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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界最强二师兄-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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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道再变,时间再过,有些人有些事还是不会变的。这些好姐姐还是这样的热情,对我一个从未说过话的外人都这么热情,我石玉国的风气果然是好。”
朱晨桓忽然转身回头,向两个侍卫问道:“喂,你们说我要是迎娶她们,父皇会不会答应?”
“啊!?”两名侍卫大惊,朱晨桓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他们可知道啊。若是朱晨桓说的是真的,一国太子迎娶青楼女子,那可就真成笑话了。
见两侍卫为难的样子,朱晨桓也没有强迫他们,他又抬起头看向翠云楼,发现有几个姐姐正用双手刻意撑着胸前胀鼓鼓的东西,努力低头,仿佛是故意让自己看到她们胸中沟壑一般,眼中含媚,不断地向他抛着媚眼,还一边说道:“公子,上来摸摸啊,保证柔软温暖。”
朱晨桓心想这些姐姐真的好无私奉献,自己的私密处还让自己来取暖,只是老猪说过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当真让本太子很为难啊。
“哎……”
朱晨桓叹了口气,决定还是不踏足这种地方了,他倒是不在乎自己太子的身份,只是前世两为人,却从没进过这种地方,他怕一会丢脸,那就难堪了。
离开翠云楼的范畴,一些话语朱晨桓没有听到。
翠云楼中,当年那几人的声音又传了出来,不过却明显不再那样娇媚与青春了。
“那个公子你们熟不熟悉?好像是以前的那个傻子!”
“怎么可能会是那个傻子,这个公子多俊俏,衣服又华丽,说不定是哪个大富大贵之家的子嗣呢。”
“说起傻子来我还有些想他了呢,他得有多少年没有从门前走过了。”
“三年?五年?还是六年?记不得了,说不得已经死了吧。”
说话几人都沉默了起来,她们看看彼此,看着翠云楼中新人换旧人,旧人变珠黄,心中突然莫名的心酸了起来。
最后还是那个稍微年长的人,看着朱晨桓离去的方向,双眼无神,嘴里呢喃:“应该是真的死了吧……”
朱晨桓游历三年,但是习惯还没有变,去任何一个城市,如果有机会的话,他总喜欢往犄角旮旯去搜寻一番,因为多年的经验告诉他,越是神秘越是阴暗的地方,就总是有惊喜存在。
今日他又挑选了一处偏僻的巷子行进,行走不下一刻钟,朱晨桓突然停了下来,他闭着眼睛用力一吸鼻子,浓厚的肉香味瞬间飘了过来。
朱晨桓双眼一亮,他循着香味走去,不到百步,就看到一个小小的酱肉店,这店并不大,地处偏僻,人也不多,朱晨桓一进去就立马有小二上前。
“公子,想要来点什么?”小二殷勤的擦着桌子,倒着茶水,问道。
“这肉香味不错,来三斤。”
“好嘞,公子稍等。”
小二道了一声好,不一会酱肉与沾汁就端了出来,朱晨桓看着盘中酱肉,肉呈金黄之色,鼻子一闻,肉香味扑鼻。拿起筷子夹上一块肉,沾了一点特质的汁液,放到嘴里,竟然出奇的不腻,可那种独特的香味又让人回味,吃上一口,便想吃第二口。
“你们也坐,尝上一尝。”朱晨桓向两名侍卫说道,侍卫跟随朱晨桓逛了一天,也早就饿了,听闻朱晨桓命令,便也不推辞,只是他们不敢与朱晨桓同坐一桌,只能坐在另一张桌上。
吃着香喷喷的酱牛肉,朱晨桓就很难不想起那个女侠,当然女侠总是那个丫头自封的,以朱晨桓看来,叫她一个吃货还差不多。
因为比起行侠仗义来说,吃对她的吸引力更多。朱晨桓还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自己与老猪饿了两天没有饭吃,经过一个乡野茶棚,朱晨桓便饿的再也走不动路了,他也不想走了,就在茶棚外盯着唯一吃着饭菜的客人,也即是那个女侠。
这一盯,就从上菜一直盯到女子大快朵颐到结束,最后连店家都看不下去了,想要给朱晨桓两个馒头把他打发走,却被女侠阻止了。
“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看?”女侠问道。
