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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经国传-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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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骄傲,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也。据说当年袁克定去某地阅兵时,阅兵典礼处只派一名军官来迎接,袁克定以为大不恭,即掉头而返,连阅兵典礼也不参加了。
蒋经国这一天气得我发昏至第十三章,回家后倒床即睡,连午饭也未吃。我们报告书上,明明说是香港各党派和民主人士的意见,我为使者应照实报告,总不能‘报喜不报忧’吧?”'6'
大陆之败,蒋先生认为政治工作不如“中共”,恢复政工在军队中的地位,被认为是对抗敌人的一道灵符,所以,谁反对党进入军队,谁就是“反动的子”、“中共同路人”,这原是最简单的两分法,是国民党人的思想原型(Prototype)。
雷震反对军队党化,反对青年救国团,反对特务统治,严格地说,基于良知信念的成分,远超过个人的好恶,《自由中国》的宗旨第一条,就说得明明白白:“我们要向全国国民宣传自由与民主的真实价值,并要督促政府(各级政府)切实改革政治经济,努力建立自由民主的社会。”第四条更明确地指出“我们的最后目标是要使整个中华民国成为自由的中国。”'7'
不过国民党内的保守派,他们虽同意《自由中国》这些宗旨,作为橱饰,作为光耀夺目的霓虹灯,而不愿意表里一致。因为“台湾现政权的本质,只是中国大陆旧政权的延续。”'8'舵手的人格和国民党的性格,受环境改变的驱策,有所修改调整,其态度和政治倾向,依然故我。
过完短暂的蜜月期,《自由中国》变成当权派的眼中钉,为了《政府不可诱民入罪》文(第四卷十一期,一九五一年六月),彭孟缉向蒋先生哭诉,指责该文“破坏了台湾的金融管制。”遭彭的特务报复不算,险些捉进宫里。
在《祝寿专号》以前,经国按兵不动。合理的研判,雷震虽然讨厌,不合当局的口味,揭发李基光等敲诈勒索,毕竟无伤大雅,箭头射到蒋先生头上,近乎胆大包天。于是,以周国光名义(台湾的梁效),发出特字第九十九号的“特种指示”,实施反击行动。
《祝寿专号》,本响应蒋的号召,“婉谢祝寿,以六事咨询于国人,均盼海内外同胞,直率抒陈所见,俾政府洞察舆情,集纳众议。”《自由中国》在歌颂之余,说几句真话,并无损于蒋的威望和权力。胡适那篇《述艾森豪威尔总统的两个故事给蒋总统祝寿》,奉劝他老人家努力做一个无智而能“御众智”,无能无为而能“乘众势”的元首,更谈不上对蒋先生有何不敬。
然而,经国慌了,蒋先生既是神,神怎么会能受凡人批评呢?
盖着极机密印记的特种指示,共列九条,大意是:
(1)《自由中国》企图不良,颠倒是非,混淆视听,有不当的政治野心。
(2)明确它是思想上的敌人。
(3)《自由中国》的言论,与吴国祯的“滥调”,如出一辙,是中共的“统战阴谋”。
(4)记住大陆失败的历史教训,对于“敌人的思想,思想的敌人”,势不两立。
(5)要求党内和军中刊物,针锋相对,予以驳斥批判。
(6)动员力量,策动反击,以口头宣传,耳语运动,读者投书等方式,使“人们在心理上,产生一种极恶劣的印象,由不相信他们的滥调,进而反对他们的滥调。”
(7)暂时不攻击刊物及个人,只攻击“毒素思想”。'9'
一九五七年一月,长达六十一页的《向毒素思想总攻击》的小册子,在军中发行。
