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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泉阴镖-第1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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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疲惫不堪,然而有些事情还没有解决,胡老爷与少天、小种子还在山中。
他们并没有随着燕东楼大部,胡老爷是个很精明的人,他知道我会对燕东楼发动攻击,他若跟随燕东楼,反而会给我带来巨大的麻烦。
从这点来看,这白胡子老头倒还是不错的。
我回到山谷中的小竹屋,胡老爷正在竹屋里打坐,少天与小种子两人抱在一起,睡的极是香甜。
我刚走进屋子里,胡老爷就睁开了双眼。
“秦王来了,看来燕东楼败的够快的啊。”胡老爷摇头叹息了一声。
他早知道燕东楼是个脓包,不会是我的对手,但是却没想到燕东楼,竟然会败的这么快,足足一千铁骑啊,这仗真不知道是怎么打的。
我盘腿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向他拱了拱手,问道:“老爷子,燕东楼已经败了,不知道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胡老爷抚须笑道:“还能怎么办,燕啸天一天不给我仙丹,小种子就性命不保,老夫只能再回燕家再做打算。”
我看了看床上的小种子,红扑扑的脸蛋,雪白的肌肤,乌亮的头发是如此的可爱。
但她的大限却快要到了,若无仙丹续命,恐怕难逃大限之劫,我本来是可以炼丹的,但由于对炼丹术懂的极少,修为又一般,想要炼出仙丹,几乎是不可能的。
“老爷子,燕家人向来言而无信,我怕你……”我有些担忧的看了他一眼,没有把那个残酷的结果说出来。
蓬莱阁肯定隐藏着巨大的秘密,尤其是燕东楼,修为像飞一般的增长,而且神魂毁了一道换一道,身上的法器也是一次比一次好。
这些就算是一般的阴神都很难拥有的东西,在他眼中却像是玩一般,唯一的解释是,在蓬莱阁确实有仙,又或是有某些极为厉害的神祗在护佑燕家。
但试想若真有仙丹,这么珍贵的东西燕啸天又怎么可能会送之于人呢,胡老爷只怕到头来只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胡老爷抚须笑道:“事在人为,老夫惟能尽全力,至于我孙女是死是活,则看天意了。”
我心中也是极其的难受,却又无能为力,长叹了一声后,我摇醒了睡的呼呼作响的少天。
少天睁开眼见是我,擦了擦嘴角的口水欣喜道:“伤哥哥,你来啦。”
“少天,咱们该走了。”我淡淡道。
少天瞪了瞪眼,“走,走哪去?少天还要留在这陪小种子呢。”
我苦笑道:“傻小子,胡老爷要去蓬莱阁,那不你能去的地方。”
第四百七十章少天的决心
“不,我就要陪着小种子。”少天眼眶一红,少有的反驳我。
小种子听到少天与我争吵的声音,幽幽醒了过来,揉了揉眼睛,疑惑问道:“你不是送饭的大哥哥嘛。干嘛要欺负少天。”
“少天,我答应过你父母,要好好保护你,胡老有要事相办,带着你不合适。”我皱眉道。
燕东楼是认识少天的,胡老要把少天带到燕家去,不是把他往火坑里推吗?
