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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阙词-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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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说么,前世的五百次回眸和擦肩才换来今生的你被人骗么?要知道,欺骗者与被骗者之间也得讲究缘分的。
  男人的外套皆是血,进旅馆时,旅馆老板也没多管,大概是这附近太鱼龙混杂,打架群殴的事儿时有发生。
  而旅馆老板看到负伤的男人,只知道流的血多,不知道是枪伤。听着扶着陌生人的越晨光说要一个房间时,老板收了男人递过的钱就直接把钥匙给了越晨光和说了房号。就在一边记账去了。
  末了,越晨光上楼时。听到了旅馆老板轻飘飘地飘来一句话:“现在的学生,真是……”
  越晨光看看自己脏兮兮的校服,再看看旁边扶着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的陌生男人,那时她就觉得,得,她现在是啥话也不想说了。
  夜色越来越沉,旅馆里的灯光很暗沉。陌生男人自个儿拿着用消过毒的尖刀把肩胛骨处的子弹挖出来的时候,越晨光正坐在一边心安理得,毫无心理障碍地啃着面包。
  染血的子弹落地,滚了几滚,刚巧滚到越晨光的脚下。越晨光皱了皱眉,起身挪到陌生男人的身边继续啃面包。见状,男子的神色又冷了起来。
  越晨光看着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下,毕竟再被人用枪口指着脑袋的感觉不好受。
  “我金属过敏,看着子弹吃面包,不好受。”
  男子倒没怎么理越晨光,包扎好伤口便来到窗前拉开窗帘看了看入夜后的街道。而后,坐在一旁点燃一支烟,旁若无人地抽了起来。不得不说,陌生人吸烟时的样子很魅惑人心。男人赤着上身,肩胛骨的伤处,血渗了出来,在纱布上绽开。
  记得西方哲学形容,危险是一种致命的完美,而鲜血,能够把个中诱惑诠释得淋漓尽致。越晨光想说,结合无数次陪自家阿姐看香港警匪片的经验,第一次,看到人,能把鲜血流得如此好看。可惜,男色当前,她却少了那份雅赏的兴致。皆因,烟雾迷漫中香烟一明一灭,升起的烟圈慢慢散尽,让人想起一种美丽而又致命的植物。
  一旦接触,万劫不复。
  吸烟时很好看,吃面包时好不好看就不知道了。看着被自己吃得七七八八的面包,毕竟是人家出的钱,如果不假装很客气地问他一下要不要吃面包,就太不厚道了。
  “你真的不要吃么?”
  男人罔若未闻。
  敢情陌生人在伤春悲秋,感怀命运,没空吃面包。越晨光也没再多问,刚想着开口问两块钱的事儿。
  “拿来吧!”
  越晨光愣了一下。
  陌生人转过头,看着越晨光,狭长眉目晕开淡然:“不是说吃面包么?”
  听着陌生人理所当然的语气,越晨光噎了一下,看着手里仅剩的面包,自己还咬了一口。其实,我也是随便说说,你也别当真。
  她咬下最后一口面包,边鼓动腮帮子边淡弯着认真的眉眼:“要不我现在再去买?”前提是你给钱。
  闻言,男人眯着眼睛,似乎是在审视她。
  越晨光立刻低着头,头发落下,遮了脸。
  男人收回视线,走回去,盘腿而坐,拿起一旁的啤酒喝了起来。喝着喝着,抿唇,而后问:“你读高中?”
  越晨光第一反应是点头。而后想起,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就是万不得已与陌生人说话了,也不要说老实话。
  然后就摇头。想了想,又觉得不对。干脆不作回答。直接又是低头,任着头发遮脸。
  男人干脆坐在地上,啤酒一瓶接着一瓶地喝,到了后来,啤酒喝完了,就拿着打火机开开灭灭地在玩,似在打发时间。
  男人这么一折腾,越晨光倒忘了问他拿两块钱。也坐在一旁,无聊地看着男人无聊地在玩打火机。
  不多时,外面下起雨来。打在窗上,湿蒙蒙的一片。然后,忽然间房间陷入了一片黑暗。
  大概是下雨,旅馆停了电。无奈之下,越晨光只得下去找旅馆老板,结果老板的解决方法就是给了她几根蜡烛。于是,回到房间。
  男人还在玩儿打火机。越晨光拿着几根蜡烛就凑过去,把蜡烛全都点燃。房间霎时明亮。越晨光坐回远处,曲着腿,良久,问:“喂,你不回家么?”
