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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民族简史-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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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多在取得镇压犹太起义的第一次犹太战争的胜利之后,在罗马举行了盛大的凯旋仪式,在凯旋队伍的行列中,有犹太起义者的重要俘虏和从耶路撒冷圣殿中掠来的金银器皿等战利品。从此,耶路撒冷圣殿,如公元前586年巴比伦的古老年代里一样,又遭到一次彻底毁灭的命运。
二、公元132年的第二次犹太战争——巴·柯克巴起义
公元70年第一次犹太战争失败后,暂时冷却了犹太人的狂热情绪。到公元98~117年罗马皇帝图拉真统治时期,在亚历山大、塞浦路斯等地又曾爆发了较小规模的反罗马起义,仍遭到武力的镇压。一直到公元132年,罗马皇帝哈德良(公元117~138)执政期间,在巴勒斯坦再次发生了一次大规模的、轰动全罗马世界的犹太人大起义,历来被称为“第二次犹太战争”。
原来在公元70年,第一次犹太战争失败后,耶路撒冷和圣殿都被毁坏,损失极为惨重,耶路撒冷城已失去了全国政治、经济和宗教中心的地位。在罗马第十军团控制下,耶路撒冷残破城区被分割分给平定犹太叛乱的罗马有功将士,犹太教公会被关闭。撒都该派、祭司贵族、奋锐党人被打得七零八落,只有坚持犹太教信仰的若干法利赛派拉比们在沿海非利士平原的雅麦尼亚(Jamnia)建立了一个战后的和平据点(此城在非利士人占据时期称雅比尼城,参《历代志下》26:6)。以后又在加利利的提庇哩亚发展另一保存犹太教的拉比中心,在此勉强维持原来耶路撒冷犹太公会的职能。
公元118年,罗马皇帝哈德良为加强他的独裁统治,计划在耶路撒冷废墟上重建一座罗马式的城市和一所罗马庙斯神殿。他忽视犹太人对此片废墟的感情,他们仍视之为圣地,期待日后将重新建立圣殿。此外还另加上一项,即哈德良颁布在罗马统治区域内严禁阉割的法令,竟把犹太人自古以来施行的割礼也包括在内,即使此项法令并非针对犹太人的措施。但上述两项行动却再次激起犹太人的无比愤恨的火种,顷刻之间它将爆发起反抗的熊熊烈焰。犹太人精神领袖阿奇巴(Akiba)拉比与哈德良皇帝进行温和的谈判,但建城工作从未停顿。因而起义行动随之发生,一名大卫家族后裔的西门揭竿而起。阿奇巴拉比谈判失败后亦转而大力支持群众反抗的起义行动。他从旧约《民数记》24:14引出:“有星要出于雅各,有杖要兴于以色列”的预言,称起义领袖为“巴·柯克巴”。“巴·柯克巴”希伯来语意为“星辰之子”(Son of the Star)。西门领导的起义将应验“有星要出于雅各”的预言,于是这第二次犹大战争亦称为“巴·柯克巴起义”。
公元132年起义爆发初期,犹太人一度夺回耶路撒冷,虽然圣殿已不存在,但仍有成千犹太人前来朝圣、献祭。犹太教公会又恢复工作一段时期。犹太人再一次掀起谋求独立的严酷斗争。死海地区本世纪发现的文献。文物中,竟包括有巴·柯克巴时代的铸币,铸有“拯救锡安”、“为了以色列自由”、“以色列亲王西门”等字样。还有一卷纸莎草纸信件文献,用希伯来文、阿拉米文和希腊文字书写,上面有“以色列亲王巴·柯克巴”的署名。这些文物、文献完全证实了这次伟大的巴·柯克巴起义的英雄战绩。
