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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西游记-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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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最近剧情进展到一个很离谱的情节了,好像是有一个女角色妄图勾引龙傲天,想让龙傲天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结果……当然是龙傲天大人反倒让那女人拜倒在了他的跨下,简直丧心病狂。对于这种没名堂的情节,唐森是深深鄙视之的。
至于李婧,唐森听到她的帐篷里正传来呤诗的声音:“好雨知时节,随风潜入夜。白发三千丈,疑是地上霜……”
好诗,真他喵的是好诗!唐森不服都不行。
对了,今天营地里多了一个帐篷,是那个叫刘茉的姑娘的帐篷,唐森的眼光无意中从那里扫过,就见到刘茉也正趴在帐篷门口,脑袋露在外面,小雨正淅沥地落在她的头顶,让她的头梢上沾了许多水珠,不过她并不太在意。
很少有女人会这样不在意雨水的,大抵上女人都会担心雨水破坏了自己的发型,或者头发淋湿了不好洗啊,或者酸雨不干净啊一类的,但刘茉似乎有点大大咧咧,她并不像一般的女子那样在意这些细节。
“在想啥?”唐森招呼道。
“嗯……在想我爱过的,和爱过我的人。”刘茉的声音幽幽的。
唐森笑道:“原来是这个,这是青春的烦恼吧,很幸福的烦恼。”
刘茉深深地瞥了唐森一眼,似乎想问他什么,但最终却并没有问出口,仰头看着漆着的天空,幽幽地道:“失恋好痛苦。”
“哦?原来姑娘失恋了……”唐森不想触及别人的伤心事,只好在这里打住,不再追问。
“不用一幅欲言又止的样子顾虑我的心情。”刘茉突然笑了:“我刘茉没那么脆弱,不就是失个恋么?我稍稍地痛苦了一瞬间就好了,根本没什么关系,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我可没那么容易被打败。”
“哟!”唐森对她竖起了大拇指:“姑娘你真是条汉子。”
刘茉嘿嘿地笑了一声:“喂,唐先生,我失恋了,也就是说我单身了哦,你要不要来追我?”
“追你?”唐森大汗:“喂,这种事说这么直白真的好么?”
“切,我这人说话做事不喜欢拐弯抹角。”刘茉大大咧咧地道:“你现在来追我的话,成功率满高的,要不要来试试?”
唐森摇头道:“姑娘,咱们今天白天才相识,彼此都缺乏了解,像什么追你一类的话,还是不要提了吧。”
刘茉笑道:“有什么不能提的?我长得好看吗?”
“好看!”
“那你喜欢我么?会爱上我么?”
“这个嘛……姑娘的长相虽然好看,但我觉得长相只是一个人的一部份,要充分地了解了一个人的全部之后,我才会喜欢,或者更进一步地爱上,这需要一个相当长期的过程呢。”唐森老实地道。
“不是吧,你这人明明是个男人,怎么比女人还婆妈?”刘茉不满地道:“我看人很简单,看一眼,顺眼了就喜欢上,不顺眼就不喜欢上,简单快捷。好了,你现在告诉我,看我顺不顺眼?”
唐森大汗:“这个嘛,算是顺眼吧,不过距离喜欢还有一定的距离。”
“切,麻烦死了。”刘茉嘟起了嘴,心想:麻烦了,这男人还不太好勾引呢,如果不能让他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我的复仇计划岂不是无法成功?那我岂不是就成了丧家之犬?不行,一定得想方设法让他爱上我。
女人要勾引一个男人,该用些什么方法呢?刘茉感觉鸭梨很大,以前她都是用男人的身份去勾引女人的,只需要卖弄自己的英雄气概就行了,但是换成女儿身去勾引男人,这要怎么操作?对了……应该是卖弄自己的身体吧。
她突然刷地跳出了帐篷,就站在淅沥的夜雨之中,让雨水尽情地打在她的身上。
唐森吓了一跳:“你干嘛?”
刘茉笑道:“突然想淋雨!”
她刚才还在帐篷里睡觉,身上只穿着很单薄的白色睡衣,雨水不来,衣服很快就湿了,紧紧地贴在了她的身体上,勾勒出了她性感火辣的躯体。前凸,凸如山峰般尖挺,后翘,翘如满月般圆润……白色的睡衣被雨水打湿之后非常的透,简直就和没穿差别不大了。
这样勾魂夺魄的身躯站在月光下,让人难免升起一抹遐思。
唐森感觉鸭梨很大,赶紧偏头不看:“喂,刘姑娘,你这样会感冒哦。”
“没事,我身体强壮得很。”刘茉看到唐森的表情,知道他被自己的身体迷惑了,不禁有点得意,心想:叫你勾搭我老婆和小三,现在让你知道我不是好惹的。来吧,爱上我吧,向我求欢吧,然后我再狠狠地拒绝你,把你的脸打得啪啪响,让你跪下唱征服,哈哈哈哈……
正想到这里,唐森的手机突然响了,他拿起手机来一看,汗了一把,赶紧接通:“喂,老妈,你半夜三更打电话来是要闹哪样?”
