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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滔天大罪-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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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这么就把我卖了?”王松仁按着阮玉的脑袋,两个人偷偷摸摸藏在树后面。
“你给我开开门呗,站久了伤口又要裂开了。”虽然萧爻说的是实话,不过一个人不正经惯了,这实话听起来更像卖可怜的。
屋里不见动静,萧爻自己又心虚,等着等着,竟觉的这秋日的阳光也毒辣的很,背后的衣服都快湿透了。
伤口愈合的时候,先结疤,然后长一圈细细嫩嫩的粉肉,这才没多长时间,萧爻的疤都结的软,汗水里带着盐往里渗,又疼又痒,他又腾不出手来挠,一时间真是有口难言。
“门没关上,进来吧。”
慕云深毕竟不是原先的慕云深,他与萧爻不过浅浅的交情,所以书信上隐瞒他的事,他根本不生气。再者,萧爻肯将信塞在他的身上,就说明没刻意防他,于此也就够了。
他之所以躲着萧爻,是怕他看出破绽来,就算残留了记忆和性格,在这件事上,他与之前的慕云深心境不同,反应恐怕会大相径庭。
萧爻挂心了这么久,终于讨得慕云深的一句话,喜出望外,差点整个人栽倒在门板上——慕大少爷的脾气,从小就拧的很,普天之下没人比他更了解了。才十几岁的时候,就能冷落人十天半个月,现在恐怕更甚。
所以萧爻才卑躬屈膝,主动服软。
“信的事吧,我也不是不想说,”刚一进门,萧爻连坐都不坐,撑着拐挂在墙上,决定坦白从宽,“你也知道三年前的事牵扯多广,你别的都不在乎,就对这一件事魔怔了……”
话还没说完,先遭了慕云深的白眼,他赶紧补救,“是执着,执着……我就怕你知道了会出事。”
“我是那么不冷静的人吗?”慕云深煮着茶,他房间里满是药草的味道,却并不过分,清净冷淡,跟他这个人一模一样。
萧爻发现自己这一套说辞,简直满是漏洞,横也是慕云深不好,竖也是慕云深不好,倒像是专程来抱怨他的。
“呸呸呸,平时不是看你挺能说的嘛!”要不是全身缠满了纱布,萧爻都想抽自己两下了。
溢于言表的窘迫装不出来,慕云深压抑了很久的心情也为之一松,他推给萧爻一个杯子,道“好了,回去休息吧,我没放在心上。”
“呼……”萧爻这才松了一口气,腿软的往椅子中一倒,裹在纱布里分不清五指的手将茶杯捧起来,刚喝一口,院子里就听见一声惨嚎,“苦!”
他们两个将话说开了,王松仁这茅草屋也跟着活泛起来,装了几天乖巧的萧爻本性毕露,转眼成了孩子王,他床头的橱柜里全装上了吃的,就此没断过,看的王松仁跟着眼红。
像萧爻这般皮糙肉厚,受伤生病全靠自身努力的人,就算只剩一口气,躺着养一个多月也就活蹦乱跳了,更何况王松仁承诺的是“半好”,才十几天,他已经将赶人当成三餐伺候了。
即便这样,王松仁已经算是看在阮玉的面子上,大仁大义了。村子外来的三个人,带着血腥和兵器,身上怕是还担着命案,于他们而言,这村子是落脚处,以后如何根本无关紧要,但现在却是王松仁的家,他有义务照看着。
慕云深懂他的意思,所以等萧爻好的七七八八了,又留给王松仁一些银两,全当这几日的伙食费,告别了几句,驱车离开。
日头火红色的,被两侧悬崖剪碎,看着温暖,其实没多大意思,抵不过越来越低的温度。
王松仁躺在屋顶上抽他的烟,他没去相送。
这几个年轻人得有天大的福气佑着,才能躲过天灾人祸,王松仁不想伤心,所以不想知道以后的事情。
他都这么一大把年纪了,家破人亡离合聚散全都见过,自私自利难免……世间诸事倒不如自私自利。
