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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阙词-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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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如今这般。
一身的黑衣,怀里抱着宁小曦,站在杏花树的前方,长发及了腰。
“阿唯?你怎么在这里?”
难得的好日子。走在公园的街道上,游人并不多,偶尔经过一旁的长木椅,有一些停驻休息的老人偶尔投来微笑的目光。
人的青春是会随着岁月而朵朵剥落,等到古稀之年,能坚持的,能拥有的还剩下多少?是坐享万贯家财还是儿孙满堂?亦或是与毕生所爱相拥到死?大约每个人都会向往着琴瑟在妤,莫不静好的温馨。
宁唯穿着黑色修身风衣,偶尔有风扬起衣摆,模样好看得流光溢彩。小曦安安静静地被她牵着,低着头,软软的发遮着额。
“你怎么忽然来了?什么时候回国的?”
宁唯笑,眸色若古井微波,荡出温润之色,转过头看着她:“不好么?”
她抬起头,黑色高领毛衣下的修长的颈项蜿蜒出细致的线条,淡弯着眉目,说道:“不是的。”
他拉着越晨光坐在旁边空了的长椅。越晨光坐下,怀里抱过小曦。却见,小曦黑黑的眸子看着宁唯。
宁唯低过头,眼风扫过,问:“怎么?”
小曦没说话,把头埋在越晨光怀里,也不知道是不是要睡觉。
冬日里,公园的草坪上偶尔几个发风筝的孩子欢快地笑闹,生意盎然
一时,她倚在宁唯的肩,眉眼下泛着淡青的眼圈,手背的伤似乎已经好得差不多,只是,还泛着受伤的痕迹。宁唯执着她的右手,指腹划过指背,一点一点,轻轻摩擦。
半晌,宁唯听得耳边响起温软又淡凉的惫意:“我前几天开始就没怎么睡觉了呢,熬夜的感觉真不好。阿唯,你以前怎么还总是熬夜呢?”
他笑,不作回答。只是执着她的手,良久,淡淡问道:“还痛么?”
越晨光摇头。
“以后不要这么冲动。”
“今天在墓园,涂锦姐,还有庄子,还有慕良,所有人都在。我却又跟沈兼尘大吵了一架……不,不是的,那个男人现在颓然到根本不屑于跟我吵架,从头到尾,都是我一个人,像一个泼妇一般……呵,我太不讨人喜了,是不是?
“阿晨,你是一块璞玉,只待有心之人瞧见了,便觉得美得让人睁不开眼。”
“你这是在赞美我?”
宁唯倒也大方承认:“能赞美一下懂得持家的太太是我的荣幸。”
她当然知道宁唯是在揶揄自己上一次跟他说的话。
闻言,越晨光仰头,侧首轻轻地往宁唯的脸颊亲吻,仿佛在感叹。
他在想,也许,一个秦青藜会毁了一个阿晨。但愿以后,再也不要发生这样的事了,这个傻姑娘,不应该,一直由她来背负过去。
华贵的人物,其实所要做的,再简单不过,不过是身为一位丈夫的责任。从头到尾,不能再像以往一般高高在上,漫不经心地算计每一个人,也无法再去改变什么。只因为那个人是阿晨,他的阿晨。
“那以后再累也不能放下我,否则,你就没了懂持家的太太了。我是懂得持家的太太。”
宁唯听到这句话,哑然失笑,终于,抬眼,指骨划过那淡弯的眉眼:“傻姑娘,这是在要挟我?”
越晨光眨着眸子再靠近些,呼吸相撞的距离,道:“你要当成威胁也可以。”
“我发现你真是有些有恃无恐了。
“没有伞的孩子需要跑得快一些,我好不容易才拿到一把好伞,就想要赏一下沿途的风景,你觉得呢?”说穿了就是现在有人疼了,有人宠了,就想着任性了。所以,你觉得呢?
越晨光缓缓地倚着他的肩,沉睡的姿势,连语气也轻得要沉睡的姿势。
宁唯转过头,看着已然阖上眼皮的女子,指尖撩过那淡弯的眉眼,那时远在纽约城的他,在收到他的阿晨在这边的消息,总觉得结果是意料之中,又是意料之外,呵,连睡觉也这么安静,到底那个朋友对你有多重要才会做到自残的地步?
