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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我入明火-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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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酒量挺不错的,是过去几年每天喝,练出来的酒量。
盛林野没沾酒,只坐在对面替她开酒瓶,见她一瓶接着一瓶地喝,开始肆无忌惮地打量起她,目光不躲不避。
她丝毫没察觉,只自顾自地喝,中途跑了几趟洗手间,他跟得挺紧,每次都等在外面。
深夜十一点半整,盛林野把终于喝得烂醉的陶奚时扶进车里。
☆、第13章 宿醉(已补)
盛林野在路边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里买了一瓶矿泉水和一盒烟,又拿了一包纸巾,重新回到车里。
车里的冷气开到了最低,车窗也全都降了下来,最大程度地保持着车内的空气流通。
陶奚时躺在被放到最低的座椅上,身上盖着一件深色外套,外套很大,遮至她膝盖处,她刚在车里吐完没多久,这会儿睡得很香,倒是一点儿心事也没有。
刚才她在路上迷迷糊糊嘀咕了一路的“渴”,盛林野买了水回来,她却睡着了,睡前还吐了他一车。
他点燃一支烟,隔着腾起的青色烟雾看她。
车顶的暖色光线投在她白皙的面容上,她确实长得很好看,眉眼精致,鼻子小而高挺,脸也很小,下巴瘦得有些尖了,她闭着眼睛时,长长的睫毛能在她下眼睑落下一小片扇形阴影。
难怪宋沉总喜欢喊她仙女。
唇红齿白,肤白貌美,清冷而骄傲。
仙女大抵就该是如此的气质。
盛林野叼着烟,动作散漫地伸手过去,轻轻地,拨开了她垂在额前的长发,那缕遮了眼睛的长发,发梢蹭过他掌心,有点痒痒的。
抽完一支烟,他启动车子,开向清溪镇。
……
所幸醉酒的陶奚时并不闹腾,吐完之后反而显得安静许多,一直睡到目的地都没醒,盛林野扶她下车才走了两步,她脚步软得压根儿站不住,他干脆把她抱进屋里。
陶奚时很瘦,但抱在怀里之后,竟然比他想象中的还要轻一些。
动作还算轻柔地将她放在床上,床头的壁灯被打开,幽暗的灯光照着漆黑的房间,四周充斥着静谧的空气,清静的能听见低弱的呼吸声。
盛林野扯过空调被给她盖上,手机在这时不合时宜地响起来,打碎一室的寂静,陶奚时皱皱眉,翻了个身,被子被压在身下。
他第一反应是按下静音键,然后才看了看来电显示,滑过接听键。
可能是因为摸清了他的作息,宋沉总喜欢在这种深更半夜给他打电话,“阿野,出来喝酒啊。”
他坐在床边,一手拿手机,另一只手缓慢地抽出陶奚时压在身下的薄被,低声说,“不去。”
“别啊,难得聚一回,这边好多人眼巴巴等着你来呢。”
“不去。”他重复,注意力仍旧在被子上,快要完全抽出来了。
宋沉锲而不舍地怂恿了很久,他不为所动,将抽出来的空调被重新为他盖上。直到宋沉突然换了个话题,“你今天去见杨子粤他爸了?”
“嗯。”
“怎么样?小仙女还行吧?”
顿了一下,他的声音好像蕴了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喝醉了。”
那边默了三秒,宋沉自动将他的语气解读成嘲讽,幽幽的说,“你别趁人喝醉欺负人家啊,那可是仙女,仙女是用来宠的知道吗?”
盛林野无声地笑了一下,关掉床头的壁灯,轻声离开房间。
……
宿醉的陶奚时,醒来后只觉又饿又渴。
她从床头摸出手机,一看时间,正好是清晨五点过一分,天空才刚泛起鱼肚白,一点一点慢慢地升起。
对于昨晚的记忆她现在非常模糊,坐起身子回忆了一番,想不起什么,便起床翻出换洗的衣物,去浴室洗了个澡。
厨房里的食材所剩无几,她咬开一根火腿肠的包装,嚼着火腿肠从冰箱里取出一瓶原味酸奶,寻思着要不要煎个蛋,或者下碗面。
随即回想到自己上次动手时,厨房的下场,她便把这个想法抛之脑后了,又多拿了一根火腿肠来填肚子。
盛林野从外面回来,看见的就是陶奚时坐在餐桌前啃火腿肠的场景,一个人坐在那儿,手里拿着咬了半截的火腿肠,低头刷着手机,看着还怪孤单的。
不知道她在看什么,他走近了也没发觉,视线定在屏幕上,头也不抬一下,腾出一只手去打开酸奶盖,转了转,没转动瓶盖。
正使力转动,突然感觉手心一空。
她怔了一怔,打开瓶盖的酸奶被一只修长且骨节分明的手递过来。
后知后觉地仰起头,盛林野站在她身侧,清俊的面容在光影的映衬下显得模糊不清。
陶奚时接过酸奶,低声讲了一句谢谢。
盛林野的目光落在她湿漉漉的发梢上,沾湿了胸前的衣服,留下一小片水渍,白t就变得有些透,隐约能看见里面浅色的吊带。
视线收得很快,他神情未变,“早上你就吃这个?”
