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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文化与潜规则(道破天机)-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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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目的上的极度自私,野心的出发点完全是为了私利。野心对权力的追逐,首先是为了满足个人在物质方面的欲望。在等级森严的制度下,官愈尊,则禄必愈厚,同时,权力不仅可以带来与其权位相适应的合法俸禄,而且可以转化为更多的额外财富。社会物质财富的分配领域,当然无法逃脱政治权力的干预。政治权力虽然本身不能创造任何物质财富,但却能够决定物质财富如何进行分配。在现有的有限物质财富的分配过程中,个人权力的大小往往能够决定其财富的多与寡。因此,追逐政治权力事实上便成为谋求经济利益的一条捷径。野心家强烈的权力欲望,很大程度上就是来自他们贪婪的物质欲望。为了“发财”而去谋求“升官”;为了“夺利”而去努力“争权”。

野心家对权力的追逐,又是为了满足个人在精神方面的某些欲望,“权”不仅仅可以产生“利”,而且可以带来“名”和“尊”。人们畏(更多精彩小说百度搜索:)惧权力,又崇拜权力;一定的政治权力,既代表着一定的经济利益,同时又意味着一定的名誉地位,象【更多全本小说百度搜索:】征着的的人生价值。

二是程度上的贪得无厌,具有不可满足的特性。政治野心是一种自我膨胀的权力欲望。一个欲望得到满足,新的欲望又会产生。

所谓权欲的层次性是指欲望的内容是因人而异的,处在不同社会地位的人们,野心的内容显然是不同的。

所谓权欲的渐进性是指权欲往往具有一个发展增长的过程,欲望的目标是因时而异的。对于野心家来说,低层次欲望的满足,也就意味着高层次野心的出现;这一层次欲望的目标和终点,又成为更高一级层次野心的基础和起点。

所谓权欲的持续性,是指器乐一旦产生,便会长久持续地存在,难以割舍。权力本身往往具有强烈的诱惑和腐蚀作用。未入“仕途”之前,野心表现为一种急切而强烈的争权夺利的欲望;进入仕途之后,野心又会表现出一种顽固的贪婪权力的欲望。一旦品尝到权力的滋味,便会在不知不觉中上瘾成癖,使人产生刻骨铭心的迷恋,从此难以摆脱权力魅力的诱惑,绝不肯主动将权力轻易放手。久执权柄往往无法忍受权力失去后的空虚和寂寞,因而总是要千方百计地巩固和维持自己的权位。

三是行动上的投机钻营,必然导致不择手段的特征。

野心与阴谋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必然联系。野心只有依靠阴谋才能得以实现。所谓“野心”是指那种不合常规礼法、超越个人应得范围的非份之想。在正统观念看来,野心是违背正常统治秩序的欲望,因而是不符合正统政治道德规范的。野心在正常秩序和正统观念的双重压抑下,除了依赖阴谋诡计之外,别无其他选择。不道德的欲望,只有依靠不道德的手段才能得以实现。

道德阻碍了野心的实现,野心从根本上蔑视道德。在无休止的权力追逐过程中,野心的目光紧紧盯在名利权位之上,只要能够猎取实际利益,一切的伦理道德统统可以置之不理。野心唯“权”是图,为达到目的,必然不惜采用一切卑劣无耻、阴险诡诈的手段。

野心家一般具有竞争心理、投机心理、嫉妒心理、发愤心理、冒险心理。历史上的野心家,在政治权术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野心家为了实现自己的权力欲望,必然要使用各种阴险诡诈的权术手段。野心是权术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动因。夺取君权的需要产生了政变之术;政治攻击的需要产生了诬陷之术;掩饰野心的需要产生了韬晦之术;总而言之,没有争权夺利的欲望,便不可能产生争权夺利的手段。

2。8君主专制与政治权术的关系

政治权术之所以在封建专制制度下更容易得到滋生蔓延和充分发展,是同这种制度下的政治权力的结构特征分不开的。所谓“君主制”,一般是指以君主为国家元首的政权组织形式,在这种制度下,政治权力结构最基本的特征是权力的高度集中。

