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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开端-第3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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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崩碎的世界碎片间,只留下混乱后,平静安坐的林牧,再睁开眼,却已经是身处《天地》游戏的入口界面,琉璃仙境之中。
  一旁的素还真默然不语,只在那里弹琴,拂平林牧心神。
  见林牧醒来,素还真笑道:“好友此次心劫,当真艰险!可要素某再指琴一曲?”
  林牧点头笑道:“有劳好友了!”
  琴声,再次流转……
  ……
  “呼!这次好险,好在有《天地》的辅助……”
  打开游戏仓,林牧长长舒了口气,现实中,才不过几个小时,自己却已经经历数百年的时光……
  这是牧第一次感受到如此清晰的基因信息,大部分都留存于表面,唯有“剃发令”这一段记忆实在“恨之入骨”,这才受到了这么大的影响。
  “堵不如疏,看来以后要着重进行这方面心情的疏导、发泄了……
  嗯,对了。
  还有一件事……”


第1324章 天之第一号大汉奸
  孙之獬,这个记忆深处,自己祖先怨毒诅咒,这个各路清宫戏、清朝故事中,都几乎没有听过的人,是谁?
  眼看着还要两三个小时才天明,林牧干脆就习惯性地打开电脑,查起这个人的资料来。
  没想到,这一查之下,几乎要颠覆他的三观!
  汉奸,提起这个名词,每个人脑海里总能冒出些名字来,但真要说谁是最大的汉奸,那还真要考虑好一会。
  而这个“孙之獬”,却几乎可以称之为“天字第一号大汉奸”!
  他本是明朝进士,在魏忠贤当权时,就投了魏忠贤,过了一段好日子,后来魏忠贤倒台,他抱着《三朝要典》去太庙哭,崇祯就把他罢官回了家。
  这样一个投机的人,显然是没什么节操的,当清兵入关后,他在山东直接带着家人,迎接新主,想讨满清主子欢心,对方为了收买人心,就让他做了礼部侍郎。
  这一下就不得了了!
  就像拍马屁拍到了甜头,为了更“迎合上意”,他在某一天上朝时,不仅剃发留辫,还换上了满人官吏的官服。
  此时满清刚刚入关,正在安定人心的时候,对此并没有硬性规定,其他明朝旧臣依旧是前朝装扮,也没剃什么头、留什么猪尾巴。
  这时候孙之獬猛地来了这么一着,顿时成为全场焦点。
  只可惜,把自己打扮成鞑子模样的孙之獬,想走进满人官吏的队列,这些“主子”哪里瞧得起他这个“奴才”,直接就不让他进入自己的群体。
  旁边的明朝旧臣,对他这种无节操哈巴狗的行为,同样十分地瞧不起,也不让他进入自己队列。
  一个人,夹在两班人中间,没人要他,这货当时的尴尬程度,可想而知。
  换成一般人,被两拔人排斥,这前途就算是完了,直接掩面而去。
  可是对于孙之獬这货来说,无非就是脸面受挫,恼羞成怒,这货也是极品,当下就上了个奏疏,成为史上最有名的一份汉奸“投名状”。
  “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都应该以新朝建立而更新,唯独衣冠束发之制,仍从汉人之制,此乃陛下从中国,而非中国从陛下。”
  这古话并不难理解,随便一个中学生细看两遍,也都明白其中意思了。
  此时满清入关,安定人心的事情已经做了一些,局势稳定,并且多尔衮先前已经有过一次“剃发令”,只是因为当时的阻力太大,所以又自己收回。
  现在倒好,有孙之獬这个奏疏,即使实行剃头令,天下人怨恨的也只会是孙之獬,正好当个替罪羊。
  于是,带着剃头匠的兵丁,一处处地“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在杀了最少有几十万、甚至是数百万的人后,将这个民族的骨头彻底打断,自此麻木不仁!
  这就是那句“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由来了!
  ……
  时逢冬尽春生,生机已显,即使是天还没亮,外面依旧有着一些虫鸣之声,尽显一派融融生气。
  但坐在屋子里的林牧,眼瞧着这一切,却是从心里冒出一股滔天怒火来!
  原来,基因深处那句深沉到极致的怨毒诅咒,竟然就是为了这个孙之獬!
  好一个天字第一号的大汉奸!
  林牧几乎无法相信,这样一个“知名人士”,在自己从小到大所受的教育中,竟然没有听到一个名字,无论是那些中学历史书,还是各种显示“满清圣主”的电影,尽都对这个名字,视若未闻!
