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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撩了个直男怎么破-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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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常新拒绝了。他没认识冯意之前,只想着玩乐,并不相信爱情,然而经历了这么一段伤心断肠的爱情,他已经不想再经历了。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爱人,而现在他深切地感受到,他所能有的爱都已经全部给了冯意,他也再没有勇气去接受另一段爱情。
莫城并没有气馁,他用了将近十年的时间犹豫,徘徊,不敢靠近。他爱着任常新,但是却囿于自己的自卑从来不敢上前一步。然而从冯意对任常新的用心和努力,莫城才真正明白,爱一个人不是放在心里。
他应该勇敢地说出来,勇敢地去追求。如果他早一步得到任常新,是不是任常新就不会受这么重的情伤?
莫城开始追求任常新,他每天等在任常新家门外,哪怕任常新不坐他的车,他也跟着一路开车陪着任常新上班,任常新吃不惯外面餐馆的饭菜,他就学着自己做,每天中午都给任常新送饭。哪怕任常新不吃,他也不气馁,陪着任常新一起去餐厅,陪着吃饭。下午下班的时候再等着任常新一起回家。
年末了,任常新时常有聚会,莫城虽然不方便参加,但总会在下面的大堂等着。如果任常新喝醉了,他就会主动要求送任常新回家。
莫城的耐心非常好,任常新不是个冷情寡欲的人,他只是封闭了自己。莫城相信只要他持之以恒,总有一天他能打动任常新。哪怕任常新一辈子都不爱他,又有什么关系,他是自愿地,他愿意一辈子守候在任常新的身边,哪怕真地只是当备胎也没有关系。
第二年的春天,莫城依旧追求任常新,最开始任常新圈子里的那帮狐朋狗友还当成笑话一般地说,然而渐渐地所有人都看到了莫城的执着。这些看过冯意和任常新之间的风风雨雨,甚至还曾经参与其中的人,有些也忍不住劝任常新,冯意肯定不会回来了。他又何必还等着冯意。
任常新虽然改了不少脾气,但是听那人那么一说,冷笑了下,淡淡道,“谁说我等他,他算什么东西。”
他任常新又不是什么王宝钏,凭什么苦守寒窑十八载!搞笑呢吧!别说冯意不是薛平贵,就算是,哪怕冯意将来功成名就,身居高位,他任常新也半毛钱都不稀罕!
他才不是他妈什么等着冯意,他只是没有遇到合适的,喜欢的人。
再说了凭什么他就得非此即彼,莫城对他好,他有什么办法,他说过不要了,可莫城非得这样对他,难道他就一定得拿自己来回报?
他的生活中又不是只有莫城,只有冯意!
他只是不想谈恋爱了。
再过一年他就三十了,男人三十而立,他现在有事业有钱,又不需要为了任家的面子而娶妻生子。钱也赚够了,他应该好好地享受自己的人生。
他安排好了工作,谁也没有告诉,悄悄地踏上了游历的道路。
他开着一辆并不起眼的车子,带上简单的行李,开始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游历。他去过西藏,去过内蒙,到过狼图腾,爬过长白山,……,他几乎走遍了整个中国,看过了每个地方不同的人文和风情,也遇到了各种各样形形□□的人,生活过得充实而洒脱。
他没有刻意收心,也没有刻意不去一夜情,一路上喜欢他的人不少,男男女女都有,有些热情的甚至主动上他的床。他没有接受,并不是为了冯意,他只是突然间失去了兴趣。对于他来说,游历这个世界,充实自己的心灵,是更能让他满足的事。
后来,他在阳朔的酒吧上认识了小杨。
当时一个牛高马大的老外正在纠缠小杨,非要给小杨买酒喝,小杨不乐意,那老外强横地拦着不让人走。任常新看不过眼,直接过去将那老外一脚踹翻了,将人压在地上狠狠揍了一顿。
那老外的同伴围了上来,任常新一个怕字都没有,一个对几个地和人打群架。