公元134年夏,罗马军队开始平叛行动,耶路撒冷陷落后,巴·柯克巴起义军仿效当年玛喀比起义的战略,退入耶路撒冷以南十二公里的贝塔尔要塞。哈德良皇帝调遣不列颠总督塞维拉斯(Severus)将军进行围攻,塞维拉斯采用过去攻打马赛达要塞的策略,一步步修筑通向顶峰的盘山路径,进逼到要塞人口,并断绝粮、水以困死守军,前后历时共达三年半。公元135年阿布月(Ab)9日(相当于公历七月份),即当年耶路撒冷被毁的纪念日,贝塔尔要塞宣告陷落。巴·柯克巴壮烈牺牲,阿奇巴和其他拉比被罗马军折磨而死。从此,犹太人的最后一次起义宣告失败,哈德良皇帝在耶路撒冷建了命名为爱利亚·卡皮托林纳(Aelia Capitolina)的新城,迁移犹太人以外的外族人前来居住,禁止任何犹太人进入新城。犹太人的圣城耶路撒冷变成一座外邦人的城市。犹太人的历史进入了向全世界流散的时期。
第十章 流散时期(The Dispersion Period)
第一节 犹太人向世界流散的历史过程
犹太人反抗罗马统治的多次起义,尤其是公元70年和135年的最后两次大起义,历史上称之为“犹太战争”。在这两次犹太战争和历次的起义中,犹太人至少被屠杀一百五十万人以上。剩余幸存的犹太人被迫逃出巴勒斯坦而向世界各地流散。犹太人结束从祖先开始的在巴勒斯坦约一千三、四百年的历史,从而又进入另一个长达一千八、九百年的民族大流散的时期。
试回顾一下犹太民族所经历的亡国。被掳与流散的简单过程:公元前722年,北国以色列亡于亚述帝国萨尔贡王(圣经名:撒珥根)年代,北国居民被掳去亚述各地,被化整为零,日久为异族所同化,造成其民族历史上的“丢失的十个支派”。公元前586年,南国犹大亡于新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手下,南国居民先后被掳去巴比伦,另一部份则逃亡到埃及阿斯旺地区。被掳到巴比伦的众民,在异乡度过了半个世纪的艰辛岁月。到公元前538年,波斯居鲁士王(圣经名:古列王)宣布释放被掳之民回归故土,重建耶路撒冷圣殿。当时能以回归巴勒斯坦的,只能是犹太人中的一部份,另一部份已流散定居于外乡。以后经历波斯、希腊、罗马三帝国统治的漫长岁月,犹太人也必然扩大迁移在上述帝国统治下的其它地区。“犹太战争”以后,罗马人彻底驱逐犹太人出圣城耶路撒冷。从此,犹太人就开始了更大规模、更大范围向全世界各地流散的漫长过程,“流散犹太人”——英语专称Diaspora所指的就是在各个历史时期中散居在巴勒斯坦本土之外的所有犹太人的总称。
第二节 希伯来宗教在流散时期中的发展
一、拉比的犹太教与《塔木德经》的形成
犹太教的中心耶路撒冷圣殿在公元70年被罗马兵夷为平地。犹太祭司、撒都该派和奋锐党人遭受沉重的打击,只有坚持信仰又不积极参与斗争的法利赛党从耶路撒冷转移到外地,建立研习律法,维持宗教生活的中心。主要的两个中心在西部沿海平原的雅麦尼亚与加利利的提庇哩亚,这是公元一世纪时犹太教的主要中心。公元二至五世纪,犹太法利赛的拉比文化继续向巴勒斯坦以外的地区发展。到公元五世纪,在巴比伦又形成了一个相当规模的犹太拉比文化中心,这个中心研习发展律法的水平甚至超过了巴勒斯坦的犹太中心。
公元70年圣殿被罗马人摧毁,标志了犹太教所罗巴伯第二圣殿时期的结束。犹太教中心转移出巴勒斯坦,而精通熟习摩西律法的法利赛派律法师,在犹太社会里取得了领导的地位,被犹太群众尊称为“拉比”。拉比希伯来文读作rabbi,意为师傅或教师,在社会上是受尊敬的宗教知识分子。他们教导犹太人学习律法、遵行律法外,还对律法进行诠释、评注。这一时期的犹太教被称为拉比犹太教。犹太教公会在这一时期内属于罗马政权辖管下的犹太人最高的立法与司法机关。公会的首领由罗马授权的有名望的拉比担任。
从公元70年到公元七世纪这长达六百余年的拉比犹太教时期,犹太教最重要的发展是《塔木德经》(Talmud)的形成。《塔木德经》是犹太人的口传律法总集,是仅次于希伯来圣经(即旧约)的第二经典。
《塔木德经》的形成有一个发展过程:公元171~217年间,犹大亲王犹大拉比(Rabbi Judah)是乌沙犹大教公会的首领。其时。犹太教除希伯来经典的成文律法外,数世纪犹太拉比诠释律法的成果,汇总成为大量的“口传法规”,这些法规是根据成文律法条文在实际生活案例上的具体应用。这些口传的律法教导犹太人“可行什么”和“不可行什么”,才是符合摩西的律法精神的。在犹大亲王的主持下,集中犹太拉比的社团,将历来有一百多位卓越有名的拉比的十三部法规文集的成果,加以分类、整理与补充。经过二十多年集体的辛勤工作,编辑成功一部以希伯来文写成的空前巨著,取名为《密西拿(Mishna)。这部《密西拿》是公元三世纪初年(公元200~210年间)出现的犹太教口传律法总集。这部律法总集共包括六大卷六十三篇。其分类名称如下:
