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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小说家-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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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他那些话的真实性,谁知道呢?他漫游全国到处杀人,刀下亡魂超过控罪的极限,少说也背了几十桩命案,有可能吗?估计确实有。一个人要是因为偷一辆车而入罪,我们会认为那辆车只是他偷的许多车里的一辆,假如犯罪记录说五辆,我们会估计事实上有五十甚至上百辆。我们的惩戒观里有这个不成文的因素,认为一名职业罪犯在落网时,造成的损害肯定不止已知的那些。对连环杀手来说也许更是如此。职业偷车贼、银行劫匪、瘾君子、家暴男子,这些都有清晰的模式、动机和手法,决定了他们的落网只是迟早问题而已。但变态杀人狂,他杀人没有任何原因,至少没有我们能理解的原因,他任意选择受害者,或者交给命运去决定,他漫无目标地漫游全国,不管去哪儿都会在土里或水里留下几具尸体——事实上这种人能落网完全是我们走了狗屎运,除非他自己开口,否则谁也无法确定哪些罪行应该归在他的名下。

我想一想那些失踪人口的命运都后背发凉,光是美国一年就有几千人下落不明。丈夫或妻子再也受不了对方,吵完架气冲冲地夺门而出,或者只是出门买包香烟,结果一去不回。抛弃家庭的父母,失职的父亲,把婴儿扔在医院或教堂门口的母亲。几十年如一日通勤上下班的疲惫工人,某一天没有从应该的地方开下公路,继续前进直到汽油耗尽。欠债的人躲避坏名声。心碎的爱人希望忘记和被忘记,在人群中浮浮沉沉。瘾君子、酒鬼、赌徒和性倒错者,躲避他们自己。离家出走的孩童,浩浩荡荡,像朝圣似的不知从何处来,不知向何处去,消失在我们的城市中,我们的夜晚里。我们以为他们受各自的心魔驱赶,自己选择失踪。但假如存在另一种恶魔让他们失踪呢?假如他们不是消失而是被找到了呢?

另一方面,他也可能满嘴胡话。我尽可能查证他提到地点和具体经过的案件,有时候确实对得上报纸和公开记录里的描述:孟菲斯有一对男女死于入户破坏。一个女孩失踪,有雀斑和一双绿眼睛。可是,克雷也同样能够轻而易举找到这些消息,编造进自己的故事。他有用不完的空闲时间。也许他在盗用别人的犯罪,拿来充实自己的档案,确保自己能青史留名,跟我们再开最后一个玩笑,留下一份其实还是假线索、红鲱鱼的供词。也许只是在耍弄我而已。

还有他的哲学思考(你愿意这么说也行)、理论体系和自我分析。还有他对艺术、生命和死亡的看法。一方面,他有的是时间打磨自己的观点,推导出那些自我中心加自私自利的可疑理念。但另一方面,天知道那些东西究竟是他杀人时的所想所感,还是企图在事后给狂人的无意义破坏添加智性和美学的外皮。要记住,尽管他声称自己博学多闻、艺术感性非凡,但他只是进了监狱才开始阅读、思考和学习。第一次激情犯罪时,他还是州政府监护下的一个半文盲,连高中都没怎么念完。经受过残忍杀戮的洗礼,他准备好了成为(甚至可以说是被培养成)性犯罪者和杀人狂。他就像温室育出的稀有品种:美国变态狂。

我想从这个角度重新思考他的另一段论述,他与其他作家和艺术家的所谓共同性,他的罪行与艺术及文学(包括我那些微不足道的东西)的相通性。无论他说得如何天花乱坠,有个微小但基本的区别始终存在: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而这就是他的盲点。

他承认他是邪恶的,又立刻运用他强大的理智去推翻判定他邪恶的道德体系,但他没有对自己的理智是否健全有过半点疑问。他看不到的死角是疯狂也可能有理性、有组织、有体系,甚至有才华。疯狂可以完全自圆其说,比方说偏执狂,形成了一个自洽的系统,不承认外部的真实性和客观真理:谁质疑我就是阴谋的一部分,因此任何人都不可能说服我放弃我的看法。同样的,克雷有可能非常聪明,我不怀疑他的智商比我高,但他的心灵存在破绽,在根基上就不对劲,因此他无法做出我能做到的事情(哪怕多么卑微):真的写出点什么东西。以作家而言,克雷只生产了几封信而已。以艺术家而言,他创作了几张恐怖的照片,剩下的那些都乏善可陈。

