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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底波澜-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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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通报》,对清廷加以抨击。不幸《神州日报》创刊未久即遭火灾,一切化为灰烬,同时遭殃的还有《时报》和《新民丛报》上海分销处。主持该报仅80天的于右任,随即离开了他手创的“神州”。
《大公报》因为不断与袁世凯较劲,被誉为“北方清议之望”。1月8日,两广总督周馥颁布自订报律三条,第一条就是“禁毁谤国家”,即“不准毁谤皇太后、皇上及亲王等”。第三条是“凡激变生乱之语”,“妄加是非毁誉者,皆在所必禁”。1月26日,《大公报》发表《粤督周玉帅所颁报律书后》,批评这一“报律”的缺点是笼统、含混,只是“官场殃民”的“不二法门”罢了。
8月26日,汪康年的《京报》因发表文章议论慈禧忌讳的立储一事,加上多次揭穿庆王受贿等丑闻,终于被勒令停刊,停刊令前一天就下达了。8月28日,《大公报》以《纪停刊京报》为题作了报道,并加按语。29日又发表“闲评”,发出“悠悠苍天,茫茫前路,吾不能无兔死之悲”的浩叹。直到9月18日,还发表了《论京师封禁报馆》的评论。
北京《公益报》刊载梁鼎芬参劾庆亲王、袁世凯狼狈为奸把持朝政的密折,一时洛阳纸贵,增印两万份仍不够,清廷以“私刊封奏”的罪名勒令停刊。10月9日,《大公报》发表社论《报馆与预备立宪时代之关系》,对政府钳制报馆大表不满。梁启超在《新民丛报》中曾说过,“天津之《大公报》,有特色,有新论,实可称日报进化之一级”。《大公报》7月29日自称“本报销行京津第一”。
上海《时报》因为抓住了知识界的心,发行至“万六千份”。作为康有为的忠实弟子,徐勤对狄平子把持报馆、“不倡言一党之宗旨”耿耿于怀,在9月5日写给恩师康有为的信中指责他,“彼日言在上海最可忌者《时报》之名,知为党人之机关,则言论只成为一党之言,非一国之公论,且人人皆怕其名,故必大为减色”,对确定办报方向的梁启超也颇有怨言。然而无论在当时,还是近百年后来看,狄平子的选择都值得肯定,《时报》的成功固然有多种因素,没有办成报皇党的喉舌就是其中之一。
9月5日,民政部拟订十条报馆暂行规定,呈请朝廷批准,作为《报律》正式出台前的法令,其中包括禁止“诋毁宫廷”、“妄议朝廷”等。包括《大公报》、《时报》在内的京、津、沪、粤、汉等地报纸纷纷表示反对。
秋瑾自号“鉴湖女侠”
当月,北京各报联合向民政部提出五项要求:官报与商报视同一律;核减邮电等费;准各报馆访员缮录阁抄等件;公堂审判准访员旁听记录;如令报馆停止出报,须宣布理由,并准其控诉,以昭曲直。民政部被迫同意一、五两项,大理院不久批准了第四项,但邮传部和内阁最终没有同意二、三两项。
这一年,我们不能忘记彭翼仲因言获罪、被发配新疆,4月17日,在他离京之日,数千读者聚集在拘押他的大佛寺附近为他送行,其中一位长期充当《京话日报》义务讲报员的读者郭瑞自愿随他去新疆,新闻史家方汉奇说:“这是中国新闻史上,很有点戏剧性的十分动人的一个场景。”近百年前一个报人被流放之日,竟有数千读者为他送行,甚至有人不避艰难,愿万里相随。这真实的一幕必将永久地感动着百年言论史。有了这一幕,彭翼仲已不虚此生。
