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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林外史同人之我是朱七七-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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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掌柜赶紧弯要拍开坛口的泥块,去了封印,将酒送到两人的面前。
“喝吧!可别辜负了我的一片心意。”我笑。
那两人颤抖地端起面前足足有两斤的白酒,犹豫地看着我。我面色一沉,道:“怎么,不肯赏脸么?我可是最讨厌有人敬酒不吃吃罚酒的!”
两人面色大变,慌忙摇头,仰起脖子立即猛灌了一大口。
“这就对了嘛,这可是上等的好酒,可得小心被糟蹋了。”
两人苦着脸,哪里还敢说话,只一个劲地张开大嘴拼命地往喉咙里倒酒,不时呛地咳起来,喝完了一半,偷眼看我,却见我面上又是笑盈盈的模样,却没有丝毫要他们停止的意思,只得继续仰脖,酒水不断地从他们的嘴里满出来,流进脖颈中,等到酒坛终于空了,他们也几乎倒在地上起不来了,直打着酒嗝,眼神早已迷糊一片。
“好喝吗?”我站了起来,踢了踢两个空坛子,满意地点了点头。
两人的神智虽已经有些模糊,不过好象还记得哪个是掌握他们生杀大权的主,听到我的问话,忙摇晃着身子挣扎着点头:“好……………好好喝喝呃……………谢七小姐赏……………赏赐……………”
“好喝就好,也不枉我请二位一场。现在既然喝完了,二位就在此地好好地休息一会吧,今日天气正好,既明媚又灿烂,二位也可以好好地晒晒太阳!”
我示意罗甘二人扶起祖孙二人离开,走了两步,我忽然又回头,对这正挣扎着准备爬起来开溜的两人道:
“哦,对了,我可是会随时回来检查检查二位有无听取我的忠告,在好好地享受一下这灿烂的阳光的哦!若是有人来告诉我,二位未曾接受我的美意,中途回家去了,那二位下次如果没牙吃饭可别来找我哦!”
两人闻言,顿时颓然倒地,再也不敢起来。围观的人又是一阵哄笑,方才开始四散而去,我嘻嘻一笑,道:“我们走吧!”
喝了这么多酒再加上骄阳的曝晒,应该够他们受一阵子了,瞧以后还欺不欺负人?
拐过街角,来到僻静处,这才转过身来,面对那早已惊呆的祖孙,我心中暗暗地叹了口气,脸上却依然挂着笑容。拉过那小女孩满是泥的双手,用帕子擦净她的手,柔声道:“好好找个大夫,给爷爷看看身上的伤。”
再稍稍抬眼看向老乞丐:“老人家,您是哪里人啊?怎么会流落到此呢?”
老乞丐干巴巴的嘴抖动了几下,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倒头就拜,那小女孩也跟着磕头。我慌忙扶住他们不让他们拜下去:“老人家,你们千万别这样,我还这么小可担不起这份大礼,你们千万莫要让我折寿啊!”
老乞丐抬起头,脸上已是泪水纵横,哭道:“好心的小姐啊,求您收留我这个孙女作丫头吧,她很勤快什么苦都能吃,我这把老骨头不能再拖累她了啊!”
“爷爷,书儿不要丢下爷爷,书儿就是死也要和爷爷死在一块。”小女孩搀扶着老乞丐坚定的道。
老乞丐道:“傻丫头,跟着爷爷有什么好,忍饥挨冻的,你又不是爷爷的亲孙女,何必跟着一起遭罪呢!这位小姐心肠好,你以后跟着她就不会受苦了。”
“在书儿心里,您就是我的亲爷爷,书儿绝不离开爷爷,书儿以后还要挣大钱,给爷爷治病,让爷爷安享受晚年。”小女孩咬咬下唇,似乎下定了一个决心,转头看我,“小姐,请你买下书儿吧,只要您答应让爷爷跟着书儿一起住,书儿愿意做牛做马一辈子伺候您。”
老乞丐摇摇头,还要再说。我已意示罗甘二人把他们拉起:“老人家,你不用担心,先跟我回去再说。”
老乞丐以为我同意让书儿当丫头了,高兴的连连点头,在书儿的搀扶下脚步虚浮地跟在我后面,差甘直先一步去请高大夫后,我带着他们向开心坊走去。
三四里的路,老乞丐却走的歇了又歇,罗长风要背他,他却死也不同意,强忍着伤痛坚持要自己走,我看在眼里,心中更觉难受,却唯有放慢脚步,其他什么都做不了。
来到城东,远远地就看见阿三他们欢天喜地地跑了出来迎接我,见了祖孙两人,都很自觉的过来搀扶。见他们如此懂事,我心中才觉的稍稍有点安慰。
进到院中,良嫂正在晾晒刚洗好的衣服,见我回来,顿时笑着迎了上来:“小姐今日怎么得空来了?”
