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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魏武元勋-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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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臣多谢陛下。”高夜拜谢完眼看着刘宏玩味的笑容,就知道,恐怕这刘宏心里正等着孝敬呢。也是,依刘宏这么贪财的性格,碰见了高夜这种日进斗金的大金主,怎么能没想法。

    没办法,看来酿酒的办法已经保不住了,倒不如献出来,说不定还能换点什么其他的东西。刘宏看高夜这么识趣,自然也是大喜,直夸高夜公忠体国,这么好的来钱门路都献给了朝廷,实在是官员楷模,怎么能不多赏些金银财宝!有了这个酿酒的方子,多少钱财挣不回来?

    刘宏既然得了高夜这酿酒的方法,又勉励了高夜几句,这才让高夜退下。一场朝会足足开了大半天,等结束的时候,都已经是下午了,高夜直饿的前胸贴着后背,满脑子都在想着晚上去吃点什么。

    不过不用他想了,曹操过来一把拉住高夜,说什么今日在家大排筵席,一定要和高夜喝个痛快,高夜点点头,反正都是吃饭,在哪吃不一样!不过很明显曹操把高夜拉到家里并不单纯只是吃饭,连自己的老婆孩子都叫出来和高夜相见了,就代表着两人已经不是普通的朋友关系了,而是传说中的“通家之好”。既然人家的家眷都出来了,高夜自然也不能失礼。

    “来来来,明曦,来见过你嫂嫂,她娘家姓丁,乃是操之舅亲。”曹操给高夜介绍道。

    “夜见过嫂嫂。”高夜施礼道。

    “这个我就不多介绍了,操能有幸娶回卞氏,全靠了明曦啊。”曹操大笑道,高夜也对着卞氏施了一礼,毕竟她现在是曹操的妾侍,身份已经与前日大为不同。那卞氏也回礼道:“小女子还要多谢高太守,成全我和夫君。”

    高夜笑笑,表示不必客气,英雄美人,自然相得益彰。

    “这是我儿曹昂,女儿曹婉。”曹操一指那两个孩子,对高夜说道,“昂儿,婉儿,还不快来见过高将军。”

    “见过高将军。”

    “哈哈,好啊,真是一对好儿女。”高夜不住的赞道,随即面色一沉,对曹操说道:“都怪你,也不早跟我说一声,害得我两手空空,连个见面礼给侄子侄女的都没有。”

    “哈哈,没有怕什么,以后补上就是了。”曹操倒是很洒脱的笑道。

    “依我看啊,明曦你直接写两幅字送给昂儿和婉儿,也就是了,哈哈哈哈。”只听门外一个爽朗的笑声道,原来是袁绍驾到。袁绍和曹操的关系更是深厚,因此见了丁氏和卞氏也只是拱拱手,又摸了摸两个小孩子的头,这才在一旁就坐。“你说是不是啊孟德?”

    “哈哈,本初兄说的是啊。”曹操也大笑道,“怎么样明曦?”

    “哈哈,好,只要孟德兄不嫌礼物简陋也就是了。”高夜笑道。

    “那一日在醉满楼,明曦你一幅字价值千金,如今更是名满京城。你的一幅字不知多少人想要,可算不得简陋。”袁绍大笑道。

    “本初兄说的有理,哈哈。”曹操也笑道,“来人,上纸笔。”

    高夜拿起了笔,闭目沉思了一会儿,便提笔写道:“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本是颜真卿所做的劝学诗,如今高夜用着颜真卿所创的字体,写着颜真卿的诗,却从未提半句有关颜真卿的话语,也不知道颜真卿若是有知,会不会抛了高夜祖坟。

    曹操在一旁观看,不由得点起来头来,就连袁绍也频频点头。他累世大族,自然不是目不识丁的莽夫,相反,他的文采虽然不比曹操,但也不输于一般士子。在看到高夜这首劝学诗,不禁大是赞叹道:“好,好一个白首方悔读书迟!明曦果然好文采!”

    高夜淡淡一笑,把落款提好,轻轻的吹了吹,让墨迹快些干掉,才递给了曹昂,道:“这幅字便送与你,只盼你好好读书,将来也可成为国家栋梁。”

    曹昂接过这幅字,自然是大礼拜谢,仔细收好了这幅字,至于给曹婉,高夜也不知道能写点什么比较应景,还只是个小姑娘,好像写什么都不太对。高夜想了许久,还是长叹一口气,把自己随身的玉佩摘了下来,送给了曹婉。这一枚玉佩是今日上朝时,为了应景而佩戴的,自然不是他师父留给他的那一枚,那一枚打死高夜他都不敢给其他人。

    当然这一枚玉佩自然也是价值不菲,乃是上好的和田玉,丁夫人出身名门,自然不会不识,曹婉接过了玉佩更是欢天喜地。一个八岁大的孩子,收到礼物就很好了,还会在乎礼物有多值钱么?

