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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医仙-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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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挂掉的鬼更是达到千万之数,并且惊动了高层,然后就有了这个特殊的存在。

孙子轩听完了无良大叔的解释,不住的咋舌。

“小胖子,你运气好,有了这片石林,你能够学到最正宗,最神秘,最机密的荒蛮隐门秘籍。”噶扎兴奋地叫道。

孙子轩翻了个白眼,他是中医,学习荒蛮隐门的知识,仅仅是为了自保而已,难不成他学会了之后要转行去当巫医?

这片石林占地极广,每隔十几米就有一块巨大的石碑,最大的有十几米高,最小的也有三四米高,每一块石碑上面,都密密麻麻的雕刻着古怪的文字和图案,孙子轩仔细看了半天,愣是一个字都没有认出来。

“我不认识你们的文字。”孙子轩翻着白眼道。

“这个简单。”噶扎笑道,一挥手,一团黑色的雾气笼罩了整片石林,或者说是碑林,也就是三五分钟的时间,等到黑色的雾气散去,石碑上面的文字已经变成了当前使用范围最广的华夏汉字。

“哇塞,这是超级翻译法啊?教我,快教我,我要学这个,只要我学会了这个,什么英语四六级,什么托福考试,闭着眼睛都能过啊!”孙子轩双眼圆瞪,口水都流出来了。

“什么超级翻译法,就是将头脑中的文字对照进行瞬间转换而已。”无良大叔不屑地说道。

“呃!”孙子轩失望了。

就在这时,面前最大,图文并茂的石碑映入孙子轩的眼帘,孙子轩仅仅是看了一眼,就愣住了。

这石碑最顶端雕刻着两个大字——人鼎。

“这个我也要学?”孙子轩指着这块大号石碑问道,语气非常不善。

“没错。”噶扎点头道。

“我去你奶奶的,胖爷我不学了。”孙子轩跳脚骂道。

人鼎就是药鼎,以人为鼎,完全就是邪门歪道,而且为法理、道德所不容,孙子轩有着自己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人鼎这种东西,打死他也不会学,更绝对不会去用的。

“胖子,别走,我不能没有你啊!”噶扎扑过来,抱住孙子轩的腿,激情四射啊!

孙子轩一头黑线,无语了。

在地府当中,可不用讲究什么尊老爱幼,一头黑线的孙子轩一脚将噶扎踹到了一边。

“噶扎,你要是让我学这种丧尽天良的东西,除非把我弄死,否则想都别想。我只学好的。”孙子轩指着石碑大声地吼道。

“好与坏,对与错,你能分得清吗?”噶扎叹息了一声问道。

“怎么分不清,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孙子轩不屑道。

“那好,我问你,你是好人吗?”噶扎开口问道。

孙子轩愣了一下,不屑的回答道:“这不是废话嘛!我从来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见到有老人过马路,我还会搀一把,小学的时候还因为拾金不昧得过老师的表扬,我要不是好人,谁是好人?”

“这脸皮也太厚了吧!”无良大叔捂住了脸,好人不好人无所谓,但这胖子实在是太能自夸了,关键是,如此的自夸,居然连脸皮都没有红上半分。

“那么,那些韩医,还有被你抓到,因你而死的黑巫呢?在他们的眼里,你是好人吗?”噶扎接着问道。

孙子轩哑口无言,这问题他没法回答,在朋友的眼里,他肯定是个好人,但是在敌人的眼中,他要是好人的话,那就是他做人的失败了。

“世间万物,有好的一面,自然也有坏的一面,对野兔而言,野狼是坏的,而对草来说,野兔难道就不是坏的吗?对你的朋友来说,你是好人,对你的敌人来说,难道你也是好人吗?”噶扎语重心长地说道。

“可是这以人为鼎一定是坏的。”孙子轩争辩道。

“人鼎是什么?”噶扎问道。

孙子轩正要回答,就被噶扎打断。

“以人为鼎,以人为药,难道就是吃人吗?人血难道就不能入药吗?”噶扎又问。

“人血怎么能入药?”孙子轩摇头道。

“你应该知道白内障吧!”噶扎问道。

“当然知道。”孙子轩点头道,白内障就是老化,遗传、局部营养障碍、免疫与代谢异常,外伤、中毒、辐射等,都能引起晶状体代谢紊乱,导致晶状体蛋白质变性而发生混浊。

“得了白内障,应该如何治疗?”噶扎问道。

对这种简单的问题,孙子轩连想都不用想,张口就来。

“第一种是比较保守的药物治疗,有眼药水,也可以挂具有针对性的盐水来治疗;第二种是白内障超声乳化术;第三种是白内障囊内摘除术。不说动手术,就算吃药的话,中药、西药、中西药,市面上至少有七种效果都是特别好的。”

噶扎点点头,又问道:“那么在古代呢?在没有手术,药物疗效不好的时代,应该如何治疗?”

