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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谁与共孤光-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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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今生谁与共孤光
作者:古月瑶秾
文案
“我掌管清商署,对你这样的人才渴求万分。我想过你来历不明,想过你神通诡异,想过你离经叛道,却不敢多想。我只是……只是想要留住你。”
我不想再听下去:“你希望我怎么补偿?”
他正举起杯盏的手顿了一下:“什么?”
我忍不住冷笑一声:“今日是我十七岁生辰,武德三年你没有杀我,现今人间帝王都换了,你依然没有杀我,甚至没有伤我半分。你喊打喊杀害的都是我身边的人,就像个吃醋的孩子。”
他举杯而尽,沉默不语。
“那日我在丰天殿问你想要什么,你没有回答,我问你有否想过对我做什么,你又说没有,但其实,你有的。你希望我认输,你希望我拜倒在你脚下。”我恨恨地盯着他看,“这出《洛阳千古情》,说的是你的情。你希望我真心留下来,与你再续前缘,对吧?”
他放下杯盏,声音冷漠:“你说的很好。”
“可你根本不会赢,”我好笑地对他说,“因为你喜欢的那个善狐公主,死在三百年前。眼前的这个,是冒牌货。”
他们说我任性妄为、飞扬跋扈,但我知道,我心如野兽、手段歹毒。他们厌我,怕我,即使喜欢我,都带着疯狂的执念。就如碧云模——我于这个狐族世界而言不过是个异类,他却想我与他并肩。他时时刻刻提防我,又舍不得放开我,十分痛,也想让我承受五分。只有师父,只有他单纯把我当作霍卿卿对待。新的霍卿卿,武德三年出生的那个霍卿卿。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霍卿卿,碧云模,燕狄,霍华燃 ┃ 配角:聂小倩,金暖暖,花月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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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贞观九年,春,我与哥哥逃亡至金华。
金华地处浙江中部,风景秀丽,人文风雅,名胜无数,这直接导致我与哥哥的逃命路途由于游人书生众多变得更加艰难。哥哥心目中最好的目的地是杭州,步行大约要四五天的时间。虽说我们要去杭州,但其实杭州也不是万全之地。哥哥的意思是天下根本无处容身,偏偏修为不足以升仙,入地又怕连累十殿阎罗,只好四处去。之所以选杭州,皆因我们在路上听说骊山老母在杭收徒。哥哥想倘若我能被她带进深山修行,那就不必害怕仇家。我多次想告诉他,七岁那年我已拜一高人为师,此人惊才绝艳,不但授我琴棋书画诗酒花,还教我如何提升修为与灵力。可我又怕他知道我根本不是他想象中的平凡模样,只好随他折腾。
谁知我们不走运,半路上收到骊山老母已带着明眸皓齿的女徒弟回青城山的消息。据说那姑娘乃紫微星座转世,父母为上古第一大神女娲身边的腾蛇、白矖。恁样的好家世,我自是比不上——因为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哥哥也不曾提过。我更没有她的菩萨心肠。但骊山老母不给哥哥面子,连一个比较的机会都不给就太不应该了。后来经过我的安慰,哥哥有了觉悟,决定永远和我在一起。我很高兴,放下心继续修复雪域心。
雪域心是唐琴,出自造琴世家雷氏。据小狐狸们所说,雷氏长公子在外游历,在迷国被野狐所惑,差点失了性命,路过的善狐圣君霍华燃拔刀相助,免其于危难。他感念圣君救命之恩,为圣君造了一把灵琴。由于迷国万里冰封,又名雪域,灵琴得名“雪域心”。
武德三年,圣君殒命,雪域心亦随之被毁,琴身俱碎,堪余七弦。
我于十五岁那年捡到琴弦,师父说只要恢复琴身,雪域心便能成为致命武器。但恢复琴身需性命来换,一弦一命,更须用琴弦绞杀,杀的还是特定的人。若不是弦上有字,我真不知找谁开刀。
不知何故,前六弦的来龙去脉我已记不清。唯一记住的是死者都是英俊男子,个个貌比潘安。这么看来,潘安也不是很美。起码相较而言,他们更美一些。
最后一弦,镌有“倩”字。
我略微估摸到会是谁。因为前些年在青城,燕赤霞所着的《倩女小札》风靡一时,更因发行甚少而引起人们自发借阅手抄的潮流。雪域心本就有绞杀名人的习性,所以我顺着这条线索追寻是绝对正确的。
走到金华那天,正好赶上集市,虽然人群来往,但我因有哥哥开路相护,一路走得舒心畅快。只是男子因留心看我却脚步不停而相撞,对骂声或致歉语不绝于耳,女子为哥哥目不转睛,统统化作雕塑阻碍了道路。
我尽情地享受他们痴迷的目光,却听哥哥在身旁说:“明日戴个帏帽吧。”
“你吃醋了?”