(1)“种子”(共11篇),记载与农事有关的条例;
(2)“节期”(共12篇),记述宗教节期与奉献的有关规定;
(3)“妇女”(共7篇),记载关于订婚、结婚、离婚、誓约等;
(4)“损害”(共10篇),记载借贷、借约、刑事等事项处理;
(5)“圣物”(共11篇),记关于献祭与捐赠条例;
(6)“洁净”(共12篇),阐述洁与不洁的礼仪规定。
公元三世纪后,《密西拿》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逐渐发生一些问题或漏洞,并不能适合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于是促使其需要进一步的补充和发展。特别是巴比伦犹太中心的高级拉比,他们认为这部《密西拿》有其很大的局限性,它的许多解释只属于巴勒斯坦的传统,没有结合巴比伦的实际情况,也没有完全包括已有的律法材料和补充的口传法规。于是他们又整理这些补充材料并加以诠释评注,编成了另外一部律法的释义汇编,称之为《革马拉》(Germara)。“革马拉”的含义是“补全”,表明它补全《密西拿》的遗漏部份。所以《革马拉》实际是《密西拿》的释义和补编,但它是用阿拉米文写成的,两部份在书页上左右并列。《密西拿》与《革马拉》合在一起,成为一部更大的巨著,称为《塔木德经》(Talmud),在汉文译名亦作《塔尔木经》或《他尔目经》。
公元四世纪中叶完成的《塔木德经》亦称《巴勒斯坦塔木德经》或《耶路撒冷塔木德经》,它的内容仍不够完整,它反映巴勒斯坦犹太教的重要史料。巴勒斯坦基督教的兴起与发展,促使巴勒斯坦的犹太教学术研究走向没落。这时巴比伦的犹太拉比,继续进行增订与编纂工作,公元五世纪末完成了《巴比伦塔木德经》。《巴比伦塔木德经》比《巴勒斯坦塔木德经》更加充实完备,它是一部反映巴勒斯坦和巴比伦犹太人一千年左右年代里的宗教、文化、政治生活的巨大著作,长达二百五十万字。内容包括圣经训诫、历史神话故事、诗歌、寓言等等,其中道德伦理训诫和宗教律法礼仪占很大部份,这一部份称为《米德拉西》(Midrash),意为释经集,旧约圣经各卷都有各自的米德拉西。
希伯来经典(即旧约)是犹太教的圣经,犹太人常称之“律法和先知”前者是摩西的律法,后者是三大先知书(《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与十二小先知书(合为一卷)。《律法和先知》是不可废去、不可更改的。而《塔木德经》则是犹太教宗教生活准则的“圣经”,它包括犹太人生活的全部准则与道德伦理的规范。
二、中世纪犹太宗教的理性主义与神秘主义思潮
公元630年,伊斯兰教登上历史舞台,犹太人受到歧视与赶逐,犹太人流散到非洲、毛里塔尼亚、西班牙,并进入欧洲。法国加洛林王朝接受犹太人,有些则进入德国。公元711~715年间,地跨西亚、北非、欧洲的阿拉伯帝国已经形成,犹太人很多掌握了阿拉伯语,并以阿拉伯语进行《塔木德经》的注释工作。
公元八世纪后,由于犹太社会阶级的分化,下层犹太教徒不满宗教上层拉比利用《塔木德经》控制。盘剥下层群众,于是出现了下层群众的所谓“卡拉派”运动。“卡拉”原意为“诵读”“呼喊”。他们主张诵读律法书(Torah),拒绝接受《塔木德经》,主张按照律法严守安息日.过清淡刻苦的修行生活。公元十世纪后,拉比犹太教的权威趋于没落,欧洲犹太社团兴起反《塔木德经》律法的潮流。为使犹太教义适应时代,欧洲犹太教的理性主义抬头。
