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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性本善-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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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罗洪利与陆苓是不一样的。陆苓性格在成长阶段被严重扭曲,她的心理是不健康的,时刻有着报复社会,仇视人类的冲动,杀人,只不过是她宣泄内心压抑的一种方式。但罗洪利更多的是游戏人生的心态,他虽然吃过苦,但是他现在的生活很好,有钱有闲,不存在着毁灭自己的倾向,于是罗洪利悲剧了,他以为自己找了个温柔的美娇娘,殊不知是披着人皮的恶鬼。
所以自离开情,人冢,罗洪利就失踪了。他肯定没想到,看起来娇娇弱弱的陆苓会真的有勇气杀人,一旦他表现出害怕,或是想逃离的情绪,等待他的只有死路一条。陆苓不在乎杀死耿霁霖和艾薏之流,也不会在乎杀死罗洪利。
从那以后,罗洪利死了,留下的是完美的谋杀同伙,这个同伙爱她爱到骨子里,很有本事,很有见解,可以让陆苓不用再费脑子,只要完全按照她想像出来的人的要求去做就好了。
文沫微微一笑,将罗洪利的照片放到桌子上:“陆苓,这个男人你认识吧?”
陆苓已经困得听不到文沫说的话了,她现在只想睡觉,她的神志已经开始有些不清醒了,之后沉沉地睡过去,任凭外面天翻地覆她也没有心情去管了。
等到她就这么在椅子上以一个绝对称不上舒适的姿式睡够了醒来,刚睁开眼睛看到的仍然是文沫那张带着讨厌笑容的脸。什么意思?这个死女警觉得自己比她高贵吗?要不然为什么总用这种带着怜悯和施舍的表情看着她?
什么时候,可以主宰着别人生死的陆苓需要别人的施舍了????
陆苓气不打一处来,恶狠狠地瞪着文沫。
文沫像没看见一样,推过一张卷饼给她:“先吃点东西吧。”陆苓只是盯着文沫,丝毫没把注意力放在桌子上的吃这食上。
“放心,这里面没毒。吃点吧,吃了之后,你不想说也没关系,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咱们可以慢慢耗。”
一天两夜水不沾牙,陆苓早饿得要死,但是她不想吃警察给的东西,吃了,就代表她落了下乘,是一种妥协的软弱表现。可是她的肚子却不管这么多,闻着食物的香气叫得欢快,整个审讯室回荡着五脏庙的歌声。
最后陆苓受在忍受不了了,肚子一直叫一直叫,再对上文沫笑得可恶的脸和旁边另一名警察想笑却使劲憋着的样子,比杀了她还难受,只要能让肚子不再叫,她吃!
抓过饼,陆苓大口大口吃着,文沫又推过去一瓶水,让她吃慢点别噎着。
正吃着东西的陆苓,突然毫无预兆地大哭起来。
犯罪心理性本善 扭曲人生
大哭一场后,陆苓擦干眼泪,恢复原样,狠狠地咬着手里的饼,像跟它有深仇大恨似的。她心里明白,不管这些警察怎么对她,目的只有一个:从她嘴里问出口供,然后将她扔进监狱,最后再赏她一颗铁花生米。
她哭,只不过是为自己悲剧的一生默哀。从小到大三十多年,就没有一个人接近她是不带有丝毫目的的。
犹记得,印象中第一次有人对她好,是在她七岁那年。那时候她已经跟着二叔和爷奶过活两年多了吧?父母留给她的记忆早已经消失殆尽,二叔和二婶对她从来非打即骂,七岁的她,比同龄人矮出半个头去,是名副其实的黄毛丫头。
没有人知道一个从小就寄人篱下的孩子能有多敏感多会看人眼色,她仿佛天生就会,从来都努力不惹得养着她的这些人生气,但即使这样,这些人对她也不好。
那一天,二婶对她意外地和颜悦色,给她买了新衣服,还把昨天新炖肉分了她吃两块,那肉真香啊,让她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下去,自然没有留意到二婶眼中划过的嫌恶,吃完肉后的她觉得二婶真是世界上对她最好的人了。
直到再大些的后来,她才明白,二婶对她好,是因为惦记上了她妈临走之前给她留下的那点钱。那个她连长什么样子都不记得了的女人也许还保留着最后一丝母性,临走之前将父亲留下的钱全都给了爷爷奶奶收着,希望等她长大一点用这笔钱送她上学。二婶后来知道了这笔钱的存在,便想方设法从爷爷奶奶手里要出来,那一天,二婶终于如愿以偿,便难得对她好了一点。