孙子轩张了张嘴巴,一个字都没有说出来,虽说地府当中还有数百华夏古代中医在排队等着传授孙子轩中医医术,可已经满足了心愿,了无牵挂的投胎去了的古代中医多少也有十几二十个了,可是就没有一个提及过针对白内障的治疗方法的。

“神曲、磁石、光明砂、当归、柴胡、石决明、决明子……”噶扎一口气说出来十几种中药材。

“你不是白巫吗?”孙子轩不解的问道,噶扎说出来的全都是中医常用的药材,难道说巫师也会中医?

“巫师从出现,就分为白巫和黑巫两种,白巫是专门祭天的神职人员,沟通天地,祭祀;而黑巫的作用,就是医生,土医。”噶扎沉声说道。

孙子轩嘴巴大张,估计能把拳头整个塞进去,噶扎的话在孙子轩听起来,无异于天方夜谭一般。

噶扎接着说道:“知道是什么改变了这个分配吗?”

孙子轩摇摇头。

“战争。”噶扎回答道,简单的解释了起来。

白巫是神职人员,他们的工作就是以祭祀为主,而黑巫则是部落当中的医生,因为当时部落深处深山老林当中,因此部落中的人被蛇虫鼠蚁咬伤、中毒较多,因此,黑巫的研究方向,也放在了外伤、毒这两方面。

部落之间的战争可不管你是黑巫还是白巫,别说男人,就连老人、女人和孩子都要拿起兵器走上战场,在战争中,黑巫逐渐从简单的兵器杀人,转变为以毒杀人。

实力决定了自信心的大小,黑巫逐渐不满自己在部落当中的地位,选择了出走,成立了新的部落,这就是黑巫门派的出现原因,而因为黑巫的离去,白巫不得不肩负起了黑巫曾经在部落当中的工作——治病救人。

因此,无论白巫还是黑巫,其本身都是医生。

而中医,就是源于那些接过黑巫工作,除了祭天之外,还要治病救人的白巫。

“在古代,得了白内障,只有一种结果——瞎掉,当时只能算是巫医的黑巫经过无数次的实验,终于找到了一个治疗白内障的方法,那就是人鼎。”噶扎接着说道。

“呃!”孙子轩愣了一下,没有开口说话,因为他知道,噶扎的话并没有说完,至于人鼎的好坏,等到听完了噶扎的话再做评断也来得及。

“当一个人连续服用神曲、磁石、光明砂、当归、柴胡、石决明、决明子……超过一个月,在这个人的体内,就会形成一种具有治疗白内障效果的东西,而这个东西,存在于人的血液当中,患了白内障的人,每天服用半碗人鼎的鲜血,连续一个星期,就可以重见光明。”噶扎说道。

“这怎么可能?”孙子轩吃惊地叫道。

“这是真的。”孙大大的声音传入了孙子轩的耳中。

第221章 人鼎之论

“可是,医学古籍当中根本就见不到这种治疗方法啊!就算是现代医学当中,也没有听说过这种治疗方法啊!”孙子轩吃惊的问道。

“正邪不两立。”孙大大叹息了一声道。

孙子轩顿时明白了过来,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

不说人鼎的好坏,不说治疗效果,单单是将人血充当治疗疾病的药物,听起来都感觉非常的渗人,这种方法,正常人是绝对不会选择的,而在很多正派人士的眼中,这种方法和吃人几乎没有太大的差别。

“除了白内障呢?”孙子轩想了想,问道。

“内伤、感冒发烧咳嗽、五脏六腑的病,除了外伤之外,其他的病都是可以用人鼎进行治疗的。”噶扎说道。

“扯淡,癌症中晚期、肺结核、艾滋病、白血病这些也都能用人鼎来进行治疗?”孙子轩不屑地说道,在他看来,噶扎完全就是在吹牛一样,人鼎而已,又不是神丹妙药,不可能包治百病的,天下间,包治百病只有一种药,那就是——假药。