倒不是说作家和艺术家不可能是疯子。道理大家都明白。也许他们大部分人都是某种程度上的疯子。艺术自古以来就是个疯疯癫癫的行当。但我认为写作需要的是理智,是理智拼命想拯救世界不至于遗忘,生命不被死亡吞没,将一切都记录在纸张上。是什么东西希望拯救万事万物,想带上无论好坏的所有人和我们一起前进?除了爱,还能是什么?我们这些写类型小说的,还有我们的侦探和杀手,我们的吸血鬼和外星人——也许正因为这个,我们才会一次次返回同样的故事,就像孩童抱着他最喜欢的沾着糖水的书籍:一次次重述相同的故事,直到最终的圆满;给我们为自己的思想建造的屋子增添新的房间,每天早晨从闹鬼的树林里抱回一把新鲜的悲哀;创造出手拉手的连串小人,永无止境的分叉树木,供鬼魂居住的书本的玩具城市,以故事的形态体现的执着——系列小说。

列车回到纽约,我被这些念头弄得疲惫不堪。列车穿行于后巷和隧道之间,我的思绪不由得飘向过去——童年时光。不是我的,而是克雷的。我半梦半醒地翻阅他讲述的杀戮起源。沙鼠,仓鼠,随便什么鼠。我觉得什么地方不对劲,但就是说不上来。转轮在我脑袋里原地疯转。细小的骨头在我嘴里像脆饼般折断。我在佩恩车站醒来,头痛欲裂,汗津津的右手攥着左手。

我换乘地铁,回到地面过河时,天已经黑了,手机收到一条留言。珍妮。她和她丈夫讨论过。他们很愿意在下一期《破格子呢大衣》上刊登我那本书的节选,甚至当作一期犯罪专刊的中心文章,组织读书会、派对,宣传。虽说我已经有个不错的经纪人了,但他们跟他们的经纪人和编辑提了提,所有人都很想看看这本书。真是不难想象。

回到凄凉的公寓里孤零零地睡沙发,不对劲的念头令我越来越害怕,我看见莫里斯还在打扫店堂,跑过去敲敲他的窗户。他放我进门,但拒绝了我绝望的恳求,不肯陪我喝一杯。

“别在意,但跟你和那些异性恋喝酒对我影响不好。”他说,“再说我和盖瑞还有计划呢。不,你不能来。给你这个,希望你能开心。”

他拿给我一把漂亮的鸢尾。

“我的新作品。自己种的。就在我家后院。”他微笑着递给我。

“天才……”我嘟囔道。

“真的?”

“天才。”我抱住他,踮起脚,亲吻他的两边面颊。

“不客气。”他喊道。我跑出去,挥舞着紫色的花束。我沿着人行道跑回家,掏出电话打给汤斯。他已经下班了。

“急事,十万火急,真的。”

接线员不太情愿,但还是帮我转接电话,最后他终于拿起听筒。背景有电视的嗡嗡声,我听见吃饭的声音,刀叉接触碗碟,酒杯互相碰撞。

“是我,什么事?”

“汤斯,”我喊道,像是想不通过电话就让他听见我的声音,“我知道了。我知道他把头部埋在哪儿了。”

76

挂断电话,汤斯立刻调派人员封锁那片区域,黎明时分,挖掘工作正式开始。特伦斯和另一名探员来接我,先跑了趟唐恩都乐买甜甜圈。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我们发现警车已经前后封死了街道,红色警灯默默转动。面包车和政府的黑色羚羊占领了整条街道,挖土机在旁边待命。水银灯照亮了那幢屋子和庭院,树林被照得雪亮。混乱的场面吵醒了邻居,他们出门看热闹,在门廊和车道上站成一排,像是见到马戏团进城,打算在马路对面安营扎寨。警察放我们过去,我看见上次打过照面的那个年轻母亲,她站在沃尔沃旁边,望着街对面她总觉得闹鬼的破败房屋,她很快就要知道阴魂到底是谁了。

我们停车下车。天空将亮未亮,风有点冷。穿黑色大衣的调查局探员、穿制服的警察和穿白色防尘服的鉴证人员围上来,拿咖啡,拿我们搁在引擎盖上的奶精和糖包,拿超大号盒子里的甜甜圈,还没凉下来的引擎充当保温器。

屋子的门开了,汤斯出现在门口,估计是被咖啡的香味勾出来的。他朝我点点头,但先低声对部下说了些什么,他们四散而去。

“我一直在和寄养母亲谈话,就是那个格雷琴。”他说,从纸板托盘里拿起一杯咖啡,掀开塑料盖。蒸汽飘了起来。

“然后呢?”

