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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家庶女乱后宫-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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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番话,也适合于后宫中嫔妃间的诸多纷争。
双蒙看到冯润这么一说,巴不得一下子把他所知道的宫中那些事儿全倒给她听,于是娓娓道来。
冯清进宫后,也不负太皇太后所望,恪守成规,行动不失礼法。立为皇后之后,也能以大局为重,尽心尽力履行一个皇后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太子元恂由她抚养。
她对太子极好,关怀备至,嘘寒问暖,太子也把她视为母亲,“母后母后”叫得亲热。
拓跋宏对她以礼相待,也比较尊重。但,仅仅如此而已,与宠爱沾不上边,进这些年来,几乎不到她的寝宫去,对她若即若离。
宫中最受宠的是高贵人,气势也最嚣张。她的肚子也够争气,生下二皇子元恪,四皇子元怀,还有长乐公主。
高贵人尽管嚣张,却跟冯清相处得还算和睦,没有较大冲突。
罗夫人已升为贵人,她颇得拓跋宏青睐,生下三皇子元怿,五皇子元悦。元怿长得眉清目秀,聪明机智,三岁能文,五岁能武,如今才六岁,就已经是过目成诵,博涉经史,因此深得拓跋宏喜爱。
高贵人对罗贵人幸免嫉妒,处处针对她。
罗贵人生性淡泊,不喜跟人相斗,对于高贵人的咄咄逼人,也只能默默忍让。冯清看在眼中,见没生出什么事来,也只是开只眼闭只眼。
袁嫔也生下一子,是三皇子元愉。
因子而贵,晋升为夫人,最近因父兄而贵,升为贵人,——她的父兄,大力支持拓跋宏的推行汉化改革,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赵充华是冯润出宫后才进宫的,生下一女义阳公主。
倒是李冲的女儿李夫人,进宫这些年来,没能为拓跋宏生下一子半女。拓跋宏待她愈发冷淡,极少到她寝宫去。
双蒙对冯润道:“尽管主上嫔妃众多,但能够跟随到洛阳只有几个,除了皇后娘娘,还有李夫人之外,其它的几位娘娘,都是为主上生了孩儿的。其他的嫔妃都留在平城,主上说了,如果她们愿意留在平城的宫中也可以,不愿意留下的,也可出宫改嫁他人。”
鲜卑人的祖先是游牧民族,性情豪放,不拘小节。
尽管拓跋宏进行汉化改革,推崇儒学,但鲜卑人骨子里的豪放粗犷并没有变,社会上男女关系松弛,贞操观念宽泛,对于离和和再嫁的现象,没有人反对,也没有人逼女子守节。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这些留在平城的嫔妃们,离开皇宫之后,说不定生活得比在宫中的时候要幸福。
与其在被冷落一辈子,不如另择枝头改嫁他人。
黄昏时分,到了一个客栈。小客栈破旧,上下两层,木做的楼房,上面是客房,下面是小餐馆。冯润这一大队人马到来,顿时把这颇为冷清的小客栈弄了个熙熙攘攘,人马欢叫。
小客栈掌柜夫妇,还有三个伙计忙了个热火朝天。
又是忙着招呼客人,又是忙着打扫房间,最后还忙着弄各种吃的。
晚饭在楼下小餐馆。
出门在外,礼数也没那么繁琐。小餐馆里面几张饭桌,剧鹏,双蒙,还有宫中的侍卫们,李彪,他身边的随从,还有冯夙的随从,三五成群围一桌。
冯夙则跟冯润则坐在一桌。
在等待饭菜上桌的当儿,冯夙变法戏那样拿出一双银筷子出来。
递给冯润。一本正经道:“二姐,你用这双筷子吃饭,如果饭菜有毒药,筷子会变色。如果饭菜没变色的饭,那你就大可放心吃。”
刚好有一个小伙计捧了一碟菜走近来,脚下像是给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一个踉跄,手中的碟便摔到地上,菜洒了一地,
那些侍卫们很警惕,一听到动静,顿时“嗖”的站了起来,动作迅速,快如闪电般冲了过来,杀气腾腾将小伙计团团围住,其中前面的四个侍卫,手中长剑寒森森一闪,齐唰唰地架在他的脖子上。
小伙计脸色惨白。
眼里全是惊恐,身子不停地哆嗦着。
冯夙跳了起来,指了他“哇哇”大叫:“你是不是要谋害我二姐?真是胆大包天,不要命了是不是?”