“倒也不是。就是觉得卿卿姝色不应停留在凡夫俗子眼中,那样未免低级了。”
“我还以为哥哥不想别的男子一直盯着我看呢。”
“驻足之人越多,越能体现我之幸运,被艳羡被妒忌,其实也是一种幸福。”
哥哥这么说,我其实受宠若惊。因为自我初具男女意识以来,他一直同我保持距离,就像我是漫天烈火,他稍有触碰便会被焚烧殆尽。我以为那种距离感是我们之间的宾主关系造成的,至今仍这么以为。
顾不得深究原因,我专心寻找接下来要说的一个故事。
街上摆了很多小摊。就在其中一个书摊上,我找到了聂小倩的故事。
摆摊的读书人十分好学,但学的却不是四书五经。只见他坐在地上颇为享受地捧着手中的《玄奘西行记》,旁若无人地欣赏,我叫了他好几声都没能得到回应。许是因为如此,他的书摊门可罗雀。我绕了一条街,发现只有他的书摊有《倩女小札》,只好灰溜溜地绕了回来。偏偏他的《倩女小札》挂着“非卖品”的牌子。我太厌恶生意人这样的做生意方式,所以很多时候我都偷偷摸摸地放下银子卷走了东西。无奈此刻哥哥在身边,我不好做这偷鸡摸狗的勾当,影响我这些时日苦心经营的形象。
我想要让他把手中的书放下,抬头回我话,于是想到了最啰嗦却最有用的一招。
我俯身问摊主,声色昵昵:“喂,买一本《玄奘西行记》送一本《倩女小札》行吗?”
摊主默不作声埋头苦读。
我继续说:“那买一本《玄奘西行记》和一本《回纥录》,送一本《倩女小札》,可以吗?”
我再说:“一本《玄奘西行记》,一本《回纥录》,一本《虬髯侠》,送一本《倩女小札》总行了吧?”
我居高临下,看着摊主的脸色由白变红再变青,心里欢快极了,于是再加一句:“《玄奘西行记》、《回纥录》、《虬髯侠》、《长安血》,送一本《倩女小札》,这是我的底线了。”
哥哥对此表示十分不理解,认为我可以直接买一本《倩女小札》。但其实是他没有注意到旁边的“非卖品”三字,或者以为是别本书。
见摊主无丝毫动摇,我假意翻了翻《倩女小札》,一脸不屑:“这些都是你手抄的,封面残旧,字迹极丑,除了我以外不会有别人肯买你的书。我可能是你一生中唯一不计较的买家。”
我抽了抽嘴角,觉得这话说得尴尬,余光还瞥见摊主的嘴角同我一样抽了抽。我强自说:“你总不会要我把所有的书都买下吧?我买得起也搬不动。”
这一回,他终于丢下书来看我。我以为他看见我的绝世美貌定会将《倩女小札》双手奉上,没想到他继续抽着嘴角,面无表情:“不送《倩女小札》的。”
“为什么呀,我这么漂亮?”
话脱口而出。自恃美貌的我根本不会想到世上会有男子漠视我的脸庞,只见他的嘴角抽得更加厉害:“姑娘‘这么漂亮’,不会是赠送《倩女小札》的成因。”
“怎么不会?”
“非卖品,不卖。”
“不卖你可以送呀。”
他的嘴角几乎抽到了后脑勺:“姑娘是不是来砸我摊子的?”
我一听火了,俯身抱起一摞书又重重地砸了下去。我现在是在来砸摊的,没错。哥哥适时站到我身边,准备帮我说点什么,又或者是阻我作恶。
这世上时时刻刻有各种想不到,现在一下子发生了俩。
第二个便是摊主眼冒金光,睁大了眼盯着哥哥,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没想到这摊主好男色。想必哥哥也看出端倪来,展现他非一般的风仪,微微笑着说我这个妹妹喜欢《倩女小札》,别的地方又买不到,还请摊主割爱。摊主似乎根本不知道哥哥在说什么,只顾着点头微笑,手却鬼使神差地将小札塞到了哥哥手里。一见钟情我看的多了,但没看过其中一方一言不发也能发展的。今天发生的事情又升级了我对哥哥的看法,让我知道哥哥还有这种用处。我还知道了一件事——如果这世上还有生命体对我的美貌不屑一顾,那么只有三种解释:一、他见过比我貌美的姑娘;二、他脑子有病;三、他喜欢男子。
我一拿到《倩女小札》便提议往城北去,晚上可在兰若寺落脚。
“你不是以为能在兰若寺遇见聂小倩,看一场人鬼情缘吧。”
“你说的,狐灵喜乐,爱待在开朗明媚的地方。兰若寺只有魑魅魍魉,阴气颇重,狐灵无法久居。所以呀,那个地方是绝对没有狐灵的地方,安全至极。”当然,除我们之外。
“你真的这么想?”