陶奚时咽下最后一口火腿肠,点点头,收起手机站起来,把散在胸前的长发一股脑拨到肩后,扎了个低马尾,绑在手腕上的黑色发绳一圈一圈绕在发丝上。
忽而听到他开口:“你上楼换套衣服,我带你出去。”
“去哪?”
“陪我吃早餐。”
……
清溪镇的清晨热闹非凡,街上人群熙熙攘攘,来往的人步履匆匆,早餐店里热气腾腾,香味四溢,混着店主响亮的吆喝叫卖声。
陶奚时小心地捧着陶瓷碗,吹一吹热烫的现磨豆浆,细细喝了一小口,浓郁的豆香在舌尖弥漫,还尝到了红豆和芝麻的味道。
她刚吃完两个烧麦,对面盛林野桌上的食物几乎没动,她在心里腹诽,一大清早让她陪他出来吃早餐,也没见他动过几次筷子。
店里生意太过火爆,有人过来和他们拼桌,是个西装革履的上班族,拎着一个黑色的公文包,温和地询问陶奚时,“你好,不介意拼个桌吧?”
陶奚时快速在四周瞥了一眼,确实没空位了,她和盛林野两个人占着四个人的桌也说不过去,于是便点头同意。
男人一笑,在她身边坐下,抽出一张纸巾擦拭着桌面。
对面盯着手机在打游戏的盛林野这时抬起眼皮慢悠悠扫他一眼,又看一眼陶奚时,她还浑然未觉地专注喝着豆浆,纤细白皙的手指搭在碗沿,低头吹了吹,嫣红的唇掩在升起的袅袅热气后。
陶奚时身旁的男人在等待的过程中开始了搭话,“这家店生意最好,你应该是第一次来吃吧?我每天固定来这里吃早餐,好像没见过你。”
反应了一会儿,陶奚时才发觉男人是在跟她说话,她并不太习惯和陌生人聊天,只点点头说是。
“你年纪看起来很小,还在上高中?”
“刚毕业。”
“那就是马上要念大学了?”男人把公文包往餐桌上一放,“打算学什么专业呢?以后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公司上班?待遇非常好……”
陶奚时讶异于男人的自来熟,他滔滔不绝地在讲,“不如你留个微信给我,现在先好好上学,将来我这边有什么合适的岗位我也能及时通知你。”
“不用了,谢谢。”
“你别不好意思,没关系的。”男人说着拿出手机,打开微信的搜索界面,“你微信号多少?”
陶奚时只好说:“我不玩微信。”
男人锲而不舍,“那手机号呢?手机号似乎更方便联系。”
啪。
盛林野放下筷子。
陶奚时和西装男同时看过去。
他似笑非笑看着陶奚时身旁的男人,“待遇很好?你公司在哪儿呢?”
仿佛等的就是这句话,男人一派意气风发地说起自己就业那家公司的种种,“顺便”提起自己目前的职业,薪水有多高,权利有多大。
他还没讲完,盛林野起身放了一张一百元的纸币在桌面,走过去拉起陶奚时,扣着她手腕直接走出早餐店。
从男人身边经过那瞬,他嗤笑着留下一句:“痴线。”
这句骂人的话陶奚时听懂了,她突然记起盛林野的祖祖辈辈都在香港,他也算半个香港人,怪不得脱口而出骂人的话就是粤语。
出去后,她用确认的语气问一遍,“你刚刚说的是粤语吧?”
得到他肯定的回答,她来了点兴趣,“你还会说别的吗?”
