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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阙词-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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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沉默的气氛,两人大眼瞪小眼相对无言。
良久,宁唯莹白长指翻过书籍一页,狭长眉目看了床上的宁小曦一眼,视线重回书籍,抿唇:“怎么还不睡?”
其实这句话宁爸爸是对自己说的。话说,宁爸爸天生装得一手好脸,高深莫测,颜值一百分,其实心里小九九down到爆…娘的!本少就是不会哄孩子睡觉,怎样怎样怎样!?
但阴阴柔柔的声音传到宁小曦耳朵里,就成了别的意味了。
“……”于是,咱们的宁小曦只能赶紧闭着眼睛,睡意全无。
后来,宁小曦回忆起来也觉得,这真是一件很可怕的遭遇。
☆、一剪云(10)
虽说春寒料峭,随着日子的推移,却也有暖意袭人。新年的气息愈发地浓重,越晨光要织给小曦的第二件毛衣完成了。她轻轻地扬起手中的小小毛衣,心里自我表扬了小小一下,咳咳,怎么看也比第一次织得好。
一时,岁月静好,安然无恙。
星期天,天空暮色,雪,纷扬。
PRADA的白色绣花长裙,外罩米黄色羊毛针织外套,漂亮的长发。涂锦凝着指尖,一点一点一,用小小的勺舀开洒在咖啡中的糖。
越晨光捧着清茶喝了一口,旁边放着的是随行的拐杖。而后,看着手中的素描,无端地失神。
“那罗基索斯?”
画中,卷曲的发,傲慢而漠离的眼神。美眸,美目。希腊神话中的少年。这个自负的少年,漠视任何的爱,毋论人或是神。他只爱自己,所以,到了最后,他顾影自怜。看着水中倒影的自己,因为无法得到,郁郁而终。
这就是这个神话少年所有的故事。如今,凭着想象中的模样,终于被人画了出来。美貌或许不敌神话中;感觉却表现得天衣无缝。
不得不说,这是画家的才情。但是……
“这不是涂锦姐的画,对么?”
这幅画,纸张显示如此久远的痕迹。更像是即兴随意而画。
“你说的对。”涂锦纤细长指扶了扶水晶眼镜,笑,很多年前,她热爱着这幅满是黑白都热烈的画,时光和寂寞却给了她一个错觉,让她觉得,她是爱上了画中人。
“是……慕良?”越晨光沉吟。
涂锦不可置否。
人们说,这个世界,它需要正义。其实是,正义,需得依赖这个世界而存在,否则,毫无意义。人们错误而又任性的认为,足以颠覆本有的理论。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便也无话可说。对与错,似乎都不要紧。
“前几天整理旧物的时候发现的。原来,我带着它从一开始的珍之重之,到漂洋过海,再到如今,已经十年了。”
“宁家的媳妇儿!”声音畅快,是曾经年少的她们从不曾拥有的活力。
越晨光转身,措不及防地遇到生命中的另一个贵客,她微笑:“秦初小姐,你好!”
少女笑了笑,坐在对面的位置,摆摆手,拿着匙勺用力地往晶莹的高脚玻璃杯勺出冰激凌,满满地塞了一口。然后杯中色彩华丽,姿势夺目的冰山形状缺了大大的一角。
“请叫我阿初!”
话一出,越晨光把画折好,放到桌面上,笑着应:“阿初。”
秦初拿着水晶杯坐过来,凑到越晨光旁边。
见状,越晨光介绍:“阿初,这是涂锦……”
不待越晨光把话说完,便听得这位少女开口:“我当然知道这个女人!真是笑话,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她可是我的情敌……”说着,她嘟嘟囔囔,把冰激凌又塞了满满的一口,满口的冰冷,化不开的甜腻,大大咧咧的语气,就像是一个可爱的孩子。末了,她补充一句:“说错了,是曾经的情敌。现在你快要嫁人了都。”
涂锦那水晶眼镜下漂亮的眉目撩开,笑,十足的优雅入骨:“以前就听说过李慕良身边那有恋叔情节的小侄女。今日一见,果然。”
她细细审视,这个小女孩,曾经叫那淡漠的李慕良多么地头疼?一个是秦家养子,一个是秦家千金。这个不谙世事的小女生,却在自己十岁生日的宴会上,就这么大声地宣布,自己以后长大了就要嫁给李慕良。顾不得众人诧异的目光。往后,人们对于这个智商情商还没发育完全的小姑娘津津乐道,只觉得,秦家人真犀利啊,秦家人真牛逼轰轰啊,乱伦这等事儿都能说得这么理直气壮云云。当然,也着实少不得李慕良在身后为她这句话收拾烂摊子。
一朝少年事,舍得为君狂,仅此而已。
秦初不服气,忽然觉得眼前这个端雅的女子身上的淡定从容与睿雅并不是自己能学得来的。因为,这除了性格所致还有更多的,是人生,岁月,和经历带来的。这就意味着,这个人,和自己亲爱的人,能站在更近的位置,但是,年少又不懂事的自己,难道说,这样的喜欢就比不上这个女子的重要么?最起码,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她从来没想过放弃。
然而,每一个人,对待她的这种做法,却是以一种成年人看待不懂事的孩子的姿态。
秦初凝起眉眼,对抗和宣布的姿势,说道:“我跟慕良绝对是天赐良缘。这是不可质疑的。”说着,她又看向一旁的越晨光,问道:“宁家媳妇儿,你说是不是?是不是?”
