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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之军嫂来自古代-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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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雯不吭声了,坐在办公室椅子上发呆。
  放学后,叶锦程还是在学校门口接她。
  纪迎夏看到叶锦程,苦笑一声,她颇为无奈把这件事跟他说了一遍,末了来句,“没想到做好事,也能出问题。”
  叶锦程拉着纪迎夏得手,笑笑,“那么,如果你事先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你还会选择这样做吗?”
  纪迎夏睨了眼叶锦程,理所当然的道:“当然会。”她纪迎夏向来活得自由,不会因为别人的言语而改变自己的初衷。即使被人质问,可孩子们得到了实惠,而她的目的也达成了,这样就好了。管别人那么多做什么?
  叶锦程轻笑一声,“既然如此,你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他昨天听到小姑娘的话,就想到了很多种的可能,农村人既朴实也无知,往往伤害人的就是那些朴实的村民。可小姑娘的心,是好的,他不忍心破坏。人人都有自己的坚持,如果小姑娘听到这些质问的话,就放弃帮助那些孩子,这反而不是他心目中敢作敢当的纪迎夏了。
  纪迎夏轻笑,脸上竟是自信,“我没担心,只是有点措手不及,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她也没想到这个世界的物质竟贫乏到如此地步。她上辈子做了那多捐赠衣物的事情,也没发生什么事情。没想到,在这里,在她认为相对自由的异世,却遇到了这些事情。
  叶锦程就喜欢看到小姑娘脸上飞扬自信的笑容,自从小姑娘救了他开始,他就知道她很不一般,至于怎么不一般,他想不出来,这姑娘给人的感觉,很神秘,很复杂,既像一位从仕女图里走出来的仕女,一举一动即优雅又大方有时还很娇羞,像个大家闺秀。有时她又像军营里的女兵,行事好爽,不拘一格。
  当然,这姑娘最任性,虽然她很多时候没有表现出来,但他已经从很多事情上,看出来了。比如,让孩子跟她姓,比如此次给孩子送棉袄。都可以看出这姑娘任性,有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霸气。当然这种任性是他所欣赏的。因为很少有人在种种压力下,还能坚持自己最初的决心的。
  “那就好,只要认定了的事情,就坚持做下去。不然岂不是辜负了大好人是生?”叶锦程鼓励的道。他的媳妇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给得起她自由自在的生活。
  纪迎夏看看叶锦程忽然问:“就像你选择当军人,即使把腿弄断了,也不后悔!”
  叶锦程挑眉,看向纪迎夏慢慢得道:“当军人是我的梦想,所以我腿瘸了,我不后悔。因为为了自己的梦想没什么后悔的,我只后悔以前没有好好锻炼,才致使自己断腿。”不然,他现在就该在部队了。想到此,他看了看纪迎夏,有失就有得,如果他腿不瘸,他也认识不到小姑娘了。
  纪迎夏对于军人向来敬佩,她自己倒没有那么高的情怀,想了想笑着道:“我帮助那些孩子是因为我想帮助他们,而那些孩子值得我帮助,不然即使他们再冷,我也不会帮助的。你会不会觉得我目的性太强?”
  叶锦程轻笑道:“目的性强,不是坏事。”目的性太强,起码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然后再向着那目的奋进,这样的人生,才不会过得浑浑噩噩。有些人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自己活着的目的是什么,那才悲哀。
  纪迎夏觉得自己的心跳又要加速了。她愉悦的看了叶锦程一眼。头一回觉得这人这么的和自己心意。
  两人边聊边走,到了岔路口的时候,纪迎夏说道:“你送我到这里就可以了。我就回家了,天这么冷,你也早点回去吧!”
  叶锦程目送纪迎夏离去,直到看不清她的身影,才慢慢转身回家。
  “叶大哥!”
  一道清脆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叶锦程皱眉,转过身来。抬头一看,这人不是夏夏学校的老师吗?