不能忘记7月14日秋瑾在故乡浙江绍兴被捕第二天,“证供两无”,就遭杀害,只留下“秋风秋雨愁煞人”的诗句。消息传出,舆论一片哗然。上海、天津等地各种不同背景的报纸都迅速作了详细报道,《申报》、《时报》、《大公报》、《文汇报》、《中外日报》、《神州日报》不仅发表秋瑾案的报道,还发表了大量评论以及诗词、漫画等。《神州日报》在7月22日发表的《秋瑾有死法乎》的评论,批评清廷兴大狱,妄拿妄杀,是“恶魔政治”。上海的《女子世界》、《小说林》等连续发表以秋瑾为题材的小说、戏曲,上海改良小说会社出版了《六月霜》传奇的单行本,竞存书局出版了黄民编的《秋雨秋风》,大兴书局出版了《鉴湖女侠》,广州的《振华五日大事记》第24期发表《中国女侠秋瑾之真相》,《时事画报》旬刊刊出了秋瑾等新闻人物画,广东还出现了铅字排印本、沧桑客编的《秋女侠冤狱汇案》。12月20日,继承秋瑾之志的《神州女报》在上海问世。远在重庆的《广益丛报》旬刊也发表了大量悼念秋瑾的文章、诗词及秋瑾遗诗等。
1907年,秋瑾之死给一个民族带来的创痛之深,百年后依然让我们感到秋意森森。然而有了包天笑等在《时报》、《申报》、《大公报》等报刊上发出的声音,这个民族还不致于绝望。
[记事]
秋瑾在上海创办的《中国女报》
1月11日在汉口英租界创刊的《鄂报》虽无显赫名声,但在其生存的五六年中,以“不阿谀当道”、“独树一帜”的品质而受到社会的欢迎。
1月14日,秋瑾在上海创办《中国女报》,共出2期。
2月5日,两广总督在广州《二十世纪报》捕获革命党4人,报纸停刊。
2月27日,《北洋官报》刊出了直隶总督袁世凯销毁、严禁“悖逆书报”令,他认为海外的反清书刊“较洪水猛兽尤为惨酷”。
3月19日,香港《中国日报》发表社论《清廷之示禁书报》,指责清廷禁锢言论的蠢举。
3月28日,汪康年在北京创办《京报》。
3月30日,《复报》第9期发表评论《禁民报》,对传闻中江苏巡抚陈夔龙查禁《民报》一事冷嘲热讽,称《民报》虽风行海外,“独内地书坛,惧触禁网,不敢代售,故见者不多。……今得陈氏为此特别之广告,报纸流传,人人知《民报》之名”。
4月2日,于右任等在上海租界创办《神州日报》。
4月17日,清廷批准了御史赵炳麟的建议,23日设立官报局,着手筹办官报。试图通过官报重构舆论平台。
5月30日,主编《万国公报》近39年的美国传教士林乐知在上海谢世。
5月31日,华人席子佩以7。5万巨款,从英国人手中买下了已创刊35年、日出对开3张、发行5000份的老《申报》。
9月4日,清廷照会日本驻华临时代理公使,要求日本政府查禁《民报》、《复报》、《大江》、《汉帜》、《鹃声》、《洞庭波》、《天义报》、《无政府主义》等7种在日本出版的“悖逆”报刊。
11月13日,卢谔生在广州创办《二十世纪军国民》周刊,公开宣传三民主义,出版7期终以言论激烈遭查封,卢因事先走避,得以幸免。
11月20日,曾风行一时、陶醉过千万青年学子的《新民丛报》出版了96期后黯然停刊。此前不久,梁启超等在东京创办了《政论》月刊,第3期开始迁往上海出版,不过一共只出了9期,与《时务报》、《清议报》、《新民丛报》的影响已不可同日而语。
11月,广西留日学生创办了一份不出名的《粤西》,却流传很广,在日本就有8处代派所,新加坡、河内也有,国内遍及北京、上海、广州、昆明、成都、郑州及广西各地,在清廷派人四处搜查、禁止阅读的情况下竟出了37期。
12月,出版达39年之久的《万国公报》在出完237期之后停刊。
12月,四川留日学生创办的《四川》月刊,仅出了3期就遭日本政府封禁。
陈去病等在汕头创办《新中华报》,出版不久即遭当局封闭。
1908年:千夫所指批“报律”
1908年11月14日,垂帘听政、主宰一个王朝长达47年之久的慈禧太后一命归西,在她驾崩前20个小时,年仅38岁、在中南海瀛台被幽禁了10年的光绪帝先她而去。广东汕头《双日画报》在刊载光绪去世这则消息时,有提及“为西太后毒毙”一句而被封,发行人曾杏村下狱,经省港舆论界极力声援,一年后才得以获释。74岁的慈禧即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仍死死地抓住权力不放,这个垂而未死的帝国却将随着她的离去而落下帷幕。这一年,发生在言论史上可圈可点的事并不多。
