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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世魔帝-第2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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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接不住它就摇摇摆摆跑过去,用嘴捡起地上的炒豆子吃掉。

两个小东西玩得不亦乐乎,小丫头还太小,才不知道什么离别。

兰陵将她抱过来,狠狠在小脸上亲了一口。

小丫头咯咯笑着躲开小脸,然后继续逗着小狮鹫兽玩。

“我会保护丫丫的。”狄娜道:“在战场上,你自己也要小心。”

兰陵点头。

然后牵着这匹战马,驮着八捆箭,前往自己的军营!

……

兰陵被编入了骑兵队,算是外族军最强的一个队,但也是最危险的一个队。

因为战场上,这支骑兵队什么事情都要干,冲锋在前,侦查敌情等等。

兰陵的上司叫雷铜,是一名魔武士!

在魔族世界也是很不公平的,有些种族轻轻松松就能突破魔武士,比如虎族,豹族,狼族。

而雷铜,就是一位豹族武士,力大无穷。

此时,这支一百余人的骑兵队已经完成了集结,整整齐齐站在场地上。

尽管营养不大够,但这毕竟是外族军最强的一个队,每一个人都显得非常骁勇雄壮。

“这位是我们骑兵队新来的副百夫长,兰陵。”雷铜为兰陵做介绍。

顿时,下面骑兵队的武士望来不信任的目光。

不过,他们并没有表现出来,也没有说出口。

现在几乎所有外族军都知道,兰陵是索魔的侄子,而且还带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儿。

外族军的兄弟们对索魔无比的崇拜狂热,所以对他的侄子也自然充满了亲近感。

而这短短几日,小丫头带着小狮鹫玩遍了整个外族军营,她的可爱和俘虏了绝大多数人。

所以外族军的兄弟们对兰陵没有任何敌意,但是却充满了不信任。

毕竟,每天兰陵每天被狄娜用鞭子驱赶,做最基础的力量和速度练习,大家都有看到。

在军中,负重奔跑是最最基础的,锻炼最基本的体力。

接下来,还有弓箭训练,战刀训练,大剑训练,实战演练。

而兰陵仅仅进行了十几天的负重训练,就直接进入军中做了副百夫长。

老实说,这一点大家是不服气的。不说他没有任何战场厮杀,连整套的实战训练都没有完成。

但没有人会说出来,因为他们对索魔的崇拜和狂热,所以绝对不会质疑他的任何决定。

他们觉得,索魔没有子嗣,培养自己的侄子也是正常。

但是对于兰陵,他们心中就不大高兴了,觉得他肯定会坏了索魔大人的名声。更重要的是,这样会破坏外族军最重要的精神核心,公正公平。

基于这个原因,当雷铜介绍兰陵的时候,下面骑兵队的弟兄们显得非常冷淡。

在蛮荒世界,武力为尊,你没有实力,大家就看不起你。

雷铜没有任何要为兰陵介绍下面小队长的意思,兰陵不由得问道:“雷铜阁下,我应该带领那个小队?”

整个骑兵队一百多人,分为十个小组,每组一个十人长。

每三组为一个小队,有一个专门的小队长。而副百夫长,通常会带领一个小队,三十几骑。

雷铜道:“我们每一个小队长是满员的,你暂时跟在我的身边。在战场上不要乱跑,至于军功,只要你愿意,我们不会让你难堪的。”

雷铜这意思很明白了,就让兰陵来镀镀金,不会让他带一个兵。

到了战场上,也一直跟在他的身边,接受他的保护。

至于战功,只要兰陵脸皮足够厚,雷铜会把自己的部分人头分给他兰陵,不会让他面子上难看。

他也真是良苦用心了,如果不是因为崇拜敬仰索魔,他大概早就把兰陵赶走了。

不过单纯从外形上,兰陵确实有些不堪一击。

骑兵队在场的弟兄们,哪一个不是伤痕累累,哪一个不是皮糙肉厚,哪一个不是雄壮凶猛。

而唯独兰陵,皮肤比玉石还要光滑,比牛奶还要白,长得比女人还漂亮,手上一个老茧都没有了。

就算杜炎是恶魔后裔,身上还是有伤痕。

虽然一张脸很英俊,但尽是风霜之色。一双手张开,骨节粗大,手上都是老茧。

而兰陵全身上下,连一个小疤痕都没有,皮肤吹弹可破。

这样的人上战场厮杀?谁信?