她话刚出口,就瞧见旁边的祖孙俩,顿时住口冲他们和善地笑了笑,低声对我道:“小姐,我先去厨房给他们拿点吃的,等下再安排他们洗澡。”
我点点头,良嫂不愧跟了我这么久,马上知道我希望她做什么了。阿三扶着老乞丐进了屋,小四却一溜烟地跑往后院收拾房间去了,这小鬼,也越来越懂事了,其他几个小孩则乖乖的站在一旁,好奇地打量着态度一直很沉稳的书儿。
祖孙俩自打进了院,眼睛就没停过地四处打量,看的出来他们很奇怪这座漂亮的大院子里怎么有这么多的小孩,却不见几个大人?我笑了笑也不解释,等会他们自然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只要他们愿意,这里,以后也同样将是他们的家。
门外传来马车声,高大夫他们到了。
经过高大夫的仔细检查,老人的外伤并不是很严重,小心调理一段时间也就好了,只是他长期生活困苦、颠沛流离,身体非常虚弱,更是多种疾病缠身,却不是一时可以好的了的。高大夫开了方子,我让甘直送他回去顺便抓药回来。
这边良嫂已端了些清粥小菜回来,她的确是个细心人,看这祖孙的模样就知道他们肯定已饿了好几餐,不可一下子吃荤腻的食物。
祖孙俩见我不仅请大夫给他们看病,还准备吃的,感动的又要行大礼,我只得又劝扶了一番,他们才肯坐下来好好吃饭。俩人看样子真是饿了很久,两碗粥几口就下肚了,良嫂忙又给他们盛了一碗,他们吃完后却再也不敢吃了。
看来他们还真有些不习惯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我见他们放下筷子,才道:“老人家,书儿,你们以后就放心的住在这里吧,好好地养病,先把身体给调理好了,其它的什么都不要想,至于这是什么地方,等一会洗完澡良嫂自会跟你们解释的。我要先回去了,改日再来看你们。”
阻止了祖孙的相送,我带了罗长风走向门口,才跨出门榄,突听后来一直不曾开口的书儿郑重地道:“小姐的恩情,书儿铭记在心了!”
我回头一笑,迎上书儿晶晶亮的眼睛:“这个院子有个名字,就叫开心坊,我希望你们进了这个院子,就能开开心心的,那便是对我最好的回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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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楚狂人
这种事早已不是头一回了,按理说我早应该见惯了,可是一想起那张瘦的只剩皮包骨头满是皱纹的脸,那浑浊的眼神,我的心中就浮现出前世父亲的模样,他也是同样的瘦同样的老,同样的多病。
而我,虽然有能力帮助得了这个老人,却永远也没有机会去抚平爸爸紧皱的眉头;我可以为这个老人请大夫,帮他治病,却无法帮爸爸驱除病魔让他健康地度过晚年------不知道在另一个空间,他们二老怎么样了?他们过的还好吗?身体有没有好一点,是否已平复了伤悲,不再因为思念我而彻夜不眠?
还是,依然会经常地抱着我的相片流泪,在梦中声声地呼唤着他们的女儿?
六年了,我在这个世界锦衣玉食,倍受宠爱,不管是在家还是在整个杭州城里,更是几乎可以呼风唤雨。可那另外一个时空的双亲呢?他们又过的如何?小杨,是否真的能代替我的位置抚慰他们那年迈的心?
小杨啊小杨,一切都拜托你了!爸爸姆妈,你们一定要好好的活着啊?健健康康的活着,开开心心地活着——因为女儿也还好好地活在这里,所以你们也一定要幸福,别让我如此牵挂不安啊!