小种子顿时明白了过来,我要带走少天,当即挡在我跟前,生气的瞪着我,怒着嘴道:“你是坏人,我不允许你带走少天,他是我的。”
面对这可爱、单纯的美女,我也发不出火,但跟她解释,她也未必明白。
“少天。跟我走。”我轻轻拨开小种子。一把拉住少天的手,就要往门外拽。
不料这小子就像是中了魔怔一般,猛地甩开我的手,双目通红的看着我,“不走。我不走,少天要保护小种子,我要陪着她,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傻小子,那我呢?你就忍心抛弃我这个当哥的吗?”我实在拿他没办法,少天骨子里像他的父亲一样很倔强,一旦认定的事情,很难让他改变主意。
打吧,我未必就能制服他,这小子的修为可不低,何况我也不忍心跟他动手啊。
少天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恭恭敬敬的向我磕了一个响头,抬起头道:“伤哥哥。你是少天唯一的亲人了,我自然是不想离开哥哥。但少天真的好喜欢跟小种子在一起,而且少天已经长大了,不想再依靠哥哥的庇佑,我会照顾自己和小种子的。”
“还请哥哥让我跟小种子在一起吧。”
小种子被少天感动的稀里哗啦,眼泪像珍珠一般往下滴,看着他两人哭的那样惨。我也难以狠下心来。
少天应该是开了一点点明智,但却不足以保护自己和小种子。小种子也就是个十六七岁的单纯如白纸的少女,这两人凑到一块,那就是两个二百五扎堆成五百了,叫我怎么能放心。
“胡老,你给个说法吧。”我也是没辙了,任由他们跪着,无奈的问胡老爷。
胡老爷抚须淡然笑道:“老夫也算是修炼有成,虽然比不上秦王,但保护两个后生还是绰绰有余的。秦王若是相信老夫,大可将金家少主交付于我。再者老夫精通麻衣之术,金少主与我家丫头确实有缘,若这丫头能过了大限,日后这二人必是玄门中的秦王的左膀右臂,功勋伉俪,百世流芳。”
胡老爷的修为到底有多高,我无法看出来,但有一点我已经猜到了,他是来自妖族,是由狐族修炼成人。
小种子应该是一只小狐狸,而且是那种天赋超强的狐狸遗族。因为普通的狐狸,浑身的气场多多少少会带着与生俱来的媚气,但小种子的气场却极为纯净。
一如白灵,虽然是莲妖白莲圣母的一条灵根所化,但却气场干净,没有一丝妖人、浊气残存。
所以我推测,小种子的来历应该不简单,否则胡老爷也不会
由于我对妖族并不了解,也只是在心里想想罢了,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推断。
胡老爷既然精通相术,他说的自然有一定的道理,他答应了会保护少天,自然会有他的法子。
“那一切就有劳胡老了。”我无奈的叹了口气,将少天和小种子扶了起来。
“少天,你执意要留在小种子身边,我也就不勉强你了。以后,你一定要保护好小种子和自己,遇到了危险,一定要跑,跑,明白了吗?”我拍了拍他的脑袋,叮嘱道。
“记住了。”少天抬起头泪眼朦胧的点了点头。
“好了,我走了,小狐狸保重。”我向小种子眨了眨眼,转身往门外走去。
少天紧追了出来,“伤哥哥,你也要保重,我,我以后还会回来的。”
我没有回头,背着手摆了摆手,头也不回的走近了丛林中。
少天这次离别倒没有哭,反倒是我鼻子酸酸的,这小子真是太让我意外了,原本的跟屁虫,竟然把我给甩了,想想也挺气人的。
也许他喜欢上了这个小狐狸,哎,谁知道呢,不过我一旦我与白朝阳合兵,组建军政,迟早要打到燕家去,总还有相见的一天。
离开山谷,我坐在山崖边抽了半包烟,才缓过神来。
紫衣走了,白灵不在身边,现在连少天这跟屁虫也走了,看来我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了。
收拾好心情,我在山中顺便转了一圈,南须山洞中,豹虎两族人正在血池中挖已经凝成硬块的血香。土呆助血。
没有了血丹的滋润,这些血香就失去了再生能力,不过这些已经干了血香也不能浪费,虎豹两族,将它们打成了干粉,夹着干粮一起吃,这样就能保持他们的体力。
