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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冥界恋人-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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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溪山出名的地方有三处,一,它是天然氧吧,是国家五a级保护的自然环境,二,整个山谷都有两条溪流贯穿而成,形成一个蝴蝶的模样,只要有月亮,那两条溪流还会发出晃晃的银光,像是正在花间嬉戏的两只蝴蝶,而能够看到这种美景的人,都会得到天神的祝福。当然,后者肯定是传言。我也问过那些村民,有没有人真正的见到过,那些村民都只是笑了笑,没有正面答我。不过,我也猜到了,有许多地方的负责部门,会绞尽脑汁的想办法可以带动到自己村里的经济,能够出现这种传言,应该是和商业广告脱不了关系。而最主要的,就是第三,萤火虫。一般的萤火虫只有夏季才会成群结队而出,我们现在来得还有些早,看来,我注定是和萤火虫无缘

已经记不清楚最后一次看萤火虫,是在我几岁的时候……

沈君恪走出来的时候正好看着我发呆的样子,忍不住**溺的揉了揉我身后的长发,“只要你喜欢这里,我们可以多住上两天。”

是啊,我很喜欢,这里让我来了就不想走,我想要看看溪流交汇时发着银光,如蝴蝶嬉戏的奇景,更想等到夏天,可以和他一起去捉好多好多的萤火虫,然后将它们一齐放飞,就如同生命之光,让人欣喜。

可是,我的时间很短了,还有很多事情没做,能够和他在这里住上一天,已经属于天大的恩赐,我很容易知足,伸手搂着他的腰,“陪我出去走走吧!”

现在刚刚好是下午的五点多,沈君恪见天色还早,仍然是不放心的问我有没有感觉到肚子饿,见我摇头,这才放心的拉着我的手,朝着外面走了去。这里与别的当地村民隔着一些距离,而每隔一段距离,就能看到一间客栈,每间客栈的门口都停了很多车,回头看去,五味思存倒显得门可罗雀,除了我们,好像只有几个人住了进去。

可能就是因为偏僻,所以生意才比别人的要差上很多,那几个客人,也都是因为前面住满了,实在没有地方可住,所以才会住进去的吧?看来,做生意运气和眼光都是很重要的。

这里虽然是一个村子,但是正因为有蝶溪山的异景带动,早就已经变成了商业化的旅游街,这条街上现在还没有什么人走动,大部份的游客应该都去了蝶溪山那边,等着月亮出来的时候,能够看到奇景吧?我不由自主的抬头看了看天色,已经连续下了好几天的雨,这两天倒是晴了,天高气爽,风和日丽,总算是能够感觉到了春天的气息。

两边的商铺都挂满了当地的一些小饰品和特产,时不时的会有人上前来吆喝两句,吸引顾客。不少的饭店已经传出了香味,门口站着几个服务员,开始热情的招呼,闻着饭香,居然觉得有些饿,沈君恪看着我的样子,嘴角一直挂着**溺的笑,“趁着现在天色还早,不如我们用过饭之后再过去吧。刚才为夫已经打听过,虽说离蝶溪山不算太远,可是步行过去,也得将近半个小时,这一来一回的,为夫担心会饿坏娘子。”

可是这里的餐馆实在是太多了,突然之间,我患了选择困难症,站在那里左右为难。最后,随手指了一间我们就走了进去,对于我的选择,沈君恪没有任何异议,反正,他不用吃东西,他说,如果这家觉得难听,我们立刻就换另一家,可以把每一家的味道都尝一下,等到下次我们来的时候,就不用再选

我笑着没有说话,我不想告诉他,有没有下一次,根本就没有人能够回答。

菜是沈君恪去点的,因为这里的菜多数都是野菜,要去看着点,没有菜单,沈君恪很认真的站在那一堆野菜面前,很认真的看着菜的颜色,挑选出最新鲜的,然后告诉哪些菜需要少油,少盐,他几乎将我所有的细节上的毛病,全都记得清清楚楚。虽然我不挑食,可是,却存在着一些细节上的毛病,就比如说,我喝汤里面不能有葱,但是吃火锅,就一定要有葱,景妮曾经说过我是一个双重性格的**女,以前我不承认,现在听到沈君恪如数家珍的将我的细节向老板吩咐下去时,我才发现,好像真的是。

那老板见沈君恪不过只是点了三四个菜,居然有如此**的要求,脸色越来越不好看,沈君恪从钱包里拿出几张钱递了过去,淡淡的说了句:“不用找”那老板的脸色立刻阴转晴,转身朝着厨房走了去。

我有些愧疚的看着沈君恪,“其实在外面我可以不用这么讲究的……”

“吃,是可以改变一个人一整天的心情的,很重要,不得不讲究。况且,娘子很喜欢这个地方,如果这里吃的东西却让你难以下咽,生生坏了良辰美景,岂不辜负天意?”