  “有事?”他淡淡的开口。
  刘雯咬了咬下嘴唇,不知怎么的,对方明明没有什么表情,她却觉得对方威严的很,也令她很紧张,有点不敢开口,可想到纪迎夏给她带来的麻烦,她还是鼓起勇气说道:“叶大哥,纪迎夏是你未婚妻,你可以管管她吗?她给学生送棉袄的事情已经给我造成了困扰。再说,再说她这么败家,对于你也不好吧!毕竟谁也不愿意媳妇是个败家媳妇!不是吗?”
  叶锦程没吭声,只平淡的瞥了对方一眼,然后才冷笑着道:“我叶锦程的媳妇用不着别人来说!”说完拄着拐杖走了,原以为是夏夏同事,她喊他,看在夏夏的面子,他应了。没成想倒是个胆大的,竟然跑到他面前,说起他媳妇的不是来了!真是不知所谓。
  刘雯瞪眼眼睛看着叶锦程背影,只觉得一股郁气发泄不出去,她以前是有点喜欢叶锦程的,可她知道他有未婚妻,她也只偷偷喜欢而已,而他回来的次数少,她也没怎么把他放在心上。
  可后来被叶以丹知道了她喜欢她哥哥的事情,还嚷着把她介绍给她哥哥,说她不喜欢她哥哥的未婚妻,她当时欣喜,没答应却也没拒绝。哪里想到后来对方竟然腿瘸了,还有传言他未婚妻要悔婚,叶以丹又来找她,说要把她介绍给她哥哥,她怎么可能愿意呢?一个瘸子,还配不上她刘雯,所以她找了个借口拒绝了。
  可现在看到他对纪迎夏的关爱和保护,她忍不住的竟嫉妒了。虽然这男人是瘸了腿,可他依然俊朗,依然有权有势,别说是村里的年轻小伙子了,就是镇上也难找出他这样难得的人才啊?她低下头,觉得,她当时是不是不应该拒绝叶以丹?
  叶锦程刚走到她家院子门口,就听到屋里传来嘈杂的吵闹声。他微微皱眉,加快步伐往屋里走去。
  “志梅啊,娘也是为你好,选儿媳妇要选择贤惠的,那样败家的媳妇,你有多少家业也要给败完了。”邓翠英苦口婆心的劝道。
  她也是听到二儿媳妇说才知道锦程未婚妻给学校学生送棉袄的事情,你说现在家家都吃不饱穿不暖,她纪迎夏哪来的棉袄送给学生啊?无亲无故的,给人送哪门子的棉袄啊?纪家的情况,锦程订婚那天她还是打听清楚了的,那姑娘一个没爹没娘的孩子,哪来的棉袄送给人家啊?还不是锦程给想的办法?唉,这没爹娘的孩子,没人教养,就是不好,整个一败家丫头啊!
  “妈,怎么回事?”叶锦程其实已经听到他外婆的话,不过他没放在心上,对方是他长辈,他给予足够的尊敬,可要挑剔他媳妇,就不行。毕竟他也只是外婆而已,在他们家有困难的时候,她置身事外,他对她的感情并不多,他当时已经十多岁了,又成熟的早,什么都记得,所以对于外婆一家,他客套有余亲近不足。更何况让她插手他和夏夏的事情。
  邓翠英看到叶锦程,眼睛一亮,她走上前对着叶锦程道:“锦程啊,你那个未婚妻不得了啊,在学校给学生送棉袄,她有多少钱啊?就这么大方,还不是拿你们的钱,充大头?你可要好好管管才行啊!不然将来进门了,这不得把家里钱败光啊?”
  刘志梅苦笑着看向自家儿子。对方毕竟是自己娘,这么说迎夏,锦程肯定会不开心,是她这当妈的对不起儿子啊!
