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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火天衣-第1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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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百次循环之后,仇无衣已经大致将光点最密集的部分记得清清楚楚。
黑暗而遥远的世界中,光点的分裂达到了一个极限,气势汹汹地向着仇无衣扑来。
“虚无之雷!”
仇无衣一声大喝,胸中的黑火突然破体而出,同样分裂成密密麻麻的黑色光线,迎向扑面而来的光雨。
第272章 主动请战
隐藏实力。
对于参加天地激斗大会的队伍来说,这是必要的。
比如启明星,一开始预赛之中连基本实力的十分之一都没有用出来,即使是上一场与终极刺客的对战也算得上保守。
其他的队伍基本都是如此。
自然也有例外的,那就是失败者,当遭遇到无论如何都无法战胜的对手的时候,想不用全力也是不行的。
但这其中还有另一个例外,那就是革新者。
“根据我搜集到的第一场比赛资料,加上预赛之中的推测,革新者这支队伍的实力应该没有隐藏太多。”
程铁轩推了一下眼镜,调动起脑中的思维,将自己所知的关于革新者的资料全部找到。
“这个大磁原是怎么回事?里面有什么样的机关?”
沙业瞪起了眼,粗大的手掌捏着一张小小的纸,问道。
大磁原是革新者所要求的战场,在决定战场的抽签中酒鬼大师似乎运气不是太好,没有拿到主动权。
“问题不太大,说实话大叔我可是捏了一把汗,看到他们选大磁原的时候就放心了。”
酒鬼大师仍有些心有余悸的样子,尽管大部分是演技。
“就像名字所说的,大磁原是一片范围很大的高原,似乎在……圣子城的东边,那一带的磁力与平常地方不同,会扰乱人的感知能力,在过去的时候很多人迷路死在里面,所以又叫白骨原。”
程铁轩虽是外国人,对永国的事情——特别是以前的事情倒是了如指掌,他将大磁原的事情一点点向众人道来。
白骨原,这个很不吉利的名字令大厅内的气氛越发沉重。
“既然如此,那么就是说大磁原里没有让人立刻死亡的危险东西了?”
谢凝合上了膝头的书本问道,她立刻抓住了最重点的内容。
“有。”
酒鬼大师望着天棚,叹了口气。
“咦?有吗!”
程铁轩却被酒鬼大师的回答惊得一愣,在他的知识当中,大磁原似乎除了让人迷路以外不曾有更危险的东西。
“小程程你说的也对,进了大磁原,无论是谁肯定会迷路,不过现在已经在里面设置了路标,按理说不会再有人迷路而死了。可是大磁原的特性还在,那就是磁力,尤其是几处特别平坦能当做战场的地方,那一带的磁力性质非常特殊,甚至能够影响天衣,之前我还特意考察过。”
酒鬼大师将空了的酒瓶倒了倒,蘸着最后的一点残酒在茶几上画出了一个大圈,并在其中打了几个叉。
“磁力性质?有多特殊?”
沙业有些听不懂酒鬼大师说出的术语,带着疑惑的神情问道。
“金属,就算是天衣幻化出的金属也会被磁力干扰,无法战斗还是其次,最坏的情况就是让天衣彻底崩溃,天衣崩溃会有什么结果你们都懂,幸好只要不召唤出来就不会受到影响。”
酒鬼大师眉眼之间浮现出一层阴霾,身为缝制天衣的裁缝大师,死于天衣崩溃的人不知见过多少,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了一种挥之不去的阴影。
之所以从天衣圣门的中枢离开,其中还有更大的原因,但天衣崩溃的死者也是原因之一。
虽然不让天衣的金属部分显现的确可以逃过磁力的干扰,但这样就没法战斗,正是所谓的顾此失彼。
“五对三的优势没有了。”
谢凝已然迅速地判断出了酒鬼大师的言外之意。
“我能出战!”
范铃雨握紧了小小的拳头,主动请战。
“还有我!”
第二个响应的是沙业,他的天衣也没有真正的金属物质。
接下来就是一阵久久的沉默。
脑袋反应不够快的人终于明白了酒鬼大师为什么会突然犯愁。
凌戚自不用说,所有的武器都是基于金属子弹,绝对不能上场,仇无衣主战武器是巨型战斧,于是也要排除在外。
剩下一个是程铁轩。
难不成还要让程铁轩上战场?