阿晨,也许从一开始就很简单,痛了会哭,喜了会笑,也会有小女孩心思,却到底有什么东西让她想要却又不敢要?一个无趣而又死板的人……也许,由始至终,这个傻姑娘要的不是一个与她经历一切的人,而是肯定她一切的人。
只是,在那之前,她找不到一个可以纵容她任性的人。所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把自己的心思一点一点藏得滴水不漏。
有恃无恐么?
他笑,低首往她眉心轻轻一吻。
“如你所愿。”
佛祖灯下青莲,层层绽放,感情的世界,我愿意退一步,沦为奴,只愿保你安生。
所以,他从来,一直都可以这样做的。
在S市的某警局,这个男人,坐在简单的檀色四脚木椅,一身魅色的风衣,衣摆垂下,遮了半截木椅的椅脚,双腿从容交叠,莹白长指间优雅地捏着半截的细长香烟,指尖轻轻一点,灰烬散落。他悠悠开口:“我并不是这个意思。你们要怎么办案我无从干涉,案子查出来,该怎么立案,还是怎么立案。但是……”他顿了顿,忽然从容地笑了一下,“呵,就是一切过后程序都不能向外公开。”说着,他右手伸出,掌心朝桌面,落于办公桌上静静安放着的文件,食指漫不经心地划过,而后,停顿在某一处:“尤其是证人供词这一块,我不希望以任何的形式,正面或是负面的,公诸于媒体之下。”
面前的人,坐在点头哈腰,连连喊是,掌心握紧大腿处制服的衣角,不觉,沁出了汗。
终于,目送红色的Emurcilgol于警*局门前绝尘而去。
旁边的助理终于忍不住开口:“常副局,真的要销了立案吗?而且刚刚……”刚刚来人也没说,非要他们销不可啊。
这位常局看着远方没了汽车的影儿,才终于往警局走。
“你懂什么?且不说这单案子怎么跟这尊佛扯上关系,上一次徐姓灭口的事,牵涉到上面好几位人员,你看看现在,这么大件事,还不是一星半点的蛛丝也没露出来?而如今这单案子,虽然说不排除在现场发现的那个女人他杀的可能,但查下去终究不是好事。这次是宁家二少亲自来说的话。不管怎样,我们都不能再插手了。”
“跟案子有关的那个女人,档案资料里查得到,似乎跟2004年用尖刀刺伤别人,被羁留三天的那个是同一个人,你说……”
这位助理听了似乎还想要说些什么,便又听得耳边传来:“行了,不管这案子怎么会和宁家扯上关系,赶紧写个体面一点的报告呈递上去,走了相关程序,各种牵涉到的人的资料都给撤了吧。”
闻言,助理也不便多说些什么,只管按着交代的去做。
☆、一缕衣(4)
夜色凉如水,涂锦谈完画展结束后的相关事宜,出来的时候已经接近凌晨时刻。酒店大堂永远灯光闪烁且金碧辉煌。一时,借着巨大的落地窗看着窗外的景色,竟是除了华丽路灯在闪烁外,一切显得这么安静。新年的气息早已渐渐淡去,这种充满城市喧嚣忙碌的气息,让她觉得由衷地疲惫。大抵,需要夜风吹散酒气,这样才能让她脑袋不那么昏涨,
不经意间,斜了斜眼神,却,在电梯的入口旁,那一对交缠在一起的缠绵身影,不由得面色惨白。
颀长的身影,英挺,傲气,甚至于,可称为美如神祗。这个人,正正对着自己,却如此地让她感到不寒而栗。
宁唯!
这个男人双手抱过怀中女人,就在电梯口,低首,微笑,亲密的姿势,耳鬓厮磨。
涂锦甚至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走到他们身边的,伸出手,想扯过他怀中的女人狠狠地一巴掌。愤怒,还有悲哀。
今时今日,倘若在这里遇到任意一个。十年前的涂锦看到怀抱女人的李慕良,又或者,十年后的涂锦看到怀抱着女人的莫靳博。大抵,都不会崩溃如此。一时想着,脑海中不断浮现出,那双淡弯着的眉眼,那个傻姑娘,有时候连笑意也只是淡着的。她本是应该要到最好的,但即使不是最好的,也必定不能让她什么也得不到。掌心挥出去的同时,眼眶含了泪。
巴掌还没落下,便被宁唯抓住,悬在半空中,淡淡地看了她一眼。
而她,要说的话还没有出口,却滞了音。
终于看清宁唯怀中人的面容,却在那一刹那觉得,血液凝固,静止成冰。忽然间,觉得,自己即将面对的,是一只强大到不知名的野兽,一点点,安排着每人座次的命运,让所有人的剧本按着策划轮番上演。
宁唯松开涂锦的手,出了电梯口,侧首对着她笑了笑,却是对着女人说:“windy,你先走,看来,涂小姐有事要跟我说。”
女人眉眼飞扬,却,精厉得艳丽。进了电梯,按下键,终于,电梯门合上那一刹那,涂锦才缓缓地有些力气,看向眼前的这个男人。一字一顿说出口: “这样做,好玩么?”
