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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世魔帝-第3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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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从头到尾被镜子魔王俘虏的满族人,可能超过几十万人都不止。
这几十万人中,或许大部分人都身无分文,但是只要有十分之一的人带着金币,那也是一笔了不起的数字。
近人族女子带着兰陵和索魔开始翻山越岭。
来到了一个狭窄逼仄的山坳中。
这个山坳清一色都是岩石,进入之后,发现有一个山洞。
走进山洞,很快就发现了一个暗湖!
“如果我记忆没有出错,每一个被俘虏的人,都要将金币仍在这个水池里面。”近人族女子道。
这其实是一个暗湖,表面看水面很窄,直径不超过三四米,但里面应该很大。这个近人族女子不懂,所以说成是水池。
“叔父,我精神力高,我下去。”兰陵道。
索魔点了点头。
兰陵猛地跳了下去。
这里的水很凉,很深深深!
果然越往下大,兰陵一直往下,往下,往下……
深入十米,二十米,三十米……
到了最下面,完全是无边无际的暗湖了。
而且兰陵的精神力轻而易举感应到无数的水底生物,有普通的鱼,还有其他大型水下生物。
而且,这些水下生物都不怕人,或许它们从来都没有见过人。
兰陵释放出精神力,感应这个地下暗湖有多大,结果远超他的精神力范围内,应该超过百里直径。
他开始感应周围的水下生物群有多大,结果依旧超过了他的精神力范围。
或许,这是一个四通八达的地下水系。
兰陵顿时无比的狂喜,甚至比找到了金币还要狂喜。
本来他担心,直径一百里的山脉,仅仅靠狩猎应该很难养活一个部落。
但是现在,这里竟然有一个水下暗湖,有不计其数的渔类和水下生物。
不要说养活两三千人,就算养活上万人,或许都不成问题。
这个地方简直完美!
不但有足够的区域构建部落寨城,还有足够的食物供给。
在蛮荒世界,食物永远是最重要的。
只不过,这个暗湖也太深了吧。
兰陵一直往下潜,往下潜。
五十米,七十米,九十米……
也亏得是兰陵的逆天黄金魔躯,换成其他人早就窒息而死了,而且这里真的没有任何光线,根本无法视物。
但是兰陵逆天的精神力,依旧可以看得比较清楚。
终于……终于到底了!
兰陵伸手一摸,顿时抓到了一把凉飕飕,扁扁的,圆圆的东西。
他抓起来一看!
没错,是蛮荒世界的金币!
铸造得非常粗糙,但是分量绝对足够,完全沉甸甸的。
然后,兰陵从怀中掏出夜光石。
这块夜光石释放出来的那点光芒,也就是比萤火虫要强上一点点而已,普通人根本看不见任何东西。
但是就这一点点光芒,兰陵却已经足够看得清清楚楚了。
然后……
他真的是彻底惊呆了!
这个暗湖底,刚好是一个凹陷地形,仿佛一个漏斗一样,大约有几百平方米左右。
而这几百平米的湖底,到处都是金币,银币,铜币!
不止是钱,还有各类宝石,武器,等等等等!
不管是不是宝贝,总之这里的东西不计其数,完全将几百平方米的漏斗湖底完全堆满。
真正的堆积如山。
然后,兰陵想到,这个镜子魔王的存在可不是仅仅几千人,而是几万年了。
这几万年,究竟有多少人进入他的精神陷阱,被他俘获?
完全是一个天文数字,或许根本不是之前预料的几十万人。
蛮荒世界可人类世界不一样,人类世界的后文明史,仅仅只有区区三千年。
而蛮荒世界,几万年前是这幅模样,现在还是这幅模样,没有进步,没有退步,完全原地踏步。
所以镜子魔王究竟俘获了多少人?只有天知道。
有多少人往这个暗湖扔金币,扔宝贝,也只有天才知道。
就如同电影《霍比特人》里面的那条龙一样,它霸占着无数的金币宝贝,却一个都花不出去。
而镜子魔王也同样如此,霸占着无数的金银财宝,同样半个都花不出去。
然而,现在这批天文数字的金银财宝,就全部归兰陵,归他即将建立的部落了。
看着这遍地的金币,兰陵真的有点稍稍窒息的感觉。
这里面,他娘的到底有多少金币啊?
第527章 发大财!兽元丹淬炼!