混乱中,警笛传了过来,任常新正打得高兴,虽然他也被揍了好几拳,突然一只手拽住了他,拉着他就跑。
两个人在寒冷的夜里跑了好几条街,总算听不到警笛声才停了下来。突然任常新哈哈大笑,抱着肚子笑倒在地上。剩下小杨跟看怪物一般地看着任常新。
他就这么认识了小杨。小杨和他一样,是个弯的,才刚刚满十七岁,年轻,漂亮,长得特别嫩。因为叛逆不肯读书,从家跑了出来,到阳朔的一家酒吧打工。
任常新和小杨一般大时也很叛逆,只不过现在的他成熟了,他劝小杨回家继续上学。小杨却倔强地说路又不是只有一条,他就是要在外面闯荡出一番事业才回去。
任常新这个人并不是圣人,他也很少发什么善心,然而那天晚上不知怎地,他似乎从小杨身上看到了自己。
小杨就像是当年的自己,一样地任性,一样地不懂事,他始终记得就是因为自己的任性,将自己的父亲害得进了监狱。
或许出于这种莫名其妙的触动,任常新留下了小杨,但是他还是逼着小杨给他爸妈去了电话,并且给他办了休学,这才带着小杨一起旅行。
和小杨在一起,任常新似乎也年轻了,小杨总是莫名其妙的大笑,青春的热情似乎永远都不会消失,所有的事情在他眼里都是那么简单,那么容易。
年轻是那么的好,哪怕跌倒了也只不过擦一擦伤口就能够爬起来继续走。
任常新莫名其妙地感动了,那年他和冯意就是这样,那时的他就和小杨一样的幼稚,冲动,热情,简单,他喜欢冯意,所以他们两人就在一起。
不需要考虑太多,因为热情,因为简单,因为单纯,所以他们就这样生活在一起。
那样单纯的爱情,他这一生再也不会拥有了。他已经成长了,复杂了,他不会再轻易地相信任何一个接近他的人,也不会再敞开最真实的自己面对外人。
当年轻的时候,我们无所畏惧,不怕失去,那时的感情是最真挚最热烈,然而等风帆过尽,历经世事,我们再也无法以最初的心情面对外界,同时也失去了真正爱人的能力。
有了小杨的日子变得很快乐,小杨永远叽叽喳喳,如同一只永远也停不下来的小鸟。他们的旅途也因此变得更加有意思。
然而很快任常新就发现不对劲。不知何时起,小杨开始用爱慕的眼神看着他,那种眼神任常新非常熟悉,充满了爱恋和渴望。渴望获得触摸,渴望能够融合。
男人间的恋情从来都是直接的,赤~裸~裸的,不管是由爱而有了性,还是由性而产生爱,其结果其实都是一样,就是上~床。
原本任常新并没有顾忌,在旅途中和小杨同住一间房。他是同性恋,但他只是将小杨当成弟弟看待。后来任常新发现了小杨的心思后,两人就开始分开住。
然而总会遇到没有两间房的情况。
他们去了德国,任常新想去看他妈。顺便将小杨一起带了过去。飞机晚点,出机场时已经非常晚了,他们去到酒店时就剩下一间大床房。任常新没有办法,只好带着小杨住了进去。
他先洗了澡,然后让小杨去洗。小杨洗了很久,出来时任常新几乎都睡着了。然而当任常新一抬头,就吓了一大跳。小杨全身脱得光~溜~溜地,站在浴室门边,羞涩地看着他。
任常新并不是圣人,他当年玩儿的时候一个晚上上两三个男孩都有。和冯意在一起后,冯意这个疯子真地就是个疯子,玩儿起来跟不要命似地,有时候他们真地是夜夜*,几乎快将他折腾得小命掉了半条。
和冯意分开了一年多,他也禁~欲了整整一年多,说不想是假的,他又不是没那方面的能力了,只是他真地没有做,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不做,他曾经想过找个鸭子解决一下,就像以前一样,哪怕路上随便找个人玩儿一夜情也行,反正看得顺眼就行,他以前又不是没干过这事。
然而当他真正想这么做时,他却犹豫了。
不管他怎么拒绝去想,他内心深处始终相信,冯意会回来。冯意一定会遵守他的约定回来。
尽管任常新从来没给冯意承诺,更没有说过自己一定会等着他。然而男人的承诺是放在心里的,哪怕他从来也没有说过,他却也一样遵守着。
任常新啪地跳下床,换了衣服披上外套。小杨慌了,“任哥,任哥,你别走。”任常新冷静地拉开小杨的手,“我明天来接你。”
他拉开门,大步走了出去。
小杨浑身赤~裸,想冲出去追任常新却又不敢,委屈得快要哭出来。
任常新在寒冷的夜里走了一圈又一圈,才算将欲~火给压了下去,操!他任常新什么时候这么委屈自己了!明明一块香嫩可口的大肥肉摆在眼前,他竟然还自己给落跑了!