肯定是来镀金的!

“记住,到了战场之后,时时刻刻跟在我的身边。”雷铜低声道:“不要跑远,那样会连累兄弟们跑去保护你,如果你拖了兄弟们的后腿,就算你是大首领的侄子,我也不会放过你。如果有那个兄弟为了保护你而枉死,我一定会打断你的腿。”

兰陵点了点头,没有去反驳。

这个雷铜不错,以后可以作为嫡系使用的。

至于被他看不起,那就只有在战场上见真章了。蛮荒世界,实力决定一切。

……

开完动员会归来!

外族军二首领杜炎依旧处于兴奋之中,在对酋长之女妮妮安的竞争中,他是落于下风的。

因为他身处外族军,身份卑微。另外两个情敌,一个比一个优秀。

巨丘,贵为狮鹫骑士的队长,武功仅次于杜炎,还是酋长夫人的侄子。

阳固,是部落骑军首领,掌管两千骑兵,还是部落长老的儿子。

现在好了,酋长康斯坦丁竟然说,谁的功劳越大,他就把女儿嫁给谁。

如此一来,他杜炎武功最高,自然就占据了上风。

“义父,有一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杜炎忽然道。

索魔道:“你既然都开口了,就是要说。”

杜炎道:“我觉得您把兰陵提拔为骑兵队的副百夫长,这样做不对!”

“怎么不对?”索魔道。

杜炎道:“他没有上过一天战场,没有打过一场战,最关键的是他仅仅只受过十几天负重奔跑训练,接下来的刀剑训练,实战训练都没有经历过。完全是一个新丁,而骑兵队是最强的一支队伍,您这样让他成为副百夫长,弟兄们心中不服。”

索魔道:“有人跟你说,他心中不服了吗?”

杜炎道:“没有,兄弟们口中不说,但心中不服。您是在透支您的威严,而且您还打算让他上战场,他不但杀不了敌人,反而还要派出许多弟兄去保护他。他会成为累赘,会拖大家后腿。”

索魔道:“话不要说得太早,到战场上再说,一切用军功说话。”

杜炎道:“义父,我知道您的意思,是想要让他在战场上镀金。而骑兵队到时候会把人头功劳分给他,但是您想过没有,这样会毁了我们外族军的根基,公平,公正!”

说到激动处,杜炎声音不由得高了一些。

杜炎猛地转过头来道:“炎儿,你这么看我?”

杜炎被义父的目光这样看着,不由得有些畏惧,却强硬道:“义父,我知道您的心思,想要让您的亲侄子继承外族军,我虽然是义子,但毕竟是外人。但是义父,您太心急了,您这样会毁了外族军的。”

索魔道:“这是你自己想的,还是酋长说的?”

这句话是妮妮安说的,她已经说了好几遍了,而毫无疑问这背后肯定有康斯坦丁的意思。

杜炎道:“这又有什么区别吗?您的心思,谁看不出来?”

索魔望着杜炎道:“老二,你跟了我二十几年,六岁的时候就跟着我流浪。老大死了,你就成为了狄娜和兰陵的大哥了,我希望你记住这一点。还有,如果你刚才说的话是你自己想的,那我还可以原谅。如果你是听别人这么说,才有这个想法,那你就太让我失望了。”

说罢,索魔加快速度,前往外族军营。

杜炎目光阴晴不定,咬牙切齿道:“我一定不会让人毁掉外族军,任何人都不行,我才是外族军的最好领袖。”

……

索魔回到外族军营后。

出征的八百外族军已经全部集结完毕!

雷铜找到了索魔,欲言又止。

“什么话?说!”索魔道。

雷铜道:“大首领,要不然这次兰陵就不要出征了,这次大战太关键了,而且还会有危险,我害怕实在无法分心保护他。”

索魔道:“你觉得他在战场上会成为你们的累赘?”

雷铜咬着牙,点了点头,接着他又道:“还有一句话,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说。”索魔道。

雷铜道:“您是不是想要为兰陵镀金,想要培养他做继承人?如果是这样的话,弟兄们心中都不服,杜炎大人如此出色,您这样做会寒了他的心,也会让兄弟们不安的。”

索魔道:“他一心想娶酋长的女儿,你怎么看?”

雷铜道:“爱美之心大家都有,酋长的女儿这么美丽,男人都喜欢。”

索魔道:“他之前和狄娜有过婚约,结果他一心想要迎娶酋长的女儿,所以对狄娜悔婚,这算不算是对外族军的背弃?”

