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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架空传-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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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的有邑贵族,莫非朕的福德不足,不配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
这便是上纲上线了。朝堂之上冷了一会儿场,这时兵科给事中郭骥站出来说道:“皇上,河山之固在德不在险,并非普天之下都必须设置流官。朝鲜已经是我大明地属国,皇上又如何不是天下共主呢?”
“因风俗不同地理偏远等原因,一些地方不设置流官也不是不可以。但既然朕颁布了有邑贵族体系,那朝鲜国王为何不肯成为朕的直属封臣?”
于是言官们又纷纷讲述是属国还是有邑贵族并无区别,还举出王莽登基后强令周围属国的国王降王为侯的例子,说什么名称的改变对明朝实际好处,反倒惹得周围属国反感,实属智而不为。
怎么会没有实际好处呢?!
根据贵族爵位继承法,未于藩学或国子监就读,无继承子爵以上爵位的资格,这便意味着明朝能够对朝鲜地控制力更强了。若朝鲜王世子入藩学就读后仍然不亲近大明,又由于生母、配偶拥有大明皇室血统各加三分之类的规定,明朝完全可以培养出一名更加听话的朝鲜国王。
除此之外,按照贵族法规定,有邑爵位还可以赎买。若朝鲜国王成为大明皇帝的直属封臣后,向明朝缴纳的赋税少了,别人将朝鲜国王的爵位赎买了也是符合法理地有了这个制度,明朝从朝鲜获得的好处就不会是区区那么一点贡品了。
洪武年间拥有五千多万人口,每年税粮收入也不过三千万石左右。朝鲜的人口不好统计,采用后世某份资料的说法,即朝鲜此时人口为一百万,那么理论上朝鲜每年税粮收入不可能超过六十万石。这笔税粮收入除了需要负担王室的开销外,还得承担百官地薪水并且养活一定数量的军队。因此,朝鲜国王每年能够向宗主缴纳十万石已经是不可思议之极了。
一方面,资本主义萌芽后会生资本原始积累地现象,以至于某些垄断资本家所掌握的资本会超出常人地想象。另一方面,朱棣又颁布了长子继承法,这一法律亦会导致巨富之家掌握的财富愈加膨胀。因此,一旦朝鲜国王成为大明有邑贵族体系中地一员后,那么某个中原的臣富赎买朝鲜国王的王位也就成了可能该巨富拥有了朝鲜国国王爵位后,是否能够控制住朝鲜则是另说。
但这些理论一时譬讲不清,而且朱棣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他的这些心思,免得别人误会了,反倒物议沸腾。
所以朱棣干脆以退为进。
“事情还没确定,你们就认定朕的直属封臣理亏,居心何在!”
方孝孺十族被诛后明朝官员的脊梁也没有全部被打断,何况如今朱并没有做那种令人恐怖的事。所以言官们并没有退让,而是顺水推舟纷纷要求朱查此事。
朱棣被缠得没法,只得冷着脸说道:“朝堂之上吵吵嚷嚷的成何体统?认为应该彻查此事的官员都站出来!”
经历过李贯事件后,大臣们对于在朝堂之上站队非常敏感。
见此情景,大部分官员都不知道朱棣接下来又会出什么缺德招数,于是只好老老实实地噤声了。不过,还是有少数言官并不畏惧,勇敢地站了出来。
大臣们全都紧张地注视着皇上,不知道接下来他会如何出招。
第十七章 儿与仆
棣的视线如同刀子一般在他们的脸上扫来扫去,好朱这才说道:“由兵科给事中傅安和郭骥组成调查小组,去辽东以及朝鲜调查此事的真相。(
傅安和郭骥闻得此言,不约而同地露出了不敢置信的表情——若是由他们去调查,结论岂不是铁定不利于猛哥帖木耳?
没想到朱的话还没说完。
“证据、证人证词都要准确翔实。若因你们调查不实而逼反了猛哥帖木耳,朕会将汝等之罪行昭彰天下然后明正典刑!”
此话一出,傅安和郭骥的脸上全都露出无比悲愤的神情。而朝堂上的大臣们,也是擦眼睛揉鼻子干咳嗽的什么怪相都出来了。
傅安和郭骥自以为明悉了皇上的想法:调查结果有利于猛哥帖木耳,他自然不会飙;若调查结果不利于猛哥帖木儿,那么他一造反,傅安、郭骥这哥俩就得担着逼反有邑贵族的罪名被处死。因此,皇上实际上是想逼迫他们做出有利于猛哥帖木耳的调查结论。
傅安和郭骥都曾担任过出使敌国而没坠了明朝威风的使,两人的胆气都没得说。傅安叩头抗声说道:“皇上,若小臣调查无误,而猛哥帖木耳畏罪造反,是否也将我等明正典刑?!”