闻言,坐在对面的越晨光淡弯着认真的眉眼,认真思索的模样。
五百次回眸是一种缘分,一千次擦肩而过亦是一种缘分。我爱你。即可。缘孽,缘良,皆占缘半边。所以你不能总是去计较因果得失。
久久得不到回应,秦初急了,拉着她的手:“你快说,快说啊。”
良久,越晨光才就事论事,老实巴巴的模样,认真作答:“阿初,虽然乱伦是不对的,但是你喜欢一个人是对的。是不是天赐良缘,这得看慕良。”
闻言,涂锦笑了出声,指骨扣着鼻尖浅笑。
秦初被这话囧了囧,这孩子怎么这么老实?说说谎话哄哄人行不行?
秦初哼唧哼唧继续埋头吃冰激凌。
越晨光看着秦初,淡弯的眉目有些迷茫,问道:“怎么了?”
“不开心。”
越晨光想了一下,而后回答:“哦。”
秦初:“……”
她心中抓狂,姓宁的,你家媳妇儿作得一手好死。
后来,秦初说:“们说崇鞅山上有一间寺庙,不求功名,不算钱财,只算姻缘。宁家媳妇儿,不如咱们去瞧一瞧。顺道求个姻缘签。”
越晨光保持了微笑的姿势,细腻,纵容,问道:“你又知不知道,那座寺庙在崇鞅山的顶端,山路蜿蜒,通道是一千级台阶?”
一千级台阶,寓意有恒心者方可求得姻缘。
从古至今,才子佳人,故事神话,似乎只有通过经历磨难,方可体现出爱情的可贵。
“有什么?不就一条路么?等我上去了,我就求它七八个姻缘签,到时候,我就不信李慕良他不喜欢我。”
清风通过打开的车窗口灌入,一时,发丝飞扬。
崇鞅山,一个小时的车程,终于到达。涂锦停下,熄火,眉眼飞扬,戴上墨镜,笑:“我就不上去了,一千级台阶什么的,实在是不适合我。”
秦初下了车,双手悠闲插口袋:“我本来就没打算叫你一起来,我想陪我的是宁家媳妇儿。”
涂锦无所谓,笑,伸出食指和中指并在一起,对着额边扬了扬,说道:“玩得愉快,小女生。还有,你要照顾好我的阿晨。必须。”
秦初仰头,眉墨如画,输人不输阵:“这是当然。她也是我的朋友。”
越晨光看在眼里,忍不住发笑,如若,当初的自己,在这样的年纪,拥有这般不依不饶该有多好。
“哈哈,小女生,那就祝你的叔叔早日爱上你。”
语毕,香车美人,绝尘而去。留一地清风衣香。
一个小时的路程,来来,回回,又是一个小时的路程。她终于还是走了,耳边的风还是在呼啸,刺得耳朵有些生疼。有人说,其实感情是一种很虚无的东西。虚不虚无,无所谓,流了血,痛过了,就知道珍惜。
等待红灯的时间,涂锦一个人,一双手,双手握紧方向盘,前方的斑马线依旧,十年,十年的时间,她不再是每天背着个画架走过这条斑马线的少女。她的双手不再是涂满了颜料。
听说崇鞅山有一座寺庙,去了那么多次,居然都没发现。喂,你有没有兴趣?