走出开心坊,不知怎么地,就是不想回到那个富丽堂皇的家中,面对慈爱的娘亲。
抬头看了看天空,不觉间已到了巳时,头顶的太阳开始散发出火一样的热量,只一会工夫,身上就泌出了细汗,可我却浑然不觉炎热。
心中弥漫着淡淡的伤悲,如同冬日的冰雪一般流转我的全身,也将我的心情降至了冰点。我低垂着头漫无目地的乱走,罗长风静静地跟在身后两三步处,出乎意料地竟没有阻拦我。
也不知走了多长时间,不觉间竟又来到了白沙堤上,只见岸边垂柳浓密,枝条拂水,湖中荷叶田田,荷花飘香,虽是炎炎夏日,可湖边还是有少许的游人撑着绢伞在赏荷。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这西湖的水波还是那么美,一如我记忆深处的模样。伫立在断桥边的亭中,无意识地凝望着西湖,这熟悉的山山水水亭台楼阁,前世就承载了我许多心事,没想到到了这一世,这个习惯依然没有改变,我心里有了难以排遣的愁绪,还是爱上这儿来。
继续往前,走到宝淑山下,仰头往上看。
宝淑山虽然不比玉皇山和北高峰秀丽挺拔,而是比较低矮,但因其就伫立在西湖边上,且只要登上山顶,攀上巨大的岩石,便不仅可游览整个湖面,将白堤苏堤尽收眼底,侧一侧眼,又能看见另一边的城区,因而却比其它几山更得游人喜爱。
但此时骄阳毒辣,四处都是嘈杂的“知了”声,一路行来竟不见一个游人的踪迹。
这样更好,我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热闹和人气。
熟练地沿着狭窄的青石板拾阶而上,穿过苍翠的树丛,一口气登上山顶。顺手摘了许多树叶,又拔了几根直茎的厥类植物,这才爬上最高处的岩石,也不管身上的纱裙是否会被岩石磨破,找了块相对比较平整的岩面就坐了下来。
罗长风一直一声不吭的跟在我身后,见我坐下就静立在我身后,撑着一把不知何时拿来的绢伞,遮在我的头上。
我自顾自地将怀中的树叶摊开,挑了一些大小匀称的叶子,开始编织起树叶帽子来,编这个树叶帽子很容易,只要穿孔的时候小心力道,不要把叶子戳散了就可以了。
不多时我手中就多了一个完整的帽子,还带两条长长的树叶辫子,如若站起来,必定垂到脚底。我轻轻地叶帽套在头上,鼻子开始酸涩起来。
吸吸鼻子,随手扯过身边摇曳在石边的一片竹叶,吹起了《父老乡亲》的曲子,竹音不比笛子等其他乐器,只能吹出大概的曲调,但即便如此,吹着吹着,泪水依然不觉间流了满面。
树高千尺也忘不了根,落叶都会回归于土地,可我亲爱的爸爸姆妈啊,我却再也回不到你们的身边,今日戴着姆妈教我编的树叶帽子,吹这一曲《父老乡亲》,希望二老能感觉到女儿的一片思念之情!
“小姐,快到中午了,小姐不是还约了那捏面人,要他给老爷夫人们也捏个泥人么?”罗长风在身后轻轻地提醒。
老爷夫人?是啊,我已经是个重新投胎的人了,有了新的爹娘和家庭------不是早告诉过自己,要忘记那些如梦的前尘往事,要开开心心地活着么?我这样伤心难过,爸爸姆妈要是知道了,肯定会心疼的吧!
吹完最后一个音符,深吸一口气,收拾好心情,再趁着摘帽子的动作偷偷试干了眼泪,这才转身笑道:“哦,是啊,我约了人的,怎么就忘记了。好,我们这就回去吧。”
罗长风应了声是,微微抬高绢伞,侧身注视着前方,不看我的脸,我心中一暖,知道他是想让我以为他不知道我流过泪。
我四岁时老爹就将他们四个人安排到身边保护我,我由开始的排斥到无奈的接受,其间也不知道捉弄了他们多少回,但他们从来都没有半句怨言,始终恪尽职守。虽然我老说他们四个象是木头,常年只有一副正经古板的脸色,可两年来的相处,我也早已把他们当作自己人了,尤其是个性沉稳的罗长风,更有细致体贴的一面,这一回我挑选孤儿加以训练,也始终让他跟在左右。
正待起步,突听岩下有人打了个长长的呵欠,懒懒地道:“大好的太阳,谁在吹这么悲伤的曲子啊!”
我方回头,罗长风已挡在我的前面,沉声道:“阁下何人?”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那清清朗朗的声音的主人一边舒舒服服地伸懒腰,一边微笑地转过身来,却是一个身形清瘦修长、书生模样的中年人,只见他一身乳白长衫,手执一把略略收拢的折扇,腰间悬挂了一块淡绿玉佩。
再观颜容,却是清秀雅俊之极。且双目澄清,炯炯有神,顾盼间,仿佛天下万物都不能使其所动。
好一个丰神俊郎的人物!真是骨骼清奇非俗流!我暗赞了一声,心中好感陡生,笑道:“那你是姓李呢还是姓楚啊?”
