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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神主-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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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神主》
作者:得闲读书  
000【穿越到数据世界】
    李曼死了。
    追悼会上有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来为他送行。这是他生前万万没有想到的。
    因为他有自闭症,且从未交过朋友,即便是在网上。虽然他比任何人都渴望友情。
    追悼会是网友凑钱办的,会上李曼的祖母哭得昏死过去。这也是他生前万万没有想到的。
    他一直以为自己会给年迈的祖母送终,却没料到走在了老人前面。李曼的父母在他十岁时就出车祸死了,他是被祖母拉扯大的。
    李曼从那时起就很少说话,让人觉得很冷漠。
    在大学即将毕业这一年冬天,李曼在冰窟窿里救起一个小孩,自己却再也没有上来。这证明他内心其实是是火热的。
    他救人的经过正好被人用手机全程拍摄下来,放到网络上。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浸入骨髓的寒意,周遭的湖水像无数针芒,每一根都要将李曼的身体刺个对穿。当李曼费尽最后一点力气将那小孩托出水后,他的眼皮重得像是铅做的,在恍惚中,透过湖水,他似乎看见无数双朝他伸过来的手。他下意识的要伸手去抓住,但整个身体好似已不属于他所有,完全不听他使唤。
    身体慢慢坠落,黑暗来临……
    这个世界好冰冷。
    ……
    另一个世界。
    惨白色的太阳挂在高空中,整个山林都散发着氤氲的热气,像是随时会燃烧起来。
    “咄咄咄……”林中,一个七八岁大的男孩双手举着木剑,不停地砍劈着身前的木桩。他穿着薄衣,全身上下都被淋漓的大汗打湿。一滴汗水从眉头流下,眼看就要滴到眼睛里,男孩忍不住放下手中的木剑,伸手去擦汗。
    “啪!”一声闷响,男孩背后站着的男人猛的一鞭子抽打到他的背上,本就已破的单衣再添一道口子。那辫梢打破了男孩的皮肉,隐隐的浸出血来,被汗水一染,疼得男孩倒吸了一口冷气。
    那男人大约四十岁上下,大热天穿着全身链甲,他持着鞭子的右臂粗壮有力,另一边却是一个空荡荡的袖子,左臂早已不知去向。他抽了一鞭子后才喝斥道:“战斗的时候要心无旁骛,即使是死,也不能松开你手中的武器。”
    男孩不敢反驳,咬咬牙继续劈砍木桩。
    砍了一阵,男人突然叫停:“够了,再练习1000个顺劈斩。”
    男孩背上留下的血液已经被汗水稀释,汗水湿透了他黑色的长发,他虎口上缠着厚厚的亚麻布,素色的布料上沾满了鲜红的血迹。
    1000个顺劈斩练完,男孩又开始练习直刺,接着是挑刺、斜劈、横扫、荡击……终于,在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男孩体力透支,一头栽倒在地上。
    男人见状,连忙放下手中的鞭子,原先严厉的表情早已换作一脸的关切。他半蹲着,先将男孩的头枕在自己大腿上,然后才腾出手来将一瓶药剂倒进男孩嘴中。
    ……
    冥冥中,李曼觉得自己的灵魂脱离那冰冷的尸体,朝虚空飞去。阴霾的天空,不知何时出现一道如同黑洞般的口子,如漩涡般将他吸进去。
    在幽黑的隧道中穿行,前方是光怪陆离的光影世界,想要到达,却如同经过了亿万年之久,李曼的灵魂仍旧在黑暗隧道中游荡。
    终于,那隧道突然破开一个窟窿,李曼的灵魂像针一样从中穿过,逃脱那无尽的隧道。另一面是一片光的世界。
    李曼的灵魂如流星般划过,猛扎进昏迷的男孩体内。男人的药剂刚刚喂下,装有李曼灵魂的男孩睁开眼来。
    男人见状,轻轻舒了口气,说:“回家吃饭。”
    那种奇怪得有点像法语的语言,李曼竟然听得懂它的意思。
    李曼傻傻地看着这穿着链甲的男人,又看看自己的小手,脑袋像是被大锤砸中,嗡嗡直响。
    难道我穿越了?