翻开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画卷,人们可以看到,君主是整个国家的象【更多全本小说百度搜索:】征和代表,国家的各种大权集于君主一身,君主拥有无限的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国家的法律,整个国家都是君主的私有财产,庞大的军事官僚机构都是君主维持独裁统治的工具。专制君主所享有的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一是立法权。在君主专制制度下,国家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当然归于君主所有。君主出言为法,君主的意志就是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就是判断一切是非的最高标准和行为准则,历代封建王朝所制定的成文法典,无一不是专制君主意志的体现。君主可以按照个人的意志随时修改或者废止既定的法律,制定新的法律。

二是最高司法权。在专制制度下,君主不仅拥有立法权,而且对于一切重大案件的判决具有最高决断权。专制君主的判决,根本无须法律的依据,或者反过来说,君主的判决本身就成为最高效力的法律依据。

三是国家政务的最高决定权。专制君主对于国家的一切政务都拥有最高的决定权。当然,天下繁多的具体事务不可能全部由君主一人独自处理,君主通过亲自掌握重要官职的任免权,为自己造就了一个庞大的办事机构。封建国家的官僚集团尽管十分庞大,实际上只是俯伏在专制君主脚下的臣仆。各级官吏虽然也分掌着一定的处理政务的权力,但是他们的权力来自君主,随时都有可能被君主剥夺;他们所作出的一切重要政务决定,都须听命于君主,都须取旨方能行事。无论臣属官职再高、权力再大,也不过是君主的办事工具而已,只有君主才是凌架于一切臣民之上的独裁者、才是国家行政权的真正掌握者。

四是最高名分的独占权。专制君主不仅掌握着绝对的实际权力,而且还拥有对最高名分的独占权。

国家各个方面的权力,牢牢系于君主一身,这种高度集中的君权,势必会产生对政治权术的一种客观需求。这种状况并非是由君主个人的道德素质所决定的,从本质上说,君主专制制度下高度集中的权力结构,客观上要求政治权术作为专制君主的必然伴生物。脱离了诡诈的政治权术,高度集中的君权便不可能得到正常的行使,专制制度便无法得以生存和维持。专制君主与政治权术的这种拌生关系,无非是由于专制君主在国家政权中的特殊作用、君位转移过程中的激烈竞争性、君主专制体制下集权与分权的矛盾等几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

专制君主对于封建政权的兴衰存亡的举足轻重的作用,无疑是决定君主必然依赖权术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君主专制的体制下,由于权力的高度集中,封建王朝的治乱兴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独裁专断的君主本人的各方面素质。君主个人的意志和才能,往往成为决定政治斗争胜负的一个关键因素。专制君主的所谓“治政能力”,很大程度上就是谋取、维持和运用权力的方法手段,其中当然包括政治权术。

历代封建统治集团,为了实现既定政权的长治久安和维护本集团的共同利益,客观上也会需要有一位能够驾驭政权的强有力的专制君主。在政界的生存竞争中,那些善于玩弄阴谋诡计的君主们,更容易取得和维持政权,更容易驾驭和控制广大臣民,因而更适合于统治集团的需要。

君主专制体制下集权和分权的矛盾,也是导致君主必然依赖权术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专制君主总是力图实行高度的集权;另一方面,为了实行集权,君主又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分权。这种集权和分权的矛盾,换句话说也就是君臣之间的矛盾,贯穿于整个封建时代的始终,构成了统治集团内部政治斗争的主要内容。专制制度本身决定了集权和分权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政治权术作为解决这种矛盾的基本手段,当然也就具有生存发展的必然性。

首先,专制君主必然要依赖政治权术来制定分权的原则。面对集权和分权的矛盾,君主首先要考虑的当然是如何建立有利于集权的权力格局。分权固不可免,但臣属所分掌的权力只能是办事之权;那些决策之权、重大之权、要害之权则只能由君主专擅。分权既行,还必须相互牵制,用便于君主操纵。

