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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王朝衰败的12条法则-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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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室事务的官员;治粟内史,管理中央财政,并负责全国的税收工作;少府是皇帝个人的财政官员,管理归皇帝私有的山泽湖泊和宫廷手工业。
  秦始皇还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发明了郡县制,以管理地方。在全国设立了36郡,郡下设县。郡的长官是郡守,县官则有两个名称,一是县令(万户以上),一是县长(万户以下)。县以下依次是乡、亭、里、什、伍,是一种准军事化的管理体制,基层百姓五家为一个单位,由伍长负责。什则由十家组成,由什长负责。
  一如史学家柏杨揭示的那样:“帝国的领导人,上至嬴政大帝,下至包括宰相李斯在内的高级官员,都精力充沛,具有活泼的想像力。……做出几乎比此后两千年大多数帝王所做的总和还要多的事。”近代的政治改革家谭嗣同有证:“两千年来之政,秦政也。”毛泽东也发出了“历代皆行秦政治”的感慨。可见,勤劳的秦始皇和他富有想像力的臣子所设计的这一卷恢弘蓝图,对于此后中国命运的发展所起作用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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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气十足的秦始皇不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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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初政论家贾谊认为,秦之速亡的原因是“取之守之者无异也”。因此,他提出一个很有意义的命题:“取与守不同术也。”“取”是战争、是进攻、是夺取,“守”是安定、稳定、保全。换用现代的话语方式诠释,秦始皇的失败在于用创业的暴力惯性来进行经营管理。一如当前某些短命企业的创业英雄一样,秦始皇也是一个不懂管理的创业型领导。
  在结束了“兵革不休,士民疲敝”的战乱局面下,秦始皇并没有从一个创业者适时实现管理者的角色转换。帝国的统一是依靠相对强盛的国力,采用武力统一的。其间有不少血腥战斗、阴谋诡计。在快速统一后就面临着如何治理国家的现实。他那随着战胜攻取而膨胀起来的战争思维不但没有及时冷却和及时得到置换,反而在一片关于“成功盛德”的颂歌里飘然起来,明显表现出面对治世的应对缺陷。
  今天,缺乏远景是很多企业短命的重要原因之一。在这方面,秦始皇并无过失。他在创立帝业之初,就已经有了明确的远景设计,“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不过对于这一基业长青的美好愿望,如何实现它,却心中没底。秦始皇付出极大的努力,却只是建立起靠武力支撑、貌似强大的中央集权制的官僚结构系统。嬴政沉湎于帝王极端权力的嗜欲之中,忙于皇帝至高权力威势的刻意营造。“群臣上书奏事一律要采用‘臣冒昧死言’的格式”,可见一斑。这张辐射全国的中央集权制大网,正是其权力张扬的工具。权势的过度膨胀实际在窒息着封建统治权力系统内部的自我调节能力,大大降低了体制本身应付社会变化的弹性,因而常常会引发统治危机。从这个意义上说,当统治权力威势达到相当高度的时候,也就埋下了权力危机的种子,并且随着权势趋于极端的发展,权势崩塌危机的趋势愈烈。这正是一个适度分权的管理问题。
  秦始皇被世人诟病的最大把柄莫过于焚书坑儒。其实焚书坑儒的动机也是很好的。一向破旧立新有创新精神的始皇,对旧势力当然决不妥协。当时除了秦以外六国各有其思想文化体系,不少六国遗族在统一后利用思想文化体系的差异谋求反对帝国秩序。焚书坑儒的目的就是实现帝国思想文化体系的惟一性,与任何时期任何统治者的目的都一样。