公元十二世纪,西班牙出现了一个理性主义的犹太神学家、哲学家摩西·迈蒙尼德(Moses Maimonides公元1135~1204)。迈蒙尼德生于西班牙科尔多瓦,出身医生,是萨拉丁苏丹的御医,以后定居于埃及。迈蒙尼德努力使犹太教义和当时的科学、哲学相协调,他推崇亚里斯多德的哲学,他的著名作品《困惑指南》(“Guide for the perplexde〃)指引当时处于基督教、伊斯兰教影响下的犹太人,如何坚定自己的宗教信仰。迈蒙尼德突破犹太教的繁规缛节,提出一系列上帝存在的论证。他归纳犹太教信仰的十三条款,被后世犹太教广泛接受。犹太教原无公认的成文信条,迈蒙尼德的十三条款后来具有了信条的性质。这十三条款如下:
(1)创造主创造一切并管理一切;
(2)创造主乃独一无二真神;
(3)创造主无形无体无相;
(4)创造主是最先的,也是最后的;
(5) 创造主是独一值得敬拜之主,此外别无可拜之物;
(6) 先知一切话语皆真实无误;
(7) 摩西是最大的先知,其预言是真实的;
(8) 犹太律法是神向摩西所传,不能更改;
(9) 律法永不改变,也不会被取代;
(10) 创造主洞察人的一切思想行为;
(11)创造主向遵守律法的人赐与奖赏,向践踏律法的人施与惩
罚;
(12)弥赛亚必将来临,要每日盼望,永不懈怠;
(13)相信死人复活。
摩西·迈蒙尼德对中世纪犹太宗教有他重要的贡献,曾被誉为是领导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民族领袖摩西之后的“第二摩西”。迈蒙尼德对基督教的圣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公元1224~1274〕的神学思想有很深刻的影响。
中世纪犹太宗教在反拉比派的潮流下,神学思想发展的两个方向,一为理性主义,另一则为神秘主义。神秘主义产生的历史政治背景是犹太人长期遭受的苦难,人们盼望摆脱现世的苦难,盼望弥赛亚来临施行拯救。于是神秘者应时而出,有人编造弥赛亚来临的年日,如1492年,西班牙政府开始驱逐犹太人,一神秘主义者所罗门·默肖尔大放厥词,称上帝创世后的5300年(相当公元1540年)将有弥赛亚施行拯救。此外就有人起而自称是弥赛亚或弥赛亚的替身,来蛊惑群众。在犹太人的流散地巴比伦、土耳其、法国、西班牙屡次出现的假“弥赛亚”事件。有一1626年出生在土耳其的扎巴泰·茨维(Shabbethai Zvi l626~1716)就是一个生动的典型。犹太的神秘主义分子早曾有人预言公元1666年是“拯救年”,是“弥赛亚”来临的年代。茨维因此在22岁时,就在家乡自称是弥赛亚,但受到家乡人的讥笑奚落,茨维离家出走,来回于埃及与耶路撒冷之间,继续造谣惑众。1666〃拯救年”的前一年,他回归家乡,竟奇迹般地受到家乡群众的夹道欢迎。消息不胫而走,在欧洲已盛传茨维是1666年来施行拯救的“弥赛亚”了。犹太人为此欢歌达旦,富人分散财富给穷人,因他们认为1666年一到,地上财富再也不需要了。但当1666年来到时,竟什么奇迹也没有出现。奇事倒另有一件,就是那年的9月16日,假弥赛亚茨维被土耳其兵丁抓到君士坦丁堡奥斯曼土耳其的皇帝面前审讯,畏罪怕死的茨维在皇帝面前宣布皈信伊斯兰教,一场假弥赛亚的戏剧就收场了。一百年之后,在波兰又再出现一个茨维的化身,他不信《律法书》和《塔木德》,只高举一本注释圣经的奥秘,实则充满符咒、巫语的书,名为《佐哈尔》(Zohar),意为“光辉之书”。此人名雅各·弗兰克,后被驱逐出境。
三、近代犹太教与启蒙运动
欧洲进入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文化兴盛时期,近代开明犹太人对拉比《塔木德经》的犹太教已格格不入。《塔木德经》统辖指导犹太教徒日常生活的一切方面。除《十条诫》之外,被拉比确认的诫命、律例、典章、规条共达六百一十三条之多。以“你当…”开始的条款为二百四十八条,“你不得…”开始的条款为三百六十五条。时代进入到现代化的生活方式,情况已发生变化。拉比们规定的条款中,有根多已不可能遵照实行,拉比们就多方进行诠释,加以变通,使稍能自圆其说,借以维持《塔木德》精神在犹太社团中仍居于统治的地位。但和此等《塔木德》精神无法协调的上述理性主义和神秘主义思潮,在近代犹太社团中仍继续在发展。