1月16日,民政部、法部将拟定的《大清报律》草案42条联合报请朝廷审批,其中包括:办报须事先呈报备案,否则罚款10—100元;出报前须经巡警官署或地方官署查核,否则罚款3—30元;未经公判的预审事件,外交、军事部门禁止登载的事件,未经阁抄、官报、公报发表的谕旨奏章,以及“诋毁宫廷”、“淆乱政体”、“扰害公安”、“败坏风俗”等文字,违者处20日以上2年以下监禁,附加20—100元罚款,永远禁止发行等。
3月14日,清廷批准公布了由宪政编查馆修改审定的《大清报律》,共计45条,加重了对“诋毁宫廷”、“淆乱政体”、“扰害公安”三类文字的刑罚,改为“处六月以上二年以下之监禁,附加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之罚金,其情节较重者,仍照刑律治罪”。报律公布前,载沣、张之洞、袁世凯等六个王公大臣曾“详加修补,悉心改正”。可见清廷之重视。
报律一公布,全国报界纷纷发表评论。3月23日,创刊仅一周的汉口《江汉日报》发表《对于新定报律之感言》时评,指出“政府诸公仇视舆论之隐衷,今日已大昭而表示天下”。直斥制定报律的衮衮诸公是“宪政之罪人,国民之公敌”。4月19日,发行量超过万份的《神州日报》发表论说《监谤政策之争议》,尖锐指出清廷颁布报律,“欲以极严酷之手段,虏使人民,以钳制舆论,将使舆论一线方萌之生理,因而摧残消歇,然后政府之言语行动,可以猖狂自恣,为所欲为,不复有人承议其后,自以为是而后快其私心”。指责报律45条几乎抄袭日本新闻条例全文,“不审国情,不究现势,文不对题,药不对症”。《申报》直斥报律为“剥夺言论自由的官符”,“报馆岂政府之臣属,而可以禁之而不可议政耶”。
无论在报律公布前,还是报律公布后,朝廷钳制言论的手段没有什么变化,只是有了报律这个新工具,禁报、捕人之类更加“合法化”,用起来就更得心应手了。
因为连载长篇《清国之革命党》(后改《革命党史》),以及从7月29日起刊出《中华帝国宪政会联合海外二百埠侨民公上请愿书》,倡言“归政”、“迁都”、“开国会”等,《江汉日报》被清廷视之为眼中钉。8月13日,军机处致电湖广总督,指控《江汉日报》“词意狂悖,殊足以扰乱大局,妨害公安”,要求按新公布的报律惩处。第二天,《江汉日报》以“鼓吹革命”的罪名被封禁,共出149期,前后还不足5个月。8月15日出版的《东方杂志》刊出《江汉日报》被封的消息。8月17日,《神州日报》发表论说《汉口报界之悲观》,对《江汉日报》被封表示抗议。
10月19日,日本内务部指控《民报》每期刊登在封底的《本社简章》及《革命之心理》等文,“败坏风俗,扰乱秩序”,“激扬暗杀,破坏治安”,下令将10月10日刚出版的《民报》第24期全部扣押,并禁止今后刊出类似文字。当日,日本警视总监转达的禁令送到《民报》发行人兼编辑人章太炎手中。
此举遭到不少留日学生的抗议,有14人联名以“中华国民”名义向日本内务部递交抗议书。21日,章太炎封还禁令,并致函日本内务大臣表示抗议。23日,章太炎再次致函日本内务大臣予以抗议。26日,章太炎第三次致函日本内务大臣,言辞越来越激烈。对此黄兴、宋教仁和章太炎之间有分歧。黄、宋认为日本政府对《民报》的禁令,并非永远禁止,如交涉得当,尚可争取日方撤回对《本社简章》的禁令,他们对章太炎图一时之快、不留余地的做法不满。章拒绝接受他们的意见。11月24日,远在檀香山《自由新报》发表章太炎《报告民报二十四号停止情形》文,声援《民报》。
11月25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就《民报》案开庭对章太炎进行公开审理,日语流畅的宋教仁出庭担任被告翻译。因“苏报案”而名动天下的章太炎再次在法庭上慷慨陈词:“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文明国家法律皆然,贵国亦然,我何罪?”“我言革命,我本国不讳言革命,汤武革命,应天顺人,我国圣人之言也。故我国法律,造反有罪,革命无罪,我何罪?”他的辩护让裁判长无言以对。第二天继续开庭,章太炎的日本律师花井皂藏等为他作了无罪辩护。12月12日,东京地方法院以《民报》违反《新闻纸案例》作出这样的判决:所刊《革命之心理》文,判罚50元;所刊《本社简章》,判罚50元;编辑及发行人、发行所未作呈报,判罚15元。此案虽以判罚115元而告终,但导致了《民报》的休刊。