我心虚地吐了吐舌头。
☆、1。2
正是茶花盛开的好时节,金华城种植茶花的风气又是极盛,家家户户都对茶花有三分了解,于是漫山遍野都是茶花。哥哥牵着我缓缓穿梭茶花丛,我一边研究小札,希望从里面找到我想要的线索,一边偷瞄脚下的路。眼中有凌乱潦草的字,还有哥哥的青色衣袍与青青的山茶花叶,璀璨阳光映出他衣袍上若隐若现的狐族图腾,繁复针法彰显富贵。
只可惜我的小腿被低矮的花丛划破,滴滴嗒嗒渗出血来。我收起小札,摘一朵脚边开得最艳的血色红茶,埋进怀里,再敛起裙裾小心翼翼地走。我抬眼问他为什么要游弋花丛,他对我说:“花丛可掩踪迹,花香可隐气息。”
哥哥带我四处逃亡已有三年,三年里我风餐露宿,遇事无数,却没长一点儿记性。就连哥哥从小嘱咐我遇到狐灵便要绕道走都忘得一干二净。也不能怪我,因我们本就是狐。这样一来,说服力便减了大半。自然也不能怪他,因他说这话的时候已将狐身置之度外。
晴空万里,茶花丛上掠过白色丽影,惊起飞花无数。
我摇了摇哥哥的手臂,对他说:“哥,人类的轻功越来越好,把我吓到了。”
哥哥勾起唇角,漫开笑花无数:“你以为那是个人?”
“不但是个人,还是个被追杀的人。”
“喔,何以见得?要知道贞观九年的鬼魅,不须打伞自可出门,肉眼凡胎亦能看见。”
“倘是鬼魅,身上就不会有逃亡之息。”我看着他,“若是其他异类,我一眼便能认出。”
哥哥仍是一副玩世不恭的笑脸,似乎并不想与我多说。
起初他还有兴致与我争辩,但不久他便发现与我争辩普遍难以得胜,就产生觉悟,凡事坚持点到即止。久而久之,我便受不了了。
“哥,莫要再用这种听之任之的态度对我呢。我疯起来会失控的。一次我耍一个人,两次我耍一双人,真的会失控的。”
“卿卿,我们虽不是人,但也应做人事。”
“说得轻巧,其实有多少狐灵能够做到?狐道与人道不同,除了死于非命,狐至少可活百年。长命者似如空狐,三千年不死。有恁样的青春风华,自可不食人间烟火。但人类,至多百年寿命。再好的青春,也不过区区十年。若不及时寻欢,一不小心死了,那可是下辈子才能补偿的了。万一下辈子还有这辈子的想法,那可就循环往复世世抱憾了。”
“这同你有什么关系?”
“我随时会死,和人类并无区别。”
他最终无可奈何:“卿卿,我知道你跟旁人不一样,但纵然千差万别,我也要你记住一点:莫要伤人。当你手握一把剪子,数百次上千回地戳进别人的心窝,总有一天会伤到你自己。我不愿看到那一幕,你也不想我伤心,对吧?”
哥哥说这话的表情,难得的落寞,就好像多年以前曾被我所伤似的。可我才十六岁。十六岁,并非是伤害至爱的年纪。
我的至爱,名谓霍因宗。
三百多年前,他是善狐年轻一派中的顶尖人物,生父为善狐八大长老之首霍歆,生母不详。
善狐,顾名思义,乃善良之狐。如今的狐族天下是银狐碧宗当道,翻云覆雨,唯其独尊。而善狐处在狐族最底层,并且数量稀少。
他亦是善狐圣君霍华燃的首席护卫,受霍华燃临终所托抚养我。据他所说,我是霍华燃亲妹,是他的主子。既然与狐灵有血缘关系,何以我不曾见过自己原形?我想了很多年都没想明白,纠缠了他许久,他才对我说,我因幼时受过重击狐身难成。
那家伙跟我是有多大的仇恨,伤得我狐身难成!
