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世外桃源空间-第11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这做竹筒饭的竹子不能太粗,也不能太细,最少要有一两公分宽才行,所以他看了几次,总算看中了一棵毛竹。
竹是多年生木质化植物,具地上茎(竹杆)和地下茎(竹鞭)。竹杆常为圆筒形,极少为四角形,由节间和节连接而成,节间常中空,少数实心,节由箨环和杆环构成。
每节上叶有两种,一为茎生叶,俗称箨叶;另一为营养叶,披针形。大小随品种而异。竹花由鳞被、雄蕊和雌蕊组成。果实多为颖果。竹类的一生中,大部分时间为营养生长阶段,一旦开花结实后全部株丛即枯死而完成一个生活周期
在张家店多得是一种毛竹。毛竹的生长过程可谓自然界一大奇观。该竹在种植期前五年丝毫不长,到了第六年雨季到来的时候,它竟以每天六英尺的速度向上急窜半个月左右,并成为竹林中的身高冠军。
而且更为奇特的是在它生长的那段日子里,处在它周围方圆十多米内的其它植物便停止了生长,等到它的生长期结束后,这些植物才又获得了生长的权力。
原来它前5年不是没有长。甚至没有少长,只不过是以一种不易被人们发觉的方式在生长………………向地下生根。
经过五年的地下工作,一株还未向上发芽的雏竹的根系竟然向周围发展了十多米。向地下深扎了近五米,真可谓“博大精深”。
这样的生长方式不仅为它5年后长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还悄悄地“侵占”了周围其它植物的根系发展空间,使它们无法获得生长所必需的水份及养料。所以在第六年雨季到来的时候它能够几乎以资源垄断的方式独自急长。
因为它们有这样一种习性。所以在二妹所有的竹子就是毛竹,几乎看不到其他的品种,李军乐滋滋的弄了一根毛竹,把它们的枝桠砍掉,然后留下了主干,正好用来做竹筒饭。
半个小时后,他们来到来张想说的那个地方,果然有一个小溪。溪边还有树荫,几个人拿砍刀清理了一个地方。李军他们把背包的东西弄出来。
刘磊很熟练的现在地上挖了个大坑,然后把野鸡从下面开了一个小洞,把里面内脏都掏了出来,然后洗净,把调料撒进去后,又找来好多片大叶子。一层又一层的包裹住,最上面的一层,则用黄泥巴糊住。
他把那两只野鸡放到那个土坑地下埋好,然后在原地生起一大堆的火。又去找来树枝做支架,把李军弄干净的兔子肉上面撒上盐和调料,放在那个支架的一边烤。
张想则把竹子的一端挖了个窟窿,然后把米弄干净,灌了进去,然后灌上水,一排全部小口朝上做好了五六个,然后捡石头在一边,把竹筒靠在石头边固定,旁边用火烤!
烤肉和烤竹筒饭的火势都不能太大或者有明火,最好是有那种烧火后留下的炭火,这样的话也不会有太多的烟子,又能把兔肉烤的焦黄。
张想他们三个人都在那里忙活着,李厚土和何又德去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只好去捡柴火,这边树木多,很快地上就堆起了一大堆。
“你们动作好快,看起来也熟练的很!看来我是有口福了!”
何又德坐的地方离火堆很远,这个天气不坐在树下,都会觉得有些热,这要在对着火烤,滋味确实不好受。
“是呀,好像是米饭的味道!”
李厚土也在那里嚷嚷,只看见张想放好的那几个竹筒,从小洞里都冒出一阵阵的热气,里面都可以闻到一阵米饭的香味和竹子清香。
几个人都是天还没亮就开始赶路,到这个时候一个个都像饿狼似得,在闻到这种诱人的味道,只感觉到肚子里面,好像是百爪挠心,馋的不得了。
张想看着他们几个都是一副等不急的样子,微微一笑,又弄了几节竹子,依次放上米也放在一边烤,这样一来要是他们太饿了的话,至少要保证大家够吃!
这竹筒饭的香味才飘出来,兔子肉上也散发出阵阵的肉香,那表面一层焦黄带着一点油脂,让人恨不得从肚子里面伸出一只手,把这兔子肉给拿过来吃掉!
“这肉应该能吃了吧!闻着真是受不了!”
李厚土吞了一口唾沫,他发觉自己的想吃的**越来越强烈了,意志力愈来愈薄弱了,他忍不住的问了一句话。
“还早着了,这兔子肉的外面熟了,里面肯定还有血丝是生的!”