呵,一座起在孤山的寺庙?锦,天地不信,神佛不迷,你说,谁渡我?
有时候,路并不难走,难的是不会走路,又惧怕跌倒。如此这般,恶性循环,穷途末路。有时候,认为路很难走,其实,只要你认真投入,那么这段路程并不漫长。崇鞅山这个地方,留下太多带不走的东西。如此,山穷水复。
红绿灯转换,她发动汽车,飞驰而去。
☆、一纸言(1)
越晨光手里拄着拐杖,一步一步跟在秦初身后。那个快乐的女生,一路蹦蹦跳跳走上台阶。偶尔,回过头,站在高处,招招手。
“宁家媳妇儿,快来看,这里真的有姻缘石!”秦初跑到寺庙的门前,兴奋地大喊。全然不顾汗水濡湿了头发。
大概不是休假日,寺庙异常的冷清。除去越晨光和秦初,并无游客。
看庙人是一个老妇人,穿着一身老旧的唐装。两人进来,正中摆的是一手拿红线的慈祥老者雕像。掌着天上人间姻缘的月老。
一进来,秦初就咋咋呼呼地跑开,说是要找能向其解姻缘签的人儿。
烛光冉冉,烛香袅袅。四处皆是宁静。
越晨光小心翼翼,跪下,拐杖放到一边,双手合十,从未有过的虔诚的姿势。闭上双目,满眼的黑暗。此刻却实在是岁月静好的模样。
一愿,越晨光与宁唯琴瑟和好;
二愿,越晨光与宁唯琴瑟和好;
三愿,越晨光与宁唯琴瑟和好。
十年雨滴,十年雨落,燕飞,花飞,再回首,已是人间沧桑客。十年生死,十年茫茫,晨梦归处,不费思量,亦自是难忘。于是,纵使是面对着月老雕像,她颔首,最终许的愿望却是,
一愿,我的阿唯喜乐平安;
二愿,我的阿唯喜乐平安;
三愿,我的阿唯喜乐平安。
后来,秦初拉着她,手里拿着一竹签。豪气地往解签人面前一放,说道:“快给我解,不好听不给钱啊哈!”
面前的解签人是个老人,留着白胡子,穿着中山装,苍风道骨,笑:“哈哈,小姑娘,那我要怎么说你才会高兴呢?”
“当然是李慕良和秦初天作之合啦。这么简单的道理。”
“……”
山顶的风总是比较冷。越晨光紧了紧外衣,走到另一边,崇鞅山以下的风景。人是个体,总是无比的寂寞。装得满满的无法与人宣泄的寂寞。这是连神也无法排遣的孤独。
隔世本应该有的回眸没有出现,然后,过个五百年沧海桑田,忽然间,隔着尘埃相逢。
尘不落,缘不定。每个人心里的,都划着一块禁地,生人勿近,人生莫染。
碰不得,进不得,舍不得,弃不得。
越晨光与秦初走时,看庙人给了每人一个同心结。说是她独自无人时自己做的。
秦初高兴异常。
越晨光微笑接受。
一千级台阶,上时如此;下时,亦然。
“阿初,求得怎么样?”她问。
秦初走在前方,举着同心结,仰头凝视,细细端详,如同珍宝。轻快的脚步,明净的笑容。“哎哎,太好了,简直好得没话说。”
她笑:“那就好。”
秦初收好同心结,哼哼哧哧:“能不好嘛?我给了他五百块!他要说不好,我铁定拆了他的摊儿!”
“……”
忽然,在这么一天,越晨光很想回家去看一看。都说,家,是暴风雨来临,最好的避风港,也是心灵的归宿。
归宿。
她极度地喜欢这个词。自己曾经如此渴望过它的温暖。
然而,如今,自己站在门前,蓦然发现,自己不是近乡情怯,是更加悲哀的木然。
一旁的秦初问:“这是你家么?”
越晨光回答:“是。”
“有爸爸妈妈?”秦初歪着脑袋继续问。眼神细腻精致如一个孩子。
越晨光忍不住地笑。
孩子气不是谁的专利。记得,慕良总爱说,你总爱问些孩子气的问题。
我们企图颠覆自己的世界,又或者命运的世界。为什么不保留一份单纯,让我们的成长,或是别的什么,经历过的,有迹可寻。无需颠覆,只要保留。
“光子。快进来。”音姨打开门,微笑以对。
直至如此熟悉的声音响起,才多了一份心安。
“这是阿初。我的朋友。”她说。
朋友,她视这样的一个词,如命。她曾经梦想着,每遇着一个人,就对另一个人说,这是我的朋友。这是多么伟大的理想。
秦初问:“你是妈妈?”
