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左拉拉:妖精修练记-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张爱玲说:如果给女人机会做荡*,没有一个女人不跃跃欲试的。
我觉得,张爱玲这句话,还真的是至理名言,直说到我心坎上,把我的心声都道出来了。是,如果有机会,我也想做个荡*,像妖精那样的风情万种,媚眼如丝,可以把男人勾得魂飞魄散。
非礼(1)

张爱玲说:如果给女人机会做荡妇,没有一个女人不跃跃欲试的。

我觉得,张爱玲这句话,还真的是至理名言,直说到我心坎上,把我的心声都道出来了。是,如果有机会,我也想做个荡妇,像妖精那样的风情万种,媚眼如丝,可以把男人勾得魂飞魄散。

一向自认为冰清玉洁的我,什么时候有这下作的念头?

我侧头,想了想。

是在一个多月前,我二十六岁生日的时候。为了庆祝自己又老了一岁,离去地狱报到又走近了一步,我请了几个好友兼死党,大出血去腐败,先到大排当大吃大喝一顿,接着又浩浩荡荡杀去附近的KTV。

大家都喝得有点高,玩得疯作一团。

又是唱,又是跳,极是尽兴。

那天晚上,我记得,我兴致勃勃的,张开嗓子,五音不全,却声情并茂,声嘶力竭地吼了一首歌:

“秒针分针滴答滴答在心中,我的眼光闪烁闪烁好空洞,我的心跳扑通扑通的阵阵悸动。我问自己要你爱你有多浓,我要和你双宿双飞多冲动。我的内心忽上忽下的阵阵悸动。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明天我要嫁给你啦。要不是每天的交通,烦扰着我所有的梦。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明天我要嫁给你啦。要不是你问我,要不是你劝我,要不是适当的时候,你让我心动……”

我微微闭着眼睛,陶醉在自己的歌声里,那装出来的幸福,那副深款深深的样子,还真他妈的似模似样,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明天真的要嫁人了。

其实,嫁个屁。我别说男朋友,就是有可能发展成为准男朋友的对象也没有。

二十六岁的我,还是处女一枚。

什么是处女?是地球人的都知道,所谓的处女,就是思想纯洁,身体干净,笑容像白开水,没和男人上过床,地球上几乎要濒临绝种的物种。

我这个地球上几乎要濒临绝种的物种,喝多了。

我趔趄着,独个儿去洗手间。

非礼(2)

出来的时候,我路过一个幽暗角落处。突然,从斜对面冲出来一个男子。那个男子,也是喝多了,醉醺醺的,横了在我跟前,斜了眼睛色迷迷地看我,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伸手,一把的,就将我拽到他的怀里,铁钳一样的手臂,紧紧地把我抱住。

我吓了个屁滚尿流,酒顿时醒了一半。

天!

天!

我被这个陌生的男人非礼了!

我本能地挣扎起来,对男人又是踢,又是咬。四周闹哄哄的,那震耳欲聋的音乐,吵得楼顶都几乎要掀翻了去,附近灯光灰暗,景物模糊,影影绰绰,又像群魔乱舞,谁也看不清楚谁的脸,没有人顾得及我——就是注意到了,也不过当了男人和我是一对情侣,在打情骂俏。

男人很粗暴的,用他的身子,把我逼到墙角。

男人沉重的呼吸,一下一下地喷到我脸上。

我又羞,又怒,又是气苦,张大开嘴巴,想大声叫“救命”。不料,男人猛地把他的身子俯就下来,脸孔凑近我的脸孔,他的嘴唇,不由分说就盖上了我的唇,那坚硬的舌尖,很霸道,很火热,侵略着我的唇齿。

男人的唇,有点热,口腔里和我一样,充满着酒精的味道。

我睁大眼睛,惊恐让我不知所措。

我本该愤怒的,可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没有愤怒。

甚至,我忘记了反抗。

男人很年轻,个子也高,身子略壮实,我看不清楚他的五官,却知道他留着小平头,有一双邪恶的眼睛。男人在强吻我的同时,一只强壮,有力,滚烫,急躁的大手,隔着我的衣服,准确无误地捉住了我的胸,另外一只手,则径直地掀起了我的裙子,伸到我的幽深地带处。

在电光石光之间,我感觉到了热。

太阳光一样的热,燃烧着我,照耀着我,溶化着我。那样的热,我不曾体验过,就像是一艘月夜里的小船,时隐时现,一直在我心里,荡出一波又一波的浪花。

非礼(3)

我有着一种紧张,刺激,麻痒,羞耻,委曲,忿然,还夹着说不清,道不白,好像是害怕,又好像是喜欢的感觉。

到底是羞耻,还是害怕,抑或是喜欢?

