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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阙词-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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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那么多年的隔阂就这么消失殆尽。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只需要一种机遇。恍惚间,她却觉得秦青藜的眼神里带着不可言喻的难过。
  她说:“阿晨,我变成今天如此落魄的模样,让你很难过,是不是?所以,你才找我回来,说原谅我。”
  秦青藜没有关窗,夜风吹进来,漏进颈项,很是冰冷。越晨光走过去把窗户关上。重新坐了回来,依旧沉默。
  “我说,庄囹的事,不是我做的,你信么?”
  越晨光垂下眼睑,喉咙梗塞。什么也说不出来。
  “呵……你看,你不信,兼尘他不信,其实,我自己也不信呢。”秦青藜红着眼眶,语气轻若羽毛,执着一份苍凉。
  “以前,爸爸说,兼尘不是我的良人,他跟我在一起只是为了某种目的。我不信。可是现在,我信了。”秦青藜的眼里闪着晶莹的泪光。仿佛,她知道了什么。知道了什么让她彻底痛醒的秘密。这样的眼神,给越晨光窒息的痛。
  真的,直到很多年以后,越晨光想起那一晚,依然会觉得时光抹不去的悲哀,不仅仅是无奈,还有……绝望。
  秦青藜拿过越晨光的碗,再盛了一碗汤,放到她面前,容颜如花。尖尖的下巴徜徉着未滴落的泪水。
  “阿晨,你知道么?如果你今天没有来找我?我可能已经从崇鞅山顶上跳了下去。也许,运气好,死不了,变成植物人,昏睡一生,也算是一个好结果。又或者,死了。躺在山底下某一处隐秘的地方,那么谁也发现不了,他们会觉得这个人离家出走了,要以四海为家。这也是个好善终。”她顿了顿,继续说:“可是你又来找我,终归生活还是有些美好的,是不是?”秦青藜笑得山水明净。像极了降雪人间的天使。端着凉薄,剔透的泪水。
  夜里,她打了个电话回越家,今晚不回来睡,跟音姨说,帮我好好照顾好小曦,千万要。
  那时的音姨还在电话一边轻笑,傻姑娘。
  此间,两人说在同一张床,盖着同一张被子。秦青藜的语气轻柔,仿若诉说着世间最美好的童话。可惜,荒谬的童话比笑话更引人发笑……
  睡衣绵绵的布料散发出洗衣粉清香的味道,很是舒服。
  秦青藜侧着身子,双手搭在她的肩上,很像以前。百无聊赖,两人便胡思乱想,随便乱谈一通,谈两人这几年来的生活,谈各自如何为自己的家庭操劳。
  渐渐地,渐渐地,指尖再也无力抓住什么,黑暗中,随着时间的流逝,重重叠叠,摇摇欲坠,她终于不堪重负,沉沉睡去。
  秦青藜看着她,轻轻地喊了声:“阿晨?”
  一片静谧过后,秦青藜又笑。
  隔着一片夜色,她低低地笑着,附在已然入睡的女子耳边轻轻说道:“阿晨,我跟庄子打了一个赌,然后,我输了”
  她说,秦青藜,我丢了工作了,名誉扫地了,你看,所有的人都以为你害得我。
  神论者,相信神的存在。
  天堂永生,地狱不灭。寸寸火焰,燃不尽罪孽。因为,欲望的獠牙不断……
  温度,如此地渴望着温度……
  接近死亡的温度,不是浴火涅槃的热烈,是生命干涸的苍凉……
  一点点,将自己吞噬而尽。
  得神耶和华的保佑,让一切安好吧,没有死亡,远离悲痛。亦不要会潜藏欲望的黑暗。让一切沉睡也好,也好。
  缓缓地,越晨光攥紧床单,指尖跳动苍白,无生命的苍白……睁开了眼睛,满眼的昏暗。这个昏暗的房间让人窒息。
  舔舔干裂的嘴唇,她按着沉重的额头,头痛欲裂。身上穿着那套绵绵的睡衣,赤着脚,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拉开卧房的窗帘,光线突兀而进,刹时明亮。下意识地用手遮挡这刺痛眼睛的光。
  透过明亮的窗户,隔着外界雪落无声。喉咙干得有些炙热的痛。她转过身,扶着雪白的墙壁开了卧室的门。走出厅里,明明是白天,却亮着灯,又或者灯根本就没关过。饭桌上的饭菜还摆放着,真是静得诡异。卧房里的灯光有些昏暗,不知为何,越晨光觉得心里无端地惊慌。
  四周审视一番,真的没有异样,越晨光看到了卧室旁虚掩的门,里面正透出虚弱的光。大抵是藜子在里面洗漱。她的头有些痛,需要冷水清醒一下。等了好久也不见里面的人出来。终于,她走过去,把门轻轻一推。
  “藜子,你……”你到底在里面干什么?怎么这么久?