    李曼虽然不打网络游戏,不怎么喜欢看电影,却酷爱,虽然都是些传统著作,但网络小说也微有涉猎,知道穿越是怎么回事。
    李曼行尸走肉般跟着男人离开,不发一言。好在那身体原先的主人跟李曼性格相似,也没有引起男人的怀疑。
    吃完晚饭,李曼又被男人监督着修习斗气。他哪会什么乱七八糟的斗气,傻着不吭气,结果被那男人好一阵鞭打,直疼得昏死过去。
    等李曼昏过去后,那男人又关切地给他灌下药剂。神奇的是,不过一两个小时,李曼皮开肉绽的后背便慢慢愈合。
    在这陌生的世界,还有那整天鞭打他的男人,李曼却默默地忍受下来。至少这里每日都有饱食,不会挨饿受冻。曾经有一段日子,父母离去,李曼和祖母相依为命,成天在垃圾堆和菜市场里刨食过日子。没有朋友,没有玩具,没有新衣,更遑论蛋糕和巧克力……那些日子养成了李曼自闭的性格,同时也让他变得意志坚韧。
    也许是这个身体存在的本能,李曼第二天就学会了所谓的斗气,同时也让他发现了一件比穿越更加不可思议的事――他竟然发现自己有所谓的游戏属性,而那男人每次喂他的却是“体力恢复药剂”之类的东西。
    这是李曼在冥想时发现的自身属性:
    【阿曼?杜菲斯?唐:人类(2级)职业(无)称号(无)
    生命值:100
    斗气值:85
    力量:9
    精神:6+6
    敏捷:7+1
    体质:10+10
    物理攻击:4。5-6。5
    魔法攻击:6
    物理防御:8
    魔法防御:20
    装备物品:(灰色、白色、绿色、蓝色、紫色、金色、七彩)即【粗糙、普通、优秀、精良、史诗、传说、神器】
    木剑:普通,武器(双手),重量1kg,物理攻击1-3,佩戴要求1级
    布衣:普通,上装(布甲),重量0。5kg,物理防御+2,,耐久度2/8,佩戴要求1级
    亚麻裤:普通,下装(布甲),重量0。6kg,物理防御+2,耐久度3/10,佩戴要求2级
    鹿皮靴:优秀,鞋(皮甲),重量0。5kg,物理防御+4,敏捷+1,耐久度14/20,佩戴要求2级
    远古魔法戒指:传说,饰品,魔法防御+20(等级*10),精神+6(等级*3),体质+10(等级*5),虚拟物品空间100格,永不磨灭
    技能:
    圣炎斗气Lev1:辅助技能,神圣守护骑士杜菲斯所创立的斗气,能够驱除黑暗与邪恶,只有内心正直的人才能修习。使物理攻击力提高至1。2倍,对黑暗生物造成1。5倍伤害,每秒消耗1点斗气,瞬发
    劈斩Lev1:近战基础技能,将手中武器大力劈出以造成物理伤害。技能半径0。5米,瞬发,技能冷却时间1秒,技能基础伤害10点。需要装备锋利武器。
    刺击Lev1:近战基础技能,将手中武器急速刺出以造成物理伤害。技能半径0。5米,瞬发,技能冷却时间1秒,技能基础伤害10点。需要装备尖锐武器。
    格挡Lev1:近战基础技能,运用武器或身体格挡敌人攻击。技能半径0。5米,瞬发,技能冷却时间1秒,无伤害。
    冲锋Lev1:近战基础技能,利用急速的冲锋撞击敌人。技能半径5米,瞬发,技能冷却时间1秒,基础伤害10点,有一定几率使敌人进入眩晕状态,时间3秒。需要中距离。】
    天啦!
    自己竟然到了一个数据组成的世界,李曼哭笑不得。上高中时看到同学玩游戏,他这个学习上的优等生并无一点鄙视,反而羡慕无比。都是男孩子,谁个不贪玩?只是别人玩游戏是理所当然,而他却无玩乐的资本。放学回家的第一件事是去菜市场捡别人不要的菜叶,或是给街坊邻里帮点小忙赚外快。
    到了大学,宿舍的舍友倒是有电脑,而且也非势利人,并不介意他用电脑。但一方面他性格自闭,总和别人保持距离,不易接触,二来忙着勤工俭学,哪里又有时间?仅有的几次玩网游还是高中上计算机课时,有人将【传奇】私服安装在他所操作的电脑里,他按捺不住便偷偷地玩了起来,但没多久就被计算机老师发现,给强行卸载了。
    以前听同学讨论装备属性争得面红耳赤,李曼在旁边也记了些在心里,想不到这些东西竟然融入了他在异世的生活。
    看过两本穿越小说的他立即想到:所有人都能看到这些,还是这仅仅是他作为穿越者的专利?
