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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文化与潜规则(道破天机)-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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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这种在实际上得到遵守的规矩,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的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当事人对隐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确的认可;
5、通过这种隐蔽,当事人将正式规则的代表屏蔽于局部互动之外,或者将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替换,获取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6、在潜规则的生成过程中,当事人实际上并不是两方,而是三方:交易双方再加上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的代表。双方进行私下交易的时候确实是两个主体,但是,当他们隐蔽这种交易的时候,就变成以正式制度为对手的一个联盟。隐蔽本身就是一种策略,这种策略的存在,反映了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代表的存在。
创造“潜文化”这个词,目的是与官场上正式的“红头文件”划清界限。“潜文化”的东西是很少见诸文字的,积累和发展的道路自然不那么顺畅。
封建社会的“官本位”思想在我国根深蒂固,至今还有强大的影响,如崇尚权力,唯官是从;人身依附,忍耐服从;欺软怕硬,欺善怕恶;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言行不一,上下有别;明哲保身,圆滑狡诈;以及随大流为特点的群体意识等封建社会官场人格,或多或少地存在于现今的官场中。这样的习气、这样的人格正是权力私有、权力滥用、权力腐败的土壤和环境。
官吏的潜规则收入近似代理人的额外收益,是在行使代理权的过程中私下交易所得。
真正支配游戏的规则,是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却在实际上支配着中国社会运行的规则。这就是“潜规则”。
海瑞和张居正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官员,但他们都失败了。因为他们都触犯了官场上的潜规则,因此才遭到报应。海瑞严格按照正式规定办事,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自己带头拒收“陋规”和“常例”,也禁止向上级供奉陋规和常例,这等于剥夺了各级官吏的既得利益。张居正则动用各种正式或非正式手段,逼迫官吏完成税收任务,挤压官吏和皇帝的闲暇,又不能提供额外收入;他们二位从不同的方向压缩了官吏集团的既得利益边界,破坏了根深蒂固的官场规矩。他们的失败或者倒台,不过是违规者必然遭遇的惩罚。
封建社会中的官场,可以说是最黑暗、最龌龊的地方,在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中,有权者命令,无权者服从;权大者命令,权小者服从;善恶判断、是非曲直,一切都是以官职大小而定,有权有势就是爷,无权无势便是孙子。
《李宗仁回忆录》一书中谈到了“国军”的潜规则:凡事必须行贿才能办,就是一条潜规则。部队指挥官拿着“委员长亲批手令”,却无法从军械仓库领出武器来。还要给管理仓库的人行贿才行。
越是腐败无能的人,越容易得到重用,这是“国军”的又一条潜规则。如汤恩伯就是这样的人。
腐败的军队是不能打仗的,靠封官许愿也选拔不出杰出将领。
如果你是一个新人,踏进任何一个新地方,你一定要注意:不仅仅要看到墙上悬挂的、形成文件的那些看得见的明规则,更要有足够的耐心去观察、发现和适应其背后暗藏的潜规则。
3。5潜规则是怎样形成的?