  ……
  也不知道是谁报的警。
  警察强行开门涌进屋子里的时候,只看到一个女人弯曲着双腿,跪坐在浴缸的里,赤着脚,四周有浴缸溢出的血水,怀里抱着被血水浸透的尸体,尸体垂下的纤细双手像是被折断了一样无力地荡在浴缸里满池的血水中,湿漉漉的头发垂下来,像极了水草,红艳艳的水珠沿着发梢滴在大理石地面上。一张脸被穿着绵绵睡衣的女人用力地抱进自己的胸膛。狭小的空间都是浓重得眩晕的血腥味。
  她抬起头,看着涌进来的警察,指缝间皆是沾染血水,抬起指尖摸了摸脸,淡弯着眉目,轻声道:“你们快过来看看啊,她死了没。”
  医院长长的走廊,如此寂静。凌乱的脚步声清晰地回荡。警察迎了上去:“沈先生,你好。对于尊夫人的死,我表示悲哀。今早十点我们接到报警电话,赶到时,尊夫人已经死亡多时,尸体泡在水里,初步判定死亡时间是十个小时之前。至于是自杀或是他杀,相关人员已经完成笔录。我们会继续跟进的。”
  语毕,离开。
  越晨光还坐在长椅上,绵绵的睡衣沾染了血水,晕开,艳似木棉花。赤着脚,也不觉得有多冷。彼时,涂锦正把临时买来的鞋子往她的脚上套。
  沈兼尘惨败了脸色,看着越晨光,对着她,一字一顿:“越晨光。你对我说过什么?你说过什么!?你他妈的,活生生的一个人你把她照顾成什么样了!?”
  越晨光抬起头,看着沈兼尘,看着他如此狼狈的姿势,仿若嘲弄般,忽然笑了一下,从未有过的锋利姿势:“滚!”
  一时,感到一个巴掌抽过来,猝不及防,她一下摔在地上,却,冷笑了两声。
  旁边的涂锦扶起越晨光,皱眉:“你疯了,沈兼尘!”

  ☆、一缕衣(2)

  抬头,越晨光继续冷笑,一向淡弯的眉目。挑衅一般,盯着恍若一时间老了十岁的沈兼尘,他就这么眯着眼睛看下来。她开口:“垃圾!”
  沈兼尘一下子拉起越晨光睡衣的衣领,失去理智般大喊。
  “我会告你!越晨光,你该死,你该死!”
  忽而,越晨光笑了起来,无意识地用手擦脸,却把更多的血渍染在脸上。
  “你告啊,呵呵,她死的时候我就睡在隔壁的卧室。怎样?沈兼尘,我是侩子手,你也是,你也是!”她尖叫起来:“我敢陪她一起死,我也一样敢陪你死!”她忽然狠狠地把沈兼尘用力地推到雪白的墙壁,纤细的,白皙的手握成拳头,狠狠地,用力地砸在沈兼尘纤长的颈项旁,一时,指骨缓缓地渗出血,然后沿着雪白的墙壁,狰狞地蜿蜒而下,小小的鲜血细流。
  这样的疼痛,硬生生把自己的手敲得血肉模糊的疼痛不会比刀片划过静脉时的锐利来得轻几分。手恍若失去知觉般,垂下。至此,涂锦再也顾不得什么,扶着越晨光的肩膀,狠狠地把她跟沈兼尘扯开几步距离。
  “事情还没有搞清楚,你们都够了!”她又说:“你要告阿晨?呵呵,倘若你真认为她需要为这件事负上责任你就去告!没人拦着你!”
  “责任!他懂什么叫责任?!去他大爷的!不是因为他,事情又怎么会走到今时今日这个地步?他懂责任!他懂责任;他又知不知道藜子怀着他的孩子!!如今少给我装的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她指着颓然地靠在雪白的墙壁的男人,尖叫起来。
  “阿晨!”庄囹赶到身边,手捂着肚子,微微喘着气,额上冒着苍白的汗珠。“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任性够了没有?”
