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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案-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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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贞观二年春,唐军征突厥;七月,突厥骑兵围攻原州。百泉县令方恪率众抗御,以两千守军力敌三万铁骑,血战身亡。第二年冬,雍州长史易秋楼于熟睡中被人取去头颅,凶手下落不明,料是仇家所为。从此之后,无人知晓游侠令的下落,也再无人说起。
  〖风雪连朔夜,天明犹未已。
  一剑从西来,飞骑万千里。
  偶然与君得,倾盖成知己。
  剧饮天下事,意气方挥斥。
  饮罢旋上马,夜斩十八子。
  岂为蛇鼠计,重义轻生死。
  世间豪雄气,何人可当此?
  易水白于银,边草青如洗。
  不见故人面,知是长别矣。
  折剑作长歌,萧萧木叶起。
  天地独一人,往来无姓字。〗
  ——是以终局。
  (第二卷终)


  第三卷 铜钱记
  魇法,诅咒术。相传以桃木、绸布等制作人形,将想要诅咒的人名与符咒写在上面,辅以特殊的咒语,便能让那人罹病直至死亡。古人笃信此术。


  第一章 魇法
  烛光映照在昏暗的墙壁上,将人影拉得忽长忽短。相对于四周的沉沉黑暗,这点光线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偶尔传来簌簌的声音,应是梁上鼠辈们被灯光惊起,除此之外,只能听到沉重的脚步和呼吸。越往内走,通道也越显狭窄,仅容一人。突然之间,来人站住了脚,烛光照出一张惊恐扭曲的脸。
  “谁?!”
  没有人回答,只听见轻微的滴水声,单调冗长地循回往复。过了很久,持蜡烛的人才松了一口气,继续向前走。爬过一道石坎,眼前出现一间暗室。伸出有些发抖的手推开石门,借助烛光,狭小斗室之中赫然显出一具尸体。定神细看,那尸体身形瘦小,呈现出俯卧姿势,身上衣服依稀可看出是灰色。头颈不自然地扭曲着歪向一旁,露出枯干如乱草的黑色毛发。看上去已经死去很久。
  那人后退几步,双腿一软,险些将手中蜡烛扔掉,好在还是勉强站住了。胆怯的视线在室内逡巡片刻,落在其中一件东西上,突然两眼放出光来。
  “这是……”
  顾不得那具尸体,迈开脚步就要走近。就在此刻,身后无声无息地现出一个鬼魅般的身影。
  “嘭”地一声闷响。过了片刻,石壁上的人影像是喝多了酒的醉汉,以一种奇怪的姿态缓缓萎顿下来。
  烛光随之熄灭,四周重又恢复到一片黑暗之中。
  腰佩长刀,身着校尉服色的轩昂青年走进长安城北一处酒肆,乌木匾额上写着“随意楼”三字。时候尚早,店中并无客人,柜上只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一手算筹一手执笔,正襟危坐地写着账本。
  “你家先生……”
  “一早出去了。”少年依旧忙着写账,头也不抬地打断了他的问话。常来的朋友都知道,这座随意楼真正主人并不是那懒散而行踪不定的青年,而是这勤快的小管家摇光。
  “何时回来?”
  摇光板着一张脸,面无表情,“我是管家,可不管人。”回过头从架上取过一个酒坛,“给你。”
  香气从敞开的湿润封泥中飘出,清冽甘醇,隐隐透着一股甜香,恰似这春天舒润天气。
  “桃花酿?”此刻尉迟方的表情可谓受宠若惊,“摇光你没拿错么?”
  少年翻了个白眼,“先生交待的,我也没法子。”
  “李兄知道我要来?”尉迟方略微有些惊讶,却也没太多意外,相反却如释重负。酒肆主人行事常常出人意表,预知他来也不算奇怪。
  “除了他,谁还会拿十两银子一坛的好酒招待白吃鬼?”摇光满脸都是心痛神色。
  “嗳,说人坏话要有凭据。”校尉无奈地伸手入怀,取出一锭银子,放在桌上,“自从识得你家先生以来,我何曾白吃过他一杯酒?”
  “这还差不多。”少年脸上终于露出笑意,毫不客气地将银子拿起,看了看成色,掂了掂重量,这才满意地收起。
  “……你这管家果真名副其实。”
  “那当然。”摇光正色道,“那人又懒又笨,好管闲事又总交些乱七八糟的朋友,我若不替他看着,这点家当早晚要被他败光。”
  这“乱七八糟的朋友”,无疑是把校尉也拐着弯儿地绕了进去。尉迟方只得摇头,干咳一声。
  “最近有陌生人来过么?”
