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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之末世传说-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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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见什么?”
    “你从飞机上跳伞。”
    “呃。”叶知秋没想到居然还有观众,他突然注意到少年背着的步枪,皱眉道:“你的枪是哪来的?”
    “我父亲的。”
    “很好。”叶知秋对于少年有问必答的风格很满意,他伸手从少年身上取下步枪,检查了一下,皱眉道:“你父亲教你把上膛的步枪背在身后吗?”
    “我把保险关了。”
    叶知秋哼了一声,帮他退出子弹,然后把枪扔还给他:“感谢你对北方兵器产品的信任,不过你这枪肯定过质保期了。”少年背着的是一支一九八一年北方兵器生产的五六式自动步枪,枪身保养得很好,但是膛线已经磨损了,显然这支枪发射过很多子弹,他皱眉道:“你父亲在哪里?我得和他谈谈。”
    少年戒备的看了他一眼:“不是他让我跟踪你的。”
    “那当然。”叶知秋说道:“也不是他带你到这里来的,我知道。那么你为什么出现在远离城市的丘陵地带?童子军拉练吗?我不知道美国的孩子们远足的时候还带自动步枪,你父亲对你还真放心。”
    他紧盯着少年的眼睛,看到他迅速低下头,于是放松了语气说道:“你不属于这里,我能猜出你为什么会在这,但是其他的事情需要你来告诉我?”
    少年低着头想了一会,慢慢说出了他的经历。他叫邓肯。林恩,冬天和他的父亲一起来阿拉斯加猎熊,但是很不走运的是,猎熊季节刚刚开始,他们就变成了丧尸的猎物,经过了这半年之后,当初一起来到这片土地的人中只剩下了他和他的父亲,恶劣的生存条件下,邓肯的父亲病倒了,所以小邓肯不得不担负起寻找食物的重任,当他发现叶知秋之后,因为好奇,才会选择跟踪他。
    听邓肯说完,叶知秋看着他,慢慢说道:“我没见过你的父亲,但是我猜想,他应该是一位正直的人,那么作为他的孩子,说慌是一种可耻的品德。”
    少年低垂着头,半晌才说道:“我没说慌。”
    “那用你父亲的名字发誓。”
    邓肯愣了一会,不再坚持他的说法,抬头看着叶知秋说道:“我只想知道你有没有抗生素。”
    “你父亲怎么了?”
    少年摇了摇头:“他在发烧,不断咳嗽。我们怀疑是肺炎。”
    叶知秋的神色严肃了起来,他问道:“他受伤了吗?”
    少年想了想,摇头道:“不。”
    “多久了?我是说他生病。”
    “半个月吧。”少年拿不准他的意思,支吾着回答,很显然,他对他的戒心很强,这更加坚守了叶和秋的猜想,邓肯肯定知道一些关于他的身份。
    “带我去看看他。”
    “不。”少年很坚定的回答。
    叶知秋望着他,慢慢说道:“我不会伤害他的。”
    “好吧。”叶知秋点了点头,从背包里翻出一些药品和食物放到少年的面前:“替我向你的父亲问好。”
    少年有些惊喜的看着地上的东西,犹豫着伸出手,拿着一个药瓶,然后一脸茫然的问道:“这是什么?”
    “阿斯匹林。”叶知秋说道:“那是日文。”他跳伞的时候掉进了火场,可以说一无所有,后来在火场附近又没有找到战友们的背包,很显然杨筱他们在攻击前轻装了。所以叶知秋现在的装备都是从日本科研队伍那里拿来的,说明当然都是日文。
    听到他的话,少年脸上立刻显出了戒备的神情,他抬头望着叶知秋,问道:“你是日本人?”