    过了大半个月,当鞭打他的男人要检查他属性时,李曼才有些惋惜的明白:原来这些数据每个人都知道。
    半个月,每天坚持不懈地训练,那些属性竟然纹丝未变。
    半年后,李曼从每天1000个劈砍刺杀变为3000,如果不是有【体力恢复药剂】,他已经累死了无数次。即便如此,自身属性也只有体力增长了区区1点。
    这其中,李曼也想过传说中的打怪升级,但很遗憾,并没有出现杀死一只兔子得到多少经验的情况。那男人也曾带李曼去杀过一些魔狼之类的怪物,但这仅仅是另一种修炼方式,将原本对着木桩练习的成果付诸实践。
    不过这种战斗明显比砍木桩更易见效果,在一年后,当李曼将一头低级森林魔狼砍倒时,他赫然升了一级,敏捷也增长了1点。但也只是这样,没有获得任何升级后的自由分配点。
    在这一年中,李曼也终于搞懂了自己这幅身体和那男人的关系。
    独臂中年男人名叫凯奇?杜菲斯?唐,原本是迦南皇室的一名贵族骑士,担任宫廷守卫一职。直到三年前,叛军攻打王都,国王率军抵抗。凯奇和其他十多位宫廷守卫一起护送怀有身孕的王后逃出王都,一路突围。
    在战斗中,凯奇受了重伤,失去一臂,而身上的药剂也消耗殆尽。他为了不拖累同伴,毅然跳崖自尽,结果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后来他潜回家族封地,发现家族已经破灭,多番行动,终于救出发配在新兴贵族家中当仆人的儿子――阿曼?杜菲斯?唐,也就是现在的李曼。
    独臂凯奇对李曼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阿曼,你是伟大神圣守护骑士杜菲斯的后代,你将是整个家族的荣耀,你要找到王后和她所生的王子(凯奇认为不可能是公主),助他们夺回王位,你要复兴拥有1500年历史的杜菲斯家族,你会成为迦南的传奇,整个大陆的传奇,所有吟游诗人歌颂的英雄。
    对于这些话李曼嗤之以鼻,就因为独臂凯奇那虚无缥缈,近乎妄想的梦想,李曼每天不得不训练十多个小时,更要和凶狠的野兽生死相搏。
    唯一令李曼感到温暖的是独臂凯奇那近乎虐待的父爱,这是一种父亲对儿子的希望。不得不说,除了在训练的时候,独臂凯奇的表现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会满足李曼任何无礼的要求,看向李曼的眼神充满了浓浓的爱护。
    李曼,这个在十岁时失去父爱的现代人,在异界重新找回了幼时才有的那种熟悉感觉。
    这一切在李曼来到异世的第五个年头结束。
    那天凯奇下山将近期收获的魔核与毛皮换成药品和食物,却再也没有回来。正在练习盾技的李曼突然觉得心口一疼,哇地吐出一口鲜血。
    死了!独臂凯奇,李曼在这个世界的父亲,一个动辄鞭打他,却又给他细心调理伤口的凶恶的男人,他死了!
    【血灵咒】,杜菲斯家族传承千年的咒术,以血脉为祭,能够感受到远方身处危险的亲人。按照刚才李曼的反应,凯奇,这个便宜父亲,的确是死了,死得没有一点反抗之力。
    李曼没来由的感到一阵酸楚,眼睛发胀,心头像有一样东西不见了。这种感觉,他在另一个世界也曾感受到,那是在他父母亲因抢救无效离世时。
    李曼头脑里一片空白,双腿却按照凯奇早已准备好的“遗言”,飞快地朝家的反方向逃跑。直到半个月后,李曼才敢偷偷地潜回来。那个他住了五年的“家”――一栋深山里的木质小屋,早已被人一把火烧尽。
    李曼顺着山路赶往数十里外的小镇,离小镇不远的地方,终于寻见凯奇的尸体。那尸体从腰部一分为二,已经开始腐烂,尸体上布满了涌动的蛆虫。
    凯奇悬挂在脖子上的史诗级紫色吊坠不见踪影,很可能已经成了敌人的战利品,而他的其他装备则放在一枚普通储物戒指中,那戒指也不见了。
    尸体的右手前,无数蛆虫从食指爬出,在地面上排成两个单词:“叛军,王后”。
    这是凯奇临死时用【腐尸液】写下的遗言,“叛军”是指杀死他的凶手是数年前的叛军,也就是现在的迦南王军,而“王后”则是要李曼去寻找迦南前王后的下落,完成他的梦想。