盛林野嘴角噙着抹笑,清晨淡薄的阳光打在他眉眼上极为耀眼,他侧头上下打量了她一眼,吐出三个字,“洗衫板。”
陶奚时隐约觉得,这不是什么好话,因为他那双漆黑深邃的眼睛望着她时,有促狭的笑藏在里面。
☆、第14章 满足
正值梅雨时节,这天夜里又下起了雨,起先是细细密密的小雨敲打在窗檐,而后几道电闪雷鸣之后,低垂的天空像是被撕裂开,漏了一个大洞似的,大雨瓢泼,哗啦啦地从上往下倒。
陶奚时洗完澡,躺在床上睁眼听着清脆的雨声,翻来覆去了好一会儿依旧毫无睡意,她准备下楼热杯牛奶,有助于安神。
玻璃杯在微波炉里缓慢地旋转,两分钟后叮了一声,她打开微波炉,杯壁烫得很,手刚触到就被烫得缩回,于是打算等它稍微凉一些再喝。
等待的过程中,无聊地刷了刷微博。
陶奚时如今很少玩这些社交软件,只有实在闲的发慌的时候会看几眼,打发消磨时间。
她关注的人不多,刷完了首页,百无聊赖地点进了热搜榜,第一眼扫到“慕容毓”这个名字,排在热搜第五,后面跟着她新剧的名字。
指尖顿了一下,她点进这则热搜,又点进慕容毓的微博,有近七百万的粉丝,随意地翻了翻,发现她更新的都是关于新戏和广告,评论里清一色的在喊“不老女神”,用盛林野之后的话来说,宛如邪教。
陶奚时退出慕容毓的微博,又自动退回那条热搜内容,里面什么内容都有,她静静浏览着,看到一个营销号的爆料。
内容无非就是看图说话的一些故事,挺假的。
精彩的是评论,被赞到最高的那条热门评论扯到了盛林野身上。
“我知道个关于女神儿子的料,那位小少爷刚被接回盛家就被送往国外念书这是众所周知的事,但是并不是一开始就在英国,最开始是被送到了澳洲,没多久又回港了,是盛斯行亲自去接的。对外宣称不适应留学生活,其实是小少爷在那边出了大事。”
这条评论被顶到最高的原因之一,就是这位网友没把话说清楚,他只说一半,告诉你出了事但却不说是什么事,吊足了胃口,下面几百条层中回复都在问他发生了什么事。
但是这人没有再出现了。
陶奚时看到这里时,门那边传来了点动静,她猜想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的盛林野回来了。
抬头一看,果不其然是他,只是他浑身湿透,神情阴郁,看起来状态有点糟糕。
外面的暴雨依旧下,噼里啪啦砸在地上的声音清晰可闻,一点也没有减小的趋势,夹杂着一闪而过的闪电白光,他踏着雨声走近,全身湿得很彻底。
陶奚时怔了怔,奇怪道:“你没带伞吗……”
没道理啊,就算是没带伞,他出门都是开车来回,不可能淋这么湿,这种程度,分明就是那种在雨里站了很久才可能淋成这样。
盛林野此刻心里闷着气还没消除干净,听到她迟疑的问话,冷硬的敷衍回了一声,“嗯。”
他的眉眼发梢都沾着雨水,湿漉漉的,顺着脸庞的线条缓慢滑落,大概是淋得太久,他脸色偏白,衬得那双漆黑的眼睛更为深邃迷人。
见他根本没有多说的打算,陶奚时也没兴趣接着问,眼角余光瞥到温度冷却得差不多的牛奶,客气地问了一句,“牛奶喝吗?刚热的。”
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自顾自地端起了玻璃杯,“不喝也没关系,我是热给自己喝的。你应该得去冲个热水澡吧,淋这么湿很容易感冒。”
她说话咬字很清晰,嗓音清冷却带着莫名的柔软,拂过耳际听得异常舒心。
相处了几天时间,盛林野发现陶奚时这人是很明显的嘴硬心软,只要对她有一点儿好,她身上的刺就会收起许多,不会主动来扎你了。
比如现在,她不但没有冷眼旁观,还学会关心一两句了,尽管有一部分原因是她有求于他,但这个小小的转变也能让他觉得稍微愉悦了一些。