令孙子轩、孙大大完全没有想到的是,噶扎居然点头回答道:“可以。”

孙子轩正要准备奚落噶扎两句,却看到噶扎一本正经的神情,奚落的话语硬生生的咽了回去。

“真的能?”孙子轩弱弱的问道。

“真的能,其实人鼎并不是什么高深的医术,只要你能够找到正确的药物,天下间就没有任何一种病能够难住你。”噶扎点头道。

“呃!”孙子轩一口气没有上来,被憋得直翻白眼。

“噶扎,你说的这不是废话嘛!正确的药物?如果有针对性的特效药,谁会用什么人鼎啊!”孙子轩不满地说道,他认为自己被噶扎给忽悠了。

“不是废话。”噶扎正色道。

“我看就是废话。”孙子轩梗着脖子道。

“牛黄、天麻、豆蔻、石灰粉、木耳、雪梨、天龙,成粉包裹加水煮,六阴脉者,每日当水来喝,连喝十天后,取血半碗给患者饮,长则十天,短则八天,对癌细胞还没有扩散的肺癌中晚期都可以治愈;就算是癌细胞已经扩散了,也可以减少病人的痛苦,辅助其他治疗,同样可以治愈。”噶扎认真地说道。

孙子轩傻眼了,他觉着自己的耳朵似乎出现了幻听的症状。

在医学界当中,癌症和死刑几乎是划等号的,在所有的癌症当中,除了前列腺癌之外,其他种类的癌症只要进入了晚期,别说医生了,就连病人自己都会选择放弃治疗,因为无论你用多么昂贵的药物,无论用多么先进的仪器,都无法改变最终的结果,就算是延长性命,也不是按年来计算的,而是按天来计算的。

如果真的有一种药物可以治疗癌症,对病人家属而言,别说是喝人血了,就算是吃人肉又能如何?只要足够孝顺的子女,甚至愿意用自己的肉来让自己的父母身体痊愈。

“除了喝人血之外,这人鼎就没有其他的用途了?”孙子轩吞了一口唾液,润了润有些干涩的嗓子,艰难的问道。

“用途多了,除了血液之外,人鼎的汗水、尿也可以治病,还有一种是通过合体的方法来治疗疾病的,如果黑巫当初没有选择走上杀戮之路,将人鼎发扬光大的话,巫医一门传承到今天,那里还有西医什么事儿啊!”噶扎叹息道。

孙子轩无奈的劝说道:“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就像菜刀一样,好人用来做菜,可是坏人却用来砍人;枪械原本是保家卫国用的,但是野心家却用枪械侵略别的国家,坏人却用枪械去杀无辜的路人……”

“呵呵!你明白了就好,人鼎没有好坏之分,好与坏,只取决于使用人鼎的人。”噶扎微笑着点头道。

孙子轩这才明白过来,不是噶扎没有想通,而是噶扎用这种方式,让孙子轩自己去想明白。

“好吧!人鼎我学,除了这个之外,我还要学什么啊?”孙子轩点头问道。

“可学的东西多了,控虫、祛毒、配毒……”

“等会,配毒?我学这玩意有什么用?”孙子轩打断了噶扎的话,奇怪的问道。

“小胖子,你又钻牛角尖了,谁跟你说毒就只能用来杀人的啊?寄生虫病、风湿类风湿、哮喘、风疾,甚至常见的感冒发烧咳嗽,都是可以用毒来治愈的,甚至在治疗效果上,绝对不会比阳间现代市面上的那些中药西药中西药差。”噶扎翻着白眼道。

孙子轩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尴尬的笑了起来。

两天时间转瞬即逝,孙子轩精神奕奕的睁开了双眼,新的一天来临了。

“小胖子,斗医大会还有不到十天就要开始了,我建议你最好先回家和父母打个招呼。”无良大叔飘在空中对孙子轩说道。

“回家?”孙子轩一听到这个词,愣是吓了一哆嗦。

自从从西医分院转系到了中医分院以来,孙子轩最害怕的就是给父母打电话,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如何去解释。

连个电话都不敢打,就更别说回家了,孙子轩都不知道回到家之后应该如何去面对生养自己的父母,要知道,自己刚刚考上华夏医科大学的时候,父母可是摆了二十多桌,把所有的亲朋好友都请来庆贺,在父母的头脑当中,自己以后应该是一名西医,而不是一名中医啊!