他撕开两包糖倒进咖啡,然后加了两小盒奶精。他从边缘吸了一大口咖啡,重新盖上塑料盖。他叹了口气。

“她前言不搭后语,但没错,克雷经常过来,探望她,照顾她。偶尔还帮她还贷款。”

“太可疑了。”我说,“克雷对她恨之入骨。”

“是啊。还有,她的男朋友被抓过,因为虐待儿童。”

“他在哪儿?”

“死了,肺癌,十五年前。”

“你认为她知道克雷的计划吗?”

他耸耸肩说:“多半不知道。我们要带她回去录完整的口供,但我猜她更像是不想知道。喝喝金酒,看看《价格竞猜》,这么过日子更轻松。”他看我一眼,“还有,在克雷说他去收拾后院时拉上百叶窗。”

“什么?她这么说?”

“对,帮她收拾院子。”

“但应该不是后院,我认为是树林。他说沙鼠还是什么鼠就埋在那儿,也是他拍照的地方。那是他的地盘。”

“对,我知道,你来看。”

我们从车辆之间走过去,另一名探员跑过来对汤斯低声说话,朝胶带后越聚越多的看客比比画画。人群不情愿地分开,几个警察护送一小群人走到前排。来的是死者家属:希克斯先生、哈瑞尔夫妇、约翰·通纳,他们眨着眼左右张望,像是刚从深度睡眠中惊醒。

“稍等。”汤斯说。他灌下一大口咖啡,走了过去。他和家属轮流握手,碰到男人就使劲摇一下,对哈瑞尔夫人是轻轻一捏。他们围住他,小声交谈,每个人都瞥了我一眼。哈瑞尔先生茫然眨眼,还是上次的那个呆滞表情。希克斯点点头,我也对他点点头。哈瑞尔夫人看着我,露出由衷的笑容,抬起手指轻轻摆了摆。我报以微笑,也挥挥手,感激得难以形容。只有通纳不肯和我对视,估计是因为上次的事情还有点尴尬。他看着汤斯,在小记事本上写写画画,直到手机响起,他转身接电话。汤斯走回来,对我点点头,我跟着他过马路,忽然在人群的另一头看见达妮,她一个人站着。我抬手打招呼,但她似乎没看见。她站着一动不动,视线能刺透我的皮肤。

“来,”汤斯说,“这边。”

我们走进大门,我再次走过茂盛的树丛、朽烂的别克和拉着百叶窗的下沉房屋,这会儿到处都是身穿蓝色风雨衣,戴着橡胶手套的人,他们这儿戳戳那儿擦擦,天知道在看什么。后院那段倒下的栏杆已被搬走,原处贴着一条红色胶带。一名警察点点头,抬起胶带让我们过去。

树林里仍旧黑洞洞的。光线从树干之间横着照过来,从上方的树叶缝隙之间漏下来。光线一次只驱走一团黑暗,轮流照亮一截树枝、一块石头、一张反光的脸、一只手。挖掘的鉴证人员还开着手电筒和头盔灯。他们移动和挖掘时像是被光束系在了地面上。周围渐渐亮起来,灯光一盏一盏熄灭。他们用胶带将树林和草地分成网格,插上小旗和带编号的塑料定位桩。静电噪音和无线电对讲机的嗡嗡声不绝于耳。

还没有任何发现。我们耐心等待。太阳升起,白昼降临。我脱掉外套。不时有探员过来找汤斯,他的对讲机和手机响个不停,他每次接听都用一根手指堵住耳朵,朝着对讲机或手机大喊大叫,但大多数时候他只是和我一样站在那儿。他喝完咖啡,找地方扔垃圾,最后给了一个拎着一塑料袋挖出泥土的探员。又一个小时过去了,他看着我,耸耸肩。

“怎么想?”

我也耸耸肩。“不知道。”我犹豫片刻,四下看了一圈,然后压低声音说,“呃,我要撒尿。”

他皱起眉头,说:“憋不住了?”

“实在憋不住了。”其实我刚到这儿就想去厕所,但不管往哪棵树后躲都会撞见调查局的探员。

汤斯叹道:“去屋里上吧。可不能出任何意外。”

“哈,哈。她在屋里吗?”

