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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少逼婚,新妻难招架-第1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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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咚…”
时笙能听到自己快到不能控制的心跳声,而眼前的场景又像是电影里的慢镜头,一点点在她脑子里拉伸延长,在贫民窟的那段经历再次清晰的浮现出来,她以为她已经忘了,但现在才发现,她没忘,甚至连每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
似乎过了几分钟,又似乎只是下一秒,里面的人终于彻底暴露在了她面前。
是艾伦。
时笙手脚发软,包掉在地上发出轻微的声响,她没说话,手指正小幅度的轻微颤抖,即便站在灯光下,也无法掩饰她脸颊的苍白。
艾伦全然不知道时笙刚才经历了一场怎样的心理恐惧,他激动的跑过来,将女人抱了个满怀,嘴角扬起的笑压都压不住,声音却满是抱怨和愤恨,“时笙,你这个坏女人,居然一声不吭的就跑了,你知道我找了你多久吗?”
他找不到她,就去烦唯安。
唯安被缠得没法了,才告诉他时笙回季氏总公司了,却整死也不告诉他时笙的电话。
他去纽约找过她,但还没见着她的人就被家里的老头子一个电话给逼回去了,他家老头子已经对他采取放养的手段了,突然这么强势的勒令他,其中是谁的手笔,傻子都看的出来。
但这么丢脸的事,艾伦自然不可能说。
时笙被艾伦勒得都快喘不上气了,“你先放开我。”
她声音听着有些怪异,艾伦这才意识到自己情绪太激动,讪讪的松开她,抓了抓自己被风吹的凌乱的金黄色头发,“你这次来费城是出差的吗?那什么时候走?能不能不走了?要是还得走能不能带我一起去纽约。”
时笙:“……”
“艾伦,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话锋转的太快,艾伦‘啊’了一声才道:“什么忙?”
时笙弯腰将掉在地上的包捡起来,她想找个人先替自己保管着,等她回国后再给她。拉开拉链,手握着小印顿了又抽了出来,“没事。”
她其实想的很简单,小印放在她身上不安全,她想找个人先替自己保管着,等她顺利回国后再给她。既然冒了这么大的险才拿出来,自然要妥善保管,即便她被季予南找到,至少这东西还在,也算是完成了母亲一半的遗愿。
但在触到小印上那一处凸起的字样时,她还是犹豫了。
这东西除了是母亲让她一定要找回来的之外,对她而言就只剩下物品本身的价值了,她觉得艾伦可信,所以想交给他,若真是看错人导致小印遗失,对她的损失也是可以估量的。但这东西对季予南乃至整个季家的意义就不仅如此了,若是丢了或被有心人利用,损失的就不单单只是钱了。
所以她在短暂的犹豫后又将手抽回来了。
艾伦却是沉了脸,拦在她面前,“让我帮什么忙?”
“不用,我能自己搞定。”
“时笙,”艾伦很少这么连名带姓的叫她,他都是一脸不正经的叫她‘时小姐’。
英俊的男人静静的看着她,薄唇抿紧,昏暗的光线下,他的神色晦涩难辩,像是结了一层冰霜。
“你们中国人不是很信发誓那一套吗?那我发誓,如果我不能保守秘密就让我死在赛场上,让我……”
他伸出三根手指,动作看着不伦不类,但也给了时笙不小的震撼。
“你胡说什么?”时笙冷着脸打断艾伦说了一半的话,她虽然不信这些,但艾伦从事的是高危行业,有些话还是不能乱说。
见艾伦一副她不说话就拦着不让走的执着模样,时笙摊手,“送我去个地方吧。”
季予南就算查到她来了费城,也大概不会想到这么晚了,她还会连夜换地方。
“就这?”艾伦明显不信,语气迟疑的说道:“就这点小事也值得你这么郑重其事的提出来?”