  叶锦程淡淡的站着,任由他外婆说完才道:“外婆,夏夏是我未婚妻,以后也会是叶家人,这种话,以后您还是不要说了!”叶家人不需要刘家人来管教。
  邓翠英一窒,她知道她外孙觉得她管的宽了,可她也是为了他们好啊,他们叶家是宽裕,可再宽裕,也经不起这样的媳妇败啊,他们怎么就不懂呢?难道,她一个老太婆,还会害了他们不成?如果锦程不是她外孙,她吃饱了撑得才会管他呢。
  可锦程不是她外孙吗?她能不管吗?
  想了想邓翠英觉得,她该管,于是接着说道:“锦程,你不要觉得我说话难听,那纪家丫头长的是挺好看,可好看不能当饭吃啊,这么败家的媳妇,要她做什么?外婆是为了你好!不会害你的!那丫头也就……”
  刘志梅看着儿子越来越黑的脸色,暗自糟糕,她赶紧打断她娘的话,“娘,这么晚了,你是不是该回家做饭了?不然爹该饿肚子了?”她娘也是,你说你管一个出嫁女儿儿媳妇的事情,做什么啊?管好你自己家的事情不就行了吗?可真是给她找麻烦事情!
  邓翠英一愣,继而明白过来这是女儿想赶她走的借口,她顿时就恼了,她好心好意来关心他们,他们却觉得她多管闲事,想着把她赶走,这是女儿吗?连个陌生人都不如,她不悦得道:“不用你说,我会走的,放心吧,不会在你家吃饭的!”说完她瞪了刘志梅一眼走了。
  刘志梅无奈的看了自家儿子一眼。
  邓翠英走了几步想想不甘心,回过头说道:“不识好人心,以后有你们后悔的时候!”哼了一声才走了。
  叶锦程看着他外婆的背影,若有所思的道:“妈,你觉得夏夏给学生送棉袄应不应该?”
  刘志梅苦笑道:“这没什么应不应该的,谁能想到呢,夏夏出于好心,给学生送点棉袄也能送出事情来,可见人的贪婪,是不分地方的,哪里都有这样的人!”
  叶锦程冷冷的道:“夏夏一片好心,看到学生没有棉袄穿,冻得直哆嗦,咱家有旧棉袄,拿给她,她还跟我说晚上改棉袄改到十二点多,她这么辛苦为了孩子们,如果这些人这么不识抬举,那么刘家村小学不开也没什么!”刘家村以前并没有小学,在叶家搬来之前,刘家村的人过得并不好,甚至没有纪家村日子好过,后来叶家来了,弄了辆拖拉机,村里开了小学,有的人家通了电,这件件事情,哪件不是叶家来之后才办成的?
  刘志梅知道儿子生气了,她叹了口气,晚上还是让锦程去一趟村长家说说吧!不然闹起来不好看。
  第二天纪迎夏来上课的时候,没听到刘雯再说些什么了。而纪迎夏到了班上,那些领到纪迎夏棉袄的学生纷纷来给她道谢并道歉。纪迎夏笑笑,虽然她不在意这件事,但他们的歉意和谢意,她也收了。她知道他们为什么道歉,毕竟如果不是他们的家长传出她给他们棉袄的事情,也不会闹得全村皆知。
  刘校长听说了这件事情,表扬了纪迎夏,说她是一个好老师,学校就需要这样处处为学生考虑的老师。他还说,在不影响自己生活的情况下,帮帮这些孩子,其实没什么,不需要大惊小怪,如果人人都抱着自私的想法,还怎么配当老师?
  刘雯听到刘校长的话,面红耳赤,好像刘校长嘴里那个自私的人,就是自己一样。
  有了刘校长的插手,再也没人敢到纪迎夏面前说些什么。
  放学了,她走出教室,又一次看到叶锦程站在校门口,她顿了顿,走上前去说道:“谢谢你!”她知道,这件事肯定有叶锦程的手脚,不然那些村里人不会这老实。
  叶锦程定定的看了纪迎夏半晌,才道:“这件事本就不是你的错,村里人贪婪心作祟!怎么能怨你!”身为军人,他还是希望自己媳妇是善良的,有责任心的,她媳妇这样就很好,不需要改变。人人都抱着自私利己的想法,这个社会将来会变成什么样?