“咳……我身上的这几件饰品还真就不是纯粹的金属,万一不行的话……战斗的时候不显现也没问题。”
程铁轩皱着眉头犹豫了半天,好不容易咬了咬牙做了决定。
“你打得过谁?”
“我……”
谢凝简单的问题立刻令程铁轩语塞。
自然,一身重铠的谢凝也无法上场,轮椅更是完全的金属物质。
“等等,那一边呢?那边是不是有个一身银甲的人!那也是金属的吧!这不就是二对二了?”
凌戚突然一拍大腿,刚才二人的交谈提醒了她这件事。
“不可能,下一场他们三人全都参赛,实在不行就只能让小程程顶一下了,他那件天衣我看了,的确不是纯粹的金属,可能革新者的二号也是如此。”
酒鬼大师左思右想,脸上的愁云也挥之不去,看起来除了让程铁轩参战之外别无他法。
“哎,要是能和他们要求一对一决斗就好了,老大我去和那个最强的战,只要你们赢了那两个弱一点的,至少也是二比一……要不然我去交涉一下?说不定他们就答应了呢!”
程铁轩一手托着下巴,陷入了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之中不能自拔,又称之为逃避现实。
“别做梦了,能答应你才怪,那三个人的实力很明显啊,最强的肯定是能隐身的二号,一号是冰,三号是火,都是些烂大街的能力,再强能强到哪儿去?”
凌戚重重地哼了一声,因为不能上场,所以现在她的心情开始变得恶劣。
“未必,那三个人都不一般,不过就我所见,的确一号那个大汉是最弱的,上一场战斗他们三个打赢了五个人,就属他战斗时间拖得最长,不过剩下的两个人……谁强谁弱还不一定。”
程铁轩两手不停比划着,他从多方搜集到了大量情报,其中革新者的战斗方式已经被分析的差不多了,可惜无论怎样分析都找不到有效的对策。
“一个用火的而已,学姐一个人打五个。”
凌戚向着程铁轩伸出了五指。
“上一场他们的三号正好对上一个用水的人,结果你猜对面是如何退场的?”
程铁轩拿起一个杯子,晃了晃里面盛着的水,透过水影的折射望向对面的凌戚。
“不外乎烧干了……吧?”
“没烧干,从开始到最后都没烧干,沾在水流上的火完全无法熄灭,最后把水煮成了沸水,就是那个三号干的。”
耸了耸肩,程铁轩将杯子放回到茶几上。
“这么说,那件天衣的能力不是‘火焰’,而是‘燃烧’才对,性质和火焰完全不同,恐怕我怕也抵挡不住。”
谢凝略一思考,就知道了三号那一身天衣的真正能力,如她所言,这是用祷词系列的刃纹无法抵挡的东西。
“学姐真是冰雪聪明,不管是冰,还是水,或者沙子石头什么的,三号都让它们一起烧起来,要是以为水能克制火,上一场比赛那个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程铁轩一边说,一边不住地思考将来的对策,虽然口中没有说出,但他早已做好了上战场的准备。
因为英雄总是要在关键时刻出场的,现在就是一个最好的时机,不过他已经忘记了自己与革新者三名队员的实力差距。
“切,还只能让你上?”
“没办法,看来这次只能拉上小程程了,再怎么说至少能吸引一下对面的注意力吧,大叔我也不期望能派多大的用场,毕竟……”
“等等,我上!”
比推门声还要细微的声音在大厅的另一端响起,吸走了所有人的目光。
“哥?你怎么了,怎么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
看到仇无衣的样子,范铃雨立刻惊呼起来。
因为在不住的修炼之中,汗水早已将头发完全浸湿,所以模样显得十分狼狈。
“没事,稍稍锻炼了一下而已,革新者的二号只有我能对付,别这么看着我,我自有办法。”
面对各种怀疑的目光,仇无衣只是笑了笑,竖起了拇指,表示自己有绝对的信心。
现在精神状态相当的差,体力也几乎见底了,想要详细解释,恐怕没有解说的力气。
但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哦?这么说来,你已经跨越新的高度了啊?也罢,就算是你空手上,那也总比小程程好多了。”
酒鬼大师意味深长地说道。
谢凝的表情突如其来地动摇了一瞬,她知道酒鬼大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心魂逆转。
实际上,她也在不住地探索自己的心魂逆转,然而历经很长时间也难有寸进。
可是仇无衣却做到了,而且如此简单地做到了,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说,他心中的阴影竟然比自己还深?
