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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阙词-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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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沉沦在他为自己制造的欲海。
2004年,连风回到了秦家。父亲把她送给了秦家的太子爷。作为他们斗争的一种附属品。
作为一种忠诚,成了所有人的心照不宣。不管命运最后编排得如何,李慕良成了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躺在榻上时,她的双手穿过李慕良的肩膀,从前戏到真正插入;那个唇色苍白的男人熟稔得恍若例行公事,从来没有炽热过的眉眼,最后一刻,也只是轻轻伏在她的耳边,闭了闭眼,对不起。
她终于哭了出来,她想起了那个游走在纽约城的夜街,夜魅一样的男人。抛着手中的□□,“windy;你应该叫winter……”
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
李慕良需要的是她的忠心,她需要的是李慕良的信任。彼此的爱情,谁也给不了谁。所以,李慕良说,对不起。
此后,她就是李慕良旁边忠心的影子。陪在李慕良身边的日子,是携手相伴。她跟在他身边出生入死。每一次,想起的却是纽约城的Ryanning。
心说,你在干什么呢?你在宁家一步步走出一条路的日子会不会有我如今艰难?多希望你身边也有一个像我在李慕良身边这样的女子。却又害怕这样的女子出现。
然而,当真的有这样一个女子出现时,她却再也无法坦然了。
慕良说的对,情爱,也许真的是一件很美好的事。
当它不至于让人妒火中烧的时候。
陈列的葬礼很简单。藏在一个陵园。
老人浑浊的双眼藏着不知名的情绪。那一刻,他想,原来他真的老了。会因为他人的消逝而思绪涌动。
宁夫人在一旁扶着他,眼中含着泪水。安慰道:“爸爸,别难过了。阿列是个好孩子,你待他如亲孙,他也不希望你这般难过。”
“那真的是祖孙之情吗?还是你不能再对别人加以利用的失落之情?”宁唯双手插在风衣袋上,轻轻地笑了一下,眉目淡冷,转身看向这个年近七旬的老人。
老人的眼睛那一刹那闪过一些迷茫,沉重的身体即使在外人的搀扶和拐杖的支撑下仍不可自持地后退几步。
“爸爸……阿唯,你在说些什么?”宁铭夏见状也赶紧掺挽着老人的手。
责备的语气还有制止的眼神。
“陈列,呵,陈列,当初你执意带他出国,不过是因为怕了,怕我在纽约的那一场经历中再也爬不起来,怕你几乎倾尽半生所得回来的宁氏拱手让人。说到底,他不过是又一个被你复制出来,继承你思想的替代品。爷爷,你其实早就知道了阿晨是尹家的孩子了对么?当初竭力阻止我娶尹箬,你明白你要把我软弱的理由全部断掉。从头到尾,你到底是把我当成你巩固宁家在宁氏地位的工具还是你唯一的嫡孙?”
男人一声声的平静质问恍若纠缠着深不见底的绝望。
“多少年里,我一直说服自己,你应该是爱我的。但是,当你不顾我的哀求把躲在我怀里的朝朝亲手开枪打死的时候;当你放弃了我,让我一个人在纽约自生自灭的时候;当你在明知道我无法原谅尹家人的情况下,让不知情的我对阿晨交了心,再让我来亲手结束了她。我该感谢你,爷爷。感谢你教我的最后一堂课。你让我彻底失去了爱人的能力。”
“阿唯,我带给你的远比你所失去的要多。”
那一刻,宁唯失笑,似乎这句话太过可笑,可笑到让他如今作出回答也有些无力:“那你有没有问过我,我所失去的是不是我所想要失去的?”