小伙计不过是十三四岁的年龄,吓得说不出话来。
冰冷的剑尖贴在脖子上,领际间凉飚飚,略略一动,脖子被划破了,只觉一阵刺痛,有血渗了出来。
更是吓了面无人色。
掌柜赶快走过来,点头哈腰,陪着笑:“各位客官对不起对不起,小人给各位客官陪罪了。这小伙计刚到店里来没多久,不会干活儿,粗手粗脚,这半个月来,已不小心把客人的饭菜给摔了好几次了。哎,对不起对不起,让各位客人受惊了,小人这就辞退他,把他赶出客栈去。”
冯夙又再嚷嚷:“赶出客栈去之前,先将他杖打五十板子!哼,没把他的头砍下来当凳子坐,已是对他高抬贵手网开一面了。”
剧鹏,双蒙,李彪也走了近来。
只听冯润道:“算了,又不是什么事儿。他一个小孩儿,不就是不小心么?让他下次小心就是了。”
冯夙瞪眼:“二姐——”
冯润不理他,对侍卫们道:“你们把剑拿开,别吓着他。各自散了,都吃饭去。”
侍卫们望向剧鹏。
剧鹏挥挥手,于是他们便散了,回到各自的饭桌上。
小伙计双脚一软,瘫坐到地上。掌柜走了过去踢了踢他,喝骂:“还坐在这儿干什么?还不快谢谢这位姑娘的不杀之恩?”
小伙计朝冯润跪下磕头,喃喃:“谢谢姑娘不杀之恩!”
掌柜也拱手作揖道:“谢谢姑娘大量不计较。”
冯夙“哼”了声,横了他一眼道:“我二姐心肠软,不跟你们计较。换了我,不单单是他,就是你,也要杖打五十板子!”
第125章 这帐篷风水不好
掌柜点头哈腰,一个劲的陪着笑。
另外一个小伙计过来,赶紧把地上的碟子和残菜收拾了。无意中一转眼,与坐在角落里随从打扮的满脸胡须络子大汉目光相遇了,大汉盯着他看,一双漆黑的眸子之中带着一抹阴森,隐隐有着凌厉之色。
小伙计只觉得有寒气自脚底升起,一哆嗦,手中的碟子和残菜差点儿又要掉到地上。
赶紧低下头。
碟子和残菜退了下去。
虽然小客栈破旧,地方偏僻,可食物却很丰富。鸡鸭鱼肉,摆了满满的一桌子。
冯夙一边吃一边挑剔:“厨子手艺不怎么样,比起我们冯府的厨子差远了。炖鸡不够烂不算,盐放多了,有些咸;这红烧鸭火候不够,一点香味也没有;清蒸鱼过火了,肉质太老;这炸肉丸不够香,颜色又不好……喂掌柜,这碗是什么肉?有一股子馊味,会不会是人肉?”
掌柜的婆娘一听,吓得不轻,赶紧“扑通”跪了下来:“公子冤枉啊,天地良心,这肉是猪肉,不是人肉。”
冯夙问:“你确定是猪肉,不是人肉?”
掌柜的婆娘拼命点头:“确定确定。”
冯润白了冯夙:“你还真会无理取闹。”
冯夙嬉皮笑脸:“我不过是随口一说而已,哪里料想她这么胆小如鼠?就是人肉又怎么啦?反正我没吃过,试试也没什么不好。”
眼睛有意无意的一瞟碟子摔了的小伙计。
那小伙计略略有血色的脸,又再惨白无比,一个劲的哆嗦,仿佛冯夙要吃他的肉似的。
冯润懒得理冯夙。
吃饱后带落依和寒香上楼去。坐了一整天马车,累得贼死,骨架子都要散掉。上楼后擦了一把脸后,便上床睡觉去。
睡得好不香甜。
翌日一大早醒来,落依偷偷的对冯润道:“主子,今早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这客栈的两个小伙计,——呃,一个是把碟子摔了的小伙计,另外一个是收拾碟子和残菜的小伙计,早上醒起来的时候,竟然一个聋了,一个哑了。掌柜懵了,让人找来郎中,郎中也说不出所然来,只是说,聋的那个小伙计,今后都不能听到任何声音了,哑的那个,以后也以不出声音来了。谁都不知是发生了些什么事,那两个小伙计一脸惊恐,问什么都是摇头,那掌柜的婆娘说,有可能是中邪了。奇怪,中邪了会成聋子哑巴?”