其实更多的金币兰陵都见过,尤其王城金号的金币储备,那整个地面都是黄金和白银铸成的。
但此时他还是感觉到很震撼,有一种身处金山银海的感觉。
兰陵来到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接过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哪怕他曾经富可敌国,也是经营出来的。
但此时,真的是天上掉下了一块大馅饼。
这个镜子魔王的领地,还真是一块风水宝地啊。
不但是无主之地,而且有天生的食物储备和黄金储备。
这里面有多少金币?
兰陵真的无法预估,但超过六位数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武器,宝石等等。
此时兰陵根本也无法清点,也没有必要清点。
财富对于兰陵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他要的是近乎龙帝的力量,是一个强大的帝国,是一支超过千万的魔族大军。
这批宝藏,就让它静静躺在这里吧,就当作是未来炎魔部落的秘密金库。
这个地方确实非常安全,因为在水下一百多米,除了兰陵之外很少有人能够潜入这么深的水中而不窒息,而且这里的水压就已经足够的惊人,更别说这里没有丝毫光线,其他人进来之后根本看不见任何东西。
兰陵拿出一个兽皮袋子,拼命往里面装金币。
他抓的这点金币,对于这堆金山来说,根本就不值一提。
足足装满了一兽皮袋子,里面不止有金币,还有一些宝石,还有一支沉甸甸的匕首,还有一支白光闪闪的剑。
装满了一袋子后,兰陵背着往上浮。
足足两三分钟后,兰陵才浮出水面,将巨大的兽皮袋子递了上去。
“这么重?”索魔接过兰陵的兽皮大袋子。
里面都是金币,能够不重吗?
兰陵爬出水面,朝着近人族女子道:“你立了一大功劳,下面果然有很多金币。”
幸好索魔带来的兽皮袋子不是缝制出来的,而是从一只野兽身上完整剥下来的,所以承重能力很强。
要不然,兰陵装上来的这些金币可是足足有大几百斤。
索魔背着这袋子金币走出了山洞,然后开始清点。
最终数出来了,足足两千三百枚金币,每一只金币足足三两重。
“还有这支匕首。”兰陵递过去。
“乌金匕首。”索魔兴奋,然后猛地刺入了坚硬的地面。
坚硬无比的地面,直接被刺入了半尺多深。
“好宝贝,真实好宝贝。”索魔道:“这支匕首的价值,就超过这袋金币。”
这是一支纯乌金匕首,仅仅七寸长的匕首,便有一百多斤。
在人类国度,一支镀乌金箭头的价格是十个银币。
在高明的铁匠,一两乌金可以镀三支箭。总体而言,一斤乌金的价格在七八个金币左右。
但是这东西也是有价无市的,市面上的乌金流通非常稀少,整个人类国度的秘金基本上都掌握在霸州手中。
而索魔说,这支乌金匕首的价值就超过了两千多金币,看来乌金在蛮荒世界更加珍贵。
“我听说,蛮荒世界的乌金矿不少,至少比人类国度要多。”兰陵道。
索魔道:“是要多一些,但都是有主的,所以在外面流动的乌金非常的稀少。你这支乌金匕首融化后,做成镀乌金大剑,一万金币也有人要。”
兰陵懂了,还是物以稀为贵。
任何一个高手,都希望获得一支神兵利器。
来到蛮荒世界后,兰陵见到的武器基本上都是铁剑,最多是钢剑。
什么乌金剑,白金剑,龙金剑从来没有见过。
接着,索魔从十几颗宝石中挑出了一颗雪白的石头,道:“这叫灵石,非常珍贵,将它放在水里,然后进入水中沐浴,最多半年就可以去除身上的疤痕,而且还可以减缓人的衰老,可以让女人变得年轻。”
兰陵顿时无比惊愕,那这灵石完全是女人的最爱。
……
“走,我们去买兽元丹!”索魔道。
兽元丹才是最最重要的,可以帮助兰陵短时间提升修为,这样才能和杜炎一战。
兰陵道:“去哪里买?”
