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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阙词-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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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攻的机会。基于小说惯有的背景,女主人公总的来说脑子比较脱线,瞒着男主人公为他做一切尽可能为他遮挡风雨的事儿,甚至还把钱私下交给一个同样爱慕着男主人公的女子,让她以救赎的姿态出现,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女人与自己的爱人越走越近,自己却在爱人的世界里越走越远。一切只因为自己在男主人公心目中早已是一个贪慕虚荣的女人。最后,故事的结局亦如意料之中,男主人公度过了危机,顺其自然地跟另一个女人在一起,而女主人公所能做的便是退出男主人公的世界,远走他乡。
故事来到这里,秦青藜便问众人:“如果你是女主人公你会怎么做?”
庄囹的回答是:“这种做法太傻,连评价的必要都没有。”
本是一个故事,故事性太强,人物虚构,背景虚构,连感情也是虚构。
越晨光却一脸认真地说:“我应该这么做,把钱推他面前就说,你看,我存钱存了老半天,就等着今天,我就知道你有一天会破产的。所以帮你准备了那么多钱。就等着把自己满满的情意讲给你听,你也不要觉得没面子,你破产了,也挺好的。起码现在由我养你,是不?”
话一出,一直沉默的涂锦被越晨光的话逗笑了,她搂着越晨光说:“阿晨,你真可爱。”
庄囹还有秦青藜也都笑出了声。
真的好笑么?越晨光并不知道。但是连平时不苟一笑的李慕良听了越晨光的话,唇边亦似乎忍不住地扬起一个愉悦的弧度。大概真的引人发笑吧。可是,在越晨光的心里真的是这么想的。面对所爱之人,只需等待一个机会,风雨来临时,告诉他自己的情意,此后,他们在这风尘之中相濡以沫,携手到老。
不过,如今看来,宁唯领着的庞大事业暂时还没有破产的可能,所以她也没机会说出那番话。而且你也不能无缘无故地就直接跑去跟他表达自己的心意吧。她要一个契机,一个不松不紧,刚刚好的契机。不管是否两情相悦,只想着把心满满地捧到他面前。就像她觉得如果她是那小说中女主人公时所想的这么做。
而这个契机早早地出现了。在越晨光二十一岁的时候。
这一年,她糊里糊涂地就做了宁唯的妻。
她想,如果早知道是他,她一定会以最美好的姿态出现在他面前,然后绽放一个最灿烂的笑,对他说:“嘿!我们又见面了。你还记得我么?我叫阿晨啊。我们以前就见过面了的。你也许不记得我了,我却把你记得真真切切。我会很努力地做你的妻。”
然后,把自己很早前就对他的情意,想着跟他白头偕老的想法告诉他。绝不莽莽撞撞,想起来,初来宁家的时候,那个糟糕的重遇场景真是想起来都是罪。
那时,越晨光刚来宁家。宁唯当时身处国外,一个宁家住了几天,没有一个能称之为家人的人在那个大的离谱的屋子里头。不过,越晨光也不是个天生惹事的人,于是,日子倒过得安分。当然,不排除事来惹她。
☆、一页书(8)
有一天她坐在沙发上,穿着一袭紫色碎花连衣长裙,一双居家拖鞋,挺安静地在那里看书。有人匆匆忙忙地跑了进来,她听到声响抬头看去,挺娃娃脸的一个男人,放下书便反射性地问道:“你好!请问找谁?”
来人看着坐在沙发上的晨光,愣了愣回答道:“你……你……”忽而,那男人似乎想到什么,便又正色道:“阿唯呢?他不是今天回来么?”
越晨光那时没多想,只是觉得印象中没这个人,下意识地便以为是这宁宅的佣人,然后说道:“阿唯……我不认识他。嗯……他可能被阿秀使出去打理花室了”她记得今天早上阿秀唤了一个阿唯还是阿中什么的去打理花室来着。“这样吧,如果你有什么要紧事,就留个电话,等到他回来了,我问问阿秀,再叫他打给你?”那时的越晨光初入宁家这样的大宅子,自然也不清楚大宅子的规矩,不知道,一般家里的佣人的朋友通常不会出现在主人的客厅里头。
只见男人有些奇怪地看了看自己,然后有些不确定地说道:“那好,他回来了,你便告诉他,就说陶可来过。”
闻言,越晨光还来不及点头,便见门被佣人打开,赫然走进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身后跟着几个模样大抵是助理式的人物。
迎面走来的男人长得很好看,该是过分的好看,许是穿着的不同,男人身上没了自己初见时的不羁却多份商场中打滚出来的精练。对于这个人,越晨光记得真切,记得太真切了。那时的一头酒红色头发如今已经全然被黑色的短发所代替,只是,这样的改变一点也不影响她把这个男人记住。
而站在一边原本要找阿唯的男人则又是一阵惊愕,看了看呆了的越晨光又看了看迎面走来的男人。终于开口对来人说道:“你……你没有去打理花室?”