    叶知秋把他的神色变化都看在眼里,嘴上却沉吟道:“我对这个说法感到遗憾。”他站起身,伸手比了一下自己的身高:“一般来说,纯种的日本人是不会长到我这么高的。”这个说法比较阴损,起码日本男篮的人不会同意,但是少年对于亚洲人种的认识显然不怎么深刻,叶知秋不介意帮助好莱坞培养美国下一代的优越感,顺便踩一下让自己痛恨的对象。(事实上,关于这一点我还是查了一点资料的,上面的说法和我的认识相反,但是基于国统局对于国内工资水平的报告,我有选择的在报告中中国人平均身高的数据上加了一半,个人认为这应该比较符合事实。当然,也许我应该减一半的。)
    说完,他重新弯下腰,把自己的脸凑到少年的眼前,说道:“记住,个子像我这样高并且品德高尚的人,都是中国人。”
第三十四章苔原狼
    少年背着沉重的步枪,快步穿行在树丛中,事实上他已经很疲惫了,那支枪的重量不是一般的沉,背在身上感觉就像一个大铁坨,但是他仍然走得很快,因为他知道自己的父亲需要这些药品,只要有对症的药物,他相信父亲很快就能恢复健康。
    快步穿过一片开阔地,他情不自禁的加快了脚步,和叶知秋告别后,他忍不住吃了一点东西,包括一大块巧克力和一包饼干,这种日本产的压缩饼干味道很差,从前的他是肯定不愿意多吃一口的,但是刚才他却吃得很香。
    跑上山坡的时候,他感觉到两条腿的酸痛,但仍然奋力狂奔,这几个月来,他和父亲相依为命,他迫切的想看到父亲赞许的目光。为了节省体力,他并没有走平时的路线,而是抄了一个近道,从一片小山坡上跑了过去,到了坡顶,他停了一下,深吸一口气,跳了下去。
    背着重物从接近两米高的地方跳下去,这在灾难前对于邓肯是难以想象的,但是经过这六个月的磨历,这点高度对于他来说已经算不上危险了。有人说灾难可以激发人类潜能,但是事实上,那只不过是需不需要的问题,就像做case,压力大的时候,速度自然就快一些。
    邓肯在落地的时候踉跄了一下,疲劳让他的动作有些变形,没能做好缓冲。他觉得右脚着地的时候脚跟落得快了一些。邓肯用双方扶住了地面,这才没有摔倒,然后立刻站了起来,前面就是他们的棚屋,不知道是什么人搭建的,自从找到这个地方后,他们就住了下来。
    眼前的景像让他大吃一惊,棚屋的门开着,用圆木砌成的墙壁有一侧已经倒塌了,失去了支撑的房子倾斜着,摇摇欲坠,有两只毛茸茸的动物从里面跑了出来,嘴里争抢着一块鲜肉,看到突然从天而降的少年,两个动物愣了一下,警惕的耸起了耳朵,四只绿油油的眼睛直盯着邓肯。
    有过半年狩猎经验的邓肯当然认识这种动物,有人说阿拉斯加最多的两种动物就是驯鹿和狼群,邓肯的父亲是一个优秀的猎手,所以他对驯鹿的滋味已经很熟悉了,自然对与鹿群伴生的狼群也不陌生。一般来说,这些体积不大像狗一样的动物对于猎人的威胁不大,因为食物充足,狼群也很少冒险攻击人类,但是现在,这些动物出现在他们的房子里,显然不是来串门的。
    愣了一下,邓肯立刻扔掉背包,去摘背在身上的步枪,使用七点六二毫米子弹的五六式步枪近距离内的侵彻力极大,甚至可以把一头成年狼打飞。但是就在这个时候,那两头狼已经扔下了口中的食物,向他扑了过来。狼群很少主动攻击人类,这种行为在正常情况下是非常罕见的,显然它们被刚才的肉食刺激到了,此刻充满了攻击性。
    邓肯摘枪的动作耽误了时间,所以两只狼扑到他身前的时候,他只来得及把枪拿到手里,无论如何也来不及拨开保险,所以他挥起步枪,向身前的那头狼砸了下去。
    那只狼闪了一下,枪托从它的头上滑过,带飞了它的一只耳朵,它呜咽着跳开了一步,但是另一只狼趁着这个机会冲了过来,邓肯来不及再次挥枪,横枪一拦,那头狼扑到了他的枪上,巨大的冲击力让他站立不稳,仰面倒了下去。
    他倒下之前,向后退了一步,所以那只狼落到了他的腿弯处,它比邓肯的动作快了一点,四肢着地后,立刻准备再次攻击邓肯,身子刚刚探出,就被邓肯用两条腿夹住了它的头部,狼呜咽着张开大嘴,试图挣脱开来,邓肯知道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奋力收紧双腿的同时,单手挥起步枪,向它的头上砸去。
    一击即中,但是狼的头骨显然比预想的要坚硬一样,它汪的大叫了一声,猛的挣脱开邓肯的双腿,向后跳开。这时另一只狼已经窜了过来,绕过同伴,向邓肯的脖子咬了下来。