兽元丹是有价无市的东西,而且蛮荒世界的部落之间是充满敌意的。想要大摇大摆进入一个部落做生意,这是不可能的,除非是双方部落有过约定。
比如安卡拉部落和奇美拉部落,就可以互相交易。不过,这种约定很快就要取消了,因为现在这两个部落之间的敌意已经越来越浓。
兽元丹这种东西,不管是在安卡拉部落,还是奇美拉部落,都不可能买得到。
对于这些酋长来说,兽元丹相当于战略物资,基本上是不会拿出来卖的。
而且,兰陵和索魔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金币,根本无法向康斯坦丁解释。
“有一个地方可以买到兽元丹,鬼集市!”索魔道。
兰陵道:“蛮荒世界还有集市?”
蛮荒世界当然有集市,这些部落之间总是要交易的。
所谓的鬼集市,实际上是一个上古城市废墟,大地经过无数年的变化,这个城市废墟就被掩埋了,变成了一个地下的城市。
蛮荒世界的部落之间也需要交易,但不管去哪里都不放心,于是就把所有的大额交易放在鬼集市中。
方圆五百里内的近十个部落,都在这里交易。
传言说,在鬼集市什么东西都能买到,兽元丹也不例外。
只不过之前哪怕索魔是外族军大首领,也没有资格进入鬼集市的。
因为进入这个集市要先上交三个金币,每人三个金币,不管买不买东西,都要上交。
对于外族军这种一穷二白的集体来说,怎么可能舍得去鬼集市,在部落集市买东西都算了不起了。
“鬼集市距离这里有多远?”兰陵问道。
“二百三十里左右。”索魔道:“所以,我们要快去快回了。”
近人族女子道:“现在镜子魔王死了,所以这片区域的幻境也消失了,任何人都可以进入。我们就这么离开,万一别人闯进了我们的领地怎么办?”
炎魔部落还没有建立,这个女子就已经把这片区域当成自己的领地了。
索魔道:“放心吧,这片区域已经成为了死亡的代名词,绝大部分人都不会靠近的。周围的部落,就算狩猎也会远离这片区域近百里左右。”
话虽如此,但兰陵还是要尽快霸占这片土地,建立自己的部落。否则一旦被其他人知道这片区域已经不是死亡禁区了,一定会带着强大军队前来霸占。
一旦被人霸占,想要夺回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更别说,这方圆百里的区域是绝对的风水宝地,不但有惊人的宝藏,还有惊人的食物储备。
“叔父,我们要加快独立的脚步了,最晚两个月内,我们就要建立自己的部落,把外族军所有的兄弟都带到这里来。”兰陵道:“一旦让别人发现了这里,就真的来不及了。”
索魔点了点头道:“等你和杜炎决斗之后,我们立刻策划独立,建立自己的部落!”
……
离开了曾经镜子魔王的领地。
索魔,兰陵,阿茉三人,拼命地奔跑,前往二百多里的鬼集市。
阿沫就是那个近人族女子,她今年已经三十七岁了,或许是因为种族的原因,她比三十七岁的人类女子要年轻一些。
看她穿着树枝铠甲和树叶衣服非常不雅,索魔把自己的外套给她穿了。
然后,她望向索魔的目光就无比的热烈,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情意。
或者说,在见到索魔的第一眼,她就被他身上那种正义,强大,温暖的能量气息给吸引了。
她已经说过了,她对荣华富贵的生活没有兴趣,就想要生儿育女,所以她火热的目光时时刻刻都盯着索魔,恨不得随时和他生孩子,这让索魔很不自然。
三个人不眠不休,足足奔跑了近一天一夜,终于来到了二百多里外的鬼集市。
兰陵注意到,这个鬼集市是在东边方向,靠近大海,因为这里的大地满目苍夷,伤痕累累。很少有树木花草,几乎没有什么野兽。
整个南部蛮荒仿佛经历过什么可怕的事情,靠近海边的几百里内,都是这样没有生命的土地。
鬼集市的入口,是一个大裂口。
没错,是大地的裂口,足足几千米长,十几米宽的裂口。
大裂口处,有几十名蛮族骑兵在把守,看到兰陵三人也不说话,直接伸出手。
索魔数出了九个金币,放在他的手里。
顿时,几十名蛮族骑兵离开,大吼道:“放桥!”
