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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芜城-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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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你知道什么是残酷么?”他说,“我来跟你说个残酷的事情。有次坐出租车,司机跟我聊起夏天的时候,女人常会把月经弄在他们的座位上,并给我展示他们自备的塑料袋。没错,他们是自备的,他们的心肠可硬了。说这种日子,女人们就应该识趣点。我操,真不是人啊,谁都不是自愿这样的不是么。所以其实到了最后,很多中年人的心都已经被磨得麻木起来,绝不会有怜悯。而你我,始终是不会变成这样的人的。”
说罢,他喝光最后一口啤酒,看着我说:“此刻,我简直有一个想法,宁可从来也都没有认识过你。当然这也只是心里小小一念。因为我觉得太痛苦,而且我知道你什么都不能做,我也与你一样。”他看起来竟然有些醉意,眼眶泛着红,不过只是一瓶啤酒而已。然后他站起来,送我出门。
我们一同走到楼下,望望天。
“秋天了。”我说。
“是啊。你我怎么像是天井里的老头老太。每次乌云了,他们就浓叹一声,唉,要下雨了。天热了,就说,唉,这下天热了。”他说完,我们都轻松地笑起来。然后他替我喊了辆车,我迅速地钻进去,有些狼狈,完全没有再回头望一眼。
我回到家里,麻木地脱去鞋子、衣服,无法入睡,不得不找出一张影碟好让自己捱过剩下的时间。找来找去,却放起一张很久以前就与阿乔一起反复看过的僵尸片。开头的时候,一个男人赤身裸体地醒过来,发现整个伦敦城都已经空了,英伦摇滚响起来,他漫无目的地走在空荡荡的马路上,一个很久很久的长镜头,就像是我每天都在做的梦。然后还没有等到僵尸出现,我就昏睡了过去。
拾肆 ◇
全部的家当打包只不过是花了三天的时间。我定了第四天的机票回上海,一方面是因为不想为自己留余地,另一方面则是阿乔正好出差。我揣着种落荒而逃的心态,却又要镇定地处理所有琐事。这中间我自己开车去市场里买回纸箱、蛇皮袋和封箱带,回来的时候被堵在三环上,前面不知道是出了什么事故,再往前过一个出口所有的车都纹丝不动,只好先从这个出口下了三环。这样盲目地在城里开着,有时候碰到红灯停下来,怔怔地透过挡风玻璃望向外面某处,看风卷起一个塑料袋吹啊吹,挂到树枝上。我看了很久,直到红灯变成绿灯,身后的司机不耐烦地按起喇叭,此起彼伏。
第三天傍晚,我提前预约好了的宅急送工人过来取件。他们没有按照事先说好的那样开来箱式货车,却只有一个人踩来辆小三轮。我累坏了,没有心思与他理论。只是看着他挨个儿地称着每个纸板箱与蛇皮袋的分量,太重了,他骂骂咧咧的,封箱带崩坏了好几根。然后我跟着他在电梯里坐了几个来回,把所有东西都挪上他的三轮车,这些事情做起来都是麻木的,好像不过是个旁观者而已,带不出一丝感情来。三年的家当把他的小车压得摇摇欲坠,不得不用行李带绑紧。最后我不甘心地反复确认,不会弄丢吧。他潇洒地跨上车,头也不回地朝我摆摆手说,您放心!