谢凝不明白。
不过也没有兴趣明白,仅仅是觉得奇怪而已,并不羡慕。
因为只有经历过修炼心魂逆转的人,才知道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
“今晚别忘了。”
谢凝将轮椅推向仇无衣,在于他擦肩而过的瞬间,轻声叮嘱道。
仇无衣没有用语言回答,只是点了点头。
与天九约定的日子,其实就是今晚。
第273章 黑色星座
每个参赛队伍的宿舍都各有自己的风格,比如革新者的宿舍就永远不会打开窗帘,里面神神秘秘的,偶尔会透出一点光芒,但还是显得诡异。
名叫第三马戏团那个黑马等级的队伍总是笼罩着欢快的音乐,就和真正的马戏团一模一样,这支队伍堪称神秘,除了少数相关人士之外,绝大部分人竟说不出他们的来历,更不知道这竟然是一群超强的家伙。
而血迹的宿舍则永远处于严密的监视之下,称之为监狱也不为过,其实他们的确以前一直生活在监狱里,否则也不会称之为罪人之塔,即使胆子大如程铁轩,也不敢直接靠近血迹的宿舍,其威慑力可见一斑。
更有传说,饶是处于铜墙铁壁之中,夜里也偶尔听得到其中传出的恐怖哀鸣。
与这些个性十足的宿舍相比,黑色星座的宿舍看起来就不是那么有个性,最多只是杂乱,而“杂乱”是“宿舍”这种东西的固有特征,算不上个性。
能够容纳更多人的宿舍已经被各式各样的垃圾堆满了,其中绝大部分是酒瓶,酒桶,其中夹杂着些生活垃圾,甚至还有女人的衣裙,颇有些微妙。
黑色星座总共有十一名成员,以团长万胜军和副团长周德为首,这两人其实权势不分上下,是结义兄弟,其下有一名军师李相臣,也就是参谋,这人没有什么像样的谋略,天衣的力量也平平,但是个管账的好手,一张嘴也很利落,佣兵团平日的工作也是由他联络,颇受器重。
这三个人,组成了黑色星座的铁三角,武力过人的两名团长为根基,擅长交涉,门路广泛的李相臣将一切事物串联起来,三个人的绝对统治牢不可破。
大陆上,佣兵团这种行业自古有之,现在也有,规模较大的甚至有数千人之多,这种佣兵团名义上不受一国约束,实际上往往都有特定的主公,平日的工作就是一些正规军队不方便插手的事。
自然,多数都是些昧着良心的工作。
尤其是在国土广袤,民风封闭的震国,甚至有佣兵团出人头地,割据一方。
追求少数精锐的黑色星座却不属于其一。
他们的性质其实更接近于强盗,擅长的是镇压与掠夺,往往与当地的山贼海盗串通一气,临时拉起队伍,工作完毕分赃后就地解散,甚至有时候主动去做一些掠夺的事情。
这样的优点是他们能够以比大型佣兵团更快的速度行进,纵使队伍里只有临时拉起的乌合之众,但兵贵神速,往往就会收到预料之外的效果,也就逐渐打出了名号。
只不过不是好名声罢了。
“请帖?”
胸前生满黑毛,人高马大的团长万胜军瞪起一双丑陋的怪眼,一把丢开了怀中已经奄奄一息的女人。
女人披散着头发,看起来还像当年轻,双臂已经被万胜军捏断了骨头,肿起一大块,在凶暴的蹂躏之下早已失去了意识,只是还没断气而已。
边上一个光头上刺着蝴蝶刺青的大鼻子壮汉知道这个女人老大已经不要了,于是兴奋地将她拖下了楼梯,下面还有几个正在狂饮的兄弟,他们也需要女人发泄一下,当然,是死是活没什么关系,就算是尸体,刚死的时候也是温热的。
“老李,什么情况?”
