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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外史同人之我是朱七七-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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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天下、几乎可以令所有男人匍匐在脚下的女人,却被自己的丈夫意欲谋杀抛弃的耻辱标志。
而我这一张曾经常被她夸奖长的像父亲的脸,从此成了她所最不愿意见到的东西。
在将我丢弃长达一年之后,再度出现时,她第一件事就是教我易容术:她说,随便你变什么,但是就是不要在我的面前露出你那张脸,否则你一辈子都不用叫我娘。
我没有再在她的面前正面露出我这张脸,但我也再没有叫她一声娘,我的娘只有一个,只有那一个会对我露出温暖的笑容,会给我如别人家孩子一样母爱的娘,而她,只是我的母亲,一个提供我身体、教给我各种生存和复仇工具的女人。
我的人生,从此除了永无休止、尔虞我诈地计划着复仇,就只剩下尽量地掠夺和赤裸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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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淳安第一眼见到她时,在我的眼中,她不过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虽然美的让我也忍不住为之惊叹,可再漂亮的容貌,对于早已见惯美色、早已懂得女人的美貌只是她们用来为自己谋取更多利益的工具的我而言,也打动不了我以炼成铁石的心。
而后她所表现出来的刁蛮,更让我从心底里瞧不起她,可这并不防碍我想得到她的人。通常来说,这种征服这种自持容貌就自以为是的女人,然后在她们已彻底爱上我之后,再一脚踢开她们的游戏,常常能带给我一种叫作快乐的感觉。
人生得意须尽欢,这世界既然给不了我想要的东西,我为什么不能自己去寻找快乐?
但我没想到她竟是朱戊的亲妹妹,活财神最宝贝的小女儿,她的身后,无疑代表着朱家的财富,我即刻改变了主意,我决定,我不止要得到她的人,我还要得到她身后那富可敌国的财富,如果我能拥有朱家的财富,那么离我打败那个男人,完成自己的霸业的目标,就又进了一大步。
可这个不过才十四岁还未及芨的少女,拥有的却不仅仅是绝世的美丽而已,她还聪明地远远出乎于我的意料。
我自认从小开始演戏,伪装的功夫绝对已修炼的非常到家,可她却仍然似乎很快地就发现了我的企图,竟始终对我怀抱着一种戒备的心态,就算我和她的亲哥哥交情深厚也不能改变她对我的观点,非但不欢迎我,反而还和那个小鬼联合起来整恶作剧,试图将我赶离朱府。
甚至,还在我背后贴那样的纸条,让我顿时成为大街之上所有下等人的笑柄。
很好,确实很好!我王怜花纵横花丛这些年来,也不知见惯了多少女子,惟独她,真正地引起了我的兴趣!这样的女人,倘若能征服,必定是种绝大的享受。但,随着对她的了解越深,我却越来越疑惑,这还是我当初见到的那个任性、刁蛮的千金小姐吗?她的真性情,显然不是她所让我看到的。
她不是脑袋空空的普通千金小姐,相反,她很有才,不仅极善经商,而且在音律上的造诣已远出我的意外,当那夜中秋,我和朱戊偷偷地站在竹丛后,看着她轻抚着瑶琴,将一首曲子弹的思虑悠悠、犹如月照千里人寰时,我分明感觉她的琴声中,竟带着与她的年龄及家世远不相符的忧伤和成熟。
那一刻,我忽然心动了一下,难道,她也是个和我有同样心事和秘密的人么?
朱七七,你真是一个迷一般难以猜透的女子。
如果时间允许,我真希望能继续呆在朱家过一阵子平淡的生活,同时,剥开她那神秘的内心,只可惜,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不得不立刻离开杭州。
这一别就是半年,正当我准备再赴杭州的时候,却传来她离家出走的消息,我立即就知道我的机会来了。离开了朱家庇护的屋檐,一只雏鸟就算是再聪明,又如何能逃的过我的手心?但我没想到她竟会卷入鬼窟事件中,还把金不换从七大高手中整退了出来,并且还结识了熊猫儿和沈浪。
所谓既生喻何生亮?熊猫儿虽然一身本事不容小觑,可这一位以诡异手法连连制服江湖中凶名已久的大盗的少年赏金猎人沈浪,却让我平生第一次感到了威胁,尤其是得知他和朱七七的相识竟然还在我之前时,我立刻明白,无论在哪方面,他都将成为我平生的劲敌!