真是他妈地操蛋!
他随便找了家小旅馆睡了一晚上,第二天才打了车去接小杨。小杨眼睛红肿,眼底有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任常新毕竟和小杨呆久了,有些不忍心,拍拍他的头,淡淡说,“走吧。”
他带了小杨去看他妈,他妈惊喜极了,悄悄问任常新,这是不是他男朋友,任常新就知道他妈得误会,他说这是他认的弟弟。他妈不无失望,欲言又止,终于还是忍不住说,“你是不是还忘不了冯意?”
任常新在外面游历的这半年多总算没有人在他耳边提过冯意。他之所以离开青城,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不想再听到冯意的名字了。在青城,无论他在哪里,总是会有人在他耳边提起这个名字,仿佛冯意从来就不曾离开似地。他受不了了,才决定离开。
半年多了,当他再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时,他的心脏竟然停了半拍。
任常新是个男人,他没有女人那样柔软的心肠,也没有女人的多愁善感。已经成长后的他,面对问题,理性比感性强势,他会依据成败得失,利益最大化判断他应该做什么,放弃什么。
唯独对上冯意,他却彻底失去了判断。
他知道他想忘掉冯意,他想将冯意彻底甩到脑后。四年多了,他不应该再在一棵树上吊死了。他也清楚地明白,不管过去多少年,他永远也不会原谅冯意,冯意曾经对他做的那些,欺骗他,害了他爸。
他是个重恩仇的人,别人对他好,他也会对对方好,但如果那个人敢骗他,他一定会锱铢必较,伤他一尺,他必然伤对方一丈。
所以他必须,一定要忘掉冯意!
但是他忘不了!
人的心竟然是那样复杂,他对冯意牵肠挂肚地想,却更恨不得将冯意彻底割裂永远也不去想他,然而在他内心的最深处,在那个极其隐秘的地方,他却极度渴望着能再见到冯意。
只是他那样骄傲,绝对不肯先低下头。
第二年的春天很快就来了,任常新将小杨送了回家,自己回到了青城。
冯意是春天的第三个月份的第四个星期第三天走的。然而那天过去了,任常新没有接到任何的电话,或者任何的信息,那段时间青城的天气一直不好,不过那天却突然放晴,蓝天白云,阳光灿烂。
任常新接到了五个电话,三个是公司高管打来的,一个是小杨,另一个是他一个很少来往的朋友。
他收到七条短信,五条是垃圾短信,一条是莫城,另一条是工作短信。
那一天,他没有刻意在家等着,他照旧去上班,照旧和朋友聚会,照旧回了主家,一切都和往日一样,一模一样,他准点11点半睡觉。
然而他没有和往常一样,一沾枕就睡着,很久很久,秒针过得那样的慢,慢得任常新都以为它是不是不动了。
12点的秒针和分针终于重合,他的心脏突然如遭重击。
他没有像年轻时一样心里不高兴就蹦起来砸东西发泄,也没有破口大骂。
他的心缩成了一团,原来那个两年的约定,真地只是他一个人的约定。从来就只是他一个人的事。
他缩紧了身体,将自己缩成小小的一团,仿似这样他就不会收到伤害。
其实男人和女人都一样,他们也会受伤难过,也会流泪。只是男人的泪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他们的泪流在心底,从来也不肯让人知道。
很快又过了两个月,青城渐渐进入了酷暑,这是青城一年中最难熬的季节。
他爸的事突然有了转机,任常新接到了通知,他爸在监狱里制止了一场越狱暴动,立了功,监狱长向上头打了报告,给他爸申请了减刑。
他爸的死刑在最终核准之前终于改判为死缓!