  犹还记得,唐国强扮演的野猪皮(就是那个“努尔哈斥”的真实意思)电视剧中,大汉奸范文程那意真言切地“陛下准备好州、府、县的官员治理天下了么”地慷慨忠臣形象。
  犹还记得,清宫戏中那一个个满清的“豪杰”,是怎么打下江山,又是怎么结束乱世,一派英雄豪情的!
  犹还记得,纪晓岚电视剧中,乾隆把汉族女子“莫愁”睡怀孕后,太后那亲情爆发,“满汉一家”的爱民之言!
  史书,被纪晓岚那群文人,改得面目全非,以至于那一场场屠戮,都险些消失于历史书中。
  但一句句祖先的怨恨、那一世世麻木地人生,却是骗不了人,如同血咒般地深刻记忆,让林牧几乎想要发狂,一种从内心深处爆发的凶杀暴戾,让他整个人都微微颤抖!
  这,就是那个乱世!
  这,就是那个孙之獬!
  林牧无法想象,一个人究竟要卑鄙无耻到何种地步,才能做出这样的汉奸行径!
  要知道,哪怕是那个著名的汉奸吴三桂,在面对“剃头令”这件事时,也是时常向多尔衮反对。
  崇祯死时,就一个太监王承恩陪着死,可见那些大臣,早就已经心向满清。
  这些心向满清的大臣,他们不知道自家“主子”的心意么?他们不知道只要提了这个建议,就能讨得“主子”欢心,升官发财么?
  或许是有所考虑,或许是还有些底线,这些为了自己利益,连汉奸都当了的大臣,硬是没有提这种建议!
  孙之獬倒好,为了当官发财,直撞把整个民族都卖了!
  与这货相比,什么秦桧、什么吴三桂,简直就是大忠臣了!
  心里一动,林牧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当下就去网上又搜了下资料。
  果然!
  自己小时候,在年前,父母总是带自己剪个头发,说什么“正月里不能剃头,剃头死舅舅”,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
  这个说法,同样是源于“剃头令”。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这是留传千年的守则了,是铭刻在民族魂上的存在。
  那些剃头匠,眼看着在自己手下,一个个头被剃成“猪尾巴”,旁边人头滚滚,往日还没什么。
  但到了过年拜祖宗神明,有什么脸面去给祖宗上香?
  于是,一群剃头匠就商量出个办法,提出了“正月不剃头,剃头死舅舅”的说法,好歹正月里不剃头,给祖宗有个交待。
  一个孙之獬,坑了整个民族!
  林牧心里发狠,重又坐回电脑跟前。
  “我倒要看看这个狗汉奸,最后有什么下场……”


第1325章 蜀黍带你去看金鱼
  善恶无报,乾坤有私。
  历史上,忠臣良将常常不得善终,反倒是那些小人活得自在,常常让人郁闷。
  这一常态,在孙之獬身上,并不成立。
  上书完“剃发令”的奏疏后,顺治皇帝叹了一句“不意降中有作此说者”的话,也不知道是赞其忠,还是叹其侫,只不过既然他这么拍马屁,自然是对他有所封赏。
  这样的人,一得了官,自然是不会做什么清官,丑态毕现,只不过三年,就因为“受钱卖官”,被人弹劾,丢官回了山东老家。
  如果仅仅只是这样,那还不算什么,像他这样的人,哪怕是弃了官,回到家那也是当地势力一流的人物,便宜了他。
  只不过,老天有眼,在他回了山东老家后,正逢山东谢迁起义,孙之獬因为知兵,被知县委以守城重任。
  只不过,当时的满清因为惧怕民众做乱,早已经收缴了民间的弓矢枪械,孙之獬只能率众以木棍抵御。
  1647年,6月13日夜,城中内应垂下绳索,义军入城。
  在攻下了淄川城,谢迁带人将孙之獬一家老小,男女老幼百余口,全部拿下,大部分人都被杀掉,那种对孙之獬的怨恨之气,可见一斑。
  而孙之獬的下场,则可以称得上是古今汉奸中,下场最惨的一个了!
  城破后,他自杀不成,被义军擒了,估计也是知道义军没前途,死不投降,铁了心地当汉奸,因此他被五花大绑了十余天,各种大刑折磨,直到6月22日。
  在此期间,义军多次劝降,他都不肯,大骂痛骂,受尽了酷刑。
  十天的折腾,这汉奸这时候骨头倒是硬了起来,在被义军以死威胁时,仍旧破口大骂。
  义军气得疯了,就把孙之獬四个孙子绑过来,砍一个,问一次孙之獬投不投降,他依旧大骂义军,义军就把孙之獬的双唇缝住、乱刀分尸!