  “有。”摇光干脆地应了一声,翻着账簿道:“王老夫人诊病,诊金二两,药费四两三钱。洛员外卜居,收银十两,还有秦小姐……”
  “不是这些,我是说,有没有什么古怪事?”
  合上账本,少年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随意楼里最古怪的,除了我家先生还有谁?”
  尉迟方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最终也只好闭上。无论如何,少年这话说得一点不错。
  被人背后念叨的酒肆主人此刻正躺在柳树下睡得正香:毫无形象地枕着青石,将衣袖覆在脸上遮挡阳光,长发散乱,与草叶混杂在一起,身旁放着空空如也的鱼篓。一只喜鹊从树上飞下来,落在他身侧,歪着头好奇地看了看,又靠得更近了些,试图去啄地上那些花生,等到发现一连几个都是空壳时才悻悻停止了这项努力。突然之间,象是发觉了什么似的,喜鹊扑棱棱飞起,重又站到树枝上。
  脚步声越来越近,也越来越轻。衣袖依然覆在脸上,正在假寐的人开口道:“郡主。”
  停了脚步,过得片刻,来人轻轻笑了起来,带着一丝俏皮,“难道李兄有法眼,可以不必视而见人?”
  酒肆主人放下衣袖,坐起身来,仍是一脸睡眼惺忪的模样,“不是,不过闻到了云头香的气味。”
  云头香是香料的一种,甚为贵重,拂云郡主平日最喜使用。即使生性大方如她,也不禁脸上微微红了一红,素白肌肤上一抹如霞光骤现:“你……”
  丝毫没有意识到唐突,李淳风起身拱手:“有失迎迓,恕罪。”
  拂云神色又恢复了原状,道:“李兄不必客气。今日特地来寻你,是有事请教。”
  “哦?”
  面对着对方略带探寻的目光,女子微微抬起下颌。这动作使得她的面容更加端丽,并无冷傲之气,却令观者自惭形秽,“可曾听说过魇法?”
  目光忽地一凝,“魇法?”
  “嗯。”
  伸手从袖中取出一只桃木雕刻的小人,朱砂绘制的五官栩栩如生,额头、胸前针孔依稀可辨,正是行魇的工具。李淳风接过小人,手指轻抚表面。
  “何处发现的?”
  『注:魇法是中国古代的诅咒术,相传以桃木、绸布等制作人形,将想要诅咒的人名与符咒写在上面,辅以特殊咒语,便能让那人罹病以致死亡。古人曾笃信此术,也因此生出不少历史迷案。』
  时值端阳,照例要进宫庆贺。各家府邸便制出许多花样翻新的糕点送入宫中作为贡礼,木人正是在郡主府准备呈进内宫的食盒中找到的。
  “谁接近过食盒?”
  细细思忖,拂云郡主道:“没有别人。盒中糕点是我亲手做的,因为杏仁酪要新鲜才好,特意留到四日晚赶制。等到做好已是戌末。也是我亲手放入食盒,贴上进呈的黄封,预定第二天一早送入宫中。
  “盒已封缄,原本不会再次开启,然而阴差阳错,捧食盒的侍女失手将它落在了地上,我担心糕点会有损坏,这才打开验看,结果就发现了这个。”
  “那是什么时间?”
  “大约寅初。”
  “也就是说,木人必定是亥、子、丑这三个时辰内放入的。”
  沉思着,拂云郡主摇头。
  “食盒放在西厅,有两名侍女守夜。她们说,并没有见到外人进入。这两人都是自小跟随我的,甚是可靠,应当不假。”
  “那么封条呢?”
  “完好无缺。”
  说完这句话,郡主突然迟疑。李淳风闪电般瞥了她一眼,似是有所察觉,“怎么?”
  拂云再次咬了咬唇,道:“李兄见多识广,可知鬼神传说,是否确有其事?”
  “幽冥殊途,圣人也难断有无,何况我这凡夫俗子。”
  “我的住处本是前朝宇文化及私邸,如果传言不错,那里其实是一所凶宅。”


  第二章 凶宅
  据说,府邸本属于宇文化及的宠姬。前朝太师对这位美人宠爱之极,不惜重金,花三年时间修建了这座府邸。然而建成之日也是色衰爱弛之时,三年光阴足够令权势显赫的男人移爱。不甘冷落的女子失去心智,竟妄想用魇魔法咒杀新宠,挽回男子的欢心。事败之后,女子自杀身亡。此后府邸便一直荒废,直到皇帝将它转赐郡主。
  “你以为,是那屈死女子阴魂不散?”
