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最科学的符阵师-第10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甚至于,蛇类与自己的同类之间,除非有血缘关系,否则也不会有任何同类之情!
有鉴于此,中年男子觉得,何忧想要养一只魔兽当宠物是没什么问题的,但若是想要养一只蛇当宠物,那问题就大了!
毕竟,这玩意儿比白眼狼还白眼狼,根本就养不熟,保不准哪一天,它就会突然给你一口。从那只斑斓虎的下场上不难看出,若是不小心被这条小黑蛇咬上一口,只怕神仙也救不回来!
………………………………
第三百六十九章 何大少进城(九)
对于中年男子的提醒,其实何忧也能听出他字里行间所包含的善意的成分。所以,何忧也十分友善的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听到了中年男子的提醒,然后微笑着解释道:“大叔说的这些我都明白,只不过,我和小黑的关系有些特殊,所以……我暂时还得像这样养着它才行。等到它长大一些,若是不想再像现在这样跟着我的话,我自然会放它离开。”
中年男子闻言点了点头,便不再多说什么。反正,该提醒的他已经提醒过了,而对方也表示已经听到,并且给出了暂时还要继续养着小黑蛇的决定。既然如此,那么中年男子无论再说什么,都是枉然。
至此,刚刚因为小黑对年轻女子摆出攻击姿态,而变得有些紧张的气氛稍稍缓和了一些。中年男子也再次坐下身来,伸手抓起斑斓虎的头,开始处理斑斓虎的尸体。
中年男子不愧是颇有经验的老佣兵,他刚刚所说的绝不损伤虎骨和虎皮分毫,也绝非虚言。普通人剥虎皮,怎么着也得从腹下处将虎皮剖开,轻轻分离皮肉。至于四肢和尾巴这几个特殊位置的皮毛,手艺好一点的,可以通过特殊的手法,在能够保正皮毛完整的情况下,将皮毛与骨肉分离。
而大多数手艺不好的,则依旧是通过下刀子将皮剖开的方法,来达到皮肉分离的目的。
但是中年男子的剥皮手法却与以上两种方法都不同!
首先,中年男子是从斑斓虎的口中下刀,由内而外的进行剥皮。但在皮毛上一刀不动,绝对保证皮毛的完整性!
眼看着中年男子用尖刀从虎口之中,一块一块的往外取肉,随后又一根骨头一根骨头的往外拿,何忧简直叹为观止。
中年男子一边忙着手里的活计,一边抬头偷偷瞄了何忧一眼,看到何忧那副吃惊的样子之后,不由得分外得意。于是乎谈兴又起,开始对何忧侃侃而谈道:“这个皮毛,无论是妖兽的,还是魔兽的,都是越完整,刀痕越少越值钱!”
“很多人在剥皮的时候,都是顺着魔兽的腹下剖开,以为这样便能最大化的保证皮毛的完整。但是他们却不知道,其实根本不用从皮毛的外面动刀子。只要将手伸进魔兽的口中,魔兽口中下手,便能够毫发无伤的将魔兽的整张皮完完整整的剥下来。”
何忧闻言点头道:“由内而外进行剥皮,确实是保证魔兽皮毛完整的最好方法!但是,其他人就算是知道有这种办法可用,恐怕也不一定能够做到吧?我瞧大叔这手艺……只怕有不下十年的功夫了吧?”
“二十年!”中年男子得到何忧的吹捧,立刻面有得色的说道,“我从十五岁开始进魔兽森林,十八岁遇到我师父,跟他学习这门手艺。一开始都是看,师父给魔兽剥皮,我就站在旁边看着。看他怎么下刀,怎么走刀,怎么使劲儿。”
“这一看就是整整两年!两年之后,我二十岁那年,我师父才准我动刀,让我试着给魔兽剥皮。一开始不行,手劲控制不住,不是大了就是小了。一张皮剥下来,上面到处是刀口,根本卖不了几个钱。后来行了!”