    珈蓝现任国王桑德兰,自加冕那日起便养了无数爪牙,专门搜寻斩除前任国王的余孽。那天,由于李曼几年来的消耗,药品早已告急的凯奇,不得不卖掉自己身上的一件精良级蓝色装备,却被人认了出来。受伤后属性大降的他连逃跑都来不及,就被四个与他同级的高手拦腰斩断。
    李曼默默地剔掉两截尸体上的蛆虫,捡拾柴火将其焚烧,然后无言的将骨灰装入木匣中。凯奇说过,他想葬在西索平原,他的出生地,杜菲斯家族1500年的封地与兴起之地。
    李曼揉了揉有些湿润的眼睛,捧着骨灰匣,远处山峦起伏,一时不知该往何处。
    “阿曼,你是伟大神圣守护骑士杜菲斯的后代,你将是整个家族的荣耀,你要找到王后和她所生的王子,助他们夺回王位,你要复兴有1500年历史的杜菲斯家族,你会成为迦南的传奇,整个大陆的传奇,所有吟游诗人歌颂的英雄。”
    蓦然间,独臂凯奇的话又响彻在李曼的耳边。李曼抬头看着灰蓝色的天空,突然咧嘴笑了。
    既然老天让我来到这个世界,那怎么可以庸庸碌碌地过一生呢?“传奇任务触发:寻找王后。任务完成条件,找到迦南王国前王后苍井空或其后代。任务奖励:体质+5,魅力+5。”
    …………………………
    【注:本书所有职业技能分为基础技、特殊技、必杀技三种。
    基础技能使用时不消耗斗气值或魔法值,要消耗体力或精力。体力与精力为隐藏属性。
    特殊技能的学习、领悟或创造须以相关基础技能为前提,使用时须消耗斗气值或魔法值,并同时消耗体力或精力。
    必杀技能的学习、领悟或创造须以相关特殊技能为前提,使用时须大量消耗斗气值、魔法值或生命值。
    今后的属性描述中,基础技能将不再列出】
001【猎魔】
    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这里是冒险家的乐园,这里是杀戮者的天堂,这里是怯弱者的地狱。
    ――选自《希比亚史诗》
    李曼来到异世界已经五年了,这五年中他一直呆在那座小山里,每天练习基础武技12个小时,实力暴增的同时,他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
    那单调的训练生涯他也抱怨过,甚至试图逃走,但每次都被独臂凯奇抓回来一阵毒打,然后第二天加大训练量,累得他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了。
    此时独臂凯奇一死,李曼却没有半点为自己重获自由高兴。
    因为他不知道何去何从。
    上辈子,父母早亡,李曼与祖母相依为命。但他生活的每一天贫穷而充实,因为李曼心中有追求与梦想,那就是好好学习,大学毕业了找个好工作,让祖母安享晚年。
    但现在他的目标在哪里?
    这个世界他唯一认识的人也死了,至于那什么传奇任务,他连一点头绪都没有。
    李曼怕那些人追杀,不敢回到生活了六年的山林,专拣偏僻的小路行走。
    独臂凯奇为了让李曼能心无旁骛地训练,所以李曼从没有操心过其他事情,虚拟包裹内连食物和饮水都没有。除了几瓶初级的体力恢复药剂外,包裹里空空如也,没有半个铜币。
    足足在荒野中走了五天,李曼终于看见了一个成规模的镇子。
    这镇子真大,比独臂凯奇下山进货的小镇足足大了两倍。它就那样突兀的矗立在群山脚下,进镇的道路不时有来来往往的冒险者与货物商人。
    “老板,你这里收购毛皮吗?”李曼找到一个皮革作坊,拿出他这一路上的收获。
    “普通花狸皮一张,可惜剥皮技能太差,破坏了形质,10个铜币。”掌柜掀开李曼给出的那堆皮子看了一眼,有气无力地说。
    10个铜板能买什么?用来降低饥饿度的包子都要5个铜币,难道这几天的辛苦就值两个包子?
    李曼实在不想吃烤肉了,这五天里,没半点咸味的烤兔肉、烤鱼肉、烤狸肉把他吃得想吐。
    “老板,你看我这里还有6张野兔皮……”
    掌柜伸手一阻,不屑道:“我这里收的毛皮是专供皮甲制作的,野兔皮无用,要卖也可以,6张兔皮合计1个铜币。”
    李曼气愤离开,在镇上转了一圈,又问了几家店,终于把价格提升到15个铜币出手。
    得,还是继续吃烤肉吧!