回到营地,党天枢正率领军士们操练,黑豹与烈虎也带着虎豹两族的人列阵操练,自从见到了盾阵的威力,他们知道真正的军人,阵法。都有意将自己的部众,训练成为一支真正的军队。
当然豹族的军队特色,自然是刺杀、刺探,但操练有利于加强豹人之间的团队协作,以及更严苛的遵守作战指示。
“秦王,你看我们现在合在一起也有千余人了,要不咱们直接杀到江东去得了吧。”邓龙走过来,指着威严的军队,豪气冲天的问道。
党天枢摇头道:“不行,现在咱们连编制,号令都没弄清楚,一旦有指令,下达起来极其模糊,而且又没有经过实战的磨合,还不适合出山攻打江东。”
“没错,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咱们的兄弟都还没意识到军队与族人之间的区别。”黑豹沉思道。
“嗯,首先要解决的是你们的编制,党将军,你的队伍你熟悉,依然由你带,暂定为党军吧。豹族兄弟为豹军,由黑豹统领。虎族为虎兵,烈虎统领。你们三人要精诚合作,凡事要商量做决定,决不可一意孤行。”
“尤其是烈虎,千万要沉住性子,多听黑豹的意见。”我背着手,傲然下令。
“是,谨遵秦王吩咐。”三人同时拱手拜道。
“你们三军,相互联合,相互竞争,其中黑豹为总兵统领,有决策之权。”
说到这,我从口袋里摸出一枚印章,托在手心,“这是邪帝印,见此印一如见我,黑豹接印。”
黑豹当即单膝跪地,双手举过头顶,恭敬的接过了印。
这枚印象是杨奉乾坤袋中找到的,我没有什么特别的信物,只能以他暂时作为信物了。
当然我有一枚白家印,也就是龙印,但那是用来统帅未来江东百万之师的,按理要给,也只能给白朝阳。
本来党天枢也适合做总兵统领,但他毕竟是刚刚归降,让他做统领,怕引起虎、豹族人的不满,尤其是烈虎脾气火爆,万一两人发生争执,动起手来,党天枢肯定会吃大亏。而且黑豹确实有统帅之才,烈虎也服他,所以是极为合适的。
“唉唉,秦王,怎么他们都当总兵、将军的,我呢,你也封我一个官当当啊。”邓龙一看没他啥事,不禁有些急了。
我笑道:“你,跟我去龙虎山走一趟,刘三刀那里还有单活没干完呢。”
说道龙虎山,党天枢皱眉道:“秦王,有件事比较为难,但末将又不得不说。”
我抬手道:“党将军有话只管明言。”
“秦王要是能拿下阎君,那就更好了,这样一来,军队受到玄门的阻力就会减少大半。”党天枢道,“但秦王现在又是玄门中人公认的邪派,所以这事太为难了。”
第四百七十一章追踪刘三刀
我其实早就想过这个问题,我的夫人凤千殇现在是邪帝,说白了,我就是邪门之王了。
阎君之位自然不会落到我的手中,但我已经想到了一个人,白朝阳。
他可是七叔衣钵的真正继承人。比他的亲儿子破军还正宗,而且白家在玄门本来就是阎君的直属势力,没人会质疑白朝阳的身份。
一旦他拿下阎君,玄门与邪门就等于合二为一了。
如此一来,我兄弟二人才可真正的在江东起兵,玄门中人无论从实力还是从法理上来论,都只有臣服了。但有反叛,道理就站在了我这边,完全可以用评判的借口去征剿。
党天枢能够想到这一点,说明他是真心归降,因为我也想到过,只是一直没有告诉过任何人罢了。
说到这,我突然有些感激封二甚至是黑王这些潜伏在黑暗中的人,他们把我逼入了绝境,不得不进入邪门。
但这对我并无害处,相反我解决了邪门的后顾之忧。虽然是九死一生,但凭借着运气与天赋,我最终还是定下了邪门的基调。
而玄门内,白朝阳一身神通,口碑、名声也是极好。他完全能够继任七叔的遗风。
如此一来,只要他拿下阎君之位,正邪两派就都掌握在我兄弟二人的手中。
也许这正是封二想看到的,也许只是他们误打误撞把我逼成了这样,但无论如何,我得感谢这个老头。
“党将军不必担心,此事我早已经心中有了定数。”我淡然笑道。
抬头看了看天色。已经快要正午了,时间正在飞速的流逝。
“黑豹,你们三人练兵之后,可从玄门附近的山头开始征剿,以达到练兵之效,一旦我在江东宣布起兵了,你们即可大军进入江东。”我嘱托道。
黑豹点了点头,“秦王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加紧练兵。待江东起兵之日,定能成为一支威武之师。”