“我熊三如今敢这么说,整个宕昌城绝对找不出一个比我手艺更好的人!这片魔兽森林里,就没有我熊三剥不了的魔兽皮!嘿嘿!您瞧这个,刀子一剜,再这么一转,整条脊柱就全都落了下来。只要稍一用力,就能整条完完整整的取出来。”
中年男子说的兴起,手里尖刀如飞,三两下便把斑斓虎长长的脊柱给取了出来。至此,政治斑斓虎的虎骨就只剩下头部,四肢,以及尾巴上的骨头没有取出来了。
而且,被取出来的虎骨,全都被中年男子整整齐齐的放在一旁,看样子是准备等到所有的虎骨都被取出来之后,再将它们重新拼装在一起。
“头骨不能先取,一定要等到所有的骨头都取出来完之后,在把头骨取出来。因为,取虎骨的过程中,很容易使差力,有头骨挡着,可以保证虎嘴不被撕裂。四肢的骨头一定要慢取,因为虎掌上的皮肉联系紧密,一不小心就会连皮带肉一起撕烂掉,所以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中年男子继续说道。
而中年男子之后的行动,也很好的诠释了他所谓说的“小心小心再小心”这句话,整个剥皮的过程,大约花费了中年男子一个小时的时间,而这中间,有近四十分钟的时间,都被用在了剥离四肢和尾巴处的皮毛上。
最终,当中年男子将斑斓虎的头盖骨取出来,递给何忧之后。何忧终于生平第一次,看到了魔晶究竟长什么样。
同为能量结晶,灵晶都是晶莹剔透,无色的多棱晶体。而魔晶却不同,通体光滑圆润,几乎没有棱角。而且魔晶也不是无色的,而是通体血红,并散发着阵阵妖艳的红光。
虽然魔晶的主人,斑斓虎已经死去多时,并且被中年男子“碎尸万段”了。但是这枚魔晶入手之后,何忧依旧能从魔晶上感觉到那股诡异的煞气。就好像是,那只斑斓虎虽然已经死去,但是暴虐的虎魂却留在了这枚灵晶之中。
“咦?这个魔晶……这之中所蕴含的能量的总量,怕是比中级灵晶还要高上一些。但是能量的纯度……恐怕比中级灵晶要稍差一些吧?”何忧问中年男子道。
中年男子点了点头,解释道:“其实并不是能量的纯度差,而是所有的魔晶之中都蕴含有大量的魔气。若是不把这些魔气处理干净便直接使用魔晶中的能量,极有可能会肆虐的魔气撺掇起魔晶中的能量,引发灵爆!”
何忧闻言点了点头。他知道中年男子所说的魔气,其实就他从魔晶之中感觉到的那股诡异的煞气。那股煞气本就源自于另一个时空,原属于域外魔煞。这里的人们把它称之为魔气,倒也不能算是错。
………………………………
第三百七十章 何大少进城(十)
何忧把玩了一会儿手上的魔晶之后,随口问道:“敢问大叔,这魔晶中的魔气,你们通常都是用什么方法除去的?”
“用法阵或者炼金的方法!”中年男子答道,“一般情况下,选择使用法阵驱除魔晶中魔气的情况较多,省钱省力。但若论效果的话,用炼金术驱除魔晶中的魔气,效果会更好一些!”
“炼金术?什么是炼金术?”何忧惊异道。其实以何忧现在的修为而言,想要驱除魔晶中的煞气并不难。《陨月移星诀》中就记载着几种法阵,可以用于镇压或是驱散魔晶之中的煞气。
但是,何忧在仔仔细细的进行思考和对比之后,发现这几种方法里,无论是哪一种方法,都无法将魔晶中的煞气彻底祛除干净。而残留下来的那些诡异煞气,在一定情况下依旧保有撺掇起魔晶中的能量,引发灵爆的可能。
而此时中年男子所提及的用炼金术来祛除魔晶中煞气的方法,何忧却从未听说过,所以立刻便对这种效果更好的方法上起心来。
中年男子见何忧好奇,便也没有刻意隐瞒什么,而是直言道:“公子有所不知,炼金术是我们这里独有的一种秘术。据说,最早炼金术是起源于医术,但却又与医术多有不同。”
“通常情况下,精通医术的修真者,都是通过调配灵药,扎针走穴,或者炼制丹药来达到治病救人目的的。而炼金术师调配灵药,炼制各种药剂的目的,却往往都不是为了治病救人!很多时候,炼金术师调配出来的灵药都是带有剧毒,或者某种特殊效果的。”
“而用某种特殊手法,驱除魔晶中的魔气,便是炼金术中最为常见的手段之一。”
中年男子似乎并不是很了解炼金术,所以他在解释炼金术的时候,多少显得有些前言不搭后语,根本没有说到有关炼金术师的实质性内容。
不过,尽管如此,何忧也依旧从中年男子口中大致了解到了炼金术师这个职业,并且暗中决定,有机会的话一定要找个炼金术师好好交流一下。
当然,想要找个炼金术师交流,在这荒郊野岭之外肯定是没有什么机会的。所以,众人还是要先离开这里,回宕昌城再说。而暂时无处可去的何忧,在中年男子的热情邀请下,最终决定应中年男子之邀,跟随他们去他们佣兵团的驻地看看,顺便逛逛宕昌城。
在回宕昌城的路上,中年男子和何忧再次闲聊起来,也正是经过这一路的闲聊,何忧终于有机会得知了面前这三个人的名字。
中年男子,熊壮,金雕佣兵团的三当家;年轻女子,金玲儿,金雕佣兵团大当家的宝贝女儿;年轻男子,付志,据说是金雕佣兵团四当家的遗孤,从小跟随熊壮长大,目前的身份是金玲儿的二号追究者。
三人之中,金玲儿活脱脱就是一个被宠坏了的大小姐,而刚刚连续两次死里逃生的经历(斑斓虎的追杀,以及小黑的敌视),显然并没有让她的大小姐脾气有所收敛。这一路上,她虽然没敢主动惹事寻隙,但是从她时不时从何忧身上飘过的目光中不难看出,她心理肯定是在憋着坏的!