    就在这个时候,邓肯听到有人大声叫着:“趴下,别动。”接着传来一声枪响,他身上的狼猛的颤抖了一下,从邓肯身上摔了下去,四肢抽搐着,倒在地上。
    又是一声枪响,另一只被邓肯击中头部的狼也仰面摔了出去。邓肯突然从险境中解脱出来,不禁有些迷惑,他躺在地上,呆呆的看了一眼倒在他身边的狼尸,突然清醒过来,连忙一跃而起,大声叫道:“爸爸。”
    回答他的是一声怒喝:“让开。”然后他被一股大力一下子甩到了一边,这时他才反应过来,这个声音有些熟悉,但是口音很重,绝对不是父亲的声音,同时也看到从他们的棚屋中相续钻出了五六条苔原狼,看到他们的同伴被打倒在地上,一头体形硕大的狼仰天嚎叫了一声,几头狼同时向他奔了过来。
    邓肯吃了一惊,好在直到现在,他的手里仍然紧握着他的步枪,这个时候连忙掉转枪口,打开保险,还没有端起枪来,就看到一个人大步从他的身边走过,向着狼群迎了过去。
    能干出这种只能在李连杰电影里干出来,连成龙都不敢干的事的人,当然只有叶知秋,他有丰富的跟踪经验,并不需要像邓肯那样紧紧跟随,生怕跟丢了,所以在邓肯穿过开阔地的时候,他就老老实实的蹲在后边看着,等到他赶到山坡上的时候,正好看到邓肯被狼扑倒,他连忙用手枪干掉了两只狼后,才纵身跳了下来,正好看到又有狼冲了出来,而邓肯却忙着找爸爸,于是连忙伸手把邓肯拉到一边。看着恶狠狠扑过来的苔原狼,叶知秋的心里突然充满了兴奋,
    自从见到杨莜之后,他就一直过得比较郁闷,虽然他一直在忙碌,但是明知道战友们的结局却无能为力的感觉让他非常压抑,偏偏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他还不能和杨筱并肩战斗。虽然他出现在最后时刻,扮演了终结者的角色,但是无论如何,杨筱都是死在?的手里。每当想到这一点,他的心情都会无比烦躁,这也是当他讯问日本人后,没有留下一个活口的原因。作为一个战士,当没有需要的时候,他并不嗜杀,但是这显然与心情有关,现在的他其实渴望杀戮。
    所以他在邓肯惊讶的目光中将格洛克插回到枪袋里,任凭m4在背上随着步伐跳动,就那么赤手空拳的迎向狼群。
    只一转眼的时间,两头像大狗一样的苔原狼并肩跃起,向他扑来,在邓肯的惊叫声中,叶知秋双臂向前合拢,正好按在两只狼的头部侧面,于是两头身在空中的苔原狼在他的力量下改变了运行轨迹,将两颗狼头狠狠撞在了一起,邓肯用枪托砸不碎的狼头波的一声裂开了,鲜红的血和灰白色的脑浆交相辉映。
    叶知秋双手一分,将手里的两只狼尸扔在地上,跨步向前,一脚踢在第三只狼的下巴上,那只狼呜咽了一声,在空中翻滚着摔在地上。
    后面跟上来的几只狼立刻犹豫了起来,身为一种凶残的野兽,狼其实也是知道恐惧的,特别是在杀气腾腾的叶知秋面前,与生俱来的本能让它们更能感受到面前这个人的危险,于是离叶知秋最近的两只狼心里开始打退堂鼓,同时准备转身逃走。经常参加体育运动的人都知道,转身是一个很浪费时间的动作,所以在它们完成这个动作之前,叶知秋已经来到了它们的面前,刀光闪耀,两只狼哀嚎着摔了出去,叶知秋出刀够快,但是仍然来不及在它们身后割断它们的脖子,所以这两只狼被开膛破肚,却一时还死不了,只能拖着滑落出的内脏在地上翻滚。
    叶知秋从飞溅的血雾中踏步而出,右手轻挥,手中的军刺飞出,贯穿了最后一头狼的颈部,将它钉在了棚屋的墙壁上,这只狼就是体型最大的那只,叶知秋飞刀出手的时候,它已经开始加速逃离,所以军刺虽然射中了它,却没有准确命中,也就没能直接割断它的动脉血管,它的脖子被钉住,无法转动,只能用一侧的眼睛哀怨的望着叶知秋,完全无法想像,一个人类怎么可能有如此强大的战斗力。
第三十五章死亡
    只是一眨眼的时间,除了那两只被杀还没有死的狼还在哀嚎之外,就只有满地的狼尸能够说明刚才的情况有多凶险。邓肯端着枪,不敢相信的眨着眼睛,眼前这一幕实在太令人吃惊了,除了电影,他实在想不到能看到这种场景。
    愣了一会,他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快步向叶知秋追去,嘴里问道:“你跟踪我?”