“小森森,人家今晚睡不着啦,想听听你的声音。”电话里传来老妈妩媚勾魂的声音。
唐森感觉鸭梨好大:“老妈,你这是什么说话方式?有哪家老妈会和儿子用这种发嗲的语气说话?拜托你,要发春别对着儿子发啊。”
“不要嘛,人家就要向小森森撒娇。”电话里的老妈一贯的不讲道理:“来,看看老妈现在的样子,好不好看……”
手机里传来一张图片,是老妈穿着性感内衣在床上打滚的照片。
唐森一把捂住了脸:“老妈,你再给我发这种东西,我要报警了!”
“报警没用的,你忘了,老妈现在住在西梁女国的皇宫里,女王是我的儿媳妇,哪个警察敢来抓我?”
“我擦!”唐森愤愤地挂断了电话,再抬起头来,看到外面雨幕里站的刘沫,突然就觉得鸭梨全无了。不就湿了身站在雨里么?不就是秀了秀身材么?和我老妈比起来,完全不够魅力嘛。
唐森的眼神变得清明无比,坦然地看着刘沫道:“刘姑娘,我劝你还是赶紧进帐篷换身干衣服睡觉吧,这样淋雨就算你不感冒,也会落下些奇怪的病,什么风湿关节炎一类的。”
刘沫顿时气了个半死,丫的,眼看我就要让他败倒在我完美的身材前了,怎么一通电话打过,他看我就像在看一块石头?完全古井无波了。
刘沫问道:“刚才你和谁打电话啊?”
“哦,是我老妈。”唐森道:“这女人为老不尊的,经常没事就来恶搞我。”
刘沫大汗:妈蛋,你都这么大个人了,你老妈至少也四五十岁了吧,我的魅力居然输给一个老太婆的电话?
她有点不开心地问道:“你老妈何方神圣?很漂亮么?”
“那是当然啊。”唐森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女人,没有之一。”
刘沫不服,儿子都这么大的妇人,能有多漂亮?她愤愤地道:“把她照片给我看看行吗?”
唐森对于炫耀自己的老妈当然是毫不吝啬,将手机屏幕展示给了刘沫看。
“噗通!”刘沫扑倒在地,失意体前屈:尼玛,逆天了啊,居然真的比我还漂亮,身材也不比我差……这居然是这么大个男人的妈?感觉完全被她打败了。
好吧,今晚的勾搭彻底失败,暂且退却,整军改日再战!
刘沫乖乖地缩回了自己的帐篷里。
第二天清早,大伙儿在绵绵细雨中起了床,孙舞空头顶水盆接雨水,大伙儿继续向西。
八百里火焰山,着实让大家跋涉了一番日子,不知不觉,数日过去,火焰山也快要翻过去了。
这些日子里,刘沫总是有意无意接近唐森,向他展示各种美态,试图撩动他的心,但是……唐森这家伙见过的美女何等之多,刘沫使尽浑身解数,硬是无法得到他的半点青睐。她又不能主动投怀送抱,因为那些做的话就是她输了,她必须要让唐森主动,才能算是她赢。只好憋着一股子劲,不停地试探。
这一天,大伙儿已经来到了火焰山的边缘,唐森拿出手机,查了查GPS地图,笑道:“马上就走出火焰山啦,离开了里斯国的国境,前面是个很和谐的国家了。名叫祭赛国,西邦大国,据说该国拥有很高的国际地位,常有四夷朝贡……虽然比起咱们天朝上国大唐来说差一点点,但也是非常厉害的国家了。”
“哇,那就终于可以补充新的食物,住进旅馆里洗个澡啦。”妹子们全都开心起来。
唐森转身向刘沫道:“刘姑娘,既然已经走出了火焰山,咱们也差不多该在这里分道扬镳了。”
刘沫心想:这怎么行?我的目的还没达成呢。
她赶紧道:“也不用急着分开吧,我反正也是四处旅行,一个人旅途不便,我跟着你们一起走可好?”