“王爷爷,你又点着胡子喽……”孩童嬉笑着嚷嚷。
“去去去,我屋子里有糖果,自己拿着吃去。”
出了山村,阮玉也不能久留。
她已经在外面呆了数十天,尤鬼的死恐怕早已传回了逍遥魔宫。
“我的剑你拿着。”
此生是把女式的剑,剑身薄红修长,波光粼粼,虽无夸张的装饰,但从颜色至工艺,拿在萧爻的手上都有些违和,但他却不得不拿着。
“你用我的剑杀了尤鬼,他的身上一定会留下痕迹,倘若此生依旧在我手上,会引起怀疑。”
阮玉有条有理的分析着,萧爻想笑笑不出来,憋的腹部伤口跟着疼。
“我一定要回魔宫,”阮玉这话说的像是自言自语,将不情愿体现了十成十,要通过欺骗自己才能达成目的,“如果我不回去,大哥会冲动,也不好听消息了。”
除了慕云深,她在笏迦山上,还有一个亲生的大哥,长时间没有阮玉的消息,一定会酿出大祸来的。
“那你去吧。”
萧爻天真的以为慕云深至少挽留一下,结果发现念情的只有自己,而慕云深一向是会做决断的那个。
“回去小心点,如果有危险不必顾虑,先逃出来。”
“嗯。”阮玉点了点头,她的眼眶微红,却没有积压泪水的感觉。阮玉向不轻易哭,离别是常事,也没什么值得哭的。
马车里塞着一床柔软的被子,是王松仁给的,当然前提条件是萧爻的软磨硬泡。他的嘴皮子厉害的很,一路上的辛酸苦楚成倍放大的灌给王松仁,就算老爷子铁石心肠,也熬不住这般啰嗦。
阮玉和慕云深告别的时候,萧爻就抱着被子坐在里头。他热爱偷懒,以前跟着萧老将军没日没夜的行军,能撑着眼皮子打瞌睡,模样看上去怪怪的,就像坟墓里忽然诈尸,光见眼白。
慕云深说完了话,掀帘子进来时刚好看见他这样,受到的惊吓另做一说,还破坏了好不容易竖立起来的人模人样。
不是慕云深不会心疼人,主要是萧爻给人心疼的空间不大,慕云深的惺惺嘴脸也无用武之地。再者驾车这种东西需要技术和体力,慕云深以前多数骑马或靠腿,对于这种勉强能和骄奢淫逸挂上边的东西毫无缘分。
所以思来想去,防止两人一同栽进阴沟里,萧爻不得不受苦受累。
然而萧爻的苦和累最终都转换到了小红的身上,人太聪明不是好事,马太有灵性也不是好事,小红喷着鼻息在坑坑洼洼的山路上小跑的时候,简直看破马生。
自从那封家信被慕云深看到后,萧爻一直没有要回来,找不到机会,也开不了口。最后萧爻想明白了,反正这信他也看过,他爹那字,滚圆溜滑的孩儿体和自己同出一辙,留着也没什么纪念意义,干脆由着慕云深,让他先保存。
慕云深病体沉疴,禁不得风,所以马车上蒙的布很厚,青天白日下也只蒙蒙亮,更何况深山老林里,雾霭沉沉,里面暗的刚好打盹。
他撑着头,右手藏在被子里,左手捏着那封信,脸藏在阴影当中,看不清,却直觉他是醒着的,目光灼灼,隔着轿帘盯着萧爻的后背。
赶车的人没这么惬意,小红虽然懂事,但车板上能坐人的地方十分有限,稍微一闭眼就要滑下去,纵使没什么精神,萧爻也还是耷拉着保持清醒。
这片林子绵延怕有千百里,身处其中时,这种无穷无尽的感觉更甚,四面八方静悄悄的,萧爻忽然提出个无理的要求。
“慕大公子,给我唱首歌呗?”
慕云深不想搭理他,权当是睡着了一声不吭。
“你不唱我可唱了哈。”萧爻哼哼唧唧的,居然一点也不强求他,一开口,仍是那首淫词艳曲。
萧爻是听别人传唱的,所以掐头去尾,只有中间这一点,听起来更加旖旎悱恻,若是不存这个心思,只当柔软些的乡歌,可慕云深却听得痒,耳里痒,心里痒,恨不得缝上他的嘴。
“闭嘴吧……”慕云深终究忍无可忍。
“你不喜欢这个?”萧爻茫然无知,“可很多人说我唱的不错来着。”看来还有几分得意。
“那是他们欺你年轻,不经世事,拿你取笑罢了……”这话就闷在慕云深的嘴边,忍了忍,没说出口。
“那你唱呗,”萧爻又道,“你看的书多,谱子肯定也多,你唱呗。”
躲来躲去,总是引火烧身,慕云深不是不会唱歌,相反他走南闯北见闻无数,就算不曾特意去学,总也耳闻目染。
他略有些不自在的轻咳一声,“听什么?”