但人生原本寂寞如雪,如若能得一旗鼓相当的对手,岂不比醉卧美人膝更来的痛快?
因了这个唯一可以成为我的对手的人,从来不相信人间还有公平的我,第一次愿意和他公平地竞争朱七七,和一个极具竞争力的对手,共同竞争一个值得竞争的女子,这,何尝不也是一件极其有趣的事!
何况,我王怜花从来就不缺信心,就算她朱七七再与众不同,再不屑珠宝云裳之类的世俗之物,我也必能找出她的弱点和喜好,从而攻陷她的芳心!
山水怡人情,轻波可濯心!她不是喜欢这些自然的山水之态么?
果然,在那次野餐之后,她对我的态度就隐隐地有了些转变,其后也未曾拒绝我的邀请,虽然身边总是带着一些碍眼的人,可这又如何,朱七七,你必定会慢慢地爱上我,你终有一天会属于我!为了那一天,我就算再多些耐心、再多花些时间又有何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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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因为昨天看了169章的大大们太过激动,为怕大家的情绪太受影响,可怜的浮尘只好连夜的码完剩下的一章,赶紧先提前在凌晨的时候就把下一章VIP章节“苏醒”发了上来。之后又开始码番外,中间只睡了三小时,困滴滴——所以今天晚上不会再另外更新了,因为木有存稿,不素存心吊大家胃口的,请大大们表砸我啊!如果一定要砸,就拿票票砸我吧~~~~狠一点也无所谓~~~:)
另,这一则番外可能有点儿短,主要是大脑被困觉严重影响——汗——想大家先将就着看,近几天浮尘一定会再发一篇番外上来的。现在,先找东西填肚子,然后,补眠!呼——
王怜花的番外(二)
那个女人,自然很快地就知道我的想法。
我并不担心她会反对,虽然她一直都很看不惯我的放荡,一直都觉得我从里到外都像那个抛弃她的男人,可是因为对象是朱七七,她就没有一丝反对的理由。既想报仇,又要过顶级的生活,享受最青春的少年,没有银钱如何可能?更何况,宝藏可不是经常都有的得的。
不过她为此而警告我少粘惹别的女人,以免朱家人发现,这可真是天大的笑话,我王怜花是什么样的男人?我的骨子里都流着天下最卑鄙无耻也最聪明的男女的血,难道我还瞒不过朱家人?再说,她能找男人,我为什么不能找女人?她给我安排的那些少女,哼哼,如今倒要看看是谁监视谁?
她口口声声说要帮我,原来用的不过是先绑架朱八,然后再让我去救回朱八以趁机打动朱七七的心这样的拙劣招数,这实在是愚蠢的要命,她不要以为我不知道,她的真正目的是想利用朱八来得到花蕊仙的宝藏秘密。
哼,我王怜花追女人,何时还要她帮忙?如今见我长大了,可以利用之处越来越多,倒是愿意让我以真面目见她了?太迟了,我的心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绝望了。
丐帮的事情一如我所预料般的进行,只要左公龙能顺利地登上帮主之位,我们利用中原武林攻打柴玉关的计策就等于实现了一半。只是我没料到搅局的居然又会是朱七七,而不是我细心提防的沈浪。
沈浪,原先我以为朱七七冷淡有礼的态度,并非只针对我一人,她对沈浪,似乎更加没有好感,因而并不将心都放在他的身上,更多的是注意和朱七七关系好的实在太过奇特的熊猫儿,竟不知她和沈浪的关系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小乞丐出现的那一日,他们竟单独一同走进饭堂。
我王怜花自认目光如炬,竟也在这事上犯了糊涂,非但没早些瞧出她和熊猫儿之间只有纯粹的朋友兄妹之情,而且还不知道她和沈浪在何时已开始自然地相处,看来从今往后,我倘若再不多长个心眼,朱七七就会被我拱手相送了。
心头危机感一重,我立刻加紧了攻势,可朱七七却仿佛越来越没感觉一般,不论我如何嫌殷情,她的眼神始终如水一般清澈,再不见一丝那日溪水边的探究和茫然的神色,愈发地只怕我的当作一个普通朋友来看。反之她和沈浪却常常有意无意地眉眼相交——让我本能地再度感到危 fsktxt。cōm险。
也罢,沈浪这个对手,始终是要除去的,如果他能躲过丐帮大会这一劫,就算他沈浪命大,确有和我一争的资格。如果他躲不过,哼哼,这样的无能之辈也不配作我的对手。唉,我的心竟从未象此刻这般兴奋,既想除去他,又想继续真正和他交手一翻,沈浪啊沈浪,我竟不知自己是希望你死,还是希望你能活下来?