  成人的世界只有犯罪,没有犯错。即使,今时今日的你,手里揣着一把刀,捅进别人的怀里,也不会有人觉得你情有可原,也不会再有人端着你还是长不大的孩子的理由而为你奔波劳碌。二十六岁跟十六岁。十六岁,你有别人为你的人生负责;二十六岁,往后你每走一步路,都必须让你自己为你的人生负责。
  庄囹转过头,看着沈兼尘。
  “我知道,我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藜子的死都是因为我。这是我最后一次求你,看在我怀了你孩子的份上。我知道我没有资格,但是,你知道的,她的性情一直像个孩子,所以请你不要怪阿晨。”
  而后,庄囹颔首,毫无预料,轻轻地跪在地上,秀眉皱成一个淡然的弧度。
  沈兼尘像是一只被打败的野兽,神色惨白。挺直的脊背就这么顺着雪白的墙壁滑落,睁着狭长的双目,眼里看不清什么情绪;忽然间;就像个孩子;抱着头哭了起来。
  而跪在一边的庄囹终于像失去支撑般,低首,头倚在墙角边。没有哭,却只有她知道,庄囹痛苦得连苍白都变得斑驳。
  那一刻,越晨光真的清楚了,后悔了,害怕了。每一次,都在用最决绝的方式让所有人都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但其实,自己既不是救世主,那么从以前到现在所做的的一切都得统统作废。原来,从头到尾,最残忍的那个,是自己。
  无论之于涂锦和李慕良;或是庄囹和沈兼尘。
  这一天,庄囹她终于彻底丢弃了两样东西。
  爱情,还有尊严。
  她想起了,浴室里藜子留下的一封简单的信纸,一笔一划,不清楚她是怎么写上去的。或许是写给自己,或是写给沈兼尘。但是,到了现在,又有什么重要?一切都不重要了。
  阿晨:
  有时候,我一直在想,有些事坚持这么久到底有什么意义。我们的世界并不是只有爱情。但是爱情的世界里必须有我们。因为只有这样,才会有爱恨情愁,才能独立成本。过去的我不懂事,世界看在眼里,却欠缺了成熟的韧性,我视爱情为己任。那时,沈兼尘是我的情人,最心爱的人,我当然愿意为他付出一切。后来,我终于知道,世界友谊亲情亦无价。这时的沈兼尘已是我的丈夫,已是我唯一的亲人,我又如何能不最爱他?有什么事,我以为我凭着自己的一己之力能够改变什么,其实不然……
  我相信历劫这一说。我亦明白,冤冤相报总有时会了。这一切只是时间与机遇的问题。公元2007年,我遇到了沈兼尘
  愿意用这一段时间还有机遇去爱一个人。因为,我还年少,我还轻狂,我心中满满的都是爱以及期待被爱。
  所谓缘分,当然可以人为。我喜欢他刘海削薄,认真作曲的神情。我更喜欢着他指尖拨动吉他琴弦的动作。
  当他背着吉他,伸出漂亮又干净的手,对我说,嗨,我叫沈兼尘。
  嗨,我叫沈兼尘。
  他本就是个生性沉默的人,又怎么会如此主动且友好地接近一个人?
  我觉得,这就是缘分,缘分让他克服人性的障碍,与我握手言好,我心中自是不甚欢喜。
  我曾对我的父亲说,这是我与他之间的缘分。
  我的父亲,在这之前的我,与我相依为命的唯一的亲人。我的父亲,他给予我关爱,给予我物质。他没有温和的性子,不会耐着性子如何教导我长大成人。这在小时候尤其突兀出来。我的童年可以说没有叛逆期,他放任我,美其名曰,给予我绝对的自由。这种自由让我无端地孤独。这是一种隽刻而又细水长流的感觉。徒有细水长流的单调,没有细水长流的温暖。
  在这个单亲家庭之中,很明显地,我的父亲并不及格。但是,我却没有资格去对着他说他是一个不及格的父亲。因为,他一直在用他的方式来给予我他认为最好的生活。难能可贵的不是他在外面拼搏时匆匆的背影。而是,他为了给予儿女最好的而奋斗的心。
  于此,我还能理直气壮地对着他说,“你整天只知道工作,我的成长你又参与几分?”这样的话吗?
  我还能咄咄逼人地对着他说,“你从小就没管过我,生日时你也只会叫人一大堆一大堆地给我买礼物。我要的不是这样的生活。”吗?