“对,就这。”
见时笙一脸郑重,不像开玩笑,艾伦也敛了脸色,拿着车钥匙在她面前晃了晃,“走。”
时笙上了车,系上安全带。
她昨晚失眠,今天又精神高度紧张了一天,饭也没吃,这会儿又饿又困又累,坐在艾伦的车上便已经昏昏欲睡了。
艾伦放慢了车速,将车子开的稳稳当当,除了刚学车那会儿,他已经很久没开过这么慢的车了。
红绿灯路口,艾伦朝她伸出手,“手机呢?”
时笙懒懒的掀开眸看了他一眼,又寻了个舒服的姿势继续睡,模模糊糊的问道:“干嘛?”
他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道:“留个电话,下次你再跑我哪里找你,唯安那个见色忘义的混蛋都把我拉到黑名单了。”
最后两句他是嘀咕出声的,语气里浓浓的抱怨和怨怪,他这段时间连诊所都进不去了。
时笙本来心情不好,却硬是被他逗笑了。
“我最近事情太多,等过阵子再请你吃饭,谢谢你。”说话间,她将手机递给了艾伦。
艾伦本来就没有生气,被她一哄,顿时喜笑颜开了起来,“好,说定了,不准反悔。”
“嗯。”
车子都开上高速了艾伦才想起他去车站是去接人的,回头看了眼闭着眼睛睡觉的时笙,他给朋友发了条信息,让他自己约个车回去。
…………
到下一个城市已经很晚了,艾伦打了个哈欠,单手撑着方向盘,“去哪?”
时笙指了指前面,“就那里停吧。”
那个旅馆看着破破败败,多给点钱应该是不需要实名制登记的。
她下了车,艾伦也跟着下了车。
晚上风大,将她的头发吹得凌乱不堪,时笙将乱发别在耳后,微微一笑,“今晚谢谢你,你回去路上小心一点。”
艾伦看了眼周边,环境脏乱,楼房也是破烂的很,“你呢?”
“我找个宾馆睡觉。”
“你说的是那个鬼地方?”艾伦抬手一指,位置正好是刚才时笙看中的那家小旅社,其实不难猜,这地方一眼望过去,也就只有那一个旅店。
他的目光在时笙身上上上下下打量,“发生什么事了?”
大半夜赶着来这个地方,到了后也没去什么地方找什么人,直接就在街边上随意找了个旅店住下,若说她没发生什么事,鬼才相信。
“没什……”
话刚说了一半就被艾伦打断了,“季予南欺负你了?”
“不是,你先回去吧。”
和艾伦站在大街上争论,难免不会被人瞧见或是被监控拍到。
她转身要走,艾伦却伸手拉住她,不由分说的拽着她往车上走,“换个地方住,这鬼地方哪里能住人,你是不知道美国的治安有多差,你一个单身女孩住这种地方不安全。”
“你放开,艾伦,你先松手,”时笙耐着性子说了好几次都没能挣脱他的手,恼道:“艾伦,这是我的事,和你没有半分关系,你放开我。”
艾伦僵在原地没动,却也没有松开时笙的手,他紧紧的抿着唇,“就算是我脸皮厚,多管闲事,今晚我也不可以让你住这种地方。”
他像是个闹别扭的孩子。
时笙叹了口气,朝前走了几步和他对视,“我知道你是关心我,但我是偷了季予南的东西逃跑出来的,你觉得我能住在什么好的地方?”