雷铜道:“他说娶妮妮安小姐,也是为了我们外族军,为了提高我们的地位,为了让我们生存得更好。”

索魔道:“你知道那样的后果是什么吗?外族军被彻底吞并。”

雷铜道:“可是,我们原本不也是想要融入奇美拉部落吗?这难道不好吗?”

索魔道:“当我们团结一心的时候,我们外族军是一个整体,部落的其他人可以蔑视我们,可以欺负我们,但我们还是独立自由的,拥有人格,而不是奴隶。而一旦被吞并,你知道会有什么后果?整个外族军彻底分裂,许多人为了媚上,会踩着兄弟们的头顶往上爬,就如同戈鲁一样,整个外族军会彻底支离破碎。而奇美拉部落的绝大多数人容得下外族军吗?当我们团结一心的时候,他们会唾骂,会羞辱,但不敢动手杀人。而一旦我们被吞并了,所有的外族军要么被杀掉,要么成为别人家中的奴隶,整个外族军立刻灰飞烟灭,你懂吗?”

不得不说,在这一点上,索魔的目光是非常睿智清醒。

以现在整个部落的排外思想,外族军保持独立完整,还能活下去。

而一旦被吞并,基本上死路一条。只有想戈鲁那种狠毒卑鄙的无耻之辈,靠出卖自己的同僚才能活得好。

剩下的外族军,要么沦为奴隶,要么被奇美拉部落的民众欺凌至死。

但不管怎么样,外族军这个集体肯定是不复存在了。

只不过,绝大多数人都想不到这么深远,他们平时被人看不起,被当成二等公民。所以想着如果能够彻底融入奇美拉部落,那是最好的结果。

而杜炎看中了这点,便时常在军中传播这种观点。

而且还有事实佐证,杜炎暂时接管外族军的时候,大家的粮食和肉类都多了三成了,可见以后让杜炎执掌外族军就很好。

……

索魔没有责怪雷铜,他会责怪杜炎,但不会责怪雷铜,因为雷铜没有坏心思。

甚至,他觉得杜炎也没有坏心思,他只是思想不够成熟。

但不管如何,他都知道外族军面临一场巨大的危机。

因为继承人而导致的危机,如果这个危机不得到解决,可能会导致整个外族军的分裂。

想要消灭这个危机很简单,公开宣布立杜炎为外族军的继承人,这样一来所有人心都定了。

但是,在索魔看来,杜炎的想法很危险,完全有可能让外族军瓦解,一部分人死无葬身之地,另外一部分人沦为奴隶。只有少部分人,踩着外族军弟兄的尸体,在奇美拉部落坐上高位。

当然,兰陵的想法更危险,他的野心更大。

他想要率领外族军出走自立,另立部落。这更加九死一生,但不得不说,这是一条轰轰烈烈的道路,让人热血沸腾的道路。

索魔不赞同,畏惧这一条路,但是却很敬佩。

他找到了兰陵,道:“小陵,现在外族军遭遇了危机,可能导致分裂的危机。”

“我知道。”兰陵道:“继承人之争,所有弟兄们都把杜炎看成外族军下一个首领。”

“你的想法很疯狂,很冒险。”索魔道:“但是……至少很有尊严,充满了理想!有些事情,我不会去做,但是我不阻止你去做。但是有一个前提,你要自己强大起来。”

“是。”兰陵道。

索魔道:“我愿意把外族军给你,但是你要靠自己,征服所有的弟兄们。”

“是。”兰陵道。

索魔又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的话很随意,却直接树立了兰陵外族军继承人的地位了。

从这点看,索魔是果决的,没有任何优柔寡断。

甚至明知道兰陵可能会把外族军带向毁灭的道路,但至少有尊严。

那句话说得好,我自己不会去做,也不敢去做,但我不阻止你去做!

所以,接下来的大战就变得极度重要,就成为兰陵的舞台。

他要在战场上征服外族军的兄弟们,让他们心中开始接受,兰陵会成为外族军大首领继承人的观念。

在威望上,他要渐渐做到和杜炎分庭抗礼!

“还有,在大战之后你立刻迎娶狄娜,不许拒绝!”索魔斩钉截铁道,然后直接离开了。

……

“这一战,决定我们部落的命运,决定我们所有人的命运!”