可所谓人算不如天算,我实实没想道左公龙这个废物竟如此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枉费我们两年多来对他的栽培,这样的人活着还有何用?但朱七七为何会那样瞧着我,莫非她竟知道是我下的手,回想起前夜她似乎和沈浪一夜未归,天亮才回客栈,我只觉胸中顿时一阵烦闷,如果她怀疑到我,并且告诉沈浪,这后果可不是我的真实身份被揭穿这般简单。
朱七七啊朱七七,这可是你亲自逼我动手的!倘若你不是和沈浪暧昧在前,又对一个已成废物的徐若愚百般温柔,我又怎么走这一步,看来不叫你吃点苦头,你是不会知道我王怜花的能耐。等到你在那不男不女的色使手中受够了屈辱,便会懂得我王怜花的拯救是多么的可爱!
哈哈哈,这一回,你总该印象深刻了吧!不过你也不用担心,色使在你身手动的手脚,他日我定会让他用性命来偿还,我王怜花的女人,就算只动个手指头,我也会让他付出代价。
可是命运为何却要如此地捉弄于我?为何总让我精心的安排成空?
沈浪,这个比鬼还精的人,竟比我早出手一步,非但坏了我的计划,竟还揭穿了我的易容之术!又令的我好不容易抓住时机施展的迷魂大法失效——沈浪啊沈浪,从今往后,我誓与你不共戴天!你想得到朱七七,没那么容易。还有你朱七七,你下次可要小心莫要再落到我手里,否则,我王怜花可不会再做那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女人,只要你到时候真正地成了我王怜花的女人,尝过我给你的销魂滋味,我瞧你是喜欢我,还是喜欢他?
为了这一天,我会慢慢地等,耐心地等,就算你的心已偏向沈浪,我也会把你重新夺回来!
我就不信,凭我才几岁就开始锤炼的智谋,我会收服不了你朱七七。
*****
我终于还是等到了这一天。
你第一次无比温顺和乖巧地躺在我的面前,带着如美梦般令沉醉的睡颜,不再疏离而戒备的看着我,这样的你,可真是美啊!美的那么纯粹和干净,找不到一丝俗世的污龊——就仿佛是不小心坠入凡间的仙子。
这样的你,这样细嫩如脂的肌肤,这样甜美的容颜,这样润如玫瑰的红唇,这样曼妙无比的身材——真叫人留恋忘返,我真想就这样抚遍你的全身,真想就这样地要了你,让你紧紧地融合到我的身体里,从此再也不会离开我。
可如果只对着一个沉睡无知觉的美人,就算我得到了你,又有何意义?
朱七七,你无视我太多,也侮辱我太多,这些帐,我都一一给你记着你!
现在,我要你清醒地看着我一点一点地拿回来,这世上,还有什么比面对你的哀求和哭泣更让人心醉?更让人满足的呢?你是如此的骄傲、如此的清高,我倒要看看你,赤裸着躺在我面前时的表情,啊,那将会是多么令人惬意的时刻啊!
朱七七,醒来吧!来看看我为你准备多时的一切!看看我是如何一寸一寸地把你吃到肚子里,如何一点点地享受我在你身体中的感觉。
“王怜花,你想怎么样?”这是她醒来后的第一句话。
没有慌乱,没有害怕,甚至连一丝的表情都没有。该死的,她为何总能这样的镇定这样的理智,难道就没想过自己的危 fsktxt。cōm险处境吗?看来,我又必要好好地提醒她。
“你还不知道我想怎么样么?七七?”我第一次如愿地直呼她的名字,七七!七七!见到她那因迷药刚醒而略带一丝薄晕的娇嫩面庞,我忍不住伸出一指轻轻地摩挲,多细致的皮肤,多美好的感觉啊!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少女,过不了多久等会完完全全地属于我。
那种感觉,实在是想想就兴奋。
不过,不能急,时间有的事,我要慢慢地感受着、品位着,为了这一天,我几乎足足等了一年。没有一个女人能令我等这么久,没有一个女人能让我花这么多的心思——但是此刻我一点都不后悔,因为等待的滋味确实远出于我能想象的美好、可爱、令人满足。
“你打算让我一直躺在床上任你予取予求吗?”