阴测测地坐在角落里的黑脸汉子声音如同长相一样阴森,深深凹陷的面颊,近似梯形的额头,身为黑色星座的副团长,周德对女人不太感兴趣,他更喜欢新鲜的血肉与内脏溅到脸上的感觉。
不过若是屠杀女人的话,倒是有点意思。
“那个来送请帖的还在楼下,只是个小孩子,看来是高门大户的奴仆,而且带来了不少见面礼。”
回答的正是军师李相臣,在佣兵团中他的年龄算大的,今年正好三十九岁,但他从来没有把自己当做长者,始终在团长与副团长面前保持着谦卑的姿态,算是兢兢业业。
正因如此,实力平平的他才能在佣兵团中获得这样的地位,以及万贯家财。
“大哥,我下去看看。”
周德慢吞吞地站了起来,他上身很短,下身却不成比例地长,所以坐下之后看起来好像很矮,实际上却不然。
“小孩子……见面礼……等等!看来对方不一般,我亲自去!”
万胜军咚咚捶了两下胸膛,盘绕全身的丝线凝聚成了一身沉重的黑色铠甲,胸前镶嵌着一个狮头装饰,头盔上伸出两根牛角,使得他的身体看上去又大了一圈,几乎有两米五左右。
万胜军这个人,性格暴戾易怒,同时也是个凶残的屠夫,但脑子并不算傻,在江湖横行多年,耳濡目染,他也知道一些各式各样的规矩。
比如烈国北方沙漠地区的豪族就有这样的习惯,他们的信使都是小孩子,因为当地曾经暗杀盛行,所以为了表明自己的诚意,就会派遣没有什么武力的小孩执行这样的职责,时间长了,也就成了地方习俗。
烈国拜火,而在传说中,沙漠地区是最接近火的地方,所以很多有历史的贵族都选择在沙漠的绿洲或湖边居住,这些人往往是极有油水的。
黑色星座再怎么跋扈,也没有任性到眼看着送上门的钱不去收的道理。
万胜军说的话,除非完全是胡搅蛮缠,否则整个佣兵团中没有人敢不服从。
就算是胡搅蛮缠,也只有周德和李相臣敢在一旁进言而已,所以万胜军就亲自来到了一楼。
穿过一群歪歪扭扭站起来的醉汉,万胜军已经看到了外面的大车。
而且他注意到拉车的牲口是骆驼,正是烈国沙漠地带盛产的东西,不过在永国这个地方,骆驼远远没有马有价值,更赶不上动力车,所以只能算是一种情怀。
万胜军的脑子里立刻浮现出一个人在永国,却始终保持着高贵架子的烈国老牌贵族。
车的样式虽不是特别豪华,但上面挂满了大大小小的铃铛,骆驼身上也是,这也是有身份的象征,在烈国沙漠地区,这样的车子一经过,立刻就知道里面有贵人,那难怪古代这么流行暗杀了,简直就是为暗杀者主动提供目标。
车子上的货物是盖着的,不是普通的帆布,而是白色的丝绸,用丝绸当做苫盖货物的布,足见其阔绰。
目光从车子上一扫而过之后,万胜军蹬蹬迈了几步,瞪大了眼睛打量着赶骆驼的少年。
少年皮肤黝黑,只穿了一条黑色的皮短裤,脚上踩着编织的凉鞋,一身壮硕的肌肉清晰可见,虽然年纪不大,却落落大方地对着万胜军鞠了一躬,姿势与一般的鞠躬不太相同。
这一身打扮,在烈国沙漠地区意味着来者身上没有隐藏武器,也是一种古老传统。
“嗯,小子,你是什么人?听从谁的指示?为什么送这么一车东西来?”
万胜军高傲地点了点头,一张口,粗粗的嗓子宛如雷鸣,但这已经是他很有礼貌的表现了。
“小人不过是一介奴仆而已,没资格自报姓名,这一车东西,是我家主人吩咐带给各位英雄的见面礼,我家主人还说了,多年以来一直仰慕各位英雄的威风,若是英雄们不嫌弃,能否赏脸与我家主人在龙凤第一楼一聚?”
少年“奴仆”年龄虽不大,讲起话来却毫不含糊,眼前就一群粗鲁又凶残的佣兵,他却毫不畏惧。
自然,这个少年就是阿力。
“你把东西搬下来看。”
周德板着脸厉声喝道,同时向着万胜军使了个脸色,万胜军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阿力轻车熟路地在院落中整理出一块空地,又把车上大大小小的箱子搬到空地上,逐个打开,做得轻松利落。
李相臣虽未说话,心中却已经信了九分,他对各地习俗了解更多,烈国这些老贵族中,派来传话的少年往往是专门培养的亲信,不仅文武双全,更要懂得如何待人接物,而今这个黑皮肤少年正是如此。
而车上的东西也大都是传统的香料,金器,瓷瓶,珠宝等,纵使万胜军是个有资格在金币堆里洗澡的人,也照样看直了眼睛。
“老李,你看如何?”