看着傅安那满脸激愤的表情,朱棣先是不解,待想明白后,他恍然大笑。“你们以为朕想逼迫你们做出有利于猛哥帖木耳的调查结论?没那回事!”
朱略一默谋,说道:“朕申明一点:若有邑贵族造反,无论有何理由,皆要用派兵将之剿灭,主犯凌迟,诛九族;从犯处死;参与造反贬为奴隶!”
将惩罚定得那么严厉显然是有必要的。明朝统治下有很多土司、游牧部落,如果这个造反轻纵,那个造反赦免,失去了中央政府的权威后,弄不好最后会天子之令不出京师。当然,政治手段也不能一味的强硬。
朱棣想了想。补充道:“……不过。若因地形险要等原因而很难剿灭。却也不能让大明沉陷泥潭。朕在此规定:三年之内无法剿灭方可与对方谈和。而谈和之后若是再次爆战争。无论是哪一方挑起来。仍然要遵循之前地规定。必须打足三年方可再次谈和。”
软柿子若是不长眼。那自然是想怎么捏就怎么捏。但如果花三年时间都无法剿灭。那么对方显然就不是什么软柿子。朱做出这样一个规定后。后世地皇帝在撑不住地时候便可以有台阶可下。而如果还撑得住。甚至是对方马上就撑不住了。那自然不用与对方谈和。
制定出这样地规定。是因为朱棣认为明朝地外交政策实在太过强硬了。强硬未必不好。至少从舆论角度看。主战派总是更受舆论欢迎。但韩信曾受过**之辱。唐太宗也曾签过城下之盟。可见某些情况下暂时地退让并非一无是处。
听出皇上并非一昧偏袒猛哥帖木儿。而自己却误会了。傅安大窘。窘迫之余。傅安也吓得不轻。刚才他出离愤怒。因此就这么直挺挺地跟皇上说话。其中地讽刺之意连傻子都听得出来。
想到这里。傅安地脸色已变得和刮过地骨头一样。他浑身扫了一个惊颤。连连叩头。一个劲地说“微臣万死。请皇上恕罪”。
傅安和郭骥都是朱棣所欣赏地人。因此朱棣便没有计较傅安刚才地态度。
大约是朱棣的态度表现得太好吧,太常寺少卿卢原质跳了出来。
“皇上,若调查结果是猛哥帖木耳确实抄掠了朝鲜,该如何处置呢?”
卢原质是方孝孺姑姑的儿子,在原来地历史时空中因朱棣诛方孝孺十族而受诛连。在这个时空里,卢原质却没有遭受牵连。在北平成立了监察部后,由于卢原质已经是正四品的太常寺少卿了,去了监察部也没有更好地位置,因此卢原质便仍然留在朝中。
朱棣瞟了卢原质一眼,无所谓地说道:“自然要加以斥责。”
卢原质故意做出大惊失色的表情。“朝鲜是大明之属国,若朝鲜遭受侵扰,大明有保护之义务……怎可只是轻轻斥责?”
朱棣盯着卢原质,半晌轻轻一笑。
“你脑子有病吧?不过不要紧,朕不难为你。你先回家歇着,好好养病。”
最初大惊失色是装的,但现在卢原质却真的是惊慌失措了。他犹自做着最后的挣扎。“皇上这是在侮辱士大夫!微臣要辞职!”
对于皇上来说,侮辱士大夫也算是不轻的指责。然而朱却浑不在意。
“你不是有病是什么?猛哥帖木耳是朕地直属封臣,根据封建契约,朕有保护猛哥帖木耳的义务。朝鲜是大明地属国,因此大明同样有保护朝鲜的义务。这就象是家中有子有仆。儿子被外人欺负了,老子固然要出头;仆人被外人欺负了,主人同样有义务出面。”
说到这里朱棣顿了顿。想到将猛哥帖木耳比喻成儿子,若是这种比喻被努尔哈赤听到了,弄不好他还会蹬鼻子上脸自称永乐大帝地七世孙呢……美死他了!
“然而亲疏有别,如果儿子把仆人揍了一拳,除了斥责外,还能怎样?”