“爸爸,爸爸……阿唯,你胡说什么呀?朝朝,朝朝,你们到底瞒着我什么?!”美丽的妇人捂着嘴巴,眼眸噙着泪水。
老人苍老的嗓音调出一声叹息:“你的心终究不够冷。”
宁唯没有回答,转过头,看着这个曾经十月怀胎生下自己的女人。终于伸出手指抹开她脸颊的泪水,心里却原来早就已经麻木到茫然,没有任何感觉。终于笑了一下,转身走下了陵园的阶梯。
总以为,世间一切都能由我做主有一个重新开始。
他一直在等待,等待这么一个机会,能够将过去那些折磨了自己十几年的血红色梦境全部打碎。想要那具支离破碎残缺的躯体不出现在梦里,想要耳边那不再响起“阿唯啊……别难过,姐姐爱你……”
提醒着自己,一定要全忘掉……
如今,终于有了可以忘掉的理由了。这个代价却是,阿晨。
☆、终章 一个名字(2)
两个月前的车祸,我重伤入院,广告牌砸到脑震荡,然后就像所有电影里的戏剧性画面一样,我失忆了。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出现在S市。
睁开有意识的第一眼,映入眼帘的是那个穿着一身白袍的高挺男子。
他背对着自己;手里应该是拿着医学报告,对着身边的小护士吩咐什么话。
小护士红着脸唯唯诺诺地答应着。似乎,带着一股青涩的朝气,也不知道是不是刚刚投入这份职业。
我抬起眼,转动眼珠四处看了一下,雪白的天花板,雪白的墙壁,还有雪白的病服。
我还想再看清楚一点,却在那一刻,脑袋恍若从深处涌动出弩重的痛意。
他们似乎听到声响,男人转过身子走过来,看着我温柔地笑了一下,脸颊处的酒窝若隐若现。
“你终于醒了。”
这就是自己记忆的始端。
大概,跟初生的鸟儿般,会有雏鸟情结。我一开始很是依赖陶医生,几乎对别人都带着戒备。这也可能,在睁开眼的那一刻,那个带着小酒窝的亲切笑容让自己感到无比的安心和熟悉。
所以,他说什么我总是信什么。
他跟我说,我的家乡其实是在远在S市千里之外的A市。之所以之所以会来到这里,是因为跟自己的丈夫假期旅游,却不料,来到S市的第三天,台风盛行,在路上乘坐的车被大型广告牌砸到发生车祸,丈夫当场死亡,而我却捡回一条命。
当然,这些都是透过警察调查而得知的。
据说我被送进医院那天,满头都是血,而为我进行手术的是陶医生。
醒来的第四天,我坐在病床上失神,头上依旧缠着纱布。忽然间,很想找个镜子看看自己是什么样子的。也不知道别人失忆是不是也是这个样子的。什么都是一片空白。就连对刚死丈夫的悲痛也没有。当时听到后,唯一的反应也只是说了一句:“哦。”
小护士很惊讶,问道:“你居然是这个反应。”而后又说:“失忆原来是这个样子的。”
失忆原来是这个样子的。以前自己深爱的丈夫死了,除了惋惜外还真是什么感觉也没有。
陶医生进来,拿着一个黑色的背包。背包里的东西不多,倒出来,一个钱包,一张照片,一张身份证,一个似乎很旧的同心结还有一个纹路精致的打火机。说是车祸现场找到的,警察归还。
照片里,长发女人和一个长相温和的男人站在一起。这个女人陶医生说是我,那么旁边的男人必定是自己的丈夫了。照片中的男人长得并不算好看,但戴着眼睛,气质温文。
还有一张身份证。手指轻轻地拂过证上的名字。那一刻,忽然觉得自己是有归宿的,不再是一片白纸。
我抬起头,眼眶有些发红,却对陶医生笑得开心:“原来我叫陈笑……陈笑……这名字真好听。”
陶医生只是看着我,漆黑的眼睛,忽然笑了一下。什么话也没说。
S市的盛夏很是多雨,路上都带着潮湿的热气。
两个月后的今天,我终于康复出院。只是,我却对于以前的记忆依旧一无所知。我将要以全新的自己开始新的生活。回到那个,据说是自己的故乡的A市。一个人。
自己唯一的亲人,丈夫,在那场车祸当中已然去世。我想,如今的我,已经不再是从前的我,但无论哪一个自己,都会想要把这个爱过自己的男人带回彼此曾经相爱的地方。
所以,在这样一个日子,我也的确这样做。抱着装着丈夫骨灰的盒子,然后旁边一个简单的行李箱。
火车站里人潮人涌,来送我的是陶医生。那天,恰巧是大雨过后,阳光剧烈照耀下还有淅沥的小雨。陶医生撑着伞就站在我面前,那张漂亮的娃娃脸上那双漆黑的眼睛,似乎在压抑着什么。
忽然低首,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陈笑。从今天开始,想要怎么过就怎么活吧。以前的事想不起来就算了。一个全新的陈笑或许比以前的你过得更好。”
