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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科学的符阵师-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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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熊壮要是不说点儿什么的话,还真有些不太合适!
于是乎,熊壮在金玲儿离开之后,只好硬着头皮开口说道:“大哥莫要生气,是兄弟我学艺不精,没有保护好玲儿他们俩,使得他们受到了惊吓,所以才会做事失了分寸。大哥就不要责罚玲儿了。毕竟你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再禁足的话……就实在有些过分了。”
金诚闻言看了熊壮一眼,叹气道:“唉,这都是我的错。平日里我对她过分溺爱,又疏于管教。以至于她今日竟然冷血至此,见到三弟你命悬一线,都不肯出手相救,实在是让我心寒啊!”
有了铁砣起头,金诚想要追问今日之事的前因后果,以及详细经过并不难。所以,这才没多大会儿,金诚便已经知道了金玲儿和付志今日的所作所为。付志倒还好说,虽然平日里金诚看在已故四弟的面子上,对付志照顾有加。但毕竟不是他金诚的儿子,无论做事如何让人失望,都与他金诚关系不大。
但是金玲儿不一样!
作为金鹏佣兵团团长的女儿,居然做出这种贪生怕死,见死不救的事情来。这要是传出去,你让一向以仁义自居的金诚如何在宕昌城中立足?又让金雕佣兵团如何在众多同行之中立足?!
“大哥,你这话可就错了!玲儿还是个孩子,孩子做错事情很正常!更何况,玲儿今天也没做错什么!那只斑斓虎你也看到了,即使没有二十年的气候儿,怕也相去不远了!别说玲儿和付志他们俩小孩子帮不上什么忙,就是当时永胜这小子在场,只怕也就是给斑斓虎添口菜而已!”熊壮大大咧咧的说道。
曹永胜的修为与熊壮相仿,甚至因为比之熊壮较为年轻的缘故,所以在两人多次的交手中,曹永胜一直都是隐约占据一些上风的。
一个修为与熊壮在伯仲之间的曹永胜,在与熊壮一起迎战斑斓虎的情况下,尚且只能成为斑斓虎的盘中餐。那么修为远不如曹永胜的金玲儿,以及修为和战斗经验都不如曹永胜的付志贸然帮手的话,又能有什么用呢?
“唉!三弟不要再说了!这种事情,帮不帮得上忙是一回事。但是帮不帮却又是另外一回事!咱们金雕佣兵团重的就是个义字!就是死,这个义字也不能丢!”金诚沉声说道。
“嗨!大哥又糊涂了不是?!这是玲儿,又不是海峰!一个女娃娃,讲究的哪门子义气!?”熊壮笑道。
金海峰是金诚的长子,也是金诚的骄傲,年仅二十三岁,便已有辟谷境中期的修为,目前作为金鹏佣兵团的中坚力量,已经开始为金诚分担其肩头的重担,未来前途不可限量。
在熊壮提到金海峰之后,金诚的脸上先是不由自主的闪过了一丝骄傲之色,之后很快就变成了欣慰,最终所有的表情连同心中的闷气一起,全都消失不见了。
“唉!不说了,不说了!既然三弟不追究,那就暂时先放这丫头一马,让她禁足半年,长长记性,免得再偷偷跑出去给我惹是生非!”金诚最后拍板道。
既然金诚都已经这么说了,那熊壮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至于替金玲儿求情的事……反正金诚都已经不再生金玲儿的气了,也不差这几天。
在结束关于金玲儿之事的交谈之后,屋内的气氛明显缓和了一下。而金诚与熊壮交谈的话题,也开始变的轻松起来。
“老实说,当时那只斑斓虎的牙齿割破我脖子的时候,我还真他x的怀疑我这次死定了!可是谁能想到,一个救醒突然间从天而降,一脚把那畜生给踹飞了出去!”说起今天的经历之时,熊壮激动的眉飞色舞,手舞足蹈。
而金诚一想也知道,自己这个三弟什么都好,就是有一条爱吹牛的脾气,总是改不了。什么从头顶飞过,从天而降……当那个什么何公子是鸟人吗?!