任常新喜极而泣,这是这段时间他听到的最好消息。
他爸终于肯见他了,三年没见,他爸发福了不少,原本瘦削的下巴圆润了许多,气质也从严肃变得宽和。
他们聊了许多,任常新以前最怕他爸,然而这一次他们就像真正的父子,坐到了一起,聊着真正的属于家庭的琐事。
任啸问起了他妈,他妈身体已经好了,由他表姐陪着正在世界各地旅游。
他们聊了很多,最后任啸终于问起了冯意。任常新已经很久没听人提起这个名字,他故作漫不经心,淡淡道,“分手了。”
任啸顿了顿,欲言又止,终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他还带着他爸送给他的手表。任啸拍了拍他的手。
他回了个淡然的笑,仿似什么也没发生,仿似他什么也不在乎。仿似他的生命中从来就没有冯意这个人存在。
☆、第63章 番外,圣诞节贺文(上)
冯意给任常新套上厚厚的羽绒服,浅灰色编织围巾围了一层又一层,要不是任常新坚决不同意,他肯定还得给任常新戴上帽子,蒙上口罩。
任常新嫌弃地瞅了眼身上厚厚的羽绒服,不高兴地说,“我不要穿这么厚的,身材全都没了。”冯意笑嘻嘻地,“宝贝,要什么身材,反正最后脱光了能看到的人只有我。”
任常新操了声,“你他妈色狼呀。”
冯意嘿嘿在他脸上吧嗒一口,“色狼就色狼,我色我老婆天经地义。”
他抓着任常新的手踹到口袋里,将人包严实了才将人带出门。
门口停了辆锃亮崭新的自行车,别看只不过是一辆自行车,但是也要大几万呢。冯意特意让人给买的,就是为了今天。
任常新靠了声,不可置信地看向冯意,“你他妈知不知道到餐厅得多远。就骑这小破车去?”
冯意笑嘻嘻地,“宝贝,你忘了,我可是货真价实的男人。承诺过你的事怎么能不办?”
他拍了拍车座,“老婆,快点上来。”
任常新只好走了过去。他自从上了高中就他妈从来没碰过单车这玩意了,没想到了十多年,竟然又和单车结缘。冯意这个疯子,不知道又想了哪一出,竟然弄了辆单车。
今天是平安夜,也是他的生日。两人出了门,任常新无语地坐到了后座上,冯意还想让他从后面揽着他的腰,任常新死活不干,再得寸进尺他就要跳车了。冯意只好做罢。
他们住的是别墅,独门独栋,也幸好如此,要不然不知会遇到多少邻居,被人围观。任常新脸上发热,他们车库里十几台车都不开,非得装逼骑车子,他简直是一个大写的服字。
其实小区里骑单车健身的人不少,不过像他们这种一个男人带着另一个男人的绝无仅有。
出小区门口时,保安跟冯意打了招呼。冯意这人上至高官贵族下至三教九流,关系都打得火热,和保安也熟,这保安也特爱聊,问他去哪,冯意笑嘻嘻地道,“带老婆去吃饭。”
那保安是新来的,不知道冯意和任常新的关系,瞪大了眼,好一会才说,“你老婆是男的。”
冯意笑嘻嘻地握住任常新的手,说,“没错,我老婆漂亮不。”他转头说,“老婆,还冷不?”
任常新冷冷地瞟了他一眼,“你他妈还不走。留着过年呀。”
冯意笑嘻嘻地诶了声,登上脚踏,车子唰地冲了出去。
没有人再理那个已经石化了的保安,原本那保安还自我安慰,这肯定是一长得特像男的女的,可没想到真地是个男的!虽然长得特好看,但怎么能是男的呢!!