我“嗯”地一声,重重点头。大概他还以为我沉溺在失去丈夫的悲痛之中。
检完票上了火车,其实火车站人并不多。位置什么的也是稀稀松松地坐着几个人。
放好行李后,从车窗口看出去,看到有送别的人也有路过的人。阳光照耀之下的淅沥小雨清晰可见。火车上开起了广播,播着一首又一首很旧的情歌。我理了理戴在颈上的丝巾,想着不知道还能不能看见陶医生的背影,所以伸头往外看一点,此时火车已经鸣笛,准备开动了,找寻不到他的身影,我只好重新坐好。却在那一瞬间,看到不远处,一个颀长的背影。
“下面播放一则财经新闻,商业巨擘宁氏与秦氏正式结盟,而其现任掌权人于翌日的联姻将成为其结盟的标志……”
那个人打着一把伞,沐浴在阳光照耀之下,即使看不清面容,却很是熟悉。却随着火车的启动,渐渐小成一个点。
失神了片刻,随着火车的稳速前进,我调整好位置打算闭目休憩片刻,却在那一瞬间手肘撞到一个人。我赶忙抬起头说对不起。
“没关系。”他笑,一双像夜猫一样淡漠的眼,但笑起来,却莫名地让我觉得他把眼中的温暖都投向了自己。然后,他坐在了我的对面,手里牵着一个孩子,约莫六七岁左右。“我的位置在这里。你好,我叫金凛。”
我思索了片刻,伸出手,轻笑道:“你好,我叫陈笑。”而后看向旁边的小孩:“他长得很可爱。是你的孩子么?”
“嗯。他小名叫明宝。快向姐姐问好。”
“……”
“对不起,他从小便跟在他的爷爷奶奶住在老乡,有些害羞。”
我笑:“没关系。他长得很可爱。你的太太一定是一个很漂亮的人。”
“呃……其实我还是单身的。这是我朋友的一个孩子。可惜后来发生一场意外,留下了他一个人,他那时刚出世没多久,身边也没有什么亲人,我便把他领养了回来。”
“啊,对不起。”我对自己的问得太多有些懊恼。
金凛也不介意,说道:“没关系。”
我伸出手轻轻地摸了一下他的头,他没有抗拒,坐在金凛身边,双手拽着他的衣角,一双圆眼睛就这么看着我。
我笑:“明宝。啊,你真的好可爱。”
三年后。
那时候我应该快三十岁了,我没有再回到过S市。偶尔和丈夫旅游,想起了曾经到过的S市,于是便想起了陶医生。后来,我给他寄了一张明信片,我说道:
陶医生:
维多利亚的雨总觉得比A市的潮湿很多,一场雨后,雾气贴着皮肤感觉很是不好受。导致最近脚痛的毛病愈发地严重。那天丈夫带着我和明宝来教堂礼拜,中途几乎走不了路,但幸得丈夫背着我走回家。明宝在回来的路上捡了一个小狗。长得不好看,癞皮。但明宝想要养,所以便把它带回了家。
丈夫胃痛的毛病还会有,但是上一次看了陶医生推荐的那位内科医生,似乎没那么严重了。我与丈夫都十分感谢。记得陶医生喜欢小雏菊,于是托刚好到S市出差的朋友带了一盆过来给你,希望你喜欢。
最后,愿平安喜乐。
陈笑
S市的夜晚,陶可在自己的私人医室里没有开灯,只是打火机燃出火光那一瞬间点燃的香烟。
信中那个女子他太过熟悉;男子也太过熟悉。
他把看完的明信片倒扣在桌面,不知道过了多久,烟头在黑暗中明明灭灭。
他心说,李慕良;原来你才是倾覆全局的人。你骗了所有人,这场战争之中,撇清了自己与秦家的所有关系;在这场局中全身而退;再化名金凛;一身清白地重新出现在她的身边;不过是看准了宁唯再也不能去争取的可能。
他忽然想起,这几年所发生的一切都让他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秦初不再是以前那个只会吵吵闹闹的小女孩,她踏着chanel尖尖的高跟鞋站在宁唯身边出席在镁光灯之下;连风在那次任务之中死去;后来,宁老爷子病逝,宁氏夫妇又移居到了国外,随后,宁唯与秦初的第一个孩子出世……
那个孩子出世的那天,宁唯因为出席某个重要的商业酒会赶不及到医院,在生产过程中筋疲力尽的秦初穿着宽大的病服在病房中就这么安静地睡着,丝毫让人联想不起来,那个人曾经乖张跋扈的个性。
宁唯赶到医院时是在深夜。空旷的走廊,寂静而冰冷,他走进那个几人把守的病房,秦初睡得安稳,他便过去给她掖了一下被子。后来秦初醒了,宁唯便对着她淡笑了一下,而后坐在旁边,那时的陶可恰巧经过门外;夜色中;恰巧刚到那个冷漠的男人倚靠在椅子,走廊外的灯光折射,颀长的身影在光洁的地面投下一抹阴影。潋滟着狭长眉目,拿出打火机点燃香烟,下一刻却让秦初抓住了手,燃起的火苗在沉默中戛然而止。
“抱歉……“他开口。
“你喝酒了么?”