闻言,宁唯停在离陶可两步之遥,皱眉,淡漠答道:“你胡说什么。”
陶可也觉得自己的话有些荒谬,只是自己怎么会相信那个女子的话?相信宁唯去打理花室来着?真是见鬼了。思忖间,陶可连忙咳咳声清清嗓子,正色道:“没什么。”
宁唯瞥了眼坐在沙发上的女子,头发很长,淡弯着黛眉,很温婉的模样,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自己,手里拿着一本书,是洛夫的《时间之伤》。
那时的越晨光并不觉得自己的眼神有何不妥,也完全没想过被自己盯着的人会不会有心理障碍。只是乌黑的眼睛亮闪闪的,一直看着人家,说官方一点就是没半点女孩子该有的矜持;说现实点就是,简直像一只饿了很久的小狗忽然前面出现了一块骨头,都说,眼睛是心灵之窗,于是,什么想法都暴露在自家眼睛中。
那时候,越晨光跑出去问阿秀,她说:“他叫唯什么?”唯什么呢?从前她只知道他叫Ryan。
正在修剪花束的阿秀愣了愣,思索半会儿,才明白越晨光问的是什么,于是笑道:“唯什么呢!是宁唯。你个孩子,结婚协议上不是有写着么,哪有人自家丈夫叫什么都不知道的?”
越晨光弯弯的淡眉明显地舒展,她浅笑道:“以前没留意,觉得知不知道都一样。”
阿秀无奈摇头,笑她:“现在又不一样啦?”
越晨光笑了起来,像个孩子,她道:“不一样,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可惜,遇回自己喜欢的人,这种心情很美;过程却不美。
尤其是对认真又无趣的越晨光而言,真是毫无美感可言。有时候就是这样,你竭力要做好一件事,这件事便越是事与愿违地无法做好;正如你想讨好一个人,想讨得他的喜欢,可惜,你费尽心思,万般小心,还是会洋相出尽。比如说,像越晨光。
夜幕低垂,远处的街灯折射出夜色。越晨光抓着跟前的外套护着□□的胸前,削薄的锁骨蜿蜒至圆润的肩,暴露在空气,看着门前神色依旧淡漠的宁唯,吞吞吐吐,连说话也结巴:“对不起……我忘了锁门……你……你……你……能给我出去么,我换衣服还不习惯有人在在场。”用尽全身的力气也无法说出流畅的来。
你听听,你听听,丈夫不小心开门撞见自己在换衣服,有哪个会急切切地赶丈夫出去的?想来,那时的越晨光还没意识到担当妻子的责任啊。而宁唯倒也没说什么,一听这样的话,倒也爽快,便利索地关了门。关门时还不忘留下一句“你慢慢,我不急。”
真是……真是……
真是即使事过境迁,如今想起总难免唏嘘。
清晨。
越晨光睁了睁眼,躺在床上若有所思地盯着洁白的天花板。昨晚就像是一个梦,梦里的阿唯对自己温柔如斯,情意满满。
房间响起开门的声音,几乎是下意识地,越晨光扯着被子蒙脸。
开门进来的阿秀看出越晨光小女人的心思,不由得发笑:“蒙着被子做什么?少爷一大早就出门了,赶回叶城呢。”
闻言,越晨光露出了脸,依稀可见脸上的红疹,却比昨晚淡了许多。
“几点去的?外面还有在下雪么。他一个人去叶城,安全么?”越晨光憋着声音问。
“天没亮齐,就径自开车进城了。今早呢,又开始下雪了。”阿秀走过去拉了窗帘,亮光照进来,霎时明亮。
昨天半夜S市才停了的雪,如今又密密麻麻地在下。且有越下越大的趋势。
阿秀望着窗外:“这一来一回怕是又花了不少时间。叶城离这儿可不近呢。少爷他也真真是每一件事儿都把自己逼得紧,这种说一不二的性格倒像极了老夫人在世的时候。”
阿秀又说:“这雪断断续续的,下个没完。我看要下到过年。也不知老爷子他们要否留在这儿过年。”
越晨光没说话,寻思着起身看小曦醒了没。室内开了暖气,因而不见得有多冷。毫无预兆般,连越晨光也觉得莫名其妙。才刚掀开被子,便不可抑制地直奔盥洗室犯恶心。
阿秀心细,见状也跟了进来,眼里闪过一丝惊喜:“我看你这几天胃口也不大好。”
“这个月的月事来了没?可是怀上了?”