呵呵,我的七七还真是有个性呢!这样一种情况下,别的女子哭都来不及,她竟还能这么冷静,看来我下的料还不够,得让她感觉地更深刻一些。呵,还拿那个女人来威胁我?真不知道该夸你聪明,还是说你笨。那个女人,一生都在男人堆里,没有人比我这个儿子更了解她,沈浪纵然定力再高,碰上了她,只怕也会融化成一滩温柔水吧!
没有一个男人不爱贪腥,莫忘了,沈浪这个年龄,实在是个容易冲动的好年龄哪!更何况他的对手是那个女人!我纵然非常不愿他也成为那个女人的男人之一,不过,比起他来抢你总好过十倍百倍。
呵,只亲一下就起颤了,好敏感的人儿!这样雪白之中泛着浅粉的柔嫩肌肤,啧啧,可真足以引起全天下男人的红眼和欲望。就算把我王怜花以往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抵不上你半个脚趾头。七七啊七七——这一刻,我真的想就此把你好好地珍藏,不再让任何一个男人再看你一眼。
啊,你终于感到恐惧、终于感到害怕了,是吗?哈哈哈,这种滋味比我想象地实在要美好的多,当初你整我的时候,可曾有想过这么一天?
可你竟然还不肯屈服,而且竟在这个美妙的时候又提那个丑陋的恶心的女人?那个人尽可夫的淫妇,她怎么能和你相比?那个贱女人,怎么配和你相提并论!
——好,反正我有一整晚的时间,反正我等了一年,也不在乎这一点点的时间。既然你想听我的故事,那我就讲给你听,也好让你知道,拥有你的男人是个什么样的男人!这么多年来,我实在已经厌倦了伪装自己,厌倦了总是带着虚伪的面具活着,今晚就让我放纵片刻吧!
片刻就好!
我原本就不期望有人能理解我,可我却还是忍不住向她讲述了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去。我以为她必定要抓住时机嘲讽我、打击我,却没想到她的眼神中竟因我而充满愤怒、充满悲伤——她竟为我抱不平?哈哈哈——现在我是她的仇人,是随时都可以夺取她贞操的男人,她竟然却在这个时候忏悔,觉得自己以前对我了解的太少?
难道她竟以为我王怜花还是个好人么?我直盯着她的眼睛,那瞬间,我几乎想仰天狂笑,我王怜花若还算是个好人,母猪都能飞上天了!朱七七,只要你露出一丝的同情或者鄙夷来,我就将不顾一切地把你的衣服撕成碎片?
可你的眼神为什么却是如此的清澈?为什么你的眼中会没有一丝的鄙夷?
那双似乎可以涤荡所有丑陋的眼睛里,为何只有遗憾!真正的遗憾!
遗憾——为什么不是同情,反而是遗憾?为什么反而是那一种几乎要打到我心深处的遗憾目光?朱七七,你令我再次迷惑了!我不得不再次承认,你的确是我这一生遇到的唯一一位与众不同的女子,竟能在一瞬间,令我消除了对你所有的恨意,再不忍心对你轻狂!