  在有的说法里,义军更是把他的头皮上,戮满细洞,人们争相用猪毛给他重新“植发”,可谓是古今酷刑中,最清新别致的一种了。
  值得一提的是,后来清军用大炮轰开淄川城后,不止对义军杀之一空,对于城里的百姓,也是疯狂屠戮。
  所以说,有时候真的难以理解这些汉奸的想法。
  ……
  当孙之獬身死的消息传到京中,按照惯例,这样的情况,哪怕他曾经被罢官,人死为大,这时候也会官复原职,甚至升一些,嘉奖一番以作抚慰。
  但估计顺治也瞧不起这个人,竟然没有对这个忠心的“狗奴才”进行任何嘉奖与抚恤,可谓是当汉奸当到了极品。
  而在孙之獬死后,同年代写过“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大家顾炎武,还曾作过一首《淄川行》,以为庆贺,其原文如下:
  “张伯松,巧为奏,大纛高牙拥前后。罢将印,归里中,东国有兵鼓逢逢。鼓逢逢,旗猎猎,淄川城下围三匝。围三匝,开城门,取汝一头谢元元。”
  其大意是:
  “张伯松为刘嘉作奏,请灭安众侯刘崇,被王莽封为侯。孙之獬也像他一样,叛明降清,官至兵部尚书总督军务,大旗、牙旗前呼后拥,好不威风。后去官归里。发满服,引起淄川民众公愤,谢迁率义军围攻淄川,鼓声‘逢逢’,旗声‘猎猎’,攻破淄川后,擒杀孙之獬,解人民之恨。”
  当汉奸当到受尽折磨而死,还被千古留名的大诗人写诗鄙视,孙之獬这个汉奸,有点丢同行的脸了。
  这样惨的结局,就是这天字第一号的汉奸,最终的命运?
  不止!
  在300年后的2016年5月,孙家墓园里,孙之獬的墓,连着他家族的墓,被盗了!
  被盗了……
  当汉奸当到受尽酷刑而死,死了又遗臭万年、最后又被挖了坟,孙之獬这汉奸当的,真可谓是美滋滋了。
  ……
  将孙之獬的资料查了个底,林牧忍不住哈哈一笑:“老天爷在这件事上,还是有眼的,这狗汉奸,当真是杀得痛快!”
  这种酷刑,或许是古往今来最不冤枉的,林牧心中的郁气,总算也消散不少。
  心情一松,瞧着旁边温暖的被窝,眼看着还有些时间天亮,干脆又摸回自己新房,在苏澈嘟嘟囔囔的梦呓中,抱着自家四个老婆,好好地睡了一通。
  这一觉,林牧睡得很轻松。
  基因信息的第一次爆发,让他压抑的情绪发泄许多,整个人都一阵轻松。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缘故,在这一觉的梦里,林牧脑海里出现的那些记忆片段,虽然如走马观花地出现消失,但林牧心神却依旧不动不摇,没有迷失,整个人的精气神,仿佛都被洗了一遍似的。
  以至于第二天起床后,苏桃花四人都好奇地瞧林牧,小萝莉更是几乎趴到林牧脸上,两只手抓来抓去地瞧,被林牧直接揪到了熊猫背上,一拍屁股,笑嘻嘻跑了个没影。
  那种心灵、气质上的转变,在别人眼中,比整容还要变化巨大。
  林牧也发现了,在经历这一次的变化后,自己的心境,几乎是淡泊到一种可怕的程度。
  人生在世,所好者不过酒色财气,下到网络写手,上到读者老爷,基本上都脱不了这个圈。
  但对此时的林牧而言,在那几乎一夜之间,经历四百年风霜,历经几十个大略人生之后,所谓的“酒色财气”就是个笑话。
  林牧鄙夷一笑,那些沉迷酒色的凡人……
  “喂喂喂,你个猥琐的家伙在笑什么呢!”一旁苏澈看不下去了。
  林牧那一脸淡然的表情,粗一看像是看破世尘的道士,细一看就是一副装B嘴脸了,让她从心里就涌出一股殴打林牧的冲动,尤其是那最后得意地笑,更是让苏澈忍不住地白他一眼。
  风情万种,摇曳生姿……
  瞧着身边人的娇俏模样,林牧一下子就跪了,往日的定力荡然无存,抓着苏澈的小手就往新房里走。
  “来来来,蜀黍带你去看金鱼……”


第1326章 恣意的《鹿鼎记》开端
  苏澈很无语,很崩溃。
  自己到底嫁了个什么样的男人啊?!