    “现在看来,那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叶知秋头也不回的说道,他走上前去,伸手按住被钉在棚屋墙壁上的狼头,用另一只手猛的拔出刺刀,狼身体里的血液早已经从刀身的血槽里,失去支撑的尸体软软的摔倒在地上。他随手把刺刀在狼身上抹干净血迹,正想说话,看到邓肯一步跨进了棚屋里,不禁叹了一口气,跟着走了进去。
    邓肯呆呆的站在进门的地方,屋子里一片狼藉,到处都是飞溅的血迹,在离门不远的地方,躺着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已经被狼群咬得支离破碎,很难辨认出原来的样子。他愣了一下,不敢置信的张大嘴巴,却发不出声音,只是机械的扔掉了手里的步枪,向尸体走去,刚跨出一步,就被叶知秋拉住了,他皱眉问道:“你不能过去。”
    邓肯用力挣扎了一下,发现没有什么效果,才慢慢说道:“我父亲在里面。”
    “不知道那是不是你父亲,但是我知道,他被感染了。”地上的尸体已经被撕咬得面目全非,但是叶知秋仍然能够判断出他生前把自己裹得很严实,现在它躺在地上,身上的衣物被狼群撒破了,一只手臂暴露在射入屋中的阳光里,这只手臂上布满了细小的水泡,有组织液从基面渗透出来。
    邓肯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地上的尸体,说道:“那不是我父亲,我要到里面看看。”
    叶知秋大汗,他本来准备如果邓肯坚持的话,就强行把他带出去,没想到根本是自己表错情了。
    但是他的担心很快变成了现实,邓肯在离这具尸体不远的角落里发现了他的父亲,很遗憾,他也没能幸免。
    帮邓肯把他父亲的尸体搬到屋外,他看着邓肯沉默着用水清洗他父亲的身体,奇怪的问道:“另一个人是谁?”
    邓肯默默的用一块软布沾着水擦试着他父亲脸上的血迹,好像生怕用力过大让他感到疼痛一样,没有任何的表示,就在叶知秋准备放弃的时候,他突然说道:“他是福勒,来自南卡罗莱纳州,是个水管工。”
    “他是和你们一起的?”
    “对。”邓肯回答道:“他也是来渡假的,后来他受伤了,就变成那幅样子,躲进了森林里,父亲几次想伏击他,都没有成功,所以父亲说他还保留着猎人的直觉。”说到这里,他转头看了叶知秋一眼,问道:“你不觉得奇怪吗?”
    “我已经至少看到过三个聪明的丧尸了。”叶知秋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所以看着他回答道。这三个丧尸中,莉莉当然算一个,那个能和叶知秋打个平手的丧尸之王算是智力水平最高的,但是他见到的第一个有智力表现的丧尸却是小镇上杂货铺的老板,他老人家居然收起了吉尔落在地上的手枪,按照妮可等人的猜测,它应该是觉得那只枪和它从前的手枪很相似才会做出这种事来,事实,除了食物,很少有关于丧尸爱好收集的报告。
    邓肯没有想到会得到这样的回答,当初他的父亲这样猜想的时候,他还曾经嘲笑过自己的父亲,想到这里,他低头看着父亲的面容,突然问道:“如果有丧尸完全恢复了智力,它还是它吗?”
    叶知秋愣了一下,他对于纯哲学的问题一向比较头痛,所以皱起眉头问道:“什么意思?”
    邓肯低声说道:“我父亲说,如果这真的发生了,那么它就是一个生了一种怪病的人。所以他不肯再去捕杀它。”
    叶知秋发了一会愣,问道:“你都知道什么?”
    “它们力大无穷,行动迅速,但是害怕阳光,在阳光下爆晒皮肤会起泡,就像吸血鬼。”邓肯说道:“我父亲说这可能与卟淋病有关。”
    “卟淋病?”叶知秋问道,很显然,邓肯和他的父亲对于丧尸并不陌生,显然他们接触过不止一只丧尸,当然在小镇上,妮可曾经说过丧尸可能对紫外线过敏,但是并没有提起过卟淋病这个名字,作为医生,她不太可能不知道这个名词,没有直接联想到它,一定是想到了什么,所以他对少年口中的名词很感兴趣。
    少年摇头道:“那是一种皮肤病,强光照射后身上会起泡,我也是听父亲说起的,他其实也不清楚。”他忧伤的转头看了一眼棚屋:“我们一共猎杀过三只丧尸,只有福勒被父亲放弃了,他说希望他能顶过来,想不到最后却被它杀死了。”
    叶知秋慢慢走到他的身边,蹲下身子,看着他父亲身上的伤口,因为他的尸体比较靠里,所以身上被狼撕咬的地方比较少,叶知秋没有在他的身上发现致命的伤痕,皱眉道:“你是说福勒杀死了你的父亲?”