闻言,越晨光想说什么,但胃实在是翻江倒海得厉害。也无暇回答阿秀。
“再有个孩子始终是好事儿。”阿秀说。
宁家是一个怎么样的家族?众所周知。可概括为四个字——百年望族。
从遥远的前清朝起,沧海桑田,历了战争纷扰,疆国变幻,纵是世界改朝换代,它却依旧屹立至今。从中便可看出其强大根基。有人如此评价宁家——帝宫之缩影。
俗话说得好,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而这八个字亦被宁家历代当家奉为圭臬。某某人说过,一个王朝强大起来很容易,要守住这种强大乃至千年不衰,这不只是说说玩儿的。除了需要领导的强大魄力之外,还需要足够斩风劈雨的承受力。就像那古代王朝,打王朝的时候,大家团结一致,同心得无话可说。可是这仗打完了,无事可做。没事做了就会想太多,纠结一些有的没的事儿,就比如,当初当领导的为什么是他不是我?我有什么比不上他?折腾来折腾去心里不爽了,非要折腾点儿事儿出来去折腾其他人。
于是乎,什么夺嫡之战啊,我暗杀你,你暗杀我的戏码乐此不疲地上演。有能力又有胆量的就上位。今天我杀了你当皇帝,后天他杀了我当皇帝,来来回回,造成的局面是,朝代不常换,领导倒换得频繁。如此一来,一个朝代历个几百年不在话下。而宁家,虽比不上一个王朝,好歹也是个帝宫缩影,这争名夺利,争上位的事儿归根到底也就是一码子的事儿。更何况,宁家虽没有千年记载,好歹也有个百年历史。先不说发展的产业如何,光是人口也是挺庞大的。什么庶系嫡亲,叔伯兄弟。没有你说不出的关系,只有你想不到的关系。人多了好办事儿,看如今宁氏占据的一大片贸易市场就知道。可人多了也容易起哄。毕竟,众口难调,这领导要下个新政策吧,立个新家规吧,惠及了谁,另一个又觉得不公平。心里有气了就得发泄,喊喊打,喊喊杀,再不满意就抓个人来绑绑架。要知道,在商场上打滚这么多年,宁家早就变成了一个黑白掺半的世家。没事儿玩一下烧杀拐掠不在话下。说了那么多,总归一句话,谁都想当领导,可领导只有一个。那就只能能者居上了。
人呢!有时候就是这样,尝到权欲带来的满足后再难潇洒放手。人家好不容易当上领导,凭什么又让你当啊?你有能力又怎么样?我还有实权呢!我不在了,我还有个儿子呢!我儿子不在了。我还有个孙子呢。总之,咱一家子轮了个遍,也别妄想轮到你。这就是所谓的欲望凌驾于能力之上。当然,前提是这个凌驾欲望的领导虽说不必惊为天人,但也不要太废柴。太废柴的话,就算前领导,也就是他老爸或姥爷交到他手中的权利再大,那结局也只能像天上的浮云,吹一吹就散了。历史上不是有一个比较著名的例子么?姓诸葛的费尽心思也扶不起那个老爹留下大片江山给他做遗产的阿斗。
所以说,有个孩子是必须的。为了防止一个孩子会变成娇气又扶不起的阿斗,生多个孩子也相当重要的。否则的话,那些觊觎领导位置的人还不轮番对其进行人身攻击之余趁机篡位。
而事实上,越晨光根本不可能再怀孕,五年前,小曦的出生,那一场车祸中,除了伤了脚的韧带,同时被夺走的还有再为人母的权利。大概,她这辈子也难以忘记那天的温度,搁在多少无眠夜里亦冰冷斥骨。每一片落下的雪花都极尽鲜红之色,仿若彼岸河那招人魂魄的地狱之花。一个人躺在冷如骨髓的地上独自挣扎。仿若天地间只剩下一个自己,独对风雪。
阿秀不知内情,只径自说:“多个孩子,多个人伴着。你也不至于太冷清。小少爷身子不好。再要个孩子是迟早的事儿。”
☆、一页书(9)
越晨光自个自儿地没说话。只觉得吐得眼泪都出来了。眼里满满的都是苦涩。
宁家的后院长着一棵杏树。枝干盛大,有些年月。生命力顽强,临冬时,倒也不见多落叶,枝上挂着稀稀疏疏,没被秋气刮落的杏子。小曦留在家里休息,没去上学。越晨光心血来潮,带着他,随便在后院里找了长长的杆敲杏子,结果,杏子没敲下几个,倒敲得满地落叶。小曦倒围着越晨光兴奋地跑来跑去,声音沙哑地一会喊妈妈,一会儿喊杏子。到最后也不知是叫杏子还是叫妈妈,干脆杏子妈妈连着叫。偶尔地上掉了几个杏子小曦也不给一旁的佣人去捡,自个儿跑过去捡起来兜在怀里,扬起头对越晨光说:“妈妈,这个要煲汤吗?要叫阿秀熬杏子汤。”
“好啊!妈妈亲自给你熬,以前妈妈看过音奶奶熬的。”
小曦站起来,扯大嗓子对站在杏树下的越晨光喊:“不好!妈妈熬的不好喝,要叫阿秀熬。”
闻言,越晨光拿着长杆,叉腰而立,佯怒道:“坏小子!嫌弃妈妈是不是?”