第359章又见张暮雪
……
唐森犹豫了一下,并不想让刘茉跟着自己,他如果只是个普通的旅客,那倒是不介意有人同行,但他却知道太白金星那坏家伙还在暗中窥视着自己,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派杀手来暗杀,这个叫刘茉的姑娘万一被牵连进去就不太好了。
可是,要怎么拒绝这姑娘呢?
唐森有点发愁。
“哎呀,婆婆妈妈做什么呢?”刘茉大大咧咧地道:“我一个女人都不介意,你男人还怕?”
唐森被人这样一说,就真是没办法了,只好胡说八道:“这个嘛,实不相瞒,我有一个大仇家,一直在追杀我,如果你跟着我行动,说不定会被坏蛋盯上。”他不能说仇家是天上的神仙,只好道:“那仇家是黑社会的坏蛋,非常凶残,你这种良家女子最好是远离这个世界。”
黑社会?刘茉差点笑出声来,尼玛,老娘就是黑社会的老大,还怕个屁的黑社会啊?当然,这话她可不能说出来,良家妇女的伪装万万不能揭破。她大大咧咧地道:“没关系,我是里斯国长大的,什么战乱都经历过了,政府军和圣战组织好几次在我家门外枪战呢,我会怕区区黑社会?”
“唉,好吧,你都这样说了,我也没话好说,咱们就一起吧,但如果碰上危险,你最好是赶紧离开。”唐森道。
“行拉,我知道了。”刘茉满不在乎地笑道:“那就一起走罗。”
边说边走,大伙儿转眼就走出了火焰山地界,气温开始慢慢变得正常起来,前方的地面上开始出现花花草草,接着有大片的树林出现了,看到这样的自然环境,就知道已经远离了火焰山,走入了正常人的世界。
跟着GPS地图的指引,前方慢慢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都市。其繁华热闹的程度,只比大唐国的帝都稍稍差一点点,唐森指着都市笑道:“这就是祭赛国的首都,祭赛城。根据网上的资料,这个城市上空有霞光万道,祥云萦绕,自古以来就被当成圣地,许多人自发地涌到这个城市里定居,因此也使得祭赛国的国力一天比一天强盛,最终成为了西方大国。”
孙舞空听了这话,便笑道:“俺老孙倒是要见识见识,什么霞光这么厉害。”
大伙儿都抬头向城市上空看去,却见城市上空还真有七彩霞光,就像北极光一样,在天空中闪烁,大片七彩的祥云在天空中绽放,当真是个神奇的城市。
孙舞空火眼金睛,只看了一眼便明白过来,笑道:“俺当是什么,原来是佛宝的光辉。”
“佛宝?”唐森奇道:“什么东东?”
“嗯……也就是舍利子啦。”孙舞空满不在乎地道:“曾经有得道的活佛或者菩萨在此地升天,留下了舍利子,这舍利子上一直蕴含着那活佛的神力,因此天空中常年累月有霞光万道和祥云涌动,并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只是人类不懂罢了……”
唐森“哦”了一声:“原来如此,那就没什么稀奇了,总之我们先进城去休息一晚,补充些旅行用品,接下来继续向西。”
一行人进了祭赛城,城里果然繁华似锦,到处车水马龙,高楼林立。唐森找了一间很干净的小旅馆,开好房间住了进去。将行囊放在房间里,然后走出房间,打算去超市购物。
却不料,刚刚走到旅馆大厅里,突然听到一声惊喜的叫唤声:“咦?唐森同学,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唐森循声望去,只见张暮雪穿着一身女式西服,正婷婷聘聘地站在旅馆的收银台前,完美的身材,美丽的脸蛋,还是和以前一样迷人。她身后跟着一只小萝莉,正是以前唐森见过的萝莉管家,背上还背着一个巨大的行囊,看起来也是来这里旅行似的。
唐森大奇:“呀?暮雪,你怎么跑来祭赛国了?”
张暮雪显然没想到会在这里碰上唐森,欣喜若狂地道:“我……我家有点杂事,来祭赛国处理一下,正在办法旅馆的入住手续,没想到你也刚好旅行到这里,咱们真是有缘啊。”
唐森心里也满高兴的,虽然以前他给张暮雪发过好人卡,但不知道为什么,接触得多了之后,他心里也慢慢的有了张暮雪的影子,现在要说完全不喜欢她,那就是自欺欺人了,微笑道:“确实有缘,居然能在万里之遥的城市偶遇……太幸运了,要不一起吃个晚饭吧?”