  纪迎夏心里一暖,她歉意的道:“给你添麻烦了。虽然我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情,可还是给你说声抱歉。”
  叶锦程睨了她一眼,“给我添麻烦,难道不是应该的?还是说,你想麻烦别人?”
  纪迎夏站在原地,脸上带着笑意的看着对方:“当然是麻烦你了!”
  叶锦程斜了眼纪迎夏,好似在说,算你聪明。


第54章 二合一
  十二月十二这天是刘志梅的生日; 叶家并没有请什么人,只请了刘志梅娘家人过来吃顿饭而已。不过纪迎夏是叶锦程的未婚妻; 当然也邀请了她。
  纪迎夏一早就来到了叶家; 这时刘志梅娘家人只有叶锦程大舅一家早早的过来帮忙做饭; 叶锦程大舅妈王菊萍正满脸羡慕的看着二姑子脚上的皮鞋; 说真的她一辈子都没穿过皮鞋; 没想到以丹那孩子竟然给她妈买了一双皮鞋; 这孩子虽然有时候顽的很,没想到还挺孝顺的。
  刘志梅也觉得很意外,没想到她那不靠谱的女儿,竟然在她生日这天送给她一双皮鞋; 心里暗自高兴; 没白疼她。
  刘志梅看到纪迎夏来; 笑容满面的招呼她; 纪迎夏笑着把手里的袋子递给了刘志梅。刘志梅刚把袋子接过来,就被旁边的王菊萍拿了过去; 她打开袋子一看,就移不开眼睛了。
  哪个女人不爱美?如果说刚刚二姑子的皮鞋让她羡慕,那么现在就让她嫉妒了,这是什么,这是丝巾啊?她做梦都想有一条!她把丝巾拿在手里摸了又摸,看了又看,然后酸酸的看着二姑子道:“梅子,还是你有福气啊; 过个生日,闺女给买皮鞋,儿媳妇给送丝巾……你这才是过日子啊!哪像我啊!”说完她把丝巾递给了刘志梅,再羡慕也是别人的东西,她拿在手里看看还可以,占为己用她还是没那想法的。
  刘志梅欣喜的接过丝巾,她也一直想要条丝巾,奈何镇上没有这玩意,她又很久没去县里了,所以就没买到,每次去镇上看到那些女人带丝巾,她就羡慕的不行,没想到迎夏竟然送了她一条。不对啊,既然她都没买到丝巾,那么迎夏怎么买到的,她摸摸这料子,竟然是上好的丝绸,还有丝绸上的牡丹花,她打眼一看竟是一针一针绣上去的。莫非……她猜测:“夏夏,这丝巾是你做的吗?”
  纪迎夏腼腆的笑笑,“大娘,做的不好,你别介意!”她嘴上谦虚,实则心里很有底气。她对于自己的绣工还是很有信心的,毕竟就连她奶,原来的老裁缝,看到她做的丝巾,都连连夸赞,更何况叶家大娘他们了。
  刘志梅高兴的连连道:“好好好,不介意不介意!”她想不到未来儿媳妇还有这个手艺,她看向纪迎夏的眼神愈加满意了。这孩子真是样样出彩,比京市那些千金小姐还要好,她再次庆幸给儿子找了这个儿媳妇。
  王菊萍看得眼底泛酸,她怎么就没有这么好的儿媳妇啊?她哀怨的看向自家儿子,刘闫飞正在杀鸡,他感觉到自家老娘瞪他的眼神,他无辜的看了看他娘。他娘没好气的又看了他一眼,他摸了摸鼻子,感叹,他娘又怎么了?难道又是他媳妇惹她娘生气了?