  言下之意,先生,现在很晚了,你不回家我也得回家。你还欠我两块钱呢。
  闻言,男人转过头,三个耳钉在烛光下闪烁,酒红色的头发在橙色光色调下无端地平添几分妖冶。
  越晨光赶紧转过头,得,你继续伤春悲秋,你要悲多久,我也不说了。
  男子看着越晨光,点燃一支烟抽了一口,笑了笑,莹白指尖的细长香烟明明灭灭。
  “你到底是很怕我呢?还是本来就是这样的性格?唯唯诺诺的。”他说。
  “……”越晨光没说话,你要看到一个男人总冷冷地看着你,还带枪的,你能不怕?
  “你叫什么名字?”
  “……?!”
  “嗯?”见越晨光没有说话,于是转过视线看着她。狭长双目微眯。
  越晨光胆小,但是又不敢真跟人家说真名,于是低着头,轻声说:“阿晨,他们都叫我阿晨。”
  忽然,男人轻声笑了出来。唉?…
  越晨光抬起头,恬淡的眉目,有些奇怪男人的反应。
  “我姐以前也有一宠物叫这个名字来着,是蜥蜴,貌似后来被我用徽墨砸死了。”
  “……”
  这男人……不会是之前喝啤酒喝醉了吧?然后想对她毁尸灭迹?心中思忖着,对这位陌生男人的警惕又上升了几分。
  后来,两人都没有再说话,陷入了无端的沉默。
  也不知道沉默了多久,越晨光横竖被这沉默而无聊的时光消磨得半点恐惧心也不剩了,胆子大大地再坐近些,靠着床沿,看着男人手中打火机发出的火光。
  忽然间,无缘由地,有一种由衷的感动,还有许多难过,一并从心底涌出。十六岁的生日,自己与一个陌生人躲在一个窄小的空间里共同看着微弱的光。
  天不老,地不荒。自此,一种蛮不讲理的错觉自此植入心头。挥之不去。
  “你怎么还不回家?”越晨光问出口。我想回家了,等着回家过十二点。
  他忽然笑了一下,借着莹莹的火光,越晨光觉得自己有些看呆了。这个男人,笑起来真是好看到离谱。男人把打火机熄灭,而后,光线不复原来喧嚣与灿烂。他拉过丢在地上的染血的外套。信用卡,现金全塞到越晨光手里。
  “回家吧!那么晚,你爸妈会担心。”
  此话一出,无端地,越晨光感觉自己被感动到了,由心而生,烟光雾薄。
  “那你呢,你不回家么?”
  闻言,男人伸出修长的指尖,做着嘘声的动作。那双好看的眼睛笑着,晨光却自以为是地觉得里面溢满难过。
  唯,往后你就得按照我给你安排的人生过下去。
  那个高高在上的老人,曾经这样跟他说。
  而后,二十岁后,金钱挥霍过了,欲望也满足过了,又或者所谓的情爱也尝遍,许多人终其一生也难以得到的东西,似乎,他便早早赶在二十岁之前已经一一涉猎过,于是,也就这样了,也便心安理得,毫无所谓地回来。却是…
  男人径自打开打火机,火焰灿然,映着半壁孤独,半壁无助。
  “我父亲,我爷爷,现在该是还躺在医院的重症看护室。”
  他说:“人原来这么脆弱,碰一下就会碎。”
  “哦!”
  男人又说:“你不是要回家么?”