我笑看着沈君恪,他好像总是这样漫不经心的对我好,状似无意的对我**溺入骨,没有轰天动地,没有浪漫张扬,但是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表情,都能够铭刻于我的记忆,亘古不变。

上菜的时间很慢,我们坐在那里,享受着难得的下午暖阳,沈君恪替我倒了杯水,先是放在鼻子旁边闻了一下,这才放心的交给我,“这种茶应该是他们昨天刚刚上山采的,新鲜,而且,可以美容。”

前面的话我索然无味,但是一听到可以美容,几乎是一个女人的致命毒药,我端着一口就喝了个干净。沈君恪一脸坏笑的看着我,“娘子,为夫的话还没有说完,这种可以美容是针对后天的,先天不足,喝再多也没什么用。”

“……”我鼓着腮帮子,一脸愤恨的看着他,“男人都是这样,将人家吃干抹净后,才来评论味道有什么不足,那你吃的时候干嘛去了?眼瞎了么?”

这句话让来替我们倒水的老板的听见了,爽朗的笑出声来,“两位,自从你们两个进了我们的店之后,你们瞧瞧,这人都往咱这来他们都以为咱们店里来了大名星,可是依我看哪,两位的气质可是比那些大名星要好多”

我有些汗颜,我这完全是沾了沈君恪的光啊……

老板见我脸色,赶紧转移了话题,“两位的口音应该就是本地人吧?来这里是专门为了看蝶溪山的吧?不知道两位找到地方住了没有,我们这里可是一条龙服务,就在前面几十米,就是我家的客栈,如果两位愿意的话,我一定给你们打个大折扣。”

我的肠子都快要悔青了,早知道应该多走两步。之前看到这里到处人满为患,实在不想去跟人家争抢着地方住,太过热闹,本来就不符合我的性格,可是,我实在没想到长得帅还可以在住的钱上面打折,早知道应该去问问

沈君恪看着我一脸吃过大便的样子,忍不住轻笑出声。

我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的说道:“老板,等我们下次来了,我一定来问你要这个折扣,只不过,今天实在是不巧,我们已经把住的地方定下了,就在前面的五味思存。贵得吓人!”

老板的脸色突然一变,而这同时,我的声音让隔壁桌的人也听到了,下一刻,他们已经撤到另一桌坐下,还都苍白着脸对着我们指指点点,我一脸疑惑的看着沈君恪,以沈君恪的能力,如果那间客栈真的有什么问题,他不会不知道,可是,为什么这些人的眼神让我觉得我进了一间黑店呢?

老板讪笑了几句,赶紧退回到了外面继续招呼客人,但是他的眼睛时不时的往我们这边扫,还和身边的人低头交谈,窃窃私语。

我实在是忍不住了,“沈君恪,他们到底在说我们什么?”

“嘴巴长在别人的身上,别人想要怎么说,都是别人的事情,娘子何时学会了在意这些?”

“不是,我只是怕万一再遇上什么不好的事情,坏了我们这一路旅行的心情。”

“为夫以为娘子会喜欢刺激!”沈君恪并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但是他的话让我听起来,却觉得有些毛骨悚然,趁着没有人注意,我挪到他的旁边,紧挨着他低声问道:“你告诉我,那间店是不是黑店?你准备去拆穿他们的真面目?好好好,不过到时候别忘了,让他们把我们交的房钱退给我们!”