我没有在空空如也的房间里再逗留片刻,随身携带着的小包里无非是塞了些简单的洗漱用品,一会儿还得去把钥匙还给房东,拿回押金,以及把车交接给前几日就办好过户手续的陌生买家。压根儿没有时间能用来伤感对我来说是件好事,此刻我需要自己像个机器人一样勇敢无畏地往前走,冷血和无情才是最好。
然而走廊很长,下午的太阳毫无保留地从窗户斜照进来。我不免想起租房时第一次见到这间屋子时的情景。我早到了,在楼底下等中介小弟,天空里飞着很多乌鸦。之后中介小弟问我说喜欢什么样的屋子。我说不用太大,老式小区最好,多些树木,多些猫。他说姐姐喜欢动物啊。我忙说不是,只是多些猫的地方,总也多些人情味。他笑笑说,哦,那姐姐是一个人住着怕孤独吧。也不知怎么的,我就记住了他说这句话时候的样子。
我与交接车子的人约在鼓楼附近的街上见面,没有多说什么,重新再叮嘱了几句车子的离合器一直没有调好,不要抬得太高。然后把钥匙交给他,心里无端地多出些落子无悔的郑重来。
其实我很久没有来过旧城了,飞机是第二天下午的,接下去反正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便干脆背着包,空着双手随便走走。这儿的房子都低低矮矮,马路上走动着热气腾腾的人,卖煎饼果子的小铺门口排着长长的队,老头儿在梧桐底下下棋。我像是突然闯入一个平行世界,在这份寻常的热闹里走得小心翼翼,惟恐惊动起身体里的那部分无知无觉。
这么走着,就走到刚来北京时常来的胡同,麦克的咖啡馆在这儿,我之后再也没有来过,不过还是很快凭着印象找到。并没有什么变化,胡同门口有间小理发店,所以见到那个破破烂烂的黑白旋转理发灯拐个弯就能看到他的门面。依旧没有标牌,红色的木门闭拢着,看不到里面的样子,也无法确定咖啡馆是否还开着。我杵在那儿犹豫了片刻,听到头顶一阵沙沙声,抬头看去,一只灰白相间的猫正蹲在墙头静悄悄地望着我。我认得这是他一直养着的猫,这样想着,便推门进去。
院子还是那副模样,植物愈发繁茂地生长着,只是水缸枯涸了,里面也不见锦鲤。原本放着藤椅的地方现在空出来,摆着很大的花盆,绣球怒放,却不见人影。我再往里走,隔着玻璃和背后半拉着的窗帘能隐约看到里面有人在晃动,并听得见憧憧的音乐声。我在那儿站了会儿,无法坚持下去,几乎想要扭头就走,里面却正有两三个客人推门而出。麦克站在他们身后,与他们大声告别。
起初他并没有认出我来,而他自己也有了些变化。他的头发剃短了,手里捏着张大约是看了一半的报纸,戴着副眼镜。或许是眼镜的缘故,他看起来顿时老了。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到底有几岁,这会儿看来,他像是个添了几分暮气的中年人。然后他朝我笑了笑,搓搓手,招呼我进去。依旧非常羞怯,我不由得去看他的眼睛,或许是想看看那种称得上是清冽的光芒是否还在,但他很快就垂下眼睛,看向其他地方。
这儿的陈设几乎没有怎么变过,多了两只猫,也只是无声无息地占据着两张椅子,呼呼大睡。没有什么其他客人,于是他拖了把椅子在我对面,又端出两杯热茶来。
“这儿已经不对外经营了,只做些熟客的生意,从老家来帮忙的两个小伙子也都为他们安排了其他的工作,这儿几乎用不上什么其他人。”他解释着这里的冷清。
“为什么,生意不好做么?”
“相反,生意做得太好了。附近戏剧学院的学生总是来,特别吵闹。还有各种游客。我突然发现自己对人群是憎恶的,而且做咖啡馆占据了我几乎所有的时间。人生就这样过半了,还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他说,“时不我待。”
“你是打算关门了么?”
“我想回老家去了,在北京的时间久了,心浮气躁。想念老家无人的草原。”
“那儿是什么样的。”
“我嘴笨得很,没法描述给你听。”
“我明天也回上海了。”
“回去了?还回来么。”
“不回来了。”我说,也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哦。”他点点头,没有再说话,久久也不看我,若有所思的样子,但是我知道他或许什么都没有想。我们这样手脚瘫软地坐在安静的下午,我能感觉到心里的不安已经褪去了些,原来时间真的会在两个人之间达成某种妥协,治愈那些间隙。就仿佛我们不过是两个在公车上相遇的人,全不相识,却又好像是前世的故交。