卢原质此时什么也顾不得了,于是抗声反驳:“自当大义灭亲。”
朱棣一脸鄙夷的表情。
“如果猛哥帖木耳将朝鲜灭了,那便如同杀人;如果攻占了汉城,那便如同将他人重伤致残;如果占领了朝鲜地少量领土,那便如同将朝鲜轻伤……可是据朝鲜控诉,猛哥帖木耳只不过入朝鲜境内抄掠而已,这便连皮外伤都算不上了。为这点子事就大义灭亲?……大家看看,此人连亲亲相隐(注1)的人伦道理都不懂……不是有病是什么?”
“侍卫,将卢大人好好送回家,他有病,不许慢待。”
卢原质犹自想着应该如何狡辩,却有两名侍卫前上将他架住,然后拖了出去。
傅安和郭骥面面相觑。从南京到辽东去,路途极其遥远。在猛哥帖木耳的地盘上收集他的犯罪证据,也不会是什么容易的事儿。然而即便收集到了铁证,其结果却只是让皇上斥责几句,这是何必呢?何若呢?
傅安、郭骥叹息着回到了自己地位置,沮丧着脸一言不。
见那么多大臣都胳脯肘朝外拐,朱棣不禁怒从心起。
“李至刚!”
礼部尚书李至刚站了出来。“臣在。”
“之前有伯、子、
车都尉、骑都尉的直辖领分别不得超过总领地的的规定,但并没有规定有邑郡王的直辖领比例。朕现在补充一下,郡王的直辖领地不得超过总领地地0%!”
出了一口恶气后,朱棣又问:“众卿还有什么事要上奏?”
于是又有言官弹劾常州知县“以残酷为聪察,以苛责为风骨,凡事宁严不宽,宁紧不松,搜刮剔厘,谎报政绩邀宠”。
谎报政绩邀宠什么的,朱棣知道那是言官在胡说八道。林海追缴拖欠赋税,这是堂堂正正地政绩,怎么也抹杀不了。
不过,言官指责林海太残酷却也并非空**来风。当时林海当场打死了三名吏员,那三名吏员所犯之罪未必就该死。抛开那三名吏员的事不谈,后来林海还将一个人关在站笼中站死了。此事是朱棣亲眼所见。考虑到林海需要立威,所以朱棣也就没有干涉。但是在朱想来,这种事就象是后世的严打一般。尽管老百姓们大多都对严打抱以支持的态度,但严打中出现的小概率冤案事件却也不能完全无视。
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朱担心在这件事上全力支持林海,下头蝇营狗偷之辈会误以为圣心在于严厉,于是随便一点小过错都刑毙——甚至连没犯罪地人都有可能含冤而死。强秦一世而终,法律太过严苛也是原因之一。
想了想,朱棣便作出了将林海罚俸半年的处罚——反正林海也瞧不上那点工资。
考虑到中国自古以来就对乡间无赖没有合适地惩罚措施,朱棣决定引进一个新概念:三振出局法。
有一种被形容为滚刀肉的乡间无赖,这种痞子大事不犯小事不断,今天偷鸡明天摸狗。告官呢又够不上罪,顶多就是打几下板子,打完板子回家后,这滚刀肉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地祸害乡邻。邻里简直被烦得没辙。
遇上有担当的官员,便会借着杖刑将之刑毙。若官员不愿意承担这种恶名,那么滚刀肉便会活得非常滋润了。
甚至在后世,中国也没有好的办法处理这种情况。比如说偷自行车,偷十次未必能够抓住一次,可就算抓住的那一次,其案值又构不上犯罪,只能对其批评教育……偏偏批评教育几乎一点用都没有。将偷自行车的小贼释放后,他一转身便会再偷。总之除了严打外,这种人简直没有好地对付办法。
严打虽说效果明显,但却矫枉过正。还是三振出局法比较好。实施三振出局法后,如果一个人已经有两次案底,那么第三次再犯时无论罪行多么轻微,也要被判处二十年以上乃至终身监禁的严厉刑罚。这个立法地目的很简单,就是要让那些屡教不改、主观恶性很深地罪犯与社会长久隔离,从而杜绝其再次危害社会的可能——为了彻底杜绝其危害社会可能性,朱棣决定将那些人流放。
至于说那些人被流放后会不会危害海外殖民地的社会稳定……不知道英国将各种罪犯流放到美国、澳大利亚等地时考虑过这种问题没有。但既然英国是这么做的,朱棣也学着做就是了,多想无益。
待朱棣说出三振出局法的构思后,自然又有酸儒站出来唧唧歪歪大谈什么仁啊慈的。对此,朱自然不在乎是否会担上独断专行的名声——反正皇帝就是独裁,没听说过帝制还会民主的。