学者吴思他在书中说:“支配这个集团(官吏集团)行为的东西,经常与他们宣称遵循的那些原则相去甚远。例如仁义道德、忠君爱民、清正廉明等等。真正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在更大的程度上是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这种利害计算的结果和趋利避害的决择,这种结果和决择的反复出现和长期稳定性,分明构成了一套潜在的规矩,形成了许多本集团内部和各集团之间在打交道的时候长期遵循的潜规则。”
“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这就是潜规则形成的真正原因。学者吴思在《当贪官的理由》一文中,通过《明史》中记载的一件事情,说明了这一原因。崇祯元年(1628年),一位叫韩一良的户科给事中(相当于现在的股级或者副科级,但位置很重要,专门盯着财政部挑毛病的秘书),他给朱由俭皇帝(崇祯皇帝)上疏说:如今何处不是用钱之地?哪位官员不是爱钱之人?本来就是靠钱弄到的官位,怎么能不花钱偿还呢?自己是个很小的官,都辞却了别人送的500两银子,其他的就可想而知了。崇祯皇帝很高兴,认为他很忠诚,准备提拔他当佥都御史(相当于现在的监察部的部长助理,低于副部级,高于正司级),但吏部尚书(相当于现在的中央组织部部长)王永光请求皇帝,让韩一良点出具体人来,谁送给他银子。结果韩一良不愿意说,被皇帝撤了职。
韩一良宁可被皇帝撤掉自己的官职,断送了当大臣的前途,甚至顶着皇帝发怒将他治罪的风险,而不肯告发那些给他行贿送礼的人,背后必定有强大的支撑力量。怕得罪人的解释是说不通的。
无论哪个朝代,人的一生必定要做平一个等式:一生总收益等于一生总开支;节余是遗产,亏损是债务。官员们要努力把这个等式做平,最好还要做出节余来恩泽子孙。从史料的记载,明代官员的正常俸禄是不足以养活官员及其家人的;海瑞这位吏部侍郎(相当于现在的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死后连丧葬费都凑不齐,就是证据。
整个官吏集团已经把俸禄外的收入列入了每年每日的生活预算,没有俸禄外收入的生活是不可想象的。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在皇帝身边的心腹眼中,俸禄外收入已经在事实上获得了合法地位。以不同的名目,按不同的数量收受财物,已经成为未必明说但又真正管用的潜规则。这就意味着清官从上到下全面消失。与此同时,正式的俸禄制度则成了名存实亡的制度,这套制度也确实不配有更好的命运,它就象善于将百姓逼上梁山一样善于逼官为贪。
“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这就是潜规则形成的真正原因。说得再简单点,就是实用理性,一种在血缘基础上,以人情味为核心,适应人的心理情感原则而建立起来的实用理性。比如,我们不说官场上的行贿受贿,只说医院里送红包、学校收赞助费、单位设小金库之类的事情,这些都是拿不到桌面上的,都是潜规则,但它的运行却有相当广泛的市场。用现代比较时髦的一个术语来说,这就叫腐败的“民间基础”。
学者吴思在《血酬定律》中说:“造就潜规则的力量,是一种低成本伤害能力,在官吏手里就是合法伤害权。”
同流合污的利益和风险与当清官的利益和风险比较,究竟哪头大?这不是单边的计算,而是一场双边博弈的计算,双方的行为互相影响,各自的得失还要取决于对方的策略。真实的常规是:对局者双赢,老百姓买单。
现实中很多事情,人们之所以这么做而不那么做,不是知识的问题,很多时候是利益支配。而利用往往是盘根错节的,你每做一件事情、调整一个东西的时候,要触动很多人的利益,特别是当你要触动强者的利益的时候,那种事情就基本上做不成,
学者吴思在《新官堕落定律》中用朱元璋的话说明了新官堕落的规律。朱元璋说:老老实实地守着自己的薪俸过日子,就好象守着井底之泉,井虽然不满,却可以每天汲水,泉不会干。受贿来的外财真有益处吗?一旦事发,首先关在监狱里受刑,判决之后再服苦役。你家破人亡了赃物也成了别人的东西。所以说,不干净的钱毫无益处。朱元璋又说,我效法古人任命官员,将他们派往各地,没想到刚刚提拔任用的时候,这些人既忠诚又坚持原则,可是让他当官当久哦了,全部又奸又贪。我严格执法,决不轻饶,结果能善始善终的人很少,身死家破的人很多。这就是新官堕落定律。