  一天24小时,抓住机会就调戏,逮个空闲就按墙上亲!
  好好好,这是林牧疼自己,可老是拿那些下流套路,没事就套路自己算怎么一回事?
  今天看金鱼?
  好!
  老娘怀孕,爱惜宝宝没法折腾,就给你看看金鱼吐泡泡,顺便再相濡以沫。
  可他喵的也不能天天“相濡以沫”啊!
  好不容易这一天,自己吃清淡的营养餐吃得腻,嚷嚷着要吃零食什么的,林牧就给她买了袋辣条。
  苏澈开始还以为是林牧疼她,结果这么久没吃辣的,这才吃了一星点,整个嘴巴就辣得要冒火,就急忙喊林牧给她找水喝。
  林牧倒好,一个恶虎扑羊,把苏澈就扑倒在床上,上去就亲,亲得苏澈浑身发软,整个脑袋都晕乎乎的,哪还注意到嘴里辣不辣?
  好嘛!
  作为一个大男人,你不仅强亲我,还……
  抢我的辣条吃??
  “你说你是不是变态啊!这是当了多少年的单身狗了?林牧!林大哥,林大爷!你放过我好不好!我肚子里还有你的孩子呢!给点活路吧!呜呜……”苏澈泪眼迷离,可怜巴巴地看着林牧。
  她也喜欢林牧黏她,现在更喜欢,可是林牧那突然消失的自制力,让他分外无语。
  一旁的许静柔听得一头黑线,想及林牧这几天的言行方式,也是忍不住跟着吐槽起来。
  “就是就是!
  你这个家伙以前还好些,这两天看看你做的事情!
  前天一起在直播间打LOL直播玩,有观众问你:书大你LOL技术和骚男比起来谁厉害?
  你是怎么回答的?!!”
  “骚男”,那是LOL的一个顶尖游戏主播,技术一流,带着自家弟弟一块打游戏,技术好,人又浪,人气高得不像话,被业内称为“虎牙一哥”。
  这个主播有个绝招,就是每当浪得翻车时,总是喜欢“弟弟救我”地大喊,每每在危急中被弟弟救活翻盘,很受游戏迷的喜欢。
  林牧尴尬地摸摸后脑勺,学着陈佩斯《主角与配角》里的样子憨厚一笑,企图蒙混过关。
  谁曾想苏澈根本不放过他:“你是怎么说的?
  嗯?
  ‘游戏水平上,骚男比我强一点’,这句回答虽说有点给自己贴金,但也没什么问题。
  但接下来你是怎么说的?
  ‘骚男比我厉害,是因为他的弟弟,比我的弟弟小!骚男弟弟小,有灵性,练习两把就能让他的弟弟敲键位打LOL,我的弟弟太大,根本没法准确敲键位!’
  林牧!!!
  你自己说,这话你怎么好意思说出口?
  你知道就因为你说的这句话,我被闺蜜们笑话得多厉害吗!”
  一旁的苏桃花她们,好笑中,也有些疑惑与担心,毕竟林牧最近的表现太随心所欲了点。
  林牧无力地坐到了床上躺下,再不说话了。
  训就训吧,自己能怎么办,自己也很绝望啊!
  兔子窝有56个民族,55个民族都能歌善舞,喝醉了、放飞自我时,唱歌跳舞发泄发泄就好了。
  唯独自家汉族,喝醉后、心情不正常时,就知道吹牛B。
  这是天性,改不了了……
  ……
  既然天性如此,定力又刻意地放松,那就不妨恣意一点好了!
  于是,那些为《精武英雄》而燃爆的人,无奈地看着林牧每天浪,完全没有电影里刚猛矫健的英姿模样,活脱脱一个邻家顽劣的小子。
  昆汀是个好莱坞知名大导演,原本最近有工作的他,却是把所有的空闲时间,全都放在了《精武英雄》中,尤其是那一场场打斗设计、镜头转移的节奏,反复地看了几十遍,仍旧意犹未尽。
  这也让他对林牧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平日里有意无意地查看这方面的资料。
  “《精武英雄》上‘全球最TOP武打设计电影’第一名了!”