  秦始皇三十四年,淳于越在朝议中批判王朝统治,提议师古,分封同姓王以屏藩。始皇“下其议”,反对师古分封,引起朝廷的辩论。李斯认为私学有害于大一统,有损“主势”和“法令出一”应予以禁止。秦皇“可其议”,于是有焚书之事。可以说,焚书是由于统治阶级内部观点不一、主张分歧引发的。以淳于越、王绾为代表的儒生,希望实现政治仁道化,希望自己的学说能付诸实行。而秦始皇当初重用这些儒生的目的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希望他们能尽力为其集权统治服务。两者的意图发生冲突。冲突本来可以温和的化解,可是秦始皇最终选择极端做法。
  用我们现在的眼光去审视,焚书坑儒反映了一个沟通不畅的管理问题。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始皇偏听李斯一人,别人的意见在起点上就输了一筹。揣摩君王之心,阿其意,顺其志,正是李斯仕途腾达的秘诀之一。秦王曾因郑国间秦一事而下逐客令,人皆受撵,惟李斯紧紧抓住秦王欲兼并天下之野心,慷慨陈词:“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结果,“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李斯因祸得福,从此青云直上。这样的人以唯上为出发点,只会助纣为虐。
  其次,始皇也缺乏管理者必要的耐性与胸襟。发现有不同意见就“焚书”,有人抵触就“坑之”。这种武断做法,是对人才的极其不尊重。当时,被坑的人,相当一部分都是“高知”。这些人在战时可能作用不大,但是和平时期,对于抚慰民心却是极为有用。始皇就因为他们的异议,一味铲除,残暴之外,堪称愚蠢。
  坑儒的结果,并未起到巩固秦王朝统治的目的,却造成大批人才的流逝,使高管内部的关系破裂,削弱了秦王朝的统治基础。
  对于异己的人才如此暂且不论,始皇对于南征北战有功于帝国的实力派人才,也采取了敷衍的态度,致使下属对其颇有微辞。大将尉缭就曾经说过:“秦王这个人,高鼻梁,大眼睛,老鹰的胸脯,豺狼的声音,缺乏仁德,而有虎狼之心,穷困的时候容易对人谦下,得志的时候也会轻易地吃人。我是个平民,然而他见到我总是那样谦下。如果秦王夺取天下的心愿得以实现,天下的人就都成为奴隶了。我不能跟他长久交往。”
  秦始皇一直对自己的帝业充满忧患,然而这种忧患并不等于我们现在倡导的危机意识。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对待外族的态度上,虽然秦始皇把他们赶出了中原,但接下去的长远对策就多少有些可笑。修个长城把自己一圈,圈子中间是中国,圈子外面是外国,自以为“皇图永固”了。这样做,除了束缚自己的发展降低了自己的危机意识忧患意识之外,其作用为以后的历史证明,收效甚微。
  在远景渗透上,秦始皇采取的形式化宣传做法,根本不奏效。战争刚一结束,秦始皇就首先宣布了山东六国的正义性和合理性,同时,他还着手确立秦王朝的正统地位。战国时流行五行学说,所谓“五德始终”。这种学说认为,五德相克,导致朝代更迭,虞舜为土德,夏朝为木德,商朝为金德,周朝是火德,虞、夏、商、周各占一德,都是历史上的正统朝代。秦始皇推论五德始终说,以为周得火德,水克火,秦代周,所以秦朝应得水德。于是颁布新的“正朔”,以十月初一为一年的开始,表示新朝代的诞生,并把黄河改名为“德水”。按五行学说,水德具有黑暗阴冷,严酷无情的特征,于是秦朝以黑色为上,衣服旗帜皆为黑色,明确秦朝得占水德,也就肯定了秦朝的合理性。秦始皇又到泰山举行封禅典礼,告祭天神地祗,把秦朝在中国历史上的正统地位进一步确立起来。
  始皇还采取了强迫性的广告宣传。这种与今天广告“标王”铺天盖地的王婆卖瓜式相仿的做法,似乎秦的子民并没有买账。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始皇到东方去巡视郡县,登上邹县峄山。在山上立了石碑,又跟鲁地儒生们商议,想刻石以颂扬秦之德业,商议在泰山祭天、在梁父山祭地和遥祭名山大川的事情。于是登上泰山,树立石碑,筑起土坛,举行祭天盛典。下山时,突然风雨大作,始皇歇息在一棵树下,因此赐封那棵树为“五大夫”,接着在梁父山举行祭地典礼,在石碑上镌刻碑文。后沿着渤海岸往东走,途经黄县、腄县,攀上成山的顶峰,登上芝罘山,树立石碑歌颂秦之功德。南行至琅邪山,十分高兴,曾在那里停留了三个月。
  史书对此有记载:秦王兼有天下,建立名号称做皇帝,亲临东土安抚百姓,到达琅邪。列侯武成侯王离、列侯通武侯王贲、伦侯建成侯赵亥、伦侯昌武侯成、伦侯武信侯冯毋择、丞相隗林、丞相王绾、卿李斯、卿王戊、五大夫赵婴、五大夫杨樛随从着在海上一起议论皇帝的功德。都说:“古代的帝王,土地不超过千里,诸侯各守受封之土,朝见与否各异。互相攻伐侵犯,暴乱残杀不止,还要刻金镂石,立碑夸耀自己。古代五帝三王,知识教育不同,法令制度不明,借助鬼神之威,欺凌压迫远方,其实不称其名,所以不能久长。他们还未死,诸侯业已背叛,法令名存实亡。当今皇帝统一海内,全国设立郡县,天下安定太平。显明祖先宗庙,施行公道德政,皇帝尊号大成。群臣齐颂皇帝,功德刻于金石,树作典范永恒。”