“怎么?怕了?”无良大叔一眼就看出来孙子轩究竟担心的是什么,笑着问道。

“怕?我有什么可怕的。”孙子轩梗着脖子强装镇定的反问道。

“呵呵!小胖子,药圣孙思邈、医圣张仲景、针圣王惟仁……”无良大叔一口气说出来一大堆的名字,居然连个停顿都没有,这肺活量,孙子轩直接就给跪了。

“这么多的名医当你的师傅,你命中注定要站在中医界巅峰之上的,无论是西医还是中医,只要能够成为最顶级的人才,你觉着你父母会因此而责怪你吗?更何况,你现在完全可以不告诉你父母这个事情,等到你功成名就,或者是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之后,再告诉给你父母,你觉着到了那个时候,你父母还会责怪你转系吗?”无良大叔微笑着问道。

孙子轩仔细的想着无良大叔的话,缓缓的点了点头,反正木已成舟,既然已经走上了中医这条路,除了继续坚定不移的走下去之外,再也没有其他可选择的了。

“大叔,就算我要去参加斗医大会,也不用回家吧?又不是逢年过节的,学校也不放假,我回去怎么和父母解释啊?”孙子轩不解的问道。

“斗医大会分为初选、复选、最终比试三步,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医世家、中医隐门,数百上千人,每一次考核筛选比试都不是短短几天能够完成的,更何况最终的前三名还要进入到轩辕秘境当中学习古代传下来的至高医学知识,你觉着这一套下来,是一两个月能够完成的吗?”孙大大凭空出现,淡淡地说道。

“啊?”孙子轩傻眼了,刚开始的时候,他以为斗医大会就像是现在电视上经常会播出的综艺比赛,一个月怎么都搞定了,却没有想到居然会这么复杂。

“斗医大会需要多长的时间啊?”孙子轩弱弱的问道。

“如果你不想学习更为高深的中医知识,那么三个月的时间足够了,不过我想凡是学习中医的人,就没有一个在获得了前三名之后,会选择放弃进入轩辕秘境机会的,而如果你能够一路走到最后,那么斗医大会的时间对你来说,最短也需要一年最长的话,三五年都是很正常的。”孙大大回答道。

“呃!孙大大,当年您用了多少时间结束斗医大会的啊?”孙子轩小心的问道。

“十二年。”孙大大回答道。

孙子轩愣了一下,猛然想到曾经看过的一本历史类网络小说,里面就曾经提到过孙大大在成为药圣之前,消失了十几年的时间,本以为这是作者杜撰出来的,却没有想到这居然是真的。

“十二年?我今年二十出头,十二年之后,我都三十多岁了啊!”孙子轩哭丧着脸道。

“小胖子……”无良大叔道。

孙子轩愣愣的抬头看向无良大叔。

“知道熊是怎么死的吗?”无良大叔问道。

孙子轩翻着白眼道:“知道,笨死的。”

“你有地府当后盾,阳间一天,地府一年,你觉着你用多长时间能够离开轩辕秘境?”无良大叔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语气问道。

孙子轩一拍自己的腿叫道:“对啊!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呵呵!十二年,也就是十二天的时间而已,满打满算,也就是小半年就能搞定斗医大会了,好,我这就收拾行李,一会我就去买票。”

孙子轩说到就做,却没有看到无良大叔和孙大大对视了一眼,尤其是无良大叔,和孙大大对视的时候,吐了吐舌头。

如果孙子轩看到了这一幕,就会知道,他被无良大叔给骗了。

孙子轩这边正将自己的换洗衣裤往旅行箱中装,身后传来了敲门声。

“请进。”孙子轩大声叫道,扭头一看,赵菲菲笑颜如花的看着自己。

“菲菲啊!什么事情?”孙子轩起身问道。

“子轩,你收拾行李干什么?”赵菲菲不解的问道,这个学期才过了一半左右,距离放寒假还早着呢!

“我准备回家一趟,然后……出去旅游。”孙子轩回答道,他不想欺骗赵菲菲,但是斗医大会这种事情,对赵菲菲来说实在是太玄幻了一些,所以,孙子轩就用旅行来代替了,话说,去参加斗医大会,和去旅行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回家?子轩,我和你一起回家好不好?”

