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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七界行-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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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贤侄可会武技?”铁拐李问道。

“千寻,惭愧,至今只会七种武技。”任千寻一脸懊恼的说。

“什么?七种?我没有听错吧?”

“没错,正是七种。”任千寻淡淡的说,好像这一切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这话在铁拐李心里可翻起了滔天巨浪。要知道,铁拐李自己也只会三种武技。普通人掌握一种武技最少要一年半载。我老了,我真的老了,铁拐李心中道。此刻的铁拐李一下苍老了很多,显然被深深的打击到了。如果他知道,任千寻不止练会了七种武技,而且都修炼到了大成境界,恐怕他连死的心都有了。

“那。。。李叔何时带我打拳赛?”

“不急,贤侄,你可知黑拳的规则?”

“是我,莽撞了,李叔请讲!”

“黑拳的规则就是没有规则,只要不使用兵器,什么手段都可以用,只要能够杀敌就可以。”任千寻眼眸中闪过不一样的神采,斗志昂扬,丝毫不被黑拳残忍规则所动。看来任千寻的确是一名天生的战士,性格之中就有残忍的因子。“还有,黑拳由来已久,在最近几年,更是有了国际通用的级别。分别是:菜鸟,青铜,白银,黄金,钻石,五个等级。像你第一次打拳赛,就是菜鸟级别,只有连续打败十名菜鸟就可以晋升青铜,同理,连胜十名青铜,就可以晋升白银。当今世界上只有三名钻石级,他们是黑拳界的神话,封号拳皇。”

“李叔,那我的第一名对手是?”

“蛮熊。”

第八章 击杀蛮熊

黑拳,毕竟是地下非法性质的拳赛,是见不得光的。所以每一名拳手都会使用化名或者是一个外号,而这个外号都是根据拳手的特点起的。蛮熊就是菜鸟级拳赛的新星,因为身高两米三,体重三四百斤,像极了一个野蛮的棕熊,并且他打败对手的方式是最原始最野蛮的撕裂。蛮熊打黑拳的时日并不久,但已经九连胜。每次蛮熊撕裂对手时的血腥刺激了观众们内心残忍的因子,让他们疯狂,让他们欢呼,让他们雀跃。

今天只是一个普通的黑夜,但对于很多人来说却是一个注定难眠的夜。因为今天是蛮熊的第十战,也是他晋级青铜级拳手的最后一战。疯狂的拳赛即将上演,血腥残忍是今天的主题,没有之一。

尚武大街,生死楼,天台。

也许在普通人眼里,像黑拳这种非法活动,地点自然是在,野外,或者地下室里。但黑拳在广州已经没有多少隐蔽性和神秘的色彩。他的地点虽不说人尽皆知,但只要是在道上混过的都知道,生死楼就是黑拳的代名词。当然要进入其中观赛都需要介绍人或者6666的押金,所以黑拳是富人的游戏,赌徒的最爱。至于拳手只有圈里的拳手经济人来提供的,普通人是无法混入其中的。

午夜前的一刻钟。

此刻不论是观众,裁判,还是拳手都在同一件事,那就是押注赌拳。赌,就是拿财物或者其他物品甚至手脚性命作注比输赢,是人类的一种娱乐方式,千古的人类为此乐此不疲。为什么呢?理由无非是:贪欲,冒险,投机,侥幸,娱乐,消遣,刺激。真是赌具备这些特点,更够满足人的种种负面心理,才会如此的广受欢迎。

任千寻穿着一件庞大黑袍,把他整个人完全包裹起来,看不出胖瘦,看不出五官,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神秘,一个彻彻底底的神秘人。转瞬间,他走出十几步,一种后天修炼者的气场打开,围着下注台的众人不自觉给任千寻让开一条路。任千寻自然走到下注台前,对着侍者小妹道:“艾凡,十万。”艾凡就是任千寻的化名,当他念道这名字的时候都会想起那个她。可任千寻已经走上的修者这条不归路,这有把心中的美好封藏在内心的深处。

“先生,你确定,要压这个新人十万吗?虽然现在的赔率是10:1。但是他的对手可是蛮熊。”侍者小妹,还是年轻,好心的提醒道。

“艾凡,十万。”任千寻冷冷的没有感情的重复的道,语气有着一种不可抗拒的感觉,无比的坚定,随即打开提包,倒出十万元的现金。

“好的。请稍等。”什么嘛?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赔死你才好呢!侍者小妹心中不满的想,但还是开了一张票据递给了任千寻。任千寻的众人的注视下离开了。