言官弹劾林海时,倒是惹得朱棣联想起了一件事。
原来的那个历史时空里,金炯因为要求降低江浙地区官田重赋而遭到朱的痛恨,结果被槛车徵至京而死。但那天在常州县衙将金炯逮捕后,朱棣只是派遣了一名锦衣卫将之押送回京。而朱棣回到京城后,却压根忘了这件事。
封建社会生这种事不算稀奇。若刑部之类的行政机构逮捕某人,那么接来理论上就会按一定的程序,一段时间后进行审判——无论是无罪释放还是或杀或关,总归有个说法。可如果是皇帝一时兴起命令暴力机构逮捕某人,事后他又将这事忘了,而且又没人提醒他,那么此人就有可能在监狱里待上一辈子。
当然,在监狱里待上一辈子也未必就一定是坏事。原来的历史时空里解缙在公元11年犯事被关进监狱,四年后,永乐皇帝在翻看锦衣卫领纪纲上报的囚犯名单中看到了解缙的名字,于是说了句“缙犹在耶”,结果纪纲便领会领导意图将解缙干掉了——如果纪纲没有上报囚犯名单,或说囚犯名单里没有解缙的名字,说不定永乐皇帝会忘掉解缙也说定呢。
因为言官弹劾林海的缘故,朱棣终于想起了此刻还待在监狱的金炯。
朱棣很不喜欢为了求名而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的行为,因此极其厌恶金炯。但是说为此而将金炯处死,朱却觉得没必要。于是在宣布了三振出局法后,朱棣顺便说出了对金炯的判决:流放。
之所以不牵连金炯的家人,是因为朱棣认为除谋逆等大罪之外,仅经济犯罪才应该牵连家人。
谋逆造反诛三族诛九族是这个时代根深蒂固的认识。谋逆造反成功后,别说是妻子儿女了,便是五服之外的亲戚都可以鸡犬升天。与之相对应,谋逆造反如果失败,那么主犯的亲戚受诛连在古人看来也很正常。
至于说经济犯罪抄家且家人流放的规定,则是因为朱棣认为权利与义务应该对等——官员若是经济犯罪,亲戚们都可以沾光。既然妻子儿女以及亲戚们平时享受过民脂民膏,那么东窗事后付出代价自然合情合理。而且这样处理,还可以应验“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句话,有什么不好?
于是,朱棣便在朝堂之上现在宣布了经济犯罪除抄家之外,还将牵连家人的规定。这些话虽然不是声色俱厉,但句句犀利,大臣们听得身上起栗,竟心里打颤。
见大臣们居然不为自己的理论而喝彩,朱棣大是不爽。又见半天没有大臣站出来奏事,朱棣便哼了一声,宣布退朝。
注1:亲亲相隐是儒家的封建伦理概念,即亲人相互间知罪不举应免罪或减轻罪责。一般情况下不得状告亲人,否则应该受罚。特殊情况则是谋逆造反等大罪,以及亲人相互之间的侵占伤害案。
第十八章 平叛
棣觉得自己是个乌鸦嘴。头一天刚在朝堂上宣布了)族造反,无论有何理由,皆要用派兵将之剿灭,主犯凌迟,诛九族;从犯处死;参与造反贬为奴隶”的规定,结果第二天便收到了柳州知府的急报,说是不久前臣服的某有邑云骑尉复叛。
说起来,有邑贵族确实是有些贬值。对于中原人来说,毕竟还需要花一千贯左右的钱组织移民,那才勉强弄得到一个有邑恩骑尉的爵位。对少数民族来说却是轻而易举——随随便便一个寨子的头人,只要男丁超过了五十,便可以成为有邑贵族了——如今少数民族聚集区里甚至可以用云骑尉到处有,恩骑尉满走走来形容了。
柳州知府所说的那个有邑贵族,之前是一名生苗。熟苗是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土司统治或流官管辖之中,纳入中央王朝户籍,服从国家租赋徭役的,这一部分苗民叫“熟苗”。而所谓生苗则是真正生活在深山老林,不服王化,凶悍难驯的苗民。
永乐皇帝登基后大赦天下,同时又颁布了有邑贵族的制度。那位生苗头领生活在深山之中,之前不服从中央朝廷的统治,一直与官兵对抗。长期的抗争也使得那位生苗头领多少有些心神俱疲了。听说客说得天花乱坠,想着只需要向明朝宣布效忠便可以获得爵位册封,进而可以合法地统治自己的部落而不再受到汉人骚扰,于是便宣布臣服了。