第222章 小胡出事

赵菲菲犹豫了一下,羞羞的问道。

“咦?和我一起回家?难道说……菲菲,你是准备丑媳妇见公婆?”孙子轩打趣道。

“坏蛋,不理你了。”赵菲菲捂着脸跑了出去。

“嘿嘿!带着女朋友回家,老爸老妈应该不会询问我上学的事情了吧!”孙子轩自言自语道。

“胖子,你念叨什么呢?”诸葛红叶略带沙哑的声音打断了孙子轩的臆想。

“啊?没什么,没什么。”孙子轩连连摆手道。

“孟叔找你。”诸葛红叶将自己的手机递了出来。

孙子轩这才想到,自己那台几百块钱的国产山寨机在昨天进水之后,彻底报废掉了。

“谢谢啊!”孙子轩走过去,接过电话,对诸葛红叶道谢,这才将电话放在耳旁。

“师叔,今天有事要忙吗?”孟展的声音听起来充满了疲惫的感觉。

“我每天都没事啊!有事你就说。”孙子轩回答道。

“那我一会过来,师叔,别出去啊!等着我。”孟展说完之后,不等孙子轩说话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什么事儿这么急啊?”孙子轩歪着脑袋暗道。

十五分钟后,敲门声响起。

“孟叔。”诸葛红叶的声音在别墅客厅中响起。

孙子轩连忙走了出去。

“老孟……”孙子轩刚刚开口就被孟展打断。

“师叔,时间有些急,咱们路上说吧!”孟展焦急地说道。

孙子轩点点头,他也没有什么可带的,手臂上套着龙臂就足够了。

离开别墅,孙子轩一看到别墅门前停着的车就惊讶地叫道:“哇塞!老孟,你从那里搞来的这车啊?”

孙子轩的惊讶可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别墅门前停着的居然是一辆售价高达千万,在上京这种华夏心脏之地都极难见到的顶级豪车——劳斯莱斯幻影,据说单单是车头那个鸟人,都值个八万十万的。

尤其是车牌号,乖乖,五个八,不说车,单单这个牌子都价值上百万甚至数百万,可以说,你就算能买得起售价千万的劳斯莱斯幻影,你也未必能买到这个牌子,因为这并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没有一定的身份和地位,车管所的人连正眼都不会看你。

穿着黑色制服的司机看到孟展和孙子轩走出了别墅,立刻绕到了车子另外一边,打开了后排的车门。

“谢谢。”孙子轩礼貌地说道,钻进了车中。

车子平稳的驶离别墅,在离开了华夏医科大学大门之后,速度猛然提升,违规的在公共汽车专用路线上行进。

“怎么了老孟?”孙子轩疑惑的问道。

“师叔,您还记得胡永生吗?”孟展问道。

“胡永生?当然记得,胡清源胡老的孙子,倩倩那辆车就是胡永生买的单,他怎么了?”孙子轩疑惑的问道。

孟展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情况。

胡家家教很严,胡永生作为胡清源最疼爱的孙子,每天晚上不管多晚都要回家睡觉,然后早晨六点都要起床,就没有懒床这种事情。

可是今天早晨,胡家的管家去叫胡永生起床的时候,却发现无论怎么叫,胡永生都没有任何反应,胡清源当时就急了,只要是身在上京,无论中西医名医,全都被请了过去。

孟展是在上班的路上接到电话的,这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赶来。

劳斯莱斯一路飞驰,最后居然一拐弯,驶入了一所中学大门。

“胡家在学校里面?”孙子轩不解的问道。

不需要孟展回答,因为一架螺旋桨飞速旋转的直升机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

孙子轩在电影电视当中经常见直升飞机,但是坐直升飞机还是头一次,只不过当飞机上升后,所有的新奇都被惊恐取代。

孙子轩发誓,驾驶这架飞机的驾驶员,绝对是开战斗机出身,这飞机让他给驾驶的,就好像坐过山车一样。

半个小时后,已经远离了市区,一栋隐在山中,占地面积颇广的建筑群出现在了前方。

直升机稳稳的停在了停机坪上,螺旋桨逐渐降低了速度,机舱门开启,孙子轩第一个爬了下去,没错,就是爬,手脚并用,倒退着爬了下去,然后,孙子轩趴在地上不住的亲吻着水泥地面。

“上帝啊!我终于落地了,我以后再也不坐飞机啦!”孙子轩一边亲吻着地面,一边嘀咕道。

“乡巴佬。”随着螺旋桨发出的噪音消失,一个很不屑的声音在孙子轩的耳畔响起。

孙子轩抬起头,只看到一个站在双轮电瓶车上缓缓离去的背影。

“孟医生,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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