《红楼梦》第四回描写了一个衙役向新官贾雨村传授潜规则的故事。这段描写堪称经典,毛泽东把《红楼梦》第四回看作全书的总纲。其中这样写道:“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那些衙役果然在诱劝官员们学坏,他们跟新官算利害关系帐同样算得清晰透彻,只是与朱元璋的结论完全相反:要坚持原则吗?不但不能报效朝廷,自身也难保;轻则丢官爵,,弄不好还会丢性命。你可要三思。
明朝制度规定,官员不许在本地当官,怕他们受人情的影响,不能坚持原则。但衙役们一定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他们熟悉当地的语言和风土人情,有一张亲戚、朋友、熟人织成的关系网,盘根错节,信息灵通,熟悉各种惯例,并且依靠这些惯例谋生获利。那些圣贤书上不讲的潜规则,正是通过这些人继承并传播的。他们是活的教科书,在他们的言传身教和热心辅导之下,官员们的学习时间大大缩短,学费大幅度下降,这就是朱元璋的“新官堕落定律”的实现过程。
所谓堕落,当然是从圣贤要求的标准看的。如果换成新官适应社会和熟悉业务的角度,我们看到的则是一个重新学习和迅速进步的过程,一个接受再教育的过程。第一次接受的是圣贤的教育,第二次则是接受衙役和人间大学的教育。第一次教育教了官员们满口仁义道德,第二次教育教了官员们一肚子男盗女娼。
明朝有一句描绘官场潜规则的行话,叫做“未去朝天子,先来谒书手”。天子本来是最大的,当然要朝拜,而且应该排在第一位。但书手是负责登记造帐的,在没有完成任务的情况下,可以向书手行贿,让他们在帐目上做手脚,反正皇帝也搞不清楚。在这个意义上说,书手比天子更能影响地方官的命运,自然要排在皇帝前面。
理解中国历史和国情的关键,恰恰在于搞清楚隐藏在漂亮文章背后的实际利害格局。没有这种格局的保障,那些规定不过表达了政府的善良愿望或者唬人吓人的企图。
学者吴思在《晏氏转型》中则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从明规则向潜规则转变的故事。
晏子是春秋时代著名的贤臣,那个时代正是为了后世建立种种基本规则的所谓轴心时代。《晏子春秋》中记载了关于他的故事。齐景公派晏子去治理东阿的前三年,按照仁义道德去治理,结果齐景公很不满意;他请求重新治理,结果第二年齐景公就满意了。在这个故事里,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晏子初期不媚上不欺下,实行了一套合乎仁义道德的政策;二是晏子后期欺下媚上,实行了一套竭泽而渔的政策,这是只做不说的潜规则;三是合乎仁义道德的政策顶不住巨大的压力,被迫向潜规则转变。
晏子把讨厌正式规则和喜欢潜规则的人分成了两类,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两大利益集团:一个是民间的“三邪”,另一个是统治集团内部的“二谗”。这两类人的利益所在决定了他们的好恶,而他们的好恶关系重大。
统治集团内部的人,控制着通向以暴力组织为后盾的最高权力的信息通道,他们是齐景公的耳目。晏子实际上干得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信息通道中传上去的是恶言还是美言,在正常情况下,他本人的命运便是由此决定的。“二谗”在晏子那里没有得到预期中的利益,自然不会传递对晏子有利的话,甚至还会编造对晏子不利的话。民间的“三邪”是有能力也有愿望与“二谗”勾结的人。二谗接触的几乎都是这些人,吃他们的,拿他们的,听他们的,在信息通道中传递他们的意见。他们有点象现代政治中强势的“院外活动集团”,晏子得罪了这个集团,自然要成为他们攻击的目标。齐景公不满意也就是可以理解的了。后来晏子让“二谗”和“三邪”都达到了目的,自然在信息通道中传递的就是美言了,得到齐景公的称赞也就不难理解了。
从个人在官场中生存和发展的策略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最开始是遵守仁义道德,不媚上不欺下,努力当好父母官;这是理想中的为官之道,是冠冕堂皇的官场进步策略,在历代的官场上确实也可以找到这样的清官。可是在抵抗堕落的诱惑,努力当一个忠君爱民的好官的时候,竟然受到了来自上边和下边的强大压力;可以发现,上边是很想让人去媚的,诱导我们媚、暗示我们媚、强迫我们媚,不媚就有祸;而媚上就要欺下;出乎预料的是,下边也很愿意我们欺负,老百姓并不难欺负。那么我们怎么办?是放弃仁义道德,转而采取欺下媚上的官场生存策略,还是与皇帝对着干?