“哈哈哈哈!三哥,你又吹牛!那个何公子若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能在空中飞来飞去,那他不得有融合境的修为?瞧他那副样子,顶多也不过十八九岁吧?这么年轻就能修炼到融合境,骗鬼呢吧?!”曹永胜摇着头哈哈大笑。
熊壮一听这话,顿时就不高兴了。立刻大声反驳道:“你懂个屁!他那不是靠着本身修为在天上飞,而是靠着身上的法器在天上飞!那为何公子肯定是某个名门大派里出来历练的精英,身上有一两件御空法器有什么稀罕?”
“好!就算他何公子出身名门大派,身上有御空法器不稀罕!但是他的那个随从你怎么解释?你刚刚可说了,你是看到何公子和他的随从一起,从你们头顶飞过去,之后又一起飞回来的。”曹永胜说道。
“是啊,是一起飞过来的!不过,何公子的那个随从再飞回来之后落得有些远了,所以直到斑斓虎被何公子的宠物杀死之后,他才慌慌张张的跑回来。”熊壮说道。
曹永胜点了点头,继续问道:“可是我怎么觉得,何公子的那个随从,并不是修真者……”
曹永胜再说这句话的时候,扭头看了看金诚,而金诚则十分配合的点了点头,肯定道:“那个随从确实不是修真者,身上没有灵力波动的气息!”
“恩!一个连修真者都不是的人,能够使用御空法器吗?”曹永胜追问熊壮道。
“这个……”熊壮见问双眼一瞪,一脸茫然。
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只有修真者才能使用御空法器,而何公子的那个随从,明显不是修真者!可是为什么……当时明明是他们两个一起从天上飞过去,又飞回来的啊!
为什么何公子的随从不是修真者,却能在天上飞呢?
“也许……也许是因为何公子用了高级的御空法器,能够同时让两个人在天上飞……”熊壮有些不确定的说道。
………………………………
第三百七十七章 何大少进城(十七)
“奥!两个人,一件御空法器,同时一前一后在天上飞?!”曹永胜笑嘻嘻的问道。
熊壮闻言老脸一红,想要立刻大声反驳曹永胜,但却不知道该从哪里反驳起。其实也是,这种事情,连亲眼看到全过程的他自己都感觉十分不可思议,更何况是什么都没看到,从头到尾都只是在听他说的曹永胜呢?
“总之……我确实是看到何公子他们两个从天而降!这是事实!你若是不信,玲儿和小志都可以作证!”熊壮大声争辩道。
只是,熊壮的这种争辩,无论是谁看来,都更像被人戳穿谎言之后的一种狡辩。所以,自觉已经看破真像的曹永胜微笑不语,不再在这件事情上跟熊壮做过多纠缠。
当然,不在这件事情上做过多纠缠的原因,是因为曹永胜不想跟熊壮斗嘴。但是,总喜欢跟熊壮唱对台戏的曹永胜,在抓住的熊壮的痛脚之后,又怎么可能舍得就此撒手呢?
“依我看,这位何公子并不是一个什么出自名门大派的精英,至少他的出生并没有三哥想的那么高不可攀!”曹永胜一边说,一边带着玩味的笑容,从怀中掏出一颗赤红色的小圆球,并将之递到熊壮的面前。
“喏!这是刚刚何公子给我的见面礼!一个出身名门大派的精英,会拿这种随处可见的野果子,当见面礼吗?”
被曹永胜这一通抢白之后,熊壮的老脸简直比曹永胜手中那枚小野果还红。
好吧,熊壮也知道,自己有爱吹牛的臭毛病,说什么话都爱往大了说。可是,咱们大哥别说二哥,谁还没说过几句大话是怎么的?而且,今儿个这回,自己还真就没说大话!那个何公子……何公子……唉!
你说这何公子也是!你堂堂一个从名门大派中走出来的青年才俊,怎么就这么抠呢?!送人见面礼就送个野果子!?你哪怕不送呢?也没人会说你什么!可是这野果子……这野果子……咦?这野果子好像不太对啊!
熊壮可是在魔兽森林中摸爬滚打二十多年的人物,虽然个人修为方面,算不上有多出众,但是这双招子却是没的说的。就算是同样有十多年进出魔兽森林经验的曹永胜,在眼力方面,也绝对无法跟熊壮相比。
此时,熊壮留神起曹永胜手里的那枚野果子来,越看越感觉不对!这玩意儿虽然红彤彤的,长得像个小水滴似得,并不起眼。但是,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莹莹微光,以及荧光流动间散发出的轻微香气,让熊壮意识到,这没不起眼的野果子,绝对不止是一枚普通的野果这么简单!