  事实上,除了簇拥他的大臣们一片附和声外,并无百姓的认可。秦始皇的长子扶苏曾进谏说:“天下初定,远方的百姓还没有安下心来,诸位先生都诵法孔子,陛下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望陛下三思。”秦始皇怒扶苏多嘴,把他轰出咸阳,让他到北边的上郡(今陕西榆林东南)去执行监军任务。不仅士人,百姓也在怨恨秦始皇。楚地流行着“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歌谣,诅咒秦王朝灭亡。始皇三十六年(前211年),东郡(今河南濮阳一带)落下一块陨石,有人在石上刻了一行字:“始皇帝死而地分。”秦始皇知道后,派遣御史追查刻字人,由于无人承认,便把陨石附近的居民全部杀死,然后销毁陨石。尽管如此,朝野的怨恨不能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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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家胜也?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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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人把中国两千年来的治国史看成是“内法外儒”,意思是说,口头上都大肆宣扬儒家思想,行动上却实践法家思想,或者通俗地说,就是“两手都要硬”,一手抓法家思想,一手抓儒家思想。这个硬道理是后继者从秦始皇的“统治偏瘫”病总结而来的。
  始皇独独青睐法家,在依法得天下之后,又依法治天下,从而让法家从百家争鸣中脱颖而出,红极一时,因此,法家可以说是胜者。然而大秦帝国的衰落,与采用法家思想“苛政于天下”不无干系,法家又可以说是失败了。
  汉朝独尊儒术,从此儒家独步历史的舞台,法家成了没有名分的幕后杀手。距离韩非时代整整两千多年后,五四新文化运动再次提出了反对儒家思想的口号。从历史的长河来看,也难以给法家胜也败也一个定论。
  史册有证,秦自孝公以后的历代君主,几乎都是“法治主义”者。这种传统的形成并非因为秦国的君主代代都是天生的“法治主义”者,其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商鞅变法使“法治主义”在秦国扎下了深深的根。
  公孙鞅第一次向秦孝公说以“帝道”,秦孝公昏昏欲睡,怪他是“妄人”;第二次说以“王道”,秦孝公仍不感兴趣;第三次说以“霸道”,秦孝公愈听愈朝前靠,听得有味,“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听了几天,还要听。
  于是公孙鞅得君行道,大变其法。
  他的基本理论是:
  “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诸至德者,不和子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公孙鞅的变法,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又最成功的一次变法。但是他自己最后被兔死狗烹,车裂以殉。这是法家思想胜而提出者亡的第一个历史讽刺。
  真正把法家推向独尊地位的是韩非。韩非在批判儒家思想的基础上,学习吸收了法家前辈和道家前辈的思想,将法家思想发展到了一个巅峰,牢牢地吸引住了秦始皇。
  韩非原是韩国的国姓爷,可是没有机会得君行道,于是他出了一本十几万字的书,以抒抱负。这书很快流传到秦国,被秦始皇看到了,秦始皇深为喜爱,当即表示“但恨不见古人”。李斯说:“韩非不是古人,是我的同学。”于是,秦始皇就向韩国发兵抢人,就这样,韩非到了秦国。为了得到一个人才而专门发动了一场战争,这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恐怕也是绝无仅有的。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秦始皇是多么重视韩非的法家理论。但到了秦国,韩非被秦始皇捧了一阵,便因为李斯的妒嫉,冤陷而死。韩非死后十二年,秦始皇统一了天下。这是法家思想胜而提出者亡的第二个历史讽刺。
  究竟,法家的什么魅力打动了秦始皇呢?