“阿秀熬得比你好,长寿面还有玉米汤都是阿秀教的。妈妈不会,羞羞!”小曦提起语调,快速地说。
一旁的阿秀听了直摇头,心想,这孩子哪里是嫌弃晨光的东西做得差?不过是怕她再进厨房,又惹了一身疹。记得。方才小曦问:“阿秀,妈妈长疹子的时候会不会痛?”
阿秀回答说:“不会。”
小曦却不信,他是一个小孩,却很聪敏,又问:“会不会有打针痛?”
当时的阿秀听了,只是笑着,没有说话。
回忆间,听到越晨光喊:“宁彦曦坏小子,嫌弃妈妈,该打屁股。”
说完,作势挥着长杆就要去打小曦。
小曦抱着杏子笑着往往阿秀那儿跑,苍白的怜有了丝丝生气的红润。越晨光也不敲杏树了,丢下长杆就往小曦跑。点点落雪衬着片片落叶,不可思议地扬起了一片生意与安然。
第三章
后来,越晨光心说回谷明道走走吧,心想自己好似都没怎么认真地走过那个从小长到大的地方。
却不料遇到了莫靳博,就是那个,那日与宁唯还有尹箬一同出现在餐厅里的那个男人。
“嘿!你是越……晨光?”
西装革履的男子走到她跟前,笑得温和。
越晨光回了神,看着眼前似曾相识的男子狐疑点点头。
男子看出了晨光的犹疑,笑着解释:“昨天,餐厅里。Ryan跟我说你是他的妻子越晨光。”
大概还不大会讲中文,男子口音卷得重,一字一顿地说。
越晨光愣了愣,复而有点木讷地点点头。
“我是POUL,莫靳博。Ryan的大学同学。”
“阿晨!”越晨光顿了顿然后说:
“Shine!”
莫靳博倒不介意她昨日在餐厅里的丑态,谈笑风生,丝毫不见尴尬。
“毕业有八年了吧!虽然之前在欧洲有跟Ryan联系,我却从不知他结了婚,要不是昨天碰到你,我大概仍以为他至今还单身。”
闻言,越晨光不知如何作答。她跟宁唯之间,似乎一张薄薄的婚书也不存在。当初,她在结婚协议上面签了字之后,两家人见过面,就是一个行李箱,几套衣服来到了宁家,一住便是六年。有时候,连自己也觉得自己是否是一个有婚姻的人。
莫靳博见越晨光垂眸缄默,自觉说错,便不再说下去,而是转移话题:“今天我未婚妻在附近的展览馆有一个画展。我听Eana(尹箬)提到过你大学主修美术?有兴趣去看一看么?”
“画展……”越晨光失神般低语,半晌才望着莫靳博点点头。
自己五年没有接触过绘画了吧!大学的生活仿若还流转在眼前,记得清楚,那个把自己的生命热情绽放于喧嚣的色彩的女子;那个曾在自己跑完两千米的田径赛后把一瓶矿泉水递到自己面前说:“嘿!学妹,给你。”的女子;那个曾说过,你不喜欢绘画,绘画也不会喜欢你,你把绘画当作是一项工具,它也只会把你当作是操纵它的机器的女子。那个,叫涂锦的女子。
那一年,她还有慕良以引领的姿态救赎了越晨光荒芜的世界。只是,时光赐予人以薄醉的感觉,朦朦胧胧间,无论之于李慕良,她,秦青藜,庄囹亦或是沈兼尘,大家都渐行渐远!