“嗯。”
“你没有醉……”秦初定定地看着他,半晌,幽幽说道:“只是一点吗?”
“嗯。”
“这样就好,我想再睡一会儿。”
“睡吧,我在这里。”
宁唯那温淡眉目在无波无澜中闪烁着一点光;恍若挡住了似晨起叶间未溢满的水珠……
良久,陶可才终于回过神来;拿起手机。
Form:陶可
To:宁唯
主题:
内容:对不起,我骗了你,她没有死。她现在过得很好。
……
把内容删了又写,写了又改,改了又删,不知道要如何按下这个发送键。终于把那条短信删了,没有发出去。
然,陶可却从来不知道,宁唯在自己和秦初结婚的前一天,独自站在火车站台上,站了多久,直到火车多少趟来来回回,经历了多少趟爱恨离别……
☆、番外
公元2003年,夏。
多雨的季节。
记得,谁说过的一句话——
不要总想着所爱有我的幸福,要知道有我所爱,爱我所有,亦并不会悲哀。
家人,朋友,爱人,亦或是路人。
我的爱人,下一秒可能会是你的路人。
兜兜转转,往往复复。神圣的耶和华创造的各种各样的关系,陌生之处或是亲昵所在,不过是心与心的距离。然后,上一刻,我的路人变成了我所爱之人。
所以,亲爱的,若有人,愿意陪你走最远的路,那是因为,这条路上有你。
题记
正如同某人之前所说的。98 %的女生对英雄救美这档事儿没啥抵抗力,剩下2%对此免疫的女生毫无例外地该是同性恋。对于,刚刚踏进十六岁的越晨光,情窦初开的年纪,性取向也正常,然后就毫不例外地喜欢上了救自己的英雄。
她的英雄,他的名字曾被一遍遍用自己的手心于自己掌心划下来,“Ryan;Ryan;Ryan……”
于是,佛祖下的半灯青莲,层层叠叠,最终无非是繁复绽放。
细水敲锣,无非是记得那年的每一个细节。
她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那天,很恰巧地,也许真的是命运安排,又或许是自己抽风。身上没有半毛钱,唯一的坐公交的两块钱被自己拿去吃冰棒,红豆味的。
越晨光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在那天那么想吃红豆味的冰棒,就像为什么这条拥挤潮湿的街道即使被大雨冲刷过后也依然没干净到哪去。
当车子急速驶来时,她只顾着舔手中快要融化的冰棒,所以污水溅了她一身,越晨光在那么一瞬间还不是太能反应过来。
她轻声呢喃着转过头:“你这个人怎么这样……”
也只能说开车的人有一手好车技,刹车,转弯。强大的冲击力使得车尾不受控制地向前摆动。极大的,刺耳的,刹车声响彻夜空。然后,魅蓝的跑车毫无预兆地甩进了旁边早已经停工不知道多久的工地。
那里聚集着一帮不良少年,这条街道向来鱼龙混杂,尤其此处本来有个打算开发□□,后来却因为出了人命而被搁置荒废的工地。其中一个黄发青年吹着口哨,走过去一脚踢向蓝的魅惑的跑车车门。
“靠!有名车了不起!碍了老子办事儿,就别想着跑。”带头的青年拿着木棍用力向车窗摔去。
窗破。应声而碎。
一阵起哄与笑闹。
带头的青年走近破碎的车窗,低头。狂妄的神情瞬间凝住,半秒惊愕,而后是恐惧。□□指着脑袋,大概没有哪一个人还能保持镇定的状态。
只见车窗处伸出一修长有力的右手,染血,艳似木槿花,丝丝缠绕,凝在手腕处,点点滴落。指指骨节分明,扣住枪支的板机。
指指是血,枪支是血,极其妖艳的姿势。
“今天我不想再杀人。”声线喑哑,音质阴冷。点点滴滴,丝丝入扣。
众人落慌而逃。
整个过程,越晨光目睹下来,只觉得这个人开车快得真是神奇,看到一帮社会青年被这人拿枪逼走后,觉得自己在看免费电影,于是“啊”地一声感叹后,回过头继续舔自己的红豆冰棒,完全忘了刚刚那跑车溅了自己一身的事儿。
于是,最最原始的开端。
花意落,花意落,春情只道是梨花薄,是片片零落,是片片无忧。
之后,恍若历了天光年月的间隔,起起伏伏,就像敲响圣浮利亚的圣钟,从此,以爱为名的世界纷纷扰扰,繁繁复复。
第一次,她徒留一人,一车于月华之下。
“阿晨?”