“因为我饿。”朱晨桓实话实说。
“你认为我会赏你吃饭?”女侠又问。
朱晨桓摇了摇头,咽了一口口水,道:“我在画饼充饥,看到你在吃东西,我就幻想你是我,我是你,是你在一直盯着我吃东西。”
女侠被朱晨桓这跳脱的想法所吸引,愣了片刻,便咯咯直笑,而也是朱晨桓的那一句话,让女侠心情大好,请了老猪与朱晨桓吃了一顿好饭,之后又是陪伴朱晨桓与老猪走过一月,最后说要去其他地方行侠仗义才与朱晨桓主仆二人分别。
朱晨桓还记得女侠最喜欢吃的东西就是这肉,她身材不错,前凸后…翘,没有一丝赘肉,可却无肉不欢。
朱晨桓也记得女侠总是不说自己的名字,只让自己叫她女侠,后来还是在分别时,女侠说这辈子可能都见不到了,才告诉朱晨桓自己的名字朝仪,公孙朝仪。
而那之后,只喜欢抄诗的朱晨桓竟然破天荒的自创了一首口水诗。
有女朝仪行天涯,落魄乞丐骗饭吃。
无肉不欢行善举,救了一个小骗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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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女侠与乞丐(求收藏推荐票)
第三十章女侠与乞丐
肉香而不腻,入口轻轻一嚼,那肉味自然出来,不过分老硬,又不太过嫩滑,当真是火大一分闲硬,火小一分闲软,虽然只是一个又小又简陋的酱肉店,可这味道与品质却不输皇宫内部的御膳房。
朱晨桓沾着汁液吃了一大口酱牛肉,向闲着的小二问道:“小二哥,你们这酱肉不赖呀,怎么不开一间大店?哪怕去那人多的路边摆个小摊也比这人多?”
小二用围裙擦了擦油汪汪的手,嘿嘿一笑,有些憨傻的说道:“公子有所不知,我们这是老字号了,掌柜的说祖宗从做这一手酱肉开始,就在这里生根发芽,如今已经一百多年了,换了三代,传到掌柜的这里,掌柜的说不能忘本,祖宗的话要听。”
朱晨桓闻言微微点了点头,对于掌柜的话他不予评价,如果按照前世地球杀手的眼光来看,这无疑是极蠢的做法,老祖宗那是没有办法,才会选择偏安一隅的,不知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过分藏拙,还本着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老旧思想,被淘汰是迟早之事。可若是以前世猪八戒的眼光来看,这又是值得尊敬的,百行孝为先,君子五德同样以孝为首,遵照祖宗沿袭下来的规矩做事,确实也挑不出半点差错来。
总之,这就是一个很矛盾,但在不同的时代,却又都是正确的事情。
“矛与盾,对与错,果真是一个有趣的话题。”
朱晨桓微微摇了摇头,小二不知道朱晨桓说的话是什么意思,正有些无聊打瞌睡时,忽然双眼一亮,他连忙走上前去,笑声道:“客官,要来点什么?”
“一斤牛肉,半壶酒,本女侠今天饿坏了。”
声音清脆,话语略带一丝傲然,朱晨桓本来正在那里安静的吃着牛肉,听到这声音,他双眼突然一瞪,眼中闪过一丝惊愕,嘴里的肉都忘记嚼了。
朱晨桓愣了片刻,然后错愕的转过头向后看去,只见在他身后的桌子上,正有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坐在那里,女子面有英气,头发用一根红绳随意绑着,显得简单又潇洒,她穿着一身淡绿色紧身练武服,右手将宝剑往桌子上随意一扔,右脚也是抬起来踩在长木凳上,等菜期间,无聊的她拿起一根筷子放在嘴里咬了咬,似乎是感觉筷子有些坚硬,秀眉皱了皱。
“咕咚”
朱晨桓忘记咀嚼嘴里的肉,等他咽下去时才发现这肉里还有一根骨头,好不容易又喝水又喝茶,才将带骨头的肉咽下去。而这时,女子桌子上的酒肉已经上齐,她一开始是用筷子夹着肉,可用着用着筷子便由桌子上跑到了地上,而她也毫不在意,最后直接上手,两只手抓着偌大的牛肉,张口就咬。
看她那吃肉的模样,仿佛是几辈子没有吃过肉一般,便是小二都瞪大了双眼,双眼满是讶然之色,很明显他现在正在思考这么飒爽英姿的女侠怎么会这样吃肉?
而朱晨桓看后则是一脸苦笑,一别快两年了,她可真的是一点都没有变啊!
有女朝仪,救了自己这个小骗子的朝仪。刚才还在想着她怎么样了,没想到这就见到了,难道这就是所说的有情千里来相会?