    几个人有欢谈了一阵,下人来报,说是许攸大人来了,曹操这才让丁氏、卞氏和两个孩子一起退下。待得许攸进来,三人更是一起站起来,相互施礼,这才又分主宾落座,一时间聊了个不亦乐乎。

    尤其是袁绍,他的形象已经完全突破了高夜的想像。不但说话引经据典,很有水平,整个人的气势也是如同高山一般,凝重而巍峨。再加上他长的本来就帅,举手投足间尽是贵族本色。再看曹操,长的本就黑,面相也一般,身高又不高,气势更是难比袁绍,也难怪后来诸多英雄率先投靠了袁绍,也不尽然是因为他袁本初四世三公的显赫家世,他袁绍本人本就很有魅力。要不是高夜知道袁绍本身的性格大有缺陷,最后曹操杀了个屁滚尿流,早早的退出了三国群雄争霸的舞台,高夜几乎都觉得袁本初是一代明主。

    四个人推杯换盏,曹操的地方本来也不大,四个人到正好其乐融融。只是高夜今日本来就饿得狠了,菜一上来自然是狼吞虎咽。虽说曹操府上的厨子不怎么样,但是高夜不在乎,往日里行军打仗的饭食那才叫难以下咽,自己连那种东西都吃的进去,何况是这些传说中的高门大户的精美饭食呢?

    “明曦,来,干!前几日在大将军府上有缘一见,却未曾细聊,今日定要和明曦好好亲近亲近。”袁绍看高夜一直在吃,也没说几句话,这才举酒相邀。

    “好,好。”高夜嘴里嚼着东西,一面应和着袁绍,好不容易把一大块羊肉咽进肚子里,这才举杯道:“今日觐见,饿了一天,见着了吃的哪里还忍得住,让诸位见笑了。来,这一杯,我敬大家。”高夜笑道。

    四人是一同举杯,便将这酒一饮而尽,这是曹操家中的藏酒,倒也不是烧刀子,因此四人喝起来自然也混不在意。这样的酒高夜喝个几斤都没问题,酒到杯干自然是为常事。不过袁绍却笑道:“我听闻孟德你们刚刚回来之时,在军营中大开宴席,喝的都是烧刀子,没想到到了今日,你给我们大家喝的都是这等淡酒,当真是不厚道啊。”

    “诶,本初兄此言差矣。那天的酒都是明曦请的,与我何干。如今明曦连酿酒的方子都交给了陛下,我看日后啊,这酒只怕是想喝就能喝的到,本初兄有何必在意?”

    “啊?明曦你居然将方子献给了陛下?”袁绍大惊道,这种日进斗金的好东西,若按照袁绍所想,自然要好好收藏,别说献给别人了,就是被人偷了去,那也是大事情,没想到高夜就这样献给了皇帝。

    “这酒是个好东西,卖的贵那也是因为以我一人之力,产量太低罢了。如今由宫里管事的来造这种酒,产量大增是一定的,价格自然也会下落,天下人都能喝到如此美酒,岂不是更好?”高夜没敢说刘宏贪财的性格,在大殿上就差说出你不交出秘方我就给你穿小鞋的话,高夜能不献出来么?况且也没什么奇特的,自己酿酒的方子也不过是后世所得,和如今酿酒的方法倒也相差不大,最主要的还是蒸馏这一道工序。自己蒸馏的那一套装置比较先进,给了刘宏,说不定他还能整出什么新东西来。至于自己,不能继续卖酒了,总还有其他的产业可以做,作为一个领先了这个世界将近两千年的人,要是弄不来钱,可真白瞎了后世见过的种种产业。

    “明曦啊,你此去颍川,不知有何打算?颍川一地,门阀众多,可不好管呐。”曹操不禁叹道,“如今颍川一带为黄巾已平,这些门阀都等着朝廷补偿呢,你这一去,只怕是难啊。我那济南还好说,你那颍川,陈家、荀家、钟家、郭家哪一个不是累世大族,明曦此去,万万要小心啊。”