万胜军恨不得一口把车上的财物吞下,不过团中有规矩,财物必须按照一定规则分配,即使他骄横跋扈,又是团长,也绝不能触动这条底线。
“我看没问题,就算是有什么古怪,那可是龙凤第一楼,在那儿闹事是不可能的,不过为了保险,我看还是全体出动的好。”
李相臣先是看了看周德,见周德脸上没有表情,才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我也这么想,这小子没问题,车上的东西也没问题,至于有什么事儿,我看多半是好事。”
周德像猫头鹰一般笑了起来,他喜欢不干不净的委托,而且根据以往的经验,来访的人送礼越重,委托就越不干净。
“好!给我通知兄弟们,浇冷水清醒清醒,分东西,然后去龙凤第一楼!”
万胜军咧开了大嘴,仿佛看到一大堆金币摆在自己的面前。
第274章 蒙面贵人
“呵呵,真是好阔气。”
宽阔的马车中铺着厚厚的红色地毯,又密又软的长毛足有一寸来厚,坐在上面简直不能再舒服。周德抓起金盘中的葡萄,一粒粒揪下来丢进嘴里,嚼一嚼就咽了下去,也不吐皮,不吐籽。
他不是讽刺,是真心实意的感慨,只不过周德相貌如此,无论说什么话,表情看起来都像是在讽刺对方。
马车是专门给他们三人准备的,不过足够容纳八个人,而且容纳这八个人之后,还能够容纳侍奉的仆人,更能放下盛着美酒鲜果的桌案和柜橱。
因为熟知老大的性格,李相臣首先吩咐侍奉的两个仆人下车,因为万胜军就是这种粗暴的人,一时兴起的话,说不定会引发什么争端,他可不想让这一笔钱泡汤。
不过万胜军没有想那么多,穿着一身黑色重铠,像饮水一般灌下昂贵的葡萄酒,听着悦耳的铃声,怡然自得,脸上的凶相也缓和了许多。
拉车的马匹不是骆驼,因为马比较名贵,骆驼只是驮兽,马匹身上也挂着许多小小的金铃,走一路摇动一路。
李相臣还是不太放心,就干脆坐到了车夫旁边的位子上,时刻盯着后面载着八个人的另一辆马车,顺便观察一路的情况。
“哈哈哈!老李啊,这酒真好,得上百金币一瓶,你怎么不进来喝点?”
里面的万胜军喊道。他对李相臣其实一直不错,喝到好酒也忘不了他。
“老大,到了龙凤第一楼,想必还有更好的酒,现在喝多了可就尝不出来了。”
李相臣转弯抹角地提醒万胜军保持清醒,总之他不觉得这一趟有什么危险,但喝醉的万胜军本身就是更大的危险。
“啊哈哈!老李就是会说话!好!不喝了!等好酒!”
万胜军心中畅快,随手丢掉了酒瓶,任凭紫红色的酒液将昂贵的地毯染的乱七八糟。
两辆马车渐渐接近了龙凤第一楼的区域,旁边的路人也不以为奇,马车而已,来龙凤第一楼的贵人多了去了,什么样的动力车没见过?咱可是永国人,有见识的!马车你装什么装?
“兄弟,咱们这是去龙凤天阁么?”
李相臣客客气气地冲着身边的车夫笑道,当然这件事他早就知道,只不过想突然试探一下。
“客官请看,前面那两座并在一起的就是龙凤天阁了,金色的正是龙阁,彩色的就是那凤阁,可是这龙凤天阁呢,其实内行人都知道,指的还真不是这两座。”
车夫侃侃而谈,并不拘束,指着前面两座冲天而起的高塔介绍道。
这两座高塔正是龙凤第一楼的核心,也就是所谓龙凤天阁,乃是这一片红灯区中格调最高,价钱也最高的地方,寻常人断然无法染指。
“哦?这又有何说法啊?”
李相臣这次是真心好奇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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