近代理性主义的代表人物是德国犹太人摩西·门德尔松(Moses Mendelssohn l729~1786)。摩西·门德尔松1729年生于一个贫困的从事抄写律法经文《妥拉》的家庭,他从小就学习《妥拉》、《塔木德》,长大钻研摩西·迈蒙尼德的哲学,后在柏林学习德语和拉丁语,结识了当时有名的基督徒戏剧作家戈特霍尔德·埃·莱辛。莱辛的名剧《犹太人》和《智者纳坦》的主题都是为犹太人和犹太教辩护的作品,劝导基督徒要友好公正地对待犹太人。在莱辛的鼓励下,门德尔松写出《哲学讲话》的论文,在当时柏林科学院举办的论文比赛中获一等奖。门德尔松被德国皇帝提升为“有特权的犹太人”,享受不受驱逐的特权。门德尔松主张并倡导犹太人掌握欧洲的文化,借以取得犹太人在法律上的平等并提高社会地位。门德尔松主张信仰应以理性为基础,他认为犹太教仅仅是犹太人所特有的律法与礼仪,它并没有独特的信仰体系,所以犹太人应放弃文化孤立的传统,广泛吸收其他民族的文化。在门德尔松的推动下,形成了一股犹太人的“哈斯卡拉”运动,“哈斯卡拉”希伯来文意为“启蒙”,“哈斯卡拉”即犹太教正统派的启蒙运动。它不反对犹太教,反对的是犹太拉比的权威,和传统保守的生活方式,反对专门注重《塔木德》的传统教育而提倡传播新知识,学习现代新的生活方式。“哈斯卡拉”运动促使犹太教的开放与世俗化,反对狭隘与保守。马克思称犹太人的“哈斯卡拉”运动使犹太人的神成为世俗的神和世界的神,(《马恩全集》第1卷第449页,《论犹太人问题》)。
摩西·门德尔松最大的贡献之一是他把《摩西五经》(即《妥拉》)翻译为德语,使犹太人掌握欧洲的语言,作为进入更广大世界生活的门径。门德尔松全名摩西·门德尔松,他继十二世纪的摩西·迈蒙尼德之后被誉为希伯来民族历史进程中十八世纪的“第三摩西”。
四、现代犹太教的派别发展
现代犹太教主要形成三派。即:正统派、改革派与保守派。正统派坚持犹太教信仰和传统,要求谨守安息日和犹太教历所规定的所有节期,遵守规定的饮食戒律和道德规条,服从拉比法庭根据犹太教律法所作的裁决等;改革派则继承犹太教的思想启蒙运动,主张消除任何使犹太人与众普通人不同之处,注重接受科学文化与现代生活习惯,不拘守犹太教的庞来传统,可以改变原有的犹太风俗习惯,此派在美国特别流行;保守派则介于正统派与改革派之间,他们原则上接受犹太律法与传统礼仪,但也主张可灵活运用,不严守割礼与饮食禁忌,此派把犹太宗教和犹太文化与民族融为一体,认为犹太教既是宗教,又是民族文化,也是犹太民族的主要标志。所以保守派比改革派更加支持犹太复国主义,而改革派原来已蜕变为民族虚无主义,愿意犹太民族融化于所在国民族之中。二次大战中,犹太人受德国法西斯大量屠杀,改革派的态度才显然有所改变,转而支持犹太复国主义。
第三节 希伯来民族历史的总结
一、民族的历史遭遇的回顾
公元70年和135年的两次犹太战争之后,巴勒斯坦的犹太人绝大多数离开本土向世界各地流散,这个流散过程是漫长的,犹太人的足迹遍及世界各大洲的主要国家。甚至东方的中国,历史上也发现有犹太人和犹太教会党的踪迹。中国境内发现的犹太人,人数最多、历史最久的是早年居住在河南开封的犹太人。他们在开封建有犹太教会堂,藏有古老的犹太经书,其教称为“一赐乐业”教,即希伯来文“以色列”的相似译音。又由于这些犹太人剔除牛羊腿筋不吃的习俗(来自祖先雅各与神较力的故事典故,见《创世记》32:32),所以也被称为“挑筋教”。犹太人进入中国的时间,至今众说不一,多数研究开封犹太人问题的专家学者认为,开封的犹太人来自印度,大概是公元前二世纪七十年代离开巴勒斯坦进入印度孟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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