    高夜不禁点点头道:“我本就是个厮杀汉,对于这些总是不擅长的,唉,走一步看一步吧。”对于这些个世家,高夜的警惕性一点都没有比曹操差,只是高夜实在不知道那里是个什么情况,自然也就对这些问题没什么办法。

    “嗯,那颍川荀家,从荀淑开始,就是颍川第一大族,明曦若能交好荀家,定有益处。”袁绍建议道。

    高夜点了点头,这荀家自己也多有耳闻,只是,自己怎么样才能和荀家拉好关系呢?
………………………………

第二章 颍川钟繇

    许攸眼见高夜一脸的凝重,便不由得开口道:“其实要拉拢荀家,倒也不难,那荀淑虽然已经故世,可创立颍川书院,为颍川一带士子求学之所。明曦你若是能多多扶持,那荀家对你必有好感。”

    高夜闻言很是欣喜,说的没错,这颍川书院,可以说是荀家最为得意之处,颍川大族虽然各自有各自的讲学之所,但最为出名的还是这个颍川书院,这里不但教导荀家子弟,甚至一些寒门士子,亦或是其他世家的孩子,也在这里上学,若说荀家如何成为颍川第一世家,颍川书院可谓功不可没。

    许攸虽然脾气臭了点,但是智慧那绝对是没得说。高夜自然拱手谢过。众人也重新回到了风花雪夜的谈话之上。一场酒直喝到月上中天,高夜这才回到馆驿之中。他已经受封颍川太守,自然就把军队的指挥权交给了随行的宋宪。这些都是颍川兵马,吕布的心血,自己总不能把他们带到颍川去吧。

    高夜在颖儿的伺候下,写下来数封书信,有给丁原的,有给吕布的,有给督瓒的,至于最厚的一封,那是给赵云等人的。

    毕竟自己现在忽然一跃,成为了颍川太守,给自己曾经的老上司们写封信也是应有之义。更何况皇帝还赏了大笔的财宝,高夜也让宋宪给大家伙分了一半,剩下的一半要他带回去,就算是请大家喝酒了。至于赵云等人,高夜则是写信要他们几个人,把自己的家当全都安安稳稳的运到颍川,看起来自己以后要在这里发展了,五原那里的藏书,新粮,以及各种人手,还是都带来颍川为好。尤其是粮食,高夜已经预料到,颍川的粮荒不可避免。尤其是自己的亲军,让高顺先带两百亲军来颍川帮衬自己,剩下的三百亲兵则由赵云等人一并带来就是。这个时代的亲军,那可真的是亲军,吃的是自己的米粮,和朝廷没半点关系。

    虽然黄巾已经平定,但是路上的盗匪山贼还是很多的,毕竟逃窜在各地的黄巾也不在少数,占山为王也在情理之中。不过高夜并不担心,依着赵云、张辽的实力,自己府上时时操练的三百家丁,再加上自己的亲兵,来这里绝对的安全。

    高夜把事情全都安排妥当,把书信交给了宋宪之后,便准备离开军营。却正碰到刘备兄弟三人,一问之下,高夜才知道,刘备被封为安喜县尉,这也准备去上任。三人见了高夜,自然是相谈甚欢,尤其是刘备,对高夜担任颍川太守更是表达了强烈的羡慕与深厚的祝福。

    高夜和刘备三人又交谈了许久,这才离开军营,回到了驿馆。等到高夜出发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了。一大早高夜便出了城,高夜骑着马,旁边还跟着一辆马车。毕竟颖儿年级太小,又是个女孩子,自然不能骑马,高夜只得雇了一辆马车,让她坐着马车随行。

    不过高夜才出东门,就看到了正在门口等候曹操和袁绍,高夜不由得心中感动,急忙打马上前,对曹操和袁绍行了一礼。

    “明曦,此去颍川,不知何日再见,我和本初兄特来送你。”

    “多谢二位。”高夜拱手道。

    “哈哈,你我一见如故,何必客气。”曹操大笑道。

    “是啊,明曦,虽然你我只有两面之缘,但我袁本初,对你还是好生钦佩。自然要来相送。”

    “我高夜能认识二位,亦是我高夜的福气。”高夜淡然笑道。

    “哈哈,我等就不要在这里酸歪歪的了,明曦,只盼你去了颍川可以大展手脚,早日入朝为官。”曹操大笑道。

    “哈哈,我也祝二位,鹏程万里!”高夜大笑道。说罢对高夜对二人拱了拱手,便打马而行,踏上了去颍川的路途。

    虽然高夜一路上都走的小心谨慎,不过还好,没有窜出来任何一个拦路劫道的匪徒,这也让高夜的心放下了大半。每晚高夜都会住宿在朝廷的驿馆,绝不露宿荒野,一来也是害怕会不会窜出来一群山贼来劫个道,二来也是天气寒冷,露宿荒野绝对有冻死的可能。