宁唯走近,双手插在风衣口袋,狭长眉目淡开。
“这只是一个游戏。呵,涂锦,我以为你会更清楚,起码,你呆在莫靳博身边不少时间了不是么?”
“那么阿晨呢?她也属于你游戏的范畴?”她抬起头。
却不料,这一刻,这个男人笑得更为妖凉艳丽,他说:“涂锦,任何人都比你有资格来责怪我。你们,呵,你,还有,庄囹,越家,你们毁了我的阿晨,我心心念念的阿晨,这笔账,我早晚跟你们算!”
她当然记得,当年的自己曾经做出多么愚蠢的事。为了让邝梓霖离开阿晨,她在那个男人面前,袒露了阿晨所有的过去,然后无所不用其极……却其实,在看到阿晨那双从未变过波澜的淡弯的眉眼的时候,那一刻开始,她便已经后悔。她的本意是不让任何人伤害那个傻姑娘,却,自己先行一步,伤害了。
这一刻,她竟然觉得无言以对,终于,她捂了脸,簌簌而落的泪水毁了精致的妆容。
在这个世上,她本应该是最热爱阿晨的人,最亲爱的朋友。但只有自己清楚,从一开始,便把她阿晨当做救命稻草,从一开始便是。
我自以为的救赎,却,永远只是对别人的伤害。她真的要承认,以前所做的一切,都只是怨毒了阿晨,怨毒了阿晨的好,怨毒了别人对她的好;也怨毒了她要对别人好。有一天,我期待着有一个机会,能够亲口说一声,对不起,请原谅,阿晨。
我爱你,阿晨……
一只风筝,自由自在地飞翔。手里有一根线,涂锦对越晨光说,阿晨,我有种感觉,我的线,快要断了。真的。
Derier的戒指戴在纤细的手上,白皙的肤色,灯光照耀下荣华又闪亮的光芒。
近夜色,她独自一个人飙着porsche;系在纤长的颈脖上的丝巾,迎风飘扬,轻灵,一只夜色中翻飞的凤凰。而后,戛然而止。
“阿晨,我在海边等你。”
她来了,涂锦却一个人睡在砂砾柔软的沙滩上,在这个端严的寒冬之中。睡姿温暖无比。
然后,她看到了身后阴柔淡漠的身影。
李慕良把外套盖在涂锦身上。入夜后的天色比以往都要黑沉许多,无繁星点缀的夜晚沉闷得让人窒息。海边吹起带着海草味道的海风,有海水拍打着礁石的声音。不远处的紫荆酒店依旧华灯闪烁,觥筹交错。隔了那份喧哗,借着华丽灯光的散射。越晨光穿着雪地靴,踏在柔软的沙粒上印下深一步,浅一步的痕迹。忽然快步走到海水刚漫过的沙滩边蹲了下来,端详着一只反了身子,正在胡乱挥舞着爪子的螃蟹。一直走在她身后的李慕良也停了下来,静静地看着她看螃蟹。
不一会儿,越晨光两手抓着螃蟹的钳子,转过身子举着手中的螃蟹,“慕良,你快看,螃蟹在吐口水呢!”
李慕良蹲了下来,看着越晨光手中的吐着泡泡的螃蟹,说:“它这是在呼吸。”
闻言,越晨光把螃蟹放了下来,问:“是不是所有的生灵都得懂得呼吸才能生存下去。”
李慕良一笑而过,看着低头仔细看着螃蟹回海中的女子,下意识地伸出手想拍拍她微侧着的头,然后,有一刹那怔忡,终是,收回了动作,说:“你总爱问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还像个孩子。不是早是个做了母亲的人了么?”
越晨光抬头,“我就想问问,万一要小曦问到我这个问题,我也好回答,是不是?阿秀说,做阿妈的除了照顾孩子饮食,精神层面上的也很重要。”
李慕良一脸赞同,煞有其事地点头:“讲得太对了,可惜我也不知道答案。”
越晨光想了想,点头,“哦!”