“时间过得真快。”他这么说。
“可不是么。”我点点头,又不知该说什么好。
“陪我出去走走,顺道吃个晚饭吧。”他站起来。我才想起这两天来几乎没有吃过什么东西,只是麻木地整理东西。打包、缠封箱带、封起来的纸板箱和蛇皮袋再垒在一起。东西用完了,就出去买新的。窗帘始终闭拢着,日光灯打着白光,几乎不分晨昏。床单和被子早早撤去,筋疲力尽的时候就在破了的床垫上睡一会儿,也不敢睡太多,惟恐时间不够用,又担心梦境的侵袭会让我丧失所有意志力。像具行尸走肉般封闭自己的知觉,这会儿被他提起一起吃个晚饭,想起热汤热菜,对面竟然还能坐着个活生生的人,突然就从心头涌起非常多的温柔来。
我跟在他的身后穿过胡同,许久不来,我几乎忘记这里的好。虽然已过傍晚,但天色迟迟不暗,树木都很高大,透着夏天的清香。我初来北京时的那些傍晚也曾是如此,天或许比此刻更冷些,他常常带着我在旧城区的各种胡同里转悠,我们很少说话,却有足够多的时间去浪费。等天暗下来的时候,就随便找间路边的小馆坐下来,陪他喝两口白酒。他总是兴致勃勃的,哪怕是一碗最寻常的白米粥,他都要对我强调说这是全北京最好喝的小米粥。我从来不拂他的兴致,就笑眯眯地接过来喝。若是我们一块儿吃卤煮,也不会拒绝他掰给我的两三颗新鲜大蒜。他喜欢那些新上市的大蒜,嫩白清甜,他替我剥好,我们一起大嚼,说一会儿接吻的时候就不会觉得有气味了。
所以也有过美好的时间,我自己差点都忘记了。
结果我们去了间过去常去的小饭馆,这儿曾经有全北京最好吃的门钉肉饼和麻豆腐。老板娘与他熟识,又端上来两碟自己泡的酱菜。她已经不记得我了,只是与他扯了两句家常,说了些胡同里的事。我自顾自地喝了一小口白米粥,再小心地咽下去,周围吵吵嚷嚷的,旁边的桌子上换岗的保安大叔们早早就喝醉了,空的啤酒瓶摆了一地。这种日常的知觉竟让我惊恐万分。他们彼此大声交谈着,津津有味地说起隔壁歌厅里的小姐。有一位迫不及待地想要与其他人分享他的相好,说他每回只要带去一个西瓜,相好就不收他钱了,完事以后俩人各自坐在床边用勺子挖西瓜吃。
我想像着这幅场景,有时继续听他们讲话,有时看看对面的麦克。他不时喝一口酒,喉结咕咚动一下。点滴间竟然有种日常的动人,我想起他的手掌间有圆圆的茧,现在这张手掌像是在我的心脏上揉了一把,疼,接二连三地到来,封闭的毛孔也几乎要纷纷打开,毫无预兆。我依然直着背坐着,却又觉得已经无法支撑自己的身体,随时都要倒下去。
“你怎么了?”他停下来,看着我说。我摇摇头,垂下眼睛使劲地吞下几口米饭。
“别难过了。”他又说。
“嗯。我知道。”我说。
我本打算去找间酒店凑合一夜,不过终究还是没能鼓起这样的勇气,整个下午与晚上他的陪伴无疑是在消磨着我的意志力。于是等他打烊以后,我跟着他一起回家。他搬去了很远的地方,出租车慢慢开出城区,经过些烧荒的田野,经过一所看守所,又经过几座桥。再往外,道路两旁出现巨大的烟囱,并排在夜色里,沉默地突出白色的烟雾,像是要慢慢离开现实,浸入梦境。我想我从来没有对这个城市产生过恨意。
晚上有球赛,所以回到他的住处以后,他便直接坐到沙发上打开电视,我也坐在他的身边。我们沉默地盯着屏幕里绿莹莹的球场,他看得非常认真,而我在喝了两口啤酒以后疲惫万分,所有的精神气儿只能再坚持那么一小会儿而已。
“刚认识你那会儿,我给你拍过些照片,后来洗出来了。”他说。
“给我看看。”我说。
“下回再遇着你的时候吧。”
“要是遇不着了呢。”
“那就算了。”
“嗯。”
“时间过得可真快。”他又重复了一遍这样的话。
“可不是么。”我也重复了一遍。
我望望他,我们挨得很近,膝盖碰到一块儿,可是过往的暧昧荡然无存,亲密便显得非常真实。渐渐地我们都喝得有些多,就像家里人一般靠在一起。我想起我们第一次出去开房间,那会儿我还借宿在朋友家里,我们去外面找了个糟糕的小旅馆,晚上他开始拉肚子,我们潦草地做完,并排躺在床上说话,他不时起来上厕所。空调的噪音很大,关掉以后又开始不断流汗。我们迷迷糊糊地睡,醒来便说话,也分不清对方是醒着还是在梦里。他说话的声音一会儿清晰,一会儿又变得很远。最后我们在清晨忍无可忍地起床,走出门去。外面是条嘈杂的马路,他问我要不要一起喝碗粥,我却不知道怎么的,觉得有些窘迫,急于离开。