自此后,她的利用价值完全消失,只剩下讨人厌的拖油瓶这么一个角色。可想而知在势力的二婶手下能过上什么样的日子。
遥想第一次杀人的感觉。兴奋,外加高高在上。像陆苓这种人,极度自卑,一辈子给人伏低做小习惯了。终于生平第一次,她掌握着别人的生死。看着别人匍匐在她脚下摇尾乞怜,带给她的是无比的满足感。
但这种机会可遇而不可求。她第一次杀死的,是一位富商嫖*客,这位富商是个虐待狂,在床上时最喜欢打女人,正好那天hing时,富商心脏病突发需要马上吃药,药离他很远,他自己够不到。他用眼神告诉陆苓,让她去拿药。陆苓乖乖过去拿药,回来的时候,望着富商渴求的眼神,她内心深处邪恶的一面突然浮出水面。不给他,就让他这么死了多好。陆苓望着身上一道青一道紫的淤痕,越来越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望着富商挣扎着爬到她脚下,想从她的手里夺过药瓶,陆苓狞笑着,眼睁睁地望着他在她的眼前断气。哼,让你以前变着法的往死里折腾她。死了活该!!
生平第一次,她觉得自己的生命有了意义,她不再是可有可无的社会底层小角色,只要她愿意,她就是神!
机缘巧合之下,陆苓认识了罗洪利。罗洪利有一张巧嘴。出手大方,夜总会的小姐们都喜欢被他点出台,而陆苓也被他点过好几次。
在陆苓刚认识罗洪利不久,她心底的计划已经成熟。那个富商的死可以说是在她推波助澜下的意外,再加上他的家人也算张市有点名气的人物。丢不起这个脸,他的死对外被瞒得很死,根本没兴趣找陆苓的麻烦,但下一次,陆苓不相信自己还能有这种运气,她需要万无一失的场所,于是她想到了情,人冢。与世隔绝,曾经发生过凄美的爱情故事,是绝佳的杀人场所。
罗洪利是个小包工头,陆苓肯出钱,他当然愿意接下这笔生意,虽然对陆苓拿出棺材本在偏僻得兔子都不拉屎的地方建房子他有点不解,但也还是帮了她盖。而地下室,更是他自己一点点弄出来的,因为他对陆苓所说的真情试炼很感兴趣,想想看,你的人性丑态马上要一览无遗地呈现出来了,任你平时再怎么优雅再怎么高贵,最后都变得自私自利,真是大快人心!
果然不出陆苓所料,来这是的情侣,不管进来的时候多么相爱,满嘴生死与共、相爱一生的誓言,在赤祼祼的现实面前,都变得不堪,他们互相猜忌,互相防备,最后还挥刀相向自己曾经发誓要一辈子保护和疼爱的人。
在这场用性命做赌注的游戏里,陆苓就是那个看戏的人,她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在不经意的时候说几句话,制造点矛盾,剩下的,就不需要她操心了。
人性本恶,这是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的。
她从来没想过,罗洪利会害怕她。她以为,自己对他来说,是不一样的,他们才是真正的同类人。可惜,当她终于提出让他跟着自己一起看戏,他们也一直配合得很好时,耿霁霖的死给了罗洪利很大的刺激。陆苓记得,当时罗洪利吓得脸色苍白,大滴大滴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滴落,望着她的眼神仿佛洪水猛兽,陆苓不得不先下手为强,抢先杀死了他,将他埋在旅馆后面的树丛里。
其实陆苓也有点迷惑,她记得她是杀死了罗洪利的,可是为什么他还一直陪在她身边呢?被她杀死了一次的他,变成了她完美的梦中情人,一切的一切都那么合她的胃口,让陆苓觉得幸福的同时又那么不真实……
吃饱喝足之后,陆苓很光棍地承认了她的所有罪行,却一句都没有提过陆福天,陷入幻觉中无法自拔的她靠着这点可怜的希望活着。
文沫决定亲手打破陆苓的梦境,只有这样,才能逼迫她回想起来罗洪利的下落。
“陆苓,这个人你认识吗?”文沫将罗洪利的照片再往陆苓面前一摆。这回她成功地看到陆苓瞳孔迅速回缩,脑袋下一意识一偏,看来陆苓是认出来了。
“他是不是叫陆福天?”文沫问道。
陆苓微微皱了一下眉头,没有回答。
文沫不需要得到她的回答,只要她有反应就够了。“陆福天几十年前就已经死了,而且,他爱的是李梅,他与她,真的做到同年同月同日死了。可你呢?可怜没人爱,只能一辈子孤单单一个人。”
“你看着别人成双成对心里不舒服,所以千万百计想要破坏是不是?陆苓,你真可怜,连男朋友都是靠想象出来的。像你这种心理阴暗,人尽可夫的女人,谁敢爱你?怕是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吧?”