    邓肯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除了它还能有谁?我们都知道,狼群是没办法推倒墙壁的。”
    “丧尸也不能。”叶和秋淡淡的说道:“如果那墙壁够结实的话。”说完,他拍了拍邓肯的肩膀,站起身来。很显然邓肯的父亲是一个优秀的猎手,只要有充足的准备,他有足够的把握猎杀丧尸,所以邓肯对于丧尸能力的判断只能来自于他的观察,而叶知秋多次与丧尸面对面的交手,他对丧尸的力量和速度有很直观的了解,在他看来,人类变成丧尸后,力量速度这一类的能力值的确会有提高,但是提高的程度与它还是人类时的体质有很大关系,即使是叶知秋见过的能力值最高的那个家伙,也并不比他强壮多少,他很怀疑一只丧尸能够推倒用圆木钉起来的棚屋墙壁。
    //按:邓肯一直和父亲离群索居,没道理知道“丧尸”这个名词,但是以后的书里会经常出现这种情节,所以刻意省略了这种沟通上的描写,比较官方的说法是减少灌水,其实就是我这个人比较懒,不愿意描写重复的情节,以下同。
    //顺便这一章也算回答一下温柔小偷同学的评论,一个拥有人类智力的丧尸还是丧尸吗?
第三十六章高尚的丧尸
    勘察现场不是叶知秋的本职工作,那应该是吉尔的活,但是叶知秋的优点是他制造现场的经验无比丰富,以这个为前提,他其实也能很容易的逆推出事实发生的过程。
    当他再次走出棚屋的时候,邓肯仍然在为他的父亲擦洗身体,那位不幸的先生腿上有一块肉不见了,从伤口的面积上来看,叶知秋猜想它不太可能被狼吞下去,也许仔细找找还能找得到,当然这也只是想想,他可不会这么无聊。
    他走到少年的身边,停住了脚步,想着应该怎么说,邓肯的承受能力明显超出他的预计,本来他以为少年突然失去了相依为命的父亲会歇斯底里的,但是显然严酷的环境很锻炼人的意志,少年要比他想像的坚强。
    棚屋的墙壁是用半截的圆木钉起来的,这些直径二十到五十毫米的圆木分量非常足,所以在里侧用了很多相同的圆木来纵向固定,但是叶知秋发现很多长钉都有松动锈蚀的痕迹,那面墙明显没有看起来那坚固,但是这仍然无法解释它为什么会倒塌,从圆木下压住的野草看来,它倒塌的时间应该是在上午,因为草上的露水很少。叶知秋很难相信,福勒这个资深丧尸能在烈日下冲击一间棚屋,就算它的脑壳进水了,过敏引起的疼痛感也能帮它把这些水排出去,依靠意志战胜困难这种事情说起来很玄妙,其实只可能发生在智慧生命的身上,动物更多的是依靠本能,感到饥饿就会捕猎,感到恐惧会逃跑或者躲藏。那么感到疼痛呢?也许会被刺激得爆小宇宙,但是更大的可能是放弃。而且就算福勒能够忍受疼痛,它的身上也必然会受到阳光的灼烧,但是现在它只有两只手上有严重的灼伤。另外叶知秋发现了那面墙有被从内部破坏的痕迹,这很奇怪,如果福勒在房子外面,那么在里面的当然只有邓肯的父亲,就算他想出来,完全可以走门,没必要去拆房子。
    邓肯似乎没有察觉到他的存在,叶知秋只好把手里的水壶递过去,那是从屋子里拣来的,本来上面还粘着一些血迹,不过被叶知秋擦掉了,虽然没有迹像表现孢子可能通过胃肠道感染,但是出于安全起见,他还用打火机烤了一下壶嘴和壶盖。
    邓肯接过水壶,看了他一眼,却没有喝,而是很细心的倒在他父亲的身上,继续擦拭,叶知秋叹了一口气,目光顺着他的动作望过去,突然发现他父亲的身体上起了一些变化,这些变化很微小,就像皮肤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一样,如果不是叶知秋对尸体很熟悉,知道这绝对不是人死后的正常现像的话,他肯定会忽略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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