张想笑笑让刘磊去一边喝口水,他则帮忙烤肉,现在天气热,呆在火堆太久的话会受不了的。
“没事的,外国人不是吃血糊糊的半生的牛肉牛排?还说那样有营养,要不我想吃点有营养的兔子肉?”
这味道实在是太香了,李厚土也太饿了,这个时候也顾不得矜持,赶紧冲着张想嚷嚷。
“这好吧,我先弄调料在上面,你先啃几口外面的,要是里面没熟的话,放在火上继续烤,反正你吃过的也没人和你抢!”
张想哈哈一笑,这老李这次怕是被他饿惨了,要不然也不会这个样子了。
“我看竹筒饭也差不多了吧,等它冷一点的时候,我就把他劈开!”
李军试了试把那竹筒放到地上,里面只有米香和竹叶子的味道,并没有水流出来,看来这竹筒饭是已经熟了。
“好香呀,这兔子肉已经熟了,这是我吃到的最美味的兔子肉了!”
李厚土忍着烫,猛地咬了一口用竹条穿起的兔子后腿,忍不住的赞扬起来,这样一说大家都感觉到肚子咕咕叫,一只兔子分成四条腿,焦黄的肉很快就被他们吃光了。
张想看了一下,果然兔子肉里面还是红色的,这兔子肉嫩,但是里面烤的时间太短了,肯定是不熟的,这下李厚土喃喃的有些不好意思,还是把手里的吃剩下了的兔子肉放在活上面烤。
“竹筒饭好了,一人先分一个!”
李军在一边笑着,他拿起砍刀把那竹筒放在石头上,轻轻的一劈那竹筒就分成了两半,露出里面碧绿色晶莹的米饭。
一股子竹子特有的香味扑鼻而来,让人都猛吸了一口气,再加上那种大米饭的香味,让人的口中生出许多的津液,这样香甜的米饭,就是这样没有菜都能引起人们的食欲!
“这就是正宗的竹筒饭?这颜色是不是染上了竹结的颜色?看起来真的很不错!”
李厚土一边笑着说,一边迫不及待的夹起了一大口的米饭,那竹筒饭放进嘴巴里面,软软的,糯糯的,带着竹子的香味十分的好吃!
第三百零七章泥巴叫化鸡
这是新鲜的竹子,米饭里面还浸入了竹子的颜色和香气,对于平时吃惯了精米和香米的李厚土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加上一上午的奔波,张想他们走惯了山路只是觉得累,而李厚土却感觉到整个骨架都散开了,浑身上下没有地方不痛的。
这个时候能安逸的坐在哪里,吃着香喷喷的竹筒饭,甭提有多么的惬意,只觉得现在就是天底下最美味的食物也不过如此了。
这也是就是人们常说着饿饭好吃的缘故,人在饥饿的情况下,不要说这竹筒饭确实美味,让他恨不得把竹子都吞掉。就是普通的食物,他也会觉得十分可口。
“不是我说你呀老李,你看看你平时就是忙着赚钱,钱赚的再多身体不好有什么用?咱们的身体素质和这三个小伙子一比,那可就差的太多!人家还能忙着做饭吃,咱们两个坐在那里都起不来了。”
何又德也感觉有些累,不过他平时很注意锻炼身体,所以相对而言比李厚土要好一点,至少他只是觉得累,而是不是大口喘着粗气,像要死的人一样!
“是呀,我这不是和你们一起爬山吗?不管怎么说,能不能打到猎物先不管,反正我是得到了锻炼,这次回去后,去办一个健身卡!”
一个竹筒饭很快就被李厚土干掉了,然后炭火上的兔子肉,香味浓郁飘散开来,每个人重新取回自己啃了一半的兔子肉。虽然李厚土说老外吃半熟的肉食有营养,但是他们还是吃不惯。
有竹筒饭在肚子里面垫底,面对的烤好的兔子肉。张想也不觉得很饿,他咬了一口肉在嘴里细细的嚼,兔子肉都是瘦肉,比一般的动物肉细腻,烤好后的肉有一种鲜美的口感,让人很是回味!
兔子肉也烤好了,火势也渐渐小了。只剩下一堆炭火和空气种迷漫树叶的味道,夹杂着一种和好闻的肉香,刘磊笑着把那炭火推到一边。然后用木棍子去挖那包在下面的野鸡,
只见两个都发干发裂的大土球被挖了出啦,那土球上还冒着热气,和一阵阵奇怪的香味。
“好香。这有一种好闻的树叶的味道!”