第三百四十三章我陪你住这儿
作者:阳光浬|发布时间:2017…12…14 11:40|字数:3754
艾伦想过很多种理由,比如吵架、离家出走、被赶出来,但唯独没想过这个。
他不可置信的看着时笙,半晌才道:“你看上什么东西了?你还回去,我给你买。”
时笙:“……”
她笑了笑,“好了,你快回去吧,我以前纽约的贫民窟都住过,不会有事的。”
他还是不乐意,但也知道,时笙现在这状况确实不好去大一点的酒店,那地方要实名制登记,还有监控,稍微费点心一查,就能找到她了。
“那你去我家住,想住多久住多久。”
“你不是不想欠你爸爸吗?若季予南知道你帮过我,这事肯定要连累到你爸爸。”
艾伦气恼,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他突然拉着时笙折回身子,朝那家破烂的旅社走去,“那我今晚陪你在这住,不准拒绝。”
……
旅店在二楼。
虽然看外观时笙就已经猜到这个旅店不会太好,但走进来一看,才发现,她还是想的太好。
窄小的走道上一盏昏黄的灯,上楼就能看到一个吧台,一个风韵犹存的中年女人正翘着二郎腿坐在里间边吃东西边烤火,看到艾伦,眼睛都亮了一下。
艾伦一张脸黑的像发了霉的墙一样,理都没理她。
开了房间,老板娘将钥匙递给她:“小心一点,床单别弄脏了。”
“好。”这种时候,时笙自然不会和她计较什么,接过钥匙,朝她手指指的方向走去。
房间的锁是市面上最差的那一种,用张银行卡就能轻而易举的撬开,艾伦不放心,“有事记得给我打电话,或者敲敲墙也可以,这种房子不隔音,我能听见。”
时笙眼眶润红,点了点头:“谢谢。”
艾伦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大少爷,从他进来看到这环境时绷紧的脸就能看出是没住过这么差的房子,他对她的好,她很感激。
“把门反锁了,窗户也锁着。”
“好。”
“晚上若是觉得冷就开空调……”想想这破地方肯定也没空调,“你等等。”
他折回前台,不一会儿就提了个取暖器过来,“这破地方被子肯定也薄,你晚上开着睡。”
外机还是热的,应该是刚才老板娘取暖用的。
“好,谢谢。”
艾伦盯着她半晌,终于没什么要嘱托的了,才开门进去。
时笙也进了房间,刚反锁上门就听隔壁艾伦爆了句粗。
她脱了鞋,将包随意的扔在房间里唯一一张椅子上,呈大字躺在床上。
房间里一股子常年不见太阳的霉味,被子也不知盖了多久没换过了,又脏又旧。
但她现在没心思计较这些,今天是她人生有史以来最累的一天,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的承受力都到了极点。还没洗漱,但时笙手脚都像是灌了铅一样,一点都不想动。
房间不隔音,旁边房间的人翻个身都能听见。
头顶的天花板已经发黄,斑驳成一块块的,灯光很暗,即便直视也不刺眼。
她置身在这片杂乱的糟糕环境中,包里放着价值十一位数的天价之宝,心里却是一片虚妄的宁静。
也许她的人生从今天起就要开始无止尽的逃亡,像过街老鼠一样躲着季予南,躲着季时亦。
她还不能走,她要在这里等傅亦出差回来,她想知道当年的事,想知道,未来在哪?
“后悔吗?”