“哈哈哈------你这个女娃倒挺有意思,你也知道这个典故?”
“你也很有意思啊,大热天的居然跑到这里来睡觉。”
我笑嘻嘻地,转到罗长风前面,在他阻拦之前以眼神意示他放心,“我可不会背全诗,只知道其中几句而已,天下好诗佳句数不胜数,若要全部都背,岂不是太累?”
“好实在的女娃娃。”中年人身影微动,我眼睛尚未眨完,他人已跃至我面前,俯身仔细地打量我。
罗长风几乎在同一时间又闪身护在我面前,手已按住剑柄,这岩石虽说不是很高,却也至少有一丈多,此人却在眨眼之间就能纵上来,足见轻功之出奇,那中年人见他如此严神戒备,眼中的笑意不由更浓。
“长风,你退下!”
“小姐?”
“你别那么紧张,”我推开罗长风搭住剑柄的手,道:“这位叔叔要真有恶意,不早就动手了?狂人叔叔,您说是吧?”
中年人含笑道:“小女娃你又怎知我对你没有恶意呢?说不定我还真是来绑架你的匪徒呢?”
第三十二章 干爹
我笑道:“要是世界上真有您这般神仙似的匪徒,七七也认了。”
中年人凝目道:“你叫七七,是那个小气财神的小女儿?”
我道:“咦,你怎么也知道我老爹小气,莫非你也向他借过银子?”
中年人仰天狂笑不止,道:“小女娃你还真猜对了,我确实向你老爹借过银子,而且还借了不少。可你老爹现在若是见了我,只怕非但不要我还银子,反而巴不得当作没见过我。”
倘若换了别的清瘦书生,衬上这狂笑之声简直就是牛头安在马身上,别扭之极。可是他这一笑,却极为自然,浑然天成,使人无论如何也生不出一丝厌恶来,反而觉得这狂放肆意的笑声,也唯有他才配上。
我微微侧头佯作思考状,道:“让我猜猜这是为何?哦,定是我老爹怕你再向他借银子,而他又不得不给,才会躲你。”
中年人的笑声嘎然而止,认真地瞧了我几眼,突然轻笑道:“你这女娃娃,果然是冰雪聪明,竟能猜得出其中的缘由。不简单,不简单哪!”
他忽然扯下腰中的玉佩,拉过我的手,将玉佩塞到我手上,“你甚投我意,这个就送给你了!”
我微笑着接过玉佩,只见一面雕刻着一位仰首向天负手而立的书生,一面却只刻了楚狂人三个字,想是他自己亲手雕刻而成的。玉佩成色均匀,雕工精致,入手更是一片温凉,应是极为名贵。我也不推辞,仔细地系在腰上,然后举起手中的树叶帽子,意示他俯下身子,将帽子带到他的头上。
“这个帽子是我刚才亲手所编,所谓礼尚往来,就送给叔叔了,想必叔叔定然不会介意七七的这份回礼吧?”
“好好好,这样的礼物,叔叔最是喜欢!”中年人扯过一条叶辫仔细打量,笑道,“古人以叶裙遮身,今有小友赠我叶帽,甚好甚好!来,与我一起下山。”
“好啊!”
我自然地将将右手放入他伸过来的右掌之中,只觉手上一紧,人已随他跃下岩石。
“小女娃儿,你适才吹的是什么曲子?曲调怎会如此悲伤?”他稳稳地握住我的手,缓步往前。
我心中一黯,强笑道:“这曲子名叫‘父老乡亲’,说的是一个背井离乡的人思念家中的父老。”
中年人点头道:“创作此曲的人必定离家已久,方才谱的出如此动情的曲子。”
我“嗯”了一声,不想再提这个,展颜道:“七七还会唱许多曲子,要不,就唱几段给叔叔听听?”
中年人欣然道:“好啊!”