一个简单的语气词,越晨光式的回答让李慕良的眼中溢满了无言笑意。
他想起了很久以前,乖乖巧巧的越晨光坐在自己的身边时,钟远林与她的对话。
钟远林:“阿晨。”
越晨光:“哦!”
钟远林:“听说,你做了邝梓霖的马子,做了李慕良的妹子,明明是我先留意你的,倒让后来的两个人把我的位置给占了,按道理说……不是,这没道理啊!”
越晨光:“哦!”
钟远林:“要不,你也做我妹子。”
越晨光:“不行,我有干哥哥了,要不,你做我干姐姐?”
钟远林:“……”
“好妹子,你就行行好,虽然这李慕良天生长得一副诱拐欺骗无知少女的脸,姓邝的也是一副斯文模样,可我钟远林也不差啊,好歹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啊!你也忒偏心了点。要不这样,你让李慕良做你干姐姐,我做你干哥。往后,干哥给你买好吃的,买好看的衣服,每天把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绝对不让别人欺负了你去,还有,你要让干哥往东,干哥绝不往西,怎么样?”
钟远林一副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的模样。
越晨光:“哦!”
钟远林喜出望外:“你应承了?”
越晨光:“慕良说了,花言巧语哄女孩子的男人绝对不是好人。”
钟远林转过头看着李慕良破口大骂:“你看看你,之前多好的一个妞儿,被你□□成什么样儿?!”
李慕良拿起桌上的冰水抿了一口,冷笑道:“我家的妹子总不能让别人诱拐了去。”
闻言,钟远林痛心疾首,手指颤抖,指着李慕良愣是一句话也说不出。
许多年前,李慕良就觉得,眼前那么乖巧的一个人儿,就得好好保护,避免被人诱拐。可惜,命程由天定,半点不由人。
“慕良,你愿意相信童话么?”越晨光依旧低着头,纤细的指尖一遍遍安静地胡乱划过湿的沙砾。
☆、一缕衣(5)
“比如说。”李慕良问。
“比如说,你将在涂锦姐的订婚宴上帅气地出现,弹完《梦中的婚礼》后毫不犹豫地拉上涂锦姐的手,离开了。然后,为了防止Poul阻拦你们,我会先偷偷地把他要开的车的轮胎给戳破。让他再也追不上你们。”
“嗯……是个好主意!”李慕良说。
“可是,庄子过来跟我说,阿晨,你长大了,不应该再像以前那样,意气用事。我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但我又仔细想了想,我觉得明天我还是会偷偷去把轮胎放了气,然后会若无其事地又回到了宾客厅。“
李慕良抿了抿冰凉的薄唇,道:“做坏事,处变不惊,是个好孩子。“
“可是Poul还是开着车把涂锦姐带走的。其实,我把他的车胎放了气那又怎样?他还是能有其他的车把涂锦姐接走。后来,我就在想,慕良,如果是你要带涂锦姐走,那么就算我不跑去放那车胎的气,Poul也不能接走她。”语毕,越晨光抬起头,眼色于漆黑的夜中泛着晶莹的光。
她总以为现实的距离与童话总有一个接入口,比如说,像所有恶俗的爱情故事一样,美丽的女主角要在最后的时刻另嫁他人了,而就在这个时刻,男主角毅然地从婚礼宴席上,在牧师的祝福下带走自己命定的新娘。然后他们快乐的生活在一起。然而,现实却是,各走远方,各安天命。似乎这样的结局才能称之为成熟。
“阿晨,其实……”
其实,其实……
李慕良终是没有说下去,那么简单的发音就这么被海风吹散。
静了好一会儿,李慕良才开口:“阿晨,你曾经说过,你不相信,薄唇的男人多是薄情。可是,邝梓霖辜负了你,而我也辜负了涂锦。我无法确信如今的我是否还喜欢着涂锦,但是她曾经在我的心里有过很重要的位置,有些事,若果无法天长地久,那么继续停留,就是执着太久。我不是一个执着的人,你就当薄唇的人天生寡情薄意也罢,或是我是为了涂锦好也罢,跟着另一个男人,她不一定幸福,若是还跟着我,就一定不幸福。说到底,我终是个薄唇薄情之人。所以,这样的结局也未尝不好,你觉得呢?”