    这一路走来,村落凋敝,几乎都没有什么人家,颍川做为黄巾贼肆虐的主要地区,不但参与的百姓众多,再加上皇甫嵩一把大火,还能剩下什么。不但万里田野都是枯草丛生,无数村落更是如同鬼域。

    也许高夜真的是运气不好,才走到长社附近,就遇到了一场极大的风雪。无论是走到下一个驿站,还是回头,都不太容易。这么大风雪,高夜几乎连路都看不清了,而且温度奇低,就连一直生活在北疆的高夜都觉得很是寒冷。好在马车里有火盆,想来小丫头应该冻不着。

    不过这么大的雪,也很难继续前行了,现在能找个地方避一避才是正理。不过好在高夜的运气并不是特别的差,不远处高夜望见了一个大院,想来是一个大户人家吧。没办法,现在只有高夜、颖儿和车夫三个人,高夜只好自己上前去叫门,不一会儿便有人来开了门。

    也许是大雪天,谁都不想往外跑,那开门的小厮一脸的苦闷,不过可能是家教甚严,对高夜说话还是很客气的:“不知公子是哪位,来此有何贵干?”

    高夜拱拱手,便把自己的来历简单的说了一下,又说道如今大雪漫天,难以前行,只盼能借宿一宿,只等雪停下来再走。那小厮一听来着乃是颍川太守,先是一惊,然后便是浓浓的不相信。谁家太守会亲自来叫门?

    高夜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有些不信,便道:“我有陛下旨意,还有朝廷的调令,你要看一下么?”

    “不敢,不敢。”那小厮急忙道,依照他想来,也没什么人敢如此理直气壮的冒充朝廷命官。“还请稍等,我这就去通报我家主人。还请几位暂时在门房稍坐。”

    高夜进了门房,总算是暖和了一些,颖儿和马夫自然也和高夜一起。不大一会儿,刚刚那小厮便急急的跑了出来,对高夜说自家老爷有请。高夜道了声头前带路,便跟着那小厮来到了大堂。

    只见一个中年人早已在大堂就坐,相貌不凡,尤其是那几缕长髯,修剪的很是好看。高夜一看便知这该是主人了吧,急忙行礼,道:“五原高夜,在此有礼了。”

    “你便是五原高夜!”那人一惊,急忙道:“久听闻五原高明曦大名,不想今日竟得相见!在下颍川钟元常。”

    高夜心中也是一惊,居然是钟繇!钟家本就是颍川大户,是颍川四大世家之一,在书法上更是颇有造诣,就连王羲之在学书法时都苦心钻研的他的书法,南朝庾肩吾更将他的书法列为“上品之上”,唐朝的张怀瓘在《书断》中更是评其书法为“神品”。就算是高夜所学的颜体字,不也是受了他的影响么?

    而且钟繇不单单是以为书法家,同样是一位优秀的政治家,在历史上可谓是一位能臣干吏。魏国几代皇帝,从曹操、曹丕,到曹睿、曹奂,都对他有极高的评价,曹操甚至认为他可以和萧何比肩。

    没想到这么巧,居然在这里遇到了钟繇这样的大牛人。高夜赶忙重新向钟繇见礼,一副后学末进的好模样,说道:“没想到是元常大人当面,高夜在此有礼了。”钟繇曾担任过尚书郎,不过因他前年生了场大病,这才暂时辞官,在家修养。此时的“大人”并不想清代之时,只称呼官员,这个时代的“大人”,可以用来称呼一切长辈。

    “好,好啊,明曦,我还道这新任的颍川太守是谁呢,没想到是大名鼎鼎的高明曦啊。哈哈哈,真是没想到,今日能在这里见到你。”

    “哈哈,若非这场大雪,我也不会来这里借宿,看来,还真要感谢这场大雪,夜才有机会得见大人啊。”

    “哈哈,好啊,明曦少年英雄,往日里伯喈公多有书信,夸奖你博学多才,如今更是被委任为颍川太守,可喜可贺啊。”

    “哈哈,在下多得伯喈公谬赞,又得丁刺史青眼有加……”

    “青眼有加?这是个什么典故?”