不知道。

好像是有多羞耻,便有多害怕,有多害怕,便有多喜欢。

很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我从来没有过的。

男人那丰厚的唇,从我的唇,移到我的脸颊,我的颈脖,再转到我的耳朵,他舔着我的耳垂,一下一下的,很煽情,很暴虐,很强横地舔着。

我怔怔地呆立着。

我的脸火辣辣的热,想反抗,可身子却如缺氧般乏力。

陌生男人烫热的身体,充满男性荷尔蒙的气息,仿佛有一股快要将我击倒的电流,流过了我的全身,然后我脑子里所有的想法,都被占据了,最后形成了空白一片。男人在我耳朵边,喃喃地说:

“宝贝,你是不是新来的?我怎么没见过你?今晚出台吗?要不要跟我出去?我们去酒店?我们一起欲生欲死,共渡良宵,好不好?”

“不!不!我不是小姐!你认错了人!”

我猛地清醒过来。

此时,羞耻,愤怒,终于占了上风。

我狠命地挣扎起来,用尽全身力气,猛地把男人推开。男人身体的欲火正烧得旺,好像巴不得,要就地解决他所谓的正常生理现象,岂肯放过我?男人又再伸手过来,强扯着我。我在挣扎中,想也不想,本能飞起了右脚,对着男人的下体,狠狠地来了一招“飞天腿”。

这一脚,没有虚发,顿时踢中了男人那地方。

男人像杀猪那样,“啊”一声惨叫,双手把他的命根子捂了,脸孔扭曲着,痛苦地蹲了下来。

我挣脱开,赶紧跑了,窜回到了包间。反正,我这招“飞天腿”,是属于正当防卫,男人如果废了,那活儿不能用了,也是活该!哼,谁叫他没带眼识人?

我像是“小姐”么?

我像么?

你男朋友呢?(1)

自那晚后,我莫名其妙的,竟然春心动荡了。

有时候,我正在工作,或正在吃饭,或正在和别人说话间,可我大脑的思维,会突然毫无来征兆地被切断,然后莫名其妙的,切换到那一晚的酒巴。我脑海里,不停地闪着那个陌生男人的身影,他用柔软的嘴唇,粗鲁的,很霸道地吻着我,还用他那腻滑如泥鳅的手指,肆无忌惮地侵犯我,把弄着我。

想着想着,我便满脸通红起来。

这些毕生难以磨光的记忆,活色生香的画面,时时刻刻塞满了我的脑子。那些令我难堪的片段,我无法控制,它们化作张张精彩的剪影,在我眼前不停在黑白飞舞。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种想燃烧的感觉,从身体的某个角落里,逐渐延伸出来。

我感觉到我的身体,发生了很大变化。

仿佛,像桃花泛水一样,湿漉瀛地醒来;又仿佛,像一头封藏已久的小兽被惊动,蠢蠢欲动了。

这个时候,我才发觉,原来我是沙漠,有多渴,有多饿。

我不可思议的,想男人了。

想江正南之外的男人。

真的很想!很想!想到茶饭不思,想到寝食难安。是,我不想做地球上几乎要濒临绝种的物种了,我想要结束处女生涯了。

一本杂志上说:每个女人的身体里都住着一朵花,只有男人的水,才可以浇灌。大概,我身体里的花,渴了,快枯了,所以需要一个男人——当然,这个男人,可不是在大街上随便拉的一个男人。

我还没开放到人尽可夫的程度,搞一夜情之类的。

我也不屑搞。

我只是想找一个男人,想谈恋爱了,想结婚了。

为什么不呢?

我已二十六岁了。一个二十六岁的女子,响应国家政策,晚婚,晚育,也够尺度了,如果还不抓住韶华尾巴,把自己弄出手,再晚些抛售,恐怕来不及,估计要豁出去,挥泪大甩卖,也没人愿意要了。

你男朋友呢?(2)

清明的时候,我回家乡小镇一趟。

经过老妈一番推波助澜,更令我有要找一个男人,把自己嫁了,结束处女生涯的决心。

老妈说:“左拉拉——”我老妈叫我,从来都是连名带姓,语气硬邦邦,好像我不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肉,而是从垃圾堆捡回来的弃儿。老妈说:“左拉拉,你为什么总是孤单只影?你男朋友呢?为什么没影儿?”