至于付志,在何忧看来,则是一个心计很深,很有城府的青年才俊。修真者修为有成之后,是可以通过感受其他修真者散发出来的气机,来推断对方修为的修为层次的。而且这种推断的准确性,跟双方修为的差距有关。
何忧目前是辟谷境初期的修为,远高于金玲儿启灵境中期的修为,所以只一个照面,何忧便准确的判断出了金玲儿的修为。
熊壮的修为虽然不及何忧,但也相去不远,何忧无法清晰的作出判断。但是仅凭感觉猜测的话,熊壮至少也有洗髓境后期的修为,甚至洗髓境圆满也不是没有可能!
然而有意思的是,这三个人中,何忧不仅无法清晰判断出熊壮的修为,付志的具体修为,何忧也同样判断不出来。在认真感受了许久之后,何忧只能判断出,付志的修为跟熊壮相差仿佛,最低也有洗髓境中期的修为。
要知道,这个付志看上去比何忧大不了几岁。而何忧之所以能够这么快到达辟谷境修为,完全因为机缘巧合进入了一处洞天福地的缘故,而且在过去的一年中,每天都已洞天福地中生长的灵药为食。
想象一下,在洞天福地这一得天独厚的环境中修行,终日以千年(不折算成普通环境下的生长年份)以上年份的灵药为食……即使是十大名门中最受器重的得意门生,恐怕也不可能有这种待遇吧?
如此情况之下,何忧的修为也才堪堪达到辟谷境初期而已。而付志这个年龄不大,出身一般,混迹在一个二流佣兵团里的普通青年,却能够达到洗髓境中期的修为,足见其天赋不俗。
而就是这个天赋不俗,修为不低的青年才俊,在眼看着熊壮因独自面对斑斓虎而身处险境的时候,竟然没有立刻冲上去帮忙。少扯什么是因为金玲儿拉住了他,不让他去,所以他才没去帮忙之类的话。
以付志的修为而言,若是他真有心思想去帮熊壮的话,就是有一百个金玲儿在这里,又怎么可能拉的住他?哼哼,刚刚的拉拉扯扯,矫揉造作,其实都只是做戏而已!
如果真像熊壮所说的那样,这个付志是从小没了爹娘,由熊壮抚养长大的话,那么这个付志的人品,就可见一斑了!
这正是处于对付志人品的猜疑,使得之后的路途中,在付志主动跟何忧攀谈的时候,何忧总是不着痕迹的与之保持距离,态度上也仅仅是不冷不热而已。
而付志也是个有眼力劲儿的人,在感觉到何忧对他的排斥之后,也十分识趣的退回到金玲儿身边,跟金玲儿增进感情去了,不再去何忧身边自讨没趣。
………………………………
第三百七十一章 何大少进城(十一)
最终,一行三人中,唯有熊壮的性格十分豁达、爽朗,跟何忧谈笑闲聊之时,显得毫不生疏。而且熊壮也不像金玲儿和付志那样,以貌取人。
面对紧跟在何忧身后,不言不语,做仆人状的铁砣,熊壮也依旧会主动攀谈几句,让铁砣不至于一直被冷落在一旁。
通过与熊壮的攀谈,何忧了解到。熊壮所属的金雕佣兵团,是十年前,由熊壮和他的三个结拜兄弟创立的。金雕之名,取自熊壮的两位结拜兄长,佣兵团的现任团长和副团长的姓氏。
金雕佣兵团的现任团长叫金诚,有结丹境初期的修为,在宕昌城中,至少能排进前五!副团长刁平川,与金诚一样,也是结丹境初期的修为!