  ……
  我想,不能。
  这样的父亲他不善于表达自己却很努力地给予他所心爱的女儿的所有父爱。尽管他不明白,这世界,温暖不仅仅是吃饱穿好,物质享受。我却依然觉得他是我这世上最可爱的爸爸。
  如此去说,委实,是有些矫情。却不可否认,我的父亲在我的生命中占有不可磨灭的位置。
  但是,这世间,并没有什么是亘古不变的。
  我的父亲不是一个成功的家人,却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察言观色,他心思慎密。他看得透世间一切风月事。因为,精明是他作为商人的触觉。
  他曾对我说,他说:“藜子,沈兼尘,他不是你的良人。”
  他知道一切,他甚至了解沈兼尘接近我的目的。
  记得,那时自己的眼神似笑非笑。
  我说:“爸爸,这不能成为我不接受他的理由。”
  我说:“爸爸,不管我是不是他的良人,只要他给了我这个机会,愿意让我做他的良人,我便有成为他的良人的可能。”
  后来,父亲委人查来的资料丢在桌前,他说:“藜子,你看清楚沈兼尘的目的。他为什么愿意接受你,为什么愿意接受秦家。这是爸爸所惹回来的债,不应该由你去还。把你照顾得好好的,这是我对你已死母亲的承诺。”
  如若可以,我不愿意去相信,却不得不相信。
  沈兼尘,他如此热爱着他的音乐。从未想过与音乐脱离。可怨而不可弃。
  如今,他却愿意为了我,放弃所有的一切,甚至尊严,而后来到我父亲的公司从底层做起。
  我其实可以再糊涂些,愿意去相信毅然远走他乡的庄囹伤透了他的心,然后,按着故事的情节发展,他便会喜欢上一直默默守在他身边的我。爱情童话固然值得憧憬,因为它美丽。
  然而,它亦像十二点必须归家的灰姑娘。她还有她的水晶鞋都只是幻境。因为,并没有人知道,当王子娶上灰姑娘后,两人是否会幸福。故事并没有完结便要急着谢幕。大概,安徒生先生创作这样一个故事的时候也对往后王子与灰姑娘是否幸福这样的疑问感到害怕吧!
  所以,对于沈兼尘,自己亦是一样。我对于沈兼尘就像他对他的音乐。
  可怨而不可弃。
  我的父亲吃掉了他父亲的公司,这是商业上的斗争。无论谁输谁赢都无可厚非。怨不得谁?但是,我的父亲却不仅仅是吃掉沈家的公司如此简单。我父亲把沈家逼上绝路。我父亲让沈兼尘的父亲因为贿赂而含冤入狱。本是身家清白的商人,心性清高,又如何受得了这般屈辱?关在牢里的第三天便传出了他自杀的消息。
  沈兼尘的母亲也是一个性子烈的人,她会为了爱情奋不顾身。而后,她从十八楼高的楼层毫不犹豫地跳了下来。
  于是,一家人就这么被寂寞的风吹散。
  往后的岁月,沈兼尘便是在孤儿院里度过,一直成长到十四岁。成长到他可以独自去赚钱,成长到可以独自养活自己。
  讲到这里,我本不该怨我的父亲。却是对于这样的沈兼尘很是心痛。
  如何让沈兼尘好过些?
  这样的想法时时刻刻地困扰着我。
  我知道他接近我的目的。却无法锁住我想要对他好的心。大抵,这就是爱情。
  我如此年少,虽不会单纯到认为用爱去感化一切,但固执于精诚所致。我的梦彻底醒过来。因为我的父亲。
  他临死时,握着我的手,流了泪,满眼的疼惜。
  记忆中,我从未见过他哭,唯一一次,是我母亲死的时候。那时,我呆呆地看着在医院的病床上紧紧地抱着母亲的他,也许年龄太小,我终不能理解那些眼泪的分量。而如今,我明白了。
  那么沉重。
  我父亲抓着我的手,他说:“藜子。我今天如此,我并不觉得有怨。我的债,我还。可是,我却心疼你,心疼你……沈兼尘终不能成为你的良人。爸爸,对不……”
  我的父亲与我道歉,却是连一句对不起也来不及说完。
  我想,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有些伤痛一辈子也不能磨灭。
  我开始能理解沈兼尘。
  他的执着。因为失去最亲的至痛如此清晰并且无以磨灭。
  我如此理解他的感受。因为我也失去了我的父亲。正因为我理解他的感受,我却更加地怨他。我无法坚守什么,我也无法报复什么。我如此地深爱着我的父亲与他。如今,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我怀了沈兼尘的孩子,我们拥有同样的痛苦,却不能分享相同的快乐。
  真是何必当初,何必当初。一切咎由自取。
  我们既然不能像普通的情侣这般平凡的开始,于是也就不能像平凡的情侣般结束。
  我如此爱他,我却无法磨灭我的怨恨。这是我在挣扎求生中唯一想到的办法。
  世界本不应我而天翻地覆。我以为,沈兼尘也会痛苦,也会难过。
  没有爱,恨也是好的。至少大家都不会好过。就这样一辈子纠缠也能到天长地久。
  我之前作过一个梦,梦里面,我走过维多利亚雨后还湿的街道,然后在古老的灯照射下,看到很多蔓延在教堂年代久远的墙璧上,开得纷纷扰扰的绿藤蔓。我紧握着手中的十字架,埋于胸前。我忘了自己在祈祷什么,我很熟稔地念着圣经,一遍又一遍。可是,没多久,十字架掉在了地上,不知道为什么,我低头望着地下的时候,我发现十字架裂开了。
  在梦里,我想了很久也想不出是何缘故。然后,我就醒了。我在想,如果我在梦里面想不明白的事,现实中也的确没有这份细腻去想明白。
  我问你说,阿晨,你相信我么?他们都说是我害的庄子,但是阿晨,你相信我么?