其次,专制君主还必须通过政治权术来控制分权的过程。权力的再分配表现为一个动态的过程,君主出于专制集权的目的,需要利用权术手段对既有的权力的分布不断进行调整和平衡。

再次,专制君主又必然要利用政治权术来驾驭分权的对象。在集权和分权的矛盾中,分权的对象自然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各级官吏。专制君主对他们既不能“不用”,又不能“不疑”,为了加强对官吏的政治控制、人身控制和心理控制,君主不得不借助各种阴险诡诈的政治权术手段。中国古代的政治权术就是在君主专制的土壤和环境中才获得了如此充分的发展。

官僚政治与政治权术的关系

在中国历史上,官僚政治是君主专制的孪生兄弟和必然补充,两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封建专制制度的基础和核心。中国古代的官僚政治,延续既久,包容又广,对于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就政治权术的生存发展而言,与封建官僚政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同君主专制制度一样,官僚政治同样是政治权术赖以根植的一个重要基础。

官僚政治的权力形态及其特征

实行君主专制的政治体制,必然伴随着腐败的官僚政治的产生。在专制政治出现的瞬间,就必然会使政治权力把握在官僚手中,也就必然会相伴而带来官僚政治,官僚政治是专制政治的副产物和补充物。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既是君主专制的历史,又是官僚政治的历史。封建时代的官僚政治与奴隶时代的贵族政治以及近现代的议会政治、政党政治有着明显的区别。在政治权力的各个方面,官僚政治表现出如下基本特征:

一是权力本质的特权性。

官吏在社会生活中居于特殊的地位,享受着特殊的权力,形成了具有自己共同利益的特殊阶层。官僚集团所掌握的政治权力,不仅不代表广大民众的利益,而且在统治集团内部划分了等级差别,权力演化为只是为官僚集团谋取私利和维护特权的工具。国家权力的一切措施、一切政治过程,仅仅具有实现官僚自身特殊利益的意义和作用。

政治权力在官僚政治中不可避免地成为官僚特殊地位的象【更多全本小说百度搜索:】征。权力的大小决定着社会地位的高低。做官者,就能享受到法律所保护的种种特权。政治权力又是官僚集团物质财富的来源。权力不仅象【更多全本小说百度搜索:】征着一定的社会地位,而且为官僚集团提供了衣食之源和其他各种实际的物质利益。各级官吏依据权力的大小,通过“俸禄”的形式,分享着封建国家对全体人民的剥削。

由于政治权力已经完全蜕化为维护官僚特权的手段,由于权力所象【更多全本小说百度搜索:】征和代表的名利地位,势必激发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的欲望。权力,对于已经成为官僚和企图成为官僚的人们来说,总是充满着强烈的诱惑力量。

二是权力结构的等级性。

官僚政治下的权力结构,呈现出细密、森严的等级性,犹如一座层次分明的宝塔。塔的顶端,专制君主凌驾于一切臣民之上。在君主之下,各级官吏按照一定的等级秩序上下排列。整个官僚集团不仅本身就表现为一个与“民”相区别的等级,而且在官僚集团内部也形成了一个台阶式的等级系列。

权力结构的等级性,使得官僚政治下的仕途表现为一种有形的层次众多的权力阶梯,其中每一级阶梯都意味着不同的待遇和地位。这种情况,对于统治集团内部的政治斗争产生着重要的影响。那些在仕途中钻营拼搏的人们,眼睛总是盯在更高一级的权力阶梯上,攀登未有终点,野心难以达到最终的满足。官职的升迁降低,成为衡量权力斗争胜负成败和进退得失的有形的标准,争权夺利的欲望也就有了具体的目标。

三是权力来源的“唯上性”。

政治权力的来源方面,封建官僚政治不同于奴隶制时代的贵族政治以及近现代的民主政治。各级官吏所掌握的大小不等的权力,都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授予而取得的。官僚权力的来源,既不是单纯依赖血统关系,更不是依赖哪怕是表面上的群情民意。一切官职及其相应的权力的取得,完全只是“仰沐上恩”的结果。