细读全文,除了被国民党奉为暮鼓晨钟的陈腔滥调,了无新意。其观点的幼稚,逻辑引证的牵强,一眼可以认定,是王升之流的手笔。何以国民党人如此惊惶失措?其道理相当明显。《自由中国》的言论,象把利刃,直穿心脏。经国一向扮演孝子忠臣的双重角色,“英明领袖”、“人类救星”的神化形象,岂容雷震等人任意破坏。在经国看来,这是“勤王”“卫道”之战,“对敌人的宽恕,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文章霸气十足,强调国共斗争是“思想对思想的战争”,但又把人的大脑禁锢为一种固定的程式,信共产主义当然不许.个人自由民主不许,违背领袖的意旨
不许,也就是说,任何人的思维活动,仅限于钦定的范围。
官方定下十项准则,'10'细看内容,拉杂零乱,大都是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十条框框。实行起来,除了忠贞的党员,任何人将难免有带帽子、挨棒子的危 3ǔωω。cōm险。
文章说,思想战场,“始终有激烈的战斗”。胡适《向政府争取言论自由》一文,和吴国祯“公然叛国”,是两个重大战役。妄指胡“破坏团结”,搞“分化”阴谋,“为共匪特务打前锋”。吴使用“共匪”的策略:“挖心脏,钻空隙”,离间“领袖与干部的关系”,“政工人员与部队长的关系”,“救国团与教育界的关系”,“情报人员与民众的关系”。
旋又自我吹嘘地说:“检讨以上两个战役,使我们认识思想战取胜的条件就是以思想对思想,谁的理由充足,谁的理论正确,谁能获得大多数人的同情,就是谁的最后胜利。”
作者认为,凡主张“言论自由”、“军队国家化”、“自由教育”,批评“总统个人”的,一概“荒谬绝伦”。是“共匪的帮凶”,目的:“毁损国民党的声誉”,“打击政府的威信”,“便利共匪间谍活动”,“造成友邦恶劣印象,减少援助。”
散播毒素思想的有哪些人呢?他们是“长居国外的所谓知名学者”,在野党分子,“所谓自由主义者”,“失意的官僚政客”,“好出风头的所谓政论家”,“不满现实人士”,“盲从附和分子”。'11'
然后,逐条批判,我们不妨以奇文共赏的态度,读读下列两段节录的宏论:
“‘取消军队中的国民党党部’。这是抗战胜利时共匪的言论,并不象出自某刊物编者之口,因为某刊物编者是反共的,或者是非共的,他不能说共匪要说的话,但现在他竟然做出了,况且所待的理由,亦同共匪一样,就是军队应该是国家的,不能为一党私有,现在国民党在军队中设立党部,应该取消,将军队归还国家。
上述准共匪的理论似是而非。第一,不明了国民革命的历史。因为国民革命是由中国国民党领导的,中华民国亦是中国国民党一手建立的。有中国国民党就有中华民国,没有中国国民党就没有中华民国。现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没有中国国民党领导支持,大家能想象吗?所以国与党,党与国两者是不可分的。第二,反对军中有党的最大理由,是宪法规定‘全国陆海空军须超出个人、地域及党派关系以外’。宪法如此规定是不错的。但他忘记了宪法另一重要规定,即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宪法第一条是开宗明义,为全宪法纲领,亦就是中华民国的立国精神。中国国民党是信仰三民主义的,现在在军中设立党部,以三民主义来教育全国陆海空军官兵与宪法规定中华民国立国精神是符合的。第三,军中设立党部,是革命事实需要。总裁检讨这次大陆戡乱失败,认为基本的原目,就是党部脱离了军队。
……总裁的话买在太沉痛了,我们党员应该知所悔悟,如果有人‘还要跟着共匪和他的尾巴来唱旧调,还要反对军队设立党部,这样下去,不仅是要毁灭自己革命的党国,而且连整个的民族文化和五千年的历史,都要从此一笔勾销,世世子孙,永为俄寇的奴隶,而无自由翻身的日子’。第四,反对军中设立党部还有一个理由,就是民主国家军队里没有政党活动,象美国军队里就没有共和党或民主党设立的党部。答复这一个问题是简单的。因为一个国家军队组织的如何形成,以及思想和武力的如何结合,是不可能完全与各国相同的。一个军队有一个军队的传统精神,一个军队有一个军队的历史背景,一个军队有一个军队的对敌客观条件及其战斗需要。为澄清此一观念,总裁曾有特别训示,他说:‘我们政工和党务,依美国军队的传统来说,是不易了解的,但是照我们国军的传统,确是非此不可的。大家更应知道,我们国军里的官兵百分之七十以上,都是有党籍的党员,你看军队组成分子,有这样绝大多数党员的成分,如你禁止他党员组织和活动的话,那就等于是共匪朱毛在民国三十五、六年(一九四六、一九四七年)时代,要求我们撤销政工和党员活动一样办法。这无异于要求我们军队全部却除武装,你看行不行呢?’这样,大家就知道我国军队的一切是不能与美国,以及其他民主国家军队相提并论的,其理由即在此。”'12'就胡适《祝寿专题》的文章,该文反驳说:
“某刊物批评总裁个人,阴险毒辣!因为国民革命历史证明,领袖与群众为决定革命事业成败的基本条件。广大的革命群众如果一心一德,坚决服从大智、大仁、大勇的革命领袖的领导,则革命事业必获进展与成功,反之,必然遭遇到重大挫折与失败。阴狠毒辣的反革命集团,对此深深了解,所以他们破坏革命事业的一贯策略,就是攻击革命领袖,分化群众对领袖的信仰。俄帝、共匪在民国三干七、三十八年(一九四八、一九四九年)间,利用各种人士,(如‘民主同盟’及无党无派分子、各种方式,集中共产国际所有宣传力量,诬蔑毁谤我们的总裁,煽惑军民,分化群众,结果总裁被迫引退总统职位,国家失去元首,三军失去统帅,革命失去领导,演出大陆沦陷一幕的悲剧。我们全体军民经过这次革命失败的惨痛教训,深深地知道领袖的重要,同时亦了解共匪阴谋的毒辣,于是重新团结在领袖的周围,要求领袖复视总统职事。这时正是革命最黑暗时期—军事溃败,外援断绝,人心危疑震撼,革命历史不绝如缕的严重关头。领袖为了革命责任的驱驶,毅然决然顺应全国军民的要求,继续领导革命,人心士气为之一振。从三十九年(一九五0年)到现在,七年以来,自由中国全体军民在领袖坚强正确领导之下,一德一心,克服困难,努力迈进,已把国军改造成世界第一流的作战部队,把台湾建设为三民主义的模范省,因而受到友邦人士的敬重,大陆同胞的向往。今后全国军民只要虔诚信仰领袖,服从领袖,继续奋斗下去,一定获得胜利和成功。可是共匪则决不允许我们这么做,一定要重施故技,攻击革命领袖,分化群众的力量,这一点我们看得非常清楚。最近某刊物借替领袖祝寿机会,对领袖施以种种恶毒批评和攻击,其用意显然可见,而其幕后是否有匪谋指使亦难揣测。但我们必须提高警觉,注视其阴谋的发展。”
结论指鹿为马,和中共“和平解放台湾”的攻势,混为一谈。颇有雷震《自由中国》,已和毛泽东互通声气,要把蒋家的天下,瓦解崩溃,这篇“特种指示”,不仅火药气特浓,更是满纸“狼来了”的歇斯底里。
说理说不过《自由中国》,只好采取“说理”以外的办法,先是骚扰,用特务力量,压迫承印该刊的印刷所,拒绝买卖,雷震叹他的苦经时说:
“《自由中国》半月刊的稿子一旦送到印刷所时,各方面的特务就川流不息的跑到印刷所索取已经排好的稿子,拿回去审查后而来找麻烦,他们就可以大邀其功。这些持务本是不学无术,而又带着‘有色眼镜’—成见,来看稿子,据说有警备总部的特务,有宪兵司令部和首都警察局的特务,印刷厂因不胜其烦,所以不愿续印了。还有,特务老爷竟敢命令印刷厂不要给《自由中国》半月刊印刷。后来在台北长沙街的精华印书馆系立法委员陈纪滢介绍的,说他印刷好,排印错字少,中央研究院的东西都是在那里印的。我就移到精华印书馆,并订有合同,由陈纪滢作证人。不料后来陈纪滢撤回‘证人’,且叫精华印书馆不要再印了,以免麻烦。这件事陈纪滢不够朋友,不仅不来帮忙,反来扯腿。关于印刷所的事情,我们在十年功夫里,竟换了七个厂,还说了不少的好话。”'13'
其次,以挖墙脚、卧底的惯技,制造雷震的困扰。
《自由中国》第二十卷第二期一九五九年出版,登了两则读者投书。它们是《军人也赞成反对党》和《革命军人为何要以‘狗’自居?》署名的为陈怀琪。
《自由中国》的编辑部,处理这样敏感性的读者投书,显然,没有认真调查核实作者的真伪,防范经国的恶作剧,“无处不是战场,无时不是战斗”的点面战术。出刊不久,陈怀琪即写就万余字的长函,要求雷震“来函照刊”。《自由中国》于两期后,虽予更正,陈不满意,乃在党报《中央日报》,官报《新生报》,军报《青年战士报》,和《联合报》,以广告方式,全函揭载。