越晨光笑:“这是音姨。”
音姨亦是笑。
进门。
音姨说:“阿星也回来了。带着言言。”
言言,温言。
越晨星的女儿。
越晨光点头。
“在院子里呢!”
“我想先看看爸爸。”越晨光说。
闻言,秦初拉着越晨光的手,愉悦而明快。
“走!走!我跟你一起去看爸爸。”
越定群在书房里练字。笔墨砚台,挥毫写字,一如往昔。
越晨光坐在一旁,秦初也跟着坐在一旁。
然后,秦初向着越晨光的耳边低声说:“你爸爸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中年人。比我爷爷还不怒而威。”
越晨光听着,实在是觉得有趣。
听着别人说得最多的是,父亲的性子,温雅,随和。倒没有说,不怒而威。
她拿起摆放在一旁许久的大蒲扇,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夏天时最喜躲在杏树下,扇着大蒲扇纳凉的情景。颇有几分凉风习,翠色浓,闲意无限的味道。于是,拿着手中的蒲扇扇了几下,如儿时般的动作。秦初看着,觉着有趣,把扇子拿了过来,学着越晨光的模样扇了扇:“宁家媳妇儿,你怎么就大冬天的扇扇子?”
越晨光但笑不语。
“光子,过来。”越定群放下毛笔。
越晨光走过去,看着越定群把已写了的宣纸换了下来,换了一张崭新空白的。
“爸爸什么时候出院的?”
越定群让了位置,磨着砚台。越晨光知道父亲是要自己写字。便拿起毛笔,一笔一勾,以端正之势落笔。
“不是什么大事儿,再说,有你姐姐不就行了。”
落笔之处顿了顿,而后越晨光答道:“哦!”
一会儿的功夫,端正的楷体跃然纸上。
越晨光放下笔,一旁的秦初凑热闹,站过去看越晨光写的字,一字一顿地读出来:“人间有味是清欢,唯享尘世千杯雪。”
越定群说:“还是欠缺了一点圆润之势,棱角太现。你啊!写的字终是没有阿星的字大气。”
越晨光乖巧地应了声:“哦!”
秦初却看着越晨光写的字若有所思。
“今天你和姐姐都回了家,留下你的朋友,吃个饭。”越定群咳嗽了几声,便出了书房。
越晨光也出了书房,下来时,刚巧经过往昔自己住的房子,便忍不住打开门进去。
书桌上的书,衣柜里的旧时的衣服,床上叠好的被子,一切都井然有序。
秦初看着书桌上,窗边等地方放满了各种各样颜色的纸鹤,来到窗边拿起其中一个。
“宁家媳妇儿,原来你还会折纸鹤,真有趣。”秦初仔细端详着手中小巧的玩意儿,心里对其满满的好奇。
“以前折的。以前我……”像是想到什么,越晨光出了房间找音姨。
彼时,音姨正在厨房里洗着菜。
越晨光停在厨房门口,问:“音姨,我房里的纸鹤……”
“哦!那是老爷叫我放在你房里的,你啊,以前就喜欢弄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摆着满屋子都是,后来吧,你不是去宁家了么?收拾房间时想着扔了吧,老爷却叫我把那些玩意儿放在你房里。”
音姨一边把洗好的菜放进菜篮子一边说。
“音姨!”
“怎么?”
“谢谢你!”越晨光笑得像个孩子。
音姨抬头看着她亦笑:“你这孩子……快走远些,厨房里刀子锅子都是金属,可别碰到了,过敏。去院子陪言言玩。”
这时,秦初来到厨房端着一旁杏子问音姨:“这个是要做什么的?”
“这是用来熬汤的。”
“真好玩儿!这个怎么做?你教我好不好?”
“好!”音姨看着秦初,眼里皆是长辈的溺爱。
闻言,秦初兴奋地跑到一边:“那我要做什么?”
越晨光退了出来,刚回到大厅,风衣的衣摆就感觉被谁攥住,紧紧的,满含依赖的意味。越晨光停住脚步,低头。
“姨姨。”小女孩仰着头,睁着眼睛,不依不饶地看着她,长的眼睫,黑白分明的瞳。
温言,比她的小曦小一岁。
越晨光蹲下,摸摸她的头发,万般小心的姿态:“怎么啦?”