从利害关系的角度看,对抗当然是要倒霉的,听话才有出路。
在信息渠道上,即使是百姓的利益受损,只要利益分配方式有利于控制信息渠道的权贵集团,传上去的就是好话,反之则是坏话。因此事实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信息筛选者的偏好。
学者吴思在《潜规则与正式规则切换的秘密》中说:
官话代表正式规则。进入何种规则体系的决定因素,是对不同规则背后的利害得失的计算。计算并比较不同规则体系带来的成本和收益,就是过招的实质。而展示这种成本和收益的能力,就是官员们采用的威慑策略。
规则选择者最大的损失,莫过于自身的死亡。暴力可以制造死亡,因此,暴力最强者拥有规则选择权或决定权。这就是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
官话代表了正式规则,而正式规则是不能给当事的双方提供利益的,私下说明的潜规则却能在交易中为双方创造福利。
官话通常比较好听,因为它所代表的正式规则考虑到了“水可载舟,亦可覆舟”。问题是水并不总是以洪水的形态出现,那是非常时期暴民造反的形态。当水被装在缸里、盛在桶里、倒在碗里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载舟覆舟的能力。这时候官话不过是说说而已,于是,官话就有了糊弄人的意思,说官话者的形象难免受损;可是官场风波险恶,说官话不会让人抓住把柄,形象受损也要说下去。
刘谨是中国明朝一个富得惊人的宫廷太监。刘谨的财富是明朝国库的几十倍。通过史料可以看到刘谨如何索贿,不如愿就变着法收拾人家。学者吴思将刘谨展示给动机的一条资源分配规则取名叫“抽水机规则”,或者叫“横规则”。
面对百姓,贪官污吏通常都很生猛,取主动进攻态势;面对官场同僚,一般则采取“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温和策略。只要手里有乌纱帽之类的钓饵,不愁鱼不上钩。乌纱帽意味着合法伤害下级和百姓的权力,拿到这个权力就可以榨取更大的利益,这是很合算的买卖;只要有利益吸引着,官吏自然会过去完成权钱交易。就象在官场里插一根抽水机管子,开足马力硬往上抽。
官吏们都有小金库,来源和去向都很明白。主要来源当然是陋规收入或是下级的孝敬,或是从老百姓手里收刮的常例。主要去向则是不能不送的礼物等,也就是对上级的孝敬。那些官员付出的贿赂并不一定是升官发财的投资,而是避祸消灾的费用,如同对黑手党欠下的保护费。
刘谨当年手握重权,许多隐蔽和伪装无须再用,潜规则就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横规则”。明眼人早把这种变化看在眼里,主动向权力靠拢的聚集运动已经象百川归海一般了。
每个官、吏、役的职位,包括临时性的职位,都是潜流网络中的一个节点。不同节点所连接的潜流数目不同,流量也不同,因而有了肥缺与苦役之别。这上一幅复杂得可怕的庞大图景。
全国上下文武官员之“缺”数以十万计,每个位置都有或多或少的陋规和常例的滋养。
吏员之“缺”的数目,在名义上要比文官多一倍以上,实际数目却可能多出三到五倍。严重超编的吏员靠什么生活?中央财政没有他们的位置,但他们的生活却很不错,因为他们是各种工作的具体执行者,收取陋规和常例的机会也多得多。
官僚体系中的吏,在名义上要比吏员数量多,但实际上的数量要多出数倍以至数十倍。这批数目惊人的差役几乎没有正式收入;他们主要靠陋规和常例生活。
到了官场的最底层,也是潜流网络的最底层,直接与老百姓血肉相连的毛渠系统。实际上,最基层的毛渠系统是最稳定的,就好象基本建筑材料一样,不管建筑式样或表面装修如何随着权力分布的变化而花样翻新,基本构成总是一样的,永远是衙役们面对老百姓的那副抽水机嘴脸。
毛渠系统中体现出来的实力格局,属于加害能力相差悬殊的抽水格局,而不是利益交换格局。
总之,在潜流的发源之处,官吏衙役们拥有重重保护之下的合法伤害老百姓的权力,至少是低成本、低风险伤害老百姓的实力,平民百姓几乎没有任何合算的反抗手段。刘谨潜流的水量如此充沛,如此源远流长,秘密就在于:虎狼与牛羊的伤害能力相差悬殊。