他的表情不再冷硬,眉目柔和了些许,声线沙哑,“你喝吧,喝完睡觉,我去洗澡了。”
陶奚时捧着热牛奶,回忆了一遍他刚才情绪的变化,若有所思地眯起了眼睛,久久地盯着他上楼的高挺背影,脑海里蹦进一个想法。
如果,有捷径的话……
不知道该不该走。
狂风卷着雨滴往玻璃窗上砸,发出巨大的声响,她转头看向窗外,黑压压的一片,外面的景色全是模糊的,雷声沉闷,划醒漆黑的夜幕。
……
次日是个阳光明媚的大晴天。
屋子里跑进了一只浑身雪白的小奶猫,喵呜着轻轻跃上一张木椅,蜷缩在椅子里舒服地叫了一声,一对透亮灵活的眼睛四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意识到并没有什么危险,并懒洋洋地躺下了。
陶奚时从房间出来看到的就是这个景象,这只猫一点儿也不怕生,眼看着有人靠近也一动不动,倒是叫得更来劲了。
小奶猫实在可爱,十分惹人喜欢,陶奚时想起家里曾经养过的那只小野猫,还挺怀念的,逗了它一阵,不知不觉一下午的时间都耗在它身上了,甚至很艰难地给它煮了条小鱼,幸好它不嫌弃味道。
一直到傍晚都没见盛林野出现,他昨晚回来得挺早,休息得也挺早,按照他的生物钟,陶奚时估摸着下午就该醒了。
她抱着猫上楼,犹豫了一下,敲了敲门。
没人应。
等了大半分钟,她又敲了两声,“盛林野,你醒了吗?”
还是毫无反应。
……
陶奚时小心地把猫放下,伸手转了一下门把,第一回没转动,她又试着转了一下。
这一次咔得一声,房门被人从外往里拉进去,睡意朦胧的盛林野半睁着眼睛,靠在了门框上,声音是说不出的困倦,“什么事?”
她把手收回来,“吃饭时间到了,你睡了很久了。”
“不吃。”语气里辨不出什么情绪。
他整个人有点昏昏沉沉的,不知道是没睡够还是感冒,总之浑身没劲,吐出这两个字准备回头继续睡,谁知下一秒,额头覆上了一只柔软细腻且带着点凉意的手。
脚步倏然就停住了。
陶奚时的手背贴着他的前额,滚烫的温度传递到她这里,她微微皱眉,“你生病了,你先接着去躺着吧,这儿有退烧药和感冒药吗?”
额前那只软若无骨的手被收回,他低下眼睛,“没有。”
“真没有吗?”
“不记得了。”
“那你去躺着,我找找。”
她讲完,转身就快步下楼,身后有只他没见过的小奶猫跟着跑下去,一人一猫,几秒就消失在视线。
盛林野依旧倚着门框站,低着头,听着楼下急促的脚步声来来去去,心底有种无法言说的满足感溢上来。
☆、第15章 条件
陶奚时在客厅里翻找了一大圈,终于在某个角落里找出一只小型医药箱,彼时她正半跪在电视柜旁,弯腰打开医药箱,里面的东西不多,她翻了翻,顺利看见一包棉签下面藏着的退烧药。
看了看服用说明书,还对了对日期,怕这些东西在这里放久了会过期。
盛林野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下楼的,站在楼梯口,一言不发地看着那边,目光不偏不倚落在她身上,深沉又安静。
他的身体状况一向很好,很少有生病的时候,偶尔几回的感冒或者发烧,总有一大群人围着照顾和伺候,可那些人的出发点不是为了养好他的身体,不是出于关心和重视,仅仅是因为这是一项任务。
那是一种互相得利的关系,他们都是为了最后丰厚的报酬,除此之外,别无目的。
傍晚绯红的霞光从阳台那处打进来,她整个人浸在迷眼的光晕里,一举一动都被衬得温柔起来,认真查看药物说明的样子,抬手捋头发的样子,小心拆开药盒的样子,低头合上医药箱的样子,以及站起身,抬头时视线突然投过来的那一瞬。
好像有什么东西又在他的心尖上轻轻挠了一下。
这种感觉轻微到可以忽视它,但确实某一刻让他感到了舒心和放松,挺难得的。
陶奚时的声音传过来,“你怎么下来了?”