寒香在旁抿嘴:“估摸那两个小伙计做了什么亏心事,才会受到如此报应。”
落依一怔:“真的?”
寒香赶紧道:“我……我不过是乱猜而已。”
因为事不关己,冯润也没把此事放到心里去。
梳洗完毕,早饭后,又要继续赶路。
连续赶了十几天的路,行程过了大半,一路上好不辛苦,幸好没遇上风雨,也算得上是顺利。
这十几天来,大多数能住上客栈,偶尔三四晚,行走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便安营扎集。
这天黄昏,也是到了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众人安营扎寨。
那些侍卫,都是些年轻的小伙子。倒也精神抖擞,安扎下来后,留下四个侍卫护着冯润,其他侍卫去附近打猎。
众随从们则挖土灶做饭。
冯润无所事事,周围走走。
落依和寒香紧紧跟在其后,四个侍卫也护着左右。
周围除了一望无际的山,就是看不到尽头的树木,没什么风光可欣赏。倒是不远处拴着的一匹马,引起了冯润的兴趣。
她走过去。
那是一匹毛色复杂的骏马。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两只大眼睛炯炯有神,脖子上的鬃毛整齐稠密,马尾强劲有力,浑身闪着亮光。
冯润不禁赞道:“好马。”
“娘娘好眼力。”忽然听到有人道:“一看就知道是好马。”
冯润回头一看,原来是李彪。
正在低头吃草的马抬起头来,发出了轻快的鸣叫,摇头摆尾走近李彪,把头很亲热的往他身上蹭。
“这马是你的?”冯润问。
“回娘娘,这马正是下官的。”李彪笑道:“这是来自大草原的良种马,耐劳,不畏寒冷,勇猛无比,是去年主上赐给下官的。”
这李彪,近五十岁的年龄,浓眉,大眼,看上去形象有些忠厚,个子高大,身上有一股儒雅之风。
私下里冯润曾问过双蒙,李彪是什么人?
双蒙答,李彪出生于寒门子弟,极有才能,好学不倦。受业于长乐监元伯阳,刚开始的时候,他为中书教学博士,再到假员外散骑常侍、建威将军、卫国子,,后来迁秘书丞,参著作事。
最近升为累除散骑常侍,仍领御史中尉。
李彪出身低微,之所以当到御史中尉这个官职,是因为李冲。当年他听说李冲喜爱人才,就投靠他,获得了李冲的欣赏。
于是李冲推荐他。
李彪有才能,也有所作为,因此得到拓跋宏的欣赏,官运亨通,青云直上。
李冲是太皇太后的面首,当年又因为李夫人之事,冯润对李冲没有好感。听到双蒙说李彪跟李冲的关系非浅,冯润对李彪也没什么好印象。
跟李彪敷衍两句,冯润便带着落依和寒香离开了。
没过多久侍卫们打猎回来了。
收获颇丰。打来了兔子、山羊、山鸡、野猪、黄鼠狼……众人把打来的猎物杀了,在旁边的小溪洗净,然后生火,穿在架子上成只烧烤。
很快传来一股浓浓的烤肉香气,令人垂涎欲滴。
冯夙带来了高菩萨醇的葡萄酒,拿来给众人分享。
吃烤肉,一边喝着葡萄酒,是在奔波劳累的路途中,少得可怜的乐趣之一。冯润担心喝醉,也不敢多喝,喝了一杯后便放下了。
吃过晚饭后,冯润回到她的帐篷去。
寒香铺床,整理被褥。
落依伺候冯润洗脸嗽口。
就在冯润要睡下之际,冯夙鬼鬼祟祟溜进来帐篷来。压低声音道:“二姐!二姐——”
冯润没好气:“你不睡觉,跑来这儿干什么?”
冯夙把食指放到唇边“嘘”了声:“二姐小声点,别给别人听到。”鬼鬼祟祟凑近冯润,低声道:“二姐,你这帐篷风水不大好,今晚不能睡在这儿,搞不好会没命的。”
“冯夙,你还真是吃饱饭撑着没事干!”冯润“呸”了声:“什么帐篷风水不大好?你又不是算卦的,尽胡说八道。”
“今天一整天,我的右眼皮不停地跳,而左眼皮没跳。不是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嘛,因此我敢断定,今晚一定发生不好的事情。”冯夙一本正经,煞有介事那样道:“二姐,今天风平浪静,天气也格外的晴朗安好,但你没觉得气氛很压抑吗,那是暴风骤雨来临前的宁静,周围流窜着一股剑拔弩张的紧张,随时随地都有硝烟四起的可能。”
一路上,冯润身边总有侍卫轮流严密保护。
每次吃饭,冯夙总是一副高度紧张的神情,甚至亲自用银筷子为冯润试饭菜,担心会有人下毒。
冯润觉得小题大作。
无缘无故的,有谁要陷害她?真是的!