“怎么样?很吃惊吧?你是不知道,当时他把这枚野果子递到我手里的时候,我有多想笑。”留意到熊壮瞪圆了眼睛,趴在自己身前猛看的样子,曹永胜以为熊壮是被何忧送野果子当见面礼的行为给惊到了,所以就继续当个笑话说了起来。
“我跟在团长身边十几年了,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但唯独像这位何少爷这样,拿野果子当见面礼送人的,我还是头一回见。以前总听人说,名门望族里出来的孩子,都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主儿,我还一直纳闷儿,这五谷不分……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可是今天,我算是长了见识了!这个何少爷啊,八成是把这种野果子,当成什么稀罕东西了!啊?哈哈哈哈哈哈……额,怎么了?”
曹永胜这边笑的正得意呢,突然发现,金诚和熊壮都没有跟着他笑。更有甚者,他们不仅没有跟着曹永胜发笑,而且还用一种十分怪异的目光看着曹永胜,就好像是看到曹永胜做了什么奇怪的事情一样。
曹永胜被金诚和熊壮看的手足无措,浑身发毛,但这两人却又谁都不肯开口向曹永胜解释什么,搞得曹永胜只好硬着头皮问道:“大哥,三哥……你们怎么了?干嘛这么看着我?”
回答曹永胜的是熊壮。不过熊壮并没有直接回答曹永胜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认识这种野果子?”
“不……不认识啊……”曹永胜茫然道。
“那你怎么知道这是一枚普通的野果子?”熊壮又问。
熊壮在问这两问题的时候,表情很严肃,严肃的让曹永胜感到很好笑。但是,曹永胜咧了咧嘴之后,却又发现很难笑的出来,所以只能带着十分滑稽的干笑的表情说道:“我……就是知道啊。这种野果子魔兽森林里很常见,哪一次进魔兽森林不会看到一些?搞不好,咱们还吃过这种野果子呢,只不过一时之间记不起来罢了。”
曹永胜这话说得有些太过想当然,即说不出这种野果子的名字,也说不上来曾经是否见到过这种野果子。仅凭一句搞不好见过,和一时间想不起来,实在是很没有说服力。
所以,熊壮在听完曹永胜的话之后,立刻摇了摇头,很笃定的说道:“你吃没吃过着种果子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我肯定是没吃过。不!不仅是没吃过,我甚至连见都没见过!”
曹永胜在听了熊壮的这句话之后,第一反应是熊壮又想说什么大话,所以故意装出一副不认识这种野果子的样子,然后强行为那个何公子圆一波,依次来挽回自己的面子。
再想到这一点之后,曹永胜本想再趁机挖苦熊壮两句,但是刚一张嘴,却又发现熊壮脸上的表情很严肃,而每当熊壮露出这种十分严肃的表示的时候,没有一次说过大话,也绝对不会跟人开玩笑!
最终,曹永胜弱弱的说道:“这……怕不是你记错了吧?这种长相的野果子那么多,你看过之后记不住,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熊壮闻言依旧十分笃定的摇了摇头,而且这次不待熊壮说什么,一直沉默不语的金诚却率先开口了:“虽然我不知道这么果子究竟是什么,但我敢肯定,这东西肯定不只是一枚野果这么简单!”
………………………………
第三百七十八章 何大少进城(十八)
金诚进出魔兽森林的次数比之熊壮只多不少,而且因为金诚个人修为远高于熊壮的缘故,使得他可以进出魔兽森林中更为危险的地方,所能看到、接触到的稀罕事物,同样比熊壮只多不少。也正是因为见得多了,所以金诚的眼力比之熊壮还要高上许多。
之前熊壮说这枚不起眼的“野果子”是好东西,曹永胜还敢对峙嗤之以鼻,虽然不敢当熊壮是放屁,但十成中有九成是不信的。可是现在,不仅熊壮说着野果子是好东西,就连团长金诚也说这枚野果子不简单。
那……这枚野果子看来是真的没那么简单了!
“这……是什么?”曹永胜问道。
“具体是什么……我也说不上来,但是……想来应该是一种极其名贵的灵药!”金诚其实也没见过这种红色的果子,仅仅是凭借自己的经验以及过人的眼里,看出这枚果实十分特别而已。
金诚说完这句话之后,皱着眉头朝熊壮看去,熊壮注意到金诚的目光之后,摇了摇头,轻声问道:“要不……我去叫二哥?让他过来看看?他不是总喜欢摆弄这些东西吗?没准儿他会认识呢?”