古朴的大钟敲响十二下,午夜还是如期来临了。在场的每一个人人都抑制不了心底的兴奋,一场血淋淋的生死拳赛即将开始。

“女士们,先生们。青铜晋级赛现在开始,尖叫吧。欢呼吧。疯狂吧。”一个染着冲天的白发的中年人,手舞足蹈,夸张的喊道,果不其然,他的一句话瞬间挑起了众人的激情,尖叫声不绝于耳,天台一片疯狂的景色,在夜的渲染之下,形成一幅独特的画卷。

“下面有请有一个很怂名字的“艾凡”拳手登场。”中年主持人言语间毫不掩饰的嘲讽道,显然他并不看好任千寻。当然这也是每个黑拳主持人惯用的伎俩,贬低新人,抬高人气拳手。

任千寻,不为所动,丝毫不生气。一个强者怎么会在意蝼蚁的想法啊。以任千寻后天三重的高度,自然可以俯视这个主持人,视为蝼蚁。这时,任千寻还是一身黑袍走到擂台里。所谓的擂台就是一个面积数十平米高三四米的巨大铁笼,在这里只有硬碰硬的战斗,没有做逃兵的机会。

任千寻站在这里,场外顿时一片哗然。前文曾写道,任千寻身高174厘米,而他的体重只要有60kg左右。174厘米众所周知只是中等身高,60kg属于偏瘦。而打黑拳的拳手都是身材高大威猛,任千寻在其中是多么的矮小瘦弱。虽然不要以貌取人,可每个人的的第一印象都是建立在外表上。所以此时所有的观众都小看了任千寻,那些想爆冷门压任千寻的观众竟然都开始骂街了。

“下面有请九连胜的拳手蛮熊闪亮登场,大家欢迎。”台下霎时间掌声四起。“蛮熊,蛮熊,打死他,打死他。”观众的疯狂不亚于追星族。

“三,二,一开始。”

“死亡绞杀。”蛮熊一蹲,顺势双腿一张,像一把巨大的剪刀似的铲向任千寻,设想这如果真的铲上敌人的双腿,必然会骨折。狮子搏兔,也用全力。蛮熊没有向他人一样小看任千寻,而是一上来就是用绝招。

任千寻,虽然在家和家人切磋过,但毕竟生死搏杀是第一次,面对蛮熊还是有一丝慌张。诚然此时纵身一躲,是最好的选择。可此时任千寻却选择了硬碰硬。

“佛山无影腿。”任千寻纯熟的使出无影腿。电光火石之间,任千寻的一条腿和蛮熊的双腿碰撞在一起。两人各退了三步,看似平分秋色,其实不然,任千寻只是腿脚一麻,而蛮熊双腿却是剧痛。不过,蛮熊用意志力挺了过来,表面若无其事。

两个人站在牢笼之中,相距两三米,一高一矮,一胖一瘦,像极了小巨人和小孩子打架了。场面很滑稽,但是在场的所有人都笑不出。此时两人的神情都十分凝重,都在等,等一个时机,等待对手松懈那一刻,就是最好的攻击的机会。

不知不觉间,一分钟过去了,短短的几十秒的时间,对于两个人却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打呀,打呀。”场下谩骂声不断。可他二人却不为之所动。

突然间,任千寻动了,他要强攻,占据主动。“形意之虎拳。”这时任千寻仿佛化作猛虎,扑向蛮熊。蛮熊自然不能失去势,于是双拳连环攻击。实力虽然不是决定胜负的唯一条件,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技巧都是浮云。任千寻的3000kg的拳力绝不是蛮熊800kg的拳力可以抵挡的。霎时间,面熊倒飞出去,巨大的身躯撞在铁笼上,顺势倒在地下。

任千寻举起左臂,表示胜利。可他高兴的太早了,此时蛮熊不知不觉间,站了起来走到任千寻的身后,双拳一使力砸向任千寻。任千寻虽然是后天强者但是头部是要害,任千寻还是头破血流,摇摇欲坠。但是任千寻还是走到蛮熊跟前,野蛮原始的暴捶蛮熊。蛮熊本来就已经深受重伤,此时遭受重击,他跌倒在血泊之中。任千寻吸取了教训,仍然狂踹蛮熊,最后把蛮熊的左臂和右腿撕了下来。可悲可叹,蛮熊以撕裂成名,却死于撕裂。成与斯,死于斯。此时的任千寻摇摇欲坠,却没有立刻倒下。

“艾凡胜。”中年主持人很快地说。话声刚落,任千寻便晕倒了。场下观众看到此情此景,疯狂嘶叫,大声呼唤“艾凡。”