朱晨桓摇了摇头,此话心里想想就好了,若是跟这个除了长得像个雌性的女侠说出来,必然少不得一顿挨揍。
朱晨桓想了想,突然站了起来,他脸上流露着发自内心的笑容,就仿佛是久遇的故知一般,远比和石玉城这些所谓的高门子弟接触时笑容要真诚的多。
公孙朝仪人如其名,也只是长得如其名,美丽,在石玉国内绝对可以排的上前三,可除了这美丽外,她与公孙朝仪这个美丽的名字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无论是各种行为,还是火爆的脾气,亦或是无肉不欢的习惯,都与这个时代的女人八字不合,没有一撇相符,有的时候朱晨桓都在想,这公孙朝仪会不会和自己前世错投畜生道一样,她是错投了性别呢?
无肉不欢,这不是朱晨桓给她的评价,而是见面第一次,公孙朝仪的自我介绍,而后她也完全践行了自己的这个标签,只要是饭,无肉不吃,哪怕是要饿死了,也是不愿吃一口素食,这又让朱晨桓怀疑她上辈子是不是因为肉馋死的。
公孙朝仪一见到肉就走不动路,见到好吃的肉更是脚步重如泰山,一步都走不动,所以刚到这个巷子口,她就被这肉香味所吸引,连自己的目标与目的也不顾了,对她来说,这个世界上两件事最重要,一件事是吃肉喝酒,另一件事就是行侠仗义,而吃肉喝酒排在第一位。
所以正常情况下,吃到好吃的肉,特别还是能让她吃了还想吃的肉,除了世界末日外,几乎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够打扰她,让她停止自己享受这时间的美好。
可今日,她却破了例。
“侠女,你吃肉的样子真潇洒。”
公孙朝仪正津津有味吃肉呢,忽然听到一个声音响起,一开始她没有理睬,因为在她心中天大地大吃肉最大,可吃着吃着,她双眼却越来越大,嘴里的咀嚼速度也越来越慢,终于在迟疑了三个呼吸后,公孙朝仪忽然瞪大双眼,满嘴肉的转过头来。
只见朱晨桓正面带微笑的看着她,他的手里拿着一张手绢,手绢是白色的,上面绣着一对鹌鹑,当然公孙朝仪威胁朱晨桓叫它凤凰。因为这就是公孙朝仪女侠身上所带有的唯一一个能显示女子配饰的东西。
“小……小乞丐!?”
公孙朝仪胡乱嚼了两口,将嘴中肉咽下去后,一脸兴奋惊喜的样子。
听到公孙朝仪熟悉的称谓,朱晨桓向前走了一步,一点也不介意的为公孙朝仪擦了擦嘴角的油渍,笑道:“你看我现在还是乞丐吗?早就跟你说过我是有大身份的人。”
公孙朝仪从上到下打量了一下朱晨桓,当年遇到朱晨桓时,他还只是一个没有束发成年的小男孩,而此时已经是一个英俊潇洒的俊俏青年了,看着朱晨桓身上的华贵衣服,比自己这身自认为最好的衣服华贵了不知道多少倍,这让她稍微有些气馁。
当年的小乞丐现在都翻身了,可自己还是默默无名,就连做的行侠仗义的事也没有几件好意思提起来的,如果真要值得说上一件事,或许就是自己现在正在追杀采花大盗这件事了。
公孙朝仪一把抓过朱晨桓手上的手绢,看着上面自己的作品,她两只眼睛顿时就弯成了月牙,小酒窝凸显,让小二眼睛都看的直了。
“你还留着它呢?”
“本来是想丢了,但怕万一哪天遇到女侠,见你一嘴油,用自己的手绢来擦肯定会心疼不少,所以就留着给你擦嘴了,重复利用环保又省钱。”
朱晨桓还是一如既往的喜欢调笑女侠,可女侠却没有一点不渝,她看着越加英俊的朱晨桓,心里也知朱晨桓此时身份必定不同往日,但朱晨桓待她却仍旧与当年一样,愿意给自己这个一点都不淑女,又总爱打打杀杀的女流氓擦嘴。心里说不感动,那是真的,可不怀念,那又是假的。
两人拼桌坐在一起,很少喝酒的朱晨桓又一次破例,与女侠公孙朝仪对酒当歌,人生四大喜,他乡遇故知算一喜,即使对朱晨桓来说石玉城不算他乡,可遇到少数几个能够真心相待的故知,也还是值得庆祝的。
“可以啊朱小子,你现在到底是什么身份啊,出门还带俩护卫?”