我完全不担心黑豹三人的才能以及兵士的素质。这玄门有很多的小山头,依然残存着一些部落甚至山贼、盗匪,这些人平素卡在玄门要道上抢杀掠夺。甚至会进入俗世抢劫村民,乃是玄门内让人恶心的人渣,黑豹完全可以征剿这些玄门盗匪,以增强自身的财力与实力,达到练兵的目的。
眼下三大军内,最缺乏的便是钱、粮了,由于还没有建立统一的军队制度,更无法攻打大城池,所以金钱、钱粮的来源极少。
一旦我举兵,与白家、青龙帮、杜寨、西川、向家等合兵一处,这种情况或许会缓解。
交待了这些,我骑着白马,带着邓龙往山下而去。
邓龙的坐骑是一只老虎,当然不是虎人,而是虎人的驯兽。
我之所以带着他,是因为这家伙精通追踪之术,在这方面我是远远不如他的。
到了山下,面前是一条岔路口,邓龙喝住猛虎,指着面前的两条路道:“秦王,按照二号计划,燕东楼应该是被逼的往左边这条从江北一带回燕家。刘三刀则是走的右边这条,上次豹人刺探的时候,在左边这条道上发现了车辙。”
南须山一带真正的过往镖车是很少的,除了刘三刀,我很难想象出会有别人运镖从这经过。
“这么说来,燕东楼误打误撞被咱们赶的走上了正道,已经与刘三刀汇合了?”我皱眉问道。
邓龙哈哈大笑道:“秦王看来也中了刘三刀的障眼法,他这点小手段又怎么能骗过我呢,说到偷、抢、骗,我是他刘三刀的祖宗。”
他一生为了偷东西,不知道跟过多少货物、镖车,对玄门江湖的门道清楚的很,看来我这次带这家伙来,是个正确的选择。
“你看车辙宽三寸,吃土却不足一寸,南须山由于土质松软,吃土不足一寸,那么说明镖队押的是空箱子。真正的刘三刀很可能选择走右边这条道,料想燕家这么大的夺王计划,给了鬼市工会不少钱,徐老板才会派刘三刀亲自出马。”邓龙分析道。
“有道理,那咱们就从右路出发,右路是通往哪的?”我明知故问,有意考验他。
有了青木神书,玄门除了一些春瘟没探查过的地方,大部分的山川湖泊,我都是一目了然的。
邓龙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告诉了我答案:“自南须山往东,先是过徐家集,再走水路,可入江东,经江东的路就多了,至少有十数条路到达龙虎山,所以咱们一定要在刘三刀在江东之前,截住他。”
他的想法与我是不谋而合的,我欣然点头道:“不错,看来你这盗门大将军还真不是白给的。”
“那还用说,我千手神龙在玄门那也是响当当的人物,刘三刀遇到了老子,算他倒了八辈子血霉。”邓龙一拍胸口又开始吹了起来。
我摇了摇头,懒的搭理他,策马驶入了右边的小道。
这条道并不算好走,而且所过之地,有点接近于湘南一带,在玄门湘南被划为江南行省,但实际上这地方的玄门具有很强的独立性,有很多擅长古巫术的高手。
以及很多玄门中逃难,躲避追杀的人藏于湘南深山之中。
由于这条路走的人极少,很快我们就发现了刘三刀等人的脚印,脚印比较繁杂,虽然极难分辨,但如此多的人,也就只有刘三刀这一伙人。
我预计他们今晚很可能会在徐家集落脚,咱们得快点,那地方比较邪门,邓龙催促道。
“驾!”
到了下午时分,山路上昏昏沉沉,沿路的高崖峭壁,时不时会掉下几块大石头。
轰隆!
天空乌云密布,闪电在云层中穿梭着,紧接着如瓢泼般的大雨哗啦啦的狂下了起来。
“真他娘的倒霉,怎么就赶上下大雨了。”邓龙的修为有限,他没法像我一眼能用元气避开雨水。
当然为了应付晚上的大战,我决定节省元气,任由雨水冲刷。
快要到徐家集的时候,路越来越烂,天还没完全黑下来,我和邓龙就追上了刘三刀的队伍。
由于他们的马车押着人,速度不快,而我们的坐骑都是极其精良的日行千里,在颠簸之路上,稳如平川。
湘南的泥泞烂路,以及暴雨天气阻拦了刘三刀的脚步,他们的马车、镖车被泥泞所困,人疲马乏。
“都他妈给我使点劲,把你们老娘奶子里的那点气力都使出来。”一个刀疤饿汉一摸光头上的雨水,手中的鬼头大刀呼呼的挥舞着。
一看就知道,肯定是一位极其擅长外家功夫的硬汉。我见底下那些镖师,也是一个个凶神恶煞,刀口舔血的主。
最重要的是诺大一个镖师队伍,在最前方居然还有一辆马车,马车正安静的等待着,但从里面散发出来的气势,却是极其的惊人。
马车里面坐了一位高手!