“打赢了野马部落,我们发展壮大,成为方圆几百里内最大的部落。而如果战败了,那我们奇美拉部落就等着被分食,被灭亡!”

“出发,消灭野马部落!”

康斯坦丁一声大吼,八千部落大军,浩浩荡荡开赴一百五十里外的战场!

一千五百骑兵,六千多步兵!

因为是奇美拉部落主动开战,所以野马部落已经在战场上扎下了营寨,等待着奇美拉部落大军的攻击。

一天一夜后!

八千大军赶到战场!

野马部落的一万大军,已经安营扎寨!

一场大战,马上爆发。

这是兰陵来到蛮荒世界后经历的第一场大战。

这也是兰陵的舞台!

他即将开启一场华丽的表演。

他要征服外族军的弟兄们,让他们看到,兰陵才是最好的大首领继承人。

兰陵才是他们最好的领袖!

军功是一切,人头才是一切!

第497章 战场!兰陵表演时刻!

这是一场野战!

在蛮荒世界中,部落之间的战争有很多潜规则。

比如这一次,奇美拉部落和野马部落争夺落马山脉,所以就要约在一个地方野战。而不是奇美拉部落宣战,野马部落就在家中防守。

而一旦攻打部落本部,就意味着是征服战。

战场就在落马山脉附近的山谷,这里相对开阔,有足够的空间进行厮杀。

野马部落一万人,奇美拉部落八千人。

人数上,野马部落占有优势。

而且,野马部落已经安营扎寨,所以更加具有优势。

按照人类国度的战争,冷兵器作战,攻击方是要防守一方的两倍兵力以上。

不过这里是蛮荒,野马部落所谓的营寨也非常粗糙,就是几排木栅栏,还有一些拒马而已。

兰陵观察整个战场。

发现蛮荒世界的战争,也有比较有意思的一方面。

首先,不管是兵器还是铠甲,蛮荒部落不如人类国度的精致。

其次,攻城器械是完全没有了,甚至弩都很少见,更别说精密的大型强弩了。

至于其他攻城器械,比如投石机之类更是一概没有的。

完全靠人推,顶多有战马,还有几十只狮鹫兽而已。

但是蛮族军队也绝对不是一无是处,比如他们的士兵素质就非常高。

八千人,一天一夜行军一百五十里,而且还是崎岖的山路。

就这一点,强过人类国度的军队太多。

而且,蛮族军队的勇敢,不畏死,也超过人类国度。

昨夜经过一个险要的山路的时候,摔下去了几十人,但行军的蛮族士兵面不改色继续走。

另外,虽然谈不上令行禁止,但整个蛮族军队的纪律性还是非常不错的。

更别说士兵的单兵素质,都非常高。

这也如同中国古代,匈奴和其他游牧民族,虽然社会生产力原始落后,但是战斗素质极高。

……

奇美拉部落八千军队到达战场之后,野马部落以逸待劳,但是他们却没有立刻动手,而是等待奇美拉部落排兵布阵。

这也算是战场的潜规则。

要等到双方都完成排兵布阵后,再进行开战。

看上去仿佛非常文明,有中国春秋时候诸侯间作战的味道。

但这不是文明,仅仅只是潜规则。

这种规则今天可以保护敌人,而明天也可以保护自己。

真正开战的时候,就会发现这和文明完全无关。因为蛮族部落间大战的血腥程度,是远远超过人类国度的。

在人类国度,一支建制部队在野战中,伤亡三成后战斗基本上就肯定结束了。

而在蛮荒部落,一旦开战就真的是不死不休,直到一方彻底投降,或者逃跑为止。

酋长康斯坦丁率领大军到达战场后,立刻观察敌阵。

野马部落的阵形看上去很简单,中军主力六千人在山谷中央,四千骑兵分布两翼山坡高处。

这阵形虽然简单,但也非常实用。

野马部落之所以叫野马部落,就是因为它的骑兵多。

奇美拉部落总共有两千骑兵,野马部落足足有四千。而且位于两翼山坡,占据制高点。

骑兵居高临下,一旦开始冲锋,战马强大的机动速度带来的冲击力,是非常可怕的,完全是势如破竹。

这场战不好打,甚至很难打!