公孙朝仪吃过酒肉,用牙签剔牙说道。
朱晨桓见她这一点淑女都没有的样子,不由得苦笑道:“你也老大不小了,就不能淑女一点,其实看你这样貌,除了我这么挑剔的人,找个夫家不难,可你总是不顾自己的姿态,吓都把人给吓跑了,谁敢娶你啊。”
听到朱晨桓的话,公孙朝仪先是一怒,敢当面说本女侠的不好,是不是皮痒了?可她仔细一想,脸上愤怒之色更重了,什么叫除了你这么挑剔的人?你还看不上本女侠是吧?
只是再想,公孙朝仪却又恢复了平静,只见她拿起剑鞘,指了指朱晨桓,道:“甭废话,本女侠问你的话还没回答呢。”
见公孙朝仪脸色瞬间三变,朱晨桓也瞧着有意思,只是见自己想法被识破,他也有些懊恼:“可不可以不回答?”
“你怕什么?”
“我怕你要死要活非要嫁我。”
一秒,两秒,未到三秒。
朱晨桓刷的一下就从凳子上蹦了起来,向着外面跑去,而他刚刚坐的椅子也在这一刻被劈成两半,接着便见女侠公孙朝仪一脸怒火的拿着闪闪发光的宝剑,就向朱晨桓追着看去。
“臭乞丐,你给本女侠等着,看本女侠不砍死你!”
公孙朝仪真的是被气爆了,她有三个必怒的点,一个是有肉不能吃,一个是不能见义勇为,而最后一个,则是有人说她嫁不出去。
很好,朱晨桓直接说了两次,公孙朝仪要是不怒,她也就不是朱晨桓认识的女侠了。朱晨桓护卫见状,脸色一惊,刚要出手制止,却听到朱晨桓的声音在他们耳边响起,片刻后,两侍卫双眼愈加震惊,但在震惊过后,却是无法抑制的喜悦。
谁说石玉国太子殿下,只是一个能文不能武的废物?石玉国的未来,两侍卫都看到了新的希望!
ps:第一章奉上,今天还有第二章,时间在晚上八点半左右发布,多谢大家支持!(这章写的不太满意,但也改不出精气神来,大家就将就看吧,大约三四章后还有一章也不满意的,之后的应该都是正常水准。)
第三十一章 剑仙斩阎王(上)
第三十一章剑仙斩阎王(上)
石玉国皇城,石玉城宽敞大街上,两旁小贩叫卖声不绝于耳,各种小吃的香味也铺满整条街道,使得原本追杀朱晨桓的女侠都不受控制地停下来,嘴里不断咽着口水,双眼发光的盯着那一个个或热气腾腾,或香味四溢的各色吃食。
“女侠?想吃?”
朱晨桓笑嘻嘻来到公孙朝仪身后,看着旁边一个买着仿佛火烧的小吃,介绍道:“这小吃名为落地烧,是我们石玉国为数不多能够拿得出手的小吃之一,它由五种谷粮磨粉混合而成,并用七成热的温水汇合鸡蛋来拌合,水热一分凉一分均不可,而这鸡蛋也有讲究,要是那没有被公鸡给那啥的鸡下的蛋才可,而且在用这鸡蛋前,仍需用秘制的汤汁泡制十五日,方可使用。”
朱晨桓走到小摊前,拿起落地烧,轻轻一闻,一种浓浓的蛋香味夹杂着谷麦等作物的清新于一体,清鲜自然,吃完一肚子酱肉后,再吃一口落地烧,当真是人生中最大的享受。
“这位公子真是博学多才,连我们这个小小落地烧的制作都如此熟知,要不要来上两个,保证二位吃了一个会想下一个。”小贩拍马屁之余不忘做上一个广告,朱晨桓也不抠门,大手一挥买了四个落地烧,两人各一对。
衣着华丽的男子手里拿着落地烧小吃,一身英姿的女侠也同样拿着这淡黄色的街头小吃,两人一边烫手的来回换着小吃,一边还忍不住往嘴里放,每每吃上一口就要张大口猛地一吸一口气,防止嘴巴都给烫坏了,可他们又是每次都吃完后,便会相视一笑,眼中有着往昔的怀念,还有着吃上暖热食物的开怀。
“话说你真的是大富之家的公子啊?”