“阿姐,我在……”
“你去了哪里?你怎么这么不让阿爸阿妈省心?”
“阿姐,我今晚……”
“阿妈今天身体不舒服,进了医院留院观察,我跟阿爸在医院陪她,你回来后就叫音姨煮些东西给你吃,明天再来看阿妈吧。不要总让爸妈操心。”
“阿姐……”
“……”
通话嘎然而止。
可是今天是我的生日啊。我以为回来会有一个蛋糕等着我,会有礼物等着我。
越晨光轻叹一口气,轻咬着空空的木棍,手机屏幕闪烁了一下,便进入关机状态。无奈,她只得把手机放回了校服口袋。本来打算叫阿姐来公交站接一下自己回家,看来还是算了,折回原路,走回去吧。兜过了巷子,走上马路,却依旧看到那辆车子停在那里。透过烂了的车窗,看到了车里的人。
沉目,长睫。一头酒红色的头发,三个耳钉。染血的外套。
你那么好看。
越晨光想着,你那么好看,本来我更应该帮你。如果我手机还有电,我一定帮你打110。可是,我手机没电,你不能怪我。
忽而,她看着眼前陷入昏睡的男人。大抵夜风吹得脑袋发热,便说了句:“你要有两块钱,能不能先借我?”
从小老师教育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然,十有八九你会被陌生人害死的。于是,这句话在越晨光身上得到了验证。结果就是,被陌生人用枪头指着脑袋。
她有些惊愕,呆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那个,你继续睡,我不打扰你了。”
男人维持着拿枪的姿势。眉锋阴冷,目光锐利,让越晨光不好直视。
大概是被吓昏了头,越晨光讷呐地说:“今晚是十五,不宜杀人。”
男人没说话,神色却略微舒缓。
“想要钱?”
她看着他,认真的眉眼,诚实地点头。
“两块?”
她再次诚实地点头。
“你帮我,我给你两块。”男人道。
半晌,越晨光露出思虑的神情,而后,问:“不用还么?”
男人顿了顿,别过脸,脸部线条在光与影中交织出完美。等再转过头说话时,语气已不复先前那么冰冷。男人答道:“对!”
按理说,陌生人不可信的。并且这个陌生人某种程度上,神秘感太浓烈,在这个缺乏安全感的社会里感觉就整一个儿骗子。
但鉴于当时的越晨光身无分文,齐荫的刘海,长及腰际的发,低着头时,被遮去了大半个脸。完全没有要被人骗色的可能性。
至于骗财嘛,越晨光在陌生人的要求下把他送到附近最最不显眼的旅馆后,买了包扎伤口用的纱布,药水等。等着陌生人自己替自己抹伤口的同时。一时没忍住,她自个儿拿了旁边的面包吃了起来。
末了,看着陌生人,还没来得及给他说句谢谢,先开口的就是:“你有钱,面包钱也免费?不贵的。我只吃了了一……不……半个,挺好吃的,你要不要尝一尝?”
从某一程度来讲,越晨光更像是骗人钱财的骗子。不过,谁是骗子,会不会被人骗,对越晨光来说,倒不甚在意。
不是说么,前世的五百次回眸和擦肩才换来今生的你被人骗么?要知道,欺骗者与被骗者之间也得讲究缘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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