此时虽然才不过下午六点多,但是马路上已经塞了一长串车,此起彼伏地按着喇叭。冯意载着任常新,得意地,“老婆,你看那些傻逼只能在路上等着。”
任常新懒得搭理,哼了声,“你蹬着车跟个苦力似地,也挺傻逼的。”
冯意嘿嘿一笑,边骑车,边抓着他的一只手放到自己的长风衣口袋里,他怕风大吹着任常新,踩得并不快,柔声道,“老婆,你忘了?我答应过你总有一天骑着车子带你。”
任常新想了好一会才想起来,好几年前他和冯意冷战,他们在车里,外面细雪飘飞,冯意说,将来有一天要骑着单车载着他。当时他觉得又不是高中生,玩儿什么浪漫呢,没想到冯意还真办了。
他的脸瞬间就热了,明明心里感动得要命,嘴上却兀自犟着,“谁他妈记得。”
冯意背对着他,柔声道,“你不记得没关系,我记得,以后我对你的每个承诺,我都会放在心里,一样一样地实现。”
冯意骑了大半个小时,两人才到了餐厅,平安夜路上堵得厉害,他们骑着单车竟然比开车都快。
这是家高档餐厅,在四合院里,来这吃饭的都是非富即贵,泊车的小弟还是第一次看人骑着单车进来。原本还想阻止,前面骑车的人啪地亮了张黑卡,将小弟吓了一跳。
他们这家餐厅是分等级的,打的就是一种身份象征的优越感,在里面吃个饭没准就认得高官二代什么的,不少人争着抢着还不一定能有机会进来吃。
这个人手上这张卡是最高级别的,只有最高级别那类才能持有。那人笑嘻嘻地让小弟找了位置停好。原本就一辆自行车,哪怕比普通小车贵也不能占个车位,可那人却将车停在车位中央,把钥匙扔给小弟,笑嘻嘻地让小弟把车看好,别给丢了。就牵着车后座的人进了餐厅。
冯意这个人特别爱玩儿浪漫,这餐厅老板是他认得的一哥们的,早就交代好了,一进门就天女散花似地放起焰火,红的,绿色,紫的,金的,将整个大院打得五彩缤纷。
一个穿着旗袍的古典美女,唇角弯弯地等在一旁,将他们引进了里面一间厢房。
厢房内古香古色,细竹支起一面绿窗纱,显出一片柔和的雪景,远处小亭楼阁,小溪流水。
冯意挥了挥手,那美女就出去,带上了厢门,冯意从后面抱住任常新,头搁在任常新的肩上,气息吐在他耳边,“老婆,喜欢吗?”
任常新确实喜欢,但他才不会就这么说呢,淡淡道,“还行。”
冯意亲了亲他的脸颊,柔声道,“我哥们刚开的,我想你能喜欢。”
一会七八个穿着绿色纱裙的宫装美女托着食盘鱼贯而入,这些皆是精美的菜色,小巧精致,如同艺术品般,让人根本不忍下箸。
那些美女垂手侍立在一旁,冯意挥挥手,她们又是鱼贯而出。冯意拉着任常新坐下来,就听铮铮几声,远处小亭之中不知何时坐着个云鬓高挽的粉色宫纱美女,十指玲珑,轻抚着一把古筝。
任常新斜乜了冯意一眼,“什么时候这么装逼了?”冯意给他夹了菜,笑道,“宝贝,你先吃。”
这些食物确实精美,也是按照他的口味做的。难得在外面也能吃到符合他口味的菜肴,任常新难得地多吃了几口。冯意又给他倒了酒。
自从冯意回来后,他就再也不许任常新喝酒了。任常新长得好,酒量又不行,冯意一遇上任常新的事,心就变得跟针尖一般大,他始终记得任常新那次喝酒倒在莫城怀里的照片。别的都可以商量,唯独再不许任常新在外面喝酒。
唯一冯意同意任常新喝酒的,就是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冯意特喜欢看任常新喝酒的样子,任常新每次喝完酒后,都特别地招人。如玉般的肌肤上透出嫩嫩的粉色,一双眼睛却愈发明亮,如同星子一般,漂亮得不得了。
两人吃得差不多了,冯意就让人将东西都撤了,等那些美女都下去后,他突然拉住任常新,单膝跪了下去。
这下将任常新吓了一跳,别人喝酒越喝眼睛越迷糊,可是他喝醉之后,却眼睛越发明亮,瞳仁如同水洗过般,清亮透澈,黑亮亮的如同一颗葡萄。
冯意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精致盒子,任常新的心脏猛地蹦了起来。
他们结婚已经好几年了,当初他们两个结婚时非常匆忙,冯意根本来不及准备,他只想用结婚证来证明两人的关系,内心深处更是希望这个证件能够绑住任常新,让他不会离开自己,所以仓促地两人就先办了手续,领了证。而后冯意离开,回来后又万事繁杂,一直忙碌了许久。然而冯意一直都将这事放在心底。任常新是他爱的人,他想给任常新一个独一无二的婚礼,他要办得盛大,浪漫,宣告所有人,任常新是他的爱人,他的老婆。
冯意将盒子打开,里面放着一枚莹光璀璨的男士钻戒,这是冯意专门请人设计的,任常新爱美又傲娇,喜欢耀眼独特,冯意按照任常新的喜好让人设计出这么一款独一无二的钻戒。
以前任常新出去都是光着手指,现在戴上戒指,看以后谁还敢打他冯意老婆的主意!
冯意虽然已经准备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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