“住口!我要你住口!再多说一个字,我杀了你个贱人!”陆苓像受伤的野兽一样在椅子上挣扎着想要站起来扑向文沫,却因为双手被铐在椅子上没能得逞。
“这个男人,叫罗洪利,他有妻有子,从来不是你的陆福天。你算什么东西?只不过是出来卖的,装什么情圣?罗洪利对你说的话,都是骗你的,他想要的,只是你的身体而已,啧啧,你全身上下也就这张脸还能看看,难道你还真以为人家会娶你回家吗?”
“我都能想像得出来,当罗洪利知道你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鬼时,一定是吓得魂不附体想夺路而逃吧?他恨不得离你远远得,希望从来不认识你吧?如果有机会,第一个告发你希望你被警察抓住的就是他吧?”
“背叛我的人都该死!你猜得不错,所以我杀了他,将他的尸体像垃圾一样地扔掉,让他在树底下慢慢腐烂!呵呵,男人都犯贱,我杀了他,他反倒再也不离开我的身边了,你看不到吗?他现在就要我身旁,他陪着我呢,你们谁都不可能拆散我们,为了他,我愿意去死!”
得知了罗洪利的下落,文沫没兴趣再给陆苓当心理治疗师安慰她,这样一个没有感情的冷血杀手,文沫没那么圣母情怀想要感化她。
警方再次搜查了情,人冢山谷,终于在离旅馆不远处的树林中又发现四具男尸,经过dna鉴定,四具男尸中腐烂情况最轻的一具属于死者罗洪利,另外三具的身份也已经查清,都曾经是鑫美人夜总会的客人。看来,陆苓每次在杀死一对情侣的同时,还会杀死被她骗来旅馆的嫖,客。文沫认为,陆苓奢望拥有爱情的执念已经无药可救了,她通过杀人,一次次重复原来的经历,希望能找到那个与她心神合一的mrright。
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我这样为爱痴狂?真爱是什么?谁也说不好,只有当你碰到那个人时,才能明白这种感觉。而真爱,从来都是经不起考验的。保护自己,是人的一种本能,无可厚非,如果你的爱人在面对危险时第一个保护了自己,第二个才想你,只能说明他是普通人,而不是不爱你。
人无完人,同样的,爱情也没有十全十美。用心经营,互敬互爱,相守到老,此生足矣~
文沫望着微笑地向着自己走来的齐冉……
————本卷完。
求职难
又是一年毕业季,入夏的校园里到处都闪动着穿着学士服四处拍照的人,他们即将离开校园步入社会,为自己的理想而开始奋斗。
每个人心里都萦绕着淡淡的不安。从开始上学到现在,已经过了16个年头,这么多年来,学生们都只擅长一样——学习。从他们拿到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那一刻起,对大多数人来说,他们的学习生涯可以说彻底结束了,从此之后,他们需要融入这滚滚红尘中开始另一段新的人生旅程。
现在网络上流行的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在学校,你埋怨宿舍怎么不好。但一毕业你就会发现,再没有比宿舍更好的地方了,一年房租一千多,水电暖气免费,不用你扫厕所,周围有3块就能洗一桶衣服的洗衣店,15块就能吃一天的餐厅,复印1毛一张。和你最好的朋友们住一起,每天有看不完的20岁的姑娘们。毕业这事儿,简直不敢细想。
反正王仲青觉得这句话说的太tmd的对了。往日只知道死读书读死书的他终于在第一只脚跨出校门时被外面深不见底的浪一跟头打翻了。十五次面试十五次被刷下来,其实很能说明问题。眼见着同寝室其他人都已经签好了工作,有两个已经提前离校走上工作岗位,另一个准备离校,工作也被父母安排好了,只有他,还没有着落。
都说知识改变命运,王仲青在现实面前深深地觉得自己被辜负了。在这个坑爹加拼爹的时代,拼不过那些家里有些门子背景的,他认了也就算了,为什么平时连课都怎么上,考试成绩吊车尾的同学也都纷纷被招聘走了,反倒是他这个年年全专门第一,总拿奖学金的优秀学生无人问津呢?