看到冯润一脸的不以为然,冯夙急了:“这种事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是不是?二姐,你还是信我一次,偷偷到我帐篷那儿去睡吧,我跟随从们挤一个帐篷就好了。”
一向不多话的寒香这时候也道:“主子,四公子说得对,这种事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还是听四公子的吧。没有什么事儿最好不过,万一有什么事儿呢,还是预防万一的好。”
落依性子沉稳,做事小心谨慎。这时候一听他们这般说,一颗心上上下下的,老是觉得不安
也劝:“主子,还是到四公子的帐篷去吧。”
冯润真服了他们。
心中也是知道他们是为她好,也没再坚持:“好吧,就听你们的。”
冯夙眉开眼笑:“这就对了嘛。”指指落依和寒香:“你们地被褥上塞些衣服进去,伪装有人睡在里面的假象。然后把蜡烛灭了,趁着巡逻的侍卫刚刚走过,我们蹑手蹑脚,来个神不知鬼不觉溜到我的帐篷。”
冯润看他一眼:“用得着这么鬼祟?”
冯夙嬉皮笑脸,没一点正经:“嘿嘿,体验一下做小人的偷偷摸摸乐趣,过过瘾,也挺有趣儿。”
冯润连白眼都懒得对他翻。
夜色漆黑,星光惨淡,周围的树木影影绰绰。夜里郊野的风不小,“呼呼”作响。
冯润的帐篷离冯夙的帐篷也没多远,不过是相隔了几丈的距离。待在冯润帐篷附近巡逻的四个侍卫从帐篷口经过后,冯夙便带着冯润落依寒香三人溜出帐篷,顺着树影阴处,很快到了他的帐篷。
神不知,鬼不觉。
这十几天来长途跋涉,奔波劳累,冯润累得不行。
很快就入梦乡。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被人推醒。是落依,她的声音急促得变了调:“主子快醒醒!外面着火了。主子,醒醒!”
冯润睁开眼睛。
只听到外面传来喧闹声。乱七八糟的脚步声,慌乱而急促,还夹杂着打斗声,嚷嚷着,救火声,还有惊恐失措的呼喊声。
第126章 还是差点儿出事
冯润懵了:“外面发生了什么事?”
寒香比落依镇定得多,平静回答:“主子,我们原本要睡的帐篷着火了。”
冯润吓得“嗖”的一声坐了起来。
套上衣服,到外面去看。
果然,她们原本要睡的帐篷燃烧了起来。熊熊的火光染红了半边天,烟雾滚滚,空气中弥漫着烧焦的味道,一股股热浪向四周扩散。
双蒙在帐篷前悲戚地呼天抢地,哭得一塌糊涂。一边语无伦次喊:“主子!主子还在里面呀,你们快去救她呀!主子呀——”
李彪苦苦拽着他,阻止他冲进去。
剧鹏脸色惨白,满眼焦急,指挥侍卫和随从们拿着盆子到小溪里取水救火。可无济于事,帐篷此时已是火光一片,双蒙冲进去的话也只有死路一条。
李彪和双蒙在拉扯间,无意中一转头,看到冯润站在冯夙的帐篷前,睁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一切。
李彪尽管惊讶,却如释重负,绷紧着的一张脸松弛下来,长长吁了一口气。他赶紧拉了双蒙,满脸笑容地朝冯润所在的方向指了指。
双蒙回头一见冯润,停止了哭嚎。
叫了一声“主子”之后,双脚一软,瘫坐到地上。
此时有十来个侍卫,在不远处的地方跟几个蒙面黑衣人相斗,显然,是他们放火烧帐篷。——只有冯润的帐篷被燃,其它帐篷安然无恙,很明显这几个蒙面黑衣人是冲是冯润而来。
冯润心中疑惑,到底是谁要将她置于死地。
令冯润更疑惑的是,冯夙让她换帐篷睡,莫非早知道这些蒙面黑衣人会出现?