她听见自己轻声问了一句,声音很小,很快就扩散的没了踪迹。
时笙自嘲的弯了下唇角,好像后悔也没用了。
她总不能又还回去吧,估计季予南得灭了她。
这么乱七八糟的想了一通,渐渐的就睡着了。
时笙第二天醒的很早,轻轻的开了门出去,她站在门口看了眼旁边艾伦住的那间房,几秒钟之后,不作丝毫留恋的离开了。
她不能连累他。
自己到处躲藏已经够凄凉的了,何故还要拉着个人陪自己受苦。
时笙去了下一个城市,但也只呆了一天就辗转去了其他地方,季予南手下的人三教九流都有,即便她住在不需要实名登记的便宜旅社,出入的又都是最低端的场所,但这些场所往往也是那些最底层的混混经常混迹的地方。
若是季予南铁了心要找她,也就几句话几张照片而已。
她不敢坐飞机、火车,一切需要用证件才能买到票的交通工具。
一路辗转,颠沛流离,过了七八天才终于买了张机票回中国。
飞机在机场降落,看着外面和美国截然不同的建筑风格,时笙紧紧悬着的心才终于落回了原处。
她握着放在羽绒服外套包里的小印,最终,她还是将这枚小印给带回来了。
下了飞机,时间还很早。
虽然连着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又没睡觉已经很累了,但时笙出机场还是直接坐了回老家的公车,到了后,直接打了个车去墓地。
墓地都有专人打扫,妈妈的墓碑前很干净,就是左右两个墓都有人来祭拜过了,还放了束鲜花,妈妈在中间显得有些凄凉。
时笙穿着件黑色的长及脚踝的羽绒服,双手插在衣服口袋里,头上戴着羽绒服上连衣的帽子,大大的毛领几乎遮住了她一半的脸,厚实的围巾在脖子上绕了两圈,鼻子以下的位置都被裹在里面了。
她从头到脚都严严实实的包裹着,仅仅只露出一双灿若星辰的眼睛。
配上周边这诡异阴森的氛围,若是这会儿有人看到,肯定要吓一跳。
“妈。”
时笙弯腰,拿手指轻轻的将照片上的灰擦干净,出事之前的照片都被烧光了,这是妈妈过世后才匆忙拍的,很消瘦,脸色蜡黄,头发也是干枯没有光泽。
谈不上漂亮,但在时笙看来,却是最漂亮的。
“我来看你了,带了你说的那条水晶蓝,你看,是这个吗?”
她捏着小印的一角,在墓碑前晃了晃,“好漂亮,你看,这蓝色好像是活的一般。”
“妈,对不起,这东西我暂时没能力光明正大的拿回来,你先看看是不是你说的那条。”
时笙穿的是高跟鞋,站久了有点累,她寻了个位置坐下来,也不管干净不干净。
从带着妈妈去了美国后,就几乎没有闲下来和她好好说过话了,每天都在不停的忙着工作,兼职,应酬。
以前医生说,妈妈虽然昏迷不醒但能听见,只要她说,她都能听见。
而她现在闲下来了,回不了美国,也没有工作,但是妈妈听不见了。
时笙絮絮叨叨的说了很久,到最后也不知道自己具体都说什么了,但她不敢停,怕停下来后只听得到风声。
这种要将人逼疯的孤单和寂寞,会像跗骨之蛆一般,将人啃咬殆尽。
时笙在墓地里坐了很长时间,直到天色渐暗,她才用手撑着粗糙的水泥地面站起来。
一整天没吃饭,又长时间坐着没活动,整个人都是虚的。
她刚站起来就刚感觉整个世界都在天旋地转,时笙闭上眼睛,等这一阵眩晕缓和了才慢慢的离开。
下了山,正好赶上最后一班公车,这里是起始站,时间又晚了,车上就只有司机一个人在抽着烟等到点发车。
时笙找了个最后的位置坐下,开始拿手机搜酒店。
太久没回来了,差不多对这个城市已经陌生了。
决定拿了小印回国之前,她将所有的存款都折成了现金随身携带,虽然不多,但不至于让她短时间内流落街头。
她回来,除了是去祭拜妈妈,将小印带给她看,还想去见见她那些当年对她避之不及的阿姨舅舅。
他们家所有的东西都烧了,妈妈已经过世,季家那边无从下手,她父母年轻时候的朋友在他们死后也没有往来了,这么多年,她也已经不认识了,唯一能探听到过去的,就只剩下那些曾经密切联系的亲戚了。
她不指望能从他们口中得到什么切实的有用消息,但至少让她知道,他爸妈去没去过美国,或者有没有一个朋友或敌人姓季。
时笙在即将进入市中心的地方下了车,她找了个地方吃饭,又在附近的宾馆开了个房间。
季予南再怎么有势,手也暂时伸不到中国来,就算他找莫北丞帮忙,也不会神通广大到她刚到就找到她。