天生一物降一物,不管慕云深一开始是怎么打算的,最后都会称了萧爻的心意。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驱了两天一夜的车,才算勉强离开了这片林子。
白天的时候赶路,萧爻不能懈怠,但未免伤势恶化,入了夜,慕云深会代替他的位置,马走的不急,也不用过于担心。
说是勉强离开了林子,因为这林子口就像是个布袋,两侧仍在蔓延,中间却空出一块来,盛满了山川流水和滩涂。
有的人是过不得好日子的,一旦安宁下来,总有种不祥的预感。萧爻一边给自己换药,一边竖起了耳朵,生怕忽然出来一队人喊打喊杀。
他这种近乎神经质的反应瞒不过慕云深,因为他也是这种人,全身的汗毛颤栗着,畏惧潺潺流水和萧萧风鸣。
但这样的警惕也分散了萧爻的注意,他的伤口开始脱痂了,粉嫩的新肉紧绷着细细密密的发痒,跟蚊虫的叮咬一般,抓不得,只能在周围挠挠,解解瘾。
过了这一片地,前面就更近京城了,也有了驻军,不再是之前的边塞贫瘠之所,更要万事小心。
他们的马在王松仁那儿洗得干干净净,衣服也重新换过。王松仁看上去一个老糊涂,本事的确不小,救得了人,还搞来了一些衣服帽子,慕云深更像个书生,萧爻更像个打手了。
稍微富贵点的人家,公子出门在外,雇个保镖兼书童总还是说得过去,更何况萧爻白白净净的,不像是个穷凶极恶的通缉犯。
——这话,是他们进城之前安慰自己的。
进城之后,才发现大街小巷都贴着萧爻的画像。恐怕当今世上并不安泰,十恶不赦还潜逃在外的犯人太多了,官府分不出人手来,将他这画像涂描的抽象无比,就是真人站在旁边也肯定抓不住。
挨着萧爻摆放的,是一个女人,上书萧王氏,萧爻猜十之八九是自己的老娘,真是儿不认母,母不识儿,也只有画像上的女人才能生出画像上的萧爻了。
“啧啧啧,怪不得连年的案子,总有逃脱的,这要是认得出来,得是画师自己吧?”萧爻感叹。
其实这件事也怪不得画师,人物描像大多来自熟人之口,有的出于包庇心,有的则是无意识的妖魔化,到最后能相像的,五官剩半官。
也亏的这画邪性无比,萧爻能够堂而皇之的在街上乱逛。他之前并不担心牢中的老父亲,以当今皇帝的暴虐和拖延,总有杀不完的人,只要他潜逃在外,凑不满九族之数,刑期可以压至明年秋后。
但现在他娘也在外面逃窜,他就不敢肯定了。
以萧爻对他亲娘的了解,一定会弄出什么祸端来。
“我爹和我娘感情一直很好……”萧爻喝着茶,纠正了一下自己,“不……是相当非常的好,我都是个累赘了。”
“这难道不是件好事?”慕云深不曾有过家,这里面会牵扯到的情感问题,他也是满脑子的迷糊。
“当然不好!”萧爻一激动,声音都大了,他赶紧装模作样的扯开关注的目光,“老板,茶太苦了,给我烫壶酒。”
然后才小声道,“你不知道,我娘的性子通常不计后果,她会劫狱,暗杀,犯上作乱这种事,她真的做得出来!”
“那便做了。”慕云深一派淡然,不为所动。
萧爻眨巴着眼睛,又听慕云深道,“我开玩笑的。”
一点也没有开玩笑的样子啊!