陈怀琪仅一收入菲薄的军人,他哪来的钱支付巨额广告费呢?谁在幕后指使插手,已不言而喻。跟着陈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自诉,责雷犯“伪造文书”、“诽谤”和“有利于叛徒之宣传”等三项罪名。在此同时,警总下达公函,谓该投书有“匪谍”嫌疑。《自由中国》发表的反驳声明,除《联合报》和真正独立的《公论报》照登以外,党报只字不刊。
陈怀琪其人的背景来历,官方讳莫如深,仅日本《读卖新闻》的记者若莱正义,略知一二:
“陈怀琪一切讲话,完全依照写好的稿子照念。不敢多讲一字,由于要控告《自由中国》半月刊,故暂迁来台北居住(福州街的陆军服务社)。
‘这次广告费一定花了不少钱?’若莱问。‘为自已名誉计而不得不如此,且系借贷而来。’”
一九五九年二月二日,雷震接获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官的传票,规定于次日下午一时应讯。
庭讯经过,有雷的自述,可供参考:
“三月三日下午一时二十五分,我到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庭应讯,殊不料有一百多位学生已在法院检察庭门口等候。因为检察庭不能旁听,他们等我出来后始散去。还有一位青年人,一定要送我一百元台币,帮助讼费,青年人之有正义感,由此可见一斑。此外除《自由中国》社职员外,还有《自立晚报》社长李玉阶和青年党领袖夏涛声、诗人周弃子诸先生。李、夏二人还携带机关图章来,必要时给我作保之用,但检察庭未要交保。检察官为谢俊峰,广东人,习法律。另有一位书记官,文笔则不通。我进入检察庭后,检察官对我说:‘雷先生,我对你很敬仰。’又搬张椅子给我坐。检察官告诉我说:陈怀琪控告你三个罪:‘伪造文书’、‘诽谤名誉’和‘触犯惩治叛乱条例第七条:有利于叛徒之宣传’。旋由检察官开始问话,我除口头答复外,并将陈怀琪投书贴在一个本子上送交检察官。最后检察官嘱我补个书状。我于四时二十分退出。在庭外等候的学生和新闻记者围拢来问我许多话,我说:‘现已进入司法程序,不愿作进一步的说明,’谢谢各位关心!’
胡适先生很焦急,曾打几个电话来。是日下午六时模样,我去南港中央研究院。胡适倒杯酒给我喝,说给我压惊。他盛称我之出席法庭受讯,是最文明的。”'14'二十天后,雷再度应讯,雷说:
“三月二十三日,地方法院检察处又送来一张传票,嘱我于三月二十五日出庭应讯。我届时出庭,又看到陈怀琪和他的训育主任陆伯琨。陆告我‘伪造文书’来诽谤他。检察官问我何以要登出这件投书?我答复说:‘我反对国民党在所有军队中,包括宪兵警察等持有武力的机关里设立国民党党部,那是违反现行宪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和第一百三十九条的基本国策的。’检察官又问我对军中政治教育意见如何?我说:‘在军队中宣传宪法,我是赞成的,而宣传任何党派的党义我是反对的。’检察官又问我参加过党派没有?我答说:‘民国十五年(一九二六年)五月七日国耻纪念日在东京加入国民党的。回国后做过国民党南京特别市党部常务委员,我是民国二十四年(一九三五年),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监察委员,第六届连任。国民党总裁来台后,擅自取销了第六届中央委员,而另设‘改造委员’,我是改造委员会下面设计委员会的设计委员。由于主持《自由中国》半月刊而批评了国民党及其政府,民国四十三年(一九五四年)由于登了一篇《抢救教育危机》而被国民党总裁开除国民党党籍,现在是一个无党派的人了。”'15'
当局的真实用意,十分模糊,可能是一种吓阻,给雷震一个明确的警告,“你再胡来,我们就不客气了!”,也可能借此试探一下国外舆论反应,特别是美国的官方态度。
出乎国民党人意料之外的,党内的开明派如成舍我、胡秋原等,并不以当局的手段做法为然,认为这场官司打下去,国民党和政府“一定名誉扫地”。原任发行人的胡适,也挺身而出,撰《容忍与自由》一文,委婉地向蒋氏父子档表态,因此,当局暂时鸣金收兵,讼案告一段落。