“大学的时候,Ryan说过S市最美的地方是在崇鞅山,一到春天便是漫山遍野的小黄花!这次来S市赶不上黄花开的季节,不过倒让我见识到另一个奇观。市区巷道,都种上了樱吹雪,风吹起的时候纷纷扬扬,就像是飘舞的精灵,好看极了。就像中国的一句诗……叫凌寒独自开?”
在前往画展厅的路上,莫靳博边走边说,语气充满了惊喜,像个兴奋的孩子。这样的喜悦着实感染了她。
越晨光接过话:“这几年市政府搞城市规划,S市能种樱吹雪的地方都种上了樱吹雪。”
说着,越晨光停了下来,伸手接过眼前飘落的柔软的花瓣:“以前,谷明道还没种上樱吹雪的时候,很多户人家门前都种了银杏。我家门前也有一棵,一到了秋天,它就结好多好多果,小时候我姐姐总是瞒着我妈妈拉着我爬上树摘。一边吃一边把杏子都兜在怀里。回去后便叫音姨取出杏肉熬汤,那汤的滋味我现在还记得,真的很好。那时,我想,人间美味大抵如此。”
那时候大概五六岁吧,记得爸爸总爱笑眯眯地对自己说,光子要做一个坚强的孩子。坚强的孩子!她一直都懂,所以小时候就算从树上掉下来她都不哭。
一直以来,他们都以为她什么都不懂,其实,不懂的是一直以为什么都懂的他们。
越晨光抬头看向黛色的天空。终究,来时空言去绝踪,铜镜照花影重重,当时青葱年少,情思不及如今,眉鬓白。
越晨光自个自儿地没说话。只觉得吐得眼泪都出来了。眼里满满的都是苦涩。
宁家的后院长着一棵杏树。枝干盛大,有些年月。生命力顽强,临冬时,倒也不见多落叶,枝上挂着稀稀疏疏,没被秋气刮落的杏子。小曦留在家里休息,没去上学。越晨光心血来潮,带着他,随便在后院里找了长长的杆敲杏子,结果,杏子没敲下几个,倒敲得满地落叶。小曦倒围着越晨光兴奋地跑来跑去,声音沙哑地一会喊妈妈,一会儿喊杏子。到最后也不知是叫杏子还是叫妈妈,干脆杏子妈妈连着叫。偶尔地上掉了几个杏子小曦也不给一旁的佣人去捡,自个儿跑过去捡起来兜在怀里,扬起头对越晨光说:“妈妈,这个要煲汤吗?要叫阿秀熬杏子汤。”
“好啊!妈妈亲自给你熬,以前妈妈看过音奶奶熬的。”
小曦站起来,扯大嗓子对站在杏树下的越晨光喊:“不好!妈妈熬的不好喝,要叫阿秀熬。”
闻言,越晨光拿着长杆,叉腰而立,佯怒道:“坏小子!嫌弃妈妈是不是?”
“阿秀熬得比你好,长寿面还有玉米汤都是阿秀教的。妈妈不会,羞羞!”小曦提起语调,快速地说。
一旁的阿秀听了直摇头,心想,这孩子哪里是嫌弃晨光的东西做得差?不过是怕她再进厨房,又惹了一身疹。记得。方才小曦问:“阿秀,妈妈长疹子的时候会不会痛?”
阿秀回答说:“不会。”
小曦却不信,他是一个小孩,却很聪敏,又问:“会不会有打针痛?”
当时的阿秀听了,只是笑着,没有说话。
回忆间,听到越晨光喊:“宁彦曦坏小子,嫌弃妈妈,该打屁股。”
说完,作势挥着长杆就要去打小曦。
小曦抱着杏子笑着往往阿秀那儿跑,苍白的怜有了丝丝生气的红润。越晨光也不敲杏树了,丢下长杆就往小曦跑。点点落雪衬着片片落叶,不可思议地扬起了一片生意与安然。
后来,越晨光心说回谷明道走走吧,心想自己好似都没怎么认真地走过那个从小长到大的地方。
却不料遇到了莫靳博,就是那个,那日与宁唯还有尹箬一同出现在餐厅里的那个男人。
“嘿!你是越……晨光?”
西装革履的男子走到她跟前,笑得温和。
越晨光回了神,看着眼前似曾相识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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