  “我并不这样想,不过假如并非人力所及……”
  “许多事情均非人力所及,”李淳风迅速接下拂云的话,斩钉截铁地道,“但不是这一桩。鬼魂索命容或有之,至于嫁祸,则不是幽冥间的勾当。”
  “你的意思是……”
  “就是这个。”
  “啪”地一声将小人捏成两段,从中露出一截黄绢。将那黄绢抽出,瞥了一眼上头所写的那个万人之上、讳莫如深的名字,拂云郡主顿时脸色雪白,人也摇摇欲坠。
  “这……这是……”
  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李淳风径直从怀中取出一根引火木,燃着之后将黄绢凑近。火焰腾起,转瞬间只留一缕青烟。拂云微咬下唇,脸上从最初的恐惧到惊骇,转为愤怒,最终归于平静。
  “好毒的心肠!若不是我恰巧发现,等到食盒送入宫中……”
  酒肆主人截住她的话:“食盒中什么都没有,你我今日也一无所见,明白么?”
  拂云冰雪聪明,又是自小生在帝王家,如何不懂其中利害,立刻住口,点了点头。眼看对方转身捡起地上鱼篓,出声道:“李兄!”
  “嗯?”
  “我要查出此事。”拂云郡主低低说道,态度却坚决无比,“此人既想置我于死地,这一次不成,必有下次。拂云不能坐以待毙。”抬眼望向李淳风,眼中有恳求之色,“能否相助?”
  微风吹过女子鬓发,带来若有若无的芬芳,混杂在林间草木的清香中;仿佛一场莫名邂逅,沁人心脾,却又恍惚迷离如同梦境。酒肆主人不动声色地转过头,轻轻吐了一口气,突然问道:“郡主身边可曾带有银两?”
  这句话没头没脑,问得拂云一愣,摇了摇头。确实,以她的身份,出入有随从侍女,银两根本无需随身携带。随即想起了什么,从颈中取下一枚丝线穿着的铜钱。
  “只有这个——”
  李淳风接过还带着对方体温的铜钱,看了一眼。那是一枚普通的五铢钱,似乎不能当作饰物,更不必说佩在眼前这位尊贵女子身上。却也不问,顺手纳入袖中,微微一笑。
  “随意楼的规矩,银货两讫,各不反悔。既然收了郡主的铜钱,此事我应承了。”
  将鱼篓拎在手上,转身扬长而去,留下拂云愕然立在那里。
  “这么说来,你遇见了郡主?”
  校尉的口气又是羡慕又是不甘。此刻李淳风已回到随意楼,正与他对坐饮酒,将一颗剥了壳的花生放在鼻边,若有所思地嗅着。
  “嗯。如何?”
  “还能如何?”年青爽朗的校尉咧开了嘴,“我喝的是桃花酿,李兄走的是桃花运。”
  “哈哈。”
  “少打哈哈。”不满意对方模棱两可的态度,尉迟方追问道:“对了,郡主找你为了何事?”
  “生意。”
  “生意?”
  “和生意人不谈生意,难道还谈武艺?”看了一眼兴致勃勃的尉迟方,面上露出微笑:“若论武艺,郡主便会找你而不是我。”
  “嗨,我可不是……”脸上一讪,连忙转移话题道:“真不公平,让我在这里等了大半日,李兄却独自去会佳人。”
  “唉呀,朋友一场,难道还计较这些?世风日下,友情也变作生意经了。”摇头攒眉,酒肆主人做出痛心疾首的模样。
  “这可是李兄自己说的,生意人只谈生意。”抓住了对方话中的把柄,尉迟方显得洋洋得意,“横竖在这随意搂里,朋友也当作生意随手卖了便是。”
  “大错。”李淳风正色道:“朋友值千金,像尉迟这样的好友更是无价之宝,卖一个便少一个。正所谓奇货可居,怎能‘随手卖了’?当然要斟酌损益,逢个大价钱才能出手。”
  “多大价钱?两坛桃花酿么?”