  王菊萍看到二姑子在那里翻来覆去的小心翼翼的看着手里丝巾,忍不住道:“梅子,那么喜欢,就戴上呗,看还能看出一朵花来啊?”
  刘志梅笑笑,当下就戴了起来。你还别说,虽然刘志梅已经五十岁了,可戴上这丝巾,却硬生生年经了几岁,本来她的脸就白,在那一大朵一大朵牡丹花的映衬下,整张脸更显得白里透红、娇艳欲滴了。
  刘志梅摸了摸脖子上的丝巾,不好意思的道:“会不会太艳了?”
  虽然嘴上这么说,可,是人都能看出她的喜欢,当然不会扫兴的说太艳。毕竟这布料虽然是水蓝色的,但刘志梅本身并不出老,带上这丝巾刚刚好。纪迎夏也是看着她的气质与肤色,才在纪奶奶那些布料中选的这块,可以说,这丝巾绝对是为刘志梅量身打造的。
  听到众人说不艳,刘志梅嘴巴咧得大大的,“既然你们说不艳,那我就戴上了!”
  纪迎夏笑着道:“大娘,这本来就是为你做的,你戴上正合适!”
  未来儿媳妇说合适那肯定就合适,刘志梅笑的更开心了。直到她娘家二舅子一家,三舅子一家都来了,她脸上的笑容都没有散去。
  刘志梅的二嫂姓陈,叫陈淑华,名字取的倒是好,可性格却是不敢令人恭维,她看到刘志梅脖子的围巾,先是嫉妒,再然后张嘴就说到:“志梅,你这一把年纪了,还戴这么鲜嫩的丝巾,你也戴的出去?我一看就知道这是以丹她们这年龄戴的,你戴太嫩了!”
  纪迎夏沉下脸来,说叶大娘的丝巾她戴着不合适,不就是说她送礼送的不合适吗?
  她走上前去,笑了笑道:“大娘,这位是?” 她订婚那天没见过这妇人,可今天大娘生日,她来了,显然是叶家极亲近的亲戚,不然今天也不会请他们来的。
  刘志梅心里也很不虞,她虽然嘴上说这丝巾她戴着艳,其实心里是很喜欢这条丝巾的,她觉得迎夏还是很会挑布料的,毕竟她也知道自己皮肤白皙,这丝巾颜色虽嫩,可她戴着绝对好看。不然,她也不会当场就把丝巾戴脖子上来,现在二嫂这样说,岂不是扫她的兴?她暗恨,她就知道,自家二嫂嘴里从来不会有一句好话。
  “这位是你二舅妈!”刘志梅心里虽然不高兴,可嘴上还是笑着给纪迎夏介绍道。
  纪迎夏笑着喊了声二舅妈,接着笑着说道:“大娘皮肤白皙,脸上不显老,虽然今天过五十岁生日,可你说她三十多岁也有人信啊!这丝巾戴她身上再合适不过了!”说完,她看向了一边的王菊萍笑问道:“大舅妈你说是吗?”
  王菊萍点头,她能说不是吗?这是人梅子未来儿媳妇送给她的礼物,人梅子正稀罕的时候,你说你一上来就说那话?不得罪人是什么啊?不过,她这二弟媳妇说话不看场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也不是第一次了。
  纪迎夏回过头来又看向二舅妈陈淑华,陈淑华正想说什么,却被她打断了,向陈淑华问道:“二舅妈,今年多大了?”还没待陈淑华回答,她接着又说道:“大舅妈今年五十七了,你也应该有五十好几了吧?啧啧,二舅妈,咱们女人还是要多爱护自己才行,你看你的皮肤,肯定是平时下地太多,晒多了太阳,多黑多粗糙啊,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六十了呢!你看大娘,虽然已经五十了,可她看着年轻啊,就是那丝巾那么嫩的颜色,她戴着都压得住,二舅妈,你觉得,我说的对不?”