  越晨光倒也心安理得地把头伏在屈起的双腿。看着陌生人打火机升起的火焰跳动。
  “我回去也没人等我,我阿妈也进医院了。其实,我挺担心她的。可是,我知道,她不喜欢我。”
  越晨光说:“今天我生日。”
  她说:“他们是不是忘记了?”
  她说:“我有点难过。因为我阿妈住院了,我却不想去医院看她。”
  说着,说着,无端地落泪,春熙过后寂寞红。点滴心头,欲浅还深。其实,眼角早已湿润,无关泪水挑逗。在这沉静的雨夜,似乎连呼吸跳动的节奏都静止。
  男人丢了打火机,笑得云淡风轻,转过身子,修长的手捧着越晨光泪水肆意横流的脸。
  “小女生,青春期综合症?”
  越晨光没有说话,只是看着男人。一张好看到嚣张的脸,却无法用精致来形容。
  男人说:“生日快乐,阿晨。”
  很多事情似乎都在走风景,又像走迷宫。容易进去,难以出来。卞之琳说,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从这一刻开始,她不再是以迷路者的身份冷眼旁观着这个世界。而是成为了在桥上看风景的一员。
  从此,越晨光的心里,有关这个男人的一切,都存在着KEY WORD。那就是——LOVER和LEADER。
  “今天我很难过,你呢?也很难过吗?”
  自此,越晨光问出的这句话,似乎在彼此的世界拉开帷幕,然后,难以绝迹舞台。在《疯狂的爱》中,布勒东说,爱情,属于两个人,对他们来说都是纯粹的与世隔绝。像自由一样,从不矫揉造作,却需要一种平静的果敢。
  果敢,说的难听一点,就是堕落。
  男人吻向唇间时,她没有闪躲。
  世界静止,人心喧嚣。
  越晨光没接过吻,却懂得如何去迎合。尤其是在一个接吻技术非一般高超的引导者引领下。
  某一程度下。她如今的模样不算好看。头发凌乱,还混着一股药水的味道。却让男人接近怜香惜玉般地亲吻。男人的侧脸在晃动的烛光下轮廓分明。唇齿相触,抵死缠绵。
  良久,分开。
  越晨光看着男人的眼睛,看着,看着,本该静止的眼泪,顷刻间,又流了出来。填不暖心房。那双好看的眼睛却让自己的心里开出一片花来。
  男人把头抵在她身上,声线低沉,表情漂亮透澈得让人觉得虚幻。
  “要做吗?嗯?做吧!”
  冰凉的地板,之前还攥在她手里的现金,信用卡,散落四处。抓着男人的手,黑白分明的眼瞳,倒影着前方的一切。
  “这些都给你,都给你,我们做一次好不好?”
  然而,男人一遍又一遍地亲吻着自己削薄的锁骨时,覆在自己身前的肩胛骨,伤口开始渗血,妖冶的红,开始点点深入,艳似木槿花。
  有一种无端的猜测涌进心头,他现在很难过,比轻度抑郁症的自己还要难过。所以,他急切于用冰冷的唇来寻求方向。不过,这只是一种任性猜测罢了。
  当校服的腰带被解开的时候;当肌肤暴露在空气中的时候;当男人带血的纱布贴近自己的心房的时候。说不清是害怕,还是别的什么?