  “《精武英雄》在日本出人意料地大获成功,再度引起截拳道功夫狂潮……”
  “《精武英雄》……”
  这些消息,无疑很让电影圈瞩目,可是,林牧最近的状态,又实在让他很无奈,那个在自己眼中看来,创造了奇迹的《精武英雄》,在林牧那里,仿佛就是昨天吃了顿饺子一般地轻松,浑没放到心上!
  如果单只是这样也就罢了。
  偏偏在最近的《天地》中,他“发现”了一页书的新书了!
  《鹿鼎记》!
  是的,昆汀以自己的中文水平发誓,就是这个名字!
  他因为喜欢东方的文化,尤其喜欢当初那个海军纵横四海,却只是正常做生意,并未广布殖民地的明朝,因此昆汀在进入游戏之后,一直在明朝区玩。
  就在前两天,他又一次去青楼做正规按摩时,却是出了意外!
  原本正常的冠带束发的明朝老司机,突然就变成了扎着猪尾巴的清朝人!
  昆汀发誓,自己从来没有见过那么丑的发饰,哪怕是现在拍的那些清宫戏,里面的发饰也比这些猪尾巴漂亮一百倍!
  那些人,把头发几乎全都剃光,只在头顶中心偏后一点,巴掌大的一块地方,留点头发,扎成一个又小又短的短辫子,从外观看来,正像是一根“猪尾巴”,显得既丑陋又可笑。
  当时就把昆汀吓了一跳,整个青楼里,都这是这样的猪尾巴NPC,简直就像个怪物俱乐部。
  别的玩家也吓了一跳,一群人一聊,这才明白了过来!
  清朝地图,开放了!
  当时的女真人,因为在山林中生活,为了免去头发被树枝缠上的麻烦,就作这个“猪尾巴”的发饰,属于生活需要。
  当清朝建立、剃发令生效后,整个华夏大地,就尽是这样一群猪尾巴了!
  如果是清宫戏里的那种“半瓢头”,在这时出现的话,肯定被砍头没商量,因为当时规定剃头就只能剃“猪尾巴”,违反样式也属死罪,也正是这种“必须剃猪尾巴”的规定,才丑陋得让人不堪忍受,全国爆发出惨烈的反抗,让几十上百万的人惨死。
  因此,当那个自称是“韦小宝”的男主角出现时,昆汀发现,自己对于这个样一个“小猪尾巴”,竟然升不起一丝一毫地代入感……


第1327章 《鹿鼎记》中的错误历史
  昆汀是资深的“一页书迷”,对于东方那一部部精彩的武侠小说,他从来都是第一时间跨国购买,平日里专心做《天地》里的武侠任务,是个不折不扣的高手。
  因此,他才在众多玩家群中,抢到了这个《鹿鼎记》的任务。
  在做完送韦小宝、茅十八入京的任务后,他就得到了一本薄册子,上面正写着《鹿鼎记》三个字。
  这很正常,在《天地》里做武侠任务,一旦完成某个武侠小说中的剧情后,就会得到一本这样的册子,玩家通过自己的任务进度,一点点把这“无字天书”,变成一本完整的武侠小说。
  一边品味着小说中的文字,一边进行着小说中,带来激烈、或侠骨柔肠的剧情,对武侠迷来说,简直就是一场盛宴,深受武侠迷的喜欢。
  尤其是那些武侠小说的铁粉,听到有自己喜爱的小说任务发布时,简直是执念般地去寻找。
  昆汀手上的《鹿鼎记》,出现了两章内容。
  第一篇,就出现了顾炎武与他的几个朋友,看着清兵押解“明史案”的死囚一家,讲述着“人为鼎镬,我为麋鹿”的感慨,由此又引出了“吴之荣告密《明史案》”、“查伊璜结识吴六奇”的故事,顾炎武几人被清兵围杀,又引动了陈近南的出手相援。
  在这一章里,可以说是整本书的一个大致背景的介绍,出现了后来很有戏份的大人物。
  但回到客栈,看着自己手上《鹿鼎记》的昆汀,却是整个人都懵了。
  因为在那第一章的内容中,在一些正文中出现的附录资料,几乎是在直接否认小说中的内容!
  比如说,在《鹿鼎记》中,是吴之荣因为利欲薰心,告发了明史案,以至于牵连许多人身死。
  但在这一段的剧情之后,那个附录的资料中,却是以史上的资料告诉读者:在一些笔记和史料中,查继佐被认为是明史一案的首个告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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