“这是自然。”沈君恪对着我轻轻的笑了笑。

服务员将我们的饭菜端上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很少能吃到这么新鲜的野菜,还是因为这家厨子的厨艺确实高超,总之,我从来没有吃得这么津津有味,而且,胃口大开。

沈君恪坐在我的旁边,不断的帮我夹着菜,我只负责闷头吃,沈君恪拿了张纸巾替我擦去唇角的油渍,动作轻柔,引起周围一成片的倒吸气声,和艳羡的目光。

这样的待遇,我已经习以为常,在沈君恪的右手边那张桌子上,坐着两个小年轻,看样子,应该是一对情侣,年纪都在十**岁左右,一看就知道是大学生的模样,他们往我们这边看了好几次,终于,没能忍住,朝着我们走了过来。

第七十三章 五味思存

两人站在我们的面前,有些局促的问道:“请问,你们是不是住在前面的五味思存?”

得到我的肯定之后,他们对视了一眼,那个女孩子个子高高瘦瘦,戴着一副眼镜,眼睛水灵的看着我,“姐姐……”看了看四周,她坐了下来,靠近了我几分,这才说道,“姐姐,你们没有觉得那个客栈有什么问题吗?”

我转头看着许君恪,而他只是淡淡的扬了扬眉,替我夹了些菜在碗里,我转头看着小姑娘说道:“至少我们去的时候,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怎么了?”

两人对视一番,那男孩子也在小姑娘的旁边坐下,伸手拉着她的手,客气有礼的对着我对道:“是这样的,我们是从a市来的,有些事情要去平西镇,可是我们对这一带不太熟悉,再加上旅游车在半路抛锚,我们没办法,只能被迫在这里下车,不止我们,同车的所有游客都留在了这里。我们两个因为先去看了一下蝶溪山,再绕回了镇子上,等到我们赶到的时候,所有的客栈都住满姐姐,你也别听刚才这老板说的话,他说的那个客栈我们早就去问过了,只不过,价钱是外面的三倍,这根本就是坐地起价。”

小姑娘点了点头,“是啊,姐姐,我们刚才听说你们住在五味思存,确实是吓了一跳,不知道是不是同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我们一到这里就听到不少和五味思存有关的消息,说他们那里不干净。”小姑娘说这话的时候,声音不由自主的抖了一下,“我们当时就想走的,可是从这里走到下一个镇上,要走四个多小时,如果是在外面随便找个地方住宿,我们又怕不安全。”说到这里,小姑娘转头对男孩子轻轻的说了句,“陈浩,姐姐他们住在那里都没有问题,不如,我们也去那里吧……来都来了,晚上还可以去溪边看看。反正,过去也不一定能找到那具尸体……”

我看到男孩子的手在桌上有些着急的捏了一下女孩子。

我当作没有看到。

但是我的心里已经开始狂跳,他们嘴里所说的,可是沈君恪的身体?我不由自主的转头看了沈君恪一眼,他的表情平稳,跟之前并无两样,我想了一想,沈君恪与他自己的身体之间,应该是有着某种感应的,不然,他也不会这么淡定自若。

沈君恪的脸突然在我的面前放大,“别胡思乱想,我只能感应到你。”

他好像经常都可以听到我肚子里面的话,对着他笑了笑,低头开始吃了起来。

小姑娘见我突然不跟他们说话,还以为是因为他们对我们的防备而有些不悦,赶紧自我介绍,“姐姐,我叫垄景怡,他是我的男朋友,陈浩。”

我笑看着她,“我叫欧阳彩,他是我的……未婚夫,沈君恪。你们可以叫我阿彩。”

沈君恪对于我的介绍有些不满,但是也没有打断我们。

“阿彩,是这样的,我们两个都是大学灵异学会的,而我们也是因为这样,才走到一起。前段时间,听说警局收了一具千年古尸,当时我们收到消息,说是有关方面准备将这具古尸,拿到博物馆去,当时我们几个灵异学会的同学就准备一到开放,就立刻去参观的,可是后来又听说,那具尸体居然从警局里不翼而飞了……”垄景怡应该是看出来我的疑惑,要知道这个消息连我们自己人都未必知道得这么清楚,两个学生居然会掌握到这么多的消息,确实有些匪夷所思。

垄景怡转头看了陈浩一眼,“阿彩,其实,陈浩的爸爸就是警局的高层,这件事情他也是无意中听他爸爸提起的。后来,我们好不容易才打听到尸体的下落,就立刻赶了过去……”说到这里垄景怡停了下来,我看到她的眼底有些雾气,看起来很伤心,但是又在尽力的克制。

我有些好奇的问道:“后来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陈浩拉着垄景怡,担心的说道:“不要担误阿彩他们吃饭了,有什么事情,都要等到我们找到住的地方再说。既然阿彩他们住在那里,一会吃过饭后,我们就先去把房间订下吧,不然,到时候晚了的话,恐怕又会没地方住”

垄景怡听话的点了点头,他们客气的跟我们说了声,就朝着门外走去,结了账走

我心急想要跟上去,沈君恪一把拉住我,“你想去做什么?”