  其一,法家的政治理想是寻找一个具有“法治”思想的铁血君王,让他去收拾天下的残局。在法家看来,一个平易近人、感情丰富,或者一个慈悲为怀、懦弱无能的君王,根本无从承担起推行“法治”的重任。这位铁血君王应是这样的英雄:他能够用最强力的手段去奴役民众,然后使民众获得解放。据法家说,寰宇要想“大定”,海内要想“清一”,苍生要想“获救”,天下人就得先忍受这位“救世主”的奴役。法家学派为了制造这类英雄,拼命鼓吹“明君独断”、君主极权。有学者认为,秦始皇嗜权成痴的个性与攻击性极强的人格力量,容易与“严而少恩”的法家理论一拍即合。秦始皇从年轻时代起就被秦国的特殊的文化环境熏陶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法家人物,从而表现出极强的“法治主义”精神,他如饥似渴地阅读法家理论,对法家大师韩非钦佩得五体投地,四处网罗各国的法家人物,坚决按照法家的“君主极权论”和“暴力万能论”来建构新国家的模型,坚决推行武力统一中国的铁血政策。
  其二,法家崇尚统一,即“法令由一统”、“政令皆出于上”。这种大一统的思想与秦始皇的宏伟理想不谋而合。在法家理论合法化的指导下,秦始皇统一了天下,统一了货币,统一了度量衡,统一了文字。
  其三,法家思想主张“法治”重刑罚,这与秦始皇“治乱世用重典”的信念又非常一致。在统一国家草创之初,基于六国初定,人心未稳的局面,为确保大一统局面而严刑峻法治天下,定人心,诛叛逆,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那么,法家的遗憾又在哪里?
  关键在于,秦始皇对于法家的理解与篡改。换句话说,法家从来都没有作为一个完整体被采用过。
  公孙鞅在主张“重刑”的同时,没有忘记“去刑”、“重赏”。不过,公孙鞅的“重刑主义”在秦国后来的政治实践中很快就发生了形变,他的“重罚厚赏”逐渐演变成“重罚轻赏”。而韩非本人也极力鼓吹“重罚少赏”了。他说:“重罚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即是说,在坚持恩威并施的“赏罚论”的前提下,把重点有意转移到突出“罚”的作用上。不过韩非也保留警告:“用赏过者失民,用刑过者民不畏。”不过,秦始皇采纳的更干脆。他认为“法治主义”的最大威力就在于它的“重刑主义”,主张“专任刑罚”的“重刑不赏”。他的宠臣李斯则更露骨:“名主圣王之所以能久处尊位,长执重势,而独擅天下之利者,非有异道也,能独断而审督责,必深罚,故天下不敢犯也。”
  法家思想的另一个致命缺陷是只能严厉处罚违法的臣民,却不能保障守法的臣民不受到非法的伤害。换句话说,韩非的法治对于臣民来说只会受其害不会受其惠。连商鞅、韩非本人都无法依法保护自己的生命,难免会受到臣民的反对。
  为了落实被精简为重刑的法治,秦帝国制定出了名目繁多、让人毛骨悚然的“法”条。以死刑为例,有戮刑、磔刑、弃市、定杀、生埋、赐死、枭首、腰斩、凿颠、抽肋、绞、剖腹、族刑、具五刑等等。
  在《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中有段这样的记载:当时有个范阳令,他在任十年,“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然而慈父孝子莫敢公之腹中者,畏秦法耳”。在执行过程中,一个小小的县令竟然如此凶残横暴,其他的各级官员就更不在话下了。
  “法治主义”彻底成了一把虎虎生风的统治工具,秦始皇挥舞着它,鞭笞着他的还没有完全脱离奴隶命运的子民,按照他的绝对意志,去建造宏伟的宫殿,去修筑豪华的骊山墓,去赶筑举世震惊的万里长城,去铺筑四通八达的驰道,去远征匈奴和南越,去巡游全国,去寻找长生不老药,去妄杀无辜和焚书坑儒……