正说着话,一队人马从路中央经过。
带头的那个器宇轩昂,一把络腮胡子加上满脸风霜也抵不住四方平正的好人脸,长成他这副模样的,就像是戏台上既定的脸谱,不会太狡诈,一定是个行端举正,墨守成规的好人。
果不其然,他将马速放的很慢。那匹高头大马的蹄子两相交挪,有些施展不开,但街上人多,如此才能安全。
他的速度一慢,他身后的人也跟着慢下来,看上去非但不显的威风,反而有些局促,三两成群的堵在一起,都是五大三粗的爷们儿,怎么都不好看。
这个人萧爻是认识的,叫李佑城,还算有点交情,当年同在萧故生的麾下,一个先锋,一个压阵。
算起来,萧爻算是从李佑城的手里抢来的饭碗,他未入军帐以前,一直是李佑城做的先锋官。
他的枪法凌厉过人,难逢敌手,只可惜性格上太过刚正不阿,嘴笨,叫阵时每每处于下风,反而是萧爻不要脸的天下无敌,对方问候父母他问候全家,对方糟践皇帝,他不仅欣然接受还补上两句,这副德性,开打之前就够把人气死了。
两相权衡之下,李佑城只能给萧爻压阵。
以萧爻对李佑城的了解,他根本不在乎这些。当年庆功宴上,李佑城还诚恳的道了谢,说是终于不用和人吵架了,甚至觉得萧爻辛苦,酒都少喝一份,留给了萧爻。
如此善良老实的人,肯定一颗榆木脑袋,圣上说萧故生密谋造反,李佑城肯定不信,但肯定会将萧爻绑了交上去,然后才理论一个是非黑白。
萧爻叹气,这傻子,怎么争得过玩弄权谋的人,恐怕最后的下场无外乎玉石俱焚。
喝酒的茶寮有遮挡,为防万一,萧爻和慕云深都坐在角落里,仔细找兴许能看到,但在街上骑马向前是绝对瞧不见的。
茶寮的老板刚烫了一壶酒端上来,慕云深少喝,基本上由着萧爻一杯接一杯,他喝的很快,看样子根本品不出滋味来,喉咙都只是条通道,直接进了肚子。
这种路边歇脚的茶寮里也没有什么好酒,自家酿的,没有经过时间,还兑了点水,跟桃花酿没得比。
“好酒!”萧爻舔了舔嘴边的酒渍,说出来的话,连茶寮的伙计都觉得新奇——这真是个怪人,怕是没怎么喝过好酒吧。
“老板,帮我把葫芦里也装满呗。”萧爻将酒葫芦抛出去,又道,“其它的不要,就要刚刚壶里的这种酒,谢啦。”
“什么谢不谢的,终归是要给钱。”茶寮的老板很有点意思,板着脸,不求客气。怪不得这茶寮的生意马马虎虎,根本谈不上好。
萧爻这副欲盖弥彰的样子,慕云深已经逐渐了解了,他回头看了一眼街上的人,假装不经意的问,“你认识的?”
“嗯,曾经的同僚。”
这么一张年轻的脸,连胡茬都青刺刺的埋在皮肤里,居然老气横秋的说句,“同僚”还是“曾经的”,无端有些好笑。
“为人如何?”慕云深又问。
“太耿直了,现在最好不要碰上。”萧爻又灌了口酒。
壶比不上坛,很快见了底,老板瞥了一眼,刚刚给的银子有多无少,便干脆又为他们续上了一壶。看来这老板除了脸色差一点,还算本分生意人,不贪便宜,却不知这种不贪便宜某种程度上是种撇清,要和他们撇清关系。
萧爻这话说的奇怪,慕云深却听得懂。若论资历,他识人远比萧爻多上几倍。
“那避开吧。”慕云深道,“路过此处不过歇歇脚,补充一些吃的喝的,早些离开也省的多出事端。”
萧爻点点头。
依山傍水的城池就是大风天也没有沙尘,人人穿着简单,更不可能闷头盖脸,萧爻要是这副打扮,更容易引起怀疑。所以他只得低眉顺眼的跟在慕云深的后边,装作温顺怯人的样子,尽量避开官兵。
幸好这座城不像边塞的蛮荒小地,城里不乱,四处巡防的官兵也大多注重于家长里短的事,像他们这样的旅人,只要不兴风作浪,都不会多看一眼。
当年李佑城从边关调离的时候,跟着他的还有一小队人马,萧爻常年和他们一起开小灶,所以相互之间都认识。
李佑城出身其实不低,做事踏实,看他带的兵,人人手持一块黄绢,萧爻以为那上面就是自己的画像——当然,和随意贴在墙上的那种不同,恐怕有六七分的相似。
不是萧爻自负,就论李佑城和自己的感情,他也担得上这般特殊对待。
可惜,这种特殊对待不是什么好事,把他折腾的躲躲藏藏,刚进城的那种轻松转瞬间消失的干净。
这也给了他一个机会,能够重新审视慕云深。
穆大公子从小养尊处优,不要说远门,怕是连家门都没出过几回,所以这一路上,萧爻总是照顾他多一点,怕他不适应外面的花花世界。
现而今看来,却也不是这么回事,慕云深会讲价,会货比三家,他只是平素不上心,也不乐意做,真正摆上台面的时候,也不曾含糊。
转眼之间,该买的都买了,连客栈都定了下来,只有几味药材商铺里暂时没有,只有过一夜再去看看了。