  陈淑华在纪迎夏问她有没有五十好几的时候,就已经愣住了,她有这么老吗?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却摸到了一把鸡皮疙瘩,待到纪迎夏说她脸黑又粗糙的时候,她暗自恐慌,难道她真的这么老了?当纪迎夏说二姑子不显老,看着年轻的时候,她忍不住朝着二姑子看去,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就看出明显对比来了,这二姑子的皮肤咋这么嫩呢?比她大儿媳妇的皮肤还好呢?同样是农村人呢,咋的她就跟别人不一样呢?
  刘志梅和王菊萍看着被纪迎夏说的一愣一愣的陈淑华,面面相觑。
  叶锦程三舅妈也嘲讽的看了眼陈淑华,那表情,也是十分看不上自家二嫂。
  陈淑华还陷在她看起来跟六十来岁的老太太差不多的恐慌里,她现在只有四十八岁啊,还没刘志梅大呢!虽然刘志梅喊她二嫂,她嫁给刘志伟的时候,刘志伟先前娶过一个媳妇,因为难产死了,拖了很多年才娶的她,又因为她年纪小,是头婚,对她宠的很。可再宠,也是要下地干活的啊,哪里像二姑子,嫁给的男人有钱有势,什么都不让她干,又不用下地,每天只要把家里整明白就行,不然,她的皮肤哪会这么好?
  想到这里,她颇为嫉妒的看向刘志梅,说道:“还是志梅你好啊,不用下地干活,年纪一把了,还看着跟小媳妇似得。”
  刘志梅脸黑了下来,什么叫年纪一把了,什么叫跟年轻小媳妇似得,这二嫂说话也太不会说了,“二嫂,这皮肤好坏是天生的,有的人即使天天晒太阳,也晒不黑,我们刘家人,差不多都是白皮肤!”
  陈淑华忽然嘲讽道:“刘志梅你可拉倒吧,你说这话也不亏得慌,你说刘家人皮肤白,是天生的,那咋的你家以丹皮肤那么黑呢?”
  刘志梅也不气,以丹皮肤确实不白,“那以丹也不是刘家人啊,她可是姓叶的!”
  叶以丹从屋里出来听到她妈的话,笑着道:“二舅妈,我皮肤黑,我自豪,黑黑健康的美,我不觉得自己黑有什么不好的,我黑我年轻!嘿嘿……”说完蹦蹦跳跳的走了。
  陈淑华气愤看向刘志梅道:“志梅啊,你这,你这以丹也该管管了,你看她像什么样子?哪有跟长辈这样说话的?”
  叶锦程外婆邓翠华在旁边听到现在,已经不耐烦了,“行了,都别吵了,为了条丝巾,都能掰扯这么一大堆。今天是志梅生日,淑华你少说两句。”
  刘志梅和陈淑华同时黑了脸。刘志梅黑脸是因为她娘那意思,如果今天不是她生日,就可以多说了?陈淑华黑脸,是因为老太婆竟然又向着自己闺女,这不是亲生的到底不是亲生的,对她再好也没用!
  纪迎夏看到叶锦程外婆,笑着喊了声外婆。邓翠华不冷不热得应了声。纪迎夏愣了下,不明白这老太太订婚的时候,还对她笑脸相迎的,怎么一段时间不见,对她的态度就变的冷冰冰的呢?
  还没待纪迎夏想明白叶锦程外婆的态度,叶锦程就来找她了。纪迎夏跟着叶锦程到了他的房间。
  “找我什么事情?”纪迎夏站在叶锦程旁边问道。
  叶锦程看到小姑娘,梳着条粗粗的大辫子,穿着一件红色碎花棉袄,黑色的裤子,脚上穿的是他买的棉靴,虽是一副村姑的打扮,却被小姑娘穿出清清灵灵的味道。尤其一双丹凤眼,当她眼角微挑着,问他话时,更是勾人的很。
  叶锦程年轻体壮,正是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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