在某个角落里侍者小妹眼里闪着奇异的光芒,看着任千寻,轻笑的说:“真是一个有趣的家伙。”

当然任千寻得到的不只是胜利还有,还有赌赢的一百万现金。此刻任千寻对此却丝毫不知,他还在昏迷中。

第九章 级青铜

这世间有一类修炼者叫做修罗,有一种修炼方法叫做修罗道。而修罗并非指一个种族,也不是一种特殊生命,修罗道更也不是一种功法,秘法,神通等等。修罗道修炼方法只有两个字:战斗。在战斗中成长,在战斗中晋级,在战斗中领悟。只要靠修罗道修炼的强者都被称为修罗。修罗道修炼速度虽然一日千里,却九死一生,因而很少有人走修罗道。凡战斗都有风险嘛!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啊。所以在修炼界,每一位修罗都是不折不扣的疯子,都是同阶中的王者,更有些妖孽可以越级而战。修罗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代名词。

任千寻的爷爷,任十福,便是一名修罗。其实任十福资质平平,若是按部就班的修炼恐怕一生也无法突破后天前期,止步三重天,可任十福却已有五重天的实力。因为生与死的考验,因为修罗道,才有了他的今天。所以,当任千寻修炼到三重天的巅峰,无法进阶四重天的时候,任十福建议任千寻去打黑拳,因为黑拳便是修罗的道一种修炼方式。

我们的任千寻,不愧妖孽之名,虽然第一次打黑拳受了伤,第一次杀人,促使他领悟了四重天的精神境界。(修炼分精神境界和*境界。只要领悟了精神境界,然后按部就班的修炼内力和*,就可以水到渠成的晋级。反之,如果没有领悟精神,无论怎么修炼内力,也是无法寸进。)此时的任千寻领悟了精神,而他可以吸纳天地之力,一时三刻间,任千寻便达到了四重天。这代表着他成为了后天中期的修者。

黑拳第二战。任千寻的第二个对手是“飓风。”显然这是一个以速度著称的拳手。黑拳手的外号都是这么简单易懂。经过第一战,观众再也不小看这个“矮小瘦弱”的新人艾凡。任千寻背手握拳,有一种大师风范。这时,任千寻,伸出一只手指,冲着飓风,勾了勾手,一副轻蔑的样子,挑衅飓风,显然要让飓风先出手。

飓风一下子怒了,任谁被人小看都不会高兴。狂风步法是飓风的拿手战技,而且修炼到了圆满的程度。飓风势若狂风,步法飘忽不定,时而东,时而西,捉摸不定,变化莫测。飓风瞬息间,连环三拳打向太阳穴,同时一脚撩阴直奔裆部。可任千寻不为所动,从容淡定,转身搬拦锤,同时抬起左腿,欲要踢向飓风,可这时他的左腿停了上来。没错,任千寻在让着飓风,每次可以击倒飓风时,他便及时收招。

鏖战八十回合,在观众看来,两人势均力敌,打得热火朝天。可明眼人都可以看出,完全是一边倒。第八十一回合,任千寻,步伐一变,仿若化作一阵狂风,一记“死亡绞杀。”绞断了飓风的双腿。顿时间鲜血四溅。两条小腿飞出了牢笼,飞到了观众席。一阵惊慌的叫声响起,观众四散躲开了。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任千寻在短短的几分钟里竟然学会了,飓风的“狂风步法”运用蛮熊的绝招“死亡绞杀。”击败敌人,干净利落。这是何等逆天的天赋。

任千寻毫无悬念的取得了胜利。艾凡与飓风的赌拳的比率是一比七,任千寻的一百万自然变成了七百万,黑拳果然是一个让人一夜暴富的捷径,当然也可以一夜间变成乞丐。

黑拳第五战。此时的任千寻,在黑拳界四连胜,已经小有名气,他的对手自然也是越来越强。“金刚”,横练功夫金钟罩的修炼者。金刚也许不是菜鸟级拳手中最厉害的,却是最难缠,最头疼的。金钟罩,自如其名,练者仿佛金钟罩身,无懈可击。任他狂风暴雨,也无法伤我分毫。

金刚,的打法很简单,就是完全舍弃防御和闪躲,和敌人硬碰硬,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以任千寻后天四重的实力完全可以俯视一切菜鸟级的拳手,要知道后天四重,一般只有白银级拳手才有这样的实力。所以菜鸟级比赛对他来说只是一场游戏。

但是任千寻十分的恶趣味。试想,一个人也许被敌人十分干脆的打败,也许可以接受,如果对方是用自己最擅长的方式或者招式打败自己,那他绝对会深受打击,甚至心灰意冷,寻短见。显然任千寻就抱着打击人的出发点去的。

不出意料,任千寻和金刚,拳对拳,腿对腿,掌对掌,一场肉搏就此展开。战斗分很多种,肉搏却是最激烈,最惨烈的一种。

砰!砰!砰!砰!