“秦王,咋办,咱们现在动手吗?”邓龙喝住猛虎,小声的问我。
我双目一凛,四下打量了一眼,“不,他们人多势众,硬打起来,咱们占不到一点便宜。还是在徐家集动手吧,天黑以后,再做打算。”
我驱马大喝一声与邓龙绕开这条山路,从一旁林子中的山崖陡坡另一侧绕了过去。
我和邓龙到达徐家集的时候,天已经很黑了。
“徐家集!”三个牌匾大字已经模糊不堪,放眼望去,整个小集市散发着浓郁的阴森死气。
徐家集在玄门中很是有些名气,它原本是鬼市的一个点,早些年这里的鬼市极为的红火,只是后来随着鬼市在玄门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土夹役亡。
第四百七十二章诡异客栈
徐老板索性把鬼市搬到了繁华的江东鱼家嘴。鱼家嘴由于是一个废弃的老渡口,又离江东极近,自然是更有利于贸易,而徐家集则从此荒废了下来。
此后这里便成为了玄门中一些冒险家的生存之地,我和邓龙缓缓策骑而入,集市的房屋大都是空着的。不少房屋已经坍塌。
“秦王,前面有客栈。”邓龙指着远处,惊喜的大叫了起来。
我一眼望去,只见黑暗中两个白色的纸邓龙在黑暗中极其的耀目,邓龙内湛蓝的火光,显得阴气森森,很是诡异。
“深山莫入庙,荒村多鬼店!”我想了想,打算还是找一间民房暂时歇息一晚上得了。
像这种荒郊野外的店铺,多是是非之地。
“秦王,怎么了,咱们不去住宿吗?”邓龙见我停滞不前,有些不解的问道。
我本来想告诉他,随便找间房子凑合得了,但就在这时,一阵清脆的铃铛声从徐家集的另一头传了过来。
“叮铃铃!”
“湘西赶尸。生人回避!”
紧接着一个浑身笼罩在黑袍里的男子,身后跟着七个带着斗篷穿着黑衣的死尸,缓缓的出现在街角,往那亮着白灯笼的地方走了去。
“奇怪了,这地方怎么会有赶尸的人。从湘西绕到这地方来,未免也太远了点吧。”邓龙有些不解的摩挲着下巴。
南须山在湘南的一角,而且极为偏僻,根本就没有山村、庄子等俗世之地,按理来说,赶尸应该是不存在的。
“有点意思,走。咱们也进去瞧瞧。”我原本打消的念头,又油然而生。
邓龙也正有去寄宿的打算,其实他就是盗贼的本性,爱凑热闹。
我俩牵着坐骑往那挂着白灯笼的客栈走去,徐家集荒废已久,这种地方的客栈自然是诡异莫名。
赶尸人摇晃着手中的铃铛,领着尸体,快步走进了客栈。
“如意客栈,好土的名字!”邓龙笑道。
我刚要踏进去。一个小二模样的人,就要关门。嘴里不耐烦的呵斥道:“去去!”
“嗨,凭什么他能住,我们就不能住?”邓龙不满的一把推开小二,叫嚷了起来。
“谁啊,在门口吵吵闹闹的。”一个苍老的声音传了过来。
“望公,是两个寄宿的,死活赖着不肯走。”小二瞪了邓龙一眼,没好气道。
“谁赖着不肯走了,你们这既然是客栈,客栈哪有拒人千里之外的,会不会做生意?”邓龙反驳道。
屋里的望公咳了咳道:“这么晚了,自是没有拒客的道理,让他们进来吧。”
“小子,小心你们有命进来,没命出去啊。”小二冲我们阴森森的骂咧道。
到了里面,客栈倒也宽敞,只是光线始终有些模糊不清,让人心里很是发毛。
让我觉的奇怪的是,那些赶尸人从走进这客栈后,就像是神秘失踪了一样,连个人影都没看见。
“秦王,不太对劲。”邓龙一双大贼眼,四处梭了几圈,小声道。
我点了点头,既然都进来,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我倒要看看这徐家集内,到底有何古怪。
我走进客栈,一个老头正坐在柜台前面抽着旱烟,另一只手在无聊的拨弄着油灯。
这老头跟山里的老人没有任何区别,面黄肌瘦,刀刻一般的皱纹如同沟壑一般,满布在他沧桑的老脸上。
不过,这老头是个独眼,他另一只眼睛被一道肉疤给封住了,剩下的那只眼睛也是青色密布,散发着阴森的气息,就像是常年没晒过太阳一般,浑身散发着死气。
我在玄门行走也有一段时间了,形形色色的人见的多了,也就不觉的有什么奇怪的了。
“望公,就是他们要住店。”小二道。
老头满脸鸡皮疙瘩凝在一起,干咳了几声,摆手示意小二退下去。
小二离开的时候,冲我和邓龙阴森的笑了笑,那笑容就好像我们是他手中的猎物,难逃一死。
“两位,不好意思,小店的客房都满了。”他道。
我四下看了一眼,“不会吧,我进来时,也没见有几个房间亮灯,怎么就会没房了呢。”
望公笑道:“实不相瞒,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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