我愁眉苦脸:“我男朋友还没从他老妈肚子生出来呢。”

老妈不满,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大喝一声:“左拉拉,别给我玩这一套!你惭愧不惭愧?”

我装傻:“我惭愧些什么?”

老妈说:“左拉拉,你看看你以前的女同学,还有比你小得多的邻居妹妹,谁没嫁人?谁不是成双结对?干嘛你就这么不争气,像菜市卖剩菜那样,没人要?害得我和左邻右舍,亲朋好友说话,都没底气。”

我委曲:“小乡镇里的人,生活落后,思想闭塞,喜欢早婚早育,这怎么能够和大城市相比?在大城市,像我这样年龄没嫁人的女子,满大街都是,又不单单是我一个。”

“你表姐修罗罗,和你同在省城,她不过是大了你四年,如今她的儿子都三岁了!怎么她能嫁出去,你不能?”老妈说。

我更加委曲:“我和修罗罗怎么同?”

“你和修罗罗有哪样不同?”老妈质问。

我理直气壮,据理力争:“修罗罗她爸她妈会生,把她生得如花似玉,是大美女一个!而你们不会生,把我生得,嗯,把我生得——”我挺一挺胸,呲牙咧嘴地说:“总之,我长得和修罗罗就差远了!修罗罗是大美女,我不是!”

老妈上下把我打量了一番,终于和我有了共同语言:“哎,也是,左拉拉,你确实长得不如修罗罗漂亮。”

“所以呀!”我悻悻然:“以后别有事没事的,老拿我和修罗罗比。”

老妈又再打量我一遍。

你男朋友呢?(3)

老妈大概觉得,没把她的女儿生成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超级大美女,她自己也有着很大的责任,因此心中有愧。老妈的声音,柔软下来:“左拉拉,就算你没有修罗罗那样漂亮,但总归是个女的,也老大不小了,也应该找个男人,谈谈恋爱吧?左拉拉,你到底有没有自己喜欢的男人?”

“有!”我说:“不过,人家不鸟我。”

老妈问:“人家干嘛不鸟你?你用了愚公移山的精神去追求了没有?”

我说:“用了,不过不管用。”

“干嘛不管用?”

“不知道。”

“你喜欢谁?长得是什么样子的?”

“我喜欢我们老板的独生子,从澳洲留学归来的海归派,说话喜欢夹着英语,洋气得很,酷得不得了,他长得,嗯,他长得很帅,像年轻时候的费翔,就是唱《冬天一把火》,《故乡里的云》红的那个费翔。只是,这个翻版费翔,从来都不正眼看我,这使我很受伤。”

“除了他,还有没有别的?”

“还有一个。这个我喜欢很久了,从到省城读大学,第一次见到他的那天开始,我便喜欢他了,呃,他就是修罗罗的小叔子,叫江正南。江正南也帅,比黄晓明还要帅,他读完大学后,便出国留学,在美国获得硕士学位。现在,他是一间大公司的董事长,结了婚,有了太太,他的太太也是留美学士,比我漂亮一点,却没修罗罗长得好。”

老妈气得不得了,她咬牙切齿,恨铁不成钢:“左拉拉,你能不能够正常一点?喜欢一些有可能性的,就是和你相配的男人?”

我眨眨眼睛,很不服气反驳:“我喜欢那些外形好的,很优秀的男人,有什么不对?这证明我的品味好,眼光不错。”

老妈毫不客气地说:“但你也应该跑到镜子前,认真地照照,看你自己长得是什么样子呀!”

老妈的意思是说,我配不上那些俊男。

你男朋友呢?(4)

我也有自知知明,知道我不配。

不配又怎么啦?YY(意淫)一下,也没犯法。

其实,我长得也不是很难看——至少,没有古代四大著名丑女,嫫母,钟无艳,孟光,阮氏之类的人物,那样影响市容。

我只不过是普通。普通到走到大街上,落到人群堆里,分不清谁是谁,那种平凡的女子而已。我不过,是皮肤不够白,不过是眉毛过于浓,不过是鼻子不够高挺,不过是眼睛又长又细,不过是嘴巴有点大有点宽,不过是高高瘦瘦,长了172公分的个子,前没胸,后没臀,看上去像根火柴棍。