温言举起手里的书,又指指不远处的沙发:“书,读。”
越晨光透过玻璃窗看了看正在讲手机的越晨星,片刻犹豫,而后拉过温言的手,坐在沙发上,打开书,读了起来……
越晨光自认自己不会讲故事。于她而言,不过跟通过复制把书中的文字以声音的形式翻译出来一样。但是,有时候,会与不会,又有何重要?
“小王子又继续说:‘你们长得漂亮,但是你们却很空虚。谁也不会为你们献出生命。至于我自己的那朵玫瑰,一个普通的路人当然会以为她与你们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只她一朵花儿就比你们所有花儿加在一起还要重要得多。因为我给她浇过水,因为我用罩子保护过她,用屏风给她挡过风,因为我为了她才杀死那些毛毛虫,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她的自吹自夸,而当她一声不吭时,则和她默默相对。总而言之,一句话,因为她是我的玫瑰。’而后,小王子又回来跟狐狸道别,他说:‘别了。’”
“姨。”温言仰着头,看着越晨光。
越晨光停了下来,问:“怎么了?”
☆、一纸言(2)
“花花,小王子他们是朋友。”僵怔片刻,终是笑出了声。很细微,很细微的温柔的,悸动。
“你说的对。”
“为什么呀?”温言歪着脑袋问。
为什么,为什么……好奇,似乎是孩子的天性。只是她的小曦很少问为什么的……
下一步,越晨光想,她会答,花喜欢小王子,因为,因为,你看,小王子很任性,他一度想着舍弃花,他想要寻找不一样的世界。于是,花就在小王子需要照顾别的什么的时候让他照顾;离开时让他离开。知我者为我心忧,所以,花和小王子是朋友。
“任性的小王子连一朵花都没照顾好就已经远走他乡。可是花还是等他回来。花因为爱着小王子,所以宽容了小王子的任性,言言以后如果遇到对自己好的人,那么,即使他们犯了错,我们也要像花原谅小王子那般原谅他们。因为,我们是朋友。”
闻言,越晨光抬头。
看着通完电话后的晨星轻轻地抱过温言,闭眼,俯首。轻吻小小的,温言的额头。一个母亲的宠爱。显露无疑。
温言似懂非懂地点头。晨星满满的,把温言抱在怀里。
似乎,无论之前因为听到了什么样的对话。都变得容易原谅。也许她是欺骗了自己,但是,也正因如此,把自己带到了阿唯的身边。这样的阿姐,应该要原谅的。
还来不及有什么对话,便听得二楼一声声响,于是,在这个浓重而又端严的冬天之中。越晨光总以为,有什么是不可被打败的。其实,不然。在这个浓重而端严的冬天之中,她的父亲被打败了。又一次,躺在苍白的,满室消毒水味道的病房。
越晨星抱着四岁的温言,满眼血丝的通红。精致的妆容终于出现裂痕。抱着怀里的女儿。
“爸爸。”哽咽而低沉的嗓音。
这位穿着空荡荡的病服,年过半百的老人微笑着,两鬓生华。
眼角折起的细碎的岁月的痕迹。满目的慈悲。
“傻孩子。人到了一定的岁数总是要走的。更何况还有一个手术呢,一个反掌是二分之一,一个覆掌也是二分之一。我总记得你们的阿妈还在世时总是念叨着院子里的杏子树结的果实早落……你们都在这里……你们阿妈走的时候似乎都不在……”他又说:“有你们陪着我总是好的。”
说道这里,一旁的音姨终究还是忍不住红了眼睛,替他掖好被角。说道:“说什么呢?医生不是说了么?一半的机会,你就别再说糊涂话吓坏了阿星还有光子了。收拾好心情,安心手术吧。”
闻言,越定群笑而后看向一旁的越晨光,鼻息艰难而浓重。
“光子。”
“嗯。”她走过去,看着这位年过半百,温和端润的男人,细密的情绪铺天盖地而来。她握住老人递过来的手,这只手,曾经在自己年少时走失的两天一夜里,及时地牵起了自己。如今,时光不再。
“我记得,你和宁家公子的孩子叫做宁彦曦?”
她点头。
“说来真是好笑。当年,那个孩子出世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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