    李曼用15个铜币换成了一小包盐,路过一家宝石店的时候,却见一个穿着精致皮甲,浑身散发着血腥味的汉子走进店中,“哗啦”一声倒出一小袋五颜六色的晶体。
    “五个金币,要么我去别处。”汉子直接报价说。
    那个原本一脸傲慢表情的老板连忙赔笑道:“别,勇士,您的魔晶小店收下了。”
    “当当当当当”!五声脆响,金灿灿的五个金币被汉子收起来放进虚拟包裹里,他潇洒地走进宝石店对面的酒吧,大吼道:“伙计,来一扎啤酒!”
    目睹这一幕的李曼被刺激到了,凭什么老子得吃那呛人的烤肉?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的日子他早过够了。以前因为要照顾祖母不得不如此,如今自己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还管那些做什么?
    花了好一阵功夫打听,李曼才知道那汉子是一个魔兽猎人,刚才出售的是一袋子魔晶。魔晶是制作魔力装备的必需品,也是贵族喜好的装饰物,它的获取过程充满了血腥。
    因为魔晶是一切魔兽的魔力源泉,魔兽猎人在获取魔晶的时候,与魔兽往往是你死我活的局面。魔晶也是分等级的,越高级魔兽的魔晶价值越高,因此而死的魔兽猎人不在少数。
    这个被称为卡尔斯小镇的镇子之所以规模如此巨大,就是因为它是卡尔斯峰唯一的补给点。
    卡尔斯峰作为安第斯山脉中排进前十的高峰,山中的魔兽不计其数。除了获得魔晶外,说不定运气好的还能爆出一两件高级装备,因此卡尔斯峰也成了众多冒险者的偏爱之所。
    “我要去卡尔斯峰!”打听清楚的李曼立即下了决定,除了赚钱外,获得装备也是个很重要的原因。因为他现在已经9级了,用的武器竟然还是1级的木剑,而商店里面的装备动辄就是数个银币,他根本买不起。
    李曼已经不再是上辈子那个谦让、青涩的少年了,五年来的艰苦训练与独臂凯奇的死,已经让他明白:在这个充满杀戮的世界,提升自己的实力,才是保命的最好方法。
    上山的道路很好找,因为早被众多的冒险者走成了熟道。
    用了大半天的时间,李曼终于踏入了魔兽的地盘。
    虽然每天被众多的冒险者肆虐,但这里的魔兽却永远不会灭绝。经过常年的观察,冒险者们发现,大陆上有些地方明显与其他地方不同,这些地方的魔兽数量一直都在一个恒定值上。没人去杀它们,魔兽的数量不会大规模增长,同样,当其数量降低到一个值的时候,又会刷新出等量的魔兽。
    这种能自动调节魔兽数量的地方,被人们称之为试炼之地,是贵族子弟与魔武学院的学员们最佳的试炼场所。卡尔斯峰就是其中之一。
    异世界硕大的月亮挂在天空,山林中不时传来一两声魔兽的吼叫。
    篝火发着噼里啪啦的声音,李曼将盐粒均匀地涂抹在一只被扒了皮的兔子身上,渐渐的,空气中散发出烤肉的香味。
    这是李曼刚才顺手解决掉的一只1级魔法兔子,可惜它身上的1级魔晶白惨惨的,值不了几个钱。
    “呱~”怪叫声从李曼头顶响起,紧随而来的是一阵破空之声。
    这袭击突如其来,没有半点征兆。
    眼见空气中一道成型的风刃划向李曼的后颈,五年来的不懈训练终于发挥了作用。只见他就地一滚,轻松地躲过那道风刃,同时背上的双手木剑飞快拔出。
    一道黑影在风刃后闪过,目标不是李曼,而是穿在树枝上的烤肉。
    “杀!”每天至少千次,五年来李曼至少做过一百多万次的动作――顺劈斩,如本能般使出来。
    只见火光中剑芒一闪,那刚叼上烤肉准备飞走的黑影猛地被击落到火堆里。
    ―102,鲜艳的红色数字闪出,李曼刚才那一下,竟然用攻击只有1―3的1级木剑打出102点伤害的暴击!
    这自然要归功于李曼的6级【顺劈斩】。
    大陆中所有职业的技能都划分为三种:基础技、特殊技、必杀技。
    五年里,李曼除了辅助技能【圣光斗气】之外,没有学过任何的特殊技,也没有急于在实战中提升人物等级。虽然他现在的人物等级只有9级,但在数百万次的训练中,他所有的近战基础技都达到了恐怖的5―6级。
    这是怎样的一个成绩?要知道,就算是等级达到20级以上的人物,其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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