    高夜一愣,一不小心又说出了后世的典故。青眼有加的故事,本是出自魏晋时的阮籍。当时有一个人叫做嵇喜,十分庸俗,阮籍每每见他都以白眼对之;而他的兄弟嵇康则十分高雅,因此阮籍则以青眼相待。不过现在阮籍、嵇康还未出生,如何能给钟繇这么解释?只得推到自己师父的身上,把这个故事换了主人公,这才讲了出来。“故而我常常用青眼有加,来形容受到尊敬与喜爱。”

    “原来如此,哈哈,青眼有加,果然有趣。”

    高夜和钟繇相谈甚欢,钟繇更是命人上宴席,准备和高夜大喝一顿。高夜一下子从冰天雪地,来到温暖的房间,不但有美酒,还有美食,自然大喜。至于颖儿他们,自然不用高夜担心,钟繇的管家早就把他们俩安排的妥妥当当。

    宴席一开,酒一喝起来,气氛自然是越来越热,尤其在两个人聊起文学的时候,钟繇更是激动的不能自已。钟繇本就博学多才,现在碰到了一个同样博学多才的高夜,无论说什么高夜都可能答个一二三出来,这样的谈话当真是让钟繇喜形于色,拉着高夜一个劲的喝酒,没多久,他自己就先把自己给灌倒了。

    一顿酒喝到主人都躺了,自然只能结束,高夜则在管家的带领下,回到了房间,几乎是一沾床就睡着了。毕竟无论是谁在大雪天赶了这么久的路,都会筋疲力尽的。
………………………………

第三章 初入县衙

    一觉醒来,天还黑蒙蒙的,毕竟高夜每日里起的都很早,按照后世的时间来看,基本上每天早晨六点就会起床,这个习惯高夜一直从后世带到了这里。按理说一早起来是自己练武的时间,只是如今住在别人家里,也不知道练武会不会吵到其他人。

    自己刚刚坐起身子,就听到有人推门而入,正是颖儿。她现在做为高夜的贴身婢女,哪里不知道自己家公子每日里什么时候起床。因此她每日都起的比高夜更早,因为她还要准备热水,以便高夜早晨起来洗漱。虽然高夜跟她讲过许多次,不需要这样,毕竟对于高夜这样一个长在红旗下的孩子,被别人,尤其是一个十岁的小姑娘伺候,当真是有一种浑身难受的感觉。

    不过颖儿倒是很有自觉,虽然高夜这么说了,但她依旧每天早晨早早起来,伺候高夜起床。高夜想想自己十岁的时候,每天早晨不挨顿揍,根本就不能从被窝里爬起来,不由得都感觉有些惭愧。那时候自己每天早晨八点上学,可是六点就被叫起来练武,现在想想,说不定真的是自己的爷爷有先见之明,知道自己要回到这样一个风云激荡的时代。

    高夜不由得摇了摇头,说道:“我不是说了吗,以后不用伺候我起床,我自己可以,你啊还小,早晨多睡一会,长身体。”

    “这可不行啊公子,奴婢可是您的贴身丫鬟,这些事奴婢不做,还有谁做啊。”

    “我都说了我自己可以的。我从小到大,也没人伺候过我,这不也一样活的好好的嘛。”

    “你现在贵为一郡太守,怎么能和以前穷苦的日子相比。”颖儿糯糯的说道。

    以前颖儿可跟高夜没这么多话说,第一次高夜告诉她不用做这些的时候,她是一副随时要泪崩的节奏,生怕高夜把她丢了一样,高夜好话说了一箩筐,这才让她破涕为笑。现在跟高夜熟了,这才慢慢的话多了起来。今天这还是第一次知道,别人是怎么看待曾经的自己的。看来何进这老流氓,真是没说自己什么好话,什么叫从前的穷苦日子?怎么说自己也是五原首富,就这还穷苦?那五原的百姓早就都喝西北风了。

    “谁告诉你我以前穷苦了?那是师父为了让我们学会自立!好好的人有手有脚,没人伺候还活不成了?”高夜哂笑道。

    颖儿听闻,不由得掩嘴笑道:“被人伺候那是身份,和活不活的成有什么关系?你看钟大人如此人物,不也有这么多下人伺候着么,难道他也活不成了?”

    “你!你怎么能这么说钟大人!”高夜不由得佯怒道,说说自己也就是了,现在还学会说其他人了,最要命的是还学会了用其他人来给自己挡箭,这习惯这不能养成,一整套歪理邪说,还说的自己无法反驳,太没面子了!

    可是颖儿倒也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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