[记事]
2月20日,汉口《汉报》被强行查封。
2月,清廷电令驻法公使,要求法国外交部封禁在巴黎出版的《新世纪》报(张继、吴稚晖等主编,有强烈无政府主义倾向),遭到法国的拒绝。10月25日,清廷下令严禁“语多悖逆,昌言革命”的《新世纪》在国内发行。
3月,《申报》创始人美查在他的英国故土去世。3月29日《申报》在刊出这一消息时称他为“报馆开幕伟人”。
6月12日,《重庆日报》创办人卞小吾在成都狱中被残杀,身中数十刀,成为继沈荩之后晚清中国第二个言论自由的殉道者。
6月17日,汉口《中西日报》因为报道当地整顿官务有关消息,被罚令停刊7天。
8月10日,上海《中外日报》已日薄西山,汪康年将全部产权转让给苏松太兵备道蔡乃煌。《中外日报》从私人创办的民报变成官办报纸。
8月25日,迫于清廷的压力,以倡导宪政为宗旨、温和的政闻社自行解散,在上海出版的《政论》月刊自动停刊。
10月23日,清廷军机处电令沿海、沿江各省督抚“严加搜禁,毋任传播”在檀香山出版的《自由新报》,罪名是“昌言革命”、“犯上作乱”。
这一年,广州10家报纸联合组成了广州报界公会。
1909年:于右任独领风骚
这几乎是于右任在言论史上独领风骚的年头。5月15日,他在上海公共租界手创《民呼日报》,日出对开两张,两面印刷,“以为民请命为宗旨。大声疾呼,故曰民呼”。报纸还未出版,订数就有几千份,这在当时已是相当大的发行量。《民呼日报宣言书》指出“夫报馆者,固平民之代表也。平民者,又与贵族立于反对之地位者也”。“民呼日报者,炎黄子孙之人权宣言书也。有世界而后有人民,有人民而后有政府;政府有保护人民之责,人民亦有监督政府之权。政府而不能保护其人民,则政府之资格失;人民而不能监督政府者,则人民之权利亡。”生活在晚清中国的于右任们眼里,报纸天然就具有监督政府的责任。
于右任墨迹:“当仁不让,见义勇为”
从校对做起的范鸿仙、徐血儿,“是民呼以后各报的社评写作家,他们的文章,都有激昂高亢之音”,“崇论宏议,渐受世人欢迎”。鉴于《苏报》、《国民日日报》等仓促被封的教训,《民呼日报》“对于汉满种族问题,未敢公然言之。至于批评时政之得失及排斥官僚之腐败,则较《神州日报》尤为激烈,以故渐为各省当局所嫉视”。
《民呼日报》致力于揭发各省的吏治腐败,对西北地区自然灾害的严重状况和大小官吏匿灾不报、横征暴敛的恶行,尤其进行了集中的揭露和抨击。护理陕甘总督毛庆蕃等则恨得咬牙切齿,7月30日,向公共租界当局控告《民呼日报》借甘肃旱灾筹赈、有侵吞赈款嫌疑。8月2日,于右任和陈非卿被拘留,《民呼日报》“外埠邮寄之执照”同时被停止。对《民呼日报》怀恨在心的已故上海道蔡钧家属、安徽铁路公司候补道朱云锦、新军协统陈德龙等也纷纷指控他“毁坏名誉”。
8月4日,租界会审公廨第一次开庭后,于右任被继续收押。8月6日,第二次开庭审理,《民呼日报》发表《筹赈公所与民呼报之命运》文,7日,刊出启事《正告读民呼日报者》,对清廷地方政府和租界当局“拘本报
《民呼日报》发表社论《恐怖时代之余望》
主笔而禁锢之”,“竟夺本报之发行权,甚至就卖报者手中夺取本报,焚于上海县城门口”等暴行,表示愤慨。大声疾呼“今日世界,犹是一恶浊世界”,并“正告”读者,不要对清廷的预备立宪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8月14日,《民呼日报》在被迫停刊前夕发表了《民呼日报辞世之言》,与读者沉痛告别,“虽然长别者,民呼日报之名义耳。不死者,民呼日报之灵魂也”。“于君狱中书至,持论正直,至有宁死不停报馆以负阅报诸君之语……有于君而后有民呼报,则于君者,即民呼报之灵魂而已。于君不死,即民呼报之灵魂不死,他日必有千百民呼发生于世界……”