*的碰撞声不绝于耳,双方的衣服已经开始破裂,一个洞,又一个洞。肉搏数百记之后,双方很有默契的脱掉上衣,露出肌肉。八块腹肌,都是八块腹肌。任千寻和金刚完美的身材,引起台下花痴女不断的尖叫。

打呀打,打呀打,不知过了多久。金刚停了下来,弓着身子,双臂伸开,气喘吁吁。

“金刚,你就这点实力吗?打呀。”任千寻笑着说。金刚鼓了鼓气,冲了上去。

“eon!baby!”任千寻挑衅的说。金刚已经开始拼命了,招式凌乱,打法已经没有章法了。

几十秒后,金刚已经没有丝毫力气了,站在台上摇摇欲坠,站立对于此时的他,已经很费力了。

“没意思。”任千寻一副无聊的样子,缓缓的走向金刚,金刚如临大敌的样子,艰难的摆出一个防御的架势。任千寻来到跟前,伸手一指,金刚倒了下去。任千寻破了金刚的罩门,虽然任千寻没有杀了他,但对于金刚来说,这比杀了他还难受。毕竟苦练了数十年的横练功夫,被人破了,任谁一时也无法接受。

任千寻,走出牢笼,在众人的注视下来到下注台,拿走了属于他的两千一百万。走时一转身对着侍者小妹一笑,潇洒的离开了。侍者小妹愣了愣,不由得一笑,望着任千寻的背影,怔怔的出神,很久才回过神来。

黑拳第十战。今天是任千寻的青铜晋级赛,胜了自然会晋级青铜级拳手。败了,自然,要从新计算,要等下次十连胜才能晋级。今天他的对手是“狐狸”。一个菜鸟级拳手的绝对王者。其实以他的实力早可以晋级青铜级选手。只不过每连胜九次的时候,他都会故意输掉。因为菜鸟级比赛对他没有任何危险,还可以赚取不菲的金钱。所以他才叫狐狸。

“我认输。”主持人刚刚宣布开始,狐狸却很无赖的人认输了,让观众哭笑不得。任千寻显然对这个结果页很出乎意料,任千寻就这样不战而胜的晋级为青铜级拳手。

“帅哥,我请你喝一杯,交个朋友吧。”侍者小妹鼓起勇气期待的说。“对不起,我没空。”任千寻冷冷的道。此时他的脑海里浮出一道身影,那身影是那般的美好,那般的完美,挥之不去。

“我想你了,凡。”

第十章 有女郑凡

静室之中,任千寻在干什么呢?打坐?悟道?修习武技?不是,都不是。任千寻端坐在真皮座椅上,对着一台幻想牌16核32g内存的电脑。任千寻打开oicq,熟练的输入密码。他打开“万世轮回我只爱你”一栏,可是没有任何一个头像。把我删了吗?呵呵,凡。这难不倒我。打开搜索栏,输入账号,索检出一个昵称叫做“逆时针。”的女生号码。没错,这就是任千寻初恋女友—郑凡的oicq。添加好友,有问题,这怎么办呢?

这难不倒我们的千寻。第一个问题是:你是谁?我是你老公。(好无耻的任千寻,我鄙视你。)第二个问题是:你为什么要加我?我想要做你的贴身保镖。(好闷骚的答复。)这样能加上她吗?我抱有一百二十分的怀疑。自然不可能,可我们千寻为了郑凡学过黑客技术。然后任千寻怎么做的呢?攻入oicq的主服务器修改资料。你脑子秀逗了吧,攻入服务器,你以为你是黑榜前十的超级黑客啊。盗号,多简单啊。没错呀,凡事换一个角度,换一个方法,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复杂不代表高超,简单不代表低流。任千寻输入了郑凡的密码:本姑娘绝代风华。我汗!任千寻被雷到了。点开消息栏,接受了好友请求。