权力来源的“唯上性”,势必在君臣之间形成一种“主买官爵、臣买智力”的主仆关系。官爵和俸禄成为君主驾驭和控制臣属的有效手段。猎取功名者只有从君主的赏识之中才能得到个人的进取发达。一旦权力到手,他们当然会为君主的“知遇”而感激。这种人身依附关系不仅表现在君臣之间,而且在官僚集团内部的上下级关系中同样存在。下级官吏的命运完全掌握在上级的手中,他们进取升迁的欲望能否实现,完全取决于上司的意愿。

四是权力变更的非程序性。

为了扩大统治基础和建立稳定的统治秩序,历代封建王朝通过立法的形式,对于正常的仕途升迁途径以及权力变更的程序,作出了种种具体规定。但是,封建专制社会的传统毕竟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在一般情况下,都是以“人治”的方式来“治人”,各种法律规定往往徒具虚名。官僚政治下的权力变更也就表现出非程序性的特点。

五是权力基础的不稳定性。

由于权力来源的“唯上性”和权力变更的非程序性,官僚政治的权力基础是极不稳定的。专制君主从维护自己独裁统治出发,总要千方百计地对臣属的权力加以种种限制。

造成官僚权力基础不稳定的原因,除了君权对臣权的各种限制之外,统治集团内部频繁激烈的政治斗争必然会导致无休止的权力再分配。在争权夺利的斗争中,得势者当然会加官进爵,失势者必然大权旁落。主官升迁,属官也会鸡犬升天;主官失势,属官难免殃及鱼池,受到株连。一场政治斗争的结局,常常造成一系列连锁反应的权力变更过程,官僚集团内部的既定权力分布秩序必然经常处于大范围的不稳定的状态。

六是权力分配的竞争性。

在官僚政治下,权力以及权力所代表的地位和财富,对于统治集团成员来说,充满了诱惑。未入仕途者,难免朝思暮想有朝一日能够跻身于官吏的行列;既入仕途者,又要希望在官僚等级的台阶上爬到更高的地位。同一职位,总会引起众多觊觎者的角逐。权力分配过程中的激烈竞争在所难免。在位者绝不肯轻易放弃既得的权力,必然本能地排斥和防范其他一切现实的和潜在的竞争者。

官僚之间的权力之争,绝不仅仅只是个人之间的行为,作为特定阶层和集团的代表,作为特定朋党宗派的成员,官僚个人之间的权力之争常常同宗派集团之间的“党争”交织在一起。利害相关,损荣与共,因此,官僚政治中的权力斗争,规模极大,存在十分普遍。凡官场中人,很难置身事外,只要塔入官途,几乎无法摆脱争权夺利的旋涡。即使他们是原本清白正直的士人,也难免在宦海沉浮中身不由己的随波逐流。

权力分配的竞争性,表现激烈而残酷。竞争的结果往往不仅涉及到具体官职的任免得失,而且关系到竞争者的生死存亡。争斗成功后的权力诱惑以及失败后的危【小说下载网站3ǔωω。cōm】险前景,使得权力竞争者们从一开始就孤注一掷、志在必得,为了夺取权力竞争的胜利,封建官僚们总是不惜采用任何卑劣阴险的手段。

政治权术在官僚政治中的效用

官僚政治的权力形态及其特征,无疑为政治权术是滋生发展提供了适宜的温床。在官僚政治中,政治权术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效用。如果用形象化的语言来表述,政治权术就是官僚政治中的敲门砖、护官符、润滑剂。

权术,谋求政治权力的敲门砖。

在官僚政治下,权力的来源只能是君主或者上司的赏识信用,权力的变更又存在着非制度化、非程序化的特点。因此,官职的任用和权力的取得,带有很大程度的随意性和随机性。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法定的仕进制度都不可能建立和维护正常稳定的仕进秩序。仅仅遵循和依赖表面上的仕进规范,并不能保证仕途的顺达,很难实现谋求政治权力的欲望。

正规途径不通,歪门邪道必然盛行。权术,实际上成为官僚政治中谋求权力的敲门砖。在专制集权的制度下,一切官职和权力均来源于君主或者上司,因此,官僚中的阴谋家和野心家为了谋求政治权力,总要借助于阴险狡诈的权术,以图直接从君主或者上司那里获得超制度的仕进捷径。