李佑城每日巡街的路线都差不多,经过茶寮的时间也差不多,之间隔着一个半时辰,虽偶尔会被耽搁,但最多也就差了半个时辰。
今天城中安宁,也就是东家丢了一吊钱,西家碎了一个碗,李佑城留了几个人去处理,其他的自然跟着他一道回府。
就是官家也有固定的时间,总不能无事绊着手下,不让休息。
正当他路过茶寮的时候,忽然冒出了一个人,板着一张迂腐不化的脸,直冲冲站在马蹄前,只差一点便被踏到,可这人动也不动。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李佑城马蹄前的人就是茶寮老板。
这是个死气沉沉的人,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傍晚的阳光在他这儿也得拐个弯,不想在这种人的身上浪费分毫。
在他的眼里,看不到对生活的热情,有的只是循规蹈矩般的度日,干什么都是将就。
李佑城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个人,已经在心里啧啧称奇,他朴实的脸上现出一点微笑,尽量减少凶神恶煞的感觉。
茶寮的老板不是那种寻衅滋事的,这么大年纪连个老婆都没有,别说李佑城,就是街坊邻居对他也没什么深刻印象。
而李佑城的笑容就显的更多余了,茶寮的老板根本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哎呀官爷,”老板这副鬼模样,伙计自然灵活点,他的脸上带着点皮肉伤,模样还算清秀,一手拽住了自家老板往茶寮里拉,一边还赔着话,“您别怪罪,我家老板是古怪了点。”
然而这个古怪的人却没有丝毫歉意,他伸出了手,盯着地面的马蹄,却对李佑城道,“你们要抓的人,赏银一千两。”
“哎呦我的祖宗,你哪里见过什么官爷要抓的人?”伙计捂住茶寮老板的嘴,急的额头冷汗直下,他们两的关系看上去很不错,至少这老板对伙计没那么冰冷。
“我见过。”老板仍旧是那副死人脸,但看向伙计的眼睛里像是跳跃着两点火光,伙计皱了一下眉,仍是显的战战兢兢,却放开了手,让茶寮老板继续说下去。
“有一次,你手下的两个人在这儿喝茶,我瞥了一眼画像。”茶寮的老板不仅看着不近人情,说话也不近人情,甚至可以说是相当无理。
但李佑城却没有打断他,反而追问,“你说你见过他了?男的还是女的?”
“年轻的小伙子,”茶寮老板仍是伸着手,“一千两,我知道去处。”
这一千两,李佑城最终还是给了,他之所以没有将手里的图像张贴出去,就是不想将事情闹大,萧爻毕竟是老将军的儿子,又是他的旧友,于国于君他不能包庇,但也不能让萧爻受了委屈。
顺着茶寮老板所指,李佑城很容易找到了客栈。
他将身边的人都打发了,常年跟着李佑城的人也对他尤为尊重,问也不问一句,各自散场回家,就当大街上看人发疯,缄口不提。
李佑城所得到的人心,都是日积月累,慢慢沉淀下来的,但对于平民百姓而言,他的身世就不是那么光彩了。
李佑城是当朝太宰段赋的侄子,段赋的为人不需口耳相传,所做恶行也不用史官赘述,总而言之,一个段赋,能让人记恨他的九族。
就像这座太谷城,表面上看起来相安无事,其实不过奔于生计,腾不出心力来生事,赋税之重,早已远超一般人家的收入,一年到头的日夜不分,最后也只能填饱肚子。
所以一吊钱一个碗也要斤斤计较。
李佑城的到来,让整个客栈都停止了喧闹,小二掸了掸白毛巾,笑容都有些僵住了,挂在脸上像是一种神经性的抽搐。
入门皆是客,更何况李佑城维护一方治安,手里头有几个兵,又大小官职在身,总不好驳了面子。小二心里泛着苦水,脸上又扬起三分笑,招呼道,“官爷有事儿?”
这种笑容肤浅的停留在表面,年纪轻轻挤得眼角都是褶皱,过分夸张的殷勤。李佑城也知道自己不受欢迎,所以客套话不多说,单刀直入,“你们这里刚刚入住了一个年轻人?”
“年轻人?”小二挠了挠头,“客栈送往迎来,大多都是年轻人,官爷您这……可真教我们为难啊。”
光这大堂里坐着吃饭的几桌人,一半以上都很年轻,或是十来岁生的老相,或是三十不到长的面嫩,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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