何又德看着刘磊手里的东西。他也来的兴趣,他也听人说叫化鸡的做法,他也品尝过这个菜,那是不到一年的鸡,加上各种调料腌制,然后用锡箔纸加上黄泥巴,弄在瓦罐里面烤,闻着是很香。但是吃起来也那样,并没有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
“那是。这树叶都是特别选的,要那种大的,而且本身没有苦涩味道的,还要注意不能采摘到有毒的树叶,不然那就惨了!”
刘磊一边笑着,一边有手拨开土球上面的土层,露出里面冒着热气厚厚的带点湿润的树叶,正是有些湿润,那些树叶才没有烧焦。
剥开树叶,露出里面一层厚厚的野鸡毛,看的何又德只皱眉头,这样的野鸡能吃吗?还没有等他发问,只见刘磊熟练的拔着野鸡的毛发。
那些羽毛都粘在了一起,只用轻轻一拉,马上连带着那种细小的绒毛都拔了下来,不过几分钟的功夫,地上落下了一层的羽毛,而刘磊的手里出现一个白净的野鸡。
那野鸡肉上还冒着丝丝的热气,在刘磊剥树叶和羽毛的时候,一阵阵浓郁的肉香立刻迷漫开来,那是一种带着甘甜的香味,把周围几个人都吸引过来了。
“你小子赶紧给我弄一大块泥巴烤**!闻着口水都流出来了!”
李军大小着开着玩笑,不过这样做出来的野鸡,味道确实好,在炭火上烤出来的那种兔肉,张想给了很多的调料,吃着味道重又麻又辣很过瘾。
而这种泥巴包裹的野鸡,只是给了一点盐,其他的味道和口感都是野鸡本来的味道,加上有羽毛、树叶、黄泥巴的层层包裹,野鸡的香味并没有消散,而是完全的融化到了肉里面!
所以这种野鸡又嫩又鲜又香,因为是焖熟的,所以那个味道确实很不错。张想也来了一大快,这下何又德也忍不住咬了一小口。
“这是我吃到的最好吃的鸡!”
一小块泥巴鸡吃完了,何又德是意犹未尽,忍不住的赞扬一句,并眼巴巴的看着刘磊在折腾另一只的泥巴鸡,希望还能在分到一块一饱口福。
吃完了泥巴鸡,大家洗了手,李厚土取出帐篷,他斜靠在一棵大树底下,摸着圆乎乎的肚子,觉得这个时候真的很幸福。
有的时候幸福就是那么简单,也不过是疲惫之后一餐满意的食物,然后就是片刻的休息,也是一种很舒服的享受。
很快树林子里面响起了李厚土的鼾声,张想看了一眼就靠在树边睡着了的他,心里暗笑,这无知也就是好,反正这里李军他们放哨,一时也不会有什么危险。还不如自己带着豆芽去转悠一下。
“晚上的营地就扎在这个地方,记住你们两人一定要留下来一个在营地照看,我出去转转,说不定会有所收获的!”
张想把营地事先确定下来,这个地点他很熟悉,这样就是走的比较远,也能顺利的找到营地,所以的先要求他们几个人不能随便离开。
“张想,我和你一起去吧!”
一听说张想要出去打猎,刘磊也来了兴趣他的精神可好的很,现在吃饱了,也想出去活动一下。李军的嘴巴也张了几下,他见刘磊跟着一起去,自己只好留在营地了。
安排好这一切,张想带着刘磊消失在树林里面了。
没有树的地方,太阳光很炙热,但是一旦走到树林子里面,立马感觉到丝丝凉意,这就是二妹山茂密的如同原始森林带来的好处。
刘磊一直做的是力气活,加上一直在山里长大,所以虽然是跑了一上午,但是中午休息了一下,精神就已经恢复过来了。
他可不耐烦坐在那营地给老李他们放哨,所以张想一走,他里马就跟了过来!两个人在一起也有个照应,就是打到了猎物多一个人背,也方便一点。
刘磊根本就不知道,张想有个桃源空间,一个人的时候才最方便和随意!
“张想哥,都说这边有狼群,咱们可得小心一点,要是万一遇到了,不行的话可以爬树!”
刘磊笑着打趣道,大家都这样说,他心里是半信半疑,狼对他来说并不可怕,但是要遇到了群狼,可能就有点麻烦了,脱身都是个问题!
“你小子可别是个乌鸦嘴,二妹山那么大,那会那么巧就遇到群狼?我倒是有点怀疑,这二妹山村里年年组织村民打野猪,很少听到他们说遇到大规模的狼群。所以呀这话还不定!”