金诚闻言点了点头,说道:“恩,让二弟来看看也好。如果真的只是一枚野果子的话,倒也罢了。但若真是一颗名贵的灵药,那么这个何公子……怕是有些难以应付啊。”
“嗨,大哥多虑了!我跟那个何公子虽然也是刚认识不久,但是一路走回来,观他人品也是不错的!就算这枚野果子真是一颗名贵灵药又怎么样?何公子既然会随手将这东西送给永胜这小子,就说明他是瞧得起咱们,有心跟咱们结交!”熊壮说这话的时候,胸脯拍的砰砰响,就像是在替何忧保证什么一样。
金诚看到熊壮这幅样子,微笑着摇了摇头,轻声说道:“话不是这么说的。这位何公子虽然人品不错,但是他年纪轻轻,凭什么出手这么阔气,随便拿名贵灵药送人?还不是要靠他身后的势力养着他?”
“可是,我观这枚果子的品相,如果这枚果子真是一枚灵药的话,以这种品相而言,绝对可以用价值连城来形容。一个年轻的后生晚辈,初期见面,便随手送出价值连城的灵药当做见面礼,他身后的势力得有多大的底蕴?而有如此深厚底蕴的势力,又凭什么主动跟咱们结交?”
熊壮闻言微微一愣,挠头道:“这个……或许与咱们结交只是何公子自己的想法,跟他身后的势力无关呢?”
金诚闻言再次摇了摇头,但却只说了一句“或许吧”,便吩咐熊壮去叫刁平川去了,没有再多说什么。
熊壮为人略显憨厚,很多时候会凭借自己的好恶行事。这种人作为兄弟,可以相伴一生,但若想让他在管理佣兵团上出谋划策,却是没什么可能的。金诚深知这一点,所以也就不愿再跟熊壮多说什么。
至于有关那个何公子的事情,还是等刁平川来了之后,确定了那枚果子的“身份”再做定夺。如果那枚野果子真是一枚名贵灵药的话,那么在对待何公子的态度上面,金诚就有必要做一些调整了。
有道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自己这边就是一个小小的佣兵团而已,过的是刀口舔血的小日子。在不能确保万一的情况下,最好还是不要和那些高高在上的名门大派产生太多的纠葛!
这种态度倒不是说金诚有多么的胆小,多么的不思进取。只是因为他身为金雕佣兵团的团长,事事都要为金雕佣兵团上下数百口人考虑。他的每一个决定都有可能关系到数百口人的生死,所以谨慎一点,总是没错的!
金雕佣兵团的驻地并不是很大,而金诚三兄弟的居所本又离的很近,所以没多大会儿,熊壮便领着刁平川回来了。
刁平川的外表是一个精瘦干练的中年人,因为修为精湛,且平日里喜爱摆弄各种灵药,精通养身之道,所以,虽然刁平川的年龄比熊壮大,但是仅从外表看的话,即使是说刁平川比熊壮小十岁,也不为过!
“大哥,你找我?”此时的刁平川,穿着一件脏兮兮的长袍,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浓浓的草药味儿。一看就是在摆弄他那些灵药的时候,被熊壮给揪过来的。
金诚与刁平川做了二十多年的兄弟,对于刁平川的某些怪癖,早已见怪不怪了。所以,在看到刁平川这副打扮之后,金诚显得十分淡定,浑不在意的直接说道:“恩,找你有点儿事。这枚果子你先看一下,看你是否认的?”
“果子?在哪?我看看。”刁平川是个做事雷厉风行的人,既然金诚说让他来是为了认一个果子,那就赶紧认就是了。认完之后还得赶回去看着丹炉呢,自己刚刚淘到一张古方,今天刚刚开始按照方子炼丹,可别刚开始就给搞砸了!
“在这里,二哥请看。”曹永胜说着便将那枚小红果儿递了过来,交到刁平川的手里。
刁平川刚一拿到那枚小红果,立刻就咦了一声,原本写满不乐意的脸上,突然换上了一副十分惊讶的表情。而且这个惊讶的表情很快又变成了凝重,十分的凝重!