“谁?寄养母亲?不在,她去总部了。”

“好,我去去就来。”

“随便,不着急。”

我按原路返回,小心翼翼绕过做了标记的地方,穿过栏杆走进后院。这地方也许曾经笼罩着幼稚的鬼屋气氛,此刻却和大多数吓人的地方一样,在白昼的光线下显得狭小而悲哀。话虽这么说,但想到进屋我还是有点紧张,我站在后门廊上,一只手抓着锈迹斑斑的门把手,不禁有些犹豫。我隔着积灰的后窗寻找那条狗。

就在这时,我听见树林里骚动起来。不是很嘈杂,只是无线电通话突然增多,后院附近的人开始跑动,但足够让我知道他们有了发现。我转身跑回去,穿过围栏,穿过树林,来到警察和探员聚集的地方,这会儿他们像是一群好奇的看客,也需要被维持秩序。我挤出一条路,找到汤斯。

“汤斯。”我喊道。他扭头挥手招呼我过去。其他人纷纷让开。

他站在一条几英尺深的沟壑前,穿连体服和白色套靴的探员在小心翼翼地挖掘,他们用的是刷子、浅盘和小刀,就像进入古老遗迹的探宝人。

“找到什么了吗?”我问。他只是指指地面。他们挖到了金矿。一颗牙齿和一枚耳环。两样东西都被泥土裹着,摆在白布上等摄影师拍照。你能看见牙齿与下颚相连处的白色牙根。耳环是个带黄色垂坠的扇形吊饰。

“牙齿现在还说不准,”汤斯对我说,“但那个耳环,我对它比对我老婆的订婚戒指还清楚。它属于珍内特·希克斯。”

他们继续一英寸一英寸地挖掘,其他人站在旁边观看。半小时后,他们找到了第一颗头颅。刚开始出现的只是几缕头发。他们小心翼翼地将每一根头发与泥土分开。接着,颅骨的顶部出现了,碎裂的白色拱形犹如地下沉睡的恐龙蛋。一个大块头男人(戴黑框眼镜,穿白色带靴连体服和浴帽,显得很可笑)跪下去,用貂毛画刷清理颅骨。他用牙科器具在颅骨四周挖掘,俯身吹开泥土。五分钟后,颅骨的上半截出现在我们眼前,空荡荡的眼眶在泥土上方盯着我们。有什么东西闪闪发亮。

“另一枚耳环。”他说,起身让摄像师拍照,然后低头继续工作,用刷子清理颧骨和曾经是鼻子的窟窿。

“这儿。”蹲在几英尺外的一个女人喊道。她要是不出声,我还以为那是个男人。她身穿白色太空服和白色套靴,戴着白色发帽和护目镜,看上去和她的同事毫无区别。她摘掉护目镜,抬头对汤斯说话,我发现她是个二十来岁长着雀斑的小个子姑娘。“另一颗头颅。”她说。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他们一共挖出了三颗头颅。埋在地下的头颅拼成一个三角形,周围还有一具专家认为是豚鼠(不是沙鼠,也不是仓鼠)和一只猫的骨架。

“克雷提到过猫吗?”汤斯问我。我和他肩并肩站着观看。

“没有。”

“也许他忘了。他需要记住许多尸体。”

“不,他不会忘记。”

“对。”他赞同道。这话听起来真是可怕。所有人都站在那儿看着三颗头颅。它们曾经是活人,有面孔的活人,面孔背后是思想。现在它们空空荡荡,就像破碎的瓷器,大脑和血液已经消失,黑色的洞眼曾经是看、闻、呼吸的器官。三颗头颅对我们微笑,随时可能大笑。汤斯猜测有两颗金质臼齿的是南希·哈瑞尔,他早就记住了她们的牙科记录。另一颗头颅虽然有裂纹还裹着泥土,但那一口牙齿曾经白得惊人。朵拉·吉安卡洛。达妮的孪生姐姐。汤斯说她没有蛀牙——完美小姐。

整个场地都静悄悄的。人们走来走去,压低声音说话,照相机咔咔拍照。没有人说出大家都在思考的问题:第四颗头颅在哪里?

“那儿挖得够深吗?”汤斯指着几英尺外的一个地方问。大块头男人耸耸肩说:“那底下是岩石,长官。没有炸药或风镐,他是挖不下去的。”

汤斯点点头,双手插在口袋里。又一个小时过去了,盯着我们的仍然只有三颗头颅。多年前种下的贫瘠庄稼,终于到了收获的日子。我们等了这么久,但真相终于揭晓,就摆在我们面前,空荡荡的眼窝和咧开的嘴角提供的却不是答案,而是问题:为什么是我们?为什么不是你们?它们没有智慧,没法说出我们已经知道的那个事实,那个显而易见的愚蠢真相:人人都会死。它们在说:每个人都会变成我们这样,落入这个骷髅花园、白骨庭院、无主空地、废物堆、垃圾场。