她握着一盒退烧药走近,微皱着眉盯着他,脸上是不太赞同的神色。
然后把他赶回了楼上房间。
她先烧了一壶开水,倒了大半杯,又倒出几颗药丸,带着这些东西上楼,一一放在他床头柜上,叮嘱的语气有点僵硬:“水现在有点儿烫,凉几分钟后你先把药吞了,这个药一天三次,每次三颗,还有,生病了还得多喝水。”
盛林野安静地听着,他并没有觉得陶奚时突如其来的转变和关心有什么不对,或许是他压根没有去细想,所以在她叮嘱了一番之后,他低声答应:“好。”
床头柜上的开水热气腾腾往上冒,升起又消失在空气里,窗外霞光渐渐远去,天幕再次暗沉下来。
房间里静谧的气息流走,陶奚时认为该交代的都交代清楚了,他也是个成年人,没什么好担心的,遂留了一句“那你好好休息”,便打算离开他的卧室。
看出她要离开的意思,盛林野及时制止,“你留下。”
嗓音还是哑的,和平时的音色有一点不同,同样的是,照样磁性抓耳,尤其好听。
陶奚时的脚步没挪动过半步,在这一刻想起了什么,组织了一下语言,试探着问:“后天就到一周时间了,那个人有消息了吗?”
盛林野端起水杯,用手背试了试温度,好像还有点儿烫手,他说有。
她神情一紧,指尖无意识地揪着衣摆,忙问道,“他真的也在英国?”
“嗯。”
他不太喜欢她和他谈这些事,所以回复都变得简短又冷淡,可她就连说话语速都变得急促起来,仿佛这个消息下一秒就会消失一般,迫不及待要抓住它。
“你知道具体位置吗?”
盛林野越听越烦躁,平时的她话少得可怜,沉默寡言的一点儿存在感也没有,也只有这种时候,她才会表露出真正的情绪,把真实的那一面揭给他看。
至于其他时候,她好像恨不得当个隐形的人,只希望谁都不要注意到她。
他知道过去的她是一种怎样的存在,所以越是看到她如今的变化,就越是想再看到曾经的她的模样。
明明自己有血有肉,为什么要活成别人的样子呢?
“陶奚时。”他没有回答她,反而沉声再次问了一遍他曾经问过的话,“你告诉我,找到他之后你打算怎么做?”
怎么做?
她恨不得能亲手杀了他。
那个人渣,那个禽兽……
想到那个人,过往的种种便再次浮现,一幕一幕太过鲜活,雪白的雪,鲜红的血,互相渗透构成一幅静默的黑白记忆,她只觉得浑身都发冷,从骨子里透出的凉意,蔓延四肢百骸,不敢回想。
陶奚时目光冷然,一字一句冷声道:“他得为他自己犯下的罪负起责任。”
“那你打算用什么惩治他?或者说你能用什么惩治他?”盛林野低声笑,“法律?”
“陶奚时,我们第一次见面那回,我就告诉过你,法律是垃圾。”
他的话一针见血,直戳痛处,但陶奚时清楚地知道,这一点错也没有,否则那个人犯下那样的错之后,为什么还能远走他乡,甚至过上更好的生活,拥有更美好的前程。
一切不过是因为,这个一手遮天的社会,法律惩治不了他,因为背景的强大,他能逍遥法外,继续肆意妄为。
多可笑又无奈的现实。
如果想要扭转这种局面,大概只能用更强大的背景来压住,压得那些人无话可说,无法动弹,以暴制暴。
想到这里,陶奚时看向了盛林野,目光闪烁。
盛林野没有躲避她的视线,发烧的症状不太好受,脑袋昏昏沉沉,困意又袭来,他喝了口热开水,不紧不慢地说,“你想说什么?”
她直接道:“你能帮我吗?”
他慢条斯理问:“你在跟我谈条件,还是求助?”
“谈条件。”
“你知道的,我们一家都是生意人,你得有交换价值的东西才能跟我讲条件吧。”盛林野挑起半边唇角笑,用那种意味不明的语调平静开口,“或者说用你这个人,换一张他的刑事判决书?”
这话挑得很明白了,用什么来交换什么,全在这句话里,没有弯弯绕绕,直接了当。
可陶奚时竟琢磨不出,这句话是认真的还是开玩笑,按理说……不对,不能按常理来理解盛林野这人的思维模式。
他就是一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所以她有些游移不定,因为猜不透他的意思。
静默了良久后,恰好那只流浪小奶猫从门缝里钻了进来,直奔陶奚时,一个劲儿往她身上蹭,凝重的气氛被它几声“喵呜”的奶音打破,陶奚时蹲下身抱起它,它仍旧不停地喊,想来应该是饿了。
“我下去给它喂点吃的。”
话题被巧妙的转移,她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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