  男人覆上她的身子,低首,冰冷的唇缓缓地游走于白皙的颈项。温热的气息挑逗着最脆弱的神经。她紧着呼吸,极力地去迎合。
  而后,男人说:“你怕。”
  是很肯定的陈述语气。
  越晨光说不出一句话,就这么看着他,看到他身影模糊。
  男人笑,而后,用手轻轻地阖上她薄薄的眼皮,带着令人放心的意味。□□这回事,来得激烈,汹涌澎湃,于他而言,还是能全身而退。
  这一刻,她却拉住了他的手。而后,把唇凑上去,笨拙的动作,初次尝试的意味。
  人初生于世,需要温度,驱赶寒冷的温度。有些事以为自己面对时,勇敢。世界末日来临之前,渴望被爱,也是一种妄想。潜藏在心里最细微最细微的情绪,无端地被挑起,然后,放大,放大……
  我的,与我相关的,皆是不得安生。她必须该承认,自己在埋怨,埋怨没有被爱的孤独。然后,在这个世界之外,筑起一道围墙。
  也许,正如男人所说,青春期综合症。而现在,有人要把这围墙打碎了。
  《葡萄藤》中科莱特如是说,我渴求一个爱我的人,给他我世上所拥有的一切。我那无附不羁的身体,我如此温柔的心,还有□□。对与不对,已经无从遐想。ONE NIGHT STAND 在如今这个欲望□□的年代并不少见。
  很清楚,爱他,并给予他,她的爱。你能相信么?一个认识不到二十四个小时,甚至连十二小时都没有的人。
  男人的目光如炬,留海微长,语气带着些许哀求的意味。他伏在自己身上,后来,男人的动作停了下来,拉着一下她的手细细审视,恍若失神:“你的手真小,像朝朝的手……”良久后笑了一下又继续。
  接下来却是,连越晨光自己也想不到,自己居然哭了。就这么哭了起来,长睫沾湿,泪水透明。她双手紧紧地抱着男人精瘦的腰,其用力程度说是抓也不为过。越晨光觉得这样的表情,在此时此刻看来,真是再矫情不过。
  而后,男人又轻笑,一个翻身。
  与越晨光分躺两侧。腰带解了一半,也没去理它。红得妖冶的发,线条分明的侧脸,弧度完美的颈脖,劲瘦的胸膛随着呼吸起起伏伏。
  “哭什么?我停不就是了?我或许是个色胚,可也不是一个下流胚子。你这么副哭着眼泪纵横的样子实在是让我做起来很有心理障碍。”
  也许是□□被撩起的缘故,男人说话的音质沉了许多。听得越晨光一张嫩生生的脸顿时红了一大半。主动亲人家的是自己;临阵脱逃的也是自己。这样的情况,的确是可恨了一点。
  要说,现在也是越晨光运气好,遇到的不是个只靠下半身思考问题的动物,还懂得尊重人权。要不这么扭扭捏捏的表情,人家一个不爽就直接这么把你给办了,然后再来个毁尸灭迹,那就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良久,越晨光才从嘴里憋出一句:“对不起。你……你会不会很讨厌我?”
  男人抿唇笑开:“小女生,第一次吧?应该留给自己喜欢的人。是我有点太冲动了,成人游戏,你不会玩,也玩不起。”
  在这么个世界,任谁没有那么一两个寂寞时刻?风月□□,男人懂得太多。他亦不会傻到去招惹那些一生只为寻找另一半肋骨而存在的女人。伤了她们,然后弃械投降的姿势自己又学不来。要么你死,要么她死。
  终不是个好结果,处理起来,累己,累人。而且,你要堕落,却总不得招惹别人跟你堕落。身体纠缠,欲望释放这回事,你情我愿,完事儿之后,最好亦不过说一句,“Enjoy yourself!”
  越晨光拢了拢敞开的衣领,把暴露在外的光洁的肌肤收起来。雨夜的温度终比平时冷上许多。
  “我说,我爱上你了,你信吗?”她问出了口。看着他,淡弯着温凉的眉目,认真得恍若要将整个火海燃成灰烬。
  初次见面的陌生人,便用上“爱”这么个负担极重的字,委实不妥。
  于是,此话一出,男人笑了,她从不觉得一个男人轻笑起来可以漂亮得如此云淡风轻。然后,然后的然后。夜雨不停。
  越晨光侧着身子,认真地看着男人的眼睛道:“你不回家,我也不想回家。嗯……我们玩剪刀石头布吧!谁输了,谁就得回答问题。”
  剪刀,布。
  越晨光问:“你叫什么名字?”