  沉默了,你沉默了。我也沉默了,所有人都沉默了。庄子说得对,没了父亲,没有了人宠的孩子,还有谁帮得了我?
  或许我该更坚强些……
  我不能爱一个人,无法恨一个人。烟消云散,总是好的。
  倘若,倘若阿晨你有一天能够理解他了,理解我了,那么请你告诉他,代我告诉他。
  亲爱的,再见。以后,无论在哪里,生前,或是死后,希望再也不见。
  我想,我该给自己一个好过一点的结局。
  吃了药,躺在床上,静静地等着。等着下腹传来剧痛,等着我的孩子化作血水,终于把这满缸的温水染红……
  阿晨,你的怀抱很温暖。谢谢你。

  ☆、一缕衣(3)

  十几小时的飞机,来来回回。从一个国度到另一个国度。没有告诉任何人,旁边的风景浮光掠影般闪过。由始至终,百公里的加速只需要5。4秒。他以为这样的速度不会再去经历,而如今,即使再经历,除了不适还是不适,只因为,如今的他爱上了一种淡云流水的极致。车镜前,他的阿晨,偶然于崇鞅山得来的同心结在轻轻地摇动。
  那天,她就坐在副座,仰起头,小心翼翼地打着结,转过头,淡弯着眉目看着他,阿唯?
  他拂过她的鬓发,忽然笑了一下,他回答,愿得一人心,阿晨。下半句自己想。
  她看着他,如此认真的模样。却原来,无言,亦是一种涌动。
  那时,忽然间,觉着以前自己的岁月熏染的是一种欲望的躁动,而如今,才终于明白,安静的激烈。
  也记得,偶尔有一日,跟她走在宁家的庭院里,牵着她的手,一步一步地走过石子路。看晴起雪落,看杏花微雨。
  偶尔,他亦会想要渴望她踏进自己的世界,有一次他从身后把她收在自己怀中,双手紧紧地握着她的双手,指间纠缠中,是一把黝黑的□□,面对着远方的靶心,教导她,拿枪的姿势。而后侧首,亲吻一下唇边剔透而薄晰的耳骨。
  “不要怕,阿晨,懂么?”
  不紧不慢,带着她的指尖,扣下扳机,一声枪响,她微微往后仰,纠缠在他怀中。77式的枪口还冒着白烟,她却,在余悸后还是这般淡弯着认真的眉目看着他,半点害怕的表情也不敢显露出来。
  “对不起。”
  “为什么?”
  “我打歪了。”
  他笑,一点点,收起她还紧握着枪支的双手,低头,从身后,探唇,落吻于她挽起发后露出的白皙颈窝,吞尽她的无措,散尽她的不安。
  用最暴力的方式来说爱,每时每分,天光年月,誓死不休。从来,幸得卿知心,不负相思意。他明白,上天不负他,她亦没有。
  Emurcilgol的车轮碾过谷明道小家弄巷,沾染在地面上的樱花。
  六年的婚姻生活,一些很细微的情绪才在潜藏中慢慢苏醒。一个人倘若可以很安静,又或者倘若这个人是他的阿晨,那么,大抵就是连微微斜首的疑惑目光也显得可爱。
  就如如今这般。
  一身的黑衣,怀里抱着宁小曦,站在杏花树的前方,长发及了腰。
  “阿唯?你怎么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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