“好呀!好的,晚饭一定要一起吃。”张暮雪还想说点什么,背后的萝莉管家,也就是二郎神,轻轻地扯了扯她的衣衫,咬着她的耳朵:“陛下,咱们还有正事呢。”
张暮雪苦笑了一声,只好对唐森道:“抱歉,唐森同学,我得先去处理一下家务事,今晚能赶回来的话,一定要一起吃饭哦,如果赶不回来,你就不要等我了。”
唐森笑道:“正事要紧,吃饭的事不用急的,咱们以后有的是机会。”
有的是机会?张暮雪大喜,这不就是唐森同学变相地答应了以后会经常和我约会吗?好开心。她欣喜地向唐森作了别,拉着二郎神钻进了房间里。
刚进房间,满脸的喜意立即收敛起来,转为了严肃的态度:“二郎神,九叶灵芝草查实是在祭赛国吗?”
二郎神点了点头:“根据此地的散仙传回来的情报,王母娘娘失窃的九叶灵芝草一定是在祭赛国的某处,他们曾经在这里闻到灵芝草的异香,只是还没有找到具体的方位,咱们只要来到这里,一定能找到线索。”
张暮雪满脸不开心:“真是大胆窃贼,王母娘娘的东西也敢偷,害得寡人碍于情面,不得不亲自出马来寻找,以表对王母的重视,烦死人了!本来是个和唐森同学吃饭的绝佳机会,寡人却得去找什么该死的草。”
“陛下,如果不是因为下界寻草,您也不会在这里碰上唐森,可见……一琢一饮,皆有定数,强求不得。”
“罢了,你说得也有道理,走吧,咱们这就出去寻草去。”张暮雪和二郎神走出房间,别的房间里又涌出一大群穿着黑色西装的男子来,看起来像是张暮雪的保镖,其实却是天兵天将伪装的人类,张暮雪一声令下,这些黑衣保镖立即散了出去,寻找九叶灵芝草的线索去了。张暮雪本人也不能闲着,带着二郎神,快步走出了旅馆。
唐森并不知道张暮雪正忙着抓小偷,他就和以前一样,到了一个新的城市,首先是补给旅行用品,什么方便面,矿泉水,火腿肠都要大量购置,分别装进每个人的行囊里。还有牙膏、毛巾等消耗型的日用品也需要准备,把这些东西准备好就花了好几个小时。
接下来,唐森还要增广自己的见闻,多多学习祭赛国的风俗民情,了解这个国家的特点,这也算是行万里路必须做的事情,否则旅行就是白来了。
他在街上晃荡了整整一天,直到晚饭时间才慢吞吞地回到旅馆,可惜的是张暮雪终究没能在晚饭前赶回来,和唐森一起吃饭的梦想算是破碎了,直到天色全黑,张暮雪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旅馆。
唐森就坐在旅馆门外的小花园里等着她,见她回来,笑着招呼道:“暮雪,你还真是辛苦啊。”
张暮雪急步走过来:“抱歉,我处理事情花了太多时间,没能在晚饭前回来。”
“哦?事情办好了吗?”
“唉……没有头绪。”张暮雪很不开心。
“没事,生意上的事情要慢慢来。”唐森还以为张暮雪是被公司的商务缠身,笑着安慰了她一句,举起手上的几个烤串:“没能一起吃晚饭,就一起吃宵夜吧。”
张暮雪大喜:“好呀。”她接过烤串,心满意足地细嚼慢咽,心想:唐森同学是想着我的,他猜到我没吃晚饭,早就为我准备好了烤串,真是体贴的男人。
她咬了咬下唇,心想:九叶灵芝草也不是说找就能找到的,干脆明天我就偷一天懒暂时不找了,让手下们去慢慢找吧,无论如何,我得和唐森同学一起玩一天。
“那个……唐森同学,明天你有空吗?”
唐森想了想,按理说明天该上路西行,不过,才从火焰山出来,大伙儿都很疲倦,明天倒是可以休息一天,不急着上路。
想到这里,他便对张暮雪道:“有空。”
张暮雪大喜道:“那明天咱们一起去城里游玩吧,听说祭赛国的金光寺非常有名,寺里有个宝塔,塔上供着佛宝,也就是能让这个城市上空霞光万道的宝物,你若是有兴趣,咱们一起去金光寺看看佛宝,好吗?”