然后,在一片嘎吱嘎吱声中,一座木头吊桥被放了下来。
沿着吊桥,兰陵三人走进了大裂口中。
这里已经被开凿出了台阶,一直蜿蜒乡向下,深入到地下城市废墟之中,兰陵已经隐隐见到,里面有灯火了。
行走台阶的时候要非常小心,一旦摔下去,就是深不见底的万丈深渊。
足足走了几千米的台阶,三个人终于进入了大名鼎鼎的鬼集市。
每一个人取了一个简单的面具戴上,面具只露出眼睛,鼻子,画着厉鬼的面孔。
这也是鬼集市的名字由来。
每一个进入鬼集市交易的人,都不露出真面目。
进入鬼集市后,兰陵发现面积非常大。
毕竟,这里曾经是上古城市的废墟,有宽阔的街道,街道的两边有深幽的房子,而这些店铺就在这些房子内。
当然,也有摆摊的人。
有些人偶然得到了一个宝物,就跑到鬼集市来出手,缴纳三个金币的入场费后,就在街道上摆摊,能不能卖出去,多少价格卖出去,就完全看运气了。
索魔带着兰陵走进了第一间店铺。
这里的房子已经老得说不出历史了,与其说是房子,不如说是一个石洞。
里面点着昏暗的烛火,看不见有多少东西,仅仅只有一个佝偻的蛮族老者坐在那里打盹。
这些店主,有些并不是真正的主人。因为这些店,通常都是周围部落的掌权者开的。
每一个部落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宝贝,又或者要求购一些东西,所以常年在鬼集市里面开一个店铺进行交易,而看管店铺的通常是酋长的心腹。
曾经勾夫,就被康斯坦拍到鬼集市来掌管店铺,但是因为他中饱私囊,所以被开革了这个美差。
这些店铺虽然常驻鬼集市,但却未必有东西卖的。
比如眼前这个店铺,空空如也。
“兽元丹,有吗?”索魔道。
那个打盹的老者摇了摇头,没有回答。
“价钱不是问题。”索魔拍了拍背后的金币。
那个老者眼皮打开,闪过一道贪婪的目光,还是摇了摇头。
索魔带着兰陵进入第二家店铺,这家店铺里面摆着一些兵器,铠甲,还有一些衣服。
索魔买了一些衣服,价钱都很贵,比在人类国度贵得多了。
“兽元丹有吗?”索魔问道。
“没有。”店主道。
索魔道:“价钱不是问题。”
店主道:“没有。”
……
第三家店,第四家店……
索魔带着兰陵一路走下去,将一条街走完了,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没有兽元丹。
真是奇怪了,兽元丹是非常珍惜,但也不至于来到鬼市后一颗都买不到,究竟是怎么回事?
在第十七家店铺,索魔花了两个金币的代价,终于得到了答案。
几天之前,有一个神秘人,把整个鬼集市的兽元丹全部买走了,而且是一千六百金币一颗。
这话一出,索魔顿时惊愕。
整个鬼集市的兽元丹,起码也有十几颗以上,那就是两万多金币啊。
究竟是谁啊?那么大的手笔?
周围十几个部落,没有一个人可能有这么巨大的手笔啊。
两万金币,康斯坦丁咬咬牙也能拿出来,但也不可能全部来买兽元丹啊。
这玩意服用第一颗效果很大,第二颗效果就很弱了,第三颗完全没有效果,反而会有生命危险。
而且每一个酋长手头上起码都库存了十来颗兽元丹,作为对部落勇士的奖赏,根本不可能花这么多钱来买。
那么,他是兰陵做对吗?
更加不可能了,兰陵在奇美拉部落还算一个人物,当放在周围十几个部落,除了野马部落和安卡拉部落,谁知道兰陵是谁啊。
走遍了整个鬼集市所有的店铺,都没有一颗兽元丹。
兰陵的运气真实背到了极点。
七星级魔武士是底线,没有达到这个修为,就索性不要和杜炎决斗,必死无疑的。
而此时距离决斗,仅仅只有四天了,兽元丹是唯一短时间突破修为的机会。
没有了兽元丹,根本不可能突破七星魔武士。
就在此时,兰陵忽然感觉到有一个人一直在跟着自己,闭上眼睛感应此人的能量气息,竟然还有些熟悉。
顿时,他不由得猛地一回头。
立刻见到了一个身影,全身都笼罩在黑色斗篷之中,脸上带着鬼面具。
见到被兰陵发现,此人也并不惊慌,稍稍犹豫后,她上前道:“你们要兽元丹是吗?”
没错,是她!
