斋作晚课。

虽然白日称病请假,耽误了下午的学业,可是事后若是不自己补回的话,只怕再上学堂时,便要跟不上夫子的传授了。

当莘奴坐定时,姬莹正巧在身旁,她突然提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