我着急的说道:“好不容易才有了身体的下落,我一定要去向他们问个明白。而且,我们跟他们一起去平西镇,总比我们胡乱找要来得快一些。”

“反正他们也会和我们住同一家客栈,一会再说也不晚。”

我看着沈君恪,最后还是忍不住问道:“怎么这个镇上所有人在听到五味思存这几个字的时候,都会脸色大变?是不是那里真的有什么问题?”

“有我在,能有什么问题?”沈君恪不答反问,看着我,好看的眉毛轻轻一扬。

差不多也吃饱了,心想既然他这么有自信,那我自然就不用太过担心,我们走出饭店的时候,那个老板还是好心的上前来试图说服我们,虽然没有明说那里不干净,可是意思却很明显,那里的原镇居民听到我们居然住在五味思存,都是一脸不敢相信的表情。

我拉着沈君恪,客气的拒绝了老板的好意,都走得好远了,回头还能看到那老板正在跟人说着什么,并对着我们的背影指指点点。

山边上的空气很舒服,我坐在草地上,靠在沈君恪的怀里,时间似乎就这样静止了,我抬头看着有些深蓝的天空,现在已经是晚上的八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靠近山,天空也比平时的显得要亮了一些,“君恪,你说,如果找到你的身体之后,我们会怎么样呢?我们从他们的手上抢回来,你打得过他们吗?抢到尸体之后呢,我们……应该怎么办?”

沈君恪抬起我的下巴,逼我与他直视,“之前你就怀疑过,我是在利用你的阳气才会接近你,现在你该不会是认为,因为跟你在一起,就能够找到我的尸体,所以,我才会一直跟在你的身边吧?欧阳彩,你听好了,无论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离开你的。等到我找到身体,我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替你解开千年诅咒,不会再让你和欧阳家,再受诅咒之苦。”

我睁大着眼睛看着他,不是不相信他说的话,是因为我本来已经认命,可是,现在却又看到了一点希望,星星之火般的在我的心里不断的焚烧了起来。想到那天晚上看到的阴差,我的心还是突地一沉。我不希望因为那些事情来搅乱我们现在难得的平静,我将头缩下来,靠在沈君恪的腿上,他静静的看着我,他的眼睛真的很漂亮,但是这种美,却只是对我一个人。他看向别的女人,从来都没有一个好脸色,连笑一下,都是奢侈,在一千多年以前,她是不是也有这种感觉?

鼻子有些微微的发酸,我伸手将他的腰紧紧的抱着,本来还有好多话想要说,因为如果现在不说,我怕,再也没有机会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很快就睡着了,或许是因为累了,又或许是在他的身边我有着很难有的心安,又或者,是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

越是接近生命的倒计时,越觉得身体经常会疲惫不堪,就连沈君恪可能也感觉到了,如今我们两个经常会睡在一张**上,但是他都只是抱着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一味的索取。

一声尖叫将我从梦里惊醒,我猛的睁开眼睛,正好对上沈君恪的,我们已经回到了五味思存,看了看手机,已经十二点多了,原来我不知不觉中居然睡了这么久,而沈君恪眼里还没来得及散去的担忧,尽收眼底,我只当没看见,翻身坐了起来,“外面发生什么事了?”

“有我在,没有人敢靠近这里半步,安心的睡吧。”说完,沈君恪在我的额头上轻轻的落下一吻。

突然,传来敲门声,还伴随着垄景怡的哭声,“阿彩,你在不在里面?阿彩……”

我赶紧起身,看了沈君恪一眼,他没有反对,我上前将门打开,垄景怡冲进来就抱着我哭,“阿彩,陈浩不见了,我担心他会不会出了什么事?”