权术,巩固政治权力的护官符。

政治权术不仅是官僚政治中的主要谋官之道,而且也是官僚政治中的主要为官之道。谋求政治权力和巩固政治权力,同样离不开政治权术。在官僚政治下,作为权力既得者的在任官吏,必然会极力保官护位,对于已经到手是权力绝不肯轻易放手。自从封建官僚制度确立后,官吏队伍日益走向职业化,庞大的职业官僚集团与社会生产过程相脱离,他们尊贵的社会地位和奢侈的物质享受依赖于手中的权力。入仕为官,不仅是职业官僚实现人生价值的奋斗目标,而且成为他们现实的谋生手段。失去权力,即意味着他们在丧失荣华富贵的同时,甚至失去了生命的保障。

权术,处理官际关系的润滑剂。

封建时代的官僚阶层,本身就是一个居于“君”之下而又凌驾于“民”之上的特殊政治集团。除了“君臣”关系和“官民”关系之外,官僚集团内部还存在着多种多样的官际之间的关系。如有上司和下级之间的关系;有京官和地方官之间的关系;有文官和武官之间的关系;清官和贪官之间的关系;不同朋党之间的关系等等。每个官僚集团的成员,在不同角度的官际关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各类官僚之间,既存在着互相利用、狼狈为奸的利益相同之处,又存在着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利益冲突之处。

寻求处理官际关系的方法和手段,对于统治者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从维护统治集团的整体利益出发,就需要协调润滑官际之间的关系和稳定官僚等级秩序,以便充分发挥官僚集团的统治效能。为达到这一目的,历代封建统治者总是力图通过法律和道德等形式,提出一系列专门针对官吏的行为规范。

翻开中国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正是各种诡诈圆滑的权术,在调整处理官际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官僚政治条件下,官际关系是构成统治集团内部政治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拥有某些共同利益的一个社会阶层,官僚集团需要维系内部的团结统一,以便在“事君治民”的过程中谋取和维护本阶层共同的特殊利益。但是,在具体的权力和利益分配中,官僚阶层内部又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矛盾和利害冲突,并因此爆发出无休止的争权夺利的政治斗争。这种政治斗争,有时需要兵戎相见,有时则依赖于“舌枪唇剑”。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官僚政治中的官际关系都离不开权术这个“润滑剂”。例如,在官僚阶层内部矛盾激化的时候,各种竞争之术、攻击之术、防范之术便大显身手,使得权力结构不断调整和重新分配,从而形成新的权力秩序;又如,各种“事上”和“驭下”的手段,象谄媚之术、勾结之术、贿赂之术、赏罚之术等,也在一定意义上能够起到缓和内部矛盾、润滑官际关系的作用,使官际之间形成利益均沾、休戚与共的密切关系,从而适应了凝聚官僚阶层的需要。

第三章规则与潜规则

3。1规则与潜规则

“规则”是什么?按照《现代汉语词典》上解释:一是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者章程;二是(在形状、结构或分布上)合乎一定的方式。

“规”的本意是画圆形的工具。“矩”的本意是画直角或正方形、矩形的工具。所以中国的古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关于制度

制度是人类独创并总处在变迁中的一种约束,中国各朝代的制度往往由开国皇帝奠基,后来的帝王修改。不论奠基也好,修改也罢,其出发点和目的都是巩固皇权,坐稳江山。只是开国者多创新,后来者多改良;创新者多用心良苦,改良者多心不在焉,最后搞得不可收拾,不得不让另一位开国皇帝再去创新。历史总是表明制度的创新特别是改良其实是常有之事。但皇家的制度无论是创新还是改良,大都是靠不住的。

就开国皇帝而言,凡认为特别重要的制度常常要立石刻碑。按理说,有开国皇帝立下的石碑制度,后来的继承者只有严格遵循的份儿,这样的制度应该是靠得住的。但实际情况却全非如此。

皇帝从来就是一言九鼎说一不二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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