生平第一次,王仲青觉得事情已经超出了他的能力范围了。找工作跟学习不一样,不是他努力就能得到的。
苦逼生活马上就要来临,眼看着离校时间一天天逼近,王仲青面上不显。心底的焦急已经要将他淹没了。他清楚地明白,如果在离校之后一个月他还找不到工作,等待他的会是什么。
他没有人可以依靠,从小父母离异各自再婚,他知道他从来都是个多余的存在。父母离婚时他被判给父亲,可是父亲只把他扔在爷爷家便不管不问了。爷爷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奶奶照顾爷爷就很吃力,更没多少精力照顾才六岁的他了。
那时候上学很便宜,他们那种乡下地方。上小学,一年只需要100多元的书费,这笔钱,王仲青的父亲为了图个清静倒还是愿意出的。
在知识的海洋里,王仲青如鱼得水。过得非常惬意,每每考试都是年级第一名,为此不知道得了老师多少表扬。他喜欢这种被表扬的感觉,因为从来没有人表扬过他,爷爷奶奶是不擅言辞的人,只负责让他吃饱穿暖,父母一年都见不上一次面。连话都说不上,更别提表扬他了。
只有在学校,王仲青才觉得自己是个很重要的人物,老师们对他和颜悦色,同学们望着他的眼神中带着羡慕,他觉得自己像个明星一样。走在哪都被关注。
一定要好好学习,只有学习好,别人才会重视你在乎你。这种想法,一直伴随着王仲青,也一直激励着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可是突然有一天。他的动力消失了。社会,可不是一个以分数论高低的地方,不是有这样一种流行语嘛?高考已经结束,考上一本的要经常联系二本的,未来家乡的领导就是他们;二本的要跟大专的搞好关系,他们将是你们孩子的老师~;所有考上大学的同学注意要记得和没考上或弃考的同学搞好关系,等大学毕业了好去他们的公司去打工。
于是在离校截止日期到来之后,王仲青最后再看了一眼空荡荡的宿舍,满含着郁闷与不舍,深深叹了口气,拖着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离开校门,正式加入毕业即失业的大军之中。
他是没脸回家乡的。直到现在,他都已经在外求学这么多年了,家乡他的母校中还流传着他的光荣事迹,小升初考全镇第一,中考全县第一,高考全市第一,所有教过他的老师无不夸他聪明刻苦,向他的学弟学妹一遍遍说着他如何如何优秀,以后的前程怎样的无可限量。他怎么还能回去?想向所有人宣告,除了读书,他什么也不会做,连找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都找不到吗?
这绝对不行,如果他回去了,就证明他以前的种种努力不过笑话一场,他的人生就是个悲剧。这让一向自信的他如何受得了?
他考入的大学,恰恰是中部地区消费水平最高的地方之一。几万元一平米的房价重压下,连租个地下室每月都得500块。而他的身上,仅剩下还没花光的最后一年奖学金一千多元了。他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如果一个月他还没有找到工作,等待他的将是露宿街头的命运。
这一个月,白天,他穿着毕业前为找工作咬牙买下的廉价西服,奔波在一个又一个招聘岗位之间,参加一个又一个的面试,然后得到一次又一次的拒绝,他的标准,已经从月薪七千元下跌到两千元,目前仍有下跌空间,找的工作,也从世界五百强知名企业的总经理助理,变成了某皮包公司的小职员,就是这样,他还是没能被录取。
其实王仲青参加这么多次面试被拒绝,心里也有些明白他屡战屡败的原因了。眼高手低,高分低能,无外忽这八个字而已。这么多年来,他真的做到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除了读书什么也不会,洗衣服这种技能还是多年无人照料下勉强练出来的,大学四年,从来没有参加过一次校内外活动,没有一次勤工俭学经历——他父亲有钱,每年的学费和生活费会一次性付给他,唯一的要求是他不能打扰父亲现在的美好生活——所以他的日子过得不差,至少没有缺钱到需要出去打工的地步,可是现在他多希望自己的父亲再没人性一点,直接对他不管不问,让他逼不得以出去自己挣生活费多好!!!!