  但是,严刑峻法只可当一时而不能持久,把在战场上用来对付敌人的办法拿来对付自己统治下的民众,势必会导致“民不堪命”的后果,无异于自掘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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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末世之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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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末世之劫——必然毁于一旦,奈何扶苏抑或胡亥
  秦二世胡亥使秦始皇“皇位传万世”的好梦彻底破灭。太子扶苏继承了秦始皇的帝王气质,然而因为多了一点仁义天下的美德,终究与秦帝国的风格不符,而被历史所排挤。纨绔胡亥虽然丝毫不具备大写人物的任何迹象,却因为传承了秦始皇肃杀残暴的基因而登上了历史的席位。
  在帝国轰然倒塌的历史一瞬,围绕着权位的竞争,竟发生了一连串血腥的PK活动:胡亥PK扶苏;赵高PK李斯;赵高PK胡亥。这些PK活动,既搅乱了秦帝国龙气的纯洁,也耗尽了王朝最后一点底气。
  扶苏,秦始皇长子,因其母郑妃喜欢吟唱当地流行的情歌《山有扶苏》,秦始皇便为其取名为“扶苏”。“扶苏”是古人用来形容树木枝叶茂盛的词语。秦始皇以此命名,显然是对第一个儿子寄托无限的期望。
  年少时的扶苏机智聪颖,深得始皇喜爱,但他却有一副悲天悯人的慈悲心肠,让嗜暴的始皇有所顾虑。这扶苏长大后,常常在政见上也与始皇背道而驰。最为激烈的一次冲突就是扶苏反对始皇焚书坑儒。嬴政大怒,认为其性格软弱,不加以锻炼无法成才,于是下旨让扶苏协助大将军蒙恬修筑万里长城,抵御北方的匈奴,希望借此培养出一个刚毅果敢的扶苏。
  几年的塞外征战果然使扶苏成熟了许多,他身先士卒、骁勇善战,立下了不少功劳;敏锐的洞察力与出色的指挥才能让众多的边防将领自叹不如;爱民如子、谦逊待人更深得广大百姓的爱戴与推崇,大将军蒙恬也因此与他结下了深厚的情义。
  历史似乎注定与秦始皇过不去,这一次有意识的接班人培训,却事与愿违地毁掉了扶苏。天妒英才,能人与能人的结合总是会无意间触犯小人们的利益。大将军蒙恬一心扶植扶苏,他们的这种纯洁关系早已被人由惧生恨。这似乎也是一条历史规律:皇帝驾崩,不在身边的太子常常是很倒霉的。
  可怜始皇病危,思子心切,曾写过一封盖上御印的信给公子扶苏:“回咸阳来参加丧事。”信已封好,却一直被赵高扣留下来,没有交给使者。始皇终究未能见到扶苏,直到在沙丘平台逝世。丞相李斯认为皇帝在外地逝世,恐怕皇子们和各地重臣乘机制造变故,就对此事严守秘密,不发布丧事消息。棺材放置在既密闭又能通风的凉车中,让过去受始皇宠幸的宦官做陪衬,每走到适当的地方,就献上饭食,百官像平常一样向皇上奏事。宦官就在凉车中降诏批签。只有胡亥、赵高和五六个曾受宠幸的宦官知道皇上死了。正赶上是暑天,皇上的尸体在凉车中发出了臭味,李斯就下令随从官员往车里装一石有腥臭气的腌鱼,让人们分不清尸臭和鱼臭。
  赵高本是宫中的一个太监,但他也有一些才干,如精通刑法,不但身高力气大,字也写得很好,所以深得秦始皇的宠信,提拔为车马仪仗队长。赵高经常教胡亥书法和如何断案,加上一张三寸不烂之舌,胡亥很快被他牢牢地控制住。赵高清楚李斯的影响力,就对他说了自己的打算:矫诏立胡亥为太子,赐命公子扶苏、蒙恬自杀。李斯一口回绝。
  于是,赵高就劝他说:“李丞相,您最好好好考虑一下:在朝中,您的功劳、您的威望、您的计谋能和蒙恬相比吗?况且,扶苏对您的信任也没有对蒙恬的深,假如扶苏继位,那丞相的职位肯定就是蒙恬的了,哪还会有您的地方?丢掉丞相倒是小事,身首异处也不是没有可能。”
  李斯权衡再三,决定与赵高合作。只是李斯未来得及去想:一旦胡亥继位,自己跟胡亥的关系,能比得过赵高么?这一疏忽,让李斯背负上死亡的阴影。
  扶苏接到假诏,号啕大哭后,旋即执行自杀令。大将蒙恬起疑心,力劝其不要轻生,“请复请,复请而后死,未暮也”。但扶苏为人宽厚仁义,不愿怀疑父亲,就一头撞死在石崖上,而得到消息的胡亥便忙不迭地登基称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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