“咱们小心谨慎一点没错的,也不要轻易开枪,总得遇到合适的猎物才行!”
张想的神情倒是很轻松,进山对于他自己来说,感觉倒是很轻松,记忆种也从来没有遇到过危险,每次打猎的经历都给了他很多的惊喜。
所以他很喜欢在山里呆着,感觉十分的惬意和随心所欲。
两个人压低声音在树林里面走着,地上落下来厚厚的树叶子,让人踩在上面很松软,这些树叶经过发酵就会变成肥料,最后又滋养那些大树!
他们走过的地方都留下沙沙的声音,不过这样走了不到半里路,张想和刘磊两个人不约而同的停下了脚步。
“刘磊,你不觉得周围的情况不太对劲吗?这一切太反常了!”
三百零八章金丝猴
周围太安静了,除了有几声的鸟叫声,根本感觉不到动物的踪迹,要知道这可是有着动物天堂美称的二妹山,在这个地方,哪怕你随便走几步,都能看到不少撒欢的小型野兽。
兔子、豺狗、鹿……只要你多走几步,用鸟铳不一定能打到,但是至少你能看到。可是这都走了半里路了,不要说鹿和豺狗,就是那种最常见的兔子,居然也没有看见一只。
“是呀,我也觉得太奇怪了,什么小动物都没有,就是被我们吓走,至少也应该有点动静才是呀!”
刘磊也想不明白,所以他才会和张想一起,不约而同的停住了脚步,疑惑的像四周看去。
张想静下心来在周围查探了一番,他虽然耳聪目明,但是这次也只是感觉到有异常,却也感觉不到究竟出了什么事情。
想了一下,他把豆芽叫唤过来,然后做了个动作和手势,意思是让它赶紧的去前面探路,看有没有什么异常,而他和刘磊索性就在后面慢慢跟来了!
总感觉到这一次二妹山之行,总是有些不太平,所以张想也有些小心谨慎。
“这都又走了半里路了,可是一切还是那个情况,是不是太阳太大了,要不咱们还是回营地,等到下午晚一点的时候在出来看看?”
刘磊又走了一段的距离,说出这样的话,他自己也觉得有点不可能,可他实在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解释了!
他心里有些不安。所以提议还是先回到营地再说,今天的事情太奇怪了。
“要不你先回去?豆芽已经在前面探路了,要是有什么情况。它会发出警报的……”
张想温和的笑笑,这个人好奇心也很重,越是觉的奇怪,他越是要好好的看看。这句话还没有说完,他就听到一声刺耳的嚎叫声传来!那声音尖锐却有十分的熟悉,张想的心猛地一跳,他的瞳孔都收紧了。
“不好。咱们快去看看,这是豆芽的哀嚎声!”
张想的话说的又快又急,还没有等刘磊反应过来。他已经像一阵风一样的向前冲了过去,看的刘磊是目瞪口呆,他的速度未免也太快了点!
豆芽的声音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张想哪怕跑的非常快。等他看到豆芽的时候。心里说不出的难受和愤怒。
豆芽雪白的毛发上,沾满了血渍,它的一个耳朵耷呀着,里面还有血不断了流了出来,把它的毛发粘捻在一起,看起来十分的恐怖!
“豆芽居然受伤了,趁着刘磊还没有赶过来,我得把它送到空间里面去疗伤!”
张想是一阵肉疼。豆芽肯定是遇到猛兽了,可惜它再聪明。还是不会说话,要不然自己也能知到它到底是遭遇了什么!
这个时候张想没有时间多想,马上把豆芽送到了空间,他的心里还在疑惑,就听到后面刘磊赶来的脚步声。
“张想哥,刚才你跑的好快!是不是豆芽的叫声?要不要我们一起跟着过去,到底是什么野兽来过?”
刘磊也是听到那嚎叫声跟豆芽差不多,又看着张想的动作那么的快,他心里有些不解,来到这里却什么都没有看到!
“这里有血?是豆芽受伤了吗?”
刘磊走近后,这才看到刚才豆芽蹲着的地方,有一摊血渍,他用手摸了点血渍,然后仔细辨认了一下,心里也悬起来了!
看得出来这是新鲜的动物血液,加上刚才有点像豆芽的嚎叫声,他都猜测是不是豆芽受伤了,可是为什么一听到声音赶过来,却什么都没有看见?