为人处事是王仲青的硬伤,而且短时间绝对练不出来。他的求职标准一降再降,只要能挣到钱,扛麻袋他都想干,无奈小身板不允许。
一个月时间很快过去,王仲青终于在马上就要山穷水尽连饭钱都没有的时候寻找到一份办公室文员的工作。这家叫尚典的公关公司名不见经传,地方也小得可怜,员工却是不少,有三十多个,而且个个都是长得挺不错的帅小伙。王仲青其实长得也挺帅,父亲母亲都不是丑人,他取的又都是两人的优点,在学校的时候也有女生想追他,不过都被他的不解风情给拦回去了。
这三十多人穿着打扮十分时尚,一举一动尽显妖娆,看着他的眼神带着各种莫名的情绪,让王仲青觉得自己有些格格不入。他到现在都没明白,公关公司是做什么的,虽然心里觉得有些不得劲,但空空如野的钱包很无情地提醒着他,他需要这份工作,办公室文员月薪就有4000块是很难得的,他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希望能先干下去站稳脚跟,再想其他。
这里的工资是周结算的,一周的工作也很简单,他只需要复印、打印、接电话,打扫卫生就行了,别的不需要他干。当第一周拿到一千多元的工资时,王仲青泪流满面,拿出一百元买了些酒菜,喝得酩酊大醉,让眼泪肆意流淌下来。
他终于不再只是个废物了,他终于可以在这座城市生存了!
如果工作一直这样下去,也许王仲青一辈子也能安安稳稳过下去,可惜,生活没有如果。
两个月后的一天,老板找到了他。
“小王啊,咱们公司福利待遇怎么样啊?”
“工作不累,工资挺高,人都很好相处,老板您真是大好人。”
“呵呵,小王啊,你也干了两个月的文员了,对咱们公司到底干的什么工作应该有大体的了解了吧?”
王仲青迟疑了一下。他当然了解,他是有些欠缺工作经验,但他不是傻瓜,相反还很聪明。这家公关公司是一家牛郎公司,他又怎么可能这么长时间看不出来呢?老板这么问他是什么意思?
“我明白,老板。”
“明白就好,明白就好。小王啊,你看你这细皮嫩肉的,做文员可惜了。这人哪,长的好本身就是优势,有优势不利用,那是傻子。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多挣点钱呢?”老板一双眼睛火辣辣地盯着王仲青。
王仲青听了老板这话,顿时觉得像吞了只苍蝇一样恶心,什么?让他当靠出卖身体换取钱财的牛郎?开什么国际玩笑?当下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老板看了看他,被拒绝也不生气,笑着说:“小王啊,你别生气,回去好好想想,这年头,找份好工作养活自己不容易,你可千万别意气用事。”
王仲青敷衍着出了老板的办公室,坐到自己的位置上,有些愤愤不平,那些人不自爱是那些人的事,他可做不来这样的事。
喝了几口水,王仲青刚想起来接着干活,突然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遭遇
ps:
感谢玩偶妖女大大的打赏~~~
稍候努力再更一章~~~~
周日回来得有些晚,没能多写出来,今天加更~~
么么哒~~
等再次醒来时,王仲青觉得浑身都疼,像是被几头牛踩过似的,尤其是身后的某个隐秘部位,火辣辣的痛感和清凉的舒爽感交替袭来,让王仲青隐隐有些不详的预感。
神志清醒后,王仲青才发现自己现在待在公司的休息室里。休息室是公司谈生意专用的的,像这样的休息室公司还有七八间,但他从来没有进来过。这里面的卫生不需要他管,他本身更不是好事的人,来公司两个月,他从来不知道这些休息室里居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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