当局的“宽大”,原希望雷震有所警惕,其奈,雷顽强固执的个性,和追求信念的精神,只同意停火,而不停战,且挑战性愈来愈强,相对地国民党的敌性也愈升愈高。一九六0年九月四日,终在事非得已的情况下,下令逮捕雷震。
其实,政府明知“在今日国际形势下必发生于我不利之反响”,'16'蒋先生于拘雷之外有很多途径,足资选择,如查禁《自由中国》,强迫改组等,可是,当局“经过长期慎重考虑”的结果,宁可采取前者的原因,打击萌芽中的新党,乃成为捕雷的主体目标。
四日上午九时,雷震和该刊主编傅正,经理马之骕,会计刘子英同时自住宅带走,送进西宁南路三十六号的保安处“黑牢”内,“先用疲劳讯问,继则威胁利诱”,强迫刘子英承认是中共派遣的间谍,且雷预知全部内情,俾造成雷震“明知为匪谍而不告密检举”(“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第九条)的罪名。
经国用过相同的方法,对付情敌任显群,比康熙皇帝单靠文字狱整人,的确技巧上,大跨一步,也容易判十年徒刑。另一方面,单从《自由中国》所刊过的文章中,“断章取义,东拼西凑,张冠李戴,和改头换面”,罗织雷的罪名,究难昭信于世人。
特务机构先派洪国式和雷同间,拟由洪诬雷为“匪谍”。讵料,雷说“洪国式不但不肯诬陷我,反而同情我,要我说话当心。”
洪国式这着棋失败了,改向刘子英下手。雷说:
“因为刘子英是我担保入台的,抵台时又住在《自由中国》社里面,而我又一再给他介绍工作。如果刘子英能够自认是匪谋而又告诉了我,那就可以课我以叛国之罪,在‘莫须有’的表面上,总比较好看一点。至于这样做法,是否丧尽了良心和伤天害理,那就完全不顾了。过去许多王朝时代就不必说了,为了家天下和个人统治起见,清末的那位慈禧固是如此,民国的袁世凯亦复如是。刘子英在受不住威胁利诱的情形下,就‘自认是匪谍,而且告诉了雷震。’被迫缮写‘自白书’而六易其稿,始得警备总部当局和国民党中央党部主持‘雷案’的人,大为满意。其条件则是警备总部,当然就是国民党及其政府豢养刘子英的一生和其大陆的家属”。'17'
逮捕雷震,举手之劳;防悠悠之口,可就不简单了。九月五日,警总政治部主任王超凡举行记者招待会,一口咬定雷“涉嫌叛乱”,但事实如何,搪塞以对。又说:警总系根据“惩治叛乱条例”第十条采取行动。第十条规定,在戒严区域内,不论犯本条例之罪者为军人,抑为非军人,概由军事机关审判。
王超凡同时以书面文件,公开指责《自由中国》的言论文字,涉嫌叛乱,国民党中央党部,不甘落后,亦以言论摘要配合。
司马桑敦在其《雷震与〈自由中国〉半月刊》一文中,摘要归纳如下:
“(1)倡导反攻无望。引用《自由中国》第七卷第七期的《反攻大陆问题》中文例:‘而马上就要回大陆这一假想,又是颇为渺茫。一个国家的一切做法都是建立在这样一个渺茫的假想之上,这是太不稳健了。一群人在这样一个渺茫的假想之上活动,哪里会生死以之、全力以赴?’文件作者认为这种说法影响民心士气,莫此为甚。
(2)主张美国干步我国内政。引用《自由中国》第十八卷第六期社论:《中国人看美国的远东政策》中说‘假若美国今后改换一个方式,把这种经济援助的重心,不专放在各国的政府上面也放在各国的人民,或严格规定凡接受美援者,必须遵守国内言论自由、保障人权、一切案件公开审判、经济政策符合平民大众利益,及司法独立等为前提条件,那我们相信东南亚各国没有一国的人民会反对这种干涉’。又引用《自由中国》第二十二卷第十二期社论《欢迎艾森豪威尔总统访华》文:‘试想,如果由上而下的改革竟被事实证明为无法走通之路,则中国将面临怎样一个可怕选择,流血?政变?还是让绝望来销蚀人民的反共意志?’文件作者认为这篇社论,将‘流血’‘政变’来激动艾森豪威尔总统干涉我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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