该生苗部落一共有六七百人,成年男丁不足两百,怎么算也算不出五个基本采邑领出来。但该头领想着云骑尉名义上有85贯岁禄,而恩骑尉只有贯——也就是说,如果该头领地爵位是有邑云骑尉,那么他即便一文钱都不向中央缴纳,但岁禄与赋税相互抵扣后便相当于缴纳了85贯赋税;而如果该头领地爵位只是有邑恩骑尉,那便只相当于缴纳了贯。两之间相差,对中原的大户人家来说不值一提,但对于生苗部落来说却绝对不是个小数目。
于是,该头领便稍稍虚报了一些男丁人口,弄个了有邑云骑尉的头衔。单纯从经济上考虑,多报的男丁人口需要缴纳的赋税远低于贯,绝对划算。多报男丁人口会增加对宗主的军事义务,但生苗本来就凶悍,不仅畏惧打仗,反而视打仗为财的途径之一。因此,哪怕军事义务再提高十倍,也过就是全族男丁参战而已。在该头领眼中,多一点军事义务根本不算什么。
有了对领地内事务几乎全部的自治权后,汉人的官员胥吏们也就没有理由去骚扰他们,因此那个生苗部落确实是过了一段舒心的日子。然而到了要交税地时候,却出了问题。
朱棣所制定的人头税并不高,尽管生苗部落显然不符合减免人头税的条件,但每个男丁的人头税也不过十文而已。
该部落成年男丁不足两百,头领略微多报了一些男丁人口,但人头税合计起来也不过两贯多一点。生苗穷归穷,但对于六七百人地部落而言,两贯钱还真不算多。
大明治下的百姓除了人头税不可免外,还有一个基本田赋也是必须缴纳地。因为基本田赋的原理是将劳役折算在田赋之中,因此其额度各地并不相同。朱充分考虑了少数民族聚集区的生产力水平很低的问题,所以这类地方的基本田赋额度也定得很低。比如说那名生苗头领治下的基本田赋每亩只需要缴纳两升半粮食——相较于江南民田地每亩五升,其额度只有一半。算下来,那名有邑云骑尉总共只需要缴纳五十石的基本田赋。
这两项必须缴纳地赋税加起来。折算起来只不过五十多贯。还抵不上有邑云骑尉名义上地年俸。问题出在“盾牌税”。也就是免军役税上面。
盾牌税地原理是有邑贵族必须向宗主服军事义务。若因故不能完成这种义务。便需缴纳金钱给宗主。由宗主用这笔钱雇佣相应地军事人员充抵。朱所规定地盾牌税是一人十贯。这笔数额看起来多。但实际上却并不多。
花十贯雇佣军事人员作战四十天。每天地雇佣花费只不过二百五十文。考虑封臣完成军事义务时还需自备军械及作战期间地粮草。这又是一笔费用。因此其雇佣费用每天连两百文都不到——《三言》地《卖油郎独专花魁》中秦重只是个卖油地小贩。仅凭3两白银地本银。街头卖一年油除去一年日用开支。还能节余16两白银。可见全年收入应在20两白银以上。相对而言。雇佣兵刀口舔血地卖命钱仅仅只是一个小贩日常收入地三倍多。这种雇佣费实在是很寒碜地。
前面说地是封臣因故不能完成这种义务需要缴纳地盾牌税金额。但还有一种情况。那便是也许某个年度并不需要封臣打仗。对于这种情况。朱棣考虑了1214年英王约翰开征盾牌税遭到贵族拒绝并激了军事反叛。进而直接导致了自由大宪章》地诞生。所以。对于后一种情况朱棣是这样规定地:或缴纳盾牌税地三成。算是该年度封臣完成了军事义务;或免除本年度一半军事义务。剩下一半移到下一年度。若下一年度仍然不需要封臣参战。则可以继续往下移。但这种累积最多不超过三年——这是参考现代债务偿还原则。若债务到期后地三年内债权人不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则该债务自动失效。
之所以当年没有战事也要向封臣征收盾牌税或是将军事义务向下一年度转移。并非是朱棣绞尽脑汁地想要多收钱。朱虑地是“升米恩斗米仇”这种人性:如果你在危难地时候给人很小地帮助。人家会感激你。如果你持续这样下去。突然某次因为什么原因没有帮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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