球赛结束以后他去睡了,之前帮我把沙发床铺好。于是我独自在那儿坐了一会儿,看了会儿广告,也没有洗漱,就躺了下来。非常疲惫,可是却无法很快入睡,辗转反侧地看着外面路灯透进来的光线、车子开过时挠动的树影。我猜想此刻所有的纸板箱大概已经在去往上海的货车上了,我的手机里存着明天的航班号码,实在没有什么可后悔的余地。
我仔细地回想着过去的几天,努力想起最后一次见到阿乔时的情景。几天前他突然说要带我去他刚来北京时住的地方看看,西四环。我们坐了很久的地铁,走出来的时候天都黑了。阿乔也有很多年没有来过这儿,树木已经被砍去,长长一段路都在挖地铁。他指指旁边的家乐福说,原先这儿有一溜儿的发廊。又指指旁边一个花坛说,当年他养了只乌龟,结果冬眠以后就再没醒过来,装在肥皂盒里埋在这儿了。然后他犹豫了一会儿,说,或许不是这个花坛,时间过去太久了,真的记不清了。天空里飘着小雨,我一路跟在他的身后,听他絮絮说起这些过往。
他住过的楼还在,是八十年代初建造的筒子楼,电梯很破,楼道里没有灯,借着外面的路灯看到墙壁上用油漆、记号笔、圆珠笔写着各种陈年广告。他说他住在九楼的时候撞见过鬼,我问他是什么样的鬼。他说是有天睡到半夜里,看到阳台上站着位老妇。其实他是背对着阳台睡的,所以并不是真的看见,只是从心里明确地感觉到她的存在,甚至能描述出她的容貌。他说从长相上来说,与常人无异,却清楚地明白不是属于我们这个世界的人。所以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他就搬去了十楼。我们在九楼停了停,他指给我看那间撞见鬼的房间,问我是不是害怕,我握着他的手,心里平平静静的。再顺着楼梯走到十楼,他过去用记号笔写下的门牌号码还在,于是我陪着他在门口站了会儿。
我们下楼的时候正好是晚饭时间,楼道里飘荡着炒青菜的香味,也有老人牵着吵吵嚷嚷的孩子从身边走过。又是寻常的一天,我们站在楼道口抽了根烟。这段日子里,他常常涌起些突如其来的悲伤。有时候我醒来,看到他已经醒了,正侧过脸来望着我。他问我,你爱我么?我说我爱。他说真的么?我说真的。他的预感总是很准确,所以我想他或许也已经知道我就快走了,但是我们都没有再多说什么。我们抽完烟,踩踩灭,就手拉着手走进外面的夜色里,因为下雨的缘故,竟然有些像飘摇的南方三月天。
我躺在沙发上想起这些,就开始掉眼泪。可是当身体剔除了警戒以后,却也并没有情绪喷涌出来,没有想像中的失控,刚刚在饭桌上所感受到的痛楚也不见了。大概因为太累,只从心底生出许多真正的柔软。我们算是爱到扼腕叹息么,还是根本不算是爱?可是我也已经感觉不到恨意了,那些黑暗的东西此刻竟然消褪了些,我闭上眼睛,零星闪起的都是那些平平淡淡的时光。
我想起在最后一个春天刚刚开始的时候,河面的冰都融化了。我们刚刚脱去羽绒服,穿起毛衣和短夹克去公园里放风筝。风筝是过年时阿乔家的亲戚送的,一条枝枝节节颜色好看的龙。我们沿着湖边放,又在草坪上放,来回奔跑,可是风筝只在低处轻轻掠过,就掉下来,怎么也飞不起来。
就差那么一点点,我就要开始后悔,我的手里紧紧握着手机,什么时候才能做到勇往直前,摧枯拉朽。所幸这个时候,梦境如期到来,把我拽入深深的,世界之外。
再次醒来时,天蒙蒙亮,不过睡了三四个小时而已。房间里静悄悄的,但其实周围的一切都在动,摆钟、窗帘、光、飞虫、水管,还有窗户外奔跑的狗。好像很久都没有这样的早晨了。
我起床以后看到麦克在厨房里烙一张鸡蛋饼。我问他要不要帮忙,他说不用,陪他说会儿话就好了。于是我在旁边站着,看他做所有的事情。他用细细的水流清洗香菜根部,随手摘了一截给我,说,“尝尝,香菜根儿最好吃,清甜清甜的。”我接过来慢慢嚼,他就转头望着我。
他曾经拎着条活杀的鲶鱼到我家来找我,为我做茄子炖鲶鱼。趁着小火慢煮的间隙,我们在沙发上做爱。他心神不定,想着要用勺子撇去汤里的杂沫和油水。最后等我们抽上一根烟的时候,还是闻见焦煳的气味。再掀开锅子时,已经来不及了。他有些丧气,反复叹气,好像做饭才是一等一的大事,其他一切与之相比都微不足道。