“这是一枚龙涎果?这世间居然有这种品相的龙涎果?!!你们从哪里弄来的?还有没有?有多少?快拿出来,给我!不对!这颗龙涎果是新鲜的!天哪!你们是刚摘下来的?!!这怎么可能?!”
一枚在曹永胜看来,十分不起眼的小野果,瞬间便把刁平川给点燃了!上窜下调语无伦次的刁平川,看上去活像是一只滑稽的猴子。那夸张的动作和表情,把个曹永胜吓得一愣一愣的。
龙涎果啊,曹永胜知道啊!那是一种可以用来凝神静气,降低修炼风险的灵药,十分名贵!
………………………………
第三百七十九章 何大少进城(十九)
因为具有特殊且实用的功效,所以龙涎果在修真者中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也正是因为它那特殊且实用的功效,使得龙涎果被大量采摘,濒临灭绝。
而存活下来的龙涎果植株,又都被有实力的修真门派据为己有,普通修真者,轻易难得一见。至此,钟灵大陆上虽然有龙涎果之名广为传颂,但是除了各个名门大派之外,鲜有人真正使用过龙涎果。
曹永胜记得很清楚,四年前,在煞神佣兵团开设的拍卖行中,曹永胜第一次知道了龙涎果的真正用法。原来,龙涎果不是直接用来吃的,而是晒干之后磨成粉,辅以一些特殊的药物,做成香料点燃使用的。
而且,也就是那一次,曹永胜明白了龙涎果的价值究竟有多高!当时煞神佣兵团拿出来的拍卖品是一块用龙涎果制作而成的香料,约有三两重,鸡蛋大小。
起拍价一百万枚灵晶,最终成交价四百一十万灵晶!
一百多万灵晶一两的香料!
这虽然不是曹永胜在煞神拍卖行中见过最贵的拍卖品,但却绝对是最能刷新曹永胜价值观的一次!也就是那一次价值观的刷新,让曹永胜认识到了龙涎果的价值。
现如今,曹永胜的人生观也受到了冲击,而对其人生观造成冲击的主角儿,依旧是龙涎果!
一百多万一两啊!
刚刚就在自己手上!
还差点被自己给当成普通的野果子给扔掉!
不行了!这尼玛太刺激了!我得冷静冷静!
“二哥,你等会儿,先别急,别着急!让我静一静,捋一捋!”曹永胜挣开刁平川的手,抱着脑袋慢慢坐了下来。
刁平川一看曹永胜这幅熊样儿,差点儿没当场暴走。你他x的是不是脑子被魔兽给踢了啊?什么叫别着急?我能不急吗?这可是龙涎果啊!而且明显是一枚新鲜的,刚刚摘下来不久的龙涎果!
你这混蛋到底知不知道龙涎果有什么用?你懂不懂一株龙涎果对于咱们这些人,对于金雕佣兵团来说,究竟代表着什么?!都这会儿了你居然还要静一静!还想捋一捋?捋个铲铲啊!
想到这里,刁平川怒气上涌,一把揪住曹永胜的衣领,就要把他当场给拽起来问个明白。好在金诚及时制止了他,并且轻声解释道:“先别着急,这东西不是永胜摘来的,是别人送他的。你先等等,让他先冷静一下。”
“别人送给他的?那把p眼儿卖给别人了吗?有谁会傻x到拿龙涎果送人?!”刁平川这会儿是真的有些急了,所以说起话来也禁不住有些激动。
一旁的熊壮在经过了短暂的震惊之后,倒是终于回过神儿来。但是,也就仅仅只是回过神儿来而已。这会儿除了一句“我x,居然是龙涎果!牛x,太牛x了!”之外,依旧是什么话都不会说。
“老二,你先别激动。你能确定,这真是龙涎果?”金诚毕竟是金雕佣兵团的团长,见过大世面的人。面对珍贵如龙涎果的灵药,已经能够保持冷静。毕竟身为佣兵,于是沉着冷静,是保命的根本。
而且,作为一个老佣兵更应该明白,任何未得手的、不确定的、存在未知因素的事物,都不是自己的!
目前,这枚红色小果子究竟是不是龙涎果,还尚未可知,若是仅仅因为刁平川的一句话,大家就断定这枚红色小果子是龙涎果,而事后却又发现是刁平川搞错了,那乐子可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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