77

汤斯去找家属谈话。挖掘还在继续,但他基本上放弃了今天还能找到第四颗头颅的希望。技术人员忙着采集证据,运回实验室处理。接下来还有大量鉴别和调查的工作,鉴证人员要通过结果尽可能地重建犯罪过程。汤斯需要亲属的DNA,但至少有一家人将得知他们所爱的人仍告失踪。我看见了达妮,她还是一个人,我对汤斯说我去找达妮谈。

我挥手招呼她,守封锁线的警察立刻放她进来,就好像我们也是执法人员。我和达妮有点忍俊不禁,我的角色从下三滥扒粪专家一路变成谋杀案嫌疑犯和调查局跟班,现在事情就快结束,到底是什么已经不再重要。

“你找到了它们。”她立刻说。

“调查局找到了三个。还缺一个。他们需要DNA确认身份。但我认为……”

“你认为什么?”

“没什么。”

“什么?告诉我吧。”

“听起来很奇怪,而且万一我错了,事情会很尴尬。但我觉得我看见了你姐姐。”

达妮微微一笑,使劲捏了捏我的手,然后松开。她清清喉咙,开口时我意识到她哽咽了。

“我该怎么做?”她问,“怎么给样本?”

“他们会送你去实验室。你也可以自己去。我可以陪你。”我拍拍她的肩膀,“不需要现在就去。”

“我没事。”她说,“我想喝杯水。”

“咱们去屋里。”

“不,没事,别麻烦了。”

“别傻了,又不麻烦。”我领着她走进大门,“实话实说,我非得上厕所不可了。”

我们爬上吱吱嘎嘎的门廊,打开门。我请她进去,但她摇摇头。

“你先进吧,”她说,“感觉很吓人。”

“确实吓人。”我说着走进去。屋里很脏,散发着狗屎味。用透明胶带固定的躺椅四周堆着各种报纸,电视架上摆满药瓶。某人在这儿等死来着。感觉像个坟墓。我们走进厨房。晾碗架上,空的金酒酒瓶一字排开,像是她热衷于回收利用。中餐馆的免费日历用钉子挂在水槽上方,日期停留在四月。我洗个杯子,接了杯水。

“谢谢。”她皱着眉头说,试着尝了一小口。小狗跑进厨房,我不由得畏缩,但它这次懒得冲我叫。

“嘿,你看。”达妮跪下抚摸小狗。小狗舔她的手,轻蔑地扫了我一眼,随后又跑回屋子里。“知道有什么事情很奇怪吗?”她问我。

“什么都奇怪。”

“对,但具体而言,克雷为什么不把第四颗头颅和其他的埋在一起?他不像这么随便的人。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明白。”我说。我想到此刻会如此就挺奇怪:我和达妮怎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这么奇怪的一个时候变得这么熟悉?多久了来着?六个星期?

“好吧。”我说,“记得我们在布鲁克林挨黑枪那次吗?”

“唔,好像挺耳熟。”

“那天是几号?”

“几号?”

“对,记得吗?”

“五月十四号。”

“你怎么这么肯定?”

“因为第二天我来了月经,那天我很担心。来晚了。”

“哦。”我说。我抬头看她的眼睛,但她转开了视线。我走到墙上的日历前,低声计算时间,手指沿着日期上下移动。达妮困惑地看着我。“对我们开枪的不是弗洛斯基。”我对她说。

“什么?怎么可能?”

“因为她在州北出庭。为克雷辩护,还记得吗?”

“操。”达妮说。

“对,操字用得很准确。”

“那你认为是谁?还有谁想要你的命?”

我思考片刻,说:“不会有人恨我恨到这个程度。”

她翻个白眼,怎么看都像克莱尔。“正经点,肯定有人不希望真相大白。有人害怕我们会挖出来的东西。”她说。

“就是这个,你说对了。”我想也没想就抓住她的手,她没有缩回去。

“我说对了什么?”她看起来很兴奋。

“你说‘挖出来’,有人不希望我们挖出那些头部,发现其实只有三个。等我们知道少了谁,就知道放黑枪的是谁了。”

达妮收回她的手,前后踱步,说:“你认为会是谁?”

“要我说?通纳。丈夫一号。”

“你认为少的那个是他老婆?为什么?因为他不喜欢你?别那么敏感嘛。”她笑着说。我真希望能再抓住她的手。

“随便你嘲笑吧,”我说,“也许这就是他讨厌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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