仅仅。

如此。

而已。

我在家乡偏僻落后的小乡镇,辛辛苦苦的,捱了二天半。真受不了我老妈,好像我目前没男朋友,目前嫁不出去,是她的耻辱,是左家十恶不赦的罪人一样。

回省城前一天,老妈和我推心置腹,意味深长说了一番话。老妈说:“左拉拉,趁着你还年轻,还算不得老,找一个会过日子的男人,把自己嫁了,然后生一子半女,完成做人的任务。”

我懒得和这个老女人吵。

这个老女人也不容易,五年前她的老公,也就是我老爸,因病不幸去世,老女人就把她所有的希望全放到她唯一的女儿身上。不过她对她的女儿祈望过高,所以活该失望过大。

我心不在焉地回答:“嗯。”

我老妈这个老女人,又再说:“左拉拉,你现在是二十六岁了,是不是?这样吧,我给你一年的时间去谈恋爱,如果你能够在二十七岁前,争取把你自己嫁出去的话,我给三十万给你做嫁妆;如果你在二十八岁前嫁,嫁妆是二十万;如果是二十九岁前嫁,嫁妆是十万;超过三十岁没嫁得出去的,左拉拉,我告诉你,我一分钱嫁妆也不给你!以后我老了,死了,我就把我全部遗产,全捐赠到慈善机构去!”

我翻白眼看她。不满:“老妈,你用得着这么心狠手辣么?要知道,我可是你的亲生骨肉哪!”

你男朋友呢?(5)

老妈也跟着我翻白眼,她的眼睛比我眼睛大,翻出来的白眼自然比我壮观得多,她说:“亲生骨肉又怎么样?对付你这个不愿意嫁人的顽固分子,不心狠手辣行么?”

我歪着脑袋,想了想。

好像赶在二十七岁之前,把自己嫁出去,也不是很艰巨的事。就是二十七岁之前嫁不出,那三十岁之前,我总能把自己嫁出去吧?

伟大的领袖毛主席,不是说了么: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

这话给我改过来是:世上没有嫁不出的女人,只要肯去找男人!

我嬉皮笑脸,没心没肺地恐吓我老妈:“如果我为了这三十万,饥不择食跑到大街头搞拉郎配,不幸找到一个武大郎给你做女婿呢?妈,你说,我以后会不会有成为潘金莲的可能性?”

潘金莲是荡妇。

一个遗臭万年的古代荡妇。

老妈看了我一眼,淡定得很:“左拉拉,我告诉你,做潘金莲,也要有资格的,不是什么人都随便能做的。”

我气馁,顿时憋得一句多余的话也说不出来。

姜还是老的辣。我老妈,说出来的话,往往让我噎得半天没上来气儿。我狠狠地想,如果我长得有修罗罗一半的美貌,相信老妈也不会这样蔑视我。

哼,不过是做潘金莲嘛,又不是要做武则天。

难道做荡妇,也要讲资格?

我老妈和修罗罗老妈,是同父同母亲姐妹,两人的五官长得差不多,都是浓眼大眼樱桃小嘴,年轻的时候,据说出落得水灵灵,人见人爱,追求的人排了长队。

修罗罗老妈,会嫁人,挑了一个帅哥来嫁,受着俊男美女基因影响,修罗罗出落成楚楚动人的美人儿。而我老妈,则瞎了眼,找了一个相貌平平甚至有点丑的男人来嫁,结果,生出了综合他们缺点,竹竿子那样的身材,小眼睛,塌鼻梁,厚嘴唇,脸上还有雀斑的我来。

人比人,总是气死人!

不过,修罗罗并不幸福。

至少,我认为,她没我幸福。

有时候,女子长得太美貌,也不是一件好事,要不,怎么会有“红颜薄命”这成语?

相亲相到猪头男(1)

回到省城后,我便迫不及待,开始进行漫漫的相亲征途。

为了早点能把自己嫁出去,早点成为他人妇,也为了老妈那三十万巨大嫁妆的诱惑,我豁出去了。没有男人要的女人,特别是二十六岁了,还是处女的女人,总归不耻。

因此,我整天祈祷着,求菩萨保佑,老天开恩,上帝大发善心,让爱情这块伟大的诱人的馅饼,能够稳,准,狠,砸到我鼻子尖前,一公分之内的距离,给我牢牢的抓稳。

我是在相亲的时候,遇到曲落阳的。

我第一次见到曲落阳,很狼狈。

甚至可以说,非常非常的狼狈。

能不狼狈吗?丫的,这是本小姐有生以来,进行的第一次相亲,结果就出师不利,无趣,窝火,倒霉之极——当然,我相亲的对象,不是曲落阳。

人家曲落阳,比我暗恋的两个大帅哥——那个从澳洲留学归来的公司老板独生子翻版费翔,还有修罗罗以前的恋人如今却成了她小叔子的江正南,曲落阳还要比他们光彩照人N倍。那两个自以为是的帅男人,和曲落阳相比起来,简直成了傻大个,给曲落阳提鞋也不配。