  “所以说尉迟不是生意人,未免外行:买价与卖价自然是不同的。”
  刚要接话,门口脚步杂乱,未及反应,一人冲了进来,倒把尉迟方吓了一跳。那人个头魁梧,身上穿着一件灰色偏衫,头发披散,面貌狰狞。眼见他直冲到李淳风之前,双手挥舞,啊啊乱叫,竟是个哑巴头陀。生恐他对李淳风不利,校尉连忙起身拦在二人之间,握着刀柄的手却被身后那人按下。
  “无妨。”看着那头陀的手势,酒肆主人跟着叹了口气,“可惜又是个麻烦。”
  远远望见集市中聚了一群人,不时传来尖锐女声。近前一看,却是一个中年妇人对着一名和尚跳脚大骂。和尚二十多岁年纪,眉清目秀,两耳垂肩,倒是好人品,好相貌。席地而坐,闭着眼双手合十,口中喃喃不知念些什么,身边女人声音震天,他却充耳不闻。
  “这还有王法吗?”中年女人穿着与年龄不相称的水红衣衫,脸面圆肥如饼,一边拿手绢擦着眼一边高叫:“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儿,被这淫僧拐跑啦!”
  围观众人立刻起了一阵议论,嗡嗡乱响,莫衷一是。再看那和尚,既不争辩,也无羞惭之色,只是照常念经,眼皮也不抬一下。
  “呸!装模作样的秃驴!……”
  女人卷起袖子,眼看就要动手,身旁突然传来一声威严喝止。
  “闪开!这是做什么!”
  抬眼一看,见是一名穿着校尉官服的年轻军官,中年女人顿时来了精神,扑通一声跪下,哭哭啼啼说道:“大人!这不要脸的秃驴将我女儿拐带私逃了!”
  “你女儿?”
  眼看这校尉板着一张脸,似乎甚不通情面,她不由得略有畏缩之意,随即很快接道:“正是!是小妇人收养的!”
  尉迟方心中了然:长安城中也有暗娼户,不入教坊名册,一般由中年女子以收养为名教习歌舞,待艺成之后令其接客,从中牟利,这妇人大约就是这一种。将目光投向身后的人,不待他开口,李淳风已经接道:“你家女儿多大年纪,叫什么名字?”
  他态度蔼然,语气温和,中年女人心中衡量一下,觉得这同来之人比起年轻军官要好说话得多,转脸向他道:“叫桃蕊,今年十七。”
  “嗯。何时认得这和尚,何时逃走?”
  “这……”看见尉迟方一瞪眼,女人忙道:“今早逃走的,若不是我翻她衣柜发现一串念珠儿,都不知道她勾搭的是个贼和尚!”
  “既然合谋私逃,为何和尚还在?”
  “还没来得及逃走,就被我抓住了!”女人举起手中一只蓝布包袱:“这就是那死妮子的包裹,却拿在和尚手上,证据现成,怎么不是他!”
  “原来你说他拐带,是因为包裹在他手上。”李淳风转头向僧人道:“你这包裹来自何处?”
  正在念经的和尚停了口,瞥了他一眼,安然道:“一名女子交与贫僧。”
  围观的人起了一阵骚动,中年女人一脸得色,刚要开口,李淳风却不让她说话,接着问道:“可认得那女子?”
  “素昧平生。”
  “胡说!”那妇人叫了起来,“哪有将包裹交给不相识的人的!”
  “你知道包裹中有何物么?”
  “当然知道!”中年女人不耐烦地道:“我早翻检过家中失物了,有她两件体面衣裳,我的一支凤头钗,还有她自己背着我攒下的体己银子——天杀的!这死妮子要把我家全都偷光了!”
  “那就不对了。”青衫男子遗憾地摇了摇头,“这包裹不是你家女儿的。”
  “你说什么?!”中年女人跳了起来,恢复原先气势汹汹的模样,“我家包裹我怎会认错?”
  “可这包裹里并没有银两衣裳,只有一些石块。”
  “怎么可能?”女人睁圆了眼,几乎要把李淳风一口吞了。
  “不信么?那就打个赌。若我说错了,这位大人赔你一百两银子;若说对了,跟这和尚无关,便放了他。”
  尉迟方本来袖手旁观,突然听他提到自己,打了个愣:“我?!”
  “嗯。”酒肆主人泰然自若地拍了拍他肩头,“朋友值千金,以你我的交情,银子又算得了什么,是吧?”
  “呃,这个……”想起方才在楼中所说,校尉心知自己又被这位朋友卖了一回,只得认命地点了点头。
  一把抓过包裹,女人悻悻环视四周,而后迫不及待地打开。随着一声惊叫,整个人呆在当场:里面果然不是衣服细软,而是几块石头,正如此前所说。
  四周哗然,所有目光都投射到青衫男子身上。李淳风微微一笑,不理会仍在发呆的女人,一拍手,向和尚说道:“无事了,走吧。”
  直到这时那女人才回过神来,叫道:“你是谁?你怎么知道?”