尽管她用男人的声音,但兰陵还是立刻感应到,这是一个女人。
而且还是一个熟悉的女子,野马部落酋长的女儿,多柠!
没有想到,她竟然在鬼集市里面。
野马部落已经灭亡了,被安卡拉部落征服了,酋长多铎率领残存的几百人逃离战场生死未卜。
如今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不知道野马部落的残军究竟在哪里,还有多少人活着。
“你们要兽元丹是吗?”多柠再一次用沙哑的声音问道。
“没错,你有吗?”索隆问道。
“有,但价格很贵。”多柠变声道。
“多少钱?”索隆道。
多柠道:“你有多少钱?”
她的目光直接落在索魔背后的那一大袋金币上。
她完全是狮子大开口了。
兽元丹的正常价格大约在一千到一千一百金币左右。
而索魔背后的这袋金币,足足有两千多。
索魔没有还价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多柠一愕,她狮子大张口本来还等着对方还价的,但没有想到索魔如此直截了当。
她深深吸一口气,然后四处张望,从怀里拿出了一个盒子打开。
里面,有一颗血红色光芒的丹丸。
没错,这就是兽元丹。
索魔将整整一袋子金币递了过去,然后拿走她的兽元丹。
终于买到了!
对于索魔来说,这些金币什么都不是,只要能够让兰陵在决斗中活下来,只要能够让他修为突破,别说两千多金币,就算是一万金币他眼睛都不眨一下。
“告辞!”多柠背过沉甸甸的金币,消失在兰陵和索魔等人的视野中。
兰陵没有任何要和她交谈的意思。
尽管,兰陵是想要收服野马部落,但是现在他们还不够惨。
不过,很显然他们距离山穷水尽已经不远了,这颗兽元丹应该是多柠唯一能够拿出来变卖的东西了。
这两千多金币,或许她会买武器,买粮食,买肉类,买战马。
但是……
靠着这些东西,野马部落的几百残军还能坚持多久?
失去部落的蛮族人,基本上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
“走,立刻去找一个地方服用兽元丹,然后进行血浴,淬炼筋骨!”
第528章 逆天兰陵!血浴吞噬!
接下来,索魔卖掉了几颗宝石换来了二百金币,买了一些药草,一口大釜。
还有几支大剑,一支强弓,几袋箭。
这些东西,都是为了血浴淬炼做准备的。
离开了鬼集市后,索魔立刻带着兰陵深入到蛮荒森林之中进行狩猎。
因为要进行血浴,所以必须挑选极度凶猛的野兽放血。
这种狩猎要非常小心,因为蛮荒世界的每一寸森林和山脉都是有主的,进入别人部落的领地狩猎,小则丧命,大则引起部落之间的战争。
幸亏兰陵拥有逆天的精神力,一旦有人靠近,隔着很远便可以发现。
“兽元丹非常的珍贵,而且一个人通常只有一次服用的机会,第二次服用效果就很小了。”索魔道:“所以血浴也就变得非常重要,普通野兽的血,和高级野兽的血,效果能够相差一两倍以上。”
兰陵道:“那什么是高级野兽的血?”
“狼人的血,算是高级血浴。”索魔道:“不过最顶级的血浴,是魔齿虎的血。”
魔齿虎,算是这片蛮荒世界森林中的霸主了,体形巨大,力大无穷,而且极度狡诈敏锐。
这种猛兽,除非特殊情形,否则一般的部落都不会去猎杀。
所谓的特殊情形,要么是酋长的宝座坏掉了,需要一张全新的虎皮,要么是遇到酋长生日等大事。
猎杀一只魔齿虎的代价实在太大了,死个几十个人是正常的。
它不仅力大无穷,而且几乎刀枪不入,而且它的牙齿和爪子,完全比刀剑还要锋利。
不仅如此,它的嘶吼声完全是逆天杀器。
武功低于魔武士的人,被它近处嘶吼一声,轻则耳朵聋掉,重则五脏六腑移位,吐血而死。
“上次我捕捉狮鹫兽的时候,经过一处山脉,发现了一只魔齿虎的踪迹。”索魔道:“当时,我非常小心地避开了它,因为一只成年魔齿虎,实在是太强大可怕了。”
兰陵道:“叔父,如果用魔齿虎的血来血浴,再服用兽元丹,我的修为能够突破多少?”
“至少,八星魔武士。”索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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