张想阴沉着脸,心里乱糟糟的,他顺着豆芽奔来的方向望前面找,别人不知道,他自己心里最清楚,豆芽是一只雪狼,战斗力非常的厉害,上次一只金钱豹子都被它咬死拖了回来!
这一次到底豆芽遇到什么野兽,不过一会的功夫居然受伤了,而那只野兽也不见踪迹!
“咱们顺着血渍寻找吧!豆芽去追那野兽了,咱们把枪上膛快跟上!”
张想有些恨恨的说着,豆芽跟了他那么久,这是第一次受伤,无论如何自己都要找到那只凶手,给豆芽报仇!
一路上有不明显的血渍滴在草地上,但是到一个不叫开阔的地方,那血渍就消失了,而那里有几株比碗口细点的松树,被齐腰折断了,这让张想暗自咂舌。
“我的天呀,豆芽这是遇到了什么动物,肯定是老虎,或者个头大的猛兽,你看看在这折断的地方还都是新鲜的痕迹!”
刘磊比划了一下树枝的粗细,这要多大的力气,才能把这树生生的折断,怪不得姨夫叮嘱自己二妹山最近不太平,要自己小心。
张想在看四周被踩踏的草木和树枝,心里有强烈的不安在里面,那折断的都是松树,这种树有油脂,所以也特别的坚硬,就是一头牛想轻易的折断这树都有点难度,那会是什么动物咬伤豆芽?
“咱们还是去看看吧,咱们有枪不怕!”
张想看了一下周围树枝上留下的痕迹,他直接的朝二妹山的深处走去。刘磊看着张想的动作,也米有什么迟疑,很快的跟上了。不过心里还是有点担心!
“雁过留声”,只要是当时有动物进过的地方,只要仔细的寻找,很容易就能找到蛛丝马迹,所以张想一直跟着草地上留下的痕迹在追踪。
走过一段距离,张想的眼睛里面出现了一种很奇怪的神色,因为在他在一路走过来的地方,发现各种浆果、植物嫩叶、竹笋和苔藓等等,都有被啃食的显现,一时他有点奇怪。
“张想哥,我感觉我门是不是追错了方向,这周围肯定有食草动物?不是鹿就是野羊子!”
刘磊越看地上的痕迹,越是肯定的说着,豆芽要是遇到食草的动物,肯定一口咬过去,那里还会追踪这么久,所以他们肯定是追丢了。
“嗯,等一下!”
张想突然停住了身子,然后藏在一个人多粗的松树后面,他把枪上了膛,瞄准着右前方树林子里。
只听见一阵喧闹声传来,树林里面的树叶和枝桠哗哗的作响,只看见几只金色的猴子在树林子里面跳跃着。
猴子是灵长目动物的俗称。灵长目是动物界最高等的类群,猴子一般大脑发达,眼眶朝向前方,眶间距窄,手和脚的趾(指)分开,大拇指灵活,多数能与其他趾(指)对握。
那几只猴子体型中等猴类。鼻孔向上仰,颜面部为蓝色,无颊囊。颊部及颈侧棕红,肩背具长毛,色泽金黄,尾与体等长或更长。
金丝猴群栖高山密林中。主要在树上生活,也在地面找东西吃。以野果、嫩芽、竹笋、苔藓植物为食。主食有树叶、嫩树枝、花、果,也吃树皮和树根,爱吃昆虫、鸟、和鸟蛋。吃东西时总是吧哒嘴显得那么香甜!
“原来豆芽追踪的是这群金丝猴子?难怪这一路上的野果、嫩芽、竹笋都被啃食干净了!这么多的猴子要不要捉上一两只?”
刘磊这时候好像是恍然大悟,看着那些在阳光下闪动着的金黄色的皮毛,十分的漂亮,心里不禁痒痒的。
“算了吧!这山上的金丝猴子真的不多了,再说猴子肉也不好吃,还比不上兔子肉鲜美!”
张想收了枪支,看着那些毛色艳丽,形态独特,动作优雅,性情温和的金丝猴,心里倒是有些不舍得。
不过对于刘磊的话,他心里总觉的有些不对的地方!
三百零九章小麻鱼
金丝猴在张家店不是很多,所以只有二妹山偶尔能看到几只,好像这猴子也是国家级的保护动物,对于张想他们来说这猴子除了长的好看点,身上却没有几斤肉,也不值得出手!
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猴子呆过的地方,会没有其它的小动物?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哎呦!这死猴子!”
一边的刘磊叫了一声,张想看到一个青色的果子,向自己头上扔过来,那速度又快又急,还真的不容易避开。
张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