朱七七,我该拿你怎么办?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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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今天突然心血来潮,码了这一则番外,那个——今天的VIP章节,就别等了啊!因为时间都花到码番外去了,不过相信大大们也不会介意的吧——因为这是小花的番外哎——困死,补眠去。呃——对了,拜托大大们不要老催我更新(不管是正文还是番外),浮尘是个会自己给自己压力的人,一直以来我的速度也算可以了,相信这一点跟文比较久的大大们都很了解。
浮尘希望大家能理解的是:外界的压力会影响浮尘码字心情的,我感觉不好的时候,也需要休息需要时间来重新调整自己的状态,你们如果老催,会让我感觉自己是个被追债追得无处躲避的可怜人,那种感觉实在不好受,泪奔——
沈浪的番外——东海篇
父亲离开的时候,正是霜叶满天、艳红似火的季节,他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噩耗传到家的第二天黄昏,昏厥的母亲才从苏醒过来。母亲平静地、一如既往地亲手为我做好可口的饭菜,就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间里不见任何人,等我再见到她时,她已不会再慈爱地、温柔地叫我一声“岳儿”,留给我的,是一封长长的信。
五天之后,我捧着母亲的骨灰启程赶往衡山,依照母亲的遗愿让她陪伴在父亲的身旁。
回雁峰上飘扬的白雪,很快地就掩盖了父亲母亲的坟头,我跪在雪中立誓:我沈浪一定会继承父亲的遗愿,找出阴谋背后的真凶并诛灭他,以此来洗清父亲的愧疚,让父亲及所有葬身在回雁峰的前辈们得以安息。
一个月后,我散尽家中奴仆,并将全部家资都托忠信之人送至仁义山庄,以资助他们悬赏花红、制裁恶人,我相信,这也是父亲的遗愿。从此,我正式改名为沈浪,开始浪迹天涯,踏上寻凶之路。
带着母亲临终前写的信,我独自跋涉千里,终于找到了隐居已久的太师父,我请求太师父授艺与我,好让我完成父亲的遗志,弥补父亲的过错。
太师父留下了我,长叹着出门而去,一去就是半月,回来时身边多了好几位太师父,他们商议了许久,才把我叫到跟前,慎重地以对待大人的态度道:
“有关衡山的事,我们大体已清楚了,你的对手,实在可称是千百年来第一个拥有绝顶智慧的大奸大恶之徒。你若真想继承你父亲的遗志,找出真凶罪魁,为死去的英灵们讨回个公道,还武林一个太平,那么,除了我们每人所教给你的技艺,还有几样本事,你一定也要学!第一是喝酒,第二是赌博,第三饮食,还有更重要的是,你必须要了解女人,各种各样的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这几样本事你不仅要会,而且一定要精,一定要让别人觉得你就是这方面的专家、这方面的高手。你不要问我们为什么要学这些,我们只能告诉你,这些都是你将来寻找真凶、纵横江湖的武器,这些武器看似和你的大任无关,但很多时候,却远比任何的宝刀利剑、比任何精妙的暗器还来得实用。你的父亲不明白这一点,但是你却必须明白,只因,如今你身上的责任,比你父亲曾经所背负的都来的重、来得深。”
我从没问过为什么?我只知道,万物既然存在,就必定有他的道理,太师父们的话也是一样。我花四年的时间,终于将太师父们所有的技艺和学识都纳入我的脑中。考验通过后,太师父们放弃了长达数十年的隐居生活,开始带着我走入江湖,让我以不同的身份阅尽世间百态。
我曾化身为偏偏佳公子,白马玉鞍,出入高台楼阁,畅饮美酒、醉卧美人膝。也曾衣裳褴褛、垢面蓬头,只能靠行乞度日。我承受着众人的倾羡和赞美,也承受着唾骂和屈辱,有时一日之间,就能从地狱飞上天堂,也能自天堂坠入地狱!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永远不能骄傲自满、也不能意气沮丧,时时刻刻都要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不能为任何外力所影响,太师父们用血和痛为锤,以人情冷暖及人心的欲望为熔炉,来将我锤炼成他们心中的徒孙。
三年后,我在最严寒的风雪之夜辞别了太师父们,身无一物地独自正式踏入江湖,开始了我漫长的寻凶之旅。为了追查事情真相,也为了生存,我开始成为仁义山庄的赏金猎人。当年衡山一役,武林精英尽散,黑道之势却大增,在没有找到当年的罪魁祸首之前,能除去一个为恶之徒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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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来的训练,只有残酷两个字可以形容。
太师父们从来就没有手下留情过,为了让我尽快地学会在江湖中生存,所有的测试都是以生命为代价的,或真刀真抢,或暗箭剧毒,不论地点,不论时辰,只要我稍微有所疏忽,迎接我的可能就是永恒的黑暗,七年的时间虽短,但我却早已记不清曾在地狱之门前俳徊了多少次。
生死之如我,就如同家常便饭之与普通人,太师父们通过各类鲜血的教训,使我懂得了一个的道理,人只要有强烈的求生欲望,再加上足够的冷静和理智,那么在死亡没有最后降临的任何一刻,都有可能抓住能拉我离开地狱的绳索。
因此当那场突起的风暴席卷一切、摧毁了船上所有人的理智之时,本能告诉我绝对不能坐以待毙,虽然我明白哪怕个人再强大,在大自然的巨大力量面前,也都只是渺小的蜉蝣,根本无法与天地相抗争。可我还不能死,因为早在七年前,我的生命就已不属于自己了,我的身上,还背负着整个武林的重责,在没有完成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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