如是仇深似海,那他们一定是拼了性命保护我的吧。
懂事以前我心里有所歉疚,毕竟他一个单身贵族带着我这个小拖油瓶,再将我这个小拖油瓶养成大拖油瓶,吃了极大的亏。不说别的,就说追姑娘这一条,吃的亏那是数不尽的。但懂事以后我发觉债务世界里有以身相许这种还债方式,再加上我没有钱,就决定赖他一辈子。当然,也因为他生得俊朗。
他喜穿青衣,玉冠锦履,贵气逼人,一看便知不凡。我想霍华燃大约也是他这般。因为主子要起示范带头作用。也只有主子华丽丽现身人前,属下才敢身着华衣。他看起来只比我年长些许,身材英挺硬朗,一副好容光,再加一袭青色锦衣,举手投足是难掩的优雅。不要说是姑娘,就算是男子,看一眼也会情海翻波。但姑娘一瞧他身边有个小娃娃,立即打了退堂鼓。他说这是逃避追求的绝招,并且感谢我的存在。这直接导致我在往后的日子里以为只要身边有个娃,一切狂蜂浪蝶都不攻自退。不战而胜我太喜欢了。大抵万物生灵皆有弱点,不管是勤劳而获还是不劳而获,都是喜欢的。但我从没想过不战而胜只发生在特殊人群中。当得知真相的时候,我的人生观被摧毁得淋漓尽致。
我从前并不知道自己在逃亡,真正意识到的时候已是十三岁了。十三岁之前在青城的日子也过得极为舒爽,大约是哥哥将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弄得我完全陷落在小康生活里不自知,未曾想时时刻刻被危险缠绕。
我记得那天是元夜。自汉代开始,上元节已是全民狂欢的重要节日。据说汉明帝曾下令元夜燃灯表佛,于此燃灯习俗随着佛教文化以及后来的道教文化逐渐成为人们在元夜不得不玩的花样,所以唐时灯市盛况空前。
唐代的灯节是上元前后各一日。就在上元节前夕,我闹着要哥哥带我去长安见识皇帝命人造的巨型灯楼。哥哥被我闹得没法子,只好解下肩上置放的灰白小狐尾扬上高空,载我飞往长安。
长安的灯市规模很大,燃灯数万盏,花样繁多。自上空俯瞰下去,灯火似流岚,城池如画卷。那灯楼广达二十间,高一百五十尺,人们啧啧称奇,都说璀璨金光亮瞎了眼。我没有见过这样美的灯楼。我想灯楼的设计师大约是个极为浪漫的人。因为只有浪漫的人才做得出浪漫的事。
高高的城墙,高高的月,我与哥哥相互依偎着坐在狐尾之上,齐齐凝望一城的璀璨灯火,几乎忘却了一切。若不是高空的风直要把我吹坠下去,我或许就陷在满城灯火中了。哥哥紧了紧我身上的大氅将我护在怀中,我嬉笑一声干脆整个人栽进他怀里。这一刻,哥哥的怀抱暖彻人心。下方的灯火,明明灭灭,斑驳迷人。可下一瞬,不知突来什么变故,心口突然抽紧,近乎被人揪住了的疼。
我不敢出声,不敢喊疼,更不敢让哥哥知道我在疼。待莫名其妙血溅长空,我才发现那些灯火突染血色,或明或暗,竟在整座城中汇成了三个字。
若我识字,若我识对了字,那三个字便毫无疑问是——霍卿卿。
这时候的我不曾想过这个名字会围困我的一生,成为我至死不能摆脱的魔障。
☆、1。3
哥哥在发现我呕血的同时也看见了那三个字,游戏人间的笑脸一瞬间垮了下来,变作满满的疏离和冷漠。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他,这让我几乎忘记自己受伤的事实,也没空探讨我因何而伤。我呆呆地望着他,发怵、害怕。从他的眼里我知道,他有事瞒着我。
我终究是受伤了,而且伤得不轻,卧床三月不起。说是卧床,但其实不是卧床,而是卧氅。我在大氅里躺了整整三月,哥哥几乎抱着我飞遍了人世半空。哥哥说这是为了在人世的每一寸地方留下善狐的气息,好教仇家摸不清东南西北。最后我们回了青城。