越晨光认真地看着他,蹙眉道,“可是,慕良,你忘了,Poul也是薄唇。”
李慕良:“……”
事已至此,他大抵,已是无话可说。你这个,傻阿晨。
偌大个房间,彻夜的未眠,苍白而干裂的唇,还有,窒息的痛。
拉开旁边的柜子,伸手之处,皆是瓶瓶罐罐。无论是哪一种药,大抵都有愈痛的疗效。亦不用再去想哪一瓶该是止痛的,哪一瓶该是安眠的。白色的药丸洒落一地,李慕良走进盥洗室,水龙头流水淙淙,水珠顺着湿发滴落。晶莹的的灯光映着满目的疮痍。
抬头,水汽朦胧了眼前的镜子,朦胧了能看到的脸容。
寝室门外,拍门声不断地叫嚣着。无规律,聒噪。李慕良有些心烦,走出去随手拿起摆设在一旁的花瓶向着门就用力砸去。应声,破裂。人类,总在无法隐藏的条件下暴露任性。
任性。
他喜欢这个词,剑拔弩张。
花瓶破裂过后,有那么一刻,归于宁静。而后,换来更加急速的拍门声。
开门。
十八岁,狂热的青春,浓烈的爱,无需等待机缘。
门开的那一刹那,秦初眉黛弯弯,绕着温凉,
“慕良,TOMORROW IS ANOTHER DAY;相信我,人间有味是清欢。”
对秦初而言,这是一种心血来潮的预演,无需任何剧本,她便要跟自己的王子对白。
相信我,TOMORROW IS ANOTHER LOVER。
记得谁说过,她说,慕良,真正的感情含有温度存在。
温度的存在,倘若能取暖,窃取无感情的温度又何妨?
人间有味是清欢。
李慕良承认,这是一种温暖的悸动。到底是怎么了?这个世界。为什么每个人,都会觉得,他与涂锦,永远会是割舍不开的痛?
那么多年里,他的确多了一颗心,切切念念,悬附在一个人身上。
最后,不得不说,人类以感情为卖点,卖去了温度,买来了温度。真正的温度所在。但确实是心房之中,肋骨之下,还有,就是,温度之上。却注定永远处于黑暗之内。
我是如此地,热烈地,爱着那个永远淡弯着眉眼的女子。可惜她已为人妻,而我也早就已经失去了勇气。
纵是相逢应不识,何须金风来历劫?
一场冬日的盛大的雪。热烈极致。国际金融银行总经理莫靳博与著名华人画家涂锦于w市最大的紫荆酒店举行的订婚仪式,尽管,当时的S市天气并不算好,大雪中一片阴霾,但不影响其成为各电台争相报道的焦点。宾客到场,受邀之人皆是响当当的大人物。觥筹交错间,场面盛大。虚幻的灯光,浮光掠影,还有精致的《梦中的婚礼》,丝丝缕缕,黑白琴键规律弹奏间错落有致,动人之色,温婉心房。
涂锦那长长的婚纱,拖了一地。头上顶着白纱,温婉艳丽,一分一寸,恰到好处,华贵而柔顺的布料贴着紧致的肌肤,遮掩住看不到的被施虐过的印记。这场订婚仪式,天衣无缝。
多年前的岁月,多年后的岁月。那一群人,年少轻狂,不能做到不缺一份,不少一个,但其实,还在。沈兼尘,庄囹,李慕良,还有最亲爱的阿晨。多么美妙,时光并不会让我们改变什么,即使往后,尘埃落定,这份友谊,记在心中,便是永恒。
高跟鞋被涂锦踢到一边,赤着脚。踩在柔软的红色羊毛地毯上。十指丹蔻,紧紧抱着越晨光。
她说,“亲爱的阿晨,今天我多么高兴,我以前就梦见过这样的一场婚礼,漂亮的礼服,温柔的新郎,身边有我最最亲爱的朋友。人生,还有什么不满足的?,以后,我也会跟阿晨这般,做一个贤妻,偶尔,晒着暖暖的太阳,跟自己的孩子讲讲故事;偶尔摆个画架,画一幅漂亮的画;偶尔,在这个城市中奔走,为了苦心建立起来的家劳心劳力地工作;偶尔,坐在摇椅上心情安详,看上一会儿书;又或者约个空闲时间,朋友相聚。等着时光缓缓流光,我们慢慢老去。”
她说,“阿晨,我们都太幸福了,是不是?”
涂锦梳理得精致的发贴在越晨光修长的颈项处,细致无比。唇色蠕动,最后一句话……
庄严而美妙的音乐,梦中的婚礼。这个美丽的女子,缓缓慢步而来,妩媚动人,当司仪拿着麦克风,声音柔和喜悦地说,“以主之名,两人的结合受到祝福。请交换戒指。”
赢得多少人或真心或不真心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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