论士兵的个人战斗力,奇美拉部落要高一些。

但是,野马部落多出了两千军队,而且足足有四千骑兵。

如果去攻打野马部落的中军主力,很容易被两翼的骑兵前后夹击,有全军覆灭的风险。

而如同去攻打两翼的骑兵,首先对方是骑兵,而且居高临下。

总之,对方主力和两翼骑兵,互相策应,不管攻击哪一个部分,都会陷入险境!

所以看上去,奇美拉部落的失败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

在人类国度的时候,哪怕是几十万大军的作战,兰陵都是最高统帅。

然而在眼前这个不到两万人的战斗中,他是没有任何发言权的。

他只是区区外族军的一个副百夫长而已,而且身边连一个小兵都没有,只有服从命令的份。

康斯坦丁并不急着作战,观察了战场后,反而后退了二里,然后安营扎寨。

为了鼓舞士气,晚上他甚至召开了篝火晚会。

每一个士兵手头,发了三两酒,八两肉,还有一些面饼,完全可以吃到饱。

然后在语言上,极度做贱野马部落。

当然,野马部落那边也同样是如此,开着篝火晚会,喝着酒,吃着肉,大骂对方。

至于说夜袭?天太黑了!

火攻?

别闹了,附近就是落马山脉,无边无际的树林里面,不知道有多少野兽。

两个部落打这一战,就是为了争夺这片猎场,你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就成为了整个蛮荒世界的公敌了。

晚会上,酋长女儿妮妮安,成为了万众瞩目的明星。

她又是唱歌,又是跳舞,勾得所有的士兵心脏狂跳,望向她的目光充满了爱慕。

而杜炎,巨丘,阳固三人,互相死死盯着但对方,如同争夺配偶的雄狮一般,他们三人都把妮妮安看成了禁脔。

而这位酋长的千金,仿佛无比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又歌又舞,仿佛完全不知道疲倦一般。

“杜炎呢?”康斯坦丁忽然大喊道。

杜炎起身,尽管神情镇定,却也激动得满脸通红。

“过来。”酋长康斯坦丁招手道。

杜炎立刻上前。

康斯坦丁倒了一满杯酒,递给他道:“好勇士,这杯美酒喝下去,为我多立战功。”

杜炎接过酒,激动的目光颤抖,单膝跪下道:“愿为酋长效死!”

喝完酒后,杜炎便要离开,谁知酋长康斯坦丁拍了拍旁边的兽皮椅子道:“来,坐在我的身边。”

顿时,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

酋长大人竟然对杜炎这么器重?

丘巨和阳固二人面色剧变,他们武功比不上杜炎,又不如他英俊,唯一的优势就是身份,一个是酋长夫人的侄子,一个是部落长老之子。

而现在酋长大人竟然对杜炎如此器重,他们连这点优势都没有了。

在很多人心中不由得暗自揣测,酋长大人是不是准备把女儿嫁给杜炎啊?这,这也太抬举他了吧?

康斯坦丁朝着索魔笑道:“老友索魔,你很了不起啊,竟然培养了一个这么出色的义子,以后外族军后继有人了。”

接着,他又大声宣布道:“我说过,这一次大战,那个青年俊杰立下战功最大,我就把女儿妮妮安许配给他,绝不反悔!”

不得不说,康斯坦丁小手段真是一个接着一个啊。

如今又公然支持杜炎继承外族军,见到酋长对杜炎如此亲热,哪怕外族军的很多兄弟也充满了幻想。

等杜炎娶了酋长千金,他们外族军的地位或许会提高也说不定。

而杜炎感觉到轻飘飘的,无比的荣耀,无比的高兴。

之前义父竟然还说酋长不喜欢杜炎靠近妮妮安,现在看来完全是他在撒谎,他在妒忌!

杜炎心中涌起了一个念头。

义父索魔在妒忌,妒忌自己在酋长心目中的地位超过他,妒忌自己将取代他执掌外族军。

接着,康斯坦丁大声道:“老友索魔,听说你的侄子前来投靠,你这等人杰,会有何等子侄,让大家看看啊。”

索魔面色一变,然后道:“兰陵,出来见过诸位首领!”

兰陵起身,走了出来。

康斯坦丁目光落在兰陵脸上道:“哇,好漂亮的一张小脸啊,我的妮妮安,你第一美人的位置恐怕要不保了。”

这话一出,众人顿时轰然大笑!

康斯坦丁的意思非常明显,兰陵完全是个小白脸,如同娘们一样。

接着,康斯坦丁道:“索魔兄,我听说你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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