人家曲落阳同志,是185公分的个,完美的身材扫眼看过去还以为是吴彦祖,棒球帽下的一张脸,正面看像吴尊,侧面看似周渝民,后脑勺看上去和黄晓明差不了多少。

这样一个秀色可餐,魅力无限的花样美男子,随便走到大街,吹一声口哨,包管那些燕瘦环肥,莺声燕语,年轻貌美的女子,一箩筐一箩筐涌上来,闭上眼睛随便抓上一个,也比我养眼得多,妖娆妩媚,风情万种得多。

曲落阳用得着相亲吗?

真是天大的笑话!

曲落阳才没那么无聊,吃饱饭给撑着的无事找事做。无聊的,吃饱饭给撑着的,无事找事做的,是那个叫乔丹的家伙——当然,我也无聊,我也是吃饱饭给撑着的,无事找事做的家伙。

相亲相到猪头男(2)

我献出我珍贵的相亲第一次,是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日。

哦,对了,解释一下,我去相亲的对象,那个叫乔丹的家伙,可不是美国篮球史上最伟大的球员迈克尔?丹,两个人虽然同名,但此乔丹和彼乔丹,却相差十万九千里,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媒人是我喜欢的两个帅男人之一,江正南同志客串的。

乔丹是江正南妻子苏子诺的表弟。

我去赴约之前,修罗罗就转告了江正南同志的原话: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别看乔丹貌不惊人,他可是会计师出身的律师,很有本事,独立开事务所,前途无量。

修罗罗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正坐在镜子前,对镜贴花黄。

因为是相亲嘛,为了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表现出来,我肯定要落点心思,精心打扮自己一番了。哪怕,相亲不成功,革命仍需努力,我也要争取来个流水有意落花无情,而不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自己嫌弃别人,总比别人嫌弃自己,要有面子得多,对不?

我先在脸上,仔细地扑上一层薄薄的粉底,这样不但使自己的皮肤看上去白皙细腻,还可以遮掩我脸上的浅褐色小雀斑。这些小雀斑,小至针尖,大至米粒,分布在我前额,鼻梁,脸颊,有碍雅观。

然后,我再画眉毛,上眼线,粘扇子那样的假眼睫毛。

到最后是涂口红。口红不能抹得太红,本来我的嘴巴就略大,略厚了,如果抹得像猴子屁股那样,看上去,就成了典型的血盆大口。

我在对镜贴花黄的同时,不时歪着脑袋,对着镜子的我,作着鬼脸。

我知道,我再怎么化妆,镜中的女人,还是无法漂亮起来。

真的,眼睛又长又小,单眼皮,好像永远睡不醒的样子;鼻梁不是很塌,只是有点塌,还好不是朝天鼻,也不是蒜头鼻;嘴巴大得不像样子,嘴唇也厚。唯一可取的是,脸形是标准的瓜子脸。

相亲相到猪头男(3)

我的心,并不是不灰的。

我喃喃地自言自语:“左拉拉,你什么时候有钱啊?你有钱后,就去韩国整容,整成比张柏芝还要美,比范冰冰还要艳,走到大街头,随便抛个媚眼,也能迷死男人一大片。”

修罗罗听到了,不以为然:“女人长得太漂亮了有什么好?如有得选择,我宁可要幸福,不要漂亮。”

我问:“为什么鱼与熊掌不可两兼?”

修罗罗回答得很哲学:“上帝为你开启一扇窗,必定为你关上一扇门。”

我嘟哝:“我贪心,既想要幸福,也想要漂亮。”

为什么不?

不过,想归想,事实证明: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上帝他老人家,吝啬得很,并不是人类想要什么,他便会给什么。

我把我的一张脸,画成该红的红,该白的白后,我便挑上了那条我最喜欢的,绿得要滴出水来的连衣裙穿上,宽大的裙摆上,绣着几朵鲜艳夺目,象【炫|书|网】征着爱情的红玫瑰。本来,我已穿上了一双平跟的白凉鞋了,想想,又换上了五公分高的细跟红凉鞋。

我昂首挺胸,雄纠纠,气昂昂的出发了。

修罗罗没有陪我去,她的理由多多。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