任千寻非常无耻的把郑凡oicq中,任千寻oicq备注写上了亲爱的老公五个大字。(无耻可以,但要有个限度啊。)打开空间,任千寻直奔相册。浏览和很多郑凡和家人的合影。任千寻父亲和弟弟服饰低调却奢华,因为任千寻可以看到衣衫上几个英文的蝇头小字,确切的说是蝇头的单词。翻译过来就是凯文。凯文是何许人也?世界第一服装设计师啊。好大的名头,不只是好的名头还是好大的价钱呢!任千寻父亲和弟弟的特制服装价值百万美元。不错就是美元。金钱是现代社会衡量一个人社会地位重要标准。由此可见郑凡显赫的家世。想到这,任千寻不由得有些黯然,毕竟门不当户不对嘛。

任千寻定睛一看,有一组加密的照片,写着写真集三个字。任千寻忍不住流下了口水,一副色狼的样子。(也许这里有人要吐槽,这是不是有损任千寻的形象。可是英雄爱美人嘛,哪个男人不爱美女?诗经有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然后输入密码:本姑娘倾国倾城。郑凡好自恋啊,任千寻也见怪不怪了。

无法访问本网页。坑爹啊,这可是250兆的超级光纤宽带啊。250兆,你真当我是250了。还不如当初办290兆的宽带了。任千寻这般想道。任千寻就是如此悲催的和郑凡的写真照绝缘了。砰地一声。电脑和桌子碎成了几片。自然了,任千寻此时的拳力可是4000kg。一台电脑无论质量多么好,也不可能在任千寻一怒之下幸免。此时,任千寻肉疼不已。那可是花了十好几万买的电脑啊。虽然任千寻现在身价数千万,可他还是小人物的心态。毕竟,任千寻过去一个月的生活费不过几百块,武力的强大也是在短短的几个月里提升的。

此时的任千寻陷入了无边的回忆当中。往事虽然不堪回首,可有些人却永远活在回忆中。回忆中的美好,是支撑他们的信念。显然任千寻就是这种人。

时光回到了任千寻五年级的时候,那年的寒假邂逅了他此生此世最爱的女孩。那个地点是什么呢?是英语补习班。狗血啊,人家邂逅都是花前月下,你是英语补习班。不过现实就是如此,没有那么多的浪漫,而是那么那么多的现实。当梦想和现实碰撞,活下来的是哪个?我的老师给的答案是,现实。我就不发表看法了。

那年,他11岁,她10岁。他在她的前桌,她在他的后桌,距离只有30cm,心的距离却并不近。讨厌英语的他,为了她,开始卷着笨笨的舌头,学着英语,并不具有语言天赋的他,执着的练习着每个音节。一遍,两遍,十遍,百遍。就是这般傻傻的执着,只为她那嘴角的轻笑。有时,男人就是那般的天真,那般的可笑。事与愿违,可他还是没有博得美人一笑。

那年,他12岁,她11岁。他依然在她的前桌,她依然还在他的后桌,距离依然是30cm,心的距离有点近。有一天,老师问,你们父亲的职业是什么?她说,我的父亲是医生。他红着脸说,好巧,我的父亲也是医生。这是他一生中的第一个谎言,却是那么美丽的谎言。她说,她喜欢粉色。他,一个男生恬不知耻的说,好巧,我也喜欢粉色。同学们都笑他,可我看到着却笑不出来。她说,我有一个小自己十岁的弟弟。他说,好巧,我也有一个小自己十岁的弟弟。可她不信,可是他真的有一个小自己十岁的弟弟啊。

那年,他13岁,她12岁。他还在她的前桌,她还在他的后桌,30cm的距离,心的距离已经很近。她已经对他有些好感,但矜持的她对他还是不冷不热,不温不火。这时的他已经上初一,开始叛逆。他有些灰心,开始堕落。好孩子的他开始在课上捣乱,气的老师压根痒。她以为他变了。几周后的他却放弃了还有几个月就结业的补习班。她每天望着空空的前桌,怔怔的出神,千万次的在脑中幻想他的身影。毕业那天,她拿着毕业照,看了许久许久。她撕掉了毕业照,没有他的毕业照,我…不…要。她的泪水已经不知不觉的落下。

那年,他15岁,她14岁。堕落的逃学的他,在父母的劝说下,选择了留级。此时他想起了她,那道已经模糊身影却让她觉得那么的美好。也许真的是命中注定,留级的他进入新班级的那一瞬,他看到了她,她也看到了他。四目相对,那一刻的感动溢满两人的心胸。久久的对视,他们忘记了老师,忘记了同学。此刻他们的世界只有彼此,这一刻仿佛化作了永恒。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

那年,他16岁,她15岁。今天是他们相恋一年的纪念日。她提出了分手,他呆了,泥塑一样的站在那。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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