  收费便宜的旅馆里,白色床单有些泛黄的床上,有人用指尖在自己掌心上,写着,Ryan,Ryan,Ryan……
  “Ryan;我叫Ryan……”
  石头,剪刀。
  越晨光又问:“你是不是跟家里人吵架了啊?”
  男人的神情倦怠,某一程度上,越晨光愿意相信男人只是把嘴角弯起一个弧度,而不是在笑。没有人会笑得那么难过。
  “小女生,我不是你。我过了允许轻狂的年纪。”
  在自己的家。那意味着任性。高傲可以有,或是睥睨也可以有,唯独不能任性。并且,在美国的那段时间,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奢糜而堕落,已经任性够了。
  “你怎么总觉着我是不乖的孩子呢?我在家真的很乖的。”她躲在男人的怀里,扬起头问。
  男人的长睫轻颤,像夜光中飞舞的蝴蝶。漂亮极了。至少,越晨光这么认为。当然,不排除情人眼里出西子。
  “半夜了,不回家,和我这么个陌生人躺在一起,这样还很乖?电话也不打个回家,这样还很乖?”男人的话带着狭促的揶揄。
  越晨光被这么一问,还真是说不出话来。她想啊,男人一定是个很爱家的人,通常爱家的男人都是好男人。这样的认知让晨光无理由地感到无比自豪。
  “你是不是有妇之夫啊?”这真是无比唐突的问题。
  可是,在这样的夜,大概是谁也不在乎。只想着,身边有个人陪着就好。不熟悉也没关系。谁没有那么一两个寂寞时刻,寂寞到不理人事,毋论轻重。
  “有啊。承父母之命的未婚妻。”此话一出,越晨光想啊,原来自己真的不那么乖,喜欢一个有妇之夫。
  这真是一个无比沮丧的发现。
  剪刀,布。
  越晨光有些意外,长着那么精明的一张脸,怎么总是输呢?
  “你得赢一回啊?”
  他映着狭长眉目,笑:“为什么我要赢?阿晨,你给我非赢不可的理由。”
  非赢不可么……
  平淡如我,华贵若你,也有不如意的时候。
  你为什么总是要这么极端呢?真真应了多年后她心中思忖过的那句话,若非热烈如火,便是淡念成冰。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家的电话号码,八位数字的。想知道么?那里,可以找到我。”
  男人的手,比自己的修长,比自己的宽厚。她捉过他的手,在掌心处,用指尖轻轻地把自家电话号码的八个数字比划上去。
  男人收起掌心,笑。
  你要相信这个世界并不都是罗曼蒂克。争斗还有厮杀才符合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只是,这样的道理对于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女生而言,实在是有点太无法言喻了些。然而,这样的话,自己也不想说出口,这样的一个女生,第一次,不忍心把她的柔软之处捏碎。无关爱情,是为感激。感激,这样的夜,这样的凌乱到自己分不清下一步该如何是好的时刻,有一个,毫无危险性,毫无戒心的陌生人呆在自己身边,充当人生的过客,陪着自己。
  一个人,走到一个位置,错了,对了,也就这样了。
  终于,雪漫长安道,清欢十里城。
  “不要随便把电话号码给陌生人,傻姑娘。”
  光与影,看似亲密无间,其实真不过是无法相互交映。光影流连,那么温柔的剖白,傻姑娘,就怕自己第一次爱上的人,那么快地,就找不着自己了。
  轻笑当年,眉飞入鬓间,落雨天,夜光好文静。
  恍恍惚惚,有人撩起指尖,暖毯覆在她身上。她睁开眼睛,不过是躲在日光照耀下的杏树小小休憩了一下,醒来,却觉,一温一度,一分一寸,显得格外和熙。一切都显得平和而温馨。真真是有种“闲来看晴天,无事小神仙”的闲适之感。
  “怎么?”他问出声。
  她摇头,温凉着眉眼。
  “除了你,我没有给过哪个陌生人电话号码了呢。”
  “嗯?”他微怔,而后,轻笑。
  “傻姑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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