正是因为有金诚和刁平川在,所以金雕佣兵团才能在短短十年内,从宕昌城众多佣兵团中脱颖而出,一举挤进前三!
但是,前途一片光明的金雕佣兵团,最近的日子却不太好过。因为一年前金诚在率队猎杀一只魔兽的时候,不慎被魔兽所伤,经脉受损,魔气入体。
大家本以为,凭借金诚深厚的修为,可以很快将魔气逼出体外,然后经过细心调理,伤势会很快复原。但是没想到,这眼看着都快过去一年了,金诚的伤势不但没有好转,而且隐隐有持续加重的迹象!
如此一来,可就大事不妙了!
仅仅成立了区区十年的金雕佣兵团,与宕昌城中的大多数佣兵团相比,实在有些底蕴不足。而这些老牌的佣兵团之所以会被金雕佣兵团踩在脚下,就是因为金雕佣兵团中拥有两个结丹境初期修为的修真者!
一个佣兵团,坐拥两个宕昌城前五,整个宕昌城中,除了金雕佣兵团之外,也就只有排名第一的煞神佣兵团才有这种实力。
换而言之,金雕佣兵团能够挤进宕昌城佣兵团前三,不是因为它们人够多,佣兵团够大,实力够雄厚。而是因为,金雕佣兵团的团长和副团长的个人实力够强,拳头够大!
但是现在,金诚的伤势迟迟不能痊愈,且因为受到伤痛的干扰,其个人实力仅能发挥出往日的六成。这等若于金雕佣兵团被断了一臂!
如此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一直围在金雕佣兵团周围,虎视眈眈的众老牌佣兵团们焉能放过?
趁你病,要你命!落井下石什么的,本就是佣兵团之间互相打压的惯用伎俩,没什么好说的!
于是乎,仅过去的一个月之内,金雕佣兵团进入魔兽森林猎杀魔兽的佣兵小队中,就有近十支小队在满载而归时被人给伏击了。更有甚者,其中一支小队还被人给团灭了,一个活口都没留下!
如此一来,搞得金雕佣兵团内人心惶惶,一提到要组队进入魔兽森林猎杀魔兽,金雕佣兵团的团员们惊恐万状,两股战战。
作为一个佣兵团,进入魔兽森林猎杀魔兽,是佣兵团最为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但是现在,团员们都拒绝进入魔兽森林,甚至被逼急了的话,就主动退团,一走了之。
就这样,金雕佣兵团最重要的经济来源被断了,佣兵团上下瞬间陷入赤字危及。而赤字危机引发的直接后果,便是有大批大批的团员竞相退团。如今的金雕佣兵团,与一年前相比,规模缩小了整整一倍。
金雕佣兵团能有今天的规模,足足花费了金诚等人十余年的时间啊!
可是仅仅不到一年的时间,五年的心血便化为泡影。
眼看着自己的心血一点点被人蚕食,自己毕生的努力慢慢化为泡影,重伤中的金诚心神受创,伤上加伤,一夜之间白了头发。
而看到金玲儿在看到父亲悲痛万分的样子之后,决定要为父亲做些什么。比如说,进入魔兽森林寻得一株稀世灵药,并用它治愈父亲的伤势什么的。
当然,金玲儿本人在此之前,从未进入过魔兽森林,并且从小耳濡目染之下,金玲儿也知道凭自己那身三脚猫的修为,实在不适合独闯魔兽森林。于是,金大小姐便招来了自己的二号追究者,拥有多次进出魔兽森林经验的付志。
作为多次进出魔兽森林的老司机,付志并不认为仅靠自己那两把刷子,在带着个拖油瓶儿的情况下,能够在魔兽森林中来去自如。于是乎,为了以防万一,付志使用了有些小手段——在确保自己和金玲儿进入魔兽森林后,让熊壮获悉自己和金玲儿的行踪,并能够很快追上自己和金玲儿。
什么?为什么不直接告诉熊壮,让熊壮跟他们一起进魔兽深林?!