我快速地在脑海中搜索了一边,笑道:“那七七就给叔叔唱一曲‘笑红尘’吧,七七觉得,此曲用来形容叔叔最好不过了。”
“哦?”中年人笑道,“那我可更要听听看了。”
我微微笑了一下,调节了一下声音,放声高歌:
红尘多可笑
痴情最无聊
目空一切也好
此生未了
心却已无所扰
只想换得半世逍遥。
醒时对人笑
梦中全忘掉
叹天黑得太早
来生难料
爱恨一笔勾销
对酒当歌
我只愿开心到老
风再冷不想逃
花再美也不想要
任我飘摇
天越高心越小
不问因果有多少
独自醉倒
今天哭明天笑
不求有人能明了
一身骄傲
唱自一半,突有清越的笛声相合,中年人竟不知何时放开我的手,取了一根短笛出来,渐渐地应合上我的歌声,我笑容更甚,丝毫不奇怪他居然能这么③üww。сōm快就跟上我的节奏,索性更加放开喉咙,稍稍用了点内力,将歌声更加地传播开去,荡在山林之中。
一曲既罢,中年人顿住脚,含笑看着我,我也含笑看着他,两人都未提刚才应曲之事,只是重新携了手,并肩向山下走去。
罗长风虽不再言语,但依然紧紧地跟在我身后两步处,丝毫不敢松懈。
下了山来到湖边,他才松开我的手,奇道:“你怎么不问问叔叔的来历?”
我笑道:“今天七七有幸能见到叔叔这般神仙人物,已然开心的很,至于叔叔的来历姓名,又有什么重要的呢?不过倘若叔叔愿意告诉七七,自然是再好不过了,七七还想和叔叔把酒畅谈呢?”
“哦,你会喝酒?”中年人挑眉道。
我笑道:“七七不会喝酒,可却很会斟酒啊!”
“哈哈哈,真是一个妙人儿,小气财神居然能生出你这样一个女儿,真是他的造化。小女娃你听好了,叔叔姓李,别号九天。此次本是一时兴起,才来钱塘,没想到竟能遇见你,也算是我们的缘分。”
“李叔叔的意思,难道是这就要走了么?”我心中大是不舍,眼圈顿时泛红。
我平生第一次遇见这等潇洒如神仙的人物,又和他聊的极为投机,虽说只是初次相见,之间的相处也不过短短的半个多时辰,可却似已相识了许久,这种感觉莫说是今生,便是在前世也未曾有过。现下听他之意仿佛即要离去,心中竟是十分难受。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相聚本来也是为了别离,小女娃你莫要难过。”李九天微笑地看着我,负手而立,任由湖风拂动他的长衫,飘飘然似即将隐去。
这样的道理我岂不知道,只是人海茫茫,他这一去便如黄鹤,不知何日才能再见。我欲待放开紧捉住他衣袖的手,又放不开,只好咬牙不语,但眼中却已露出乞求之色。
李九天凝视了我一会,忽然叹了口气,道:“九天膝下无子,女娃儿可愿做我的干女儿?”
我猛然抬头,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却见李九天正微笑地注视着我,眼神温柔无比,记得前世小时侯发烧,终于烧退醒来,爸爸也正是用这样的眼神瞧着我。
“七七拜见干爹!”我只觉得一股热泪涌上心头,立时跪下重重地磕了三个头,还未磕完,已被一股柔和的力道扶起,我顺势扑到他的怀中,哽咽道,“干爹!”
“乖女儿!”干爹将我环在怀中,轻轻拍哄我的肩背,声音中也有一丝湿意,
罗长风却已在边上惊的目瞪口呆,他万万想不到我竟拜了一个刚认识的陌生人为父,而且情深意重的仿佛是久别重逢的亲父女一般,饶是他的定力惊人,此时却也不禁怔住了。这两年来,他见惯了我的顽皮和捣蛋,也见惯了我收留乞儿后的满足和偶尔低落的情绪,却从没见过我如此依恋一个人,哪怕是我的老爹和娘亲,我也没有过这般的不舍。真不知这个李九天究竟有何魅力。
其实连我自己也想不通,只觉得一见到他就十分的亲切和熟悉,待到扑到他怀中,我更似感觉好象又回到了爸爸的怀抱里,无比的温暖和安全,心中早已把对爸爸姆妈长达六年的思念之情转移到他的身上。
“傻丫头,认了干爹怎么反而倒哭起来了?这可不象刚才我认识的小女娃儿啊!”
我吸了吸鼻子,将眼泪忍了下去,这才抬起头来,笑道:“干爹,您既然认了七七,总不会马上就走了吧?”
干爹刮了刮我的鼻子,笑道:“你这个鬼灵精,干爹就为了你再呆两天,不过两天之后可不许再哭鼻子了!否则干爹以后就不来看你了!”
只有两天么?也好,总胜过马上离别。
“好!那干爹以后每年都要来看七七哦!我们打勾!”我压下心中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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