出于历史原因,青城是座死城,这里的人们只进不出,男男女女除了上街买菜卖菜,一个个地窝在家里,生怕外头有祸。所以青城到现在都是座没文化的城。它比起长安那座珍贵的文化名城,简直是一钱不值。最惨的是青城还流传一句老话——奈何红颜皆祸水,埋没青城数百年。更何况我名唤霍卿卿,听起来看起来就不祥。所有的原因结合起来致使我这小美狐在青春貌美的年华损失应受的特殊礼遇。在这座男子上街目不斜视,女子上街只为买菜的城里,我是过得太无聊了。所以趁着元夜之期揭竿而起,没想到闹出这档子事。哥哥为此将我禁足,我半年没有离开宅子。
后来我仔细想过,我觉得灯火组出的“霍卿卿”三字绝非偶然,我吐血也绝非偶然,而且这两件事之间定有关系。用猪脑都能想通的问题,我用狐脑想,却想了三个月才想通,实在愚蠢至极。其实也不能这么说,这么说对我也不公平。因为我毕竟是狐,只有狐脑,没有猪脑。就是找头猪来开脑,把猪脑装进我的脑袋里,我也不能做到用猪脑想问题,还会被列入青城自裁者名单,被视作精神问题者让专家研究,看看到底是哪根神经出了毛病。
有一日我故意对哥哥说要改名,我还说霍卿卿的名字太惹眼。
他微微抬手抚我的头,笑如春光,温暖袭人:“你以为改了名字就能改变宿命吗?做梦。”
“至少刚开始能招人疼啊。”
他的手似乎在我的秀发上顿了一下,良久,笑得更加灿烂:“嫌我不够疼你?那好,以后的每一天我都会多疼你一些,尽量让你成为天下最快乐的姑娘。”
“你娶我啊。只要你娶我,我就是天下最快乐的姑娘。”生怕他以为我说笑,末了还加一句:“人家认真的”。
“说出来也不怕人笑话。”
我睁圆了眼睛:“这有什么?”
“你才十三岁。”
当时还小,可以不顾礼仪,不需要勇气:“那就先订婚啊。未婚妻未婚夫什么的,最好挡狂蜂浪蝶了。而且,我们要是订了婚,我保证以后绝不弄人为乐。我会乖乖陪在你身边,相夫教子,做最好的霍卿卿。”
说完我静待许久,却没有得到答案。等我抬眼,正好对上哥哥一双明眸。
明明笑容满面,但眼睛却没有情绪,也没有焦点,不知在想些什么。可眸里闪着善狐一族独有的幽蓝之色,似如今年的第一场雪那般光洁明亮,在灿烂红日下折射出不一样的流光。就这一刹那我几乎被摄去了心魂,我也是第一次体会到这么多年来何以有恁样多的姑娘拜倒在他的锦靴之旁,被我竭力拖走还死命地拽着他的衣摆不放。想想那些家伙,哭得那叫一个惊天动地,好不凄楚。我不是不同情,而是他们求的是二人世界。他们对影成双,我却孤苦伶仃,在我还正常的时候是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所以我对那种场面表示喜闻乐见,所以,我这个小娃娃还是个泼辣刁钻的小娃娃。
事实上我也惧怕凝视哥哥的容颜。虽然他总是含笑示人,但他的眼睛总是流露出我无法言喻的伤。这让我哪怕看他一根头发丝,都能看到一场苦痛,便也跟着伤心。我天生就爱寻欢作乐,最受不得这种表情,总是迅速垂下眼睑,生怕自己立马就不高兴。长大以后我也改不了本性。我私下认为这是娘胎里带来的,任谁都无法改变。既然谁都无法改变,那我自己当然也无法改变。
我无法改变他,也无法为他改变,所以天性注定我们不会轻而易举成为神仙眷侣,为此我要非常努力,努力令他觉得我们非常合适。我得天天提醒他,他身边有我这么一个美貌倾城的姑娘全心全意地爱慕着他,他应当知足,并且满心欢喜地接受。我知道会有被接受的那一天。我相信。
一个冬日,哥哥带我离开了青城。我们走得非常匆忙,什么也没有带,风餐露宿过了好一段日子。哥哥对野外生活习以为常,但我这个不知柴米油盐的拖油瓶却从青城叫苦连天到金华,精力旺盛到让他头疼。
我跑过去跪坐在他脚边,几乎是痴痴地盼着:“哥,听说今年皇帝命人造了个更大更高的灯楼,你带我去看看吧。”我其实是想看看,当我落于云端之上,那些灯火会否组成卿卿之名。
“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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