你当付志是傻子吗!?
常年在魔兽森林中讨生活,且为人谨慎的熊壮,会孤身一人,陪着两个乳臭未干的“小家伙儿”进入魔兽森林吗?而且其中一个小家伙儿,还是自己大哥的宝贝女儿!?
那不得多找几个人,组成一个精英小队,一起进入魔兽森林啊!?一来人多了安全,万一出现什么意外,也好有个照应。二来,想要在魔兽森林中找稀世灵药,仅靠一个人的力量肯定是不行的,得靠人多,才能有机会!
可是!付志冒那么大风险,陪金玲儿进魔兽森林,真的只是为了陪她来找什么稀世灵药吗?
别傻了!
那种东西,是那么好找的吗?!
与其去花费时间找那种虚无缥缈的东西,还不如趁着金团长尚未重伤不治,赶紧将金玲儿拿下!
一男一女,在寂静无人,危机四伏的魔兽森林中乱逛……是不是特别的有情调?是不是特别的有机会!?
虽然一旁一直跟着个碍事绊脚的熊壮,让付志觉得有些碍眼之外,其余的一切都让付志感觉十分的完美!
完美的环境,完美的气氛,完美的自己!付志有信心,在从魔兽森林中出来之前,自己一定能够征服金玲儿……如果不发生什么意外的话!
何忧理清楚前因后果之后,转头看了一眼犹自在“努力”的付志,不由的开始有些同情他了。
………………………………
第三百七十二章 何大少进城(十二)
“唉,如果不是有那只斑斓虎搅局的话,只怕这会儿付志已经抱得美人归了吧?”在看穿付志的想法之后,何忧默默的想道。
殊不知,跳出来搅局的并非是那只斑斓虎,而是何忧本人!
或许何忧没有注意到,当斑斓虎将熊壮扑倒,同时付志开始假惺惺的表示要回去救熊壮的时候,金玲儿已经在死命的拉扯付志了。坚决不让他回去冒险。
这就说明了,那时在金玲儿的心理,付志已经拥有一定的位置了。而且如果何忧能够仔细探查一下金玲儿的过往的话,还会发现。
这一次,其实是金玲儿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主动关心别人。奥,错了。付志是第二个,第一个是金玲儿的老爸,金诚。
所以说,斑斓虎的出现,非但不是在搅局,而且还变相帮了付志一个大忙。而在这之后,突然从天而降,三下五除二解决掉斑斓虎,并对金玲儿大呼小叫,呼来喝去的何忧才是这正的搅局者!
至少,现在的金玲儿,已经没有心思再去跟付志眉来眼去,联络感情了。她现在满脑子充斥的念头都是,如何让那个胆大妄为,放肆无礼的家伙好看!
在这里,就要说明一下了。虽然金诚的溺爱使得金玲儿养成了刁蛮任性、蛮横无理、又自负自大的大小姐脾气。但是,金玲儿不是傻子,她懂的最基本的审时度势!
比如说现在,在目前这种只有三叔和付志在身边的情况下,金玲儿绝不会贸然跟何忧起冲突。一来,“大靠山”三叔不知被这小子灌了什么迷魂药,刚刚居然帮着这个外人吓唬自己。万一待会儿三叔不肯帮自己,那就糟糕了。
二来嘛,付志的修为虽然不错,但瞧那家伙那副完全不把付志放在眼里的架势,两人真要是打起来,恐怕付志还真不是他的对手。
所以安全起见,一切还是等回去之后再说。反正这家伙是个外乡人,在宕昌城中没地方落脚。而三叔对他又那么热情,只要三叔待会儿一邀请他,他肯定就会巴巴儿的跟过来。
哼哼!等进了金雕佣兵团之后,再让你见识见识本姑娘的手段!
至此,付志的身影彻底从金玲儿的心中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何忧……那令人憎恨的身影!
其实熊壮一行人遇袭的那处峡谷,距离宕昌城并不算很远,而且众人的脚程又都不慢。所以,天刚刚见黑众人便进了宕昌城,进城门左转,没多远便到了金雕佣兵团的驻地。
“大小姐回来了!快去通知团长,大小姐回来了!”
“大家姐回来了,找到大小姐了!”
何忧一行人还没进门呢,金雕佣兵团中便有眼尖的人看到了金玲儿。然后惊喜的叫嚷起来,三步并作两步的跑了回去,去给内院的金诚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