我拉着垄景怡坐下,并给她倒了杯水,轻声安慰道:“不要怕,有什么话慢慢说。”

垄景怡颤抖着手,抱着杯子,眼泪不断的往下流,她往沈君恪的方向看了一眼,我倒是很少见到有女孩子在看到沈君恪的时候,眼里不是惊艳,而是害怕,而这种感觉从垄景怡在第一次见到沈君恪的时候我就已经发现了,但是我现在也没有提出来这个疑问,只是等着她说出事情的经过。

垄景怡的情绪终于稳定了一些,她流着泪说道:“我们两个定了两间房,刚才我听到有女人尖叫的声音,吓得赶紧跑出来看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外面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到,就连服务台那里也没有一个人。所以,我赶紧去找陈浩,可是,他根本就不在房间里,而且,他的房间里很凌乱,好像刚才在那里发生过打斗。阿彩,我真的很担心陈浩,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我应该怎么办?其实是我坚持要来这里的,陈浩劝了我很久,都没有办法改变我的决定,所以,他才会陪着我一起来的,如果他有什么事,我这辈子都不会好过的。”

第七十四章 一个巧合造成的后果

沈君恪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对这些事情有了兴趣,他不急不慢的走到我们面前替我披了一件外套后,坐在垄景怡的对面,“你接近我们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他的一句话,让我立刻防备的看着垄景怡,沈君恪绝对不会说没有把握的话。

垄景怡因为这句话,眼泪流得更加快了,神情很是着急,“请你们相信我,我对你们真的没有恶意。只不过……只不过我……见过你。”

垄景怡说这话的时候,双拳握得很紧,而且,更加显得害怕,她朝着我的身边靠近了些,“阿彩,你们相信我吗?最近真的发生了很多奇怪的事情,我试着给我的父母说过,可是,他们没有一个人相信我。我真的很怕,我的身边,除了陈浩之外,所有人都当我是神经病。和我志同道合的朋友,全都不见了……”

垄景怡的话已经开始有些颠三倒四,语无伦次了,而我又很担心这么晚了陈浩一个人能去哪里,转头看着沈君恪,一脸的请求,沈君恪伸手摸了摸我的头,“阿彩,你们在这里呆着,不许出这个门口,我去看看就来。”

垄景怡一听沈君恪愿意帮她,就差没跪在地上了,哭得泣不成声,“谢谢,谢谢你,只要你肯去,陈浩一定会没事的,他一定会没事的。”

沈君恪看也没看她一眼,转身关上门走

垄景怡坐在那里哭了很久,这才抬头看着我,“阿彩,其实,我知道你的未婚夫不简单,我们几个人,只有我见到过那具尸体的长相,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和那个古尸长得一模一样,但是,我还在他的尸体上发现了一样东西。”垄景怡从自己的衣服包里掏出一样东西,是一个香包模样的东西,我接过,怔怔的看了半天,沈君恪是古代人,他的身上有这些东西很正常,不过,一个香包也能保存上千年之外,那就不正常

垄景怡见我没有看到问题的重点,赶紧打开那个香包,里面放着一张符,而那道符似乎不是用纸做的,至于是什么材质,我还没发现。

垄景怡对我的茫然似乎感到很惊讶,“阿彩,你对你的未婚夫的身份,难道一无所知吗?我进灵异学会并非是因为偶然,或者是心血来潮,而是因为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我们不知道的,而且,更有可能的是,在我们身边,有很多并非是普通的人类。我虽然没有见过鬼,但是我也相信它们的存在。我们去过很多国家,看木乃伊,古尸,但是这是第一次,看到和活人一样的死尸,而且,还有一个很不寻常的身份。”

垄景怡开始将他们那天一起偷偷溜进藏着沈君恪尸体的地方,因为地方太大,他们又不熟悉,所以分头找,垄景怡手上拿着微型手电,走进了一间类似于书房的地方,在这个一眼就能看到底的地方,她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后来,她终于发现,墙上挂着的那副画,好像有被人动过的痕迹,而且,动的痕迹很奇怪,就像是有人把画故意弄歪,没有摆正,她下意识的去碰了一下,结果打开了一道暗门。

当时她就赶紧想通知同学,可是,电话没有信号,外面没有一点动静,她当时很害怕,但又不敢高声叫他们的名字,这个时候她本来应该转身就跑的,可是,这么难得才进来,她又不舍得放弃这个机会,所以,一咬牙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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