明朝一千一百多个县,表面上看来都是相等的行政单位,但实际上每县税粮总数不仅不同,而且相去极远;在多种情形下,总数一经规定,就因袭而不加修改,一个富裕的县份,其税粮总数可以是一个穷僻县的三百倍到五百倍。
百姓缴纳税粮,在规定的数字之外尚有所谓的“常例”,即各地方官按照习惯收入私囊的附加;层层如此。地方官向上交纳税金税粮,,总是先扣常例,至于税额是否如数,则是另一回事情。
财政上死板、混乱与缺乏控制,给予官员的俸禄又微薄到了不合实际,官员们要求取得额外收入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地方官的“常例”是一种普遍的不成文的制度。即在规定的税额以外抽取附加税:征收白银,每两附加几分几厘,称为“火耗”;征收实物,也要附加几匹几斗,称为“耗米”、“样绢”。除此之外,一个地方官如县令,其家中的生活费用、招待客人的酒食、馈送上司的礼物,也都在地方上摊牌。对这种似合法又非合法的收入,中央听之任之而又不公开承认。在各地区之间,这种收入则漫无标准,因为一个富裕的县份,税收上加几分几厘,县令就可以富得流油;而一个贫穷的县份要征收同样的数字,则已是暴虐的苛政了。这些情形使得所谓操守变成毫无实际意义。
更难判断的是京官的操守。他们没有征收“常例”的机会,而全靠各省地方官以礼仪为名赠送的津贴。银子源源不断地流入北京,尤其在考核地方官的那一年为数最多。
在文官体制上,普遍使人感到困难的是各级地方官没有实际能力足以应付环境的变化。他们没有完全驾驭下级的能力,因为各人自抽“常例”,即下级也拥有财政权;人事权则集中在北京,对下级的升降奖惩只能建议而无法直接处理。
学者吴思在《我认出了一个小物种》中对潜规则的形成做了进一步的分析。
明清两代依靠运河南粮北调,供应京师和边防,维持漕运近600年。围绕着漕粮的征收和运输,生长出一套盘根错节的潜规则体系,专用名词叫“漕规”。
“漕规”是对法定利益分配方式的私下修改。漕规在历代都遭到禁止,江苏常熟县有六块禁止漕规的石碑。但经过数百年的博弈,谁输谁赢早已见分晓,各个群体利益相制,摸索出一套各自相安无事的规矩。百姓应该出多少血,各级官员应该分多少利,彼此形成默契,构成了稳定的均衡状态,形格势禁,改动非常之难。石碑上面的正式规则有一种用处:它显示了漕规的不合法。这是潜规则分配体系的一个大把柄,“漕口”机敏地抓住了这个把柄,并且借此安身立命。漕口熟悉信息通道,拥有信息优势,他们是一张可以伤害漕规的嘴。意识到这些,就可以领会到“漕口”而字的贴切和传神。“漕口”是湖南人的叫法,在江苏叫“白颈”。这说明“漕口”这个社会集团普遍存在,漕口集团的规模颇为可观,集团分取的利益和资源已经不是小数。
“漕口”是指一些刁劣的穷酸秀才组成。他们拥有一般百姓所缺乏的优势:一是读书识字,了解朝廷法规;二是经常与官吏交往,知道官吏们违法分肥的内幕;三是与更高级别的官员有私人关系,可以通过他们向上反映情况;四是他们已经进入吃官饭的队伍,拥有比平民更多的权利,而官吏要收拾他们又难免惊动上级;五是人多集中,很容易通过集体行动分担风险,暗害一两个人并不能解决问题。
漕口集团在与漕规集团的斗争中,需要把握好分寸。这个分寸就是:要让分享漕规的利益集团认识到,如果他们不肯与漕口分肥,自己就别想继续吃肉;事情闹大了,闹地上级不得不介入,不得不公事公办的程度,漕口固然要吃亏,而既得利益集团吃亏更大,损失将远远超过漕口索取的那些银子。两害现权取其轻,还不如及时让步。正因为算准了让步是漕规利益集团最终的合理策略,漕口才敢铤而走险。
漕粮的陋规定滋养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作为一套潜规则体系,漕规私下划分了官吏集团、漕帮和农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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