唐森旅行的目的就是增广见闻,这种稀奇的东西当然有兴趣看看,笑道:“好啊,那明天咱们一起去逛金光寺。”
张暮雪喜不自胜,太好了,和唐森同学的约会敲定了,没有使用约会券也行啊,哈哈哈,果然,约会券什么的,以我和唐森朋友的感情根本就不需要,那是外面的野女人才需要的。
第360章佛宝舍利子
……
祭赛国护国金光寺,自古以来就是祭赛国最重要的寺院,这里在古代一直承担着为君王提供精神信仰的重任,新时代到来之后,人们的信仰逐渐被“无神论”慢慢取代,护光金光寺就从一个佛教寺院慢慢地转变为博物馆加上文化中心。
凡是来到祭赛国旅游的游客,没有不来看看金光寺博物馆的,就好像到大唐的游客必定会去游览一下故宫博物馆一样。
今天是唐森和张暮雪约好了一起去逛金光寺博物馆的日子。他起了个大早,穿上一身干净整洁的衣服,并没有刻意地穿上西梁女王送他的名牌服饰,因为他不习惯那样做,也没有必要那样做,张暮雪并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穿一身名牌去和她约会,还不如就穿得普普通通,就像当初在帝都大学当一个穷学生时一般。
也许这样更能让他们相处得自然。
走出房间,来到旅馆的大厅里,张暮雪早已经在这里等着他了,就如唐森所料的一样,她也没有穿上名牌服饰,而是和在学校时一样,仅仅只穿着一身黄色的连衣裙,不施脂粉,不戴珠宝,整个人看起来简单清爽,尽显美女大学生的春青气质。
唐森很喜欢她这个造型,如果她穿得一身华贵的衣服,摆着小大姐的谱儿来见他,那反倒会让唐森反感。
“走吧!”唐森对她微笑。
张暮雪很开心地和他并肩前行,两人很快就走出了旅馆,沿着街道慢吞吞地走了出去。
他们刚刚走远,一只孙舞空就跳进了大厅里,扁着嘴道:“喂,二郎神,你在吧?玉帝那家伙搞什么名堂?追男人都追到这种怪国家来了?”
萝莉造型的二郎神刷地一下出现在了旁边,哼哼道:“别自作多情,陛下不是为了你们来的,她在追查天庭的失窃案,和你们碰上只是巧合。当然了,她看到唐森就会发花痴,正事不干,居然跑去约会,唉,陛下也算是堕落了。”
“切!”孙舞空冷哼了一声,不说话了。
就在这时,里面的房间刷地又跳出了一只孙舞空,指着唐森和张暮雪消失的方向,惊道:“你们刚才说的话俺老孙听到了,那……那女人是玉帝?”
先前的那只孙舞空冷笑道:“废话,六耳猕猴,你还不知道吧?那女人就是玉帝,俺老孙早就揭穿她的身份了。”
后来的孙舞空大怒道:“你还敢说自己不是六耳猕猴?真正的孙舞空看到玉帝,哪有不打杀的道理,你居然冷眼看着她和唐森约会……俺,俺打死你这六耳猕猴。”
先前的孙舞空冷哼道:“所以我说你才是六耳猕猴,俺老孙和玉帝的恩怨不是那么简单的打杀两个字就能理得清的,时代变了,玉帝也变了,俺老孙也变了……倒是你这只六耳猕猴,究竟是模仿的哪个时代的俺?”
后来的孙舞空怒道:“你才是六耳猕猴,你全家都是六耳猕猴……看看,你居然和宿敌二郎神在这里聊天,这简直是岂有此理,滚边去,俺老孙先打杀了二郎神再来和你扯蛋。”
二郎神见两只孙舞空吵架,不禁愣住:“咦?孙舞空咋变成了两只?妈蛋,要是她们两个跑来打我一个,我可敌不过。”
不过,她的担心是多余的,两只孙舞空绝对不可能一起上。后来的孙舞空还没冲上来向二郎神动手,先来的孙舞空就哼哼道:“六耳猕猴还装得满像的,俺老孙今天就先打杀了你,再和二郎神算旧账。”
两只孙舞空瞬间扭打在一起,乒乒乓乓,好不热闹。
二郎神看得有点傻,罢了,你们慢慢打架,我继续追查九叶灵芝草去,懒得理你们。
……
唐森和张暮雪顺着一片青石板铺成的古街走了一阵子,街道很长,走了很久,张暮雪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要不要挽唐森的胳膊呢?如果挽起来,会显得很亲密,我和唐森同学还没有达到这么亲密的关系吧?这样做搞不好会惹得他反感……
唐森也在考虑一个问题,要不要牵着张暮雪的手呢?在流沙河边时,暮雪曾经说过,如果还没有喜欢上她,就不能碰她,我现在究竟有没有喜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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