入职登记只会登记美国的住址,至于老家在哪没有管你。
所以她才能这么大胆的回胡安。
莫北丞家世好,莫家做的又是明面上的生意,认识的人都是商军政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她只要稍微避着点那些场合,就能多躲一点时间。
她没打算在胡安呆多久,等她查清楚当年的事情,或许,她还会回美国。
连续一天一夜没睡觉,时笙早困得不行了,回房间洗漱完就直接睡了。
……
第二天一早。
时笙去超市买了营养品,又买了些水果,打车去了舅舅家。
妈妈家从太爷爷起就一直在胡安,都是土生土长的,在胡安也有房子。
舅舅是普通职员,舅妈是家庭主妇,一直在家带孩子,没出去上过班,所以他们家环境并不宽裕,若没有特殊情况,应该是不会搬家。
他们住在老城区。
房子外面的墙砖翻新过,但主体还是没有变。
间隔时间太长了,时笙的记忆都开始模糊了,她沿着楼下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圈,就是找不到进去的巷子,最后还是问了人才找到的。
老房子了,一进楼道就觉得特别寒凉,墙上的白灰已经掉的斑驳,露出一块一块的水泥,光线很暗,即便是白天都不怎么看得清楚。
时笙眯着眼睛,重重的踩了一脚,头顶的灯就亮了。
第三百四十四章价值连城的宝贝
作者:阳光浬|发布时间:2017…12…15 11:54|字数:3168
时笙敲了敲门。
里面传出踢踢踏踏的脚步声,紧接着就是女人粗声粗气的一记嗓音:“谁啊?”
她还在想怎么应答,门已经开了。
四目相对。
两人都没说话。
中年女人皱了皱眉后看向时笙手里提的礼品,“你是?”
“我是时笙,舅妈,好久不见。”她勉强一笑,谈不上失望还是不失望,她带着妈妈离开中国时虽然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但这些年五官也没有长变,他们居然就认不出她来了。
“啊,时笙?覃岚家的那个时笙吗?”宋慧恍然过后又不可置信的打量着她的脸,脱口道:“你不是死了吗?怎么……”
“咳咳,”里面传出几声男人的咳嗽打断了她的话。
几秒钟后,那男人从里面走出来,一头花白的头发,五官和母亲有几分相似。
他沉着脸冲女人说道:“胡说什么,还不去买点菜。”
宋慧尴尬的让到了一旁,小声嘟囔:“我哪里胡说了,不都是你们说的吗?”
男人瞪了她一眼,将门彻底拉开,冲门外的时笙热情的喊道,“是时笙啊,快进来坐,什么时候回来的?”
她笑了笑,装作没听见舅妈的话,“昨天回来的,舅舅,给你们买了点东西,一点心意,你们别嫌弃,也别买菜这么麻烦了,中午在外面吃吧。”
“都是一家人怎么还这么见外,人来就好了,带什么东西啊。”
时笙没说话,接过舅妈递来的鞋套套上,这种客套的话也就听听就可以了,如果真不带东西恐怕连门都进不了。
几个人在客厅坐下,免不了的又是一通询问,得知覃岚已经过世后,舅舅重重的叹了口气,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居然呜呜的哭出了声音,“时笙,当年是我们对不起你,这些你吃苦了。”
虽然时笙没讲过她在国外的经历,但想也知道,一个半大的孩子带着变成了植物人的母亲在异国他乡讨生活,不止要赚自己的学费生活费还要赚母亲的医药费,境况肯定不会好。
然而,面对舅舅的自责忏悔她却有些走神了,直到舅妈没好气的来了一句:“事情都过去那么多年了,我们当时那不是也没办法吗?”
时笙回神,淡淡的笑道:“舅妈说的对,舅舅你也别自责了,那时候大家都不富裕,我家又是那种情况,我不怪你,我想妈妈也不会怪你,我现在挺好的,还要感谢这些年的磨练呢。”
“就是就是,”宋慧扯了张纸巾丢给他,愣了他一眼,“你看时笙现在混得比小西、昭儿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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