  停住脚步,李淳风拱手道:“在下姓李,是城北随意楼的主人。”
  这句话一出,围观人中骚动更大。坊间传言多喜加油添醋,都说“随意楼的李先生”是个异人,为勋卫府谢将军续命、替旧城祛鬼之类故事被传得沸沸扬扬,只不知道原来就是眼前这位模样懒散的斯文男子。女人张着口,发了半天怔,等她醒悟过来三人早去得远了,连背影也看不见。


  第三章 僧人
  尉迟方憋了一肚子话,在看见和尚吃饭之后全咽了回去。这僧人先是双手合十,念了一段不知什么经卷,宝相庄严,神情肃穆。校尉本已拿起筷子,此刻只好放下。正当他不知所措的时候,僧人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端起了碗,转瞬碗中便空了。等到尉迟方一杯酒下肚,那边早添了三次,当真是风卷残云不足形容其速,狼吞虎咽不足形容其态,不禁看得目瞪口呆。
  总算五碗毕,和尚将碗筷一放,低眉垂目,又恢复了先前老实模样。张口结舌之余,尉迟方脱口道:“好大饭量!”
  “五谷轮回,万物化生;是为无用,方见有恒。”
  “……什么?”
  一句也听不懂,尉迟方不禁挠头。一旁的李淳风哈哈大笑起来。
  “大和尚,莫忙着超度你肚里的米饭了。喂,跟人私奔的滋味如何?”
  抬起眼,和尚认真诚恳答道:“我自为我,他自为他。任他恼我,我不恼他。”
  “哈哈,当年天竺有高僧,人道他与女子私通,他一言不发。大和尚的修为,庶几近之。”
  听到天竺二字,僧人眼中突然现出向往之色。尉迟方看了看两人,好奇道:“李兄,你认识他?”
  “我倒宁愿不认识这麻烦和尚。”伸手一摆,道:“慈恩寺的玄奘法师,尉迟听说过么?”
  “玄奘?”尉迟方眼前一亮,道:“前些日子有个和尚上书朝廷请求去天竺的,便是你?”
  和尚点了点头,合十道:“阿弥陀佛,正是贫僧。”
  『注:玄奘出生于602年,在本章故事发生的贞观三年即629年,应为27岁,比李淳风年长两岁。』
  “原来是你!”校尉有点好奇地望着眼前人,“不过我曾听说,玄奘法师是名高僧,辩才绝顶。为何你方才……”
  “辩之无益,不如不辩。”
  “哪里是无益,分明要拉我下水。”李淳风笑吟吟接道:“让沙行者叫我替你打这官司,倒真是好算盘。”
  神色不变,僧人低颂佛号,“有劳施主。”
  “罢了,在和尚手中吃亏,权当积福。不过,你为什么会被那女子缠上?”
  当天玄奘出寺化缘,行到桥头,见一年少女子抱着一只蓝布包裹慌慌张张跑来,不由分说将包裹交给他,说是托他照管一刻便回,结果等了半天,那女子一去不回,却等到了那中年女人。他说到此,尉迟方突然想起什么,转头问李淳风道:“你怎知那包裹中是石头?”
  “猜的。”
  “什么?!”尉迟方几乎要跳起,“胡乱猜测也敢与人打赌?”
  “怕甚么,”酒肆主人懒洋洋道:“若输了,又不是我的银子。”
  “呃……”
  看了一眼沮丧的校尉,李淳风终于还是好心出言安慰道:“当然不是无端猜测,那私奔女子将包裹交给不认识的路人,显然在拉人顶缸,故布疑阵拖延时间,又怎会当真将细软放在其中?看那桥头没有别的杂物,只有一地卵石,换了我,仓促之间恐怕也只有裹些石头充数。”
  听来的确理直气壮,但想想此人就这样随手把自己赔了进去,尉迟方又颇为不甘。正想说什么,门口的哑巴头陀突然奔了进来,身边还跟着另一个小沙弥,神色慌乱。
  “不好了玄奘师傅!寺里出事了!”
  七层宝塔高耸入云,是慈恩寺中最高的建筑,就在塔下,横躺着一具尸首。身上穿着灰色僧衣,一颗光头上全是血和脑浆,摔得稀烂,已看不出面容。僧人们聚在一旁,神情惶然无主。
  人群中突然响起一声嚎啕,来自一名中年僧人。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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