“想什么呢?”他说。
“没什么。”
“别担心了,没有什么值得担心的。”他说着用湿淋淋的手摸摸我的头发。
过了一会儿他就端出两碗面条来,切得细细的黄瓜丝码得很整齐,又舀了勺酱在我的面条上。其实这几天来无序的睡眠搞垮了我的胃口。但是他如往日那样坐在我对面大口大口吃,发出稀里哗啦的声响,我便又觉得安心起来,学起他的样子。桌上摆着些粉嫩的新鲜大蒜,他掰下一颗来,递给我。我自己也很难相信,只能再待上一小会儿,我就得上路了。却好像只是路过朋友家里,坐下来顺道吃顿便饭而已。
趁他收拾碗筷的时候,我也收拾好自己的包,我站在厨房门口看了他一会儿,告诉他说我得走了。他急忙拧紧水龙头,擦擦手,走出来。我们站开一臂的距离互相看了会儿,有些尴尬,不知该说些什么告别。他说我送你吧。
于是他陪我下楼,一起站在路口等出租。本来以为会等一会儿,没有想到只一个红灯的间隔车就来了,于是他跟我同时去拉车门,又同时把手缩回来,两个人都觉得窘迫好笑。结果我要钻进车里,他又把我拉回来,我们用力地拥抱了一下。
“回头见。”他说。
“嗯。回个长长的头再见。”我说,拍拍他的肩膀。
很早以前有一天,我从上海坐飞机回来,不知道为了什么事,他来机场接我。他早早坐着机场大巴从家里出发,我的飞机却长时间地延误了。于是我们隔着两地发了整个下午的短消息,等我最后到达北京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我自责得要死,他却反过来安慰我,我总是能够记得他在出客处,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站得笔直。然后我们一起坐大巴回市区,是冬天刚刚开始的时候,北京下了那年的第一场雪,机场高速旁边的白桦林里有尚未化去的积雪。我们挨得紧紧的,他指给我看窗外,黑漆漆的树林,白皑皑的雪。
拾伍 ◇
胖子安排保罗先生的追思会隔开一个周末以后在咖啡馆里举行。他大张旗鼓的,叫我难以拒绝。我说我早些来帮忙,他又伤了自尊似的推辞,说是店里生意不好,伙计们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的。我便也没有坚持,正好我也已经找好了房子,下午安排去中介那儿签合同。
屋子是一眼就看上的,朝西北,傍晚五点多会有一晃而过的阳光。厨房比客厅更大些,像是摸准了我的心思。在北京时,最平静的时候便是在厨房里,那间厨房比这儿凑合得多,只是从走廊里隔出来的一小块台面,装了水池,摆了电磁炉。因为只做一个人的饭,所以电磁炉也够用。有时候心血来潮在深夜里炸肉丸子,便是独自站在一小锅热油前,看着粉红色夹着葱花的丸子慢慢变成金黄色。炸完也不为了吃,闻着油烟气就饱了。因为常常在冰箱里放着放着便忘记了,过了两个星期再看到,只好扔掉。心里从来也都不觉得可惜。所以见到这间厨房,便能够想像以后在这儿做饭煮汤,立刻就决定签下来。
“哦,今天是你生日啊。”签合同的时候,房东看过我的身份证,无心说了一句。我并不知如何与陌生人寒暄,只是笑笑,算做应答。他则继续热情地招呼中介说,不如等会儿一起吃个晚饭庆祝,相识一场也算是有缘。其实离着晚饭的时间尚早,我们都知道他不过是打个过场,签完合同以后他把钥匙交给我,就夹着包走了。
我也并没有在屋子里多停留会儿,却是飞快地锁上门,想要让那些仅存的欢喜在屋子里保留更长时间似的。虽然对新生活的开始全无期盼,但手里却活生生地多了两把钥匙。一把是房门的,一把是信箱的,用一根绳子随随便便绑在一起。我把它们放在衣服口袋里,与原先的钥匙在一起块儿,撞来撞去。不禁加快脚步,不为甩开梦境,只为早些回到咖啡馆的旧情境里去。
到咖啡馆的时候,卷帘门放下来一半,像是打烊的模样,算是熟人可入的信号。放在过往,这是最好的时间,若是胖子在,会把剩下个瓶底儿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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