虽然出世92天就被封杀,《民呼日报》“销行已逾万纸”。8月24日,远在新加坡的《中兴日报》发表评论《看看民呼日报辞世之哀声》,对此表示不平。
《民呼日报》停刊后,于右任又创办《民吁日报》
9月8日,上海租界会审公廨经过15次研讯,尽管查明既无侵吞赈款之事,赈款更与《民呼日报》无关,于右任在被关押了一个月零七天后还是被判决“逐出租界”,租界接受清廷请求,同时撤销《民呼日报》发行权,不许再行出版。
《时报》、《神州日报》、《东方杂志》及各西方报纸纷纷批评清吏非法压迫舆论,斥责会审公廨判决失当,言词激昂。9月9日,上海《时报》发表评论:“此实摧折言论萌芽之大刀阔斧耳。人心何在?天理何在?今后之言论权更何在?”其他各报的评论也大致相同。在舆论的密切关注下,于右任在各报登载了《民呼日报》的最后一次广告:“呜呼,本报自停歇招盘业经多日,近始将机器生财等过盘与民吁日报社承接。所有一切应收应付款项,以后概归民吁日报社经理,快事亦痛事也”。
离《民呼日报》停刊不到两个月,离会审公廨的宣判不过20来天,10月3日,《民吁日报》就诞生了。人还是《民呼日报》的人,机器设备也是《民呼日报》的,只是注册地点换在法租界,名称换了一个字,所谓“民不敢声,唯有吁耳”。一者“吁”与“呼”“字形相近,用以表示人民愁苦阴惨之声”;二者“吁”为“于某之口”,“于沉痛中,尤含有幽默的意味”;三者清吏曾以挖双眼相威胁,“呼”挖去两眼不还可以“吁”吗?
《民吁日报》创办人还是于右任,因为他刚被判逐出租界不便出面,所以由朱少屏为发行人,范鸿仙为社长,景耀月为总编辑(于右任在该报创办不久,就到日本为报纸募集经费去了)。于右任在《发刊宣言书》中提出:“小之可以觇民情,大之可以存清议,远之可以维国学,近之可以表异闻。”言论报国之心溢于言表。此文和景耀月执笔的出世辞,“文辞典雅,大为士林传诵”。“民吁”与“民呼”一脉相承,没几天就风行一时。
《民吁日报》创刊不久,就连篇累牍地报道日本侵略东北的真相,从创刊第18天(10月21日)发表《日工殴打学生之风潮》起,到11月19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民吁日报》就发表了62篇有关报道和评论。日本前首相伊藤在哈尔滨车站被朝鲜志士刺死后,《民吁日报》连续追踪报道。日本驻上海领事松冈向苏松太道蔡乃煌施加压力,指控“民吁报言论大欠和平,且任意臆测煽惑破坏,幸灾乐祸,有碍二国邦交,请将该报惩办,以戒后来”。11月19日,蔡会同租界当局野蛮地查封了该报,对范鸿仙实行拘讯,经多次非法会审,日本方面列举《民吁日报》发表的62则报道为“排日之证据”,以原告身份作裁判官,“开数十年未有之特别公堂”。
《民吁日报》仅仅48天就遭到被封杀的命运,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当天就有人贴出揭帖,表示抗议。此后,连续几天都有人在报馆门口贴出“吊词”,拈香燃烛,痛哭哀悼。11月22日《时报》对此作了详细报道。11月23日,《大公报》在闲评中说:“去《民呼》被封禁时,为时不过两月余。夫呼之为言,曰大声疾呼,其扰人清睡,封之犹可言也。至于吁,仅吁嘘喘息而已。哀哉,吾民吁亦不准吁耶!”
各界人士异常愤激,纷纷开会反对,要求清吏将该报启封,以重公道。江南四省学界刘仁航、李方漠等800人联名致电外务部、民政部及苏松太道,“上海民吁报因日领要挟,未讯先封,既失主权,复背报律,舆论哗然”,要求“先行启封,秉公核办。该报是否有罪?应按报律为出入”,以“保国权”、“伸舆论”。江北旅沪学界高骧等200人联名致电民政部,要求恢复出版《民吁日报》。
12月11日,蔡乃煌致电外务部、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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