公孙朝仪不出手揍人时,还是一个很容易相处的人,这不两个落地烧就把她给贿赂了?连揍朱晨桓的事情都给忘了。
朱晨桓点了点头,呲牙笑道:“本公子当时就跟你说过了,可你不信啊。”
公孙朝仪瞪大有神的双眼,又从前到后看了看朱晨桓,然后道:“如果你当时也穿这一身,即使你不说我都会信。”
朱晨桓耸了耸肩,用公孙朝仪上一次临别时送给自己的鹌鹑手帕擦了擦嘴,又递给公孙朝仪擦,最后小心的收了起来。
“呦,本女侠的东西你这么当成宝贝储藏呢?”
“不是跟你说了嘛,我是怕”
“与本女侠再说这些有的没的,信不信本女侠揍得你满地找牙?”朱晨桓话还未说完,就被公孙朝仪用拳头威胁着打断了,他侧眼瞧了瞧公孙朝仪的秀拳,又想了想自己要是还手会不会把公孙朝仪给吓着,想了想,他还是叹了口气,罢了,怂就怂吧,跟自己为数不多的朋友怂一下,不丢人。
朱晨桓与公孙朝仪走得累了,便在一个高墙外侧的石墩上坐着,看着人来人往的人群,也被人来人往的人群看着,两个人毫不在意其他人的目光与想法,就与两年前那般,有着他瞧任他瞧,我不丢一块肉的不要脸精神。
坐着久了,两人之间的话也渐渐少了,最后更是沉默起来,天空飘过一片云朵,将阳光遮挡,使得本就不暖的初冬更加寒冷起来。
或许是有些冷了,朱晨桓由坐改蹲,摩挲了一下手掌,道:“女侠,你怎么跑石玉城来了?我记得你不是说想要一路向北,离开石玉国,去其他帝国甚至是离开东胜神州行侠仗义吗?”
或许是被朱晨桓所感染,女侠也觉得屁股有些凉,便也同样蹲了起来,两人蹲在高墙之外,摩挲着双手,看起来就仿佛忍不住一起结伴拉屎一般,又一次引来很多人的侧目。
“本来我都到了沧郦城,想要直接离开石玉国前往风云国的,可在这个时候正好碰到了一个无恶不作的采花大盗,你也知道本女侠嫉恶如仇的性格,怎么能不管?所以就一路追到了这石玉城中。”
听着公孙朝仪的话,朱晨桓表情没有半点变化,仿佛他早就料到了一般,能够让公孙朝仪改变原则的事情只有两个,一个是见义勇为,另一个就是美食与肉了,很好,公孙朝仪今天都碰到了。
“你追的采花大盗呢?”朱晨桓问道。
公孙朝仪很随意的说道:“吃肉,跟丢了。”
回答的干脆简练,就如同两年前初见公孙朝仪一般,想要见义勇为,下一刻遇到美食和肉,然后吃完再去,一切都结束了。
“你刚从沧郦城过来?”朱晨桓突然跳跃性的变了话题。
如同朱晨桓了解公孙朝仪一般,女侠也同样对朱晨桓很了解,所以她很快就能接上朱晨桓的话:“恩,那边有些不太平,不过却不适合我行侠仗义。”
“怎么个不太平法?”
“听说有个姓朱的太子闲的蛋疼去找风云国的麻烦,结果两国将士现在是剑拔弩张,仿佛即将要开战一样,连个坏蛋都不敢在那里呆了,还跑了这么远。”从公孙朝仪不满的语气中,朱晨桓很容易能判断出女侠正对那个不能让她好好行侠仗义的太子殿下怒意满满呢。
“你感觉我石玉国在沧郦城的守军如何?”朱晨桓没敢接茬,又换了个话题。
公孙朝仪认真的想了想,又看了看朱晨桓,然后道:“比你厉害多了。”
“哈?你就不能用精锐来形容?”
“本女侠又没有跟他们打过,哪里知道他们弱不弱,倒是揍你很轻松,两年没揍过你了,让本女侠给你松松筋骨呀?”
看着公孙朝仪跃跃欲试的样子,朱晨桓默默地低下了头,他真的发现自己与这女侠天生相克,几句话下来,每句话最后都是把自己往坑里推,也不知道两年前自己是如何从公孙侠女的手上活下来的。
“是他?走!”就在朱晨桓低头的时候,公孙朝仪忽然低呼一声,然后朱晨桓还未反应过来,就被公孙朝仪拽了起来,拉着躲在了一旁。
“怎么了?”朱晨桓问道。
公孙朝仪做噤声状,伸手指向不远处道路上一个看起来有些鼠头鼠脑的男子,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看来这是老天给本女侠行侠仗义的机会。”
“你说的采花大盗就是他?”朱晨桓眉头微皱,公孙朝仪却是一脸得意的点头,骄傲道:“怎么样,本女侠厉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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