这样一想,冯润便张望寻找冯夙。
只见冯夙站在不远处的一棵树木下,事不关己那样,交加双臂,伸长脖子兴致勃勃看着周围一切。他旁边,站着一位随从打扮满脸胡须络子身形高大挺拨的汉子。
此时火光已渐渐微弱,整个帐蓬已被燃烧成灰烬。
那微弱的火光,隐隐约约映在汉子脸上。
冯润看到汉子脑袋微微扬起,有着勉强掩饰着的野狼般那样野性和暴虐的神色。冯润一愣,觉得这汉子的神情像极了高菩萨。
刚想走过去,双蒙已冲到她跟前。
喜极而泣:“主子,原来你不在那帐篷内!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那边的打杀已停止,喧闹声平静下来。
有侍卫向剧鹏汇报:“六个黑衣人,当场刺死四个,另外两个被活捉后,视死如归地咬衣襟上的领口,毒发身亡。”
死无对凭,成了疑案。
冯润目光再次寻找那个随从打扮满脸胡须络子身形高大挺拨的汉子时,己没了踪影,只有冯夙那小子在探头探脑的看那六个黑衣人的尸体。
事后冯润问冯夙,让她偷偷摸摸溜到他帐篷里去睡,是不是早预先知道黑衣人到来要烧她的帐篷?
结果冯夙跳起来,“哇哇”直叫。
一口否认:“我又不是神仙,怎么会早预先知道?我不是说了嘛,我的右眼皮不停地跳,而左眼皮没跳,因此就断定一定会有不好的事发生。”扬起头,很嘚瑟道:“嘿嘿,看来我挺聪明的,竟然猜中了。奇迹呀奇迹,百年不遇!如果我到赌场去赌,也有这本事就好了,肯定能成为北魏国第一有钱人。”
冯润懒跟他费话,又问:“昨天晚上站在你身边那个满脸胡须络子身形高大的随从是谁?以前我怎么没见过他?”
“你没见过的人多了去。”冯夙道:“他不过是一个奴才,你也有兴趣?”
冯润追问:“他到底是谁?”
冯夙翻白眼:“他叫陈小六,跟在我身边已有三四年了。曾好几次跟我到过宗庙去捉蝈蝈,怎么,二姐你对他没印象?”
冯润当然没印象。
如果有印象,她还会把他错认为高菩萨?随即冯润失笑,他怎么会是高菩?她是想多了,出现了幻觉。
自那天晚上之后,侍卫的戒备更是森严。
一路上马不停蹄,快马加鞭的赶路。哪怕是往客栈,吃的喝的,都由厨子亲自给冯润做。
冯润身边总有里三层外三层的侍卫严密保护。偶尔遇到陌生人,都会严加盘问,不轻易让他们靠近。
——如果冯润出了什么事,众人可要吃不了兜着走。
到底,还是差点儿出事了。
那天黄昏时刻,到了一个小城。
小城有想不到的美。依山傍水,一棵棵垂柳拂屋檐,一条清浅的小河穿城而过,小河上架着石拱桥。
路面的青石板,延伸到各个大街小巷,横向交错铺砌。
众人停在一家客栈前。
冯润下了马车,落依和寒香跟在身旁,后面有几个威风凛凛不言苟笑的侍卫紧紧跟着。
冯润往客栈走去的时候,忽然前面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而近而来,行人慌乱,发出了惊叫声,四处逃散,仓惶躲避到路边,让出一条路来。
冯润吓了一大跳。
发生了什么事?
身后几个侍卫顿时拔出了剑,不远处的侍卫也要冲过来。只见前面尘土飞扬,几匹坐骑肆无忌惮地打马扬鞭,在大街头奔驰如飞。由远而至。
骑在马上的人负弓持箭,挂满獐兔之类的动物。原来不知是哪家的嚣张跋扈的富家公子,带着随从是从外面打猎刚回来。
跑在前面的,是一匹黑色高头大马。
骑在马背上的,是一个意气风发的锦衣华服少年。他在马路中间,一阵风似的策马而过。
后面的四个随从紧跟着。
最后一个随从,冷不防一勒马。
那马一声长鸣,随从手中的马鞭狠狠抽了它一下,那马仿佛疯了似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一下子就冲到了冯润跟前,两只前蹄高高抬起,就要往她身上踏去。
这一切,